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节俭、勤劳的品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特制定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三、组织机构1.成立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勤工俭学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设立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
四、勤工俭学岗位设置1.校内岗位:图书馆管理员、校园绿化员、卫生清洁员、教室管理员等。
2.校外岗位:社区服务、社会调查、家教等。
五、勤工俭学岗位职责1.校内岗位:(1)图书馆管理员:负责图书的借阅、归还、整理等工作。
(2)校园绿化员:负责校园绿化的维护、修剪、浇水等工作。
(3)卫生清洁员: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洁、维护等工作。
(4)教室管理员: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
2.校外岗位:(1)社区服务: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活动,如义务劳动、宣传服务等。
(2)社会调查:参与社会调查活动,了解社会现状,锻炼实践能力。
(3)家教: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家教服务,提高自身教学能力。
六、勤工俭学工资及补贴1.校内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性质和劳动强度,确定工资标准。
2.校外岗位补贴:根据服务时长和完成任务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3.勤工俭学工资及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
七、勤工俭学考核与奖惩1.考核内容: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完成情况等。
2.考核方式: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优秀学生等荣誉的依据。
3.奖惩措施:(1)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勤工俭学资格。
八、实施与监督1.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3.全校师生共同监督,确保勤工俭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规定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勤工俭学管理制度,采取校内勤工俭学和校外勤工俭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第三条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勤工俭学时间,确保学习和实践兼顾。
第四条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加强学生的管理与指导。
第五条学生在校内或校外从事勤工俭学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章勤工俭学范围和方式第六条校内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学生在校内的图书馆、办公室、实验室等单位的勤工俭学活动。
第七条校外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学生在社会单位或企业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和勤工俭学活动。
第八条学生可以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俭学方式,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学校通过校内勤工俭学和校外勤工俭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加强实践,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各类勤工俭学资源和岗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相关岗位。
第三章勤工俭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对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进行全面管理,明确规定学生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俭学岗位,确保学生在实践中获得有效的锻炼和提高。
第十三条学校对校内外勤工俭学单位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确保学生在勤工俭学中获得有效的教育和锻炼。
第十四条学校对学生勤工俭学活动进行积分管理,对积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表彰。
第十五条学校对学生在勤工俭学中取得的成果进行确认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学生在勤工俭学活动中,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合法权益享有保护。
第十七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勤工俭学环境和必要的保险保障,确保学生在勤工俭学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劳动力和智慧,解决一部分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学生勤工俭学的统筹协调工作。
第四条学校每学年根据学生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学校内外部资源,设计和组织一定数量的工学结合项目,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第二章勤工俭学岗位第五条学校根据学生自愿情况,创新组织多样化的勤工俭学岗位,包括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理、学生食堂服务员、校园维护工作等。
第六条学校对每个岗位制定详细的任务书,明确学生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确保学生能有充足时间进行学业学习。
第七条学校要求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岗位培训,保证学生有能力胜任相应工作。
第三章勤工俭学管理第八条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勤工俭学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勤工俭学岗位的申请、分配和考核工作。
第十条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完善学生勤工俭学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第四章勤工俭学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勤工俭学进行考核和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对于在勤工俭学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学校对于在勤工俭学岗位上表现不佳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处罚和学生工作的提醒。
第五章勤工俭学收入和使用第十四条学校对学生的勤工俭学收入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学生的勤工俭学收入全部用于个人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五条学校对学生的勤工俭学收入进行监督,确保学生收入来源正当,消费合理,并定期向学生进行收入使用情况的公示。
第六章勤工俭学宣传第十六条学校对学生的勤工俭学经验进行宣传,发挥示范作用,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勤工俭学中来。
第十七条学校对勤工俭学工作进行宣传,充分调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力量,实现勤工俭学的资源整合。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勤工俭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学校勤工俭学活动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勤工俭学管理制度;(二)组织学生进行勤工俭学岗位培训;(三)审核和分配勤工俭学岗位;(四)监督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五)处理勤工俭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六)收集和分析勤工俭学工作信息,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勤工俭学活动场所应具备以下安全条件:(一)场地设施安全,无安全隐患;(二)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三)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四)安全警示标志明显。
第八条学生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前,必须接受岗位安全培训,了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学生在勤工俭学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一)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二)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三)注意个人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四)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第十条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发生勤工俭学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组织救援,救助受伤人员;(二)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三)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对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原因和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学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和创造能力,让学生在勤工俭学中锻炼自己,同时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特制定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二、勤工俭学的宗旨勤工俭学是中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在于帮助学生提高劳动技能,培养勤俭节约的美德,并且让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劳动锻炼,以自食其力,减轻家庭负担。
三、勤工俭学的内容1. 义务劳动:学生在无课或放学后可以自愿参加学校的义务劳动,包括校园环境的整理、植树造景、文体活动的协助等。
2. 校内兼职: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兼职工作,如图书馆管理员、实验室助理、宿舍卫生员等,对学生进行一定的补贴。
3. 校外打工:学校鼓励学生在周末或假期利用课余时间到周边社区或商家打工,学生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不得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4. 科技创新项目:学校允许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和技术支持。
四、管理和组织1. 学校成立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规划和管理。
2. 学生自愿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学校鼓励但不强制。
3. 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需填写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4. 学校建立勤工俭学档案,记录学生的勤工俭学情况,包括参与的活动、工作时长、获得的收入等。
5. 学校与家长沟通,让家长了解孩子的勤工俭学情况,鼓励并支持孩子的勤工俭学活动。
六、奖励和考核1. 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勤工俭学情况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2. 学校将勤工俭学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范畴,在评优时将勤工俭学的成绩纳入考核。
3. 学校将校园义务劳动、校内兼职、校外打工等工作加入到学生的综合素质拓展记录中。
七、安全保障1. 学校将勤工俭学活动纳入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学生参与校外打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3. 对于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学校将给予帮助和支持,确保学生的安全。
勤工俭学的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生勤工俭学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社会实践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勤工俭学是指学生在学习之余,通过合法的、有组织的工作,来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素质,以实现自身的综合发展。
三、招聘管理1. 校园内各类勤工俭学岗位,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后,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 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兴趣和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勤工俭学岗位,提出申请。
3. 学生须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相应的面试和培训。
四、岗位管理1. 学校设立专门的勤工俭学管理部门,负责岗位的分配、岗位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2. 岗位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安排,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不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3. 勤工俭学工作的岗位设置应符合学生素质提高和专业技能培养的需要,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五、工作管理1. 学生勤工俭学的工作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过学生日常学习时间的30%,确保学生能够保持充足的学习时间。
2. 岗位工作要求学生按时按量完成,不得推脱、拖延,有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勤工俭学资格。
3. 勤工俭学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私自调动、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不得因个人原因耽误工作。
4. 学生在勤工俭学期间,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保护自身权益。
六、待遇管理1. 学生勤工俭学是自愿的行为,学校应给予一定的报酬以鼓励学生更加积极地参与勤工俭学工作。
2. 勤工俭学的工资应按照岗位规定支付,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身体条件等而有差别。
3. 勤工俭学工作的工资应按时发放,并有相应的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七、考核评价1. 学校应定期对勤工俭学学生进行考核评价,以评定学生的工作成绩。
优秀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对勤工俭学岗位进行评估,维护学生的权益,保障学生的工作条件。
八、监督管理1. 学校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勤工俭学管理制度,定期对勤工俭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责任。
学生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生勤工俭学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必须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勤工俭学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责任。
3. 全员参与,共同维护。
全体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共同参与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勤工俭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3)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加强安全教育(1)新生入学教育中,将安全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2)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状况,预防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3. 严格选拔和培训(1)选拔勤工俭学岗位时,优先考虑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2)对勤工俭学岗位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操作技能。
4. 加强现场管理(1)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3)加强对学生工作的指导,确保学生安全。
5. 严格考核与奖惩(1)对勤工俭学学生的安全表现进行考核,作为评定奖学金、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3. 自愿性原则: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应出于自愿。
4. 效益性原则:注重勤工俭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分配
第四条 学校设立各类勤工俭学岗位,包括校内服务岗位、社会服务岗位和科研助理岗位等。
第五条 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2. 考勤情况:包括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
3. 学习成绩:对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适当放宽。
第Hale Waihona Puke 章 奖励与处罚第九条 对在勤工俭学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予以下奖励:
1. 荣誉称号:授予“优秀勤工俭学学生”称号;
2. 奖学金:根据学生表现,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3. 优先推荐:优先推荐参与各类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三章 工作要求与考核
第七条 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应遵守以下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遵守用工单位或部门的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保守秘密;
4. 认真负责,勤奋工作;
5. 积极参与,团结协作。
第八条 学校对勤工俭学学生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等;
1. 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
2. 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
3. 学生的学习时间安排;
4. 学生的身体状况。
第六条 勤工俭学岗位的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 自主报名: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自主选择报名参加勤工俭学;
2. 学校审核: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岗位分配名单;
3. 双方协商:学生与用工单位或部门协商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
第一章 总则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doc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doc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勤工俭学工作,保障勤工俭学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生参与勤工俭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勤工俭学学生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勤工俭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组织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尊重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爱护学校的财产。
第四条学校勤工俭学劳动时间和工资待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勤工俭学学生招募和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学生勤工俭学的需要制定岗位招募计划并公开招募。
第六条勤工俭学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供申请资料,并接受相应的面试和考核。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勤工俭学学生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工作情况等。
第八条学校应当为勤工俭学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培训,保障他们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第三章勤工俭学学生工作管理第九条勤工俭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学校和用人部门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条勤工俭学学生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勤工俭学学生应当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懈怠或者擅自调换岗位。
第十二条勤工俭学学生不得私自接受或者索要任何形式的回扣、贿赂。
第十三条勤工俭学学生应当积极参加用人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章勤工俭学学生工资和奖惩管理第十四条勤工俭学学生的工资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按时全额发放。
第十五条勤工俭学学生的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银行转账、现金发放等形式,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学校对勤工俭学学生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定,并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第十七条学校对于因工作表现优异的学生,可以给予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奖励;对于因工作表现差劲的学生,可以进行通报批评、降级等惩罚。
第五章勤工俭学学生保障第十八条勤工俭学学生应当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安全保障待遇,学校应当购买相应的人身保险,保障学生在工作场所发生意外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保障勤工俭学学生的安全,提高勤工俭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及相关部门。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勤工俭学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工作。
3. 各学院(部)负责本学院(部)勤工俭学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监督。
4. 勤工俭学岗位所在部门负责本部门勤工俭学学生的具体管理和安全教育。
5. 勤工俭学学生本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教育1. 学生工作部(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勤工俭学安全教育大会,对新生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2. 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勤工俭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 岗位所在部门应根据工作性质,对学生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培训。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勤工俭学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2. 定期对勤工俭学岗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3.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 建立勤工俭学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学生提供安全保障。
5.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六、安全监督与考核1. 学生工作部(处)定期对各部门、各学院(部)的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2.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我校勤工俭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
三、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在勤工俭学活动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
各部门、各岗位要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 宣传教育,提高意识的原则。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安全管理职责1. 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 教务处:负责对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专业、时间和地点进行审核,确保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关。
3. 后勤管理处:负责提供勤工俭学活动的场所、设备,确保场所、设备的安全可靠。
4. 各院系:负责对本院系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5. 学生:遵守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前,需填写《勤工俭学申请表》,并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
2. 学生工作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登记。
3. 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时,需佩戴工作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4. 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如遇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 学生工作部定期对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
6. 学生工作部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勤工俭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勤工俭学部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勤工俭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勤工俭学是指本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外劳动学习活动,充实文化生活、锻炼意志品质、提高综合素质以及解决生活和学习费用的一种途径。
学校劳动、社会实践、学生组织工作等都可以计入勤工俭学活动范畴。
第三条学校成立勤工俭学部,专门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勤工俭学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四条勤工俭学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勤工俭学服务的日常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制度,掌握勤工俭学学生的情况,并处理勤工俭学中出现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勤工俭学学生档案,全面系统地了解勤工俭学学生的家庭背景、学业成绩、道德品质、参加的勤工俭学活动等情况。
(三)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学生的生活和劳动的教育指导工作。
(四)负责勤工俭学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勤工俭学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各类劳动扶贫活动。
(五)负责勤工俭学学生奖助学金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勤工俭学部设立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部长为学校聘任,副部长由学校确定。
部长负责部门的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六条勤工俭学部下设招生劳动管理办公室、学业管理办公室、生活服务管理办公室三个办公室。
(一)招生劳动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学生勤工俭学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学业学习与勤工俭学的平衡管理。
(三)生活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服务与勤工俭学的平衡管理。
第七条勤工俭学部下设经济管理科、劳动管理科、社会实践科三个科室。
第八条勤工俭学部领导班子成员由部长、副部长和下设的办公室主任和科室主任组成。
第三章勤工俭学部的日常管理第九条勤工俭学部负责召开部务会议,总结部门工作,研究解决部门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勤工俭学部负责培训勤工俭学学生劳动技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并且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与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勤工俭学部负责每学年的勤工俭学学生的评优评先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勤工俭学的考核评价办法。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等。
第三条学校鼓励学生勤工俭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实习工作,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生勤工俭学岗位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校内岗位包括助教、实验室助理、图书管理员等,校外岗位包括兼职、实习、暑期工作等。
第六条学生勤工俭学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课程安排,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的工作时间。
第七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工作前须经过学校的审核和批准,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学生勤工俭学岗位工资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按时足额支付。
第九条学生勤工俭学岗位的管理单位应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严禁虐待、歧视和超时工作。
第二章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勤工俭学的招聘和录用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特长选择合适的岗位,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二条学校要对学生勤工俭学岗位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单位和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学生的工作条件和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宣传和指导,鼓励学生在勤工俭学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学生勤工俭学工作档案,记录学生的工作情况和成绩,为学生的发展和就业提供参考。
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勤工俭学观念,惩罚那些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三章学生勤工俭学的宣传和指导第十六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勤工俭学的宣传和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实习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要组织学生参观勤工俭学岗位,了解各种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并提供相关的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勤工俭学部规章制度有哪些
勤工俭学部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勤工俭学部的管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工作和实践活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勤工俭学部是学校的重要部门,其任务是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各类工作岗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勤工俭学部的管理原则是依法行政、服务教育、公平公正、激励考核。
第四条勤工俭学部的工作宗旨是“勤工助学、勤工俭学、自强不息、奋发有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勤工俭学部设部长、副部长、干事等管理人员,具体设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勤工俭学部设立各类工作组,包括就业指导组、实践活动组、志愿者服务组等,负责不同种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勤工俭学部设立导师团队,由校内相关专业教师、社会工作者担任,为学生提供工作指导和心理支持。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八条学生可以自愿报名申请参与勤工俭学部的工作,也可以由学校组织推荐。
第九条参与工作的学生必须遵守勤工俭学部的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实记录工作时长和成果。
第十条学生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偷懒耽误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勤工俭学部有权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停止工作资格、通报批评等。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勤工俭学部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工作岗位,包括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手、校园宣传员等。
第十三条学生在工作期间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守机密,服从工作安排,做好岗位交接。
第十四条勤工俭学部会定期评比学生的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鼓励学生团结协作,争创一流。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十五条参与勤工俭学部工作的学生,可享受相应的工资报酬,并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评优,提供奖学金、荣誉证书等。
第十六条勤工俭学部提供相关职业培训和技能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七条学生在勤工俭学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由学校负责协调解决,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勤工俭学部会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学校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勤工俭学工作管理,保障勤工俭学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
第三条勤工俭学工作应以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勤工俭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工部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学生报名、岗位安排、工作监督、安全教育和考核等。
第六条各院(系)设立勤工俭学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勤工俭学工作。
第三章岗位安排与职责第七条勤工俭学岗位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兼顾学校各部门的实际需求。
第八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工作,应经本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审批。
第九条学生在勤工俭学岗位上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条学校各部门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并对学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应包括:劳动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防骗知识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安全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对勤工俭学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如遇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应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安全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学校对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安全意识等。
第十九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快学校勤工俭学事业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尽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后勤服务的社会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初按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内完成经济任务目标。
二、每月按时到勤管站报送经济报表,及时把自己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情况上报。
三、工作人员对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完成。
在工作时间内,不能无故脱岗、空岗,如有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在年度综合考评中扣1—5分。
四、建立健全勤工俭学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实行由校长总负责,亲自主抓勤工俭学工作,总务处负责具体工作,设置相应的会计机构,成员搭配要得当。
五、要把勤工俭学纳入学校的总体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广开思路,积极为学校出注意,想办法。
六、对勤工俭学的活动和岗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档案。
七、把勤工俭学的收入按照三:三:四的分成方式,用于改善办公办学条件、扩大勤工俭学范围、改善教职工的福利。
八、规范、拓宽、完善教育内部市场,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创新育人。
九、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规范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每年都和区教育局签定安全责任书,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勤工俭学工作人员每年写一篇勤工俭学方面的论文。
学校勤工俭学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勤俭节约的良好品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我校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校勤工俭学工作。
2. 设立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勤工俭学工作,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
三、工作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所有学生都有参与勤工俭学的机会,选拔过程公开透明。
2. 自愿、自主原则: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参加,自主选择岗位。
3. 劳动与学习相结合原则:勤工俭学工作应与学生的学业相结合,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
四、招聘与管理1. 招聘对象:我校全体在校生。
2. 招聘程序:(1)学生向勤工俭学办公室提交申请;(2)勤工俭学办公室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3)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参加岗位培训;(4)培训合格的学生参加岗位竞聘;(5)学校审批确定最终聘用名单。
3. 岗位设置: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立教学辅助、校园维护、后勤保障等岗位。
4.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上课。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内容: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2. 考核方式:定期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 奖惩措施:(1)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效率低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勤工俭学资格。
六、经费管理1. 勤工俭学经费来源:学校预算、社会捐赠等。
2. 经费使用:(1)用于支付学生工资;(2)用于购置工作所需的物资;(3)用于举办相关活动。
3. 经费管理: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校资源优势,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勤工俭学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旨在通过劳动锻炼,使学生获得实际工作经验,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
第二章勤工俭学岗位设置与管理第四条勤工俭学岗位分为校内和校外两种。
校内岗位包括教学辅助、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校外岗位包括企业实习、社会服务等。
第五条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勤工俭学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勤工俭学岗位的设置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合理配置,确保岗位数量与质量。
第七条勤工俭学岗位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生自荐、教师推荐、组织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应自愿报名,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及岗位需求进行选拔。
第九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应签订《勤工俭学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勤工俭学岗位的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
第三章勤工俭学时间与报酬第十一条勤工俭学时间为每周不超过16小时,每学期不超过20周。
第十二条勤工俭学报酬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勤工俭学报酬发放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学生每月底前领取。
第四章勤工俭学纪律与责任第十四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因违反勤工俭学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日常勤工俭学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培养广大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校特制定学生日常勤工俭学制度。
通过勤工俭学活动,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精神。
二、制度目标1. 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2. 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3.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负担;4.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
三、制度内容1. 勤工俭学岗位设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各类勤工俭学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办公楼等场所的清洁、绿化、维护等工作。
2. 勤工俭学对象(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有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学生;(2)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学生。
3. 勤工俭学申请与审批(1)学生自愿申请:有意向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2)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学生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3)学校审批:学校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审批学生勤工俭学岗位。
4. 勤工俭学工作时间与报酬(1)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具体时间由学生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2)报酬:根据学校规定,给予学生相应的劳动报酬。
5. 勤工俭学管理(1)学生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2)学生应主动向用工单位反映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沟通解决;(3)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
6. 勤工俭学评价与考核(1)学生完成勤工俭学任务后,由用工单位进行评价;(2)学校定期对学生的勤工俭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四、制度保障1. 学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勤工俭学工作;2. 学校加强勤工俭学工作的宣传,提高学生参与度;3. 学校定期开展勤工俭学经验交流活动,分享优秀案例;4. 学校加强对勤工俭学工作的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通过实施学生日常勤工俭学制度,我校将充分发挥勤工俭学的育人作用,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实践能力和自立自强精神,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一、前言勤工俭学作为一种校园文化,是中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劳动来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重要方式。
它既能够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又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孝敬父母的情感,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因此,建立健全的勤工俭学管理制度对学生的综合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勤工俭学管理的原则1. 自愿参与,公平公正:学校应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强制任何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应当享有公平公正的权利,不受到歧视。
2. 教育为本,合理安排:勤工俭学活动应当以教育为本,合理安排学生的工作时间,保障学生的学习时间和身心健康。
3. 劳动报酬,激励奖励: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应当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鼓励学生通过劳动来实现自我价值的动力。
4. 安全保障,关爱关心: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确保勤工俭学活动的安全进行。
5. 建立监督机制,保障合法权益: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和监督机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不良现象。
三、勤工俭学的管理制度1. 招聘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勤工俭学招聘制度,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园广播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募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 劳动时间: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身心健康状况,合理安排勤工俭学活动时间,不得安排夜间勤工俭学活动,尽量避免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3. 劳动内容:勤工俭学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实际能力,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超出学生的合理承受范围。
4. 劳动报酬:学校应当制定统一的劳动报酬标准,向参与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按照劳动内容和时间进行报酬,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5. 安全保障: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对勤工俭学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进行。
6. 监督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和监督机制,对勤工俭学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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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我校勤工俭学协会服从学工处的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配备和管理。
通过设立该中心,既可为我校部分经济有困难的同学做一些实事,又可为我校广大学生提供锻炼实践能力的平台,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我校学生管理工作。
一、勤工俭学中心职责:
(一)负责对勤工俭学的学生劳动态度和思想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规定和协议发放勤工助学报酬;
(二)给特困生优先安置劳务岗位,确保学生和用人部门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专业课学习;
(三)为学生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协调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
二、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要加强以下工作:
(一)勤工助学活动不能与学校正常教学相冲突。
(二)擅自外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发生问题及严重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三)不得安排学生参加高空作业、受严重污染等极易造成伤害和危害的岗位劳动。
三、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要求:(一)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影响教学及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二)由于校内岗位有限,我们将优先安排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强、家庭经济情况确有困难的同学。
一般经济情况很好的、成绩差的同学我们不提倡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四、勤工俭学的岗位安排
勤工俭学工作主要依托各种人脉关系,为各部门提供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俭学岗位安排是以贫困生、品学兼备生优先为原则,尽可能为广大的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勤工俭学协会”聘用同学的条件是:
1 、贫困的同学优先;
2 、学习态度端正,行为习惯良好;
3 、做事积极主动并且有责任感;
4 、有一定的耐挫能力;
5 、能服从组织或岗位老师的安排。
五、勤工俭学工作的申请
1、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向勤工俭学协会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详细填写申请表后给协会,协会认真审核后决定是否给予批准。
2 、岗位经审批后勤工俭学协会将按要求选拔或推荐合适人员上岗;
3 、被安排的学生根据勤工俭学协会办公室具体规定参加岗位工作。
4 、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的同学,我们将给予批评和教导,若屡教不改者,勤工俭学协会将取消其勤工俭学岗位。
六、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几点说明;
1、勤工助学中心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2 、学工处有责任及义务对勤工助学工作实行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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