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房字〔2017〕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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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房字…2017‟7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

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局,赣州经开区房管所,赣州蓉江新区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加投标主体与条件的问题

(一)在我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过工商注

册登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并向注册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的企业。

(二)已在我市办理备案登记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投标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投标前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办理备案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2.注册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材料。

二、关于建设项目分期开发物业管理招标的问题

(一)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建设项目分期开发的,其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应当以该物业管理区域为范围。招标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登记前,向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申请表(附件1);

2.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3.土地使用证明

4.用地规划红线图;

5.规划总平面图等。

(二)项目已按规划分割成两个以上自然独立、封闭区域的,并分别按规定配置了物业管理用房,且不存在任何共用设施设备的,可以划分成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分别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标。

(三)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招标人(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出具物业管理区域登记证明(附件2)。

三、关于招标文件编制的问题

(一)招标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可参照《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附件3)编制。

(二)招标文件中不得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四、关于开标的问题

(一)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主持。

(二)开标地点应具备相对独立的开标唱标室和评标室,非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进入评标室。

(三)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由招标人存档备查。

五、关于评标的问题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及投标人的投标答辩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的编制,可参考《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标准(参考文本)》(附件4)制定。

(二)招标文件内容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规范要求,或招标文件提出明显不切实际、不可实现的物业服务目标的,评标委员会可采用书面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

件中的内容以书面方式作必要的说明或者补正。

(三)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有权要求该成员作出书面说明,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可予以否定;同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查实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详细评审明显存在不符合评分标准要求;

2.明显存在评分偏差;

3.明显带有倾向性。

(四)评标委员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五)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时,应向招标人出具评标报告书(附件5)。

六、关于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问题

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应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招标人也可依法委托公证机关实施资格预审、投标、开标、评标活动现场的监督工作。

附件: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申请表

2.物业管理区域登记证明

3.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4.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标准(参考文本)

5.评标报告书(样稿)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1: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申请表

附件2:

物业管理区域登记证明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要求,经对该企业提交的(项目名称)规划设计方案、土地使用证明、用地规划红线图、规划总平面图等资料的审核,现将位于县(市、区)(地址)(物业管理区域名称)基本情况证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四至:

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类型:,容积率:,绿地率 %。

二、物业管理用房

位于,平方米。

三、设施设备情况

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年月日

[本配置证明由开发建设单位作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依据,并在项目交付使用后报送至物业管理区域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

附件3: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赣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决定对(项目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邀请)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本项目位于赣州市区(市)县路号,四至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或见附图)。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构成为:建筑用地平方米(其中公建用地平方米),道路用地平方米,绿化用地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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