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8•【字号】•【施行日期】201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泰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1号)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发〔2010〕2号),设立市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已由市政府公布不再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
(三)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村镇规划管理职责划入。
(四)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全市城乡规划的统筹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组织拟订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节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市区村镇规划,并承担审批和报批责任。
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设计的审批责任。
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责任。
对划拨用地项目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出让用地项目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用地规划变更申请。
江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简本
江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简本一、总则1、修编目的为顺应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应江都新时期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把握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确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格局。
2、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人才资源为支撑,以民生幸福为根本,充分把握国家推动区域发展的战略时机,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显著增强江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实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3、规划重点(1)加强区域协调,实现联合发展研究江都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江苏沿江开发深入发展进程中、与扬州“同城化”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确定体现江都特点的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引导、空间组织形式和基础设施建设方式。
(2)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引导集聚发展发挥市域综合交通优势,引导二、三产业和城镇空间集聚发展;合理划定交通分区,调控交通需求增长,落实公交优先措施,引导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培育交通枢纽,引导城市中心体系构建。
(3)优化市域空间组织,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综合评价城乡发展条件,统筹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引导城乡发展要素合理集聚,优化市域城乡建设空间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4)提升城市功能,促进转型发展巩固制造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民生事业,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5)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性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及历史文化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江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09年,现状数据以2009年底为准。
近期为2010—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5、规划范围(1)规划区:江都市域范围,总面积1330.16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水域面积为9.51平方公里)。
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规定---文本资料
第三章编制计划与经费
第十五条城乡规划编制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市区规划编制计划。市区所有涉及空间利用的城乡规划项目均应纳入年度规划编制计划。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区根据社会经济、城市发展和上级要求,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将本部门、本区域下一年度拟开展的规划编制项目提交市规划主管部门,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拟定下一年度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编制组织和技术准备
第十八条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规划编制,拟定规划项目任务书,依法开展规划编制的服务采购或招标,确定规划的编制设计单位,签订城乡规划编制合同。
第十九条规划编制设计单位根据规划编制合同、项目任务书和有关技术标准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十条城乡规划编制进程一般分为现状调研、规划方案与规划成果三个阶段,较小的规划项目可分为规划方案与规划成果两个阶段。
(二)中心城区的整体城市设计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各区辖区内单独编制的整体城市设计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
(三)城市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单一地块的城市设计可由业主组织编制。各区政府(管委会)也可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城市设计。
第十三条镇村规划的组织编制,按下列分工进行:
第二章编制分工
第六条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编制,协调各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层次、各类别涉及空间利用的城乡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和平衡。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他上位法定规划为依据,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承担;各类园区、风景区的分区规划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平衡。
泰州沿江总体规划修编(正式稿)
泰州市沿江开发总体规划(修编)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目录序言 (1)第一章发展基础与问题 (4)一、沿江开发条件 (4)二、沿江开发成就 (5)三、存在问题 (8)第二章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 (10)一、机遇与挑战 (10)二、沿江开发总体战略与原则 (11)三、战略定位与目标 (12)四、空间开发格局 (14)五、发展途径 (15)第三章岸线利用功能分区与调整 (17)一、岸线开发利用原则 (17)二、岸线功能类型分区 (18)三、岸线功能定位与调整 (19)第四章产业发展与升级方向 (25)一、重点发展行业 (25)二、新兴培育行业 (27)三、传统改造提升行业 (29)第五章重点开发园区建设 (31)一、核心开发区的建设发展 (31)二、腹地开发区建设 (33)第六章城镇发展与布局 (35)一、中心城市建设 (35)二、副中心城市建设 (35)三、小城市建设 (36)四、临江重点片区建设 (36)第七章港口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37)一、港口建设 (37)二、交通网络建设 (40)三、电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42)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43)第八章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45)一、污染控制 (45)二、生态建设保护 (48)第九章政策措施与规划实施 (50)一、政策措施 (50)二、规划实施 (53)序言为了全面指导和进一步推进泰州沿江开发,2003年泰州市政府在江苏省沿江开发战略指导下,根据沿江开发条件和需求,编制了《泰州市沿江开发总体规划(2003-2010)》。
规划确定了总体开发战略和目标,提出了岸线资源开发、产业和城镇发展、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等方案,统筹了沿江开发格局,全面指导和推动了全市沿江又好又快的开发。
沿江开发历时六年多,当前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也发生了较大改变,特别是国家提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长三角将进入服务经济为主的发展阶段,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经济全球化下世界性经济危机日益加深等,既为泰州沿江开发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带来更大挑战。
苏陈镇总规文本[1]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泰州市苏陈镇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泰州市苏陈镇总体规划是指导苏陈镇镇域和镇区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苏陈镇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2条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不一致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需单独编制的详细规划及市政工程设计等,均应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和《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4、《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5、《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和《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6、《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纲要)7、《姜堰市苏陈镇镇区总体规划(2004-2020)》8、《姜堰市苏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姜堰市苏陈镇镇村布局规划》10、国家、江苏省及泰州市有关法规、规定、政策和要求第4条规划期限近期:2009-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第5条规划范围1、镇域规划范围:为苏陈镇行政辖区,总面积为46.35平方公里。
2、镇区规划范围:以现状镇区为依托,南进西拓;由泰州长江大桥北接线和规划的石羊路、曙光大道、济川东路等围合,主要为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和发展备用地;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67平方公里,规划控制范围约5.90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依托现状,正确处理好城市站前新区与苏陈镇发展的关系;加强远景城市道路和基础设施统筹预控,注重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交通引导集镇发展,旧镇区改造和新镇区开发相结合,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实现三年拉开框架,五年面貌大变。
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人口、经济合理布局;注重苏陈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振兴相结合,推进城镇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努力把苏陈镇建成泰州城区东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镇村经济共荣、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17•【字号】苏政复〔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23〕19号泰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泰政发〔2023〕4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泰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着力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医药健康名城、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滨江生态宜居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泰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5.23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5.001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15.231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47倍。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积极融入扬子江城市群,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强化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强城乡融合发展。
构建沿江绿色转型发展带,强化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积极推动沿江地区产业结构绿色化和空间集约化升级。
以西北湖荡湿地生态源和溱湖生态源为基础,协同构筑江淮湖群生态绿心,提升里下河地区湿地生态质量。
规划目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标为泰州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争取在未来15年里,使泰州市成为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之一。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泰州市行政区域所属范围,包括海陵、高港两区和兴化、姜堰、泰兴、靖江四市,总面积5793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发展阶段。
近期:2006——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1、《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国家旅游局;2、《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3、《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旅游规划通则》(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5、《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北京大学中国区域经济研究中心;6、《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
第五条规划原则市场导向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突出特色原则;区域协调原则。
第二章基础分析第六条旅游资源评价旅游资源丰富,种类繁多;资源开发基础较好,但吸引力较弱;水体、文化、名人资源是泰州市主体旅游资源,休闲性资源尤其丰富。
泰州市的旅游资源共有7个主类,占国标中所列全国旅游资源8个主类的87.5%,其中18个亚类占全国34个亚类的53%,48个基本类型占全国181个基本类型的27%。
可见,泰州旅游资源类型还是比较丰富的。
第七条旅游市场1、泰州市旅游市场情况旅游市场潜力巨大;近距离旅游是主体;入境旅游市场以东南亚地区游客为主;商务客人和休闲度假客人是泰州旅游的主体。
2、旅游市场发展趋势个性化的旅游市场需求增多;家庭伙伴式旅游趋势明显;以康体保健、放松身心为动机的休闲度假旅游需求趋势增强;城市周边以及近距离城市之间的短距离旅游需求增长。
第八条旅游发展的SWOT分析优势:资源丰富,自然和文化组合好;生态环境优越,水乡湿地及水体景观保存较好;区位优势明显,客源市场具有巨大潜力;旅游开发基础好,社会环境优越。
《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一、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2013年年初,我局启动《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修编工作,年底完成泰州市2030发展战略研究。
2014年,开展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四个专题研究(人口发展策略研究、区域与产业发展研究、城市空间特色研究、泰姜一体化发展研究),于9月通过专家论证,经第25次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12月获市政府批准实施。
1.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实施评估报告⑴评估目的:对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估主要是结合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过去几年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监督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总体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提高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其次,对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有利于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总结和发现规划的优点和不足,探索规划实施的机制与策略,以此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避免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的可能。
再次,通过规划实施的评估,实现从重视规划编制研究到重视规划实施的转变。
⑵评估内容:根据评估资料的掌握以及对《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现实运作状况的认识,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估框架。
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在宏观决策层面和空间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是总体规划对政府决策的影响作用。
其次,以原规划目标为依据,与具体发展目标的实施情况作对比、分析来确定规划的目标实施情况,实现程度如何。
再次,比较城市空间与布局的变化,评价城市发展的规律。
同时,结合泰州市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关注2010版总规实施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论证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必要与否、对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下一步规划调整与实施提出具体建议。
⑶技术路线:第一层次着重于实施绩效评估。
主要运用定量及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2010版总规的实施情况作全面和客观的评析。
城市公共加油(气)站供需分析
浅谈城市公共加油(气)站供需分析摘要:加油站作为城市交通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是为满足相应的交通需求而设立的。
由于缺少统一规划,基本受市场需求的自发调节,使得加油站在数量规模和空间分布上出现了一些不尽合理之处。
本文结合泰州市加油(气)站供需分析的思想方法,点、线、面结合,高层次、多侧面地进行系统动态平衡分析,以实现公共加油(气)站系统整体优化。
关键词:加油(气)站供需分析供应能力交通需求城市交通1 引言改革开放以来,加油站发展迅速,已初步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公共加油服务网络。
未来几年是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期,也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
加油站是成品油流通的终端载体,是联结成品油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在成品油流通领域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交通需求的增长带来了车辆燃油需求的快速增长。
因而,近年来加油站也随着机动车加油市场的需要,迅速增长起来,然而,由于缺少统一规划,基本受市场需求的自发调节,使得加油站在数量规模和空间分布上出现了一些不尽合理之处,更由于以往在加油站建设的报建和审批程序上实行多头管理,交叉审批,致使加油站在新建审批过程中,无据可依。
作为交通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加油站,建设布局合理与否,不仅影响商业效益,更重要的是将直接影响交通运行服务水平。
加油(气)站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国内一线大型城市均在市域范围内开展了较为全面和详尽的加油(气)站规划,为这方面的规划理论和实践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而泰州市随着《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修编,我市已于2010年开始编制《泰州市市区加油(气)站专项规划(2010-2020)》,现规划已编制完成,于2011年1月通过专家评审,已于2011年7月通过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因此,总结和比较已有的研究成果,实现公共加油(气)站系统整体优化,将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2 加油(气)站供需分析城市日(或月)汽油量的需求和加油站的总供应量是一个较为稳定的平衡系统。
说明-野徐西片区
第三部分规划说明书第一章项目背景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野徐镇西片区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的东南部,随着中国(泰州)医药城建设成全国最大的医药加工制造基地、长三角地区医药物流信息中心、医药研发中心、全国重要的医药成果转化基地和出口基地,医药城的发展将为整个泰州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野徐镇西片区是医药城发展的高端配套服务的核心地区,未来随着医药城的快速东进发展,该地区将进入整合和调整阶段,为促使该地区持续有效的发展,特编制本规划,保障野徐西片区土地的有序建设,指导该地区空间的科学规划。
第二章规划范围与基地认知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北至姜高路,南至健康大道,东至鼓楼路,西至泰州大道,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4.92平方公里。
二、现状及发展条件分析1、地理位置野徐镇位于泰州市主城区南部,是医药高新区唯一的一个乡镇。
该镇距泰州市主城区不到5公里,距高港区10公里,北靠周山河新城,西临医药产业园区,南接高港高新区,地理位置适中,区域优势明显,鼓楼路、健康大道等快速路穿越该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捷。
2、自然环境特征野徐镇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地区,以海洋性气候为主;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光照较足,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4.7摄氏度,主导风向为南偏东,年平均降雨量1037.8毫米。
基地内地势平坦,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面标高4.7-5.6米左右,区域内不存在地震断裂带等其它地质灾害,地耐力一般在120千帕,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土地利用现状现状城乡用地中,包含城市建设用地(H11)170.89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3.34公顷,水域及农林用地307.77公顷。
具体见下表:表2-1 现状用地构成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a) 占建设用地比例R 居住用地45.69 26.74%其中R1一类住宅用地13.55 7.93%R2二类住宅用地19.19 11.23%RB商住混合用地 4.56 2.67%R21住宅用地8.39 4.91%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5.25 20.63%其中A1行政办公用地9.86 5.77%A22文化活动设施用地25.39 14.86%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9.29 11.29%其中B13餐饮用地 2.80 1.64%B29金融保险业用地16.49 9.65% M 工业用地22.73 13.30%其中M2二类工业用地22.73 13.30%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8.82 22.72%其中S1城市道路用地35.54 19.40%S42社会停车场用地 3.28 1.92%G 绿地与广场用地9.11 5.33%其中G2防护用地9.11 5.33%城市建设用地合计170.89 100.00% H14 村庄建设用地13.34E 非建设用地307.77其中E1水域69.31E2农林用地238.46总用地合计492.001、居住用地现状居住用地面积45.6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6.74%。
泰州市老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本
泰州市老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本泰州市老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本泰州市老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组织编制单位:泰州市规划局承担编制单位:常州市规划设计院项目编号:2015-GK-017常州市规划设计院证书号:【建】城规编第(141107)完成时间:2016年12月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规划目的 (1)第二条规划范围 (1)第三条规划依据 (1)第四条规划原则 (1)第五条规划重点 (2)第六条控制内容和方法 (2)第二章目标定位 (2)第七条功能定位 (2)第八条人口容量 (3)第三章土地使用规划 (3)第九条土地使用原则 (3)第十条规划结构 (3)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4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6)第十二条....................................................... 设施分级6第十三条.................................................... 市区级设施配置6第十四条.................................................... 社区级设施配置9第五章控制指标体系 (13)第十五条....................................................... 地块划分13第十六条...................................................... 容积率控制15第十七条..................................................... 建筑高度控制16第十八条................................................. 建筑密度与绿地率控制16第六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7)第五十九条...................................................... 景观控制64第六十条建筑控制 (65)第六十一条...................................................... 广告标识66第十八章土地使用与建筑控制通则 (66)第六十二条.................................................... 土地使用原则66第六十三条................................................... 地块划分及编码66第六十四条................................................... 用地分类及代码67第六十五条................................................... 用地兼容性控制67第六十六条.............................................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控制通则68第六十七条.................................................. 公用设施控制通则68第六十八条.................................................. 安全设施控制通则69第六十九条.................................................... 五线控制通则70第七十条地块开发控制 (71)第七十一条.................................................... 地块配套停车71第七十二条.................................................... 建筑间距控制71第七十三条.................................................... 建筑退让控制泰州市老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本72第七十四条.................................................. 建筑基地入口控制72第七十五条.................................................... 地下空间控制72第十九章附则 (72)第七十六条................................................. 成果构成与法律效力72第七十七条...................................................... 解释权属7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结合发展形势和建设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下,优化对泰州老城核心区规划建设的引导和控制,保护老城核心区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风貌,科学指导老城核心区整治与更新,完善老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补充完善城区功能,加快老城核心区城市面貌的提升,促进新老城区均衡发展,提升泰州整体形象。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97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9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为规范规划编制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泰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13日泰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三五”规划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加快推进全省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符合发展规律和泰州实际的“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
根据全国和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全面、客观分析我市市情特点,立足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双轮驱动,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实现路径和重大举措,使“十三五”规划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蓝图和行动纲领。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前期课题研究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科学研判,为提出“十三五”发展思路奠定基础。
一是研究确定“十三五”前期课题选题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二是组织各部门、各地区梳理全市需要列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支持等),形成初步思路和重点规划内容报省发改委;三是组织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并形成成果汇编。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9•【字号】•【施行日期】2010.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泰州市城市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区村民建房管理,引导村民相对集中居住,保障城乡规划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村民使用集体土地进行住房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民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村民住房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市规划局各分局具体承办此项工作;市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和所在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分工负责村民住房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委托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规划验线、核实规划条件等工作。
第五条村民住房建设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一户一宅、节约用地、依法建设。
(一)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批建单家独院住宅和低层联排住宅,应按照城市居住小区标准规划建设多层、中高层或高层村民公寓;(二)建制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批建单家独院住宅,应按照城市居住小区标准规划建设低层联排住宅、多层、中高层或高层村民公寓;(三)城市、建制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民建房应当严格按照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提倡和鼓励农村村民联合、成片、配套建设住宅。
泰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
泰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泰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第一章规划背景一概况1.泰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北岸,东邻南通市、西连扬州市、北接盐城市、南濒长江与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相望,是苏中入江达海的5条航道交汇处,也是我国沿海与长江“T”型产业带的结合部。
全市土地总面积5790km2,总人口501.26万人(1999年末统计数,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皆如此),人口密度866人/km2,高于全省721人/km2的平均水平。
在全市面积中,陆地面积和水域面积分别占82.74%和17.26%。
2.泰州市属长江下游冲积平原,境内地势低平,地面高度一般为2-5m,南部较高,北部为里下河地区的最低处。
以328国道为界,大致可分为北部的河网圩田平原、南部的通南高沙土平原和沿江圩田三大地貌区,北部四面环水的“垛田”,形成水乡特殊地貌。
3.泰州市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雨热同期,四季分明。
市区年平均气温15.5℃,年降水量988.7mm,全年无霜期平均225天。
雨涝、干旱、低温、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间有出现。
4.泰州地处淮河尾闾,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境内河网密布,沿江岸线长98km,新通扬运河贯穿东西,泰州引江河横贯南北。
5.泰州矿产资源主要有石油(分布在兴化、姜堰,年产原油40万吨左右)、二氧化碳(主要分布在泰兴黄桥地区,气田面积约52.2km2,属全国首位的大型氧化碳气田)及其伴生的氦气、地热、煤炭、矿泉水以及丰富的粘土矿。
境内广阔的水域盛产鱼、虾、蟹、珍珠、莲藕、芦苇、席草等。
6.泰州市于199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从扬州市分出设立省辖地级市,现辖海陵、高港二市区和泰兴、姜堰、靖江、兴化4个县级市。
1999年末共有76个镇、76个乡、9个街道办事处,有3630个村民委员会和353个居民委员会。
市区面积428km2,人口59.5万人。
7.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泰州市经济发展较快。
1999年末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为368.9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7.3:46.0:36.7,正在由工业化的初期阶段向中期阶段迈进。
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泰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4)第一节泰州市概况 (4)第二节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5)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7)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8)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 (10)第一节区域发展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0)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11)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4)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4)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16)第五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1)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1)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3)第三节加强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26)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8)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28)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29)第三节加大土地整治力度 (30)第四节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 (32)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3)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33)第二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33)第三节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 (35)第四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5)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8)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38)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9)第三节大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39)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1)第一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41)第二节发展定位与发展方向 (41)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2)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44)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4)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 (45)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8)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 (48)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 (50)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50)第四节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51)第十二章附则 (5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泰州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分区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定位和规模 (2)第三章规划用地布局 (2)第一节布局结构 (2)第二节工业用地 (3)第二节居住用地 (3)第三节公共设施用地 (4)第四章道路系统规划 (5)第五章绿化景观规划 (8)第六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9)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13)第八章防灾规划 (14)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和建议 (16)第十章附则 (1)第一章总则第1条随着泰州市城市建设的需要,泰州市进行了新一轮城市规划总体规划的修编。
在此背景下,编制江苏省泰州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分区规划,对高新技术园区的用地范围及布局作相应的调整、修改。
第2条规划依据(1)《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实施)(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第3条规划期限近期:2006年至2010年。
远期:2011年至2020年。
第4条规划区范围在原有高新技术园区的基础上,向南跨越周山河拓展至姜高路,东面则以泰高路作为边界,西面至引江河,总面积为31.23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1.以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高新技术园区已有规划为依据,结合现状发展情况及发展条件,对各项用地和设施作更进一步的定性、定量、定位分析与规划。
2、打破单一工业区的模式积极探索创新,积极发展生产、生产服务、生活、配套等功能,不断实现向现代化综合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的目标,提升开发区作为城市新区的形象功能。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速区内城市化进程,推动土地的集约使用。
4.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与环境特点规划空间形态。
第二章发展目标、定位和规模第6条发展目标将高新技术区建设成为有活力的、有魅力的、安全的、生态的现代化城市新区。
第7条发展定位高新技术园区发展的综合定位:泰州市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聚集区,城市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批准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批准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关于批准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原则同意《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泰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工贸港口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泰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泰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3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城乡一体有序发展。
优化快速路网体系,加强泰州与苏南、苏中、苏北等城市的联系,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5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要根据泰州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泰州市城市规划图
泰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第1号泰兴市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第1号泰兴镇总体规划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第2号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人民防空规划编制及变更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第3号防空方案实施计划和重点防护目标的制定、组织防空演习、试鸣防空警报的决定流程图项目名称:其他项目编号:其他第4号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实行保护价格流程图项目名称:其他项目编号:其他第5号价格调节基金实行保护价格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审核项目名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第6号具体建设项目使用未利用地、存量建设用地和已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范围的土地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第7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第8号改变土地用途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第9号国有荒地、荒滩开发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第10号组织土地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流程图项目名称:行政确认项目编号:行政确认第11号收回土地使用权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其他项目编号:其他第12号撤销无地村民小组的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第13号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调整事项的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第14号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调处流程图项目名称:行政裁决项目编号:行政裁决第15号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流程图项目名称:行政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征收第16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建立及保障对象条件、保障标准的批准工作流程图项目名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第17号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批流程图项目名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第18号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工作流程图项目名称:行政强制项目编号:行政强制第19号人民防空、国土地质、城建等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的组织实施流程图项目名称:重大事项决策权项目编号:重大事项决策权第20号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划定流程图项目名称: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第21号。
泰州市城市规划发展态势研究分析报告
泰州市城市规划发展态势研究分析报告第一部分、《泰州市城市规划(2002-2020)》解读四、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一)、城镇发展规划目标1、2010年城市化的主要目标是是“一大四中”,即中心城市跨入大城市行列,4个县级市区建成中等城市;远期或远景城市化的目标是“一特大三中”,即中心城市进一步发展成为特大城市,空间上形成组团式泰州都市区。
2、建成10个重点发展中心镇和一大批一般镇。
重点发展的中心镇规划期镇区人口规模都要达到3万以上是,一部分中心镇镇区达到5万人以上;一般镇镇区人口规划期都要达到1万人以上。
(二)、城镇体系人口规模结构通过城市化进程和城镇体系建设,并通过规划期一步的乡镇合并到位,使泰州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有重大变化。
到2010年,中心城市建成大城市规模,4个县级市为中等城市民,并有5人口以上的3个小城镇及48个1~4.5万人的小城镇;到2020年,中心城市和4个县级市规进一步扩大,5万人以上的小城镇增至5个。
规划期以公路、铁路、水运交通干线及产业布局为导向,泰州城市域体系空间格局将在现有基础上,形成包括大多数城镇和所有重要城镇在内的1个C型城镇密带和2条纵向的城镇发展轴带。
1、“C”型城镇密集带依托现有的宁通高速公路、328国道、泰高公路、平江公路、新通扬运河、泰州引江河以及长江岸线,规划期还可依托宁启铁路上、泰高高速公路、沿江公路上、新长铁路等,其地域范围包括泰州市区,宁通高速公路沿线以及南至长江岸线以及328国道沿线两侧的靖江、泰兴、姜堰城区以及众多的建制镇。
2、盐靖城镇发展轴盐靖城镇发展轴以盐靖高速公路和盐靖公路为纽带,在市域东部纵贯南北,穿过“C”型城镇密集带,向南可过广靖高速公路和江阴长江大桥接入苏南高速公路网,向北可连接盐城、连云港等苏北区,是泰州市域东部交通干线。
盐靖轴沿线经过姜堰城区、靖江城区、以及丰、载南、溱潼、黄桥、季市等 5 个重点中心城镇。
3、兴泰城镇发展轴兴泰轴依托一级公路(现兴泰公路为超二级公路),沿线经过泰州主城区、兴化城区,以及周庄重点中心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修编目的
抓住国家推动区域发展的战略机遇,借助区域交通等条件变化带来的城市发展动力,适应城市快速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指导泰州“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2条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积极融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一体化进程,大力促进要素集聚,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地位,构建适应城市长远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空间结构体系、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和生态安全体系。
第3条规划原则
1、交通引导。
以完善的区域交通体系引导市域差别化发展,以多层次的公共交通体系引导城镇集聚发展,以交通走廊和枢纽体系引导土地高效利用与现代服务业发展。
2、集聚发展。
整合产业园区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城市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泰州区域战略地位,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建设。
3、特色发展。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城市文化内涵,提升沿江和里下河湿地生态环境,彰显水乡城市特色,建设富有文化内涵的生态宜居城市。
4、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低碳生态,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关注民生,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4条修编重点
1、区域协调与联动发展
研究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符合泰州发展要求的区域合作形式与内容,提升泰州区域地位与综合竞争力,为泰州在新时期发展实现重大跨越奠定基础。
2、城市化战略与统筹发展
制定新时期促进泰州市域集聚发展的城市化战略,全面提升城市化质量,形成互补共进、协调发展的格局。
加强泰州中心城区与姜堰、泰兴等邻近县(市)的统筹发展。
3、交通体系构建与空间引导
构建畅达、高效、安全、生态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实现交通的有效整合、优化与转型,促进新时期泰州城市空间总体布局的形成与土地开发的集约经营。
4、文化资源保护与特色彰显
充分挖掘旅游资源潜力,突出生态城市与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构建具有地域特征的城市景观框架,引导泰州向旅游大市、旅游强市发展。
5、民生改善与可持续发展
重点研究住房、公共服务设施、能源与基础设施等事关民生的问题,强调社会公平,提高生活质量,促进泰州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5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5、《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2号);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
7、《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8、《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9、《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6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0—2015年;
远期:2016—2020年;
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第7条规划范围
1、市域
泰州市市域行政范围,面积5797平方公里。
2、规划区
泰州市区行政范围,包括海陵区与高港区,总面积639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北到启扬高速公路和市区界线,南到长江,西到引江河与市区界线,东到泰镇高速,总面积358平方公里。
该范围也是城市增长边界。
第8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下划线标示的内容及特别注明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9条总体发展目标
顺应区域转型,呼应外部变化,实施交通引导,推进集聚发展、特色发展与和谐发展,积极打造“区域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历史文化名城”。
第10条城市发展目标
针对总体发展目标要求,确定经济、社会、交通、资源与生态环境5个发展分目标。
第11条经济发展策略
坚持开放、创新的双轮驱动策略,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发展。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2、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3、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12条社会发展策略
坚持以人为本与民生优先,提升和谐社会的发展水平。
1、提高人口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大力发展文教体卫等社会事业。
3、扩大就业,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13条交通发展策略
树立绿色交通发展理念,促进区域性交通枢纽城市的形成。
1、强化区位优势,建设区域交通枢纽。
2、重视交通引导,构建和谐交通城市。
3、发展绿色交通方式,打造公交城市。
第14条资源利用与保护策略
树立低碳发展理念,打造资源节约型社会。
1、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2、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推进节能减排,加强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利用。
第15条生态环境保护策略
坚持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1、完善治理体系,发展循环经济。
2、保护湖荡湿地、沿江滩涂、引水水源和清水通道。
3、建设生态文明,增强资源环境承载力。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区域协调
第16条与区域核心城市关系
1、与上海关系
①接轨上海:加强与上海方向高速公路、城际轨道交通的衔接;泰州港主动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力争成为上海港重要的集装箱喂给港。
②借力上海:做好对沪产业的承接工作,使泰州成为上海产业转移的承接基地;借助上海技术、人才方面的专业化优势,推动泰州医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③服务上海:将泰州建成为上海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做好生态休闲旅游、特色饮食文化的品牌塑造,将泰州打造成为上海重要的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
2、与南京关系
①吸引南京智力资源,加快产学研合作步伐。
将南京高校的技术、研发优势与泰州医药高新产业、先进制造产业的生产优势相结合,推动产业高端化、先进化。
②积极融入南京都市圈,推进市场一体化政策、优惠产业政策、环境治理政策等。
3、与杭州关系
①加强与杭州在旅游资源整合、线路组织、旅游品牌塑造等方面的合作,力争使杭州及其周边地区成为泰州重要的旅游客源地。
②加强与杭州之间的交通联系,成为杭州北上与苏中、苏北等地联系的枢纽转换地。
第17条与苏南城市关系
跨江联动发展、互补共赢、融入苏南板块。
①空间协调:重点包括沿江两岸地区、泰镇高速与京沪高速沿线地区。
②产业协作:重点加强泰州与苏南的沿江地区产业协作,共同推进跨江大型产业集群的形成以及产业园区的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