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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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指引

新三板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指引

摘要:十点注意特别提示:本文默认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则相同。

如公司章程与本文表述有所出入,读者应以具体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为准。

1.年度股东大会召集者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一般为公司董事长,议题一般主要为董(监)事会有关公司经营的年度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等重大事项;2.年度股东大会应在次年六月底前召开。

公司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至少20日前,通过股转系统公告《年度股东大会通知》;3.除董事会载于《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程之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修改会议议程;4.股东名单及股东持股数额以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东大会无最低法定出席股份数要求,所有议程的表决以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为计算基准;5.董监高应列席年度股东大会,并接受股东的质询;6.股东大会必须严格按照既定议程逐项审核议案,不应临时改变议程;7.议案如与股东有关联关系,则相关股东表决时须回避;8.议案表决的监票、计票,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9.年度股东大会需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10.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由出席会议股东或代表签字,但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秘签字。

新三板挂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则,开会前充分准备会议文件,开会时遵守既定议程与投票规则,开会后及时披露与归档相关文件,实现召开会议合规且高效的目标。

本文所依据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司法》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对于挂牌公司虽不当然适用,但实践中,许多挂牌公司的章程参照了上述规则,故本文一并进行讨论。

一、开会前1. 会议召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第一顺位召集人为董事会,主持人为董事长。

新三板挂牌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之持续督导人员检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

新三板挂牌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之持续督导人员检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x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现提议于xx年10月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x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纪录》
四、公告情况
公司已于xx年9月20日,在股转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披露。披露内容准确完整。
四、公告情况
公司已于xx年8月23日,在股转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披露。披露内容准确完整。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xx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xx年8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xx年8月2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xx年10月11日,召开了x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x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0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注意事项一、召开频率: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条)二、发出通知:1、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之前(A+H公司提前45天),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提示:一、应以自然日而非工作日或者交易日为计算单位,法定假期的天数无需扣除。

二、是以股东大会通知见报日为起点计算,不包括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3、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

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二)投票方式及不同投票表决的计算方式1、投票方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2、不同投票表决的计算方式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大会新闻稿

公司股东大会新闻稿

公司股东大会新闻稿篇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范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会议时间:年月日会议地点:会议性质:首届股东大会经股东大会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一、表决通过公司章程。

二、同意选举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名单如下:1、选举为公司董事。

2、选举为公司董事。

3、选举为公司董事。

……同意上述人员、、、、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同意选举股份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成员,名单如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另X名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选举为公司监事。

2、选举为公司监事。

3、选举为公司监事。

同意上述人员、、、、及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会议主持人:(签字)出席会议董事:、、、、(签字)会议记录人:(签字)年月日篇二:挂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挂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一)关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第一百零三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临时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第十一条挂牌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可以披露季度报告。

挂牌公司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应当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约定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根据均衡原则统筹安排各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顺序。

公司应当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当告知主办券商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

股东会决议注意事项

股东会决议注意事项

股东会决议注意事项1、本股东会决议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

2、股东为非自然人的,“实到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并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XXX)”。

3、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若正文与签名脱离的,应当在正文与签名页处加盖企业的骑缝章。

4、股东人数发生变化或股东发生变化的决议中,还需注明参会人员,如:“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

”新、旧股东都要在本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也可以分两次会议召开。

特别提示:股权转让(内部转让除外)或者法定代表人更换的变更决议,新老股东及新老法定代表人还需前往登记机关进行现场签字(带身份证)。

5、决议签署之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公告之日起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6、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

7、召集人非章程规定的第一召集人的,应在正文前增加一段内容用以说明公司章程规定的在前顺序的会议召集和主持义务人不履行会议召集和主持义务的情况。

8、非全体股东签名的,正文前需注明以下内容:会议已于15日前以书面/电话/公告(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应到会股东方,实际到会股东方(其中,股东委托出席会议并代为行驶表决权)。

参加股东共代表%表决权。

公司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范文)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实到股东: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召集人:按章程规定填写主持人:应到会股东方,实际到会股东方,代表100%股权。

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一、股东身份情况:股东名称股东证件号码住所**********************股东出资情况: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额占全体股东出资(%)实际出资额(万元)实际出资额占全体股东出资(%)出资到位日期出资方式二、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整。

股东大会汇报材料

股东大会汇报材料

股东大会汇报材料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公司年度股东代表大会董事长年度工作报告各位股东代表,大家好!今天,****矿业公司在这里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借此机会,我代表董事会首先向在过去一年里为***矿业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的各位股东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由我向诸位股东作20xx年度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20xx年对于***矿业公司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更是公司收获的一年。

在20xx年,公司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一目标,抓机遇、求发展,全体员工齐心协力,顽强进取,在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今年的股东会议是***公司站在营业收入由***亿元向***亿元跨越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司工作,围绕千亿目标和公司发展战略,带领公司全职工,为建设跨国经营的矿业集团而努力奋斗。

一、20xx的公司生产经营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指导思想在公司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矿业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业强省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和改革创新,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全球发展,实施国际化经营,不断扩大经济总量,努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有效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公司“十五”目标的提前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矿业公司在20xx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称号,公司党委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二)生产经营情况20xx年,***矿业公司经济实力迅速壮大,***矿业公司共累计生产镍***万吨、铜***万吨、钴***万吨、铂族贵金属***公斤和化工产品***万吨,年均分别增长***%、***%、***%、***%和***%。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一、前期准备。

1. 通知股东,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公司应当向所有股东发出正式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方式等信息。

通知应当提前合理时间发出,以确保股东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和安排出席会议。

2. 准备会议文件,公司应当准备好与议程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提案文件等,以便股东在会议上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会议召开。

1. 主持人开场,在会议开始之前,主持人应当宣布会议正式开始,介绍会议议程和规则,并致辞欢迎股东的到来。

2. 展示会议议程,主持人应当展示会议议程,明确会议的各项议题和安排,以便股东了解会议的整体安排和内容。

3. 逐项审议议案,按照议程安排,逐项进行议案审议,主持人应当邀请相关人员就每一项议案进行介绍和说明,并允许股东提出问题和意见。

4. 表决决议,在经过充分讨论和说明后,主持人应当组织股东进行表决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进行表决,以确定议案的通过与否。

5. 宣布会议结果,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以便后续的执行和备案。

三、会议结束。

1. 主持人总结发言,会议结束前,主持人应当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发言,回顾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结果,并对股东的参与和支持表示感谢。

2. 会议记录备案,会议记录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和备案,以便公司后续的执行和监督。

3. 交流互动,在会议结束后,公司应当安排股东与管理层进行交流互动,解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加强公司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

四、后续跟进。

1. 执行决议,公司应当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时进行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告给股东,以保障决议的有效实施。

2. 完善制度,公司应当根据股东大会的情况和意见,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和股东权益保护措施,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股东满意度。

以上即是股东大会召开的流程,希望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能够按照以上流程进行,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议的有效实施。

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

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

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股票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发行业务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施《发行业务细则》规定的股票发行,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股票发行审议程序第三条挂牌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前,不得召开董事会审议下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前款所称股票发行包括挂牌公司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第四条挂牌公司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包括确定部分发行对象情形),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发行相关事项时,挂牌公司董事、股东拟参与认购或者与拟认购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

挂牌公司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最终认购对象为挂牌公司董事、股东或者与董事、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时相关董事或股东未回避表决的,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回避表决要求重新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发行相关事项时,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均拟参与认购或者与拟认购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不再执行表决权回避制度。

第五条挂牌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应当明确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有效期,前述有效期至多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仍决定继续发行股票的,应当重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条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范围内发行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第七条按照第六条规定发行股票的,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应当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作为董事会行使授权的前提条件:(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范围或发行对象确定方法;(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四)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区间或发行价格确定办法;(五)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六)募集资金用途;(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具体授权;(八)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年度股东大会需要的材料清单

年度股东大会需要的材料清单

年度股东大会需要的材料清单引言概述:年度股东大会是一年一度的重要会议,是公司与股东之间进行沟通和交流的重要平台。

为了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准备充分的材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为您介绍年度股东大会所需的材料清单,以确保会议的高效和透明。

正文内容:1. 股东大会议程材料1.1 会议议程:列出会议的日程安排和议题,包括审议年度财务报告、选举董事会成员、审议股东提案等。

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股东,以确保他们对会议的议题有充分的了解。

1.2 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以便股东提前做好准备,并参加会议。

2. 年度财务报告材料2.1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数据,以展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财务报告应由专业会计师进行审计,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提供一份年度报告,介绍公司的运营情况、发展战略和未来计划等。

董事会报告应该清晰明了,以便股东了解公司的整体情况。

3. 董事会选举材料3.1 董事候选人简介:列出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以便股东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和背景。

3.2 董事会选举程序:说明选举董事会成员的程序和规则,包括提名程序、选举方式等。

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4. 股东提案材料4.1 股东提案表格:股东可以在会前提交提案,表达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提案表格应包括提案的内容、理由和预期效果等。

4.2 股东提案审核程序:公司应设立股东提案审核程序,以审查和评估提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确保提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5. 会议记录和纪要材料5.1 会议记录:由专业秘书撰写的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了会议的讨论和决议。

会议记录应准确无误,以备将来的参考。

5.2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对会议内容的概括和总结,包括重要决议和行动计划。

会议纪要应及时发送给股东,以确保他们了解会议的结果和决定。

总结:在年度股东大会中,准备充分的材料对于会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股东决议及注意事项

股东决议及注意事项

股东决议及注意事项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中,股东决议是一种重要的决策机制,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间的协商,制定公司的政策、决策、组织架构等,对公司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就股东决议以及注意事项展开论述。

一、股东决议的定义和重要性股东决议是指股东基于公司法规定的表决权,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间的协商,就公司重大事项达成一致的决定。

股东决议承载了公司治理的精髓,体现了股东权利的行使和公司的民主管理。

正确认识和理解股东决议的重要性,能够帮助企业提高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二、股东决议的类型和流程股东决议的类型包括常规决议和特殊决议。

常规决议是指股东大会一般表决事项,如选举董事、审计报告通过等;特殊决议是指涉及公司重要变更的决策,如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

不同类型的决议需要按照不同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以确保决策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股东决议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决策提案:股东或者董事会提出决策的议案,明确决策内容和目的。

2. 召开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集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参会,并发布议案内容。

3. 表决和通过:股东在大会上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确定决策是否通过。

4. 记录和公告:将表决结果记录在股东大会记录册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外界公告。

5. 实施和执行:根据决策结果,公司进行相应的实施和落实,确保决策的有效性。

三、股东决议的注意事项1. 合法合规性:股东决议必须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决策的合法有效。

2. 投票权平等:股东的投票权应当平等,并且投票结果反映出股东意愿。

公司应确保股东有充分的信息以便做出决策。

3. 会议程序规范:股东大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召开,确保决策的正当性。

会议记录和公告也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4. 执行力和有效性:公司应当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决议,确保决策结果的有效性和实施。

5. 信息披露和公告:公司应及时向外界公布股东决议的结果,确保股东、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了解决策结果,避免信息不对称。

股东会决议及注意事项

股东会决议及注意事项

股东会决议及注意事项一、引言公司作为法人实体,股东会作为公司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在重大事项上具备决策权。

本文将就股东会决议及相关事项进行探讨。

二、股东会决议的意义股东会决议是指由股东会成员通过表决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策。

股东会决议是行使股东会权力的一种形式,对于公司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三、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和程序股东会决议可以通过股东会议或者书面决议的形式进行。

在进行决策前,需要依法进行提前通知,并明确决议的议题和时间。

在决议过程中,股东行使表决权,决议结果以表决结果作为依据。

四、股东会决议的要素股东会决议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 决议的内容:明确决议的议题和具体内容,确保决议具备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2. 决议的表决结果:通过表决统计结果,统计赞成、反对和弃权票数,并确认决议是否通过。

3. 决议的记录:记录决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表决结果等重要信息。

五、股东会决议的注意事项1. 合法性与合规性:股东会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遵循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决策过程中,应当注重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决策的合规性。

2. 信息披露:重大事项的股东会决议需要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便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

3. 议事规则:股东会决议应当遵循一定的议事规则,例如议事程序、表决方式等,确保决策过程公正、透明。

4. 决策制度完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制度,明确决策的权限、程序和责任,保证股东会决议的高效进行。

六、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和责任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公司和股东具有约束力。

对于决策结果产生的后果,股东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结语股东会决议是公司决策的重要形式,对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股东会决议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完善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股东大会是一家公司非常重要的决策机构,对于公司的发展和运营具有重要影响。

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和流程。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公司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

以下是准备工作的流程:1.确定召开日期和地点:公司董事会需要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日期和地点,并提前通知股东。

2.起草会议议程:会议议程是股东大会的重要内容,需要经过董事会讨论和批准。

会议议程通常包括审议公司年度报告、选举董事、审议分红方案等内容。

3.制定通知书:公司需要制定股东大会的通知书,并通过适当的渠道向股东发出。

通知书应包含召开日期、地点、议程以及与会的要求等内容。

4.准备会议所需文件:会议所需文件包括年度报告、议程书、投票表决表等,公司需要提前准备好这些文件,以便在会议上发放给股东。

二、召开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通常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报到与注册:在股东大会开始之前,股东需要到达会议现场,并进行报到和注册。

工作人员会核对股东的身份信息,并发放相关资料。

2.主席开场致辞:股东大会的主席将会发表开场致辞,对股东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本次会议的议程和规则。

3.确认会议合法性:股东大会的主席将核实与会股东的身份和所持股份,并确认是否满足法定的开会要求。

4.听取董事会报告:在股东大会上,董事会通常会向股东报告公司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业务发展等方面的信息。

5.审议并表决:根据会议议程,股东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讨论、询问和表决。

其中包括年度报告的批准、选举董事、决定分红政策等。

6.宣布决议结果:主席会宣布每个议题的表决结果,并将决议结果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这些决议将对公司的决策和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7.总结与闭幕:在全部议题讨论、表决完毕后,主席会进行总结发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圆满召开表示感谢,并宣布会议闭幕。

三、会议后续工作股东大会闭幕后,公司需要进行一些会议后续工作,以确保股东大会的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

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

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股票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发行业务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施《发行业务细则》规定的股票发行,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股票发行审议程序
第三条
挂牌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前,不得召开董事会审议下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前款所称股票发行包括挂牌公司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第四条
挂牌公司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包括确定部分发行对象情形),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发行相关事项时,挂牌公司董事、股东拟参与认购或者与拟认购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

挂牌公司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最终认购对象为挂牌公司董事、股东或者与董事、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时相关董事或股东未回避表决的,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回避表决要求重新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发行相关事项时,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均拟参与认购或者与拟认购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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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股东会注意事项

参加股东会注意事项

参加股东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认出席资格:只有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才有权参加股东会。

如果股东的股份被冻结、质押或转让给他人,则该股东可能无法参加股东会。

2. 确认会议时间和地点:股东需要在会议前收到会议通知,并确认会议时间和地点。

如果会议时间和地点有变化,股东应及时获取最新信息。

3. 确认议案:股东需要了解会议议程和议案,并对自己关注的议案进行充分了解。

如果股东对议案有异议或建议,可以在会议上提出。

4. 确认投票方式: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

股东需要了解投票方式,并在投票时遵守相关规定。

5. 注意保密和信息披露:股东会上,股东需要注意保密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例如,股东不得在会议上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6. 遵守秩序:股东需要遵守会议秩序,不得扰乱会议进程。

如果有异议或不满,可以在会议上提出,但应保持冷静和理性。

总之,参加股东会需要股东认真对待,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并遵守相关规定。

股东会决议协议及注意事项

股东会决议协议及注意事项

股东会决议协议及注意事项一、前言股东会决议是指股东会成员就特定事项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的正式协议。

本文旨在介绍股东会决议的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项,确保决议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二、股东会决议的基本要素1. 决议议题决议议题是股东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财务审计报告批准等。

在股东会决议协议中,应明确议题的内容和目的,并确保与会股东充分了解。

2. 决议形式股东会决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对于大多数情况,尤其是重要议题,建议采用书面形式。

决议的形式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来确定。

3. 决议程序决议程序包括决议的发起、讨论、表决和确认等环节。

在决议协议中,应详细描述每个步骤的具体要求,以确保程序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4. 决议表决方式股东会决议通常采用绝对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即按所持股权比例计算,达到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即可生效。

此外,还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协议约定采用特定的表决方式,如特殊多数原则或一致通过原则。

5. 决议生效和执行决议协议明确决议的生效时间和执行责任,确保决议能够按时生效并得到有效实施。

此外,还需要规定可能涉及到的后续工作和监督机制,以保证决议的落实效果。

三、股东会决议的注意事项1. 合规性股东会决议的议题和程序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制定和执行决议协议时,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以免产生纠纷或违规风险。

2. 透明度股东会决议应确保透明度,即确保与会股东对议题内容和后续影响有清晰的了解。

在决议协议中,应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确保股东能够作出理性决策。

3. 知情权股东会决议涉及的事项可能对公司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当尊重股东的知情权,及时向股东提供相关信息,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4. 决议争议解决机制在制定决议协议时,可以明确决议争议的解决机制,如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

这有助于维护股东权益和保障决议执行的顺利进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一、总则1.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依法组织开展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法定职责。

2.本规则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进行,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健康发展。

3.股东大会的行为应依法、公平、公正、透明,确保股东平等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维护和增强公司的长期价值。

二、召集程序1.公司应按照法定程序召集股东大会,包括向股东发出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文件和信息等。

2.股东大会通知应当明确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3.公司应提前向股东提供相关文件和信息,确保股东按时收到有关召集通知,并能够充分了解和准确评估所提议程的内容。

4.公司应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股东大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股东权利和义务1.股东享有出席股东大会并发表意见的权利。

每个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根据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

2.股东有权通过书面方式委托他人代理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益,但代理人不得超过三位。

3.公司须提供股东查询公司有关事务的信息渠道,确保股东行使知情权。

4.股东应按时足额缴纳股票价格,履行股东的义务。

四、议事规则1.股东大会应按照召集通知上明确的议程进行,不得违反或新增议程。

2.股东大会的决策应当以表决为基础,非表决方式决策的事项仅为就讨论而进行。

3.表决事项应通过简单多数原则进行,少数意见应被尊重,并在决策会议纪要中进行反馈和记录。

4.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通过特别股东大会进行,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五、股东大会记录和公告1.公司应制作股东大会记录,并将其保存至公司档案,确保决策过程和结果能够追溯和核实。

2.公司应及时将股东大会的决策结果通过公告的方式向股东公布,确保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决策。

3.公司应按时将股东大会决策的结果向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报备。

六、投资者保护1.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制度,为股东提供投资者教育、信息披露和投诉渠道等多种服务方式。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进行。

第三条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权,并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

第四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主持召开,会议决议的有效条件、表决权、表决程序等事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股东提供有关股东大会的信息,并为股东提供合理便利的发言和提问的机会。

第二章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第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向全体股东发布大会通知书,会议至少提前30日通知。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以及相关材料提前向股东发出,确保股东对议案有足够的了解和准备。

第八条股东可以提出书面建议和议题,提前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并在股东大会前得到合理的反馈。

第九条股东大会可视为有效召开,必须有超过50%的股东参会,持有的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三分之一。

第十条股东大会须在事先确定的地点召开,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远程方式进行,但要确保股东间的有效互动和信息沟通。

第三章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及程序第十一条每一股东根据其所持有的股权,拥有相应的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股东的表决,根据表决结果进行决定。

第十三条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亲自到场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投票。

第十四条表决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意味着投票结果是公开的,记名投票则将投票结果与投票人的身份对应起来。

第十五条有关事项的决议,应当获得超过50%的同意票据通过,议案涉及公司章程变更、授权董事会的大额投资、收购重组等事项,应当获得超过2/3的同意票据通过。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及时公布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并将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注意事项

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注意事项

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注意事项
一、目的明确
在提议召开股东会之前,必须明确会议的目的。

要讨论的具体议题应该清晰明确,避免会议中出现无谓的争论和时间的浪费。

同时,确保所有议题都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前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通知股东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决定。

通知应详细列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人员。

提前通知可以让股东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出席会议。

三、会议材料
准备充足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程、待讨论的议题、相关背景资料和财务报告等。

确保所有股东都能在会议前了解所需的信息,以便他们能做出明智的决策。

四、法定人数
确保有足够的股东出席会议,以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法定人数的规定。

如果出席人数不足,可能会导致会议无效。

因此,应提前统计并确认出席人数。

五、公平公正
在会议中,确保每个股东都有平等的机会发言和提问。

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或偏见,确保决策是基于事实和公平的原则。

六、充分讨论
鼓励股东积极参与讨论,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同时,要控制会议进程,避免无谓的争论和偏离主题的情况。

在讨论中保持冷静和理性,以达成共识。

七、记录存档
确保会议的讨论和决策被完整记录下来,并形成书面文件存档。

这些记录可
以作为公司的重要历史资料,并为未来的决策提供参考。

八、结果通知
在会议结束后,及时通知所有股东会议的结果和决策。

这有助于增强透明度,让股东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同时,也可以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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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一)关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第一百零三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
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临时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第十一条挂牌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可以披露季度报告。

挂牌公司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应当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约定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根据均衡原则统筹安排各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顺序。

公司应当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当告知主办券商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

《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5〕107号》
(四)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应当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公开披露工作。

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之间挂牌,即股票进行公开转让的挂牌公司,应按上述要求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

在2016年4月30日后挂牌公开转让且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财务报告未涵盖2015年年度财务数据的公司,应披露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告。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挂牌公司应当每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召开。

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临时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而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一般会结合考虑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会相应召开公司第X届监事会第X次会议、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董事会会提请召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并通过年度报告的议案,年度报告可在召开董事会后随即披露(《信息披露细则》规定,年度报告的披露应经董事会审议),同时股东大会也被提请召开。

而对于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时间,股转系统有明确要求,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即挂牌公司应当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公开披露工作。

根据《股转系统公告〔2015〕107号》,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之间挂牌,即股票进行公开转让的挂牌公司,应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披露的具体时间安排,挂牌公司应当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约定,公司应当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当告知主办券商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

(二)关于股权登记日
相关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
第十八条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登录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并在办理股东身份认证后,参加网络投票。

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持股数量等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首日的三个交易日前(不含当日)与信息公司签订协议,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十三条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一般在召开股东大会前,挂牌公司需要向中国结算(法定股权登记机构)申请查询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此股权登记日的确定尤为重要。

目前为止,全国股转系统尚未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日期做限制性要求,一般可参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最早应定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第七个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沪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得晚于股东大会召开日三天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得晚于股东大会召开日五天前)。

参照以上规定,挂牌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定于T-3至T-7(T为股东大会召开日)之间,计算日期时还应注意周六日、节假日不能作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应当为股转系统的正常交易日。

(三)关于会议审议事项及回避制度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信息披露细则》
第三十三条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回避制度。

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公众公司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约定建立表决权回避制度。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的名称、具体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与董事会决议保持一致,以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例,常见的股东大会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工作报告就2015年总体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6年度董事会的工作重点)、关于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议案等,值得注意的是,挂牌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规定,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回避制度。

《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众公司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约定建立表决权回避制度。

据此,公司应执行公司章程按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规定的表决权回避制度。

(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披露
相关法律规定:
《信息披露细则》
第二十九条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两个转让日内将
相关决议公告披露。

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应当包括律师见证意见。

第三十条主办券商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提供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挂牌公司应当按要求提供。

根据《信息披露细则》规定,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还应注意,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两个转让日内将相关决议公告披露。

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应当包括律师见证意见;主办券商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挂牌公司应当按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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