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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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

CHAPTER 03
重大危险源监控
监控系统建设
01
02
03
监控系统设计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 分布情况,合理设计监控 系统的布局,确保覆盖全 面、无死角。
系统集成
将各类监控设备、传感器 等集成到一个统一的监控 平台上,实现数据共享和 集中管理。
数据传输与存储
确保监控数据能够实时传 输至监控中心,并采用可 靠的存储方案,确保数据 安全与可追溯。
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风 险等级。
风险控制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 施,降低或消除危险源的风险。
持续监测与更新
定期对危险源进行复查和更新,确保评价的 有效性和准确性。
评价标准与等级划分
评价标准
根据危险源的性质、潜在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
等级划分
根据危险源的风险值,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针对不同等级的危险 源,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控制手段。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 计分析,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
CHAPTER 05
应急预案与处置
应急预案制定
总结词
明确、全面、可操作
详细描述
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明确指出应急组织、救援队伍、救 援装备、救援路线等,确保预案具有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
总结词
风险评估为基础
详细描述
应急预案的制定应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为基础,根 据危险源的性质、可能的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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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全面
详细描述
应急培训的内容应全面,包括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技能 和应急预案的讲解等,以确保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具备必 要的应急救援能力。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细则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细则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细则(试行)一、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状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单位(储存量≤2吨)、有仓储从事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和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现状安全评价。

本细则不适用于成品油、农药、杀鼠剂经营单位的现状安全评价。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文。

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

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安全评价通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字[2004]3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管字[2003]38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原劳动部发〔1995〕56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安监管管字[2002]103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监管的通知》(豫安监管危化[2004]223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辩识》GBJ 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1999年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15603-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7914-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 50057-94(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12158-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6483-200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50315-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151-9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2893-82《安全色》GB 2894-96《安全标志》GB 1617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5083-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12801-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90-73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SH 3501-200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三、被评价单位应提供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1)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经营和储存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3)经营单位已取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5)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合格报告;(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8)特种设备使用证和检测检验报告;(9)安全生产责任制;(10)安全管理制度;(11)各岗位操作规程;(12)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13)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或预案;(14)供货协议及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15)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委托运输协议及被委托方的资质证明材料;(16)零售单位不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17)无仓储批发单位不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18)无仓储批发单位委托储存协议及被委托方的资质证明材料。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专项执法指导手册的通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专项执法指导手册的通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专项执法指导手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豫应急办 [2022] 16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专项执法指导手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专项执法指导手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2年3月3日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专项执法指导手册为有效解决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运行中存在“建用”两张皮等突出问题,确保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推动企业全面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和水平,制定本手册。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据《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省政府第191号令)《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豫安委办〔2018〕79号)(简称《导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细化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质量标准的通知》(豫安委办〔2021〕9号)(简称《五有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为手段,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五有”标准为执法焦点,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程序规则、处置措施,制定出台统一、规范、实用的执法检查手册,为全省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提供标准支撑。

二、执法检查原则(一)执法检查与教育督促相结合。

对非主观故意原因导致体系建设不符合《导则》和《五有标准》要求的,以责令改正和说服教育为主,督促企业认真整改问题,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改进提升、持续完善。

(二)制度建立与有效运行相结合。

紧盯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总体情况和运行落实,重点检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落实情况、重大风险动态受控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情况、以及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落实情况。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一、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评估工作由具有注册安全评价资质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从事重大安全危险源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做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

安全评估报告应具备以下内容: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5、重大危险源等级;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对所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及其职责;2、危险辨识与评价;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23、应急救援设备与设施;4、应急救援能力评价与资源;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7、保护措施与程序;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9、培训与演练。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1、安全评估的内容(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5)重大危险源等级;(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2、危险源安全验收评估程序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程序为。

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估单元、评估方法选择;现场检查;定性评估;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评审等。

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33、工作要求(1)危险源评估工作必须由具有注册安全评价资质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

(2)危险源评估小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规程以及规范等评价依据。

(3)评估过程中参加评估人员必须明确评估危险源的对象、范围和评估的目的,熟知现场实际情况。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
6.2.9 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6.2.9.1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总平面布置与建构筑物,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措施,重大危 险源监测监控措施,重大危险源场所防火、防爆、防毒措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保障性,以及安全 管理等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 6.2.9.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设施、措施应符合AQ 3035的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 险源——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设置应符合AQ 3036的规定和要求。 6.2.9.3 重大危险源场所防火、防爆、防毒措施重点分析重大危险源配套消防设施、爆炸危险环境防 爆措施、作业场所防毒措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的安全可靠性及保障性。 6.2.9.4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重点分析水、电、气、汽、冷量等供应设施的可靠性。 6.2.9.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 关规定。
5.2 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根据周边情况、平面布局、生产工艺过程、生产及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等场所特点及功能分布,对 评估范围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
5.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分级
5.3.1 按GB 18218的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 行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分级。 5.3.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应当涵盖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的多套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或场 所,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存在多个(套)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并且相互之间的边缘 距离小于500m时,应按一个单元来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但以下情况应作为一个子单元进行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DB41/T 1176—201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

煤矿、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民爆、建材等其它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辨识确定的危险设备、设施或场所。

4 管理要求(1)生产经营单位应为安全评估工作创造必备的条件,如实提供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安全评估人员及相关机构应保守被评估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3)安全评估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开展安全评估,准确地做出评估结论,并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4)重大危险的安全评估工作由安全评估组负责。

安全评估组可由安全评价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人员组成,也可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专家等专业人员组成。

5 安全评估程序安全评估程序主要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重大危险源分级;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安全评估结论;编制安全评估报告。

6 安全评估内容6.1准备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评估对象;(2)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收集并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资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周边情况、气象和地质灾害数据、生产流程等;(4)收集并分析评估对象的其他资料,包括安全设施、设备和装置检测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特种作业、从业许可证明、监控系统、事故案例、应急预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与记录等。

6.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依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或方法,对评估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确定其存在的部位、发生作用的途径,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事故后果以及变化规律。

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及管理

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及管理

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及管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石油化工行业迅猛发展,相继发生了意大利塞维索工厂环己烷泄漏、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爆炸、印度博帕尔农药厂异氰酸甲酯泄漏等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恶性重特大工业事故,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防范重特大工业事故成为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发达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从立法、管理、技术、制度等多个角度反思本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提出了“重大危害"、“重大危害设施(国内通常称为重大危险源)"等概念。

各国预防重大事故的实践表明:为了有效预防重大工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和监管机制。

我国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从法律、法规层面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由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监管力量不足等原因,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如2006年7月28日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氟源化工有限公司反应釜爆炸,造成22人死亡,29人受伤.2008年8月26日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装置爆炸,造成21人死亡,60人受伤。

2009年7月15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谷县镇的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硝化车间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2010年7月16日辽宁省大连保税区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造成原油大量泄漏.这些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反映出相关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相关监管制度不够规范、完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指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危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

《河南省危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

企业抽查不少于 3 名相关岗位人 员,超过半数未
制定过程,是否 全员参与并经过 评审确定,控制
控制措施,并经过企业 3.风险管控层级不符合标准要求或风险管 掌握本岗位管控 措施是否全面、 相关程序评审确定,控 控层级与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不相符的,每 风险及相关控制 无疏漏、可操作
制措施应与实际情况相 项扣 0.5 分。
与企业其他相关 文件融合。
全操作规程、培训管理 5.各项制度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
制度等体系文件。
范要求的,一项内容不符合扣 0.2 分。
2. 体系文件应符合相关 6.各项制度不符合企业实际、不具有可操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 作性的,一项内容不符合扣 0.2 分。 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 7.制度未传达到各部门/岗位的,发现一个 性,并传达至各部门/岗 部门/岗位扣 0.2 分。
关奖惩等。
果评价,无签到表,无教材或课件、授课
下,可结合实际, 2. 培训教育记录 简化培训教育、 与档案、培训视 考试形式和评估 频。
2. 企业应开展双重预防 人等相关记录的,扣 0.5 分。
奖惩方式,但应
体系培训:分层次、分 3.未分层次、分阶段对全员进行双重预防 有相关记录。
阶段组织进行双重预防 体系培训,缺少部门/岗位的一项扣 0.2 分。 否决项:
3. 安全培训教育 制度或奖惩管理 制度。
体系的培训,培训内容 4.培训结束未组织进行考试或考试内容无
应符合相关要求。
针对性、流于形式的,扣 0.5 分。
3. 企业应开展双预防体 5.未明确双重预防体系培训评估方式、奖
小型企业抽查不 少于 5 名、微型 企业抽查不少于
抽查询问考试: 1. 随机抽查各层 级、各岗位人员

河南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实施办法细则完整版

河南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实施办法细则完整版

河南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实施办法细则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豫政〔2010〕29号)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省、市(直管县)两级受理并实施(其行为主体称实施机关),省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并负责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二)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三)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受理、实施以下企业的许可工作:1.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2.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国有企业在我省投资的企业;3.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4.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5.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6.省直管县辖区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四)省辖市(直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直管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可接受委托受理、实施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申请第三条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企业,应当满足《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条件,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符合其相关要求:(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划的化工园区或有化工产业定位的工业集聚区、物流区内。

重大危险源判定

重大危险源判定

重大危险源判定一、重大危险源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设施和场所)。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两类。

危险物质是指一种物质或若干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导致潜在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当单元中的危险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所规定的临界量,则判定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单元内现有的任一种危险物质的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

2)单元内有多种危险物质,且每一种危险物质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q1/Q1+q2/Q2+q3/Q3+........+q n/Q N≥1式中:q1,q2,q3,...,q n-------单元内每种危险物质的实际储存量,t;Q1,Q2,Q3,...,Q n-------各危险物质对应的临界量,t。

若满足上式,则为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为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库区(库)烟花、爆竹的临界量为5吨。

1号烟花库(危险等级为1.3级)设计的药物限量为6000kg,每箱烟花含药量按1kg计,1号烟花库最大允许储存的爆竹箱数为6000箱。

2号爆竹库(危险等级为1.3级)设计的药物限量为6000kg,每箱爆竹含药量按1kg计,2号爆竹库最大允许储存的爆竹箱数为6000箱。

1号库、2号库的药物限量均超过库区(库)的烟花、爆竹临界量;因此。

1号烟花库、2号爆竹库均构成重大危险源。

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发文字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1【实施日期】2008.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29日省政府第19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成玉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包括以下十类:(一)贮罐区(贮罐);(二)库区(库);(三)生产场所;(四)压力管道;(五)锅炉;(六)压力容器;(七)煤矿;(八)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九)尾矿库;(十)放射源。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价和监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价和监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分级监控、动态管理,定期公布监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登记、评价和监控,并将有关情况定期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制定监控方案,并将安全评价结果和监控方案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

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边环境
(10分)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5分)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火灾爆炸危险性
3.设计与评估
设计与评估(10分)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4.设备
设备
(5分)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附件1: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河南省化工园区(聚集区)风险评价与安全容量分析导则(试行)

河南省化工园区(聚集区)风险评价与安全容量分析导则(试行)

河南省化工园区(聚集区)风险评价与安全容量分析导则(试行)1 总则为指导、规范我省化工园区(聚集区)风险评价与安全容量分析工作,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河南省化工园区(聚集区)风险评价与安全容量分析的一般原则、程序、方法、内容和基本要求。

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规划、在建或建成的化工园区(聚集区)的风险评价与安全容量分析工作。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 化工园区(集聚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化工企业及其相关联的或非相关联的企业组成的一个相对集中的区域。

3.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存储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3 风险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件后果严重性的结合。

3.4 风险评价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风险评价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特定的区域范围。

3.5 定量风险评价对某一设施或作业活动中发生事故频率和后果进行综合定量分析,采用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描述风险程度,并与风险可接受标准比较的系统方法。

3.6 个人风险化工园区(聚集区)内部或周边某一固定位臵的人员,由于发生事故而导致的死亡频率,单位为次/年。

3.7 社会风险能够引起大于等于N人以上死亡事故的累积频率(F),也即单位时间内(通常每年)的死亡人数。

常用社会风险曲线(F-N曲线)表示。

3.8 安全容量一定的经济、技术、自然环境、人文等条件下,化工园区(聚集区)在一段时期内对园区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周边环境、社会、文化、经济等带来无法接受的不利影响的最高限度,也即对风险的最大承载能力。

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7起重吊装工程;8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9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制定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认真组织方案、措施的实施,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

(二)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40号令)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3主体及职责范围3.1总经理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3.1.1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3.1.2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3.1.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3.1.4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3.1.5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3.1.6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1.7组织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3.2 技术负责人对公司分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3.2.1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3.2.2组织定期对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有效、可靠运行;3.2.3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3.2.4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3.2.4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3.2.5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作业指导书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作业指导书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作业指导书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基本原则、目的、要求、程序和方法等。

本导则适用于储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

2、基本原则和目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基本原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行为,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的自主开展安全评估。

承担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机构对其安全评估结论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目的是查找、分析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确认其重大危险源的级别,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促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规范性引用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2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协调字( )56号<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协调字( )62号<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协调字( )125号<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其它适用于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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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导则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导则2007—12—10发布 2008—01—01实施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目次前言 (II)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2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1)3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定义 (2)4 主要依据 (2)5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 (2)6 工作程序 (3)7 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3)8 安全评价报告附件 (5)9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5)10 安全评价报告载体 (6)附录A: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所需主要资料清单 (7)附录B:名词解释 (9)附录C:安全评价报告封面格式 (15)附录D:著录项格式 (17)附注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工作程序说明 (20)前言为全面落实《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切实履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促进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督与管理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及《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0)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做出了规定。

本导则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及附注为规范性附录(注)。

本导则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中咨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张昕刘琨马金营王铁民潘京洛苑喜成周德恩王宏伟赵国柱李进发布实施: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导则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导则是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文) 以及《安全评价通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为适应河南省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安全评价的需要制定的。

1.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生产经营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已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备案的重大危险源。

2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乃至废弃过程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评价,为河南省境内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有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合法、自主、科学、公正地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

3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定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是指在重大危险源登记后确认构成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乃至废弃过程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场所、设备设施,自主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监控意见的过程。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是以辨识的重大危险源为对象的安全评价过程,它是利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得出该重大危险源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的过程,是寻找用最少的安全投资,最有成效的控制重大危险源的途径,使过程存在的风险程度控制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

4 主要依据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3)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5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1)辨识重大危险源的类型;2)辨识重大危险源危害特性;3)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4)根据潜在事故后果,划分重大危险源等级;5)现有安全控制措施的确认和有效性分析;6)目前存在的重大隐患分析;7)确认当前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安全状态;8)需要完善修订的安全措施和建议;9)监控意见;6 工作程序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工作程序包括:1)前期准备;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3)事故预测分析,划分危险等级;4)对现有安全措施的确认和有效性分析;5)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状态的确认;6)现存隐患分析;7)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8)得出监控意见;9)完成安全评价报告;10) 呈送评价报告;11) 安全评价报告审核与备案;7 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安全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7.1 前言7.2 目录7.3 概述7.3.1 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7.3.2 评价范围7.3.3 评价基准日7.3.4 评价依据7.3.5 评价程序7.4 重大危险源安全状态7.4.1 重大危险源辨识7.4.2 重大危险源等级确认7.4.3 安全状态确认7.5 潜在事故后果分析7.5.1 相关事故案例介绍7.5.2 事故的定性或定量分析7.5.3 事故后果预测和影响7.6 现有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确认和有效性分析7.6.1 地理位置与周围环境7.6.2 内部平面布置7.6.3 工艺过程可靠性分析7.6.4 设备可靠性分析7.6.5 自动控制可靠性分析7.6.6 公用工程可靠性分析7.6.7 消防设施可靠性分析7.6.8 职业危害和个体防护措施可靠性分析7.6.9 管理措施的可靠性分析7.6.10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分析7.6.11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分析7.6.12应急救援预案的配套完整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分析7.7 存在隐患及分析7.7.1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及原因分析7.7.2 消除或减弱隐患的方向与措施分析7.8 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7.9 监控意见7.10 评价报告有效期评价报告有效期是自评价基准日起根据评价对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确定评价报告的有效期(自XXXX年XX 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止)。

7.11 重要事项说明7.11.1 在评价报告有效期内,针对评价对象,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以及监控意见超过整改期限应重新评价。

7.11.2其它有关需要报告使用者明知的事项应重点说明。

8 安全评价报告附件安全评价报告的附件应包括:1)委托书;2)被评价单位提供的企业概况(提供单位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和其它资质证书复印件;4)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证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5)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表及简单分级情况;6)重大危险源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目录及其证明材料;7)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周边环境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等有关图表文件;8)评价需要的法定检测报告;9)各类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目录;9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格式9.1安全评价报告格式一般包括:1)封面(参见附录C);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3)著录项(参见附录D);4)前言;5)目录;6)正文(评价对象、评价范围、评价基准日、评价依据、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等);7)评价报告有效期;8)主要事件说明;9)附件及附录。

9.2规格安全评价报告应采用A4幅面左侧热粘合装订。

10 安全评价报告载体安全评价报告采用纸质载体,版权属于安全评价机构所有。

为适应信息处理需要,安全评价报告可辅助采用电子载体形式。

电子载体只用于政府监管机构适应信息处理需要。

附录A: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所需主要资料清单一、营业执照,各种许可证复印件和近期安全评价报告二、单位概况(一)基本情况(二)生产工艺(三)装置、储存设施等基本情况(四)重大危险源的区域位置图(五)重大危险源事故档案三、外部环境条件(一)所在地的自然条件资料(二)周边道路交通和交通管制示意图(三)周边的重要场所、基础设施和单位分布情况(四)周边24小时人口居住和活动分布情况四、从业人员情况(一)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培训考核情况(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培训考核情况(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培训考核情况(四)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五、安全生产管理(一)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文件(二)重大危险源有关岗位设置及责任制文件(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重大危险源有关岗位操作规程(五)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记录(六)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的文件(2)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3)周围医疗、消防等可支援力量(4)事故应急预案(5)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七)事故管理情况(1)3年内发生的重大危险源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2)对发生事故接受教训和整改情况六、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主要设备、设施资料七、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过程八、危险物料(一)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料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明细(二)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料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分布情况(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料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九、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建(构)筑物资料十、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十一、重大危险源管理资料(一)已进行的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资料和注册文件(二)已进行的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价报告(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附录B:名词解释(一)危险源危险源是指导致事故危险发生的根源。

存在危险物质潜在能量或危害是构成危险源的必要条件,也是发生事故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过程中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类危险物质的区域或设施。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是指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危险源进行普查和辨识的全过程。

(四)重大危险源登记重大危险源登记是指依据《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河南省有关文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注册和管理的过程。

凡是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登记、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五)危险性识别危险性识别是对重大危险源固有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危险性分析、确认的过程。

(六)危险程度评价危险程度评价是指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预测。

危险程度评价预测重大危险源可能事故频率或严重程度。

并在确认的危险程度上,提出降低事故频率和严重程度的有效措施,使评价对象的危险程度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的过程。

(七)隐患隐患是指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缺少或失效,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包括设备、设施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失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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