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6年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

合集下载

医疗保险补贴

医疗保险补贴

医疗保险补贴2016医疗保险补贴2016医疗保险补贴今日下午,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立国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

报告中称,在关于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方面,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有些地方和部门对老龄问题缺乏战略思考,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思想准备和应对能力不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体制机制不健全。

为此,各有关部门通过宣传引导、出台政策、完善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执法检查以来,甘肃、安徽、上海3个省(市)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性法规,目前共有8个省(区、市)完成了此项工作。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国老龄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加快修订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文件。

一、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制度整合,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420元。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财政部、保监会继续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了15个城市试点,利用1—2年时间,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继续鼓励各地对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生活和护理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等部门继续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的相关支付能力。

二、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为此,各相关部门通过加强规划、完善配套措施、推进医养结合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乐府发[2000]185号--关于印发《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乐府发[2000]185号--关于印发《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府发[2000]185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试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制定)第一章参保范围和统筹办法第一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一政策,以市本级和各区、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基金自求平衡。

条件成熟后,过渡到全市统筹。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中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丛业人员、自谋职业者及其他人员,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可以本着积极稳妥、区别对待的原则,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条市属及市属以上用人单位,参加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其他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邮电、金融部门属市级及市级以上且在市中区范围内的机构,参加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其设在区、市、县、自治县的分支机构或下属单位,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电力、铁路部门的机关、学校、疗养院等场所固定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其跨地区、生产流动性大的企业,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主管部门提出参保意见,报市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常驻本市以外的驻外机构,原则上参加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章参保程序及缴费办法第四条用人单位按照下列程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如实填报《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并附《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花名册》;(二)经办机构自用人单位报送齐全有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对所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参保人员制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审核不合格的,由经办机构责成其重新填报;(三)用人单位按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审核合格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乐山市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政策

乐山市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政策

乐山市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政策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住院起付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0元;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360元;二级甲、乙等医院580元;三级甲、乙等医院920元;异地(市境外)住院在职人员1180元;退休人员1080元。

(二)住院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3%;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二级甲、乙等医院在职人员84%,退休人员89%;三级甲、乙等医院在职人员82%,退休人员87%;异地(市境外)住院在职人员73%,退休人员78%。

(三)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280000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住院起付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200元;二级甲、乙等医院550元;三级甲、乙等医院850元;异地(市境外)住院1000元。

(二)住院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档90%,二档93%;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一档82%,二档88%;二级甲、乙等医院一档80%,二档84%;三级甲、乙等医院一档70%,二档80%;异地(市境外)住院一档55%,二档65%。

(三)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一档160000元;二档200000元。

(四)民族(边远)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民族(边远)地区境内住院起付线和支付比例:1.住院起付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元;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150元;二级甲、乙等医院200元。

2.住院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档93%,二档96%;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一档85%,二档91%;二级甲、乙等医院一档83%,二档87%。

乐山市2015年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

乐山市2015年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

乐山市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
2015年1月5日起执行 一档 二档 缴费标准 个体:3019.2元/人、年;职工:按月工资基数的2%、6% 个人缴费:90元/人、年(政府补助360元/ 个人缴费310元/人、年(政府补助360元/ 100(民族边远地区60) 社区、乡镇卫生院 240 200(民族边远地区150) 360 起付线 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 550(民族边远地区200) 二级甲、乙等医院 580 (元) 850 三级甲、乙等医院 920 1000 异地住院 在职:1180;退休:1080 封顶线(元) 260000 150000 180000 社区、乡镇卫生院 在职:90%;退休:93% 90%(民族边远地区93%) 93%(民族边远地区96%) 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 在职:85%;退休:90% 82%(民族边远地区85%) 88%(民族边远地区91%) 二级甲、乙等医院 在职:84%;退休:89% 80%(民族边远地区83%) 84%(民族边远地区87%) 三级甲、乙等医院 在职:82%;退休:87% 70% 80% 异地住院 在职:73%;退休:78% 55%(大学生按本地标准结算) 65%(大学生按本地标准结算)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和肾移植术后治疗的费用, 不分医院等级,不分本地异地均按90%支付。恶性肿瘤 手术、放疗、化疗在就诊医院住院支付比例基础上增 加5%。
恶性肿瘤手术(及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 恶性肿瘤手术(及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 衰竭透析治疗,肾移植术院等级,均按本地85%、异地75%支 用,不分医院等级,均按本地90%、异地80%支付 付。 。 学生(含大学生)和儿童治疗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的手术、放疗、化疗住院费用,不分医院等 级,不分本地、异地,不分缴费档次,均按95%支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30万元

职工医保2016最新政策

职工医保2016最新政策

.居民医保新参保人员参保、断保人员续保时,只缴纳当年个人缴费部分,不补
缴以前年度的医保费,参保后不补录报销参保前和断保期间的医疗费。居民医 保参保人员断保超过6个月续保的,执行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自 付,等待期结束后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解读:居民医保新参保人员参保、断保人员续保时,只缴纳当年个人缴纳
解购
药时,住院起付线、“特检特治”自付费用、乙类药品自付费用、医疗保险范 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医保药品目录外药准字类药品或中药饮片可以使用个人 账户支付。
4.血友病纳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
定点医疗机构应安排卫生部门批准的专业科室和具备血液病临床治疗资质的专业医护 人员为血友病患者提供专业医疗服务,建立单独的门诊病历,留存备查。血友病鉴定标 准执行临床标准,鉴定时间按照每周办理病种时间执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参照肾 移植患者医疗费执行,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与其他门诊特殊疾病病种一致。血友病患者发 生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最高支付1万元。
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磁共振扫描、放射治疗等“特检特治”项目的检查 和治疗,“特检特治”费用的自费部分由20%降低至10%。
3、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下列医疗费可由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住院起付线、“特检特治”自付费用、乙类药品自付费用、医疗保险范围内个 人自付医疗费、药准字类药品、中药饮片。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享受88%住院报销比例。
随单位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A档参保人员以本人上年度养老金为基数,按4%比
例划拨个人账户;
B档参保人员不划拨个人账户
1封顶线提高
1.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5.5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万元,

乐山市居民医保报销一览表

乐山市居民医保报销一览表

乐山市居民医保报销一览表摘要:一、乐山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二、乐山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政策调整三、特殊疾病门诊管理及认定标准四、医保查询方式及途径正文:一、乐山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乐山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主要包括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根据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二、乐山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政策调整乐山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疾病种类和就诊医院等级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较高,二级医疗机构次之,三级医疗机构较低。

此外,报销比例还会受到患者年龄、身份等因素的影响。

在乐山市,居民医保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以满足市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三、特殊疾病门诊管理及认定标准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将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两种疾病纳入乐山市特殊疾病门诊管理。

同时,调整了强直性脊柱炎、耐多药肺结核两种特殊疾病门诊管理的认定标准及认定所需资料。

患有这些疾病的市民可以享受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政策,减轻医疗负担。

四、医保查询方式及途径乐山市医保查询方式有以下两种:1.直接持卡到社保局大厅查询;2.通过缴费银行、各定点药店计算机查询。

市民可以前往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查询具体参保情况、报销比例等相关信息。

地址:乐山市中区滨。

总之,了解乐山市居民医保政策,掌握报销比例及特殊疾病门诊管理,有助于更好地保障自身医疗权益。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发布日期:2015-10-28 来源: 发布单位: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点击数: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起付标准
本地住院起付标准
异地住院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150-300元
600元
900元
600元
900元
1200元
个人自付费用累计
补充报销比例
市内
市外
1万元~2万元(含)
50%
40%
2万元~5万元(含)
55%
45%
5万元~10万元(含)
60%
50%
10万元~最高支付限额范围内
70%
60%
2015年本地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住院费用的15%进行核定,低于150元的按150元收取,高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待遇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实际支付金额20万元
市内住院报销比例
市外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90%
75%
60%
80%
65%
50%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及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不含起付标准),由大病补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年度实际支付限额(含统筹支付)为50万元。

居民医保医保政策一览表

居民医保医保政策一览表
住院
起付线
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转院1000元;第二次住院为原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连续住院的,每180天支付一次起付线费。
封顶线
35万
分段补偿比例
起付线—40000元,报65%;40001—100000元,报70%;100001—200000,报80%;200001—350000,报90%。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刷市民卡直接结算。
重症精神病患者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报100%;再生障碍性贫血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8000元以内,报90%。
血友病患者专科用药,在60000元限额内报90%;红斑狼疮性肾炎、慢性肾病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等四种肾病血液病使用新山地平和骁悉的费用,在40000元限额内,报90%。
门诊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一年按600元标准支付一次起付线后,按居民医保住院待遇结付。
门结算方式
普通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市民卡结算;门诊特病及三类大病人员先使用门特限额,市民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若门特限额不够使用时,进入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居民医保政策一览表
项目
居民医保政策
缴费标准
2016年度1250元/人,其中:个人缴250元,市、镇两级财政共补助1000元/人。
个人账户
没有设立
普通门诊
一、二级医院处方限额为50元,结付30%,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张处方限额50元,结付50%,年内补偿限额为500元。
门诊特定病种及三类大病
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特定病种2500元/年,三类大病3500元/年报80%;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乐府办发【2010】7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及长期居住本市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可自愿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参保缴费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

第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的医疗保险费。

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由高校统一组织,在9月1日至12月20日开学时收缴。

新入学大学生需缴纳当年9月-12月以及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第四条城乡居民按下列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一)高校、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由所属学校或托幼机构集中组织参保缴费。

学校或托幼机构负责在册学生和在园幼儿医疗保险费收缴和参保信息登记录入等工作,并按时将收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存入学校或托幼机构所属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二)其他城乡居民和学生儿童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街道办事处(社区)或乡(镇)社会保障所负责医疗保险费的收缴和参保信息录入等工作,并按时将收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存入所属区(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

第五条城乡居民参保时,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镇重度残疾人、城镇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的参保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或乡(镇)社会保障所(站)根据当年民政、残联审核确认的困难对象名单,在参保人员申报登记时先进行身份确认后再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应提供城市低收入家庭相关证明。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乐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3日乐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67号)要求,我市被列为第二批试点地区之一。

为确保我市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以下简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的专项行动。

我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我市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目标,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适应新型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标识的全市户籍人口及外来常住人口基础管理信息库,为动态掌握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基础信息以及完善城乡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性作用。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乐府办发【2010】7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及长期居住本市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可自愿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参保缴费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

第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的医疗保险费。

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由高校统一组织,在9月1日至12月20日开学时收缴。

新入学大学生需缴纳当年9月-12月以及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第四条城乡居民按下列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一)高校、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由所属学校或托幼机构集中组织参保缴费。

学校或托幼机构负责在册学生和在园幼儿医疗保险费收缴和参保信息登记录入等工作,并按时将收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存入学校或托幼机构所属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二)其他城乡居民和学生儿童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街道办事处(社区)或乡(镇)社会保障所负责医疗保险费的收缴和参保信息录入等工作,并按时将收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存入所属区(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

第五条城乡居民参保时,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镇重度残疾人、城镇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的参保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或乡(镇)社会保障所(站)根据当年民政、残联审核确认的困难对象名单,在参保人员申报登记时先进行身份确认后再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应提供城市低收入家庭相关证明。

历年乐山乐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历年乐山乐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历年乐山乐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20元/人,中央、省、市、县(市、区)财政补助110元/人。

201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30元;二档180元,政府补助120元/人。

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50元;二档200元。

201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60元;二档210元。

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70元;二档260元,政府补助320元/人
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90元,二档310元。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20元,二档360元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50元,二档360元
2018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为180元;二档为36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480元/人,较2017年增加30元。

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缴费标准为220元,二档为360元。

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2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缴费标准为250元,二档为380元
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缴费标准为280元,二档为380元。

2022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缴费标准为320元,二档为400元。

缴费时间9月16日到12月27日,更改为2021-9-16到2022-2-15。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0•【字号】乐府发[2016]22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16]22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现将《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0日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维护全市人民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32号)精神,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设“健康乐山”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按照“保护健者、优待病者、救助贫者、尊重医者”的要求,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公平与效率并重、供给与需求并重、中西医并重,协同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均等的公共卫生制度、高效的医疗供给制度、公平的全民医保制度、规范的药品保障制度、科学的行业监管制度,着力解决传染病和慢性病频发多发、不合理就医加剧“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贫病交加比较突出三大问题。

2017年,全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30%左右。

2020年,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9号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9号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9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31日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按照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城乡统筹、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并逐步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转换。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学生、儿童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6周岁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乐山医保政策详情解析

乐山医保政策详情解析

乐山医保政策详情解析20XX乐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乐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乐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范围:自购药品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到境外就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报销的情形。

另外工伤、职业病;女工生育;流氓斗殴;酗酒致伤;交通肇事;他人故意伤害;医疗事故;美容、健康体检也都不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乐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具体为:一是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20XX乐山退休职工大病救助政策一、20XX年乐山市大病医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大病保险,指的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20XX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乐府办函[2016]46号【发布部门】乐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1.22【实施日期】2016.11.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乐府办函[2016]46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2日乐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川办发〔2016〕49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现就2016年全市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如下安排。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扩大改革范围。

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订试点实施方案。

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启动深化医改示范县建设。

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

积极探索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按照所在城市的统一部署实施综合改革。

〔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二)落实政府责任。

市、县两级分别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

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

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市卫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三)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出台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年底前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加强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

2016年(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应知应会)

2016年(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应知应会)

围和支付标准”,简称“三大目录”,是参 保人可以享受的就医标准。
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患者就诊时,出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卡(新
农合需携户口薄),接诊医师核对姓名、性 别、年龄、卡号,符合住院标准给予办理入 院手续。
备注:首诊医师务必核实身份证信息与患者
本人是否相符,严禁冒名顶替。
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什么是封顶线?
指每年每人医疗保险金额的最高支付限额。
每年均会变动。 职工医保:基本医疗统筹支付无封顶; 居民医保:基本医疗统筹支付无封顶; 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备注:2014年后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也未设置
封顶。
什么是共付段?
指住院医疗费中,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
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社保科应知应会
什么是起付线?
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
费用额度。(俗称门槛费) 每年度均有变动,目前我院是三级医院(医院等级), 但是执行的是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 :600元 居民医保:600元 新农合 :500元
备注:无论一年内几次住院,起付线不变。低保、五保、 离休、伤残、优抚新农合免起付线;医保按低保比例报 销。
下所对应的应由参保人员和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共同负担的 基本医疗费用。
以下为二级医院支付标准: 1、职工医保:统筹支付比80-90%,个人支付比10-20%,
特殊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1万元内支付比80%;1-3万元支付 比70%;3万以上支付比60%。 2、居民医保:统筹支付比60-80%,个人支付比20-40%。 特殊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1万元内支付比60%;1万元以上支 付比50%。 3、新农合:普通病种统筹支付比67%,单病种及重大疾病 统筹支付比70%,心脏介入等新项目统筹支付比40%.植入性 材料如人工器官:5000元内统筹支付比67%;1-3万元内 30%纳入67%报销;植入性材料最高封顶12500元纳入67% 报销,即统筹支付封顶8375元。

2016乐山社保缴费标准

2016乐山社保缴费标准

2016乐山社保缴费标准2016年,乐山市社保缴费标准有所调整,以下是具体的缴费标准及相关政策解读。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6年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月缴费基数不低于1550元,最高不超过15500元。

具体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合计28%。

养老保险费用按月缴纳,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和单位按月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7%,合计9%。

缴费基数为月人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用由个人和单位按月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1%,单位缴费2%,合计3%。

缴费基数为月人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全额缴纳,不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五、政策解读。

根据《乐山市社会保险条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同时,乐山市还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

比如,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和生育津贴等福利待遇。

此外,政府还加大对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和参保率。

总之,2016年乐山市社保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将更加规范,政府也将加大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以保障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2016年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偿工作方案

2016年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偿工作方案

2016年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偿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减轻高额费用患者经济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卫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指导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与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政策联动”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最低不少于50%;通过紧密衔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减少参合大病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二、承办机构与筹资标准确定承办商业保险公司。

2016年综合考虑商业保险公司管理承办能力、医疗管控能力、信息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人均筹资标准、盈利率、承办连续性等因素,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承办本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并与之签订2016年度承办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效期1年。

确定人均筹资标准。

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25元。

确定盈利率。

遵循“保本微利”原则,新农合大病保险盈利率执行2%。

三、基金管理基金用途。

大病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比例支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支付大病保险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机构合理盈利。

基金账户。

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设立收入账户和赔付支出账户,大病保险业务须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

每季度首月5日前,商业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内容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送上季度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情况。

基金拨付。

新农合大病保险合同约定额,由县财政部门按季度从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拨付至商业保险公司收入账户。

拨付时间为每季度的第1个月份,每季度拨付额为大病保险合同约定额的1/4。

基金结算。

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合同年度基金结算。

原则上应在参合年度次年3月份底之前完成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赔付,县财政部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大病保险资金进行年度审计清算,在4月底之前完成大病保险基金盈亏结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恶性肿瘤手术(及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和肾移植术后治疗的 衰竭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治疗和精神病治疗 竭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治疗和精神病治疗的费 费用,不分医院等级,不分本地异地均按90% 用,不分医院等级,均按本地85%、异地75%支付。 的费用,不分医院等级,均按本地90%、异地 支付。恶性肿瘤手术、放疗、化疗在就诊医院 80%支付。 学生(含大学生)和儿童治疗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的手术、放疗、化疗住院费用,不分医院等 住院支付比例基础上增加5%。 级,不分本地、异地,不分缴费档次,均按95%支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30万元 恶性肿瘤手术(及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
住院单病种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乙类药品和部分支付费用诊疗项目个人先付比例:18% 普通疾病门诊 病种 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不足部分自理 在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按60%报销,年最高支付160元(市内高校大学生300元)
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癫痫、震颤麻痹症、精神类疾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 血管性痴呆、席汉氏综合征、肾病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肺心病、高心病、冠心病、心脏支架植入术后 起付线(元) 300 160 160 A类 支付比例 85% 70% 80% 2000(高心病、冠心病:3000,心脏支架植入 1200(高心病、冠心病:1800,心脏支架植入 1500(高心病、冠心病:2200,心脏支架植 支付限额(元) 特 术后两年内每年5000) 术后两年内每年3000) 入术后两年内每年3800) 殊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慢性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地中海贫血、器官移植术 疾 病种 后抗排斥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终末期)、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肝硬化、白内障人工晶体置换术、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 病 或低下、儿童苯丙酮尿症. B类 门 同住院起付线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负担一次 起付线(元) 诊 (按住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 院管理 疗和肾移植术后治疗的费用,不分医院等级,按本 治疗,肾移植术后治疗的费用,不分医院等级, 析治疗和肾移植术后治疗的费用,不分医院等 结算) 支付比例 级,均按90%支付。其余病种在就诊医院住院支 地85%、异地75%支付。其余病种在就诊医院住院支 按本地90%、异地80%支付。其余病种在就诊医院 付比例基础上增加5%,最高不超过90%。异地起 付比例基础上增加5%,异地统一为65%。异地起付线 住院支付比例基础上增加5%,异地统一为75%。 标准同异地住院。 异地起付线标准同异地住院。 付线标准同异地住院。 材料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个人先付比例为18%;100元-1000元的个人先付比例为20%;1001元-10000元的个人先付比例为30%; 医用材料费用个人先付比例 10001元-30000元的个人先付比例为40%;30001元-50000元的个人先付比例为50%;50001元以上个人先付比例为60%。 正常分娩和符合医学指征的剖宫产住院费,按医院等级限价及支付比例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生育医疗费限价规定 正常分娩和剖宫产限价分别为:三级医院1600元、3000元,专科、二级医院1400元、2400元,一级、未定级1200元、2000元。 年缴费:165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0元);住 单次住院以及多次住院累计需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自付部分 7001元—15000 元段赔付比例 补充或大病医疗保险 院赔付和高额赔付比例:本地90%、异地75%; 为50%; 15001元—30000元段赔付比例为65%; 30001元以上段(上不封顶)赔付比例为80% 赔付限额30万元(意外伤害、生育免赔)。 。 备注:马边、峨边、金口河、沐川等四个民族边远区县人员在当地参保、当地住院享受民族边远地区医疗保险待遇。
乐山市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
项目执行
住 院 医 疗 待 遇 支付比例
一档 二档 缴费标准 个体:3019.2元/人、年;职工:按月工资基数的2%、6% 个人缴费:90元/人、年(政府补助360元/ 个人缴费310元/人、年(政府补助360元/ 100(民族边远地区60) 社区、乡镇卫生院 240 200(民族边远地区150) 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 360 起付线 550(民族边远地区200) 二级甲、乙等医院 580 (元) 850 三级甲、乙等医院 920 1000 异地住院 在职:1180;退休:1080 封顶线(元) 280000 160000 200000 社区、乡镇卫生院 在职:90%;退休:93% 90%(民族边远地区93%) 93%(民族边远地区96%) 一级和未定等级医院 在职:85%;退休:90% 82%(民族边远地区85%) 88%(民族边远地区91%) 二级甲、乙等医院 在职:84%;退休:89% 80%(民族边远地区83%) 84%(民族边远地区87%) 三级甲、乙等医院 在职:82%;退休:87% 70% 80% 异地住院 在职:73%;退休:78% 55%(大学生按本地标准结算) 65%(大学生按本地标准结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