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规程》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存续期管理是指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的相关机构在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内,按照业务规则和约定对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人及清偿义务承继方(两类主体简称“融资人”)进行辅导、监测、排查,督导融资人合规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各项义务的行为。
本规程所称存续期为债权融资计划初始信息记载完成直至本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权融资计划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第三条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具备主承销商资质,原则上应为当期债权融资计划的主承销商。
融资人挂牌一期债权融资计划聘请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担任主承销商的,应在挂牌文件中指定一家机构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原则上应为当期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管理人。
第四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稳妥有序地开展存续期管理工作。
第五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第二章存续期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第六条存续期管理工作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辅导融资人责任人员及时了解存续期有关制度要求;(二)监测和排查融资人存续期义务履行情况及信用风险;(三)督导融资人履行存续期应尽义务;(四)按照业务规则和文件约定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五)协助融资人开展风险和违约处置;(六)其他北金所要求开展的工作。
第七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对融资人按特别关注、重点关注、一般关注、暂不关注四类进行分类管理。
其中特别关注、重点关注和一般关注类融资人组成关注池。
第八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应根据融资人分类情况制定辅导、监测和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频率、内容和方式等,并有效落实。
其中排查工作包括常规排查、风险排查、偿付资金排查以及其他排查工作。
结构化融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关于近期投行业务情况紧急通知各异地分行、济南管理部:近期,随着市场资金形势的不断紧张,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防止市场出现债务违约现象出现,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低评级的民营企业,从注册发行、存续监管等有了新的管理措施(没有正式文件,口头通知各主承销商银行),据此,总行投行部在9月1日召开座谈会,具体研究相关对策,并就下一步重点业务的营销提出指导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暂停接受民营企业的材料,何时接受项目材料等待通知,对已经在审核的民营企业材料,放缓审核速度。
二、近期由于上报项目过多,超过了交易商协会注册审核的负荷,交易商协会开始对主承销商上报的项目数量进行控制,相当于变相实行通道管理制度(每家主承销商上报协会的项目一般不超过20个)。
受此政策影响,近期本行上报项目的注册审批进程变慢,对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推进节奏产生一定影响。
三、总行投行委员会已经批准的项目,完成手续后报协会,但会按照发债金额大小排序。
四、对于中小企业集合债,除非中债公司担保,其他暂停立项。
特殊项目一事一议。
五、项目准入标准进行调整。
下阶段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公募产品的目标客户侧重于以下五类客户:⑴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的国有企业;⑵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的民营上市公司主体本身;⑶主体评级为A+,预计在1年内可完成再融资的民营上市公司;⑷主体评级低于AA-的国有企业或民营上市公司,通过总行认可的增信方式增信后主体评级能达到AA及以上的;⑸对于风险确实可控(如授信覆盖、AAA级企业担保等),并能给分行带来较大综合收益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同时,在具体项目推进的优先排序上,将优先支持以下四类客户:⑴符合准入标准、有存续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⑵评级在AA+及以上的发行人;⑶注册规模在8亿元以上的发行人⑷投资银行业务开展较为全面的分行推荐的发行人。
六、非公开定向工具业务(私募)近期本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业务优先支持评级为AAA 级、符合我国现阶段宏观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过债务融资工具的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支持主体评级AA和AA+的央企、地方国有企业注册发行1年期的非公开定向产品。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是指在北金所平台上,通过债权融资工具进行资金筹集和融资活动的计划。
债权融资是指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债务人,债务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北金所作为一个专业的金融平台,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的债权融资渠道,促进了资金的有效流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实施,对于参与者来说,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首先,对于债权人来说,债权融资计划提供了一个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债权融资产品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信托产品、债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投资需求选择适合的债权融资产品进行投资,实现资金的增值。
其次,对于债务人来说,债权融资计划提供了一个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债权融资计划不仅可以满足企业的短期融资需求,还可以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
通过债权融资,企业可以获得灵活的资金支持,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债权融资计划提供了一个优化资金配置的平台。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北金所平台进行债权融资产品的定价、发行和交易,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和风险的分散,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
最后,对于整个金融市场来说,债权融资计划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债权融资产品的多样化和市场化,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供给,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壮大,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总之,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实施,对于债权人、债务人、金融机构以及整个金融市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在未来的发展中,北金所将继续致力于债权融资计划的创新和完善,为参与者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债权融资服务,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CFAE

附件:北京金融财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引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财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市场有序、健康发展,依据银办函【2013】 399 号文及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本引导。
第二条本引导所称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辨别和担当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然方式挂牌召募资本的债权性固定利润类产品。
第三条融资人挂牌债权融资计划须以非公然方式进行,不得采纳广告、公然劝诱和变相公然方式进行宣传。
每期债权融资计划的投资者共计不得超出200 人。
第四条融资人应该保证债权融资计划的信息表露内容真切、正确、完好,不得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说或重要遗漏,并向投资者充分揭露风险。
第五条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担当投资风险。
第六条债权融资计划由切合北金所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
承销机构和有关中介机构为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供给服务,应该依照同等、自觉、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恪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商定执行义务。
第七条北金所对在北金所展开的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供给服务。
北金所为债权融资计划供给服务,不表示对该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人的经营风险、偿还风险、诉讼风险及投资风险或利润作出判断或保证。
第二章存案第八条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人应切合以下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建立的法人机构,以及监管部门认同的境外机构;(二)恪守北金全部关规则;(三)在近来 12 个月不存在重要违纪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录;(四)北金所要求的其余条件。
第九条在北金所挂牌的债权融资计划应该依法合规,资本投向应该切合法律法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条债权融资计划应于挂牌前向北金所进行存案。
第十一条存案时应提交以下有关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一)存案登记表;(二)融资人企业章程及与其一致的有权机构决策;(三)召募说明书;(四)近来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来一期会计报表;(五)信誉评级报告(若有);(六)法律建议书;(七)承销协议;(八)北金所规定的其余文件。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信息披露规程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信息披露规程1. 引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国内首家金融资产交易所,致力于提供多元化的融资和投资机会。
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作为交易所的核心业务之一,旨在为债权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
本文主要针对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要求,以保障市场透明和交易公平。
2. 业务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信息披露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2.1 透明度原则债权融资计划的各项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公众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2 公平原则债权融资计划的信息披露应当平等对待各方利益相关者,避免信息不对称给某一方造成不公平。
2.3 及时性原则债权融资计划的信息披露应当及时进行,保障市场信息的有效传递和投资者的决策权。
3. 信息披露内容债权融资计划的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债权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等。
•债权人的资产状况和偿债能力评估。
•债权人的信用评级和评估报告。
3.2 债权融资计划信息披露•债权融资计划的基本信息,包括计划名称、发行规模、计划期限等。
•债权融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债权融资计划的风险提示和风险评估报告。
3.3 交易规则和流程信息披露•债权融资计划的交易规则和流程,包括报价、竞价、成交和结算等环节。
•债权融资计划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4 业务运行和监管信息披露•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运行情况报告。
•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相关政策解读。
4. 信息披露方式债权融资计划的信息披露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以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常见的信息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4.1 网络平台信息披露交易所应在其官方网站上设立专门的页面,将债权融资计划的信息进行集中披露,包括计划基本信息、交易规则、风险提示等。
4.2 媒体信息披露交易所可以通过新闻媒体、专业期刊等方式披露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信息,吸引更多投资者关注和参与。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后续管理体系,指导主承销商开展相关工作,促进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及《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后续管理工作,是指主承销商在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内,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对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企业(简称企业)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进行跟踪、监测、调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其风险状况及偿债能力,持续督导其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义务,以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主承销商应根据本规程要求,遵循勤勉尽责、审慎判断、及时预警、稳妥处置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企业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应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第四条主承销商应根据本规程建立后续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债权融资计划后续管理工作,且人员安排应与本机构管理的存续期企业数量和风险整体状况相匹配。
后续管理工作应由总部牵头负责,分支机构协助配合。
第五条企业挂牌一期债权融资计划聘请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担任主承销商的,由相关主承销商与企业协商指定一家主承销商牵头负责后续管理工作,并将各自职责在承销协议中予以明确。
企业挂牌一期债权融资计划同时聘请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分别担任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的,由主承销商牵头负责后续管理工作,副主承销商协助配合。
第六条主承销商应协助企业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督导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第七条主承销商应至少提前1个月掌握债权融资计划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及时了解其他有特殊安排产品的相关情况,督促企业按时履约,并至少在到期日前1个月将有关情况报送北金所。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交易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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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如对挂牌公告所列委托债权投资交易有委托意向,可向北 金所提出交易意向,经北金所审核同意后,获得授权查阅相关资料, 进一步了解该委托债权投资交易标的的具体情况,进行内部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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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交易服务费 交易双方应向北金所缴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标准参照《北京金融 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交易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交易凭证 北金所收到协议和资金划付凭证后,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七章 配套服务 第十九条 信息记载 北金所为委托债权投资交易业务提供产品信息初始记载、产品信 息变更记载、产品信息注销记载服务。 第二十条 资金划转 北金所可协助委托债权投资交易业务的相关方办理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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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北金所进行委托债权投资,应遵循“真实交易、信息透明、 公平公正、促进流动”的原则。委托债权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受 托人不承担投资项目风险。
第四条 交易主体及相关各方 北金所实行统一参与人管理,参与委托债权投资交易的主体须申 请北金所相关业务权限,承诺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场参与 委托债权投资交易业务。 北金所委托债权投资交易主体为委托人和受托人,相关各方包括 融资客户和担保人。 委托债权投资的受托人,即债权投资信息发布的发起方,可以是 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经监管部门许 可的其他组织。受托人主要承担组织客户融资、提交项目信息发布申 请、提供融资顾问、受托履行资金划付和项目投资管理职责。 委托债权投资的委托人,须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的,可对自有的、来源合法的、可自主支配的资金进行投资,并可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的投资者。委托人可以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 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其他经济组织或主体及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境内外合格投资者。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规程》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规程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商对拟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人(以下简称“融资人”)的尽职调查行为,提高尽职调查质量,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主承销商及其工作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融资人进行充分调查,掌握融资人的挂牌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和融资人的业务、管理及财务状况等,对融资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做出判断,以合理确信融资人备案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行为。
第三条主承销商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对融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并撰写融资人债权融资计划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作为向北金所备案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备查文件,北金所可要求主承销商提供。
第四条本规程是对尽职调查的指导性要求。
主承销商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尽职调查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主承销商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尽职调查,保证尽职调查质量,恪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尽职调查过程中,主承销商应当在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材料基础上综合分析、独立判断,对备案挂牌材料、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
对融资人备案挂牌材料、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存在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与融资人、中介机构沟通,要求其作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备案挂牌材料、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在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予以充分说明,并督导融资人进行信息披露。
第七条主承销商应当告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如有)等相关中介机构在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挂牌中将会引用其出具的专业报告及专项意见的内容,并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出具说明性文件,确认备案挂牌文件与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并对备案挂牌文件引用的内容无异议。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是指北方金融交易所为企业提供的一种融资方式,通过将企业的债权进行资产证券化,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债权融资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首先,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可以为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债权情况,选择合适的债权融资计划进行发行,灵活地调整债务结构,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同时,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为企业提供更广泛的融资渠道。
其次,债权融资计划可以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
通过将企业的债权进行资产证券化,将债权转化为可交易的证券,实现了债权的流动性,提高了债权的交易效率。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所进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认购和交易,实现了债权的快速变现,为企业提供了更快捷的融资渠道。
此外,债权融资计划还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可以通过市场化的定价机制确定债券的发行利率,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同时,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还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增加了债券的市场流动性,降低了债券的融资成本。
最后,债权融资计划可以提高企业的融资规模。
通过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企业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扩大了企业的融资规模,为企业提供了更充足的资金支持。
债权融资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总之,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是一种灵活多样、高效低成本、规模扩大的融资方式,对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信随着债权融资计划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将会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融资服务,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

北⾦所债权融资计划⼀⽂带你看懂北⾦所债权融资计划搜狐⽹2017-12-09 13:04近⽇,⾸创置业公布将在临时股东⼤会上建议在北京⾦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所”)⾮公开挂牌发⾏债权融资计划,融资总额不超过⼈民币20亿元。
⾸创置业表⽰发⾏债权融资计划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筹集资⾦⽤于项⽬开发建设,并能节省公司的财务费⽤。
那么债权融资计划⼜是什么创新业务,下⾯⼩编带⼤家⼀探究竟,揭开债权融资计划的神秘⾯纱。
⼀、债权融资计划介绍在⾦融脱媒产⽣的转型压⼒⼤环境下,众多优质企业发债额度耗尽,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资⾦来源,中国⼈民银⾏批准的中国银⾏间市场交易协商会指定交易平台——北⾦所推出了“债权融资计划”创新业务,为债务融资⼯具市场提供了新补充。
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的合格投资者,以⾮公开⽅式挂牌募集资⾦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是⼀种新兴推⾏的⾮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具(PPN)。
⼆、产品特点据北⾦所介绍,债权融资计划在融资规模、资⾦⽤途、主体评级以及⾏业⽅⾯有着⼀定的优势,相⽐其他融资渠道更加宽松、灵活。
1、融资规模⽅⾯,发⾏企业可以根据⾃⾝融资实际需求,⾃⾏确定发债额度,更具⾃主性;2、资⾦⽤途⽅⾯,募集到的资⾦⽤途灵活,不仅可⽤于长期项⽬资⾦与短期流动资⾦,还可以⽤于归还借款等;3、主体评级⽅⾯,对于信⽤主体不要求强制外部评级,发⾏⼈、投资⼈以及中介机构⾃⾏判断风险;4、⾏业⽅⾯,在符合国家政策⽅针的前提下,放宽了项⽬准⼊标准,可灵活调整;总得来说,该产品具有资⾦⽤途灵活、项⽬准⼊相对宽松、资⾦使⽤期限灵活,可以满⾜各类企业多样融资需求,对于⼀些中央企业、地⽅国有企业以及发债额度耗尽的优质房地产公司⽽⾔,这不失为⼀种不错的选择。
三、业务开展情况据北⾦所统计,⽬前参与债权融资计划的银⾏已开户有38家,其中A类主承销商有11家,B类主承销商有15家,承销商12家。
⽽副主承类型已开户41家,其中华能贵诚信托、华融国际信托、国都证券、安信证券、西部证券、⼴发证券、⼤连农商⾏、海⼝农商⾏等已实现业务落地。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本操作指引所称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是指发起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发行载体,非公开挂牌募集资金,并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的证券化资产支持型债权融资计划。
第三条【基础资产】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基础资产,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等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在的和未来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
基础资产可以是销售产生的债权、出租产生的债权、提供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债权,也可以是与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或公用事业等相关的债权或收益权,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债权或收益权以及北金所认可的其他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性应收账款、消费金融债权、租赁债权、保理债权、小额贷款债权、典当债权、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费权、公用事业收费权、项目收益权、商业物业抵押贷款债权、Reits以及其他具有能够产生独立、可预测现金流的债权或收益权。
基础资产应当合法合规,交易基础应当真实,交易对价应当公允。
基础资产为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的,其底层资产需要满足本操作指引对基础资产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业务平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为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账户管理、备案、挂牌、信息披露、信息记载、资金划付、转让交易、代理付息兑付等提供服务,并实施业务管理。
北京产权交易所投融资金融交易业务简介

北京产权交易所投融资金融交易业务简介二〇一二年十月目录中经创投简介北交所投融资业务平台优势北交所投融资金融交易业务流程北交所概况北交所投融资金融交易业务成交案例北交所概况时任北京市市长王岐山、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为北交所揭牌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是以企业产权交易为基础,集各类权益交易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市场平台。
1994年成立北京产权交易中心2003年成立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2004年2月14日合并重组为北京产权交易所2004年被国务院国资委选定为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试点机构北交所国资绝对控股有限公司组织形式注册资金14250万元8家股东单位北交所主要业务架构中央单位业务黄金环境矿权林权金马甲文化技术投融资石油金融北京市属单位业务北交所集团化发展趋势金马甲网络产权有限公司北京环境交易所中国技术交易所中国林权交易所北京黄金交易中心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中国文化产权交易所北京国际矿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京石油交易所目录中经创投简介北交所投融资业务平台优势北交所投融资金融交易业务北交所概况北交所投融资金融交易业务成交案例北交所投融资金融交易业务北交所投融资金融交易业务是中经创投利用北交所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各类企业融资、国有和非国有企业产权、股权交易和认证投资人管理服务等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投融资金融交易业务企业融资企业产权交易认证投资人管理服务企业融资中经创投利用北交所充分挖掘产权市场现价格、增进信用的功能,整合金融渠道资源,为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及大型项目提供股权、债权类融资服务。
北交所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利用产权市场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和股权交易服务。
北交所针对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开发了“企业增资扩股附返售权交易”,“企业增资扩股附银行贷款交易”等具有产权特色交易产品,为优秀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股权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长期性和经常性的投资机会,并建立了投资者进入与退出的安全机制。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

北京金融财富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一、债权融资计划简介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鉴别和肩负能力的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本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二、服务对象本指南中的服务对象包含展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挂牌管理人、融资人、主承销商、投资者等(以下简称“相关机构”)。
三、整体流程北金所为融资人、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供给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开户、存案、挂牌、信息记录、转让、资本划转、信息表露等服务。
业务基本流程包含:1.参加主体开户,融资人、投资者、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加主体与北金所签订《北京金融财富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资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2.存案,融资人(主承销商朝)向北金所提交债权融资计划存案资料,北金所齐备性核对后通过后发放《接受存案通知书》;3.挂牌,融资人(主承销商朝)进行债权融资计划信息表露,由挂牌管理人及投资者展开申购、定价配售及挂牌资本划转工作,最后在北金所完成初始信息记录的过程;4.转让,拥有人出让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受让债权融资计划,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更改信息记录;5.其余资本划转,融资人依据当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商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拥有人划转本金、利息等资本,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注销信息记录;6.存续期信息表露,主承销商督导融资人和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信息表露。
开户存案挂牌信息记录其余资本存续期转让划转信息表露三、银行流程 (主承销商流程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在银行内流程,业务基本流程包含:投行业务-结构性融资部司公理经户客部行投业队场团市批融审金务部业同行总融资前融资中后续管理客户准入和评级尽责调审批条件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后续管理查落实预审支用审察授信审批业务出账资本支付部理风险监测管放款审察风险预警险风。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一、近期金融形势进入8月份资金紧张局面不改,大公甚至发表了《防范金融去杠杆下的信用风险》,不可否认的是,金融去杠杆效果显现,截至7月末,M1余额51.05万亿,同比新增15.3%;M2余额162.9万亿,同比新增仅9.2%,货币派生效应明显减弱;各家经济评论纷纷祭出“稳健中性”货币政策这种不痛不痒、老生常谈的结论,具体是什么情况相信企业和银行都比较清楚。
金融去杠杆的主要途径之一便是强监管,保持常态化、高压化的强监管,商业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的风控人员(及高层决策者)现在已经“谈虎色变”,置民营企业资金短缺和商业银行客户经理指标完成于无望的水深火热中!像债券不再有“余额包销”的承诺一样,大家都不爱出钱,怎么办呢?只能把项目推向市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大家都变成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对于金融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绝对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出路,因为卖出去的萝卜、白菜相当一部分都是包装的最精美的,吆喝的最响亮的!二、北金所简介下面说正题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是在一行三会、财政部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的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机构,于2010年5月30日正式揭牌运营。
北金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北京产权交易所、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投资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在北金所参与各类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成员,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大型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及其他组织等。
北金所将自身定位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平台、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平台、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地方商业银行股权交易服务平台、债权投资交易服务平台、担保类资产前置委托交易服务平台、应收账款资产交易服务平台。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案例解读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及案例解读背景介绍北金所就是中华人民共与国财政部指定得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财政部第54号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得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得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得限制。
截止至8月9日,北金所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主承报价共计111只债券进行报价,其中MTN62只,SCP38只,CP11只,报价总条数为117条。
为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北金所在充分借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熟经验基础上,推出“债权融资计划”创新业务。
致力于打造银行间私募二板市场,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提供有益补充与支撑,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层服务能力,助力银行间债市稳健发展,“债权融资计划”得创新更就是由政策、监管环境、市场需求三方面共同决定得。
中央政策方面,从“十三五”得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改革金融监管框架逐步向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管环境方面,北金所积极落实中央政策,发展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直接融资工具;市场需求方面,因为金融脱媒而产生得转型压力以及优质企业发债额度得耗尽,都需要合法合规、风险分散可控得新产品来补充。
业务介绍1、产品定位债权融资计划就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得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得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其中服务对象包括开展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得挂牌管理人、融资人、主承销商、投资者等;设计得原则为服务市场实际需求为核心,效率与风险防范并重;而设计得核心机制如下表所示:2、制度体系3、产品特点发债规模:依据企业融资实际需求,自行确定发债额度。
主体评级:不要求强制外部评级,市场参与主体自行判断风险。
资金用途:资金用途灵活,可用于长期项目资金,也可用于短期流动资金,也可用于归还借款等。
行业政策:放宽项目准入标准,在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得前提下,灵活调整。
4、业务流程业务基本流程包括:(1)参与主体开户,融资人、投资者、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与主体与北金所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材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2)备案,融资人(主承销商代)向北金所提交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材料,北金所完备性核对后通过后发放《接受备案通知书》;(3)挂牌,融资人(主承销商代)进行债权融资计划信息披露,由挂牌管理人及投资者开展申购、定价配售及挂牌资金划转工作,最终在北金所完成初始信息记载得过程;(4)转让,持有人出让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受让债权融资计划,完成债权融资计划得变更信息记载;(5)其她资金划转,融资人按照当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约定得时间、方式与金额,向持有人划转本金、利息等资金,完成债权融资计划得注销信息记载;6、存续期信息披露,主承销商督导融资人与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债权融资计划是什么

债权融资计划是什么?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是一种新兴推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采用备案制发行,交易场所为北金所。
今年债权融资方式中比较热门的一种方式,债权融资计划。
企业的债权融资方式:发行债券,比如公司债、企业债等等;发行非金融债务融资工具,比如短融、超短融、中期票据等;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或者其他工具,比如债权融资计划。
当前,国家对城投企业、房地产企业等某些行业的融资政策趋紧,再加上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的要求比较多,还记得吗?再来复习一下。
要求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不低于6000万元。
要求近3个会计年度要连续盈利。
中间1年亏了都不行。
要求最近三年平均的净利润要能支付企业债1年的利息。
要求资产负债率不能太高等等。
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呢?我们来看看《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第八条“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人应符合的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境外机构;(二)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则;(三)在最近12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四)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这就是融资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是非常easy?所以即使企业发不了公司债、企业债或者资产证券化,基本上都可以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可以说,北金所对融资人的要求是相当宽松了。
很多业内人士看好债权融资计划,觉得有望在今年接力公司债券成为债券市场的新蓝海。
债权融资计划到底是什么呢?还记得我和大家说过,了解一项业务最好的方法就是学习它的监管政策。
当你想了解一项业务,多去研究政策规定。
我在投行业务方面的学习基本上就是这种方式。
其实你会发现,进入社会后,真正让你和别人拉开距离的,是自学的能力。
所以,一定要学会学习。
当然,在业务落地过程中,有许多实际问题还是需要请教老专家们。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案例解读30323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及案例解读背景介绍北金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指定的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财政部第54号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截止至8月9日,北金所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主承报价共计111只债券进行报价,其中MTN62只,SCP38只,CP11只,报价总条数为117条。
为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北金所在充分借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熟经验基础上,推出“债权融资计划”创新业务。
致力于打造银行间私募二板市场,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提供有益补充和支撑,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层服务能力,助力银行间债市稳健发展,“债权融资计划”的创新更是由政策、监管环境、市场需求三方面共同决定的。
中央政策方面,从“十三五”的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改革金融监管框架逐步向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管环境方面,北金所积极落实中央政策,发展和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直接融资工具;市场需求方面,因为金融脱媒而产生的转型压力以及优质企业发债额度的耗尽,都需要合法合规、风险分散可控的新产品来补充。
业务介绍1、产品定位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其中服务对象包括开展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挂牌管理人、融资人、主承销商、投资者等;设计的原则为服务市场实际需求为核心,效率与风险防范并重;而设计的核心机制如下表所示:2、制度体系3、产品特点发债规模:依据企业融资实际需求,自行确定发债额度。
主体评级:不要求强制外部评级,市场参与主体自行判断风险。
资金用途:资金用途灵活,可用于长期项目资金,也可用于短期流动资金,也可用于归还借款等。
行业政策:放宽项目准入标准,在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的前提下,灵活调整。
4、业务流程业务基本流程包括:(1)参与主体开户,融资人、投资者、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与主体与北金所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材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2)备案,融资人(主承销商代)向北金所提交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材料,北金所完备性核对后通过后发放《接受备案通知书》;(3)挂牌,融资人(主承销商代)进行债权融资计划信息披露,由挂牌管理人及投资者开展申购、定价配售及挂牌资金划转工作,最终在北金所完成初始信息记载的过程;(4)转让,持有人出让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受让债权融资计划,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变更信息记载;(5)其他资金划转,融资人按照当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持有人划转本金、利息等资金,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注销信息记载;6.存续期信息披露,主承销商督导融资人和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京投发展:关于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编号:临2020-04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申请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10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2年。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5.担保安排: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为信用方式。
6.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发行方式:可以采用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一次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8.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9.主承销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10.决议有效期: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申请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业务操作指引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北京市金融局《关于构建首都多层次债券市场的指导意见》(京金融[2017]64号)的指示精神,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以下简称“北京地区债”)业务,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银办函【2013】399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制定本业务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业务操作指引所称北京地区债是指在北京地区登记成立的,受北京地区金融管理机构认可的法人机构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融资计划。
第三条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是经北京市金融管理部门备案的银行间市场产品。
第四条北京地区债实行主承销商负责制。
承销机构和相关中介机构为北京地区债业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为北京地区债业务提供账户管理、备案、信息披露、挂牌、转让交易、信息记载、资金划转、后续管理、代理付息兑付等服务。
北金所提供服务,不表明对该北京地区债融资人的经营风险、偿还风险、诉讼风险及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
第二章参与机构与备案第六条参与机构须根据北金所参与人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北金所开设账户。
参与机构包括不限于:融资人、主承销商、担保机构(如有)、投资人等。
第七条北京地区债的融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二)在最近12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三)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则;(四)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融资人如需增信可选择经市场化评议认可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信用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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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
一、债权融资计划简介
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和承担能力的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二、服务对象
本指南中的服务对象包括开展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挂牌管理人、融资人、主承销商、投资者等(以下简称“相关机构”)。
三、总体流程
北金所为融资人、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供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开户、备案、挂牌、信息记载、转让、资金划转、信息披露等服务。
业务基本流程包括:
1.参与主体开户,融资人、投资者、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与主体与北金所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材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
2.备案,融资人(主承销商代)向北金所提交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材料,北金所完备性核对后通过后发放《接受备案通知书》;
3.挂牌,融资人(主承销商代)进行债权融资计划信息披露,由挂牌管理人及投资者开展申购、定价配售及挂牌资金划转工作,最终在北金所完成初始信息记载的过程;
4.转让,持有人出让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受让债权融资计划,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变更信息记载;
5.其他资金划转,融资人按照当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持有人划转本金、利息等资金,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注销信息记载;
6.存续期信息披露,主承销商督导融资人和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银行流程(主承销商流程)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在银行内流程,业务基本流程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