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验收标准
食品验收标准办法
食品验收标准办法
(一)用目测、鼻嗅的方法:验收猪、牛、羊等鲜肉类食品的质量。
要求达到新鲜,色好,无异味,不带毛,不带血,不带污的标准。
(二)用目测、计量的方法:验收活鱼类食品的质量。
要求达到鲜活,无异味,色泽好的标准。
(三)用目测、计量的方法:验收冷冻海产品、冻肉类食品质量。
要求达到无腐烂变质,无注水,规格统一的标准。
(四)用目测、品尝、计量的方法:验收熟食类食品的质量。
要求达到色鲜味正,无霉变,无腐烂的标准。
(五)用目测、品尝、计量的方法:验收豆质类食品的质量。
要求达到新鲜,干净,无异味,无霉变的标准。
(六)用查看保质期的方法:验收带包装类食品质量。
开包验货看是否过保质期,有无厂家标识,是否伪劣产品。
(七)用目测、手触、试用的方法:验收米、面、豆类食品的质量。
要求达到无尘土,无杂质,无霉变,无虫蛀,无鼠咬,分量足的标准。
(八)用目测、计量的方法:验收食油类质量。
要求达到油质清,色泽正,无异味的标准。
(九)用目测、手触的方法:验收木耳、腐竹等发菜类食品的质量。
要求达到无虫蛀,无鼠咬,无杂质,无霉变,不潮湿,不掺假的标准。
(十)用目测、计量的方法:验收蔬菜类食品的质量。
要求达到鲜嫩,不腐烂,无泥土,无虫咬的标准。
食品验收标准
食品验收标准1. 引言食品验收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的过程。
本文档旨在提供食品验收的标准和指导,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验收标准食品的验收应基于以下标准:2.1 外观食品的外观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无破损、变形或变色- 无明显的腐烂或霉变- 无异味或异物2.2 包装和标签食品的包装和标签应符合以下要求:- 包装完好,无破损或泄漏- 标签清晰可读,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2.3 品质和口感食品的品质和口感应符合以下要求:- 保持适当的质地和口感- 味道正常,无异味或酸败味3. 检测方法为了验证食品的符合性,可以采用以下常见的检测方法:- 目视检查:通过观察食品的外观,检查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 嗅觉检查:通过嗅闻食品的气味,检查是否存在异味或酸败味。
- 味觉检查:通过品尝食品,检查其味道是否正常。
4. 验收程序食品的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1. 接收食品供应商送达的食品。
2. 进行外观检查,确认食品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3. 检查包装和标签是否完好。
4. 进行品质和口感测试,确认食品的质量和口感是否符合要求。
5. 记录验收结果并适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5. 验收记录食品的验收过程和结果应进行记录,并保存一定时间。
验收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食品名称和批号- 随货文件,如检验证书、检测报告等- 验收日期和相关人员签字6. 验收结果处理如果食品不符合验收标准,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退回供应商- 进行再次检测或调查- 确保不影响食品安全,防止流入市场7. 结论食品验收是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提供了食品验收的标准和指导,供相关人员参考和遵循。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才能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5.22
•【字号】浙食安委办[2008]31号
•【施行日期】2008.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
(浙食安委办〔2008〕3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备注:
1、本验收标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通知》(国食药监协〔2007〕291号)和《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食安委办[2007]39号)制定。
2、本验收标准共有54个检查要点,其中带*为重点项(8项)。
3、本验收标准共设100分。
总分在90分(含)以上,并且重点项不超过2项未达标的,为通过验收。
4、扣分项中所扣分最多不超过该项的应得分。
5、若创建期间发生否决项目栏中所列的食品安全事件,为一票否决。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经营资质: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食品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等。
3. 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申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食品安全培训:申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食品安全知识,熟悉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5.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申报单位应定期对食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6.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申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追溯食品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
7.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申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食品安全事件。
8. 社会认可度: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认可度,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满意度、政府监管部门评价等。
9.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申报单位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也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
总的来说,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要求,以确保其具备高水平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
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价验收评分表
9、餐用具清洗消毒间:无专用清洗水池扣2分。
10食品库房:库房内通风不良扣1分。
15
三
专间管理
(冷菜间、裱花间、刺生间、水果加工间、饭菜出售间、分装间等)
11、无通过式缓冲间或无内设洗手消毒设施或无更衣设施扣2分;无非手动式水龙头开关扣1分。
12、无工用具清洗设备扣1分。
69、原料采购:采购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酱油、味精)等主要食品索证索票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起,扣1分。
7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未实行校长负责制扣2分。
71、无食品安全管理员扣2分。
72、抽查两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执行不到位,每项扣1分。
73、食品安全管理台账:无食品原辅料进货验收记录,无食品安全检查计划、考核标准、考核结果,无从业人员健康记录、晨检记录,无员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无除虫灭害记录,无留样记录,每缺一项扣2分;以上记录不完整,每一项扣1分。
16
五
过程管理
31、食品经营场所内圈养或宰杀活禽畜类动物扣2分。
32、加工区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它物品,每处扣1分。
33、水产品、肉类、蔬菜专用清洗池混用扣1分。
34、工用具和容器不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使用,每处扣1分。
35、工用具、容器和餐具不符合洁净要求,每处扣1分。
36、保洁设备内存放其它物品或不清洁,每处扣1分。
37、餐具不消毒扣3分,餐具消毒设备使用不当或不使用扣2分。
38、直接入口的改刀食品未在冷菜间(专间)加工扣1分。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未消毒扣1分。
41、未经清洗的水果、蔬菜和食品外包装物及其它杂物进入冷菜间(专间)扣2分。
“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餐饮业)
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餐饮业)
奎屯市“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食品加工)
奎屯市“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商场超市)
注:1.“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餐饮业共有检查项目70项,其中关键项目38项(条款前加“*”)、一般项目32项;食品加工共有检查项目55项,其中关键项目32项、一般项目23项;食品商场、超市共有检查项目29项,其中关键项目25项、一般项目4项。
2.现场验收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3严重缺陷为0,—般缺陷<10%,即可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店”验收。
4.如果申请验收的企业不涉及其中的部分条款,称为合理缺陷,可不予检查该部分条款,但计算一般缺陷的百分比时也相应的扣除。
食品质量验收标准
食品质量验收标准
1. 本文档旨在确保食品质量验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以保障消
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2. 食品质量验收标准适用于所有销售和供应食品的企业和机构。
3. 食品质量验收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外观检查:食品应具备正常的外观,无明显变色、腐烂、发
霉等情况。
- 气味检查:食品应具备正常的气味,无异味、腐臭等情况。
- 味道检查:食品应具备正常的味道,无苦味、酸味、变质味
等情况。
- 包装和标签:食品的包装应完整,标签应清晰易读,包括产
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 内容成分:食品的成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无违禁添加物和超标成分。
- 检验和检测:食品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和检测,确保合格。
4. 食品质量验收标准的执行应由专业的验收人员进行,并记录检验结果。
5. 对于不符合食品质量验收标准的产品,应及时采取措施,如退货、召回等,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6. 食品供应企业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和供应链的监控和管理。
7. 食品质量验收标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食品市场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请注意:本文档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考核评定标准
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考核评定标准创建目标及责任单位检查内容检查要点及评分标准一、组织领导(县政府对食品安全保障经费、落实责任)(15分)(县、镇乡政府、各管委会负责)1.政府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小计3分)。
1.查阅县、乡镇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或记录、工作报告、相关文件(6分)。
县(市、区)政府未下发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发现一家扣1.5分;未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发现一家扣1.5分)。
2.责任体系: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相关食品监管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小计3分)。
2.查阅县、乡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和干部考核体系的相关文件;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签订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5分)。
(未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发现一家扣0.5分;每一个环节未全部签订,扣0.5分)。
3.查阅县、乡镇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相关文件(1.5分)。
(未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现一家不得分)。
3.协调机制:县级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及人员,乡镇有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及人员;按时召开各种协调会议,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小计3分)。
4.查阅成立县、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相关文件(1.5分)。
(未全部成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扣1.5分;主要领导变动后未及时调整到位,发现一家扣0.3分)。
5.查阅县、乡镇两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规章制度等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资料(1.5分)。
(未建立规章制度,发现一家扣1分;未及时召开各种协调会议,发现一家扣0.3分)。
4.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而逐年增长,保证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小计3分)。
广东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及评价细则
广东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及评价细则(修订版)1 / 492 / 493 / 494 / 495 / 496 / 497 / 498 / 499 / 4910 / 4911 / 4912 / 4913 / 4914 / 4915 / 4916 / 4917 / 4918 / 4919 / 4920 / 4921 / 4922 / 4923 / 4924 / 4925 / 4926 / 4927 / 4928 / 4929 / 4930 / 4931 / 4932 / 4933 / 4934 / 4935 / 4936 / 4937 / 4938 / 4939 / 4940 / 4941 / 4942 / 4943 / 4944 / 4945 / 4946 / 4947 / 4948 / 49说明:1.《广东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及评价细则(修订版)》共9大类56项125个考评要点,包含5个否决项、19个关键项、22个基本项、9个鼓励加分项,1个单独加分项。
其中:关键项和基本项总分为100分,19个关键项,每项均达到3分以上,总计66分;22个基本项总计34分;9个加分项,总计16分。
关键项的最低单项分值均大于基本项和鼓励项的最高单项分值。
试点城市评价总分116分。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对符合以下3条标准的试点城市命名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1)无否决事项;(2)评估分数达90分以上;(3)关键项单项得分率大于60%,并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推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申请。
2.抽查方法:采用完全随机法(根据GB10111-1988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随机抽样)从整体样本中抽取,原则上应逐层进行随机抽样,即市随机抽取县(区)、县(区)随机抽取乡镇(街道)。
3.无特别时间说明,各项指标均指当年度或在考核时间节点前达到。
49 / 49。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细则
管理
(22分)
制度
(8分)
1.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重点检查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餐厨垃圾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制度);
2.制度上墙;
3.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制度健全得6分;缺一项扣1分;制度上墙得1分,签订承诺书得1分
人员
(2分)
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2.★项为关键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该单位现场评定为零分。
3.﹡项针对不同餐饮服务场所(如建筑工地食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无冷菜加工快餐店、风味小吃店等中小饭店),允许有合理缺项,最终得分采用标化分。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总分。
得分:
评定组负责人(签字):
评定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5)悬挂或摆放在店堂醒目位置。
此项为关键项,违反任何一条,该单位现场考核评价为零分
量化分级★(2分)
量化分级管理达B级以上。
此项为关键项,达不到此项该单位现场考核评价为零分
经营
场所
(14分)
选址
(1分)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外。
符合要求得1分
场所设置
(3分)
设置与供餐方式和食品加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等配套场所等。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备。
废弃物
(2分)
食品处理区设置有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废弃物容器符合要求得1分;
与有关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合同。
按规定管理废弃油脂得2分
食品安全验收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验收制度,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条食品安全验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验收;(二)责任到人:明确验收人员职责,确保验收工作责任落实;(三)科学规范: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四)全程追溯:建立食品验收档案,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
二、验收范围第五条食品验收范围包括:(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二)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的食品;(三)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生产的食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加工的食品。
三、验收内容第六条食品验收内容应当包括:(一)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二)食品的感官性状,如色泽、气味、口感、组织形态等;(三)食品的物理指标,如水分、脂肪、蛋白质等;(四)食品的微生物指标,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五)食品的污染物指标,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六)食品的标签、标识和包装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七)食品的生产环境、设备、工艺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验收程序第七条食品验收程序如下:(一)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二)验收人员应当按照验收标准和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验收人员应当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判定;(四)验收人员应当将验收结果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并要求其采取措施;(五)验收人员应当将验收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第八条食品验收标准和方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验收标准应当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二)食品验收方法应当科学、规范,能够准确反映食品质量;(三)食品验收方法应当便于操作,减少人为误差。
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评估验收细则
查阅相关制度和记录。未制定集体聚餐管理相关制度扣1分;未建立农村厨师登记记录扣0.3分;未开展集中培训扣0.3分;查阅农村集体聚餐登记记录和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记录,无备案记录或记录不全,扣0.3分;未记录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现一起扣0.3分。
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投诉处理率达100%。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完备,报告及时,处理迅速、到位;预防控制措施具体, 应急处置记录详细。
13、认真开展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及周边整治。
4
查资料和2所学校。无整治方案或安排扣1分,存在个体承包现象扣2分/所,加工操作不规范扣1分/所,校园和工地及周边存在餐饮、副食商店无证经营及销售“三无”食品扣1分/所。
五、检验检测和信息发布
(15分)
14、购进的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100%,畜禽及水产品药残合格率达100%。
四、专项整治(12分)
1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方案、有措施, 有检查、有总结,重点突出,成效显著。
4
查专项整治文件资料。查上级部署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整治方案、检查记录、整顿总结及整改落实缺一项扣1分。
12、流动小餐饮、大排档及餐饮夜市整治有成效。
4
查小餐饮集中地、大排档及餐饮夜市两处。有脏乱差现象的,1处扣1分;有流动无证经营现象的,1例扣1分;管理不规范的,1处扣1分。实施放心早餐工程成效显著的加2分。
六、教育培训与宣传舆论(10分)
2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在商业街等人流集中的地方有至少三处固定的食品安全宣传栏或公益广告牌。
3
查宣传教育方案和有关文字影像材料。 未开展宣传周、宣传日等教育活动扣1分, 食品安全宣传栏或公益广告牌少1个扣0.2分;示范街区无固定宣传栏的,1处扣0.2分。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
最新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备注: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精简精准费供材料,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信息系统填投。
2.《评价细则》所称食品安全包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所称食品安全监管包含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抽检和执法稽查等相关工作。
3.《评价细则》中涉及百分比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规模以上企业和单位:按照统计学口径,目前指总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单位),年销售额在2000万及以上的食品经营企业(单位)。
5.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按照统计学口径,目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4亿元及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单位)。
6.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专业”统计口径: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贮藏与加工、食品工艺、烹饪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和检验(检测)、乳品工程、粮食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化学类、材料类、园林类、畜牧类、预防医学、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卫生检脸、法律、药学类、生物工程类等,或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5年以上。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街道办事处为全面提升县城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调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完整版)食品检验标准
(完整版)食品检验标准蔬菜类验收标准一、抽样方法:1.1、以同种类,同等级,同批次为一个验收单位,每3吨抽取2袋,每增加3吨多抽3袋,不足3吨也抽取2袋,散装料按菜类取样方法进行。
1.2、体积小的水果、蔬菜;将多量样品混合均匀后,用“四分法”混合分样,直到所需数量(不得少于500g);1.3、体积大一些的水果、蔬菜;多个单独样品取样,以消除样品之间的差异,取样方法是有一个样品的对面,各切下一角(纵切),以减少内部之差异;1.4、体积蓬松型蔬菜;有多个样品取样(一筐、一捆),分别抽取一定数量,所取总量应在3000g以上;二、检验标准:2.1、青刀豆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品质鲜嫩,色泽鲜绿,无明显鼓豆,无虫口病斑及冻伤,无腐败及杂质,漂烫后无豆腥味,长度要求在10-12cm之间。
2.2、胡萝卜检验标准:品种:红色;规格:品质鲜嫩无泥沙,无虫口病斑,表皮完整,不得多处破损,无腐烂及冻伤,具体尺寸随工艺要求而定。
2.3、元葱检验标准:新鲜无碰伤,无腐败及冻伤,无发芽,具体尺寸随工艺要求而定。
2.4、山芋检验标准:直径在4.5-6cm以上,切面洁白有粘液,无腐烂,形态要直,无弯曲,不带沟槽。
2.5、大头菜检验标准:叶片新鲜,无病虫斑,根部无腐烂,叶片白色、黄色、绿色皆可,车间使用以绿色为主。
2.6、牛蒡(丝)检验标准:品质新鲜,切面洁白,无黑变,无空心,表面不破损,无病虫斑,牛蒡丝解冻后无发黑较碎现象。
2.7、香菇的检验标准:鲜度良好,无破损、无腐烂现象,色泽程黑色,水份要适宜,直径达到5.8-6.8cm,香菇不能有积压现象,不能有畸形菇,无异物。
2.8、莲藕的检验标准:鲜度良好,无破损、无腐烂现象,无黑泥现象,色泽程白色,水分要适宜,直径达到5.5-6.5cm,柠檬酸加入要适量,必须保证莲藕中无酸味。
2.9、姜的检验标准:鲜嫩、无腐烂、无千裂皱皮、无破损现象,程浅黄色,泥沙少许。
2.10、大葱检验标准:鲜嫩、无腐烂、无千裂皱皮、无枯叶现象,有大葱固有气味。
幼儿园食品安全验收标准
幼儿园食品安全验收标准一、引言幼儿园是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学习知识和能力的重要场所,而食品安全是幼儿园生产和管理中必须关注的问题。
为了确保幼儿健康和成长,幼儿园应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食品安全验收,以确保食品质量和儿童的健康。
二、食品安全验收标准1. 采购环节(1)供应商的认证:幼儿园应该选择食品供应商,包括生产者和销售者,有证书或许可证的供应商,如食品生产许可证、健康证明等。
制定采购合同时应注明食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和供货时间等详细信息,并注明食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条件。
(2)食品的来源和生产过程:供应商应提供原材料来源和生产过程的证明,确保原材料和制作过程符合卫生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
(3)食品的包装:食品应具有明显标记,包括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等。
包装应清洁、完整、无破损、无异味。
任何过期、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包装的食品应在签收前被拒绝。
2. 食品检查环节(1)外观检查:应检查食品的新鲜程度、表面颜色、异味和变质情况等。
(2)质量检查:应检查是否添加了不良物质,如化学添加剂、合成色素和防腐剂等。
(3)理化检查:应对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糖和维生素等营养成分进行测定,以确认食品的卫生、营养和口感符合要求。
(4)微生物检查:应对食品中的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进行检测,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需要检查的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霉菌等。
3. 食品加工环节(1)食品加工环境:食品加工场所有流通空气,并保持室内温度适宜。
(2)人员管理:所有从事食品加工的工作人员应经过健康检查和培训,做到身体健康、清洁、无害菌,严格遵守卫生要求。
(3)卫生设备和工具:厨房应设有清洗设施和消毒器具等设备,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同时,应定期对厨房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工具正常工作和可以正常清洁、消毒。
4. 食品出库环节(1)出库人员:出库人员应严格遵守验收标准,仔细检查食品的质量、数量、保质期和保存条件等方面,确保无误质。
食品安全评价验收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评价验收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验收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全面监管,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营养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酒店、食堂、餐厅、小吃店等。
三、验收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验收:(1)采购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照、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
(3)对米、面、食用油、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进行索证、验收、登记管理工作。
(4)禁止采购无检验合格证和产品准入标识的食品及原料、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生霉牛虫、感观性状异常及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及原料、无标识和标识不全、包装材料破损的定型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非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猪、牛等)。
2. 食品储存验收:(1)库管员应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库前进行感官检查,确保食品质量。
(2)食品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的原则进行,避免交叉污染。
(3)冷藏、冷冻食品应放置在相应的设施中,确保温度符合要求。
(4)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清理,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
3. 食品加工验收:(1)加工食品前,应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避免食品污染。
(3)加工后的食品应进行感官检查,确保食品的口感、色泽、气味等符合要求。
(4)禁止使用非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猪、牛等)。
4. 食品销售验收:(1)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熟悉并掌握食品销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销售食品时,应向顾客提供明确的食品信息,包括名称、保质期、保存条件等。
(3)禁止销售无检验合格证和产品准入标识的食品及原料、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生霉牛虫、感观性状异常及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及原料、无标识和标识不全、包装材料破损的定型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非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猪、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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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目录
附件2、食品安全示范镇验收评分表
附件3、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验收评分表
附件4、××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标准
附件5、××县食品安全示范生产加工单位考核评价表
附件6、××县食品安全示范小作坊考核评价表
附件7、××县食品安全示范商店(超市)考核评价表
附件8、××县食品安全示范餐饮服务单位考核评价表
附件9、××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考核评价表
附件10、××县食品安全示范镇申报表
附件11、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申报表
附件12、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店)申报表
附件1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申报表
附件14、县级食品安全示范镇、村(社区)、企业(店)、街区申报汇总表附件15、镇级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企业(店)、街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