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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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的范围计算

建筑面积的范围计算

建筑面积的范围计算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如果有的话)的总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通常是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测量建筑物的外墙尺寸:
首先,需要测量建筑物的每个外墙的长度,并将它们相加得出建筑物的周长。

建筑物的周长可以通过使用测量工具(如卷尺或激光测距仪)直接测量得出。

其次,需要使用相同的方法测量建筑物每个外墙的高度。

如果建筑物有多层,需要测量每一层的高度并将它们相加。

最后,根据建筑物所有外墙的长度和高度计算出建筑物的外墙面积。

外墙面积可以通过将每个外墙的长度乘以其高度得出,然后将所有外墙的面积相加。

2.测量建筑物内部空间:
除了建筑物的外墙面积,建筑面积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建筑物内部的空间。

这包括所有楼层和房间的面积。

首先,需要测量每个楼层的长度和宽度,并将它们相乘以得出每个楼层的面积。

然后,将所有楼层的面积相加以得出建筑物的总楼层面积。

其次,需要测量每个房间的长度和宽度,并将它们相乘以得出每个房间的面积。

将所有房间的面积相加以得出建筑物的总房间面积。

3.考虑地下部分(如果有的话):
如果建筑物有地下部分,需要重复上述步骤测量地下部分的外墙和内部空间面积,并将它们与地上部分的面积相加,得出建筑物的总面积。

总的来说,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是通过测量建筑物的外墙尺寸、内部空间尺寸以及地下部分尺寸,并将它们相加得出的。

这个过程需要准确测量建筑物的各个方面,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建筑面积的范围可以根据具体的建筑物而有所不同,但这个过程是通用的。

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讲解

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讲解

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讲解(总7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讲解五、条文说明(一)术语1.层高一般是上下两层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的最上一层也有其层高,顶层的层高是其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若遇以屋面找坡的屋面,应以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计算。

2.平屋顶单层建筑物,由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之间的垂直距离,称为檐高。

本规范所指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的高度是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应以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计算。

3.室内净高应以建筑设计的室内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的垂直高度计算,如有吊顶天棚时以吊顶天棚底面计算。

4.自然层的楼板结构包括各种楼板结构,如:钢楼板、钢筋混凝土楼板、压型钢板钢筋混凝土叠合楼板、木楼板等。

5.走廊可分为内走廊和外走廊,均为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内走廊已纳入建筑物面积内计算,外走廊应根据其有无围护结构和层高确定其面积计算后,纳入建筑物面积内。

6.设置在单层建筑物(包括平屋顶和坡屋顶)出檐下和多层建筑物上层出挑在底层构成水平交通空间的均为檐廊。

7.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可能是四面,也可能是三面或二面)的走廊均称之为回廊。

8.门斗多设在公共建筑(商场、写字楼等)的进出口,为节省能源,防止和减少室内暖气或冷气散失的建筑空间。

在该建筑空间多采用电子感应门,或专转门(感应或人工),或弹簧门,或塑胶门帘组合为内外两道门。

9.勒脚是为保护建筑物外墙墙脚,防止滴水的浸蚀和人员的碰撞,采用在墙脚部位加厚墙体或抹灰、贴面砖等均称勒脚。

10.为挡风遮雨,建筑物除水平结构(底板、顶板和梁)、坚向结构(墙体和柱)外,还需设置围护部分,即墙体(包括幕墙)、柱、门、窗等,由竖向结构和围护部分组成建筑物的闭合空间称围护结构。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的水平投影面积,是衡量建筑物大小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指标。

在建筑设计、施工和房地产交易中,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首先,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各个部分,包括建筑的地面面积、楼板面积、墙面面积和屋顶面积等。

在实际计算中,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地面面积的计算,地面面积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可以通过测量建筑物外墙的外围尺寸来计算。

如果建筑物的外形为规则形状,如矩形或正方形,可以直接通过长度和宽度相乘来得到地面面积。

如果建筑物的外形为不规则形状,可以采用测量法或绘图法来计算地面面积。

2. 楼板面积的计算,楼板面积是建筑物各层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通常可以通过测量每层楼板的外围尺寸来计算,然后将各层楼板面积相加得到总楼板面积。

3. 墙面面积的计算,墙面面积是建筑物外墙的投影面积,可以通过测量外墙的高度和长度来计算。

如果建筑物的外墙为不规则形状,可以采用分块测量法或绘图法来计算墙面面积。

4. 屋顶面积的计算,屋顶面积是建筑物顶部的投影面积,可以通过测量屋顶的外围尺寸来计算。

如果建筑物的屋顶为不规则形状,可以采用测量法或绘图法来计算屋顶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计算中,还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凸窗、凹窗、阳台等突出部分的面积,以及建筑物内部的墙体、柱子等构件的面积,这些部分也需要纳入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

总之,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的各个部分,并采用适当的测量方法和计算公式。

只有在准确理解和掌握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后,才能更好地进行建筑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结语,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对于建筑行业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涉及到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也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交易和土地利用的合理性。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建筑面积的计算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计算能力和专业水平,为建筑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国家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国家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国家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

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一、前言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确保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本文将介绍江苏省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希望对相关方向有所帮助。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概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建筑设计、建设和评估过程中,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建筑物的面积。

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建筑物的定义建筑物指的是用于人员居住、工作、学习等活动的建筑结构。

包括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公共建筑等各类建筑。

2.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面积的计算一般包括建筑总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屋面面积等多个方面。

在江苏省最新标准中,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计算标准,遵循精确、合理、可靠的原则。

3. 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在建筑面积计算中,还有一些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如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等。

这些部分不参与建筑面积的计算。

4. 相关规范和标准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还会参考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建筑规范和标准,确保建筑面积计算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三、建筑面积计算的重要性建筑面积计算是建筑设计和建设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性。

准确计算建筑面积可以有效控制建筑成本,提高空间利用率,符合功能需求和审美要求。

四、结语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对于建筑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方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遵守规定,确保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是关于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的介绍,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泰州市规划局关于加强建筑容积率规划管理的通知

泰州市规划局关于加强建筑容积率规划管理的通知

泰州市规划局关于加强建筑容积率规划管理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根据江苏省建设厅、监察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切实加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市建筑容积率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容积率计算的标准1、各类建筑容积率计算的上限指标,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标准。

2、关于建筑物层高与容积率的计算标准。

(1)除大型超市、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外,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合理层高H≤4.5米。

若层高H>4.5米,按H/4.5×原建筑面积计算出建筑面积(虚拟)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2)低层(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H≤3.6(3.0)米。

若层高H>3.6(3.0)米,按H/3.6(3.0)×原建筑面积计算出建筑面积(虚拟)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3)建筑物底层车库H≥2.2米及独立设置的地上车库高度H≥2.5米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低于以上高度的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4)阁楼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

3、关于住宅建筑“空中花园”和露台的容积率计算标准。

住宅建筑的“宅内花园”、露台如果是封闭的,按照100%的标准纳入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如果是未封闭的,按照50%的标准纳入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但一套住宅未封闭的“宅内花园”、露台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

4、物管用房、配电房、传达室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无偿提供给街道办事处的社区用房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

5、各类建筑竣工验收时,其容积率误差按照《泰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暂行规定》(泰政办发〔2007〕206号文)标准执行。

二、严格审查规划设计方案1、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的设计。

规划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容积率指标进行方案设计的,不得弄虚作假。

【精品】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精品】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总则1.0.1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I)c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规则").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一直以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建筑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

目前,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发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对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予以修订.考虑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

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

3.0.2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最全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最全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最全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中,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面积测算的一套规定和标准。

建筑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关系到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实现、造价核算的准确性以及国家有关建筑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执行。

一、建筑面积计算的分类按照建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不同,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建筑总面积(Gross Floor Area,简称GFA):指建筑物各层地板面积总和,包括室内外各部分面积。

2. 建筑净面积(Net Floor Area,简称NFA):指建筑物主体部分的使用面积,不包括公共空间、外墙、走廊、梯间等非使用面积。

3. 地上建筑净面积(Above Ground Net Floor Area,简称AGNFA):指建筑物地上部分主体部分的使用面积,不包括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非使用面积。

4. 建筑投影面积(Building Footprint Area,简称BFA):指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包括主体部分和不包括走廊、梯间等辅助性空间的投影面积。

5. 公共空间面积(Public Space Area,简称PSA):指建筑物内的公共活动空间,包括大厅、休息区、会议室等。

二、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1.实测实算法:根据建筑物的实际尺寸进行面积测量和计算。

2.比例尺法:通过比例尺将建筑物的平面图进行缩放,然后根据缩放后的图纸尺寸计算面积。

3.参数法:根据一些关键参数(如建筑物高度、楼层面积、建筑形态等)进行面积估算的方法。

4.专业软件法:使用建筑设计和测量软件进行建筑面积计算。

三、建筑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清楚划分各个建筑部分的功能和使用面积。

2.对于复杂形状的建筑物,采用合适的测量和计算方法,确保准确性。

3.根据建筑规划和设计的要求,合理选择使用哪种类型的建筑面积。

4.在进行验收和结算时,要与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确保计算结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建筑面积计算法则大全

建筑面积计算法则大全

建筑面积计算法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地产名词,与实用面积及实用率计算有直接关系。

因应国家地区不同,其定义和量度标准未必一致。

建筑面积是建设工程领域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

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

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

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修订稿)第一章征收评估总则第一条制订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以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和《泰州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市区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征收补偿的专业评估(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行为应当符合本细则的要求。

第三条评估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具备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并已列入泰州市房产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的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第四条评估人员:承担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业人员应该是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第五条评估对象及分类:房屋征收范围内,经产权登记或征收调查确认的房地产(简称“被征收房屋”)。

被征收房屋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两大类,非住宅房屋又分为非营业用房和营业用房两类,适应征收评估的技术需要,住宅、非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又划分为若干细类,参见附件一。

第六条估价目的:被征收房屋价值估价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估价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第七条价值时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第八条价值标准: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价值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征收区位分区:根据市区城市现状,将市区按住宅、非住宅非营业用房、非住宅营业用房三种情况,进行分区,划分结果见《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区位划分体系》,作为房屋征收评估依托的技术基础。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在建筑工程中,建筑面积是一个重要的指标,用来评估建筑物的大小、使用空间以及相关费用。

建筑面积计算的规范标准对于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合规性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建筑面积计算的规范标准及相关要点。

1. 总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的总和,包括地下室、平台、楼梯间等所有室内或半室内的建筑面积,一般以平方米为单位。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建筑面积 = 所有建筑层面积之和2. 建筑使用面积计算建筑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能供人们使用的实际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占地面积。

通常建筑使用面积包括净建筑面积和建筑内部空间的面积,计算方法如下:建筑使用面积 = 净建筑面积 + 内部空间面积3. 净建筑面积计算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厚度。

计算净建筑面积时要考虑各种功能空间的规定尺寸、距离等因素,确保计算准确。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净建筑面积 = 承重墙面积 + 分割墙面积 + 地板面积 + 天花板面积4. 建筑规划面积计算建筑规划面积是指根据建筑规划布局要求计算的建筑物占地面积,涉及到建筑的外围尺寸和布局要求。

计算建筑规划面积时需要考虑建筑法规和相应标准规范,确保设计合理、符合要求。

5. 建筑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确保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计算,包括建筑设计规范、建筑工程量清单等。

•对于特殊形状或结构的建筑物,需要采用相应的计算方法,确保准确性。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结构形式等因素,保证计算结果合理有效。

•建筑面积计算过程中需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遗漏或重复计算,确保计算结果的可靠性。

综上所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计算,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准确性和质量。

希望以上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0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0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0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占用的地面面积,是评估建筑物大小和功能的重要指标。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建筑设计和建筑评估的基础,能够保证建筑物的合理利用和规范管理。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首先,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建筑主体面积和附属设施面积。

建筑主体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实际建筑占地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外轮廓大小和各个楼层的建筑面积。

附属设施面积是指建筑物配套的各种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面积,如走廊、卫生间、楼梯、外挑面积等。

其次,建筑主体面积的计算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建筑学规划原则法:根据建筑学原则,按照建筑物的外轮廓计算建筑面积,不考虑内部空间的使用情况。

这种方法适用于建筑物的简单形状,如矩形、正方形等。

2.实际测量法:通过实际测量建筑物尺寸,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然后根据测量结果计算建筑面积。

这种方法适用于对建筑物进行详细测量和评估的情况。

3.楼层面积累加法:根据各个楼层的建筑平面图,计算各个楼层的建筑面积,然后将各个楼层的面积累加得到建筑主体面积。

这种方法适用于多层建筑物的计算。

附属设施面积的计算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标准面积法:根据建筑标准规范或相关法规规定的附属设施面积计算方法,按照每个附属设施的标准面积计算总面积。

这种方法适用于建筑物附属设施较为统一的情况。

2.比例法:根据建筑物的主体面积与附属设施面积之间的比例关系,按照比例计算附属设施面积。

这种方法适用于建筑物附属设施面积与建筑主体面积存在一定的规律的情况。

3.实际测量法:通过实际测量附属设施的尺寸,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然后根据测量结果计算附属设施面积。

这种方法适用于对附属设施进行详细测量和评估的情况。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建筑面积的计算过程中,还应考虑到建筑物的净面积和毛面积的区别。

净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空间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结构的面积;毛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外部轮廓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全部结构面积。

泰州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办法

泰州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办法

泰州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泰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计算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规划核实阶段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根据《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图纸设计、标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不得使用不规范名词,对使用不规范名词标注的图纸可不予审查。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分为计容建筑面积和可建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计容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

可建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可建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的其他建筑面积。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一)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一切建构筑物按《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的,均纳入计容建筑面积。

(二)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大于米)的用于非停车、设备用房的;半地下室(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大于等于米的,不管用途如何),全部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上述所称地下室、半地下室均以规划条件给定的地面标高为参照。

(三)坡地建筑被地形掩埋长度不足本层建筑外墙周长(局部凹凸不计入)1/3的,该层全部计入容积率;超过1/3、不足2/3的按该层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超过2/3的该层不计入容积率。

(四)除办公、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及大型会议室(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外,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合理层高H≤4.5米。

若层高H>4.5米,按H/×原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虚拟)并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五)低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H≤米;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H≤米。

层高超过的部分,按高度/标准层层高×原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虚拟)并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9•【字号】•【施行日期】2010.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区村民建房管理,引导村民相对集中居住,保障城乡规划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村民使用集体土地进行住房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民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村民住房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市规划局各分局具体承办此项工作;市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和所在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分工负责村民住房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委托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规划验线、核实规划条件等工作。

第五条村民住房建设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一户一宅、节约用地、依法建设。

(一)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批建单家独院住宅和低层联排住宅,应按照城市居住小区标准规划建设多层、中高层或高层村民公寓;(二)建制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批建单家独院住宅,应按照城市居住小区标准规划建设低层联排住宅、多层、中高层或高层村民公寓;(三)城市、建制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民建房应当严格按照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提倡和鼓励农村村民联合、成片、配套建设住宅。

计算建筑面积规定

计算建筑面积规定

计算建筑面积规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

它是反映建筑物总体规模大小的重要指标,也是确定建筑物用途、设计和施工的依据之一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建筑总面积法、建筑占地面积法和建筑净使用面积法。

第一种方法是建筑总面积法,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面积总和,包括建筑外墙面积、檐口面积、外廊道面积等。

具体计算方法是将建筑的每一层平面面积加总,不包括下沉式庭院、夹层、攀爬楼梯、机电设备等。

第二种方法是建筑占地面积法。

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不包括任何高度超过地面的部分,如外檐、夹层、阳台等。

具体计算方法是将建筑物各层平面面积向下投影到地面上,求得建筑物占地面积之和。

第三种方法是建筑净使用面积法。

建筑净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用来满足使用功能的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包括不适于直接利用的部分,如墙壁厚度、柱子面积等。

具体计算方法是将建筑物各层的净使用面积加总,也可以通过从建筑总面积中扣除非使用面积得到。

建筑面积在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建筑面积是进行规划和设计的依据。

在编制建筑设计方案时,建筑面积是确定建筑物的总体规模大小的基础,为建筑物布局、空间组织和功能划分提供重要参考。

其次,建筑面积是进行施工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在编制施工图纸和进行施工施工前,需要计算建筑面积以确定建筑物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和数量,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合理安排。

建筑面积规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建筑面积规定,二是住宅建筑面积规定。

对于公共建筑,为了满足人们的公共活动需求,一般规定相对较大的建筑面积。

例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面积要求较大,以适应各种商业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布局。

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的建筑面积也要求较大,以满足公共文化活动的需求。

对于住宅建筑,建筑面积规定可以根据居住环境和居住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在传统住宅中,由于土地面积有限,因此住宅建筑面积往往较小。

新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新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新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一)建筑面积的概念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建筑水平平面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出的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

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使用面积是指可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辅助面积是指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中的墙体、柱等结构在平面布置上所占面积的总和。

(二)建筑面积的作用1、计算建筑物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系数、使用面积系数、有效面积系数,以及开工、竣工面积,优良工程率等指标的依据。

2、也是一项建筑工程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可通过其计算各经济指标,如单位面积造价、人工材料消耗指标。

3、是编制设计概算的一项重要参数。

设计概算的参数:建筑面积、结构特征。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这部分主要指厂房、剧院、礼堂内的部分楼层。

如图所示,只计算二层以上楼层面积,底层不再计算面积。

如车间内为生产服务而建的单层房间,这部分不再另计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1)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外表面至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2)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物面积按勒脚以上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按分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1)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建筑物外墙外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多层建筑物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应注意外墙外边线是否一致,当外墙外边线不一致时,应分层计算建筑面积。

(4)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在同一建筑物中,若一部分为框架结构,另一部分为砖混结构时,应分别按框架结构以柱外边线,砖混结构以墙外边线分开计算建筑面积。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法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法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6•【字号】泰政规[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1〕12号)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泰州市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泰州市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内容、载明的事项、批准的规划方案(放线定位图)、建筑设计施工图等为主要依据,根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对其在市区范围内竣工的建设工程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自建住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进行规划核实。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申请规划核实:(一)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含绿化工程、配套设施)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全部竣工;(二)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借用红线外的部分)清理完毕;(三)市政基础设施已按规划完成,并纳入城乡道路、管网系统;(四)房地产项目规定配建的公租房、社区管理服务等用房已经移交,手续完备;(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全部完成;(六)法律法规关于消防、环保、民防、卫生、防汛等方面的要求已经落实到位;(七)其他按要求需要符合的条件。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最新标准建筑面积是衡量建筑物面积大小的重要指标,其计算规则直接影响到房屋交易、建筑设计和规划等相关领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更新,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

1. 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的地面面积和各层的平面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建筑设计和建筑工程中的基本内容,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成本和建筑规划等方面。

2.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总建筑面积(GFA):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面积的总和,通常不包括地下室等地下部分。

•建筑基底面积: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的外墙与建筑基底之间的投影面积。

•建筑实际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各功能空间的实际使用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内部各层的净面积。

•建筑计容面积:是指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和空间要求计算的理论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内部各功能区域的面积。

3. 建筑面积计算的标准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建筑保护线和建筑线:建筑保护线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建筑物保护线(如围墙或围栏)之间的距离,建筑线是指建筑物外墙投影到地面上的线。

建筑保护线和建筑线的设置对建筑面积计算有重要影响。

•建筑面积界定:建筑面积的计算应该明确界定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面积范围,排除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区域,如走廊、阳台等。

•建筑高度和层高:建筑面积的计算应该考虑建筑高度和层高的差异,以确保计算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4. 结语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建筑设计和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其正确计算对于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安全和建筑成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遵循最新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希望本文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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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规划局
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计算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规划核实阶段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根据《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图纸设计、标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不得使用不规范名词,对使用不规范名词标注的图纸可不予审查。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分为计容建筑面积和可建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计容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

可建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可建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的其他建筑面积。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一切建构筑物按《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的,均纳入计容建筑面积。

(二)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大于1.2米)的用于非停车、设备用房的;半地下室(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大于等于1.2米的,不管用途如何),全部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上述所称地下室、半地下室均以规划条件给定的地面标高为参照。

(三)坡地建筑被地形掩埋长度不足本层建筑外墙周长(局部凹凸不计入)1/3的,该层全部计入容积率;超过1/3、不足2/3的按该层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超过2/3的该层不计入容积率。

(四)除办公、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及大型会议室(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外,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合理层高H≤4.5米。

若层高H>4.5米,按H/4.5×原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虚拟)并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五)低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H≤3.6米;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H≤3.0米。

层高超过的部分,按高度/标准层层高×原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虚拟)并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成套住宅中客厅挑高部分不计算虚拟面积。

(六)住宅建筑的“空中花园”、露台,如果是封闭的,按照100%的标准纳入计容建筑面积;如果是未封闭(半封闭)的,按照50%的标准纳入计容建筑面积。

但一套住宅未封闭(半封闭)的“空中花园”、露台的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

上述所称“空中花园”、露台不含建筑顶层、退台建筑形成的。

(七)建筑结构内的阳台,按实纳入计容建筑面积。

结构外的封闭阳台,按照100%的标准纳入计容建筑面积,未封闭(半封闭)的,按照50%的标准纳入计容建筑面积。

(八)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中的非避难空间(如设备间、楼梯间、其他功能性用房),按国家有关面积计算规范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第五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该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但须计入可建建筑面积:
(一)高度小于2.2米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设备夹层、结构转换层。

(二)进深小于0.6米的飘窗、空调搁板、花池、结构板等建构筑物。

(三)建筑面积不少于1/2自然层面积的建筑架空层。

(四)高度少于2.2米的用于设备安装需要等设计的封闭、独立空间。

(五)高层建筑因造型需要等设计的封闭、独立空间。

(六)建筑外墙外侧的保温隔热层,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并在报审方案中单独注明保温隔热层面积。

第六条本《办法》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办法》中未尽情形由市规划局认定。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出具规划条件,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按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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