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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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北发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普安)综合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写:

零一七年十二月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总则

1.1遵守甲方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确定巡检人员、巡检内容、巡检时间、巡检路线、巡检质量以及监督检查、考核办法。

1.2编制巡检安全风险分析与预控措施。

1.3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排除设备隐患,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提高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巡回检查质量。

1.4对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和路线巡检、巡检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记录不齐全不完整、脱岗、离岗等现象进行考核和处罚。

2.巡回检查安排

2.1巡检人员

项目部各班组根据所辖设备和班组人员技术状况,明确各设备专责人。日常巡检由专责人执行。如遇专责人休假,应有明确的代理专责人

2.2日常巡回检查

设备专责人每天对设备、系统的健康状况的进行检查,掌握设备状态,便于及时、有效、安全地做好工作。巡回检查采取看、听、闻、摸的方法认真检查设备,发现有异常的设备立即作进一步检查,借助测温仪、测震仪等仪器进行测量,直至采用试验方法诊断。采用试验方法诊断必须与甲方设备管理部专工和运行人员一同进行。

2.3重点项目检查

对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设备异常情况下的运行、新设

备投运初期、设备检修后试运转、有异常情况的设备、存在缺陷的运

行设备、重要部件及易损坏的设备、特殊运行方式的设备等特殊情况下的检查,不受检查时间、次数限制,随时检查。

2.4巡检次数

专责人日常巡检每天上午一次。值班期间(节假日)每天巡检一次。

班组长、技术员每天要对班组重点设备巡检一次。随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

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周要对分管专责的重点设备进行至少两次巡

检。

2.5巡检记录

按要求做好巡检数据上传,巡检中发现缺陷要及时汇报班组,由班组组织消除;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专业,由专业组织进行处理。此类自查发现缺陷报项目部安全专工处备案,作为项目部奖惩项目。

3.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3.1设备运行方式及所处的运行状态(运行、备用、检修)。

3.2设备运行参数是否符合检修规程规定。

3.3设备运行的振动、声音、温度、油位及外观情况。

3.4运行设备的泄露情况,如漏汽、漏水、漏粉、漏氢、漏油、漏气、漏煤、漏灰等。

3.5电气设备是否过热、放电、冒烟等。

3.6热工、电气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常设安全措施是否健全,固定是否牢固,临时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等。

3.7系统设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健全,安装是否牢靠,临时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等。

4.巡回检查中的质量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4.1巡检时,要根据设备具体情况和特点,采取看、听、闻、摸的方法,仔细地检查设备,携带必要的检查用具,保证检查质量。

4.2检查时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4.3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录、及时消除或汇报班组安排消除。

4.4巡视配电室,进出开关室,不得移开防鼠挡板,须随手将门锁好 4.5巡回检查中,绝对禁止触及设备的旋转或裸露部分。

4.6巡检人员接近危险部位检查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

4.7巡回检查时,不允许操作运行设备,也不允许未经运行人员同意, 在运行设备上处理缺陷。

4.8检查中发现设备隐患应及时告知运行人员,并汇报本班班长或本部门管理人员。

4.9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或处于异常运行状态的设备,要重点检查,并做好出现异常情况或异常事态扩大的处理预想。

5.检查与考核

5.1巡回检查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危机人身及重要辅机安全,威胁机组及供热设备安全运行,视情况给予500—2000元奖励。

5.2巡回检查不仔细,走过场,巡回检查未及时上传数据的一经发现,考核50元/人次;因检查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按照后果分类进行相应的考核。

检修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发电设备的检修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的定期试验和维护管理水平,强化检修工艺水平,落实管理责任,保证检修质量,控制检修费用,提高管理效率,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组计划检修的质量过程管理工作。机组日常维护及临修的质量过程控制可参照执行。

3规定和程序

3.1机组大修开工前六个月,工程部编制下发机组大修准备全过程管理程序,明确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日期和责任部门。

3.2机组大修开工前一个月内,工程部组织对检修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大修开工条件。

3.3针对检修特殊项目、技改项目、特种作业的施工特点,制定专门

的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绘制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

3.4发电运行部、燃料运行部应根据运行规程、设备系统实际情况及检修季节制定机组停运、设备保护、安全隔离等措施。

3.5开展计划检修时,工程部、检修维护部必须建立质量控制(QC 和质量保证(QA组织机构,以专业主管、专工、点检员为计划检修质量管理人员,各专业必须有效开展检修质量的控制工作。

3.6在机组大修过程中各部门经理要深入现场,加强过程指导、督促

和质量控制,如遇重大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3.7检修质量的过程控制工作以文件包为载体实施,文件包可包括以下内容:工作指令、检修技术记录、设备检修完工报告、异常项/不符合项报告表、再鉴定程序、再鉴定记录表、经验反馈单、检修文件包修改建议表、检修项目变更单等。

3.8计划检修中的所有标准项目、一般特殊项目、重大特殊项目均应编制文件包(机组日常维护、临检期间的设备维护项目参照执行),对该项目的工艺规范和步骤、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并按工序的重要程度,设置合理的见证点(W点)和停工待见点(H 点),由质量控制人员(简称QC A员)验证合格后签字放行,其中H 点未经签字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凡越过H点的工作需无条件返工。对于不适合采用文件包的检修工作(工艺简单、技术要求较低的检修项目),可以采用仅有工作指令的形式执行。

3.9计划检修中的所有标准项目、一般特殊项目、重大特殊项目都应明确负责该项目的工作负责人、承包商QC人员和发电公司QC人员;检修质量过程控制坚持以工作负责人自检和QC人员独立验证相结合的原则。

3.10检修工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必须随时携带检修文件包,按检修规程、质量安全计划等质量文件规定的工序逐项进行检修,及时记录技术数据和验证见证点。

3.11检修过程中,所有的W H点的验证均按工作负责人自检、承包商QC人员验证(承包商设置质量控制组织机构情况下)、发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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