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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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人防工程施工

诸暨人防工程施工

诸暨,这座位于浙江省中部的美丽城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诸暨的城市建设也日新月异。

近年来,人防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诸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人防工程,既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是为了提升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

诸暨的人防工程施工,紧紧围绕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城市实际,坚持人民防空平战结合、防护与发展并重的原则,积极推进人防工程的建设。

在人防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诸暨市政府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人防部门的合作,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

在人防工程的建设内容上,诸暨市注重多元化发展。

除了传统的地下防空洞、地下室等防护设施外,还积极发展具有多功能、高防护性能的人防工程。

例如,结合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等建设,开发了集防空、防灾、商业、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人防工程,实现了人防工程的综合利用。

在人防工程施工技术上,诸暨市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人防工程的建设水平。

例如,采用先进的地下空间开发技术,提高人防工程的防护能力和使用寿命;运用智能化建设技术,提升人防工程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在人防工程的管理方面,诸暨市建立健全了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投资等管理制度,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进度和质量。

同时,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防工程的建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人防工程的建设和施工,对于提高诸暨市的综合防护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诸暨市将继续加大人防工程的建设和施工力度,努力实现人防工程的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美好诸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人防工程充电设施安装有关要求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人防工程充电设施安装有关要求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人防工程充电设施安装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08•【字号】绍市人防办〔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人防工程充电设施安装有关要求的通知各区、县(市)人防办:为加强人防工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安装管理工作,结合我市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对人防工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电动汽车作为解决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得到了快速发展,人防工程设置充电设施日渐增多。

各区、县(市)人防办应大力支持人防工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工作,在保障战时效能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

二、新建人防工程应在施工图设计中按规定预留机动车车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在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阶段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

三、既有人防工程机动车车位增设充电设施的,不得破坏防工程围护结构,不得妨碍人防设备设施的正常启闭,不得与人防工程标识标牌标贴位置冲突,不得影响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

穿线管应采用人防工程口部的电气预埋短管。

充电设施安装前、应向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物业公司等)和监管部门报备。

需要在人防墙穿墙打洞的,须由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按照人防工程改造许可事项,报请属地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各区、县(市)人防办应加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并将充电设施安装、使用等是否影响人防工程防空效能纳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范围,对未经报备、许可,擅自破坏人防工程,随意安装充电设施的要严格依法查处,五、市人防办将加强对全市人防工程安装好的充电设施进行巡查和监督管理。

未经报备或报批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11月8日。

绍兴市人防工程防护

绍兴市人防工程防护

绍兴市人防工程防护一、人防工程概述人防工程是指以地下防护工程为主体的,配合地面遮蔽、掩护措施、通讯指挥、摇点警戒等措施构成的一种为抵御敌人轰炸而建设的防空工程体系。

人防工程是绍兴市的一项重要的保卫安全工作,也是一项国家重要的战略建设,具有很高的安全防范价值。

二、绍兴市人防工程建设现状绍兴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建设人防工程,目前已经建成了一定规模的人防工程体系。

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758处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达到360万平方米。

其中,地下防护工程面积达185万平方米,装备了各类防护设施,为防空警报时提供了有效的保护。

三、人防工程防护措施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绍兴市制定了一系列的人防工程防护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防爆防化设备在人防工程中配备防爆防化设备,如生命探测器、呼吸器、防毒面具等,以应对特殊情况。

2. 人员分散使人员分散,避免成为轰炸袭击目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应急预案对于突发事件或敌情不明的时候,需要通过制定应急预案的方式,高效应对。

4. 强化人员防空意识通过全市范围内的宣传教育、课堂教育等方式,提升市民的防空意识,增加防范能力。

5. 安保人员值守配备专业安保人员进行巡逻警戒,确保人防工程设施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人防工程建设的意义建设人防工程是一个国家安全事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它能够防范空袭,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应对突发事件、恐怖袭击等方面也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

同时,作为一个重要的国防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也可以促进城市发展和经济增长。

通过人防工程的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城市的防空能力,同时也可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增加城市的国际竞争力,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绍兴市作为一个历史文化名城,人防工程建设是绍兴市的一项重要的保卫安全工作。

只有加强安全意识,实施各项防护措施,才能够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城市和国家的繁荣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
2、医疗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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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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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政公用设施:
1)须配置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
2)市政设施包括配电、供水、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具体建设须满足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5、物业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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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区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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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政要求
1、道路衔接:
地块内部道路与纺织路、越中路实现平顺相接。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编号:江滨区【2011】2002号
地块编号
江滨区2011G2地块
一、地块概况
1、地块面积:
总用地面积为8000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出让面积为80000平方米。
2、地块现状:
本宗出让地块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越中路东侧,纺织路北侧,中心河南侧。地块平整,以现状为准(详见附图)。
3、本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解释权归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规划局所有;
4、本规划设计条件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
二、规划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M1/M2。
三、主要技术指标
1、容积率:
0.7~1.5
2、建筑密度:
35%-55%
3、绿地率:
15%~20%
4、建筑高度:
≤32米(有特殊工艺要求除外)
5、停车指标:
1)机动车停车位:按0.2停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
2)配建适量非机动车停车位。
6、其他:
1)工业建筑层数原则上要求在3层或3层以上(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建筑退让除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水利、消防、环保、电力、交通等相关方面退让要求。
3、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按新区标准执行。
4、交通出入口方位:

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分区规划

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分区规划
杭州湾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生产服务业基地和滨海 生态宜居新城;绍兴滨海新城生态功能调节区、城市休 闲旅游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区。
建设规模
规划到2030年人口规模为 4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 65平方公里,约占土地总 面积的50%。
其中工业用地23.8平方公 里,占36.3%,居住用地 10.4平方公里,占15.8%, 绿化用地12.6平方公里, 占19.2%。
南部工业园区位于七六北河南侧, 规划工业用地1373ha
东部工业园区位于通港大道东、七 六中河北侧,规划工业用di97ha
在嘉绍高速东侧规划延续工业发用地规划布局:
规划在越东路以东、展望大道以南 设置滨海新城综合保税区和第三方 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式 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 政策,综合进出口加工、增值服务、 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保税仓储 等功能;
建设大城市接轨大上海的战略举措
规划建设的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位于环杭州湾南岸中间地带,是浙 江省接轨上海、扩大开放的先导区域和主力区域,是绍兴大城市框架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城市北进、沿江开发”战略的具体内容。
现状概况
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北起钱塘江,西南至曹娥江,东到 建设中的嘉绍高速公路和沥海镇界,包括沥海镇全部镇 域范围及其北面广阔的围垦区,规划总面积约152平方公 里。
THANK YOU
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
江滨区的发展立足整个绍兴滨海新城,协调其与周边产 业新区的关系,依托自身生态环境基础以及核心区位优 势,发展新型制造业,推动经济转型;
提升生产服务水平,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挖掘生态湿地、水乡风貌特色,建设高品质生活、旅游、 休闲空间,将江滨区建设成为绍兴滨海新城的生产服务 创新基地、生态宜居宜旅新城、具有水乡特色的城市门 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
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4.18
•【字号】绍政办发〔2023〕15号
•【施行日期】2023.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3〕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由市长总负责,分管副市长分工负责,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政府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求,锚定目标、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图更强、争一流、敢首创,确保全年任务高质量完成。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易钉"督查督办系统,每月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举措。

附件:2023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
2023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浙江省人防专业队工程设计标准

浙江省人防专业队工程设计标准

浙江省人防专业队工程设计标准
浙江省人防专业队工程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布局设计要求
1. 根据防空需求和地理条件,确定人防工程的布局方案。

要求合理利用地形地势,充分考虑工程内部道路、通风管道、防毒过滤器等要素的布置,确保人防工程的功能完善。

二、工程结构设计要求
1. 根据人防工程的规模和使用功能,确定工程的结构形式和荷载要求。

要求结构设计能够有效承载爆炸荷载、地震力和风压力等外部荷载,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抗震性。

三、人防设备选型设计要求
1. 根据人防工程的功能需求,选择合适的人防设备,并进行合理的布置。

要求设备选型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保证设备的性能和质量。

四、建筑材料选用设计要求
1. 根据人防工程的特殊使用环境,选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建筑材料。

要求材料具有防火、防爆、防腐蚀等特性,能够满足人防工程的使用要求。

五、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1. 根据人防工程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

要求施工工艺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能够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六、环境保护设计要求
1. 在人防工程设计中,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选择环保材料和设备,并设计合理的排污系统和废弃物处理设施,降低人防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造价控制设计要求
1. 在人防工程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工程造价和预算控制,合理选用材料和设备,优化工程结构和布局,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以上是浙江省人防专业队工程设计标准的主要要求,通过遵守这些要求,可以保障人防工程的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环保节能,并控制工程造价在合理范围内。

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分区规划

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分区规划
、科教片区以及沥海片区;大型专业市场主要
集中在沥海镇东部。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休闲度假用地
综合交通规划
城际铁路:苏嘉绍城际铁路沿着嘉绍高速公路从规划区东部 南北向穿过,在展望大道以北、嘉绍高速公路以西,规划城 际铁路客运站,通过道路广场设计联系新城主中心与上虞新 城核心,形成区域对外交通枢纽之一。
建设大城市接轨大上海的战略举措
规划建设的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位于环杭州湾南岸中间地带,是浙 江省接轨上海、扩大开放的先导区域和主力区域,是绍兴大城市框架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城市北进、沿江开发”战略的具体内容。
现状概况
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北起钱塘江,西南至曹娥江,东到 建设中的嘉绍高速公路和沥海镇界,包括沥海镇全部镇 域范围及其北面广阔的围垦区,规划总面积约152平方公 里。
THANK YOU
杭州湾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生产服务业基地和滨海 生态宜居新城;绍兴滨海新城生态功能调节区、城市休 闲旅游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区。
建设规模
规划到2030年人口规模为 4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 65平方公里,约占土地总 面积的50%。
其中工业用地23.8平方公 里,占36.3%,居住用地 10.4平方公里,占15.8%, 绿化用地12.6平方公里, 占19.2%。
规划结构
一心:江滨区中心,同时与上虞滨海新
区核心区共同构筑绍兴滨海新城的高端 综合服务中心,集中新城商业金融、行 政办公、科研创新、休闲旅游等功能;
一轴:江滨区城市空间拓展轴,沿通港
大道,连接北部江滨区中心与南部工业 片区、沥海片区服务中心;
两区:结合滨江河口景观形成的滨海生
态观光区,南部滨海生态农业观光区;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滨海新城管委会关于绍兴滨海新城公共基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滨海新城管委会关于绍兴滨海新城公共基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滨海新城管委会关于绍兴滨海新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BT投融资建设模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租赁融资外汇【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10]149号【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0.13【实施日期】2010.10.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滨海新城管委会关于绍兴滨海新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BT投融资建设模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149号)市政府各部门:滨海新城管委会制订的《绍兴滨海新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BT投融资建设模式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绍兴滨海新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BT投融资建设模式管理办法(试行)(滨海新城管委会)第一条为加快滨海新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范BT投融资建设行为,维护BT投融资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滨海新城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滨海新城江滨区域内政府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BT模式进行建设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BT模式,是指政府授权项目业主依据本办法规定选择项目融资人,由项目融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进行融资建设,由项目业主根据授权进行结算支付,以建设-转让(移交)为基本特征的投融资建设模式。

第四条采用BT模式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滨海新城江滨区分区规划及市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二)总投资概算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三)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3年内能够结算支付,有明确的结算支付计划;(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采用BT模式建设的项目及BT模式融资建设方案由滨海新城管委会提出,经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六条 BT模式融资建设方案一经确定应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BT模式融资建设方案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章编制,主要内容包括:采用BT模式的必要性,BT融资建设的内容、范围和数量,融资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能力,合同。

绍兴滨海新城核心区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

绍兴滨海新城核心区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

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
(讨论稿)
根据国土分局提供的滨海新城江滨区21万元左右的土地报批成本,结合杭州湾工业园区东一区13.6万元(东二区16.8-18万元)、绍兴滨海工业区16-18万元、袍江工业区22-25万元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情况,建议滨海新城核心区工业用地出让平均价暂定22万/亩,同时,根据不同的投资规模、不同的产业项目,确定不同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起始价。

具体如下表:单位:万元/亩
对世界500强企业、总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跨国公司投资项目,以及具有重大产业带动作用、且投资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国内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具体落户项目用地出让指导价,由经发局(招商部门)提出意见,报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3•【字号】浙政办发〔2022〕40号•【施行日期】2022.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建立健全我省人防工程产权制度,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省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战备效益优先,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完善人防工程产权制度体系,创新人防工程管理机制,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可靠的人民防空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结合民用建筑依法修建的人防工程(以下简称结建人防工程)产权改革为重点,深化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到2022年底全省试点工作扩大至50个以上县(市、区),到2025年基本形成规划科学有效、所有权归属明确、经营权灵活自主、维护责任落实到位、平战转换保障有力的人防工程管理新机制。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人防规划引领。

到2023年底,编制完成省、市、县(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

将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行“一张图”管理。

明确人防控制指标、配置标准,将人防设施配置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

压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确保人防工程建设严格落实人防要求。

(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探索工程产权归属。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批复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快速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批复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快速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批复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快速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工会•【公布日期】2010.09.20•【字号】浙发改投资[2010]883号•【施行日期】2010.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批复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快速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0〕883号)绍兴市发改委:你委《关于要求审批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快速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绍市发改投〔2010〕2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项目选址意见书(浙规选审字第〔2010〕080号)、绍兴市环保局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绍市环审〔2010〕177号)、省国土资源厅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浙土资预〔2010〕089号)、绍兴市发展规划研究工程院和绍兴市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快速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收悉。

浙江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我委委托开展了评估,并提交了评估报告(浙政信〔2010〕12号)。

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现就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滨海新城江滨区快速通道建设工程是绍兴市滨海新城交通规划中的“四纵四横”快速路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该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加强滨海新城与绍兴中心城区各组团、上虞、杭州空港的联系,有助于完善滨海新城城市路网格局,有助于加快滨海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项目包括世纪大道和越兴路北延伸段两条快速路。

建设标准为双向八车道地面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其中,世纪大道东起嘉绍高速,西至曹娥江世纪大桥,全长10.77公里,红线宽60米;越兴路北延伸段南起曹娥江袍江大桥,北至规划中的滨海大道,全长13.3公里,红线宽全线60米;世纪大道和越兴路北延伸段交叉处设互通立交一处。

绍兴滨海新城规划展示馆讲解稿

绍兴滨海新城规划展示馆讲解稿

绍兴滨海新城规划展示馆讲解稿展馆流线时长:50分钟注:黑色加粗及蓝色字体不读出。

讲解稿如下: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欢迎各位来到绍兴滨海新城规划展示馆。

今天,很荣幸由我来为大家担任展厅的解说。

本展馆以“崛起·滨海生态宜居新城”为展示主题,共分四大展厅,分别为序厅、源起·沧桑沥海古镇展厅、崛起·生态宜居新城展厅以及蓝图·宜商宜业之都展厅。

展馆融入高科技展示手段,是一座全方位展示绍兴滨海新城形象的综合性展示馆。

请大家随我一起,参观绍兴滨海新城规划展示馆,去了解绍兴滨海新城灿烂的历史文化,宏伟的开发建设和美好的规划蓝图。

序厅: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展馆的序厅,在我们对面的是我们绍兴滨海新城的主题浮雕墙,集中展现了我们滨海新城的城市特色。

领导关怀:各位领导请随我这边走,现在我们看到的是“领导关怀”多媒体影像展项,记录了各级领导对绍兴滨海新城未来发展的深切关怀。

新城概况:这边请,我们现在来到的是新城概况展区。

请各位领导驻足观看新城概况主题影片,让我们一起走进这座正在崛起的滨海新城。

源起·沧桑沥海古镇展厅:现在我们来到的是源起·沧桑沥海古镇展厅。

解读新城,从她的历史开始。

沥海古镇:远古时期,沥海城区地带为一片沙地,由钱塘江、曹娥江交汇入海之泥沙冲积而成,人们在沼泽地上过着潮退人居,潮进人走的游移拉锯式生活。

到了1387年,征南大将军信国公汤和拆丰惠的城墙之石,于此筑濒海石城,沥海古城由此形成,距今已有626年历史,是典型的明代城堡。

沧海桑田:请随我继续向前参观,这里是沧海桑田展区。

沥海地区曾经是一片汪洋,自古以来,沿海百姓在得享滩涂之利的同时,更饱受倒江坍涂、抛家别园之苦。

为解除沿海百姓的疾苦,也为了夺取宝贵的土地资源,从上个世纪60年代末期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指挥下,上虞人民打响了一场治江围涂的人民战争。

现在请各位领导观赏多媒体影片《围涂史诗》,一起来领略沥海人民可歌可泣的围涂史。

绍兴滨海新城区域分析

绍兴滨海新城区域分析

绍兴滨海新城区域分析1.区域简介绍兴滨海新城正式成立于2010年7月,是浙江省构筑海洋经济发展带、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的重点区域,是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布局的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重点开发区(园区)之一。

新城江滨区位于环杭州湾南岸中间地带,是浙江省接轨上海、扩大开放的先导区域和主力区域,是绍兴大城市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城市北进、沿江开发”战略的具体内容。

滨海新城江滨区北起钱塘江,西南至曹娥江,东到嘉绍高速公路和沥海镇界,包括沥海镇全部镇域范围及其北面广阔的围垦区,规划总面积约152平方公里。

新城江滨区西邻滨海工业区,东临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西南邻袍江新区,与周围几个工业区交往密切。

2.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江滨区的发展立足整个绍兴滨海新城,协调其与周边产业新区的关系,依托自身生态环境基础以及核心区位优势,发展新型制造业,推动经济转型;提升生产服务水平,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挖掘生态湿地、水乡风貌特色,建设高品质生活、旅游、休闲空间,将江滨区建设成为绍兴滨海新城的生产服务创新基地、生态宜居宜旅新城、具有水乡特色的城市门户。

致力于将其建设成为杭州湾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生产服务业基地和滨海生态宜居新城;绍兴滨海新城生态功能调节区、城市休闲旅游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区。

3.用地规划江滨区建设用地规模为65平方公里,约占土地总面积的50%。

其中工业用地23.8平方公里,占36.3%,居住用地10.4平方公里,占15.8%,绿化用地12.6平方公里,占19.2%。

江滨区提出了自己独特的“一心一轴、两区四园”的规划结构。

一心:江滨区中心,同时与上虞滨海新区核心区共同构筑绍兴滨海新城的高端综合服务中心,集中新城商业金融、行政办公、科研创新、休闲旅游等功能。

一轴:江滨区城市空间拓展轴,沿通港大道,连接北部中心与南部工业片区、沥海片区服务中心。

两区:结合滨江河口景观形成的滨海生态观光区,南部滨海生态农业观光区。

中铁·滨海欣城人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中铁·滨海欣城人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中铁十三局集团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中铁²滨海欣城项目人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复核:审核:目录1、编制依据 (1)1.1编制主要依据 (1)1.2施工采用的主要规范、标准 (1)2、工程概况 (2)2.1工程概述 (2)2.2拟建物概况及主要材料统计 (2)2.3工程重点及难点 (3)3、施工部署 (4)3.1施工准备 (4)3.2施工区段划分 (5)3.3施工组织及施工顺序 (6)3.4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技术 (7)4、施工进度计划 (9)4.1施工总体计划 (9)4.2工期保证措施 (11)4.3施工资源配置 (15)5、施工总平面布置 (16)5.1施工现场布置 (16)6、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18)6.1测量放线 (18)6.2土方工程 (19)6.3地下室防水 (21)6.4模板工程 (21)6.5地下室支撑体系选择与计算 (28)6.6钢筋工程 (32)6.7混凝土工程 (37)6.8砌体工程 (43)6.9人防门安装 (45)6.10给排水工程安装 (47)6.11电气工程 (50)7、质量管理与控制措施 (58)7.1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58)7.2主要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58)7.3施工技术的管理措施 (59)7.4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59)7.5过程质量控制 (60)8、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 (61)8.1安全管理体系 (61)8.2安全生产责任制 (61)8.3安全措施 (62)9、文明施工措施 (63)9.1现场场容管理措施 (63)1、编制依据1.1 编制主要依据“中铁²滨海欣城项目地下车库与人防工程”施工图纸;国家、地方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现行的安全施工以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1.2 施工采用的主要规范、标准《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未列举的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与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8•【字号】绍政办发〔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产权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2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精神,深入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实现“四个率先”主题主线,化解制约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划刚性不足、产权不清晰、布局不合理、维护管理难等问题,推进新时期人防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一)全市域分层次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以人防工程产权国有化为改革突破口,建立所有权归属明晰、使用权流转有序、经营权灵活自主,战备、社会、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创新模式。

(二)强化规划引领和管控作用,在规划设计条件和土地供应环节落实人防建设指标,确保总量落实、点位落地、功能完备。

(三)推进人防建设融入城市建设,通过规划引领、重点项目建设、易地建设费使用监管等,加快人防工程高质量建设步伐,更好服务绍兴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1.坚持权责一致,构建人防工程所有权明晰的产权归属机制。

2022年1月1日起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出让或划拨时,经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明确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产权为国有。

国有人防工程的产权统一登记至各区、县(市)政府及滨海新区管委会、镜湖新区开发办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滨海新区管委会、镜湖新区开发办,各区、县〔市〕政府)2.坚持战备优先,创新人防工程管理维护机制。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办法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办法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办法,根据有关人防、城乡建设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人防工程面积计算。

兼顾人防要求的地下工程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第三条[计算原则]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符合规范要求]人防工程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人防工程构成]人防工程由主体与口部构成.其中,主体指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包括辅助房间和掩蔽区;口部指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包括门间通道和房间、门外通道以及竖(斜)井。

门外通道指第一道防护门或防护密闭门以外与地表面或其他地下建筑连接的通道,可分为专用、借用两种.其中,前者指仅为本工程战时使用、且有永久性全封闭结构通向地面出入口的通道;后者指因战时需要而利用其它地下建筑(含平时车道、下同)通向地表面或其他地下建筑的通道。

竖(斜)井指战时使用的风井与其他管线井,可分为专用、借用两种。

其中,前者指仅为本工程战时使用、且有永久性全封闭结构的竖(斜)井;后者指因战时需要而利用其它地下建筑(含平时管道井)的竖(斜)井。

第六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范围]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范围为其主体与口部。

与人防工程连接的其它地下建筑,除借用通道与竖(斜)井外,计入其他地下建筑的面积;人防工程口部建筑、上部地面建筑,计入地面建筑的面积.第七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类型]人防工程面积包括基坑(毛洞)面积、建筑面积、结构面积、有效面积、掩蔽面积和使用面积。

第三章面积计算办法第八条[基坑(开挖)、毛洞(掘进)面积计算]人防工程基坑面积指掘开式人防工程开挖的地下空间地坪面积,应按其各个基坑地坪面积之和计算;毛洞面积指坑(地)道式人防工程掘进的地下空间地坪面积,应按其各个毛洞地坪面积(不含超挖量)之和计算.第九条[建筑面积计算]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指其各层设防区域外边缘(不包括采光井、外墙外侧防潮层及其保护墙或防水隔离层,外墙外边缘应按其上口结构外边线计算)所包围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应按其口部建筑面积与主体建筑面积之和计算;按结构面积和有效面积之和核算。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区人防结建政策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区人防结建政策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区人防结建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5•【字号】绍政办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区人防结建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17〕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促进三区融合,统一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人防结建政策,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次修正)》(以下简称“新《办法》”)、《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规范和调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1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人防结建政策明确如下:一、关于结建范围和标准国家和省确定的人防重点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及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和重要经济目标等区域内新建(含改建、扩建,下同)地面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相关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

具体标准如下:(一)新建居民住宅的,国家确定的三类人防重点城市街道区域范围内修建比例为9%,省确定的人防重点镇区域范围内修建比例为7%;(二)新建其他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前项确定的重点城市街道区域范围内修建比例为6%,省确定的人防重点镇区域范围内修建比例为4%;(三)乡、非人防重点镇不适用前两项规定;(四)2015年12月10日(含)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民用建筑建设项目,统一按新《办法》执行;2015年12月10日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民用建筑建设项目,可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新《办法》或者各区原政策执行,经选择后同一项目仅适用同一政策。

凡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首次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间为准;凡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首次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划拨决定书或相关部门审批文件的时间为准;凡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

浅谈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常见问题与处理方法

浅谈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常见问题与处理方法

浅谈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常见问题与处理方法发表时间:2019-04-16T14:21:31.98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6期作者:顾杰尉1 陈伟烽2 [导读] 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工程质量直接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所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1.绍兴市越城区人防(民防)保障服务中心浙江绍兴 312000;2.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处浙江绍兴 312000摘要: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一直都是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时代不断发展进步的今天,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人民防空领域人民安全防护的重点就是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人防工程是战时保障储备物质、掩蔽人员不受空袭或其他武器装备伤害的建筑物,对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护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为人防综合防护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

关键词: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管;问题与处理办法引言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工程质量直接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所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但是,在实际的人防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常见问题,主要包括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没有充分认识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等,这些问题制约着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1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一旦发生战争,人防工程作为预备工程建设,不仅可以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而且还可以促进人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从而为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保驾护航。

另外,人防工程不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的潜在资源,而且还能将地下不经常用到的资源转换为人防建设的可利用设施。

最终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低成本投入的目的,推动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由此可见,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在建筑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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