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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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把落实监理安全责任放在首要的位置,利用巡检、专项安全检查旁站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一、当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二、当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同时上报建设单位。
三、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监理指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四、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就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必要时应经设计单位认可),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五、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时间、部位、性质、现状、发展变化等;
2.现场调查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3. 安全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和判断;
4. 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方案;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确定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
7.预防该安全事故隐患的重复出现的措施。
六、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应对处理方案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以找出安全事故隐患的真正起源。必要时,可请设计、施工、供应、建设单位等有关各方共同参加。
七、在分析清楚原因和确认处理方法切实可行、有效的基础上,项目监理机构要及时审核签认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
八、项目监理机构要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整改处理方案实施整改,总监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九、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结束,施工单位应组织检查验收,自检合格
后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及时签署验收文件。
十、安全事故隐患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安全事故隐患处理报告,供监理和有关单位存档,主要内容应包括:
1.基本整改处理过程描述;
2.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结果,
3.审核认可的处理方案;
4.实施处理中的有关数据、验收记录、原始资料;
5.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验收结论;
6. 安全事故隐患处理结论。
无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6-2-18
1、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进行登记,不仅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渠道。若多数工地安全检查都发现同类型隐患,说明是“通病”。若某工地安全检查中经常出现相同隐患。说明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形成“顽固症”。根据隐患记录和信息流,可以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引起整改部门重视。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部门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部门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6、对安全隐患的责任人,应根据情节轻重,严重程序,给与责任人罚款,离岗教育等处罚。
一、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1、发生作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人员应立即报告领
导。企业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应及时上报。
2、企业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达报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
3、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二、发生事故后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都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结束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三、组织调查组
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的单位领导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2、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3、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还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也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参加,与所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
四、现场勘查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要到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知识和实践经验,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
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是:
1、作出笔录。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现场勘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查起止时间、勘查过程;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序等;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散落情况;重要物证的特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现场拍照。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细目拍照,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死亡伤害部位。
3、现场绘图。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分析需要应绘出下列示意图: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事故时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等。
五、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1、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事故分析步骤,首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对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伤害方法、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者。
3、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