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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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
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
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
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
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
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
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
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