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依据GB/T19630 -2019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标准编制

文件编号: /GC-2020

版本号:A/0

修改码:0

受控状态:受控

编制:

审批:

发放号:

目录

1、根本目标03

2、岗位任职要求04

3、员工福利和劳动保护规程05

4、有机专用材料收购标准06

5、合格供方评定准则07

6、仓库管理规程08

7、有机基地防污染措施09

8、有机地块土壤保护规程10

9、有机肥料的沤制和施用规程11

10、有机芒果综合栽培规程12

11、果园日常管理规程13

12、病虫草害综合防治规程14

13、有机产品收获规程15

14、有机产品运输与包装规程16

15、有机原料运输与包装规程16-1

16、防止有机与常规产品混杂规程17

17、标签和产品批次号管理规程18

根本目标

有机水果生产的根本目标为:

1. 发展持续的有机种植系统;

2. 禁止使用基因工程制品作为投入物;

3. 使用严格的环境影响监测网络和管理系统,保护生态环境;

4. 限制种植强度;

5. 在产品生产和贸易过程中,使各种形式的污染最小化;

6. 考虑有机果树在自然环境中的所有生活需求和条件,使其福利最大化。

7. 生产有机水果,满足人民需要,并使其成为我们新的盈利点。

岗位任职要求

为了确保涉及有机管理体系工作的人员有能力满足工作的需要特编制此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各级负责人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大专以上学历,并已工作二年以上;

●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

●具备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种植基地和车间工人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中专以上学历;

●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接受过办公室的专业培训;

●具备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办公室/技术员/销售采购人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大专以上学历;

●本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具备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检验人员/内部检查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大专以上学历;

●接受过本厂专业培训并被授予资格;

●具备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五.其他未明确规定的临时岗位在需要聘用时由最高管理者决定其任职资格

员工福利和劳动保护规程

1、目的:为确保各部门,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的福利和生产安全,特编制此检验规程。

2、范围:适用于各部门,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的福利和生产安全的管理。

3、职责:

3.1 办公室按照此规程对员工福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2按此规程进行生产安全的日常管理。

4、要求

4.1 员工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4.2 生产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知识的培训。

4.3要为全体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以确保人员健康。

4.4 员工福利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企业自身的规定。

4.5 天气炎热和寒冷时,应当为工作人员配备防暑和保暖设备并发放相应补助。

4.6 节假日加班的员工应当享受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水平。

5、记录要求:应当保持涉及员工福利的相关办公和财务记录。

有机专用材料收购标准

1、目的:为确保材料的品质,在有机生产中符合要求,特编制此规程。

2、范围:适用于有机专用材料的购入和进货检验。

3、职责:

3.1 供销部负责人按照此规程对采购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3.2 采购人员按此规程进行材料的购入。

4、内容:

4.1 合格原料包括:我们采用自行挑选留用或购买的种苗。

各类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改良物质和植保用品;

各类水果包装用品。

4.2 禁止采购无证照经营者的原辅料。

4.3 运输过程中禁止粗暴管理,确保材料的质量。

4.4 采购员执行此规程,并做好进货验证记录。

4.5 注意选择名录内的合格供方。

4.6 种苗必须经为合格种苗。

4.7 其他通用要求执行《有机材料收购标准》。

5、检验要求

5.1 首先原料必须来自合格供方或指定场所。

5.2 果树种苗必须可证明其来源。

6.相关记录:《进货记录》

合格供方评定准则

1 为了规范和指导对供方的评价与选择,特制订本准则。

2 供销部负责填写《合格供方名录》并根据《物资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3 评定准则

3.1 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主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如通过ISO9000认证或有机产品认证);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2 对第一次营销供应主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条所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3.3 对于辅助物资供方,在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并经过样品验证和实用合格后,经有机管理小组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4.问题的处理

4.1 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供销部应取消其供货资格。4.2 供销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再次填写《合格供方名录》并注明为第几次复评。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5.对服务供方的控制

提供服务的供方,如运输企业、检测、培训机构等,也应经依据公司对服务的需求对服务供方的资质评价合格后方可采用。对国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