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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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中标后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控制工程风险,确保内部承包的质量和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承包工程是指公司参加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的建筑项目,招投标中标后,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将该项目包给相应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二、管理职责
1、招投标办公室编制内部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组织内部承包项目招(议)标及合同谈判,负责办理合同会签等手续。
2、土建公司及下属各部门是公司内部承包项目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参与内部承包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审核内部承包项目内部承包合同;负责参与图纸会审、工程验收;负责审核中标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工程变更联系单等,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及监督;对内部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参加内部承包项目质量及工程量的检查验收,负责监督审核付款及结算手续。
3、财务处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参与招标、议标评标,审核内部承包项目内部承包合同,审核内部承包项目的进度款,查询督促建设单位帐款及时到帐,以及依据公司领导的审批完成支付结算等工作。
4、督查处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参与招标、议标评标,审核内部承包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以及对进度款、结算款等费用审核,同时检查对承包队伍的安全资质、安全措施、民工工资管理进行审查与监督。
5、质安处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参与招标、议标评标,负责检查内部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责内部承包图纸会审、工程验收;负责内部承包项目的民工工伤保险等相关工作。监督内部承包各分部分项技术资料及施工图、竣工图、联系单等一切关于项目的档案资料。
6、资料科负责监督审阅工程各分部分项技术资料及施工图、竣工图、联系单等一切关于项目的档案资料,负责做好各类工程技术资料的存档。
7、法务办负责审核内部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内部承包项目内部承包合同、安全施工责任书等文件,负责对内部承包的法律风险控制。
8、预算处负责审核工程变更联系单、进度款审核以及预决算审核等工作。
三、内部承包项目的提请
由招投标办公室根据参加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的中标结果,报董事长进行审批是否外包,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正式启动内部承包项目招标程序。
四、内部承包项目的招标
1、由招投标办公室负责编写内部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包括:招标内容、招标范围、项目简介、工期、质量要求、造价要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违约责任及特别约定、相关规范、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正文参照《内部承包项目招标文件》(附件1)。附件包括:施工图纸、拟签《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制协议》(附件2)、《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责任书》(附件3)。
2、招投标文件经土建公司、督查处、质安处、财务处、法务办审核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批后,由招投标办公室牵头,其它部门配合提供好的承包人,由土建公司等部门负责邀请相关承包人进行发布招投标文件,并负责做好跟踪工作,由各相关承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标书或报价文件,标书或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并且由投标人进行签字盖章。
3、选择考察承包人,对于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由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土建公司、督查处、财务处等相关处室对其进行资质、信誉、施工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作为择优选定承包人的依据之一。
4、由招投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土建公司、督查处、质安处、财务处、法务办进行开标及议标会议,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报价经过分析比较,就承包范围、工期、造价、质量、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进行协商,结合对各投标人考察结果,择优选定承包人,填写《内部承包项目开标结果审批表》(附件4),经土建公司、督查处、质安处、财务处、法务办、招投标办公室会签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后,上报董事长进行审批。
5、合同签订,由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按公司合同会签流程,起草内部承包项目内部承包合同,经各部门会签后,上报董事长进行审批后,负责与中标人进行签订。合同原件一份交集团办公室进行存档、一份交财务处,另将复印件发至土建公司、督查处、质安处、资料科、法务办、预算处等处室。
6、承包人确定后,由土建公司等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
五、内部承包的日常施工管理
1、内部承包项目由承包人自行组织施工队伍,自行负责材料采购、施工进度安排、质量与安全管理等工作,自负盈亏。在日常施工过程中,负责与建设单位做好沟通工作。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国家建设规范、建设单位的制度或规定、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民工工资五项制度等及内部承包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3、土建公司作为内部承包项目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协助承包人做好与建设单位关系的维护,同时,对于承包人上报的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把关,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由土建公司及预算处负责审核把关,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则按公司印章审批流程进行办理,不得出现中标人代表公司的实质性内容,同时对于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做好复印备份工作,同时由承包人向公司出具《用印承诺书》(附件5)。
4、土建公司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承包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定、建设单位制度或公司规章制度或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内部承包项目内部承包合同做好依据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并根据相应条款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
5、质安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6、资料科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监督、审阅、存档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
7、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向公司提供壹套施工蓝图。各分部(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通知公司质安处,对该工程进行预验收,验收通过后必须把验收该分部的技术资料全部上交公司资料科审核,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为原件。竣工前,承包人必须向公司提供贰套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其中一套为原件),叁套竣工图、联系单需按时间先后顺序统一归类、编号并装订成册,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为原件;技术资料需编制目录由承包人签字确认,并出具《无条件补足资料承诺书》(附件6)。
8、督查处负责对内部承包民工工资进行管理和监督,承包人必须遵守公司劳动用工五项制度,具体如下:
(1)建立花名册制度
承包人是本工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人,对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人员都必须建立《花名册》(附件7)。花名册必须有以下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