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完整篇.doc
2019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二)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
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耕地义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实现。
对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任务,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
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努力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
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理。
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
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3万公顷(945万亩)和182万公顷(2730万亩)。
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
加快闭坑矿山、采煤塌陷、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
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
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17万公顷(255万亩)和46万公顷(690万亩)。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土地开发重大工程。
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开发未利用地补充耕地34万公顷(510万亩)和139万公顷(2080万亩)。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目录.、八、-刖言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第二节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第一节指导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主要任务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附表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附表建设用地指标2 :附表园地指标3 :附表林地指标4 :附表牧草地指标5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八、-刖百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框架
2、建设用地调整
(1)涉及建设用地的修改,每次调整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20%。
(2)建设用地布局不得占用规划确定的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3)规划修改的用地安排应符合相关行业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四)规划评估成果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简要回顾,介绍规划实施期间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分析土地利用变化特点,对规划主 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规划布局和分区情况、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 进行分析和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效益,总结规划实施的成效、问题及原因,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建议和 措施。提出需要修改规划的评估报告,应提出规划修改动意,明确规划修改涉及的层级、范围和主要内容。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表格成果
地 类 农用地合计 耕地 园地 农用 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合计 建 设 用 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合计 地其 他 土 水域 自然保留地 总面积 规划基期 面积 占总面积比 例(%) 面积 2020年 占总面积比 例(%) 面积 评估时点 占总面积比 例(%)
(三)规划修改的控制性要求
1、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
(1)耕地保护面积和布局调整。涉及耕地的修改,必须在耕地总量不减少、平均质量等别有提高的前提下进行。
(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原则上,不得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集中区布局。涉及基本农田的修改,必须在基本农田总
量不减少、平均质量等别有提高的前提下进行,且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 资发〔2012〕2号)要求。
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表、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表、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执行情况表等。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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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几个重要问题
(六)《纲要》的环境影响评价 纲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 在《纲要》修编过程中组织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对 《纲要》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并针对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减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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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几个重要问题
(七)《纲要》修编对各方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情况 纲要》 《纲要》在拟订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 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各省(区、市) 进 纲要》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立足于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 ——立足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所处的经济社会发 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各地区的实际,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 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立足于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 国土资源管理要求,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 善用地机制; ——立足于深化改革,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土地利用 的问题,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提供土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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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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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纲要》修编的背景、指导 思想和原则
(二)规划期间我国土地供需的总体态势 这一时期我国土地供需的总体态势是:各业各类用地 需求全面较快增长。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的制约进一步加大。 综合分析规划期内土地利用面临形势,有许多有利条 件,同时也存在不少制约因素,机遇与挑战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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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纲要》修编的背景、指导 思想和原则
(七)加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重点对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优 化开发区域,对辽中南、哈长、山东半岛、海峡西 岸、武汉、中原、长株潭、成渝、关中、乌鲁木齐 等重点开发区域,以及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 域,分别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区域土地利用的政策措 施。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2020年5月29日1997-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土地是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基本国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基础上,对<1986—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进行修订,制定<1997—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中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各类用地矛盾集中的时期。
这一时期,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远景目标纲要>、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以保护耕地和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为重点,确定全国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协调各类用地矛盾,提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的政策意见,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纲要>编制的原则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进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纲要>以1996年为基期, 为规划期,并展望到2030年。
<纲要>的内容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和澳门。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略)二、规划目标和方针(一)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997年到 ,全国土地利用的总目标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进,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显著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具体目标是:1、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
,耕地总面积保持在12933万公顷(19.40亿亩)以上; ,耕地总面积保持在12801万公顷(19.20亿亩)以上,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0856万公顷(16.28亿亩)以上,占现有耕地总面积的83.5%以上。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条例。
来源:考试大第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资料实行信息共享。
第五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费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支出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有权向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编制机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评价第七条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一)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定,并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之欧阳道创编
时间:2021.03.06 创作:欧阳道《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目录前言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第二节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第一节指导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主要任务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附表3:园地指标附表4:林地指标附表5:牧草地指标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全国土地利用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年 月 日星期五时事体育部主编值班主任:蒙杰强值班编辑:覃宝先杨秋夜班值班电话:(!""#)$%&!!$%电子信箱:'()*+,-)./01./2(上接 版)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准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不断完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必须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审查,必须取得农用地转用许可。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机制,规划实施评价报告经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规划的修改。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就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示。
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严禁擅自修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违反规划批地用地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占地新建建筑物,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
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鼓励各类建设利用存量土地和未利用地。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之欧阳理创编
时间:2021.03.05 创作:欧阳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目录前言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第二节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第一节指导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主要任务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附表3:园地指标附表4:林地指标附表5:牧草地指标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实施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实施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 2016年第7期政策◎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实施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对全国及各省(区、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进行调整,并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优化。
调整后,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24亿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3亿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071.93万公顷之内。
《方案》明确,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
在对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时,各地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坚持保护优先,建设用地安排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严格控制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大中小城市用地;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脱贫攻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的产业发展用地。
◎ 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依据粮食和生态安全、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城乡人口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等因素,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施永久保护,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下降、质量不降低。
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要严格设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发布
发展的保 障能力 。 为此 ,纲要》 明确严格保 护耕地 、 《 在 节约集约用地等原则 同时 , 提出统筹各业各类用地 、 强化土地宏观调控。 在市场经济 体制下 , 土地利用 E趋多元化 , t 城乡 、 行业发展盲 目圈地 , 用地 结构 比例失调 , 区域用地恶性竞争 , 已成 为当前土地利用面 临 的普遍 问题 , 不仅影响土地利用整 体效率 的提高 , 还带来城 乡
较大 , 对实现规划 目标具有支 撑作 用 ; 足于落实重点 区域 内 立
经济 增长 方式转 变的土 地“ 闸门” 关紧 将
《 纲要》 我国土地 国情 出发 , 从 明确提 出今后土地利用和管
理的指导思想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 转变方式” 一是转变经 :
土地开发整理任务 , 或解决重大能源 、 交通 、 水利等基础设施建 设和流域开发治理 、 生态环境建设等 国土整治活动 中出现的土 地利用问题 ; 有利 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 预期效益较好 。 纲要》 《 设立 的 7项重大工程 ,其中 6项工程 以土地整理复垦为主要
囊
勋 饿 勉
国务 院印发 的《 国土地 利用总体规 划纲要 (0 6~2 2 全 20 00 年 )( 》 以下简称《 纲要》于 20 年 1 月 2 正式对 外公布 。 ) 08 0 3日
这部以保护耕地为前提 , 以保障发展为主线的《 纲要》 是在耕 地 保护形势格外严峻 、 发展建设用地压力 巨大情势下 , 势在必 行 的土地利用和管理“ 铁框框 ” 。
矛盾 、 土地浪费 、 目投 资、 盲 重复建设等一系列 问题。为此 , 土地
以 6项 约束性指 标保 护耕地
《 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0 6 0 0 ) 全 20 ~2 2 )共提 出 1 项 ) 5 调控 指标 , 中 6 约束性指标突 出了耕地保护与控制用地 的 其 项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第一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纲要》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2008-11-07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从我国土地国情出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明确提出了今后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指导思想。
其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科学发展,二是转变方式。
科学发展。
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土地利用作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作为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二是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必须以保障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支持发展,搞好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这两方面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关键是要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既不能乱占滥用资源盲目求发展,也不能超越发展阶段消极谈保护,要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走出一条开源节流并举、节约集约并重的新路,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双赢。
转变方式。
有两方面内容:一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不仅要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还要通过加强宏观调控,统筹经济社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二是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
从改进保障科学发展的用地、管地机制入手,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有机结合,激励与约束双管齐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落实共同责任,转变用地方式,促进多方合作,推进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纲要》进一步明确了五项原则,即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强化土地宏观调控。
国务院原则通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坚守18亿亩耕
围绕 全 面 建设 小 康 社 会 的 总体 目标 .从 保 障 粮 食 安 态 用 地 保 护 . 化 土 地 生 态 环 境 整 治 , 地 制 宜 改 强 因 全 、 济安 全 和社 会稳 定 出发 . 出了 坚守 1 经 提 8亿亩 耕 善 土 地 生 态 环 境 。 四是 统 筹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根 据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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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 院原 则通 过 《 国土地 利用 全 息体规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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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新华 社信 息 国务 院总 理温 家 宝 8月 1 日主 村 宅 基 地 管 理 , 高 基 础 设 施 用 地 效 率 . 点 加 强 3 提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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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刊 讯 国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拟 对 《 当前 国家 鼓 励 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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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广 阔 的发展 前景 的产 品 ; 有较 高 的技术 含量 。 填业 的结 构优化 和升 级 , 提
的环保产业设备 ( 产品 ) 目录(0 7年修订 )进行修编 。 20 》 合 当前 我 国环保产业 和环 保市场 发展 的特点 .重新 调
持 召 开 国务 院 常务 会 议 . 议并 原 则 通 过 《 国 土地 审 全
对 城 乡建 设 用 地 扩 展 边 界 的 控 制 。三 是 协 调 土地 利
利用 总体规 划纲 要 (0 6 2 2 2 0 ~ 0 0年 ) 修订 的《 》新 纲要 》 用 和 生 态 建 设 。加 强 天 然林 、 然 草 场 等 基 础 性 生 天
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和 建 设 .提 高 农 用 地 综 合 利 用 效 规 划 的 整 体 控 制 作 用 , 全 保 护 耕 地 和 节 约 集 约 用 健 益 。二 是 节 约 集 约 利用 建 设 用 地 严 格 控 制新 增 建 地 的 市 场 调 节 机 制 。推 进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立 法 , 严 从 设 用 地 规 模 , 导 城 镇 用 地 内 部 结 构 调 整 . 强 农 制 定 用 地 标 准 和 供 地政 策 。 引 加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佚名
【期刊名称】《上海土地》
【年(卷),期】2008(000)006
【摘要】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
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
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总页数】11页(P6-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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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精编0》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目录前言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第二节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第一节指导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主要任务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附表3:园地指标附表4:林地指标附表5:牧草地指标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目录前言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第二节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第一节指导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主要任务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附表3:园地指标附表4:林地指标附表5:牧草地指标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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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土地是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基础上,对《1986—200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进行修订,制定《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各类用地矛盾集中的时期。
这一时期,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以保护耕地和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为重点,确定全国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协调各类用地矛盾,提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的政策意见,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纲要》编制的原则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纲要》以1996年为基期,2010年为规划期,并展望到2030年。
《纲要》的内容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和澳门。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略)二、规划目标和方针(一)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997年到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的总目标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显著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具体目标是:1、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
2000年,耕地总面积保持在12933万公顷(19.40亿亩)以上;2010年,耕地总面积保持在12801万公顷(19.20亿亩)以上,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0856万公顷(16.28亿亩)以上,占现有耕地总面积的83.5%以上。
林地、牧草地面积增加,2000年,林地面积达到23533万公顷(35.30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5%,牧草地面积达到26700万公顷(40.05亿亩);2010年,林地面积达到24999万公顷(37.50亿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9%,牧草地面积达到26867万公顷(40.40亿亩)。
水面面积保持稳定。
加强中、低产农用地改造,耕地总体质量有所提高,有林地和人工、半人工草地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
2、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建设用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1997—2000年,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136.00万公顷(2040万亩);2001—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204.80万公顷(3072万亩),合计不超过340.80万公顷(5112万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196.67万公顷(2950万亩)。
适当增加城镇用地面积,同时通过积极引导和加强管理,促使城乡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
3、土地整理全面展开,未利用地得以适度开发。
1997—2010年,全国土地整理和未利用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440.8万公顷(6612万亩)以上,增加其他农用地2152万公顷(3.23亿亩)以上。
土地开发利用率,2000年达到73.57%以上,2010年达75.26%以上。
4、土地生态环境有比较明显的改善。
1997—2010年,全国退耕还林、还草、还湖347.8万公顷(5217万亩)。
土地退化趋势得到控制,治理初见成效。
到201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0万公顷(7.50亿亩);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2200万公顷(3.30亿亩);改造坡耕地670万公顷(1.0亿亩);治理“三化”草地3300万公顷(4.95亿亩)。
(二)土地利用远景展望2030年,预计我国将达到或接近人口峰值年,人口总数将达到15—16亿。
为保障人口高峰期的粮食及其他农产品需求,耕地总面积应保持稳定。
在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过程中,建设用地仍会有所增加,但随着用地方式的转变,建设用地利用率将进一步提高。
土地退化趋势得到遏制,重点治理区的生态环境开始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土地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三)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定不移地遵循以下基本方针:1、把保护耕地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
耕地是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发展经济必须以保护耕地为前提。
必须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2、坚持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必须改变已往以投资规模、用地需求决定土地供给的做法,逐步形成以土地供给能力起主导作用的供地制约机制。
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其他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需要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协调各方面的用地关系。
同时,注意发挥土地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3、开发与节约并举,以节地挖潜为重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各项建设应当尽量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最大限度地挖掘已利用土地的潜力;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农业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农用地,大力改造中低产地,提高土地集约经营水平;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以增加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
同时,要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做到地尽其用。
4、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实现土地利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统一。
要坚持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相结合,防止过度开发和掠夺式利用,加强土地退化的防治,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四)区域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管理措施为了因地制宜指导各地区的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调整和土地利用管理,根据土地利用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经济布局,将全国划分为8个区域,确定各区域的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管理措施。
1、东南沿海区。
包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6个省市,总面积55.9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5.9%。
本区拥有优越的对外开放和发展的区位优势,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城市化水平提高最快的地区。
区内土地开发程度高,经济效益较好,但人均耕地少,一些地方城镇用地外延扩张和开发区的盲目设立,闲置、浪费土地问题突出,进一步加剧了农业与非农业的用地矛盾。
本区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管理措施是: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和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大,各类建设用地要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转变,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存量土地,农民建住宅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乡镇工业逐步向工业区集中,努力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
切实保护耕地,发展城郊农业和创汇农业,重点加强农用地整理、山地综合开发和沿海滩涂开发利用,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和沿海红树林的保护。
2、环渤海区。
包括北京、天津、山东、河北、辽宁5个省市,总面积52.1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5.5%。
本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人口稠密,港口、城市集中,能源矿产资源丰富,既是我国老工业中心,又是目前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
区内土地开发程度较高,海涂开发有一定潜力,但水资源短缺,耕地障碍因素多,土地沙化威胁较大,城镇、交通发展占地大量增加,重化工业的发展导致水土污染加重。
本区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管理措施是:严格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大,同时保障国家重点建设必要的用地,节地挖潜,提高各类建设用地利用率。
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建立稳固的城郊副食品生产基地。
加强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防护林体系。
3、东北区。
包括黑龙江、吉林2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的呼伦贝尔盟、兴安盟、哲里木盟和赤峰市,总面积109.7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1.54%。
本区地处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拥有丰富的能源矿产资源和比较发达的交通条件,经济发展潜力较大。
区内水土条件优越,人均耕地多,森林资源丰富,是主要商品粮产区和主要用材林基地之一。
但土地利用比较粗放,森林采育失调。
本区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管理措施是: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居民点用地外延扩大,加快工矿废弃地复垦。
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单产,适度开发宜农荒地。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地抚育更新力度,积极营造“三北”防护林工程。
强化草地保护,对过度开垦地区要有计划地退耕还草。
4、中部五省区。
包括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5个省,总面积87.0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9.2%。
本区地处中原腹地,水陆交通条件优越,有色金属矿产和煤炭水能资源、水热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粮、棉产区,经济发展潜力大。
区内土地利用较充分,但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宜农未利用土地资源缺乏,建设与农业用地矛盾大,江湖水患频繁。
本区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管理措施是:强化耕地保护,严格控制城乡居民点建设占用耕地。
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加强山地丘陵地区的水土保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退田还湖。
5、西南区。
包括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西5个省区市,总面积136.32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4.3%。
本区兼有沿海、沿江、沿边区位特点,能源、矿产、生物资源丰富,水热条件优越,但地形和交通条件对经济发展和土地开发制约较大,人均耕地少,过度开垦问题突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
本区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管理措施是:严格控制城乡居民点建设占用耕地,保障水电能源和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重点保护好平原、坝区耕地。
结合以坡地改梯田为中心的土地整理,实行封山植树,陡坡地逐步退耕还林。
充分利用非耕地资源发展热带、亚热带经济林,因地制宜建设林、牧业基地,积极营造长江上游防护林。
6、黄土高原区。
包括山西、陕西、宁夏3省区和甘肃省陇东南9个地市州,总面积59.2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6.2%。
本区以山区、高原为主,半干旱气候,旱地、坡耕地占较大比重,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严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
本区水电资源比较丰富,是我国最大的煤炭、天然气生产基地。
本区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管理措施是:严格控制城乡居民点占用耕地,加强矿山土地复垦。
因地制宜安排农林牧业用地,川、塬区应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本建设,丘陵沟谷区和山区应积极修建梯田和坝地,大力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并充分利用荒山荒坡植树种草,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