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奖惩办法(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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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1.0目的

为了强化设备管理、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减少和避免设备故障发生、保证生产连续稳定进行,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2.0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管理体系各岗位人员和设备整个寿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3.0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3.2 设备管理部主任领导负责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处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3 设备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负责设备事故处罚通报的审定。

3.4 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事故的通报。

4.0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4.1设备的现场维护保养:

4.1.1日常保养(表1)

4.1.3半年保养(表3)

4.2设备事故

4.2.1设备事故定义及事故性质

企业生产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机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限额者为设备事故,其事故性质可分为三类:

1)设备责任事故:凡是因人为责任原因,如违反操作维护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超

规定运行、加工工艺失误以及维护修理不合格、强迫命令设备带病运行等,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为责任事故。

凡属下列行为造成设备等损坏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对设备加注滑油,油眼、油嘴、油管等被杂物堵塞,油泵不正常供油等原因造成机器损坏的。

B能检查到的部位未检查,发生螺钉、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

C因外部物品,如工具、螺钉、杂物等落入机器内,造成机器运转损坏。

D机器超速运行造成设备损坏。

E违反设备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

F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设备造成设备损坏。

G操作人员粗心大意造成设备损坏。

H运转过程中发现问题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

I离岗时不停机等造成设施及设备损坏。

J别人发现设备事故隐患,而操作者接到通知不处理而造成设备损坏。

K设备自然事故隐瞒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2)设备质量事故:凡是因设备制造、安装或在修理中存在的问题,造成的设备损坏停产或

效能降低者称为质量事故。

3)自然事故:凡是因遭受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称为自然事

故。

列入公司设备事故考核范围的,指设备的责任事故与设备的质量事故,对涉及厂家责任原因的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决。

4.2.2设备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设备事故,要及时报告公司主任领导及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及时到现场调查并组织人员进行修理,提出处理意见及预防措施。当事人(主要指机长或班长)要在36

小时内填写一式三份《设备事故表》交设备管理部,并上报公司主任领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上交《设备事故表》,当事人及车间主任、副主任每人每次处罚50元。设备管理部要在收到《设备事故表》后12小时内把事故情况公布全公司,逾期设备管理部主任每次扣罚50元。

4.3设备事故划分标准(按损失金额划分)(表4)

4.4设备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赔偿标准:

损失费用=减少加工收入+修理费用+维修工工资+差旅费

1)属小责任事故、一般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按10%损失金额处罚,操作者或该班组

机台按处罚金额80%进行扣罚,余下20%对车间主任及副主任分别按平均进行扣罚。

2)特大责任事故,按500元+X进行处罚(X是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门、公司领导根据每次

损失情况研究确定超出重大责任事故所追加罚款金额),操作者或该班组机台按处罚金额80%进行扣罚,余下20%对车间主任及副主任分别按平均进行扣罚。

4.5设备现场管理考核:

1)新入公司的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学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常识等内容,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否则罚责任人(班长或机长)50元/人,部门主任人员50元。

2)设备上不准堆放工件及杂物,尤其是在机台导轨上,违规责任人每次扣10元。

3)操作者下班必须停机及关闭电源。如不停机关闭电源每次扣车间主任及副主任每人10元,操作者10元,如班组不分到个人,又查不到操作者则罚机长或班长。

4)未经请示上级同意,擅自操作他人设备或允许他人操作自己分管的设备,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元。

5)违章乱调整设备转速、压力的,每台扣责任人50元。

6)因未及时注油或注油的牌号发生错误,导致设备损坏,每次罚款50-200元,已构成设备责任事故的按设备事故处理。因缺油、润滑不良造成故障,违规责任人每台次罚款50元。

7)设备超速运行,扣罚当班机长200元,车间主任100元。

8)车间对设备的结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变动、更改时,必须事先经过设备管理部的同意,否则每项罚款50元。

9)因杂物混入设备内部,造成设备损坏的,每次罚款50-200元,已构成设备责任事故的按设备事故处理。

10)机台申报设备维修,设备管理部维修员和机台需按要求填写《设备报修单》,不按要求及时填写的,每次扣罚当事人10元。

11)机台申报设备维修,设备管理部需在2小时内及时做出回应,如无特殊原因,不对机台申报设备进行维修,每次扣设备维修员10元,扣设备管理部主任5元。

12)操作工、维修工发现设备隐患、故障,自己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每次罚款50元/台。

13)因设备抢修无配件而需要临时拆其它设备配件代用的,必须经设备管理部同意方能拆借,并及时申购配件装回原设备,如在24小时内不申报,配件购回后24小时内没有把配件装回设备,一经发现每次罚款车间领导50-200元/台。

14)生产车间的员工发现设备隐患或明显的设备缺陷,应主动向车间设备主任人员或设备管理部人员汇报,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如果有意隐瞒设备存在的问题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台。

15)处理设备事故时,因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故障扩大的,每次罚款50-100元。

16)下班不关窗或操作不当导致窗帘或窗玻璃损坏,每次扣罚车间主任及副主任每人10元,当事人50元。

17)车间内电气装置有带电铜线裸露以及电箱门没有关闭、电箱盖被拆开没有盖上不及时报电工处理的,每个位置扣罚车间主任及副主任每人10元。

18)不按规定使用电梯致使电梯损坏不能使用的,处责任人50-100元罚款,电梯损坏后没有及时向主任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的,处责任人100元罚款,如果发生修理费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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