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
处方书写制度
处方书写制度一、背景介绍处方书写是医生开具药物治疗指示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
为了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提高处方书写的质量和准确性,制定和执行处方书写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意义1. 提高医生的处方书写水平,减少处方错误率,降低患者用药风险。
2. 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增强医院的信誉度。
3. 优化药物管理流程,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和患者满意度。
三、适用范围本处方书写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开具处方的医生,包括门诊、住院和急诊科室。
四、处方书写要求1. 书写规范: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使用规范的中文书写,字迹清晰、工整,避免使用模糊或潦草的字迹。
2. 信息完整:处方应包含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等基本信息,以及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
3. 用药安全: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适当的药物,并注意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4. 药物规范:医生应使用统一的药物命名规范,避免使用缩写、简写或不规范的药物名称,以免造成误读或误用。
5. 剂量准确:医生应根据患者的体重、年龄、病情等因素,准确计算药物的剂量,并在处方中明确注明。
6. 处方签名:医生在开具处方后,应在处方上签名确认,以示责任和承诺。
五、处方审核和管理1. 审核机制: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核机制,由专业药师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处方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系统,对每一份处方进行记录和归档,方便后续的追溯和查询。
3. 处方反馈:医院应定期对医生的处方进行反馈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处方书写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生的处方水平。
六、处方书写培训1. 新员工培训:医院应对新入职的医生进行处方书写培训,包括规范的处方书写要求、合理用药原则等内容。
2. 定期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处方书写培训,提高医生的处方水平和用药安全意识。
3. 知识更新:医院应及时向医生提供最新的药物知识和处方书写指南,帮助医生不断更新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
处方书写整改措施
处方书写整改措施医疗机构处方书写整改措施为了提高医疗机构处方书写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规范处方书写1.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当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同时填写医师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2. 处方应清晰、工整,避免出现潦草、模糊不清的字迹,确保患者和药师能够准确理解。
3. 药品名称应当用通用名书写,不得使用简称或生僻字,以免引起歧义。
二、强化审核机制1. 设立处方审核岗位,对医师开立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符合规范要求。
2. 对不规范的处方及时予以退回,并指出不足之处,要求医师进行整改。
3. 定期对审核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三、加强医师培训1. 组织处方书写规范培训,加强医师对处方书写的重视和规范意识。
2. 针对常见错误和易混淆之处进行重点讲解,帮助医师提高处方书写水平。
3. 建立考核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培训不到位或存在问题的医师进行个别指导和辅导。
四、推行电子处方1. 推动医疗机构开展电子处方系统,提高处方书写的规范化水平。
2. 电子处方可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错误,有效降低处方错误率,提升患者用药安全性。
3. 鼓励患者选择电子处方,减少纸质处方的使用,降低资源浪费,推动医疗信息化发展。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应该通过规范处方书写、加强审核机制、强化医师培训和推行电子处方等整改措施,提高处方书写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只有不断完善处方书写规范,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中医院处方管理及处方书写规定
中医院处方管理及处方书写规定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中医治疗在人们的健康问题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中医处方作为治疗的重要依据,对于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的发挥起到了关键作用。
为了规范中医院的处方管理和处方书写,以下将介绍中医院处方管理及处方书写的规定。
一、中医院处方管理1. 征求患者同意:中医院在开立处方之前,必须征求患者的明确同意,并告知患者使用药物的目的、效果、注意事项和潜在风险等,确保患者充分知情。
2. 合理用药原则:中医院医生在开方时应根据患者病情、体质、年龄等综合因素,合理选用药物,并在处方上注明用药原则,如“温补”、“清热解毒”等,以便患者和药房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
3. 规范处方复核:中医院应设立处方复核制度,确保每一份处方经过严格复核。
处方复核人员应具备专业背景,能够对处方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评估,避免因处方不当而给患者带来损害。
二、中医院处方书写规定1. 处方格式:中医院处方书写应符合中医药法规中规定的格式,包括处方头、处方体和处方尾等部分。
处方头应包含医院名称、科室、医生姓名及医生执业证书编号等信息,处方体为开方内容,处方尾应包含医生签名、开方日期和患者基本信息等。
2. 处方语言:中医院处方书写应使用规范的中文词汇和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易混淆的医学名词,以免引起误解。
处方中应标明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
3. 处方字迹:中医院处方书写应清晰、工整,字迹要求流畅、可辨识。
避免使用草书或者模糊的字迹,以免造成处方在处理、配药过程中的错误。
4. 处方涂抹:中医院处方书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的墨水或钢笔,不得使用红色、绿色或铅笔等颜色,以免引起患者或药房工作人员的误解或错误。
5. 处方数量:中医院在处方书写时应根据患者的需要和治疗周期,合理安排用药的数量。
过多的药物可能造成药物浪费,过少的药物可能导致患者停药或多次就诊的情况。
总结:中医院处方管理及处方书写规定的实施有助于规范中医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是中医学术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对于中医学的发展和推广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以下将从中药处方的格式,基本内容以及书写规范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中药处方格式1.处方抬头:中药处方的抬头应按照现行规定,包括医院或诊所名称、科、病房、医生姓名等。
2.处方主体:应明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重要信息,以便用药时准确使用。
3.处方内容:应按照中医的辩证论治原则,明确证候、治则、方药、用量等细节,并应按照中药方剂中的“量、味、药性、功效”等要点展开具体说明。
4.处方结尾:应签署医师姓名、职称、医师资格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以及开立日期和备注等。
二、中药处方基本内容中药处方除了格式外,还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辨证施治:中医处方的核心就是辨证施治。
医生应该根据患者身体状况进行辨证施治,明确病因,确定治则,选用合适的中药方剂。
辨证施治可以减少患者的药物不适反应和其他不良的影响,从而达到安全有效的治疗效果。
2.组方原则:这是组成中药处方的基本原则。
“四气调和、五味齐全”是中药处方的基本原则。
规定了药方中药的味道,功效要求,我要求左右互补,达到通过整体治疗。
3.用药量:药物用量过高可能引起药物过量,药物过量同时造成多种副作用。
药物用量不足,则可能达不到治疗的效果。
所以用药量在开立中药处方过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考虑,需要考虑病人的年龄、体重、身体状况等。
药物剂量的合理使用是通过“量,味,药性,功效”的四要素来保证。
4.方剂应选多种药物。
应该根据药物各自的功效来进行组合,哪些药物可以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哪些药物可以上下调理正气。
三、书写规范书写规范是中药处方必须要遵循的规定,也是中医学术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下面是中药处方书写的规范:1.字迹清晰:处方书写字迹应该要清晰,或者选择草书字体。
使用草书字体的处方可以使得读者更加容易理解和掌握。
2.用字规范:尤其是定制处方,需要严格遵守要求进行书写。
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
一、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经所在医疗保健机构业务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授予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二、处方权的获得与取消(一)处方权的获取: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1、医师处方权的授予:(1)注册执业医师(2)有明确的执业地点(3)有明确的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4)根据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属意见,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处方权。
(5)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应在执业地点的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2、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的授与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中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医疗诊治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有处方权,获取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在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3、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责任由签名医师负责。
处方签名形式为(带教医师名/实习或进修医师名)。
4、执业医师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处方书写制度
处方书写制度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必须遵守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它的目的是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处方书写制度的标准格式和要求。
一、处方书写制度的标准格式1. 处方纸:处方纸应为规定的标准格式,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医生的姓名、职称、执业医师证号等基本信息。
2. 处方头部:处方纸的头部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日期等基本信息。
3. 处方主体:处方主体应包括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
药物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或国际非专利名,避免使用商标名称。
剂量应明确表示每次服用的药物量,如mg、g、ml等。
用法应描述药物的使用方式,如口服、外用、注射等。
用量应表示每日或每次的服用次数。
4. 处方尾部:处方纸的尾部应包括医生的签名、签名日期、医生的执业医师证号等信息。
二、处方书写制度的要求1. 准确性:处方书写应准确无误,避免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的错误。
医生应仔细核对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确保开具的处方符合患者的实际情况。
2. 合理性:处方书写应符合医学常规和临床指南,遵循科学的用药原则。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病史等因素,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避免不必要的药物使用。
3. 安全性:处方书写应注重患者的用药安全。
医生应了解药物的禁忌症、副作用、相互作用等信息,避免开具对患者有潜在风险的药物。
同时,医生应在处方中注明特殊注意事项,如饭前或饭后服用、避光保存等。
4. 规范性:处方书写应符合医疗机构的规范要求。
医生应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填写处方纸的各项信息,确保处方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5. 可读性:处方书写应清晰易读,避免模糊不清的字迹和缩写。
医生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书写处方,避免使用个人习惯的缩写和简化字。
三、处方书写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的处方书写可以减少药物错误使用的风险,避免患者因用药不当而产生不良反应或其他意外情况。
处方管理制度范文
处方管理制度范文一、基本原则1.安全原则: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减少患者用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和不良反应。
2.合理用药原则:注重合理用药,提高患者治疗效果,降低药物滥用和浪费。
3.规范原则:对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发药过程进行规范,减少处方和发药中的错误和违规行为。
二、处方书写要求1.头部:包括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医生姓名、职称、执业医师证号等信息。
2.病历号、患者姓名和年龄:以保证处方的唯一性,并正确了解患者的个体差异。
3.用药信息: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用量、用法、次数和疗程等。
4.医生签名和注码:医生签名需清晰,注码应准确,方便药师识别。
5.处方日期:需体现开具处方的时间,避免过期使用。
三、处方开具规范1.根据疾病情况和患者个体差异,调整用药方案,并适时调整用药剂量。
2.尽量选择常用药物,避免使用过时、未经临床验证或危险性较大的药物。
3.在处方中明确疗程和疗效观察指标,避免长期无明确疗效的用药。
4.避免同时开具多个科室的处方,尽量集中用药目的,方便患者用药。
四、处方审核与发药1.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处方管理制度规范,监督医师的用药合理性和规范性。
2.药师发现处方问题时,应当主动与医生进行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于严重问题,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报告。
3.药师在发药过程中,应当对药品进行核对,在发药单或病历上签名,确保药品发放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处方管理追踪1.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追踪系统,对每一张处方进行记录,包括处方的开具、审核、发药等环节。
2.对处方进行定期审查和评估,发现问题时及时纠正,并向医生进行反馈和培训。
3.对患者就诊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提高治疗效果和资源利用效率。
六、处方管理人员培训1.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生和药师的培训,提高其用药知识和技能,加强规范化用药的意识。
2.定期组织药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增加其药学知识和新药研究进展的了解。
3.引进专家学者举办学术讲座和经验交流会,提高药师用药管理水平。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一、处方内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二、处方书写规范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处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处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处方管理流程,加强对医生处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减少处方错误和滥用药物的风险,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目的和范围1. 目的:确保医疗机构内处方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要求,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2. 范围: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的处方行为,包括门诊处方、住院处方等。
三、基本原则1. 临床合理性原则:处方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结果和治疗需要,选择合适的药物进行治疗。
2. 安全性原则:处方应尽量避免使用有毒、副作用大或易滥用的药物,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3. 经济性原则:处方应综合考虑药物的疗效、价格和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控制用药费用。
4. 规范性原则:处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要求,遵循医疗机构内部的规章制度。
四、处方管理流程1. 处方开具: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开具符合规定的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2. 处方审核:由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3. 处方核对:药师核对处方与患者信息的一致性,确认处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药物发放:药师根据处方提供相应的药物,并记录药物的发放情况。
5. 用药指导:药师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包括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6. 处方归档:将处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归档,确保处方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五、处方管理要求1. 处方书写规范: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使用规范的处方纸,书写清晰、准确,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2. 处方审核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审核制度,由专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药物使用指南:医疗机构应制定药物使用指南,对常用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进行规范说明。
4. 处方追溯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追溯机制,确保处方的可追溯性,便于发现和纠正处方错误。
处方工作制度
处方工作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及我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医院处方工作制度。
二、处方开具1. 处方应由合格的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
2. 医师在开具处方过程中应遵循诊疗常规、药品使用要求等,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3. 处方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4. 医师书写处方、药师调剂处方等过程均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及我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要求。
三、处方格式1. 处方格式应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或医嘱领药单印刷顺序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暂不能下诊断时为写上初步印象)。
2. 处方开具日期、医师签名、药师签名等。
四、处方用药合理性评价1. 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
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并经相关专家评价其合理性。
五、处方评价1. 处方评价的形式:对处方格式、书写规范的评价和对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
2. 不合格处方数为格式、书写规范有误的处方数和非合理用药的处方数的总和。
六、处方管理1. 医院应设立处方管理机构,负责处方管理的组织、监督和评价工作。
2. 医院应定期对医师、药师进行处方管理培训,提高处方质量。
3. 医院应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格处方进行统计、分析和反馈,促进合理用药。
4. 医院应建立健全处方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处方及相关资料。
七、法律责任1. 违反本处方工作制度的,由医院处方管理机构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
2. 因处方质量问题导致患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处方管理机构。
(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制度应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规定制定。
处方书写规范医学知识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 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 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 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 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 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 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 写法。
三、处方规格及内容: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一)处方规格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 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 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精神药品处方用白纸绿字印制;医用毒性药品处 方用白纸红字印制;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规格为130×245mm
5、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权,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检查处方的上级行政单位各级药监局
(二)处方权的取消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 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 即被取消。调离注册机构处方权自行取消。
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必须建立医师申 请,取得、取消处方权的文字档案
一、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指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依法取 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经所在医疗保健机 构业务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授予处方权的医务人员, 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 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 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 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 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 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处方作为医疗服务的核心环节之一,其合理管理对于医院的运行和患者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医院应建立规范的处方管理办法,推动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一、处方管理的原则处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2. 便捷性原则:简化处方流程,提高医患沟通效率,方便患者就医。
3. 规范性原则:建立标准化的处方书写、审核和存档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操作行为。
4. 效益性原则: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实现医院的经济效益。
二、处方管理的具体措施为了落实处方管理的原则,医院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规范处方书写:医务人员在书写处方时,应明确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等内容,并注明医生的姓名和签名,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责任的明晰。
2. 强化处方审核: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部门,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建立电子处方系统:通过引入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的电子化管理,提高处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患者可以通过手机等终端在线预约挂号和获取电子处方,方便患者的就医体验。
4. 加强药品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药品的进货、存储和配送环节,杜绝药品的滥用和浪费现象。
5. 健全处方存档制度:医院应建立长期有效的处方存档制度,将处方信息进行归档,并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参考。
6. 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医院应定期组织处方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向患者宣传处方管理的重要性,倡导患者依法使用处方药。
三、处方管理的效果评估为了确保处方管理的效果,医院应定期进行处方管理效果的评估。
评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处方错误率评估:评估医生开具处方的准确率和规范性,降低处方错误率,提高患者的用药安全性。
2. 患者满意度评估: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院处方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和意见反馈,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质量。
处方书写规范及质量标准
处方书写规范及质量标准处方是由医生为预防和治疗疾病而给病人开写的取药凭证,是药师为病人调配和发放药品的依据,也是病人进行药物治疗和药品流向的原始记录,是重要的医疗文书之一,对药品的使用管理有重要意义。
一、处方的分类和处方内容处方分类:普通药品处方;精神药品处方;麻醉药品处方;其他处方,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处方内容:一般分为处方前记、处方正文、处方后记3部分。
处方前记为医院全称,处方笺的标题、科室、姓名、性别、年龄和处方日期。
处方正文左上角为“R”,取药或请去的意思。
正文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药方法。
处方后记为医师签字、盖章、调配人、核对人、记账或收款人签字及价目栏。
麻醉处方用红色字体印刷以示区别。
二、处方权限、限量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当地医疗主管部门注册、被所在医疗单位聘用者具有处方权,进修医师经医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有处方权,实习医生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处方,其处方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方可生效。
有处方权的医师应将本人签名式样留在药房以作鉴别。
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家属开方取药。
处方应有的限量要求,普通用药一般为3日量,不得超过7日量,对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
三、处方书写规定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或英文,以蓝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
要求字迹清晰,项目书写完整。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年、月、日,药名、剂型、规格、数量、用法和医师签名或印章。
老幼年龄按实足岁或月填写,新生儿写到天。
2、药品剂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如因医疗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医师须在剂量旁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口服、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
注明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
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剂型应加以说明。
4、西药处方每一药品必须分行书写。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5、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注明“急”字,药房应立即配发。
处方当日有效。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一、前言处方管理是医疗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它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机构的形象。
科学规范的处方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防止药物滥用和管理处方药物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一套不同于传统的处方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患者用药过程中的各环节,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政策依据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药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2. 医疗机构相关政策文件;3.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专业协会的标准文件,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规范》等。
三、处方管理的原则1. 准确性原则:处方应准确无误,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的正确填写;2. 合理性原则:处方应符合临床要求和用药规范,不得滥用或乱用药物;3. 完整性原则:处方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医生签名、开方时间和药品使用说明等;4. 可追溯性原则:对处方的信息进行电子记录和存档,方便追溯和查证;5. 审核与复核原则:对处方进行审核和复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标准化;6. 保密性原则:对患者的隐私信息进行保护,不得泄露。
四、处方管理的流程1. 开方环节(1)医生开方:医生应在熟悉患者病史基础上,根据临床判断合理使用药物,并将处方书写清晰、准确,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
(2)处方审核:医生开具的处方应由药师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处方复核:处方审核通过后,需要由另一位药师进行复核,并在处方上签字确认。
2. 调配环节(1)药品准备:药师根据处方需求,合理配药并按要求正确计量药品,确保药品的准确性。
(2)质量控制:药师应对所配药品进行质量把关,包括外观、包装、有效期等,并与处方上的药品进行核对。
3. 发药环节(1)发药核对:药师将配制好的药品进行核对,包括药品的名称、剂量等与处方上的一致性。
(2)发药交付:药师将已核对无误的药品按照规定交付给患者或代表患者领取。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一、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经所在医疗保健机构业务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授予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二、处方权的获得与取消(一)处方权的获取: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1、医师处方权的授予:(1)注册执业医师(2)有明确的执业地点(3)有明确的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4)根据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属意见,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处方权。
(5)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应在执业地点的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2、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的授与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中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医疗诊治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有处方权,获取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在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3、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责任由签名医师负责。
处方签名形式为:带教医师名/实习或进修医师名。
4、执业医师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标准格式文本】处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处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处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该制度旨在确保医生合理用药、合理开方,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防止滥用药物和药物交互作用等问题的发生。
二、适合范围本制度适合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处方行为,包括门诊、住院、急诊等各个环节。
三、处方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理用药原则:医生在开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年龄、性别等因素,选择适当的药物,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2.规范开方原则:医生在开方时应遵循相关的药物使用指南和规范,按照规定的剂量、用法和疗程进行开方。
3.信息记录原则:医生在开方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描述、用药依据等,并将处方信息及时录入电子处方系统或者病历系统中。
4.药物监测原则: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监测机制,对开方药物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药物相关问题。
5.处方审核原则: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药学科室或者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四、处方管理的具体要求1.开方医生资质要求:医疗机构应对开方医生的资质进行认证,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
2.处方书写要求:医生在开方时应使用规范的处方格式,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描述、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疗程等信息,书写清晰、易读。
3.处方审核要求: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学科室或者药师团队,对处方进行审核,包括药物选择、剂量、用法、疗程等方面的合理性。
4.处方存档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系统,将处方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存档,并定期进行备份。
5.药物配送要求:医疗机构应与合法的药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配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处方的要求进行。
五、处方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抽查处方、召开会议讨论处方质量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处方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处方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合理用药比例、处方错误率等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上墙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上墙一、处方管理的重要性处方是医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医院药品管理的关键环节。
合理的处方管理可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减少药品滥用和浪费,提高医院的药品利用率,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促进患者的康复。
因此,加强处方管理制度的建设,对医院药品管理的完善和医疗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处方管理的基本原则1. 规范性原则:医生开具处方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和规范规章进行,确保每个患者都能按照规定得到合理有效的治疗。
2. 安全性原则:医生开具处方必须保证药品的合理用药和患者的用药安全,在用药期间必须对患者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理。
3. 经济性原则:医生开具处方必须遵循药物的经济原则,尽量选择价格合理、效果好的药品,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4. 文明原则:医生开具处方必须使用规范、标准的医学术语书写,保证处方的清晰明了,防止患者或药师出现误解。
5. 责任原则:医生开具处方必须保证处方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处方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对用药产生的潜在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三、处方管理的基本要求1. 严格执行医院的药品管理制度,保障医院使用的药物的合法来源和安全性。
2. 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责任审核,确保处方内容合理、安全、准确。
3. 严格执行医疗信息系统的处方管理模块,做到处方电子化管理。
4. 加强药师的审核和配药工作,确保处方的合理配药和用药指导。
5. 做好处方使用效果的追踪调查和反馈工作,及时发现处方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6. 做好病历和处方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工作的规范和科学。
7. 做好药师的用药指导工作,提高患者的用药合理性和用药知识。
8. 做好处方的信息管理和备案工作,确保处方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四、处方管理的现代化手段1. 实行处方电子化管理,做到处方信息的及时、安全、准确。
2. 使用医疗信息系统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实时性监控,做到处方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 建立处方审核、配药和用药指导一体化的工作流程,确保处方管理全程闭环。
病例处方管理制度范本
病例处方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规范病例处方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疗活动涉及的病例处方管理。
三、病例处方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病例处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 安全性原则:病例处方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避免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3. 有效性原则:病例处方应确保患者治疗效果,合理使用药物。
4. 经济性原则:病例处方应遵循合理、经济的原则,控制医疗费用。
5. 保密性原则:病例处方应保护患者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四、病例处方管理要求1. 病例书写要求:(1)病例应客观、真实、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诊断、治疗过程。
(2)病例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3)病例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就诊时间、就诊科室、主治医师等。
2. 处方书写要求:(1)处方应使用规范的处方格式,包括处方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临床诊断、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处方医师等。
(2)处方药物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必要时可以使用英文名称。
(3)处方应遵循药物搭配原则,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4)处方药物剂量应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特殊情况需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5)处方应保留适当空白,以便药师审核、调配、核对。
五、病例处方审核与调配1. 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规、安全、有效。
2. 药师应对处方药物进行调配,确保药物剂量准确、用法正确。
3. 药师应对处方进行核对,确保处方与病例相符,药物无过敏、不良反应等情况。
4. 药师应向患者解释药物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六、病例处方修改与废弃1. 如有需要修改处方,医师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2. 废弃处方应由处方医师签名,并注明废弃原因。
七、病例处方保存与销毁1. 病例处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2. 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处方书写制度
处方书写制度
一、由取得处方权的医师书写。
二、医师不得为自己开方。
划价、调剂人员无权更改处方。
三、患者基本信息、临床诊断等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四、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五、应字迹清楚,不得修改,。
六、处方内容一般分为前记、正文、后记三部分。
1、自年月日至诊断止,前记三行必须全部填写,不能留有空白。
其中年龄项必须填写实足年龄,不能填“成”字样。
婴幼儿填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2、科室需填写清楚。
3、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斜线以示完毕。
4、医师应签全名。
精神、毒性、麻醉、放射性药品需主治医师签字。
七、收款凭证应粘贴在处方右下角或背面,以不遮挡
医师签字为原则。
八、医保、农合处方按医保办、农合办规定执行。
九、处方书写具体规则、开具、调剂等(包括精神、毒性、麻醉、放射性药品)按《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及药剂科有关规定执行。
十、药剂科建立差错处方登记制度,对于差错处方药剂科有权要求差错医师修改处方或拒绝调配。
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
一、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经所在医疗保健机构业务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授予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二、处方权的获得与取消(一)处方权的获取: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1、医师处方权的授予:(1)注册执业医师(2)有明确的执业地点(3)有明确的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4)根据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属意见,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处方权。
(5)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应在执业地点的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2、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的授与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中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医疗诊治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有处方权,获取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在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3、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责任由签名医师负责。
处方签名形式为(带教医师名/实习或进修医师名)。
4、执业医师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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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经所在医疗保健机构业务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授予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二、处方权的获得与取消(一)处方权的获取: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1、医师处方权的授予:(1)注册执业医师(2)有明确的执业地点(3)有明确的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4)根据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属意见,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处方权。
(5)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应在执业地点的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2、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的授与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中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医疗诊治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有处方权,获取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在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3、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责任由签名医师负责。
处方签名形式为(带教医师名/实习或进修医师名)。
4、执业医师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5、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处方权的取消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调离注册机构处方权自行取消。
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必须建立医师申请,取得、取消处方权的文字档案。
三、处方规格及内容:(一)处方规格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精神药品处方用白纸绿字印制;医用毒性药品处方用白纸红字印制;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规格为130×245mm(二)处方内容1、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 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四、处方书写规则及书写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 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17、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二)书写示例[示例处方1]总量法形式RMist.Pepsini 100mlSig 10ml t.i.d a.cR胃蛋白酶合剂100ml用法10ml 3次/日饭前示例处方2]单量法形式RTab.vit.c100mg×40S. 100mg t.i.d维生素C片100mg×40用法:100mg 3次/日[示便处方3]单量法形式RInj.kanamycin0.5×6Sig 0.5 i.m b.i.dR卡那霉素注射液0.5×6用法:0.5 肌注2次/日[示例处方4]R50%Inj.Glucosi 20ml×2×2次Inj.vit.c 0.5×2Sig i.v g.dR50%葡萄糖注射液20ml×2×2次维生素C注射液0.5×2用法:静注1次/日[示例处方5]R注射用青霉素钠40万u×12支用法:80万u 肌注2次/日皮试(一)RInj Penicillin 40万u×12支Sig 80万u i.m. b.i.d. C.T.(一)[示例处方6]R5%葡萄糖注射液500ml×2次10%氯化钾注射液10ml维生素B6注射液0.1用法:静滴1次/日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2次庆大霉素注射液4万u×4支用法:静滴1次/日R5%Inj.Glucosi 500ml×2次10%Inj.kalii chloridi 10mlInj.vit.B6 0.1Sig V drip q.d.0.9%Inj.Natrii chloridi 250ml×2次Inj.Gentamicin 4万u×4Sig V drip q.d.[示例处方7]R1%Naristilla Ephedrini 8mLSig nar. 3gtt t.i.d. R1%麻黄素滴鼻液8ml用法:滴鼻3滴3次/日[示例处方8]R1%Aur.Glycetini Phenoli 8mlSig aur. 2gtt t.i.d.R1%酚甘油滴耳剂8ml用法:滴左耳2滴3次/日示例处方9]R10%Ung.Lchthyoli 30gSig us.ext b.i.dR10%鱼石脂软膏30g用法:涂红肿处2次/日五、处方审核、调剂、发放与保管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3、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本机构药学部门或药品零售企业留样备查。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停止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时,其处方调剂权即被取消。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包括下列内容:(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4)剂型与给药途径;(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对于发生严重药品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7、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8、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
9、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10、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
11、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员应当拒绝发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