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公开文件的澄清招投标书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人: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日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为缓解全省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高峰期评标场所不足
的问题,同时满足部分市(地)的异地评标需求,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个社会资本建设的标准化评标评审场所。
一、项目编号:HLJSFGW-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公开招标项目
三、项目类型:服务类
四、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个日历天内投入使用。
五、标准化交易场所需求地点:哈尔滨市市区内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八、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独立法人机构,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
.经营服务范围中不包括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拍卖公司等交易中介服务(依据:国办发〔〕号“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等中介服务”);
.不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信用中国”各省子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
十一、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
十二、每个中标人需支付专家评审费元。
十三、报名回执
请拟参与此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务必于年月日:前,将报名表发至hljggzy@.com。如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个,招标人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招标暂停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关注网上通知。
十四、本次招标的公告、公示等信息均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跃兰项目联系人电话:-
监督部门:省发改委机关纪委监督电话:-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第二部分招标人需求
投标人可在哈尔滨试市区范围内提供一处标准化交易场所。要求如下:
一、场地要求
.总使用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具备封闭的评标区,每个评标室使用面积不低于平方米,设置不少于个坐席;
3.能够设置专家等候室、监管人员音视频监控室、代理机构等候室;
二、设备设施要求
.每个评标室配备不少于台计算机、台网络打印机;
.代理机构等候室配备不少于台计算机、台网络打印机;
.评标区内连接电子政务外网,评标区外连接互联网;
.监管人员音视频监控室内设置视频监控设备;
.全部场地无死角监控覆盖;
.配备不少于套远程评标设备。
三、其他要求
.互联网带宽不低于M,电子政务网带宽不低于M;
.计算机预装win 位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
.配备计算机及网络维护人员、场地服务人员。
第三部分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标准详见招标公告第六项。
二、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
★场地来源渠道证明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注:以上★号为必备条款,任一条不满足则视为投标无效。
上述条件涉及的资质资格证书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鉴。
三、其他
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事务及更正公告敬请关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通知公告”栏目。
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一)定义
.“招标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用户单位。
.“投标人”系指报名成功后获取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二)合格投标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
第三部分招标人资质要求
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七部分投标格式
第八部分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更正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公告。
(三)质疑提起与受理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在法定质疑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以下将提起质疑的投标人简称为质疑人)。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书的内容要真实清楚,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