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实施细则
学生宿舍管理使用空调须知
学生宿舍管理使用空调须知1、为提高学生的住宿条件,给学生营造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学校给学生宿舍配备了壁挂式空调。
2、按照一室一表一卡的标准配备相关设施,以宿舍为单位,室长为负责人,按照本室学生自愿的原则充值使用。
学生须爱护空调、遥控器、充电卡等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按0.56元每度电充值使用,电卡由卡务中心统一管理,如需充值由本室室长负责收钱,再把钱交到卡务中心充值电卡,充值成功后拿卡回到宿舍,把卡插入电表箱显示度数完成操作,然后,再把电卡交还给卡务中心统一管理。
如果不慎把电卡损坏或者丢失,需交一百元重新补电卡,等待时间大约5个工作日。
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内不办理充值业务,学生要理性灵活充值电费,理性消费,寒假或暑假离校之前把电卡内剩余电费消费用完,卡内余额不予退还。
4、电表箱钥匙交给宿管科使用管理。
空调遥控器由总务处负责维护管理。
每学年开学前由各年级级部负责统一到总务处领取遥控器,再由各年级统一配发到各班级或各宿舍。
班主任为遥控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按每个遥控器收取押金50元,在每学期学期末或学年末收回遥控器退还押金,最后,由各年级级部统一收齐后再交还给总务处,在此期间相关配套设施如有损坏的按照维修价格的二至五倍收取费用。
5、现在每张电卡内已充值214度电,需交电费120元每张卡,班主任负责收钱,收完后把钱交到卡务中心,卡务中心开证明说明本班已缴费成功,激活电卡。
6、宿舍空调目前是断电状况。
班主任拿着卡务中心开的缴费成功证明交给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人员见到缴费证明后方可给该班学生宿舍送电,学生正常使用空调。
没有卡务中心开的缴费成功证明,一律不得给学生宿舍私自送电,后果自负。
7、学生不得利用宿舍电源乱接乱拉电线,禁止使用任何用电设备,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没收,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处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公告华东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实施细则为了使2011年两校区新生和中北校区老生能及时、顺利申请安装空调,确保我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工作如期、持续、健康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安装模式1. 中山北路校区(1)自主租赁:由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空调租赁服务单位,学生(甲方)与租赁方(乙方)直接签订协议,由后勤管理处进行服务监督;(2)自购安装:允许学生在符合学校规定前提下自行购买空调进行安装。
2. 闵行校区(1)新生“自主租赁”:学校将闵行校区新生宿舍的空调管理与服务委托空调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收取租赁费负责维修与保养;(2)老生仍按原办法使用空调。
二、租赁公司招标确定学生宿舍空调租赁单位由学校公开向社会招标确定,最终选择上海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及其服务代理商上海高校华实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合作对象。
根据学生的需求,租赁公司提供了一学年、一学年半、两学年、两学年半、三学年、四学年等不同的套餐需求。
学生通过申请,可自主选择租赁公司提供的不同套餐,签订协议,并且按套餐支付租赁费用。
租赁公司按学校规定时间和标准安装,并按协议进行维护。
三、申请及安装流程1. 学生“自主租赁”申请及安装流程宿舍所有成员就安装空调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网上下载(下载地址:后勤管理处资料下载)或现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空调安装申请表》后直接交给空调租赁公司(如宿舍内同学意见不一致,可向院系反映,原则上宿舍调整仅限于院系内部调整),学生直接与租赁公司签订协议,缴费按预约时间进行安装。
2. 学生“自购安装”申请及安装流程中山北路校区学生就“自购安装”空调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网上下载(下载地址:后勤管理处资料下载)或现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空调安装申请表》后直接交给空调租赁公司,经审核通过后,则按学校相关规定自行安装。
四、受理接待1. 中山北路校区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具体安排如下:时间:上午8:00—晚上18:00(含双休日)电话:53078111,地点:干训楼406室(暂定)2. 闵行校区将于2011年9月9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具体安排如下:时间:上午8:00—晚上18:00(含双休日)电话、地点待定。
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宿舍楼内住户的舒适度和安全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订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章宿舍空调使用范围和时间限制1. 宿舍楼内的住户可以使用宿舍内配备的空调设备。
2. 空调的使用时间限制为每天早上6点到晚上10点。
特殊情况下,管理部门可以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第三章空调费用1. 宿舍空调费用将按实际使用量收取,每月结算一次。
2. 空调费用将根据能耗进行分摊,每个住户按照楼层面积占比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章室温控制和节能提示1.室内设计温度为26℃,住户可以根据需要适时自行调整。
但建议调整温度时保持在26℃到28℃之间。
2.住户在空调使用期间应保持门窗闭合,避免冷气流失,减少能源浪费。
3.在空调运行期间,如感到过冷,应先适当增加衣物保暖而不是随意调高温度。
第五章空调使用安全注意事项1.住户在使用空调时,应将使用说明书仔细阅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2.在空调使用过程中,住户应经常清洗和更换空气过滤网,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
3.禁止使用损坏的电源线或插座连接空调设备。
4.禁止使用临时电源线连接空调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电源插座。
5.不得随意更改空调设备的设置和参数,避免因设置不当引起设备故障。
第六章违规处理办法1.对于违反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的住户,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警告和解释,可要求住户支付额外费用,直至停止使用空调设备。
2.对于故意破坏公共空调设备或占用他人空调资源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1.本规定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宿舍住户。
3.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和修订,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住户。
总结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旨在合理规范住户对宿舍空调的使用。
通过明确使用范围和时间限制,合理收取费用,控制室温和节能提示,加强空调使用安全注意事项,有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和安全隐患。
同时,规定了违规处理办法,以保护公共设施的完好和住户的权益。
宿舍安装空调规章制度范本
宿舍安装空调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更好地满足宿舍内住宿学生的需求,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学校决定在宿舍安装空调。
为确保空调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空调安装范围及对象1. 空调安装范围:学校所有学生宿舍楼。
2. 空调安装对象:全体住宿学生。
三、空调安装及调试1. 空调安装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学生不得自行安装或拆卸空调。
2. 安装过程中,学生应积极配合安装人员,确保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安装完成后,学校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试,确保空调的正常运行。
4. 学生不得擅自改变空调设备及线路,不得在空调设备上私拉乱接电源。
四、空调使用及维护1. 空调使用期间,学生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节能减排的原则,合理使用空调。
2. 空调使用时,室内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夏季使用空调期间,宿舍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3. 学生应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洁,保持空调设备清洁卫生,防止空调病的发生。
4. 空调设备出现故障时,学生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员,由管理员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五、空调停用及搬迁1. 空调停用时,学生应配合学校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不得阻挠停用。
2. 学生毕业或退学时,应将空调设备完好无损地交给宿舍管理员,不得私自带走。
六、违规处理1. 学生违反本规章制度,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2. 对于破坏空调设备、私拉乱接电源等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规章制度,我们希望全体住宿学生能够遵守规定,合理使用空调,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为创建和谐、舒适的住宿环境而努力。
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学生公寓空调(包括室内机、室外机及其连接管线和遥控器,以下简称空调)是学生公寓配属设施,是学校的公共财产,为确保学生都能安全、正常、有序地使用空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坚持室内温度小于26℃时不启动制冷。
第三条启用空调的办理程序 1. 学生以每台空调所在宿舍为单位向所在学院(混合宿舍可以自由选择一个学院作为受理学院) 提交《空调使用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后,由学院签发《启用空调通知书》。
2.申请使用空调的宿舍凭学院签发的《启用空调通知书》,到所在楼宇物业值班室办理开启空调手续,领取空调遥控器。
3.开启空调前,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办法》。
4.新生报到时,各学院可以同时发放《空调使用申请书》,新生按上述程序办理空调开启手续。
第四条空调使用的管理。
1.后勤管理处负责监管空调的安全使用和维修,并委托物业公司实施。
2.物业公司楼宇值班室负责受理学生空调故障报修,联系空调售后服务单位维修。
3.学生毕业办理离校手续时,物业公司负责收回遥控器,并对空调设备进行验收。
4.空调设备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使用者按照原价进行赔偿(厂家规定的价格)。
5.开、关空调应使用遥控器操作,严禁违规操作或擅自对空调进行拆卸等违规行为,否则,因违规行为发生的人身伤害责任自负,造成空调损坏的按原价赔偿,并以破坏公共财产行为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空调电费。
空调电费由空调的使用者承担。
空调启用后,学生仍以原来的电费交纳宿舍为单位购买电量。
学校在每个双间宿舍中都安装了两块空调计量电表,用于学生宿舍内部计算和分摊空调电费(请参考附例)。
第六条遥控器电池为易耗品,原配电池电量如用完,请空调使用者自购电池。
第七条为确保空调的安全使用,延长使用寿命,使用者应爱护空调设备,切勿对空调进行超过规定操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处置和操作。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由学生工作处和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大学生宿舍管理细则
大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学生宿舍是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障宿舍的正常秩序,营造一个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宿舍管理机构设置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负责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和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各类学生的宿舍入住。
学校成立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工部、研工部、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宿舍的监督与检查。
日常管理由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包括水电、安全、秩序、卫生、维修等。
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社服会)作为学生自我管理、服务的机构,负责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等工作。
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
宿舍住宿制度学生应按时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管缴费收据。
上海生源的在职研究生和教职工在职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学制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如需延长住宿,需重新申请并经审批。
学生宿舍资源由后勤管理处统一调配,新生宿舍床位由院系分配到人。
宿舍一经排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再调整。
学生应遵守住宿管理要求,不得私自调换、占用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毕业生退宿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并办理退宿手续,逾期遗留物品将视为无主处理。
退宿时,室内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需赔偿。
未按规定赔偿的,不予以办理退宿和毕业离校手续。
其他情况退宿因休学、参军、交流等原因需中途退宿的学生,应凭相关部门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个人原因退宿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家长同意、院系批准。
宿舍安全与秩序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个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寝室者要关好门窗。
发现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宿舍卫生检查制度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室内卫生轮流值日,保持整洁。
物业部门会同社服会定期检查寝室卫生,结果将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2024年宿舍空调管理规定
2024年宿舍空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宿舍住宿环境质量,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加强宿舍空调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大学、中学、职业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宿舍楼。
第三条宿舍空调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合理用电、环境友好、节约资源、维护秩序。
第四条宿舍楼管理处负责宿舍空调管理工作,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技术维护和定期检查。
第五条学生应遵守本规定,并配合管理处的工作。
第二章空调使用与维护第六条所有宿舍楼应配备适量的空调设备,设备数量应根据宿舍楼的规模和居住人数确定。
第七条空调设备应具备节能环保性能,达标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空调设备的维护应由专业维修公司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学生使用空调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空调温度应在26摄氏度至28摄氏度之间。
2. 空调使用时间应控制在每天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7点之间。
3. 当室外温度低于26摄氏度时,不得使用空调。
4. 使用空调时,学生应关窗,并保持门窗密闭,以节约电能。
第十条学生使用空调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定期清洁室内外机,保持空调设备的卫生。
2. 防止在空调出风口附近堆放杂物,以免影响空调的正常工作。
3. 不得自行调节空调设备的设置,如有需要,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
第三章空调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宿舍楼管理处应制定空调使用计划,并公示在宿舍楼内。
第十二条宿舍楼管理处应设立一定数量的监督员,负责巡查宿舍楼的空调使用情况,并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管理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违规使用空调的,管理处有权限制其使用空调的权限。
2. 对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学生,管理处可采取警告、记过等处分措施。
第十四条学生对于空调管理工作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向宿舍楼管理处提出。
管理处应认真对待,并及时给予回应。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管理处有权报告给学校相关部门,违规学生将受到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行为警告、停电、停宿等。
学校公寓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公寓空调的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公寓空调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空调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方便的原则。
第二章空调使用时间第四条空调使用时间分为夏季和冬季两个阶段。
第五条夏季空调使用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空调使用时间为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第六条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第三章空调使用规定第七条空调使用实行预约制度,学生需提前向宿舍管理员预约空调使用时间。
第八条学生使用空调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时开启空调,按时关闭空调,不得擅自延长使用时间。
2. 使用空调时,应注意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避免空调频繁启动。
3. 空调运行期间,门窗应关闭,以保持室内温度稳定。
4. 使用空调时,不得随意调整空调设定温度。
5. 空调运行期间,不得在室内吸烟。
6. 空调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空调,拔掉电源插头。
第九条宿舍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空调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空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第四章空调维护与维修第十条学生应爱护空调设备,不得随意拆卸、损坏空调。
第十一条空调出现故障时,学生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由宿舍管理员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空调维修费用由学生承担,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三条学生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空调损坏或能源浪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对在空调使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空调管理,保证空调正常运行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贯彻绿色、环保理念,创建节约型校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归口职能部门是院总务处。
总务处学生宿舍管理站(宿管站)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每间宿舍全体人员是本宿舍空调使用管理的责任人。
第二章购置和维保第三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由学院出资购置。
空调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条空调维修权限界定。
学生宿舍空调在质保期内,由中标供应商(或生产商)负责维修;超过质保期的,由学院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维修。
第五条空调维保及报修。
空调内机滤网由专业维保人员定期清理。
空调运行出现异响等故障状态时应立即停机,必要时应及时断电,再按日常报修程序报修。
第三章日常使用管理第六条空调使用条件。
宿舍室温超过26°C度或低于10°C时,宿舍空调开始供电。
建议空调制冷运行时,温度设置不低于26°C;制热时,温度设置不高于20°C,以利于身体健康和节约能源。
第七条空调用电为专用线路并通过智能电控系统管理。
不得在空调电源上插接其它电器,不得擅自改动空调供电线路。
第八条空调使用产生的电费由使用者全额承担(宿舍成员均摊),并采用预付费才能使用的管理模式。
空调开启时,应关闭门窗并适时通风,以保证空调效果和室内空气质量。
第九条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
每间宿舍由寝室长负责空调遥控器的保管和使用。
原装遥控器由班级辅导员统一免押金领用,学生毕业离校时统一交回。
遥控器长时间不使用应取出电池,以免漏液损坏元件。
第十条应使用遥控功能开启与关闭空调。
严禁手动开、关机,严禁短时间内频繁开关机。
应树立节能意识,灵活运用定时功能,杜绝在房间无人或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行空调。
第十一条应保持空调外表清洁、进出风口通畅。
室内机及管线上严禁悬挂衣物,室外机上严禁放置花盆等物品;严禁在空调上涂画、刻写、张贴等不文明行为。
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管理,增强学生节能意识,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全日制在校生、留学生宿舍的空调设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分体空调机(室内机、室外机等)、遥控器等。
第三条空调开通办法。
1.在校生:以自愿为原则,经同宿舍全体学生协商一致,填写《**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开通申请表》(附后),向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物业管理科提出申请,领取遥控器。
2.新生:报到前,物业管理科开通新生宿舍空调,免费送电20度。
报到时,入住宿舍的第一人到值班室领取遥控器。
开学一周内,以宿舍为单位补办《**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开通申请表》,自行缴纳电费。
3.对确认不使用空调设备的宿舍,学校停止空调专线供电,并收回遥控器。
第四条空调使用时间。
原则上,空调使用时间为5月1日至暑假;秋季开学至10月31日;12月1日至寒假;春季开学至3月20日。
寒暑假经批准留校学生,须办理开通空调手续。
极端天气开通时间可适当调整。
除上述时间外,学生宿舍空调专线将停止供电。
第五条空调电费管理。
学生宿舍采取“双控双计”计量模式,由同一圈存账号两通路(照明和空调)分别使用,以宿舍为单位先购电后使用,按**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费,费用分摊由宿舍学生协商解决。
学生退、换宿舍时,因使用空调产生的电费分摊及剩余电量分配由宿舍学生协商解决。
第六条空调遥控器管理。
每个宿舍应确定一名学生(如寝室长)负责遥控器的保管。
遥控器长时间不用要卸下电池。
遥控器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学生自行购置。
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将遥控器交还物业管理科,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应予理赔。
第七条空调使用细则。
1.使用空调应规范操作。
2.开启与关闭空调机应使用遥控器,采用智能控制的,应核查模式设置是否正确,停机后重新开机应间隔3-5分钟。
3.提倡节约用电,空调温度设置应严格执行国家节能规定,制冷时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制热时不高于16摄氏度。
大学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大学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保障学校公共安全、维护校容整洁,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准许安装空调设备的场所包括:会议室、学术报告厅、实验室;行政办公场所严禁安装各类空调设备。
第三条空调设备安装审批(一)需要安装空调设备的单位,须事先向后勤保障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购买和安装。
未经批准私自安装空调设备的,后勤保障处责令其限期拆除,学校财务处将不予报销购买、安装空调设备的有关费用。
(二)需要安装空调设备的单位,须填报《xx大学空调设备安装申请表》。
(三)后勤保障处对全校空调设备的安装、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安装空调设备的必要性、负载线路的安全可靠性,并根据校园整体美观和线路布局的实际情况,确定空调设备的具体安装位置。
第四条空调设备用电管理(一)所有空调设备均应安装预付费电表统一收费,实行“先付费、后使用”。
(二)会议室安装空调设备的运行费从各单位经费中支付;实验室安装空调设备的运行费用从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五条空调设备的选型与安装(一)空调设备安装使用单位负责空调设备的选型,应充分考虑空调设备的型号与所用房间面积和功能相适应,室外机组和支撑框架的选择和安装应确保坚固美观。
(二)后勤保障处负责指导、监督空调设备的具体安装工作,室外机组安装位置应考虑环境保护、校园整洁美观等有关要求,做到横平竖直、立面整齐统一。
同时,处理好冷凝水的回落。
禁止将空调设备的冷凝水排放到人行道上和建筑物的外墙面上。
沿道路两侧建筑物安装的室外机组,应保证不影响公共交通,并应尽可能远离相邻房间的门窗,以免振动和噪音影响周边房间正常工作。
(三)空调设备室外机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房间空调器安装规范》和自治区的相关标准,确保安装稳定、牢固、可靠。
安装架和紧固件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抗锈蚀能力,使用寿命不得低于空调设备的使用期限。
(四)分体空调设备的室外机应安装在窗户外窗台下方,机体垂直中心线与外窗口垂直中心线对齐,机体顶面距外窗台面保持20厘米。
学校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和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和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学校生公寓的用电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制定以下用电管理规定:一、电费缴纳及报销1.学校生公寓的住户需要按时缴纳电费,并保持电费缴纳记录的准确性。
2.住户应向楼栋管理员提交电费报销申请,经审核后,由学校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3.经常迟缴或不缴电费的住户,将会被限制用电并受到处罚。
二、用电设备及维护1.在学校生公寓使用的电器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照相关的规程进行。
2.使用大功率电器前,应提前向楼栋管理员报备,并经批准后使用。
3.楼栋管理员会定期对公共区域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住户应配合并按时按指示进行设备维护。
三、节约用电1.学校生公寓内的照明设备应按需使用,离开房间时应关闭照明设备。
2.使用空调时,建议将温度设置在适宜范围内,不得滥用空调。
3.住户应根据天气和室内温度合理调整空调的温度和风力。
4.对于电视、电脑等电器,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耗电。
5.禁止在房间内使用违规用电设备,如电炉、电热毯等。
四、用电安全1.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过载插座或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2.禁止未经允许私自接通公共电源线路。
3.禁止将电线暴露在容易导致短路甚至火灾的地方。
4.发现用电线路或设备异常时,应立即向楼栋管理员报告。
五、违规处理1.对于严重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的住户,将会给予电费罚款,甚至取消用电资格。
2.对于不配合楼栋管理员检查维护用电设备的住户,将会给予警告和处罚。
3.对于违规使用电器导致的安全事故,将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学生公寓的空调使用安全,合理利用资源,制定以下空调使用管理规定:一、使用时段1.学生公寓的空调使用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10点。
2.学生公寓的空调使用时间可能会根据季节和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知。
二、温度要求1.学生公寓的房间内温度应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一般为摄氏25度至28度。
学校宿舍楼空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宿舍楼空调的管理,确保空调设备的安全、高效、节能运行,提高宿舍生活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宿舍楼空调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
第三条空调管理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高效的原则,确保宿舍生活环境的舒适与和谐。
第二章空调安装第四条空调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由学校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五条空调安装位置应考虑宿舍采光、通风、噪音等因素,确保安装质量。
第六条空调安装前,应向宿舍楼管理人员提交安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
第三章空调使用第七条空调使用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9月,具体开启时间由宿舍楼管理人员根据气温变化和宿舍需求进行调控。
第八条宿舍空调温度设定应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不高于20℃。
第九条学生使用空调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节约用电,避免长时间空置空调;2. 不得擅自调整空调温度;3. 不得在空调运行时开门、开窗;4. 不得在空调房间内吸烟。
第十条宿舍楼管理人员负责空调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空调正常运行。
第四章空调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空调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学生应爱护空调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拆卸。
第十三条发现空调设备故障,应立即向宿舍楼管理人员报告,由专业人员及时维修。
第五章空调费用第十四条宿舍空调用电费用由宿舍楼管理人员统一收取,按月结算。
第十五条学生应按时缴纳空调用电费用,逾期未缴纳者,宿舍楼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停电等措施。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学生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空调设备损坏或浪费电能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宿舍楼管理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宿舍楼空调的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
请广大学生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宿舍楼空调的正常运行。
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与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与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本着文明、安全、节约、环保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宿舍空调的开通管理(一)学校出资为所有学生宿舍安装空调设备,有意愿开通的宿舍自行到楼宇物业值班室领取空调遥控器,按照先购电、后使用的原则,缴纳电费后即可使用。
(二)个别确因身体等原因不宜使用空调的学生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各学院统筹安排,做好调换宿舍等工作,并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第二条空调使用的收费管理因使用空调产生的电费由学生自行支付,费用由本宿舍成员共同分摊,电费价格按照芜湖市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可通过各园区智能化供电室或自动圈存机缴费。
第三条宿舍空调的使用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1月1日—3月1日、6月1日—10月31日,且室内气温高于30℃或低于6℃,宿舍方可使用空调。
第四条宿舍空调的使用管理(一)空调使用时,严格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规范操作。
(二)空调温度设置严格按照国家节能标准,制冷时不低于26℃,制热时不高于16℃。
(三)空调电源仅专供空调使用,严禁私接插座和电器;严禁在外机上摆放物品;严禁在室内机出风口悬挂衣物等。
(四)空调使用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及时电话报修,不得擅自拆装修理,如24小时内无人上门维修可向学校物业报告。
凡因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由违规操作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调换宿舍或毕业离校,由学院指定专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空调验收、遥控器移交、剩余电费结算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宿舍空调的维修维护质保期内,由生产厂家每年对每个空调检测一次、清洗两次,各宿舍要配合生产厂家的检修和清洗工作;质保期满后,由学校委托专业公司负责空调的维修维护工作,及时处理空调报修问题。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学校所有安装空调设备的学生宿舍。
第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大学学生宿舍空调安装使用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宿舍空调安装使用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大学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学生需要使用空调来改善宿舍的温度和湿度。
然而,大学学生宿舍的空调使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未控制好用电量,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大学学生宿舍的空调安装、使用和管理。
三、空调安装1.安装资格:只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公司才能进行空调的安装。
2.安装时机:学校将根据天气变化和学生用电量情况,统一安排宿舍的空调安装时间。
3.安装方式:由安装公司按照国家标准和学校要求进行安装,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安装检查:学校将负责对所有安装的空调进行检查,确保安装合格,并开具相应的合格证明。
如发现安装不合格,将要求安装公司重新安装或退回空调。
四、空调使用1.室温控制: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空调时,应在保证舒适度的前提下,尽量控制室内温度在26度以下。
2.定时开关:学生在使用空调时应设置合理的时间,尤其是在离开宿舍时,应关闭空调电源。
3.禁止挂物:宿舍内不得将衣物、毛巾等物品挂在空调上,以免影响空调正常使用。
4.维修时限:若空调出现故障,学生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完毕。
五、空调管理1.检查制度: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宿舍内空调的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用电量控制:学校将考虑学生宿舍的用电量情况,如发现有学生使用空调时超过规定范围的电量使用,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惩罚。
3.安全保障:学校将加强宿舍内空调的安全保障,如发现问题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后记本管理办法将有助于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宿舍内的空调,增加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希望所有学生能够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共同为宿舍及校园的安全和和谐做出贡献。
宿舍空调管理规定
宿舍空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宿舍内部环境的舒适度,合理利用空调资源,确保宿舍安全与居住质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宿舍的空调使用管理。
第二章空调设备安装与维护第二条学校将按照一定比例在学生宿舍内安装空调设备,并委托专业维修团队进行定期维护。
第三条学生不得私自增设或拆除宿舍内的空调设备,如有需要,需提前向学校的相关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进行。
第四条学生需保持宿舍空调设备的清洁,禁止在空调设备上放置杂物,应定期清理空调滤网,以保证空气质量和空调效果。
第三章空调使用管理第五条学生在使用空调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合理设定室温,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设置;2. 关掉室外门窗,在门窗隔离密封良好的情况下,才能向外开启空调;3. 充分利用遮阳窗帘和灯光遮挡,减少太阳直射;4. 在无人时正确关闭空调,避免对环境造成浪费;5. 在不使用空调时,关闭冷气开关,并确保空调设备不受损坏或丢失。
第六条按规定携带入校的个人小型空调器材,学生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小型空调器材;2. 不得妨碍宿舍内其他学生的正常使用;3. 不得影响宿舍内通风和卫生;4. 不得私接电源或改变电路线路;5. 离开宿舍时应关闭空调设备,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
第七条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学生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等。
第四章宿舍空调安全与维修第八条学生需要保持宿舍空调设备的安全使用,不得擅自拆卸或修改设备;第九条学生发现空调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维修;第十条在空调维修期间,学生应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一条学生擅自进行空调维修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学生应当积极参与宿舍节能减排宣传活动,提高环保意识;第十三条学校将不定期检查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情况,并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自宿舍空调设备安装至维修的全过程中有效。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具体指已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1、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团委、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学生宿舍社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部门)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社区设立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简称“社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4、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挂靠校党委学工部,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共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楼管会包括住楼辅导员、楼层长、寝室长三个组织梯度,主要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1、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
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
秋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秋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春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春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
每个学生要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
2、上海生源在职攻读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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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实施细则
为了使年两校区新生和中北校区老生能及时、顺利申请安装空调,确保我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工作如期、持续、健康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安装模式
. 中山北路校区
()自主租赁:由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空调租赁服务单位,学生(甲方)与租赁方(乙方)直接签订协议,由后勤管理处进行服务监督;
()自购安装:允许学生在符合学校规定前提下自行购买空调进行安装。
. 闵行校区
()新生“自主租赁”:学校将闵行校区新生宿舍的空调管理与服务委托空调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收取租赁费负责维修与保养;
()老生仍按原办法使用空调。
二、租赁公司招标确定
学生宿舍空调租赁单位由学校公开向社会招标确定,最终选择上海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及其服务代理商上海高校华实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合作对象。
根据学生的需求,租赁公司提供了一学年、一学年半、两学年、两学年半、三学年、四学年等不同的套餐需求。
学生通过申请,可自主选择租赁公司提供的不同套餐,签订协议,并且按套餐支付租赁费用。
租赁公司按学校规定时间和标准安装,并按协议进行维护。
三、申请及安装流程
. 学生“自主租赁”申请及安装流程
宿舍所有成员就安装空调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网上下载(下载地址:后勤管理处资料下载)或现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空调安装申请表》后直接交给空调租赁公司(如宿舍内同学意见不一致,可向院系反映,原则上宿舍调整仅限于院系内部调整),学生直接与租赁公司签订协议,缴费按预约时间进行安装。
. 学生“自购安装”申请及安装流程
中山北路校区学生就“自购安装”空调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网上下载(下载地址:后勤管理处资料下载)或现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空调安装申请表》后直接交给空调租赁公司,经审核通过后,则按学校相关规定自行安装。
四、受理接待
. 中山北路校区从年9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上午:—晚上:(含双休日)
电话:,
地点:干训楼室(暂定)
. 闵行校区将于年月9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上午:—晚上:(含双休日)
电话、地点待定。
五、日常管理
. 资费分摊
空调使用费原则上由宿舍所有成员协商解决,宿舍同学可以通过内部协商的方式并在《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空调安装申请表》上详细填写。
如宿舍成员发生变更,资费分担将由宿舍内部人员自行协商。
. 维修保养
()自主租赁:按协议规定,租赁方每年应定期至少两次对空调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学生应及时与租赁方联系,租赁方须在半小时内到场维修。
()自购安装:学生应自行解决维修保养等相关事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可影响他人;如需维修保养,维修人员进宿舍必须由本寝室同学带领,并确保寝室安全。
. 问题交流
如在空调使用过程中同学们遇到问题,一方面可以直接向租赁公司反映;另一方面也可以把信息反馈到板块租赁空调专栏上,必要时可直接向后勤管理处反映。
六、拆除与移机
. 自主租赁:按协议操作,空调租赁协议到期或中止时,拆除与移机由租赁方负责,学生不得自行操作。
. 自购安装:学生毕业时应自行解决拆除与移机等相关事宜,并按规定对墙体进行复原。
七、纠纷解决
. 学生内部因资费、使用习惯等问题引起的矛盾可依次在宿舍学生内部、院系内部层面调解。
. 学生与租赁方发纠纷,应按协议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及时向后勤管理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