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答案
社会保障学试题及答案
社会保障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是:A. 社会保险B. 社会救助C. 社会福利D. 社会优抚2. 以下哪项不是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A. 强制性B. 公平性C. 盈利性D. 互助性3. 社会救助的主要目的是:A. 保障基本生活B. 提高生活水平C. 促进经济发展D. 增加就业机会4. 社会福利的实施主体通常是:A. 个人B. 家庭C. 政府D. 企业5. 以下哪项不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A. 风险分散B. 收入再分配C. 促进消费D. 促进经济增长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6.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为了解决社会成员面临的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等问题。
7. 社会保险的基本类型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________和________。
8. 社会救助的实施方式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等。
9. 社会福利的特点是普遍性、________和________。
10.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
12. 简述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3. 论述社会保障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
14. 论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五、案例分析题(共20分)15. 某市实施了一项针对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包括提供住房补贴、医疗救助和子女教育资助。
请分析该政策的实施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答案:一、选择题1. A2. C3. A4. C5. D二、填空题6. 失业、疾病、养老7.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8. 现金救助、实物救助、服务救助9. 无偿性、多样性10. 国家财政拨款、个人缴费、社会捐助三、简答题11.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包括强制性、普遍性、保障性和社会性。
中央电大本科《社会保障学》历年期末考试简答及案例分析题题库
中央电大本科《社会保障学》历年期末考试简答及案例分析题题库说明:试卷号:1283课程代码:02350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社会工作;本科考试:形考(纸考、比例50%);终考:(纸考、比例50%)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四、简答题29.简述残疾人福利的主要内容。
答题要点:(1)残疾预防(2)残疾康复(3)残疾人教育(4)残疾人就业(5)残疾人文化体育(6)无障碍环境建设评分标准:答出上述五点即可给满分,也可根据个人发挥情况酌情给分。
五、案例分析题30.李某是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正常缴纳五险一金。
某日在车间工作时,由于没有按照工作要求操作机器,左脚被机器压伤,造成骨折。
请问:(1)李某所遭遇的意外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理由是什么?(2)李某的医疗费用可否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理由是什么?答题要点:(1)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遵循“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即劳动者负伤后,不管过失在雇主还是劳动者一方,工伤职工均可获得收入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李某在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作伤害,即使属于自身操作不当,也应认定为工伤。
(2)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李某在工作期间因操作机器不当造成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评分标准:每点意思接近即可给满分,也可根据个人发挥情况酌情给分。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30.简述设置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应该遵循的原则。
答题要点:(1)适应原则(2)效能原则(3)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原则(4)权责一致原则(5)分工协作原则(6)法制化和权变原则评分标准:答出上述五点即可给满分,也可根据个人发挥情况酌情给分。
五、案例分析31.李某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国企工作4年,由于不满意单位工资薪酬,从单位离职,前往上海一家企业2年后,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李某被辞退。
社会保障学形成答案5则范文
社会保障学形成答案5则范文第一篇:社会保障学形成答案《社会保障学》形考答案及复习材料一、<作业1>填空1、解释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基本依据是1952年国际劳工会议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
2、社会保障的目的,总体上说是保证{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3、社会保障的宗旨应在于{维持一定的生活标准和质量},坚定个人的安全感。
4、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和核心的制度。
5、社会保障对受保人及其亲属的保护的实现,一是以现金支付的形式,二是以{服务}的形式提供保护的。
6、从社会保障的实施方式分类:有强制实施模式、{自愿投保}模式和多层次保障模式。
7、英国经济家凯恩斯主张{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因此,这成为各国政府举办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理论依据。
8、强调社会保障的{适度性}和建设有效的运行机制,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一种共识。
9、被称为西方社会救济立法和贫民救济事业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的是英国政府1601年制定的{《济贫法》}.10、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四个项目。
11、{工伤、生育}!两项保险职工不缴费,由政府或企业承担保险费用。
12、1998年国务院新组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全面制定和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13、{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身份最稳定,享受时间最长,费用开支最大的项目。
14、投保资助式养老保险享受受益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定期缴纳养老社会保险费,二是{达到退休年龄并解除劳动义务}。
15、基本养老保险体现了{职工平等的}养老保险权。
它采用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办法筹集基金。
16、社保化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三个层次,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作业2>1、失业保险领取者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缴纳一定期限的保险金或达到受保工作的一定工作年限。
国家开放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一章劳动法概述1.2009年5月,15岁的小林不愿意继续上学,就离家出走,到某县城去打工。
小林在一家餐厅找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厨师做一些杂活。
因为小林年纪小,只能算半个劳动力,所以餐厅经理与他讲好,比别人的工资少30%,小林表示同意。
餐厅的工作十分辛苦,并且因为小林年纪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觉得难以忍受,于是小林向经理提出辞职,但经理说如果要提前辞职就要交纳违约金500元,小林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
小林于是给家里写信,叫父母领自己回去。
小林的父母来到县城要领小林回去,餐厅经理仍然不放人,称要放人就先交500元违约金。
试分析:(1)小林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2)小林需要交纳违约金吗?参考答案:(1)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一方的劳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即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
我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因此,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
在本案中,小林未满16周岁,因此没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在本案中,因为小林未满16周岁,县城餐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双方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小林不必交纳所谓的500元的违约金。
2.2003年2月,胡某刚好满15岁,中学毕业后即外出打工,并于同年与一羊毛衫厂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厂长屡次不满意胡某的工作能力,多次调动胡某的工作。
一年后胡某无法忍受老板,辞去工作,并于2004年3月与一摩托车配件厂签订劳动合同。
开始胡某做搬运工,因为年龄偏小,工作一个月后于4月被调到流水线车间。
但是胡某的业绩仍旧不如同车间的其他工人,老板无奈只能将其工资从1500元/月降到1200元/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列分析题答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列分析题答案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作业1⼀、单项选择题:1、19世纪初期颁布得劳动法规出现得形式⼯⼚⽴法.2、在劳动法得渊源中,具有最⾼得法律效⼒得就是宪法。
3、我国法律明确禁⽌得健康歧视,还包括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
4、从教育⽬得⾓度瞧,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普通教育得特点就是基础性。
5、我国全⽇制⽤⼯劳动合同得订⽴,应当采取书⾯形式。
6、⾮全⽇制⽤⼯得计酬⽅式主要就是按⼩时计酬.7、地⽅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资格。
8、集体合同得效⼒范围及于⼯会所代表得全体劳动者9、休息⽇安排劳动者⼯作⼜不能安排补休得,⽀付不低于⼯资得200%得⼯资报酬。
10、根据劳动法得规定,我国⼯资得⽀付形式就是法定货币。
⼆、多项选择题1、国际劳⼯组织得主要机构有(ACD):A、国际劳⼯⼤会、 C、国际劳⼯组织理事会、 D、国际劳⼯局2、劳动法律关系得要素包括(ABD)。
A.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B.劳动法律关系客体 D.劳动法律关系内容3、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就业特征得有(ABCD)4、公共就业服务包括(ABCD)A、职业介绍B、职业指导 C、就业训练 D、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服务5、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得有(ABC)。
1.劳动合同期限 B.⼯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C.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与职业危害防护6、《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般实施在(BCD).B.临时性得⼯作岗位上C.辅助性得⼯作岗位上D.替代性得⼯作岗位上7、世界各国职⼯民主管理与民主参与得形式主要有(ABCD)A、机构参与B、代表参与C、辅助性得⼯作岗位上D、替代性得⼯作岗位上8、集体协商⼀般要经过得阶段有(ABCD)1.集体协商得提出与协商代表资格得确定B、进⼊谈判准备阶段 C、正式进⼊谈判阶段D、签订集体合同9、⽬前我国得⼯资形式包括(ABCD)A、计时⼯资B、计件⼯资C、奖⾦ D、津贴(补贴)10、⽤⼈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得⼯资得情况有(ABC)。
社会保障学三次作业答案
社会保障作业一:单选: C B A D A A C B C A多选: ABCD ABCDE ABCE ABC ABCD ABCD ABD ABC BCD ABC判断:对错错错错对错对对错作业二:单选:B D C C D C B B A B多选:ABC BC AB ABCDE ABCD ABCDE ABCDE ABCD ABC ABC判断:错对对错对错对对对错作业三:单选:B A B B D B A C C A多选:ABCDE ABC ABCD BC ABC AC BDE ABC CD ABCD判断:对对错错对错错对错对医疗保险相关案例分析(1、2、3)1.案例分析:他的医药费该不该报销?案例描述:潘强原系骏马橡胶鞋业公司(以下简称鞋业公司)供销科科长。
1985年6月因私自收受回扣被鞋业公司免去科长职务,但仍留在供销科任销售。
1995年春节期间,潘强带着妻儿前往上海探望父母,在此期间,潘强因急性黄疸性肝炎住进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出院,共花去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
潘强回单位后,持病历、医药费发票等有关单据要求鞋业公司予以报销,鞋业公司以经济困难为由,告知潘强暂缓报销。
同年12月,潘强因累计旷工35天被鞋业公司除名。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细则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案例评析:申诉人与被诉人所争议的焦点是:1、职工在非定点医院看病能否报销医药费用;2、职工被除名以后是否有权报销其除名以前发生的医药费用。
问题:1、如果你是仲裁委员会的法官,如何裁判?请说出理由。
(3分)2、医疗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3、简述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的特点是什么?(6分)参考答案:1、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立即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在查明上述事实后,经多次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如下:①被诉人鞋业公司报销申诉人在上海期间治病的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②仲裁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答案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案例分析:这笔养老金应由谁缴?案例描述:刘玉国系某供销社1985年4月招收的亦农亦商的临时工,1994年11月成为农民合同制工人。
在刘玉国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用工期间,供销社按月收取刘玉国工资总额的3%款项作为离职返家的补助费,并纳入专户管理。
自1996年12月起,供销社开始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律宣传的不断深入开展,人们社会保障意识逐步提高,刘玉国深感社会保障对自身的重要性,想到自己在企业干了十几年,供销社没有给他缴纳养老保险金,到退休时,就少领养老金,这是对自己权益的侵犯,1997年初刘玉国遂要求供销社为其补缴做临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
供销社认为:刘玉国于1996年12月与供销社正式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期限为5年,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在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期间,刘玉国是亦农亦商人员,整个供销社系统与他同样身份的人都未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其间对其所扣的工资总额3%的返家补助费可以退还,供销社不具有补缴养老保险金义务。
因此,供销社拒绝为其补缴养老金。
双方争执不下,刘玉国于1997年初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要求供销社补缴养老保险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刘玉国的请求。
刘玉国不服,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97年4月,法院对当地首起养老保险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供销社从1986年8月起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供销社对此判决不服,于1997年10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问题:1、如果你是二审法院的法官,如何裁判?请说出理由。
(3分)答:正确。
本案中,刘玉国于1985年4月成为供销社的职工,尽管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依据《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第8条规定,刘玉国有权享有养老保险待遇。
事实上,供销社所扣的月工资总额的3%的款项,便是刘玉国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对于单位应缴纳的其余15%。
《社会保障学》期末考试案例分析例题
案例一:单位不缴费我该怎么办?张某2003年8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成了一名失业者。
不久,经朋友介绍到本市某单位开通勤车,但由于张某是失业者,单位不愿意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张某被一个“协保”人员替代了。
去年5月在一位热心朋友的引荐下,张某到一家私企开车,可老板还是不为张某缴社会保险费,张某感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把参加社会保险的事提了出来,老板要张某自己到外面找地方缴。
张某今年年龄也不小了,怕丢失现在的工作,想暂时不提缴费的事了,等以后离开单位后再说,到时让他们一起“补”。
可张某心里没底,这样做有问题吗?案例二:不签合同就可不缴社会保险费吗?去年6月张某被本市某公司招用。
进入公司后,他们说要对张某的能力进行摸底,提出试用六个月,满意后再签合同。
由于张某比较喜欢这项工作,再说他对自己的能力也比较自信,所以也就同意了。
然而,半年过去后,张某却等到了公司辞退通知。
为此,张某据理力争,但无济于事。
张某让公司为他办理退工手续,公司说试用期没有用工手续。
张某问在六个月期间公司为他缴过社会保险费吗?公司嘲笑张某不懂法,没签过劳动合同还缴什么社会保险费?该公司这样做是对的吗?案例三:不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合同2008年4月,刘某等四人应聘到某公司,公司在待遇方面提出如果职工坚持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从职工工资中每月扣除300元。
刘某等觉得还是多拿点工资好,至于办不办社会保险,也没什么关系。
于是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规定每月工资200O 元,对社会保险事宜公司不予负责。
2009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在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没有依法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遂对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为刘某等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该公司则认为,公司不负责社会保险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
后经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对其宣讲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依法修改了合同内容并为刘某等办理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障法学部分案例解析
部分案例解析:第一章案例1解析:服刑的人照样依法享受其社会保障待遇,服刑与社会保障没有任何冲突。
我的社会保障权利是我的权利,这和刑法是两回事,是完全区分开的。
服刑期间,缴费是停止的,参加劳动的服刑人员很少,所以缴费的人很少,并且缴费率非常低,这个直接影响到他将来的养老问题。
以前,服刑期间的医疗制度是一项特殊制度,由专门的人单独管理,享受专门的制度。
后来基于人权考虑,服刑人员与一般的人享受一样的待遇。
第三章案例1解析:我国目前社会救助压力巨大。
客观地讲,经过几十年的建设,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建立起来了,而且在保护贫困者基本生活需要、救助受灾群众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这些年来,民政部门着力推进建立一个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建立了城乡低保制度、灾民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此外,还建立了医疗、教育、住房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保证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目前通过这些救助制度的实施,有1.5亿多群众得到了不同形式的救助。
但从实际工作来看,我国现行的社会救助体系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应救未救问题。
总体上讲,现有社会救助制度覆盖面较窄,不能涵盖全体贫困人口。
在城市,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相对贫困人群还没有得到有效救助;在农村,还有数以百万计的符合五保条件的五保人员没有纳入供养范围,还有数百万的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造成常年生活困难的人员没有纳入救助范围。
此外,由于反应机制不太灵活和手段较为落后,面对重大自然灾害时,一些受灾群众也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是救助水平低的问题。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06年城市居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平均保障标准仅为169.6元/人、月,全年共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22.1亿元,人均补差也只有82.9元/月;而农村人口享受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仅为33.2元/月。
社会保障 案例分析
精品第1章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某市外商投资企业以本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为理由,拒绝参加企业的基本社会保险。
问外方老板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分析要点:(1) 不对。
(2) 城镇企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是政府立法规定的,立法范围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是应参保企业的义务,是其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因此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社会保险。
案例分析2:某企业以经济效益不好以及留住人才为由,只为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分析要点:(1)不正确。
(2)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所有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只为部分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违背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
第2章案例分析在云南弥勒县城里有这样一件事:一位有着12个子女的妇女(其中8人为亲生、4人为继子女),因为中风卧床不能动弹,但12个子女却没有一人前来服侍卧床不起的她。
钱兰英老人的子女中,有的是身价过百万的村里富人,有的是温保有余的小康人士,也有的经济条件十分普通,说起因何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他们都有自己的理由。
大儿子:有能力,但她已经不是我们家的人了。
二儿子:经济条件差,有心无力。
三儿子:大哥不养我也不养。
七女儿:养老人主要靠哥哥。
继子:她对我们没有养育之恩。
请您说说他们的理由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吗?案例分析:亲生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至于说子女中有的经济条件好一点,有的差一点,在赡养义务进行时可以根据经济情况来履行。
但这不表示条件差的就可以不履行这个义务。
第3章案例分析某企业是一家私营企业,于2001年建成投产,招收的均是30岁左右的年轻劳动力。
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该企业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但该私营企业主以本企业没有退休职工为由,只答应承担与本企业员工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拒绝缴纳社会统筹的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课程案例(答案)
社会保障课程案例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案例一】某市一外商投资企业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领取货币工资,社会保险费包括在工资之中,由员工自行参加社会保险。
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劳动保障年检中发现这一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后,责令该外商独资企业限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
问:为什么用人单位不得在工资中支付社会保险费?答:该外商投资企业在工资中支付社会保险费的做法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缴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参加社会保险费,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是缴费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
对于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的缴费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缴费单位和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于未依法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由社会保险征缴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
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案例二】某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的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
当时,公司董事长在谈到工资待遇时,对赵博士说:“董事会给你定的工资为一万两千元。
不过,丑话要说在前头,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得这么高,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他福利待遇了。
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
”。
问:公司能以工资替代社会保险吗?为什么?答: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社会保险的一种。
《劳动法》中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1)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1)一、论述题1.试述养老保险的特点。
答:养老保险具有如下特点:(1)强制性。
(2分)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分)(2)补偿性。
(2分)劳动者所领取的退休金和获得的其他待遇中有一部分是自己所缴纳的保险费的返回,还有一部分是对劳动者劳动贡献的回报,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
(2分)(3)广泛性。
(2分)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所有退休、退职的劳动者。
养老保险所保障的对象是所有的劳动者,并不进行某种选择和区分。
(1分)(4)社会性。
(2分)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1分)2.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3分)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
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
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而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管理地位,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分)(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分)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2分)(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社会保障学》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系列二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社会保障学》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系列二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社会保障学》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283)一、简答题 1.简述残疾人福利的主要内容。
答:(1)残疾预防 (2)残疾康复 (3)残疾人教育 (4)残疾人就业(5)残疾人文化体育 (6)无障碍环境建设 2.简述设置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应该遵循的原则。
答:(1)适应原则 (2)效能原则 (3)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原则 (4)权责一致原则 (5)分工协作原则 (6)法制化和权变原则 3.老年人福利的内容主要有哪些?答:(1)老年人收入保障;(2)老年人生活照料,例如机构照料、社区照料、居家养老;(3)老年人心理和社交服务;(4)老年人教育服务,例如老年大学;(5)老年人就业服务。
4.简述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措施。
答:(1)组织农村劳务输出 (2)小额信贷政策 (3)以工代赈 (4)科技教育扶贫 (5)自愿移民扶贫开发 (6)整村推进扶贫 (7)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5.计算贫困线的方法都有哪些?答:(1)市场菜篮子法,又称预算约束法。
(2)收入比例法。
(3)恩格尔系数法。
(4)生活形态法。
(5)马丁法。
(6)-天1美元法。
6.简述“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保障核心价值理念。
答:(1)社会保障分配应该达到最大的平等,最大限度的缩小收入差距。
(2)社会保障应该由政府全面责任,个人不应该缴费,尽可能减少市场(商业保险和企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商业福利不利于促进社会平等。
(3)广泛的社会福利,覆盖全民,包括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人口,“从摇篮到坟墓”都要有保障。
(4)社会保障不仅仅是一种支出,还是一种投资。
(5)通过高额累进税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是必要的和公平的。
二、案例分析题 1.李某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国企工作4年,由于不满意单位工资薪酬,从单位离职,前往上海一家企业2年后,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李某被辞退。
假设李某就职的两家企业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题答题指导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题答题指导第一篇: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题答题指导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题答题指导(五)案例分析题1、答题步骤需按以下步骤详细分析案例,试卷所留答题空白页面最好能够写满,如仅按照分析提纲中心句回答只能得该题目40-50%的得分。
(1)回答案例的提问,并介绍分析本案例所引用的社会保障学相关理论。
要求引用的社会保障学相关理论是与案例内容相匹配的、合适的理论依据,介绍内容应准确、简明扼要。
(2)根据前述理论观点,对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要求紧扣案例内容,逐点分析(展开分析提纲),分析过程层次分明,叙述合理,符合逻辑,具有说服力。
(按照案例后附的分析提纲展开回答,需分段,用“第一,第二,……”标出,先答中心句,再展开说明)(3)归纳、总结出对本案例分析的基本结论,并说明这一结论的推广(引申)意义。
要求分析结论观点可信,结论的引申推论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2、参考案例及分析提纲参考案例一:单位不缴费我该怎么办?张某2003年8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成了一名失业者。
不久,经朋友介绍到本市某单位开通勤车,但由于张某是失业者,单位不愿意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张某被一个“协保”人员替代了。
去年5月在一位热心朋友的引荐下,张某到一家私企开车,可老板还是不为张某缴社会保险费,张某感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把参加社会保险的事提了出来,老板要张某自己到外面找地方缴。
张某今年年龄也不小了,怕丢失现在的工作,想暂时不提缴费的事了,等以后离开单位后再说,到时让他们一起“补”。
可张某心里没底,这样做有问题吗?分析提纲:第一,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违法行为。
适用教材P25 责任分担的原则第一段的部分内容或P109第二部分内容第二,私企老板让张某自己解决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这不仅对张某构成了侵权,同时也是一种违法的用工行为。
P132第二段部分内容第三,本市也没有专门接受职工挂靠、帮助用人单位规避履行缴费义务的机构。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网络课案例分析题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网络课案例分析题答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案例分析题答案案例分析题题目1 刘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13年2月1日起至2016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
2013年6月18日刘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
公司认为刘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刘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刘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刘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刘某的费用。
试分析: 1.刘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 2.刘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刘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 4.刘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为什么?答:(1) 不需说明理由。
王某在2005年6月18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处于试用期内,我国《劳动法》未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说明理由。
因此王某不需要说明理由。
(2)可以单方解除。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考察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王某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用与用人单位协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
(3)用人单位不应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
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是王某提出的,且不属于双方协商解除,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4)王某不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
劳动法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当事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当事人本身有过错。
王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过错行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题目2 赵某是某公司的一名销售员,2018年8月,由于业务繁忙,公司多次要求赵某加班,并且威胁赵某如不加班则会辞退他。
社会保障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案例1: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职工的失业保险怎么办?肖某、孙某等5人于20世纪?0年代就业于某国有企业;80年代末,调入该企业下属的一个服务独立核算公司工作;90年代,该服务公司业务经营开始走下坡路,管理也越来越松懈。
2000年,该公司因连年不参加工商年检,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
肖某、孙某等5人随即失业,却无法领取到失业保险。
造成肖某、孙某等人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前职工失业保险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使职工失去: 7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和转移其他社会保险关系的企业,职工成了一群“没娘的孩子”。
按照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58号) 第17条的规定,工龄或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为10年以亡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根据第18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按照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标准、高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由此,肖某、孙某等5人应该领取2年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5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失、业前其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情况的材料证明等。
本案例中的企业,在未为职I办理这一系列手续之前,就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职工失去为社会保险机构提供材料的依托,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没有 7着落。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工商管理部门的行动与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协调一致。
工商部门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前,应该留出时间通报给劳动保障管理部门,使企业解散之前,先将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办理齐全。
企业在被通知吊销营业执照之后,应尽快召开职工大会,依照程序,抓紧做好解散企业的职工善后处理工作,引导职工尽快另谋职业,理顺社会保险关系。
案例2:46岁的徐某失业后,在一家事业单位当上了保安。
单位每月为他发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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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案例分析:这笔养老金应由谁缴?案例描述:刘玉国系某供销社1985年4月招收的亦农亦商的临时工,1994年11月成为农民合同制工人。
在刘玉国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用工期间,供销社按月收取刘玉国工资总额的3%款项作为离职返家的补助费,并纳入专户管理。
自1996年12月起,供销社开始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律宣传的不断深入开展,人们社会保障意识逐步提高,刘玉国深感社会保障对自身的重要性,想到自己在企业干了十几年,供销社没有给他缴纳养老保险金,到退休时,就少领养老金,这是对自己权益的侵犯,1997年初刘玉国遂要求供销社为其补缴做临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
供销社认为:刘玉国于1996年12月与供销社正式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期限为5年,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在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期间,刘玉国是亦农亦商人员,整个供销社系统与他同样身份的人都未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其间对其所扣的工资总额3%的返家补助费可以退还,供销社不具有补缴养老保险金义务。
因此,供销社拒绝为其补缴养老金。
双方争执不下,刘玉国于1997年初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要求供销社补缴养老保险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刘玉国的请求。
刘玉国不服,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97年4月,法院对当地首起养老保险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供销社从1986年8月起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供销社对此判决不服,于1997年10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问题:1、如果你是二审法院的法官,如何裁判?请说出理由。
(3分)答:正确。
本案中,刘玉国于1985年4月成为供销社的职工,尽管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依据《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第8条规定,刘玉国有权享有养老保险待遇。
事实上,供销社所扣的月工资总额的3%的款项,便是刘玉国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对于单位应缴纳的其余15%。
供销社依法必须缴纳,否则违反了《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26条之规定,因此,本案一、二审法院的裁判是正确的。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设计原则是什么?(6分)答: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因自然衰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法律规定,有权享受国家给予的一定数量的收入补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业社会中,每个劳动者最关心的是自己晚年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生活,如果每个劳动者都能对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生活保障有信心,则必将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养老保险(也称老年社会保险)制度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而产生的。
3、该案例中涉及的是什么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与养老保险金缴费模式?(6分)答:现收现付式与给付既定模式案例分析:在城镇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参加养老保险吗?案例描述:河南籍的农村小伙子江之平和他的四个伙伴从2000年到北京某大学的食堂工作已经快6年了,他们分别担任厨师、小工等工作。
2006年6月,该大学的后勤工作进行改革,需要辞退一部分由学校的后勤部门直接聘用的农民工,江之平和他的4个伙伴都在辞退范围。
在办理辞退手续时,江之平和他的4个伙伴发现,6年以来学校没有给他们办理过任何社会保险。
所以办理离职手续时,江之平代表其他伙伴向学校的后勤部门提出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学校后勤部门的负责人认为,学校是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江之平等工人只是学校临时雇佣的农民工,没有义务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
江之平等人一方面向学校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一方面又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学校和江之平等农民工达成了调解协议,将江之平等6年来应缴纳的保险费用一次性补偿给江之平等人,双方以此解决了争议。
问题:1、试结合本案例分析养老保险的广覆盖原则?(3分)答:教材P175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答:教材P171-1723、我国企业职工选择哪一种养老保险责任承担模式?(6分)答:责任分担型案例分析:养老保险是要强制办理吗?案例描述:王晓于2003年6月受聘于一家私营企业,担任会计工作。
但是工作至今企业都没有给他办理养老保险。
王晓很担心,询问同事是否办理了养老保险,大家也都表示企业没有给自己办理。
于是,王晓就代表该企业的其他同事向老板提出了希望办理养老保险的要求,但老板说,自己这里是私营企业,不像国有企业,不承担办理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费用的义务。
同时老板还说,如果想上保险,就自己去上,公司不管这件事。
王晓听后很疑惑。
问题:1、需要强制城镇私营企业办理养老保险吗?请说出理由(3分)答:实行强制办理养老保险的单位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对于这些单位而言,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是强制办理的,否则就要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对于在这些企业工作的职工而言,他们也有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缴纳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养老保险费。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答:教材P171-1723、请说明养老保险设计中的权利义务相结合原则(6分)答:教材P176案例分析:他的医药费该不该报销?案例描述:潘强原系骏马橡胶鞋业公司(以下简称鞋业公司)供销科科长。
1985年6月因私自收受回扣被鞋业公司免去科长职务,但仍留在供销科任销售。
1995年春节期间,潘强带着妻儿前往上海探望父母,在此期间,潘强因急性黄疸性肝炎住进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出院,共花去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
潘强回单位后,持病历、医药费发票等有关单据要求鞋业公司予以报销,鞋业公司以经济困难为由,告知潘强暂缓报销。
同年12月,潘强因累计旷工35天被鞋业公司除名。
1996年1月5日,潘强再次找到鞋业公司,要求鞋业公司报销其在上海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鞋业公司以潘强看病并非在定点医院及其已被除名为由,拒绝报销医药费用。
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潘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诉人鞋业公司报销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细则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问题:1、如果你是仲裁委员会的法官,如何裁判?请说出理由。
(3分)答: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立即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在查明上述事实后,经多次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如下:①被诉人鞋业公司报销申诉人在上海期间治病的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②仲裁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2、医疗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答案:教材P202-2033、简述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的特点是什么?(6分)答案:教材P210案例分析:试用员工也有权享受医疗期吗?案例描述:楚某到某日用化学厂应聘成功后,与该厂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
合同申约定:前3个月为试用期。
刚上班的第10天晚上,楚某和妻子下班后一同前往幼儿园接女儿回家。
走到自己家楼下时天色已黑,加之楼道内的电灯损坏,楚某只能抱着女儿摸黑上楼。
可就在上楼时楚某突然一滑,致使身体重心失控,跌倒后滚落到楼下,造成右腿骨折,怀里抱着的孩子也受了重伤。
妻子赶紧喊来邻居,把楚某和孩子送进了附近的医院。
就在楚某住院治疗期间,日用化学厂以“合同试用期内楚某出现意外,身体状况己不符合工厂的要求”为由,决定解除与楚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拒绝为楚某负担医疗费用。
楚某得知日用化学厂的这个决定后非常不满。
他认为,厂方在其受伤未愈的情况下,既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又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一气之下,躺在病床上的楚某当即委托了自己的妻子作为代理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请求:(1)要求撤销日用化学厂作出的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2)要求日用化学厂按照厂内医疗费报销规定为本人报销医疗费。
(3)要求日用化学厂给予本人3个月的医疗期。
日用化学厂的领导对楚某提出的仲裁请求持反对意见,认为楚某在试用期内非因工负伤,造成骨折后需要住院治疗,此时其身体状况已经不符合工厂的要求,所以,厂方有权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又因为楚某在试用期,不是本厂正式职工,所以也不应当享受医疗期和医疗费报销待遇。
那么,问题:1、日用化学厂的观点到底对不对呢?请说出理由(6分)答:不对。
本案中,日用化学厂以"楚某在试用期内,"不是正式职工"为由,主张楚某不应当享受医疗期待遇,是不正确的。
该厂应当给予楚某3个月的医疗期,并应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在楚某享受医疗期期间不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由于当地还没有实行医疗保险社会统筹;企业还应当负担职工的部分医疗费,日用化学厂应当按照本单位医疗报销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为楚某报销部分医疗费。
同时,在楚某享受治病的医疗期期间,还应按照国家规定向其支付病假工资。
2、在有关法规中,对医疗期如何规定?(6分)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可见,医疗期并不以试用期为否定条件,而是以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其享受的医疗期待遇。
因此,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至少应该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待遇。
案例分析:医生违规,谁来管理案例描述:某农资公司职工康某因患肺炎在定点医院住院,病愈结算时共花费6000多元。
康某没有多想,来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经审核发现:主管医生有“搭车”开药、滥用大型物理检查及重复检查现象。
康某称:这些情况他完全不知道,那么相关责任也应该由医院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问题:1、本案例涉及医疗保险的哪一条基本原则?(3分)答:医疗保险基金有效管理原则2、医疗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答:教材P202-2033、请结合案例对类似问题提出处理意见(6分)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该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会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或取消其定点资格,对发生的不合理医疗费用应予追回并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他们是否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案例描述:某市的一家企业招用了几十名农民合同制工人,2007年8月,其中5名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到期后没有能与该企业续订劳动合同,处于失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