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人员管理办法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超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治超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省、市、县级各级政府有权颁发治超工作许可的部门和单位,受适用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三条治超工作包括运输单位、道路管理单位、交通执法单位等多个环节,各环节需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依法合规开展工作。
第四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权益。
第五条外来治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工作证件,且需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级治超工作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加强对治超工作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治超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七条治超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从业证,必须经过相关资格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治超工作。
第八条治超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装,并佩戴工作证、安全帽、安全手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治超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法使用毒品、麻醉药品等危害安全的物品,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暂停其从事治超工作。
第十条治超工作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遵循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方式进行运输,严禁违法抢行抢排等行为。
第十一条治超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工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治超工作人员发现货物超载或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停止运输,确保安全。
第三章道路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及时清理、修复路面上的障碍物、坑洞等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的通畅和安全。
第十四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定期巡查道路,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在道路上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标牌,指示治超工作的通行规则和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道路管理单位要设立治超设施,对超载车辆进行拦截和检测,确保道路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交通执法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交通执法单位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对违反治超规定的车辆和人员进行处罚和取缔。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预防和控制超限超载运输事故,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顺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超限超载运输工作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以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四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五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对相关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符合运输要求。
第七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超限超载运输的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器材。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新员工应接受入职培训,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五条员工应接受定期的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业务水平的持续提高。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效果。
第四章车辆检查和维护第十八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九条车辆检查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包括车辆的外观、底盘、制动系统等方面的检查。
第二十条车辆检查和维护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记录,保留相关检查和维护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定期记录维修情况和维修费用,以便进行追溯和统计。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4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引言:超限超载指的是超过道路运输车辆的法定限重和车辆尺寸,在道路运输中进行载货,从而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超限超载不仅会对道路设施和交通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还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为了有效治理超限超载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监管,惩罚违法行为,并提高执法、监管和道路运输安全意识。
本文将从制度和管理两个方面,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以减少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
一、强化制度建设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明确超限超载行为的定义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威慑效应。
2. 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超限超载行业协会或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加强与运输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超限超载的治理。
3.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超限超载信息共享平台,各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同时,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的协作,共同治理超限超载问题。
4. 加强科技支撑: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提升超限超载的监测和执法能力。
引入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度。
二、加强管理1. 提高执法力度: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装备和技能培训。
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检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确保执法的全面和公正。
2. 加大处罚力度:对超限超载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不仅要处以罚款,还可以采取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牌照等处罚措施,以严厉惩罚违法行为。
3. 搭建公众监督平台:建立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参与超限超载行为的举报和监督。
对于公众举报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给予回馈,增加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4. 建立奖励制度:对于积极参与超限超载治理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励更多人积极投身到超限超载治理中来,形成全社会的共同治理合力。
5.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广告、宣传手册、媒体等形式,加大对超限超载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超限超载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治超执法规章制度
治超执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货运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治超执法工作。
第三条治超执法工作坚持依法治超、有序治超、科学治超,以推动治超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第四条治超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执法、整改落实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治超执法工作实施领导责任制、工作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绩效考核机制。
第六条治超执法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治超执法工作格局。
第七条治超执法机构应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
第二章治超执法组织第八条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治超执法机构,负责各级治超执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九条治超执法机构应当设立执法监督部门,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执法活动的公正、严明。
第十条治超执法机构应当设立信息管理部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整合、分析和应用机制,提高治超执法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第十一条治超执法机构应当设立宣传教育部门,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道路运输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第三章治超执法内容第十二条治超执法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超限超载、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与处理。
第十三条超限超载包括车辆自重超限、车辆载重超限、车辆轴重超限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治超执法应当根据道路载重、车辆结构等情况,科学设置超限超载标准,保证执法的公平、科学。
第十五条超限超载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治超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
第十七条超速超载包括车辆超速行驶、车辆载员超额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超速超载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严加查处。
乡镇治超工作规章制度
乡镇治超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治超工作,保障道路安全,保护交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乡镇内所有道路的运输车辆,包括货车、客车等各类车辆。
第三条乡镇治超工作应遵循依法治超、全员参与、依法处罚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科学管理、精准施策。
第四条乡镇治超工作由乡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形成良好的治超工作格局。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五条乡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治超工作机制,将治超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围。
第六条各村(社区)应当配备专门的治超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运输车辆,发现违规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乡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理。
第七条乡镇交通警察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处罚违规车辆及驾驶人。
第八条乡镇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超载运输农产品、木材等特殊货物的监管,加强对治超工作的指导和协助。
第九条商业部门应当严格遵守运输规定,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参与超载运输行为。
第十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大对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第三章治超措施第十一条对于超载车辆,应当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限期卸载超载货物,缴纳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多次违规的运输公司,应当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许可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应当移交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处理,对违法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继续违法行为,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如暂扣车辆、收缴行驶证等,直至整改为止。
第十五条对于举报治超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应当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有功表现的治超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表彰奖励,激励其积极参与治超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乡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本辖区内的运输车辆开展治超检查。
治超站上下班管理制度
治超站上下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治超站上下班管理,加强作业人员作息时间管理,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治超站所有作业人员。
二、上班时间1. 早班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岗上班,迟到者按规定处理,每月累计3次迟到将受到相应处罚。
2. 晚班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岗上班,迟到者按规定处理,每月累计3次迟到将受到相应处罚。
3.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休,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经批准。
4. 每日上班时需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不得擅自穿着个人服装。
5. 上班人员需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三、下班时间1. 早班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时作业,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
2. 晚班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时作业,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
3. 下班前需将岗位整理、清理干净,将工作区域归位整洁。
4. 下班时需将工作票、设备操作记录等相关资料整理齐全,交与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四、加班管理1. 作业人员如有需加班情况,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作业。
2. 加班人员需按照规定流程填写加班记录,每日统计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3. 加班工作需保证安全,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出现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
五、休假管理1. 作业人员如需休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未请假擅自缺勤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2. 休假期间需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听公司通知。
3. 长期休假需按规定程序履行离职手续,离职人员需交还公司财务、物品等相关资料。
六、安全管理1. 上下班途中,作业人员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违章行驶。
2. 作业人员需保持健康状态,发现有病情需及时就医,不得擅自服用药物影响工作。
3. 作业人员需遵守公司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操作设备,滥用工具。
4. 作业人员需遵守工作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打火、吸烟。
七、纪律管理1. 作业人员上下班需按照规定流程刷卡,不得擅自代签、漏刷等违规行为。
治超站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超站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治超站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站领导、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等。
第三条治超站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治超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若干名,负责治超站全面工作。
第五条治超站下设办公室、执法大队、后勤保障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站内日常事务、文件处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执法大队:负责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取证、调查等工作。
(三)后勤保障部门:负责站内设备维护、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站长职责:(一)负责治超站全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主持站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确保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
(四)加强与上级部门、周边单位、社区等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第七条副站长职责:(一)协助站长开展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二)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参与重大案件查处,协助站长处理突发事件。
第八条办公室职责:(一)负责站内日常事务、文件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负责站内设备维护、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执法大队职责:(一)负责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取证、调查等工作。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做好执法记录、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后勤保障部门职责:(一)负责站内设备维护、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保障执法车辆、设备正常使用。
(三)做好站内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一条治超站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贿赂、滥用职权。
第十三条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
公司源头治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路基础设施,提高运输效率,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货运车辆源头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源头治超,确保公司运输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源头治超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源头治超工作。
第五条设立源头治超办公室,负责日常治超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积极配合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章治超措施第七条建立货物装载登记制度,对装载货物进行登记,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重量、装载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建立治超责任追究制度,对超限超载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第九条安装称重设备和监控设备,对货物装载过程进行实时在线检测,并接入省治超平台。
第十条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公司源头治超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的治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奖惩第十五条对在源头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超限超载行为的相关人员或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治超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治超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治超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治超工作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治超工作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治超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制定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治超工作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治超工作档案,记录治超工作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设备与设施第九条治超工作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治超检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定和维护。
第十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治超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治超工作单位应设置治超检测站点,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治超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治超检测设备的使用参数。
第十三条治超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不得从事治超工作。
第十四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定期对治超检测设备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设备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治超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治超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七条治超工作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治超工作安全负总责。
第十八条治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对治超工作中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企业治超工作制度
企业治超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治超工作,规范企业超限超载行为,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治超工作。
2.设立治超工作办公室,负责企业治超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治超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门。
三、治超工作目标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杜绝企业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2.确保企业运输安全,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3.提高企业运输效率,减少物流成本。
四、治超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治超意识。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治超法律法规,加强治超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到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制定完善的治超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治超职责。
治超工作办公室应制定治超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治超职责,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源头监管,严把货物装载关。
企业应建立健全货物装载登记制度,对装载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货物装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4.购置符合标准的货运车辆,加强车辆维护和管理。
企业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安装称重设备和监控设备,实现实时在线检测。
企业应在货物装载场所安装称重设备和监控设备,并与省治超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实时在线检测。
6.建立治超责任追究制度,压实责任、包干到人。
企业应建立治超责任追究制度,对治超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7.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治超工作。
企业应与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治超工作,形成合力。
五、监督检查1.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治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2.治超工作办公室应定期对治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4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2024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模版一、事故处理及救援1. 在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就地利用现有条件对伤者进行骨折定位等初步处理,并迅速将其转移至安全地带。
对于不幸遇难的人员,同样需移至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
同时,应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开展救死扶伤工作,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2. 所有人员在参与救援过程中,务必确保自身安全,并积极与交警、消防等部门配合,共同进行救护及后续的善后工作。
3. 若发生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的运输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如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二、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制度为强化安全责任制,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1. 对于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必须按时逐项进行登记,并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每趟次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排除,确保隐患消除后方可出车。
3. 装载货物时,必须严格检查是否超限超载,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车。
4. 不定期对驾驶员及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5. 对于车辆检测、二级维护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6. 定期对营运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等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
7. 对于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者,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1. 在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力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 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此类事件时,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 投入应急运输的车辆必须使用年限不超过规定年限且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
对于单程运行超过一定公里数的车辆,必须配备足够的驾驶员以确保行车安全。
治超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治超人员考核管理方法一总那么为强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大力度,鼓励全体超限超载检测人员努力工作、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效劳质量,结合超限超载检测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二文明效劳标准(一)、着装风纪1、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规定着装,戴帽(检测房内可摘帽)戴胸卡(一律戴于左兜上)。
2、路政服装和其它便装不得混穿。
3、着制服人员不准披衣敞怀,挽衣袖,卷裤腿,穿拖鞋,手不得插袖插兜,不准用帽子扇风清凉,不准围围巾。
4、着制服人员必须衣帽整洁,行为标准,坐姿、站姿端正;女同志工作期间只能化淡妆,不准染指甲戴首饰;男同志不得留长发,胡子。
(二)、文明效劳1、上岗必须使用文明用语,杜绝使用不文明语言和粗暴行为。
2、遵守职业道德,语言和蔼,以理服人,举止文明,讲究风纪。
(三)、工作纪律1、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2、严禁在治超岗亭内吸烟、吃零食、玩牌、听录音机、打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严禁酒后上岗。
4、严格执行“三不政策”、及“六条禁令” “十不准”(四)、劳动纪律1、热爱集体,团结互助,无打架斗殴、吵嘴现象; 2、严格执行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无私自外出、旷工行为;3、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党工团组织活动。
(五)、平安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平安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无责任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
(六)、内务秩序1、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到达规定标准。
2、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按规定按时清扫。
3、保护公物厉行节约,自觉维护办公和生活设施设备。
三业务管理1、掌握公路法,超限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行政处分程序规定,路政管理规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熟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治理超限超载的法律和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和根本程序、方法。
3、按照岗位操作标准和业务技术要求,正确处理各项业务工作,熟练掌握所用设备、器材的操作技术。
四设备管理治超设备包括电子磅、治超系统的软件、硬件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等。
治超管理制度
治超管理制度一、治超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二、治超检测工作制度三、治超检测岗上岗及值班制度四、治超车流量信息报送制度五、治超检测岗工作纪律六、治超检测岗日常签到及请销假制度七、治超设备清洁保养制度八、治超设备维修排查制度九、治超设备仪表及数据管理制度十、治超检测岗学习制度十一、治超检测岗培训制度十二、治超安全管理制度十三、治超工作稽查管理考核制度治超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决定成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
一、领导组机构组长:公司治超业务分管领导副组长:收费机电部负责人、路政大队负责人成员:各治超站点负责人、各路政支队负责人领导组设立1个日常工作管理小组和1个治超业务小组,各办公室设在组长所在部门。
二、日常工作管理小组机构和职责组长:收费机电部负责人成员:各治超站点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公司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整体部署下,传达上级文件,督促各收费站治超检测点按时向治超业务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治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执行治超有关工作制度、方案和措施;3、负责各收费站治超检测点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4、收集、整理各收费站在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在治超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三、治超业务小组机构和职责组长:路政大队负责人成员:各路政支队负责人工作职责:?1、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进行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治理公路“三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检查内容包括:(1)检查超限超载站点设置情况:站点是否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站点设置是否规范:有无检测仪器;是否设置公示牌,执法依据、收费标准、执法人员身份、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内容是否公开。
(2)检查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无证执法的情况。
(3)检查执法中有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检查文明执法情况。
2、是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向各收费站治超检测点报告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提出督察意见和建议;4、从工作组织、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落实、工作保障等方面指导各收费站的治超工作;5、积极与政府和公安政法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治超联合执法工作。
企业治超工作制度范本(3篇)
企业治超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治超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节约资源,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运输业务的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治超工作原则:依法治超、重预防、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积极培训、严肃处理。
第四条治超工作目标:减少超载运输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提高运输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第五条治超工作要求: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车辆载重,加强车辆检测,做好数据统计,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治超工作职责第六条企业治超工作由企业治超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企业治超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一)制定治超工作方案,制定治超工作规程,组织实施;(二)做好对企业车辆的监测和记录,掌握车辆超载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三)加强对司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车辆超载防范意识;(四)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五)定期组织对企业车辆进行检测,保证车辆合规行驶;(六)对违反治超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如下:(一)驾驶员:严格控制车辆载重,遵守行车安全法规,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认真填写相关资料;(二)调度员:组织车辆调度,合理安排货物运输,确保货车装载合理;(三)运输经理:负责运输业务管理,对车辆载重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报告;(四)仓库管理员:核对货物重量,确保车辆装载合理;(五)运输管理部门:参与治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协助治超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测。
第三章治超工作措施第八条治超工作措施包括以下内容:(一)加强对车辆的监测和检测,确保车辆合规行驶;(二)加大对司机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其超载防范意识;(三)建立健全数据统计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车辆超载情况;(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五)对违反治超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条治超工作的具体措施由企业治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治超办工作制度
治超办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治超办工作应当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治超办是政府负责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设在交通运输部门。
治超办主任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治超办设立办公室,负责治超办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
三、工作职责治超办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协调治超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治理超限超载职责。
(三)协调解决治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四)组织治超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估,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
(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治超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治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任务。
成员部门应当按时参加治超办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交会议议题。
(二)信息共享制度治超办成员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互相通报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联合执法制度治超办成员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对重大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治超办应当组织成员部门进行联合查处。
(四)举报制度治超办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公众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举报。
治超办应当及时处理举报线索,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五)责任追究制度治超办应当对成员部门的治超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五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1、成立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单位的治超工作。
2、在申办相关证件与车辆检查时,严格把好车辆改型准入和出场上路关,确实做好超限、超载人员的登记、建档、公示、辞退工作,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重要性。
治理超限载工作只有起点无终点,要做到常抓不懈。
3、经常性____驾驶人员学习《道路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使贺驶人员自觉遵守纪,安全行车。
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____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2、经理负责经营许可的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用经市级运管机构,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例检、例保制度,监督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启动应急预案,保护现现,抢救伤员,通知保险公司并及时报警。
电话:122(交警)、119(火警)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失措,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村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
治超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治超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治超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治超站站长对本站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站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 治超站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交通安全管理(1)治超站工作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应站在车辆两侧,确保安全距离。
(3)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2. 作业安全管理(1)治超站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2)对涉嫌超限超载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失控。
(3)严禁操作人员擅自离岗、串岗,确保作业安全。
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定期对治超站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2)对损坏的设备设施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安全使用。
(3)禁止使用非标、非规定设备设施。
4. 防火安全管理(1)治超站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2)定期对治超站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5. 应急预案(1)制定治超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有序处置。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治超站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 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五、监督检查1. 治超站站长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治超站负责解释。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5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秦皇岛市重点区域、重点源头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源头上治理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保护公路完好、畅通,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以下:一、治超工作要求治理超载领导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做好。
二、治超领导组的责任1、明确领导组成员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培训;3、明确对装载货物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的责任人;4、明确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向运管机构报送相关信息的责任人;5、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治超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三、治超领导组成员职责:1、不为无牌无证的车辆装载、配载;2、不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3、不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4、不为车辆超标装载、配载;5、不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6、应当按规定装货、计重、开票,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7、应当按规定检查车辆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8、按规定认真填写治超销售台帐。
治超领导组全体人员要认真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抓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源头管理工作,如果发现领导组成员不按本管理制度执行,违规人员除在本公司进行处罚外,还将按照政府令移交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实施办法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从货运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杜绝我公司出现超限超载车辆。
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办法:一、人员安排:开票员。
负责车辆证件的审核,填写《货运源头车辆装载登记表》。
计重员。
负责车辆过磅计重、兼管开票。
负责对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
负责全面指导工作。
二、工作原则:认真按《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暂行办法》及《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执行。
治超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治超工作,提高治超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治超人员。
第三条治超人员绩效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治超人员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纪律性、团队协作精神等。
2. 业务能力:包括政策法规知识、现场执法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
3. 工作实绩:包括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数量、案件办理质量、信息报送及时性等。
4. 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意识等。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五条治超人员绩效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 定量考核:根据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评分,包括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数量、案件办理质量、信息报送及时性等。
2. 定性考核:由考核小组对治超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六条治超人员绩效考核分为以下步骤:1. 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标准等。
2. 成立考核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等组成。
3. 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对治超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表。
4. 结果汇总: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形成考核报告。
5. 公示结果: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第七条治超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1. 对考核优秀的治超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考核不合格的治超人员,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岗位或降职处理。
3. 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奖优罚劣。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XX地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发治超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治超工作水平,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治超人员教育整顿方案
治理超员超载(治超)人员的教育整顿方案是为了确保治超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治超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公路交通安全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个治超人员教育整顿方案的基本框架:一、方案目标1.提高治超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2.加强治超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技巧。
3.规范治超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二、整顿内容1.法律法规培训:组织治超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要求。
2.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强调公正、廉洁、文明的执法理念,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3.业务能力提升: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方式,提高治超人员的现场处置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纪律作风整顿:加强治超人员的纪律教育,严明工作纪律,规范着装、言行举止等,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实施步骤1.动员部署:召开治超人员教育整顿动员会,明确整顿目标、内容和要求。
2.培训教育:按照整顿内容组织培训教育活动,确保治超人员全面参与。
3.自查自纠:治超人员对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监督检查: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治超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顿效果。
5.总结评估:对整顿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整顿成果。
四、保障措施1.组织领导:成立治超人员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内部通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治超人员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考核激励:将治超人员的教育整顿成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表现优秀的治超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五、附则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治超人员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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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人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强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大管理力度,激励全体超限超载检测人员努力工作、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超限超载检测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文明服务规范
(一)、着装风纪
1、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规定着装,戴帽(检测房内可摘帽)戴胸卡(一律戴于左兜上)。
2、路政服装和其它便装不得混穿。
3、着制服人员不准披衣敞怀,挽衣袖,卷裤腿,穿拖鞋,手不得插袖插兜,不准用帽子扇风清凉,不准围围巾。
4、着制服人员必须衣帽整洁,行为规范,坐姿、站姿端正;女同志工作期间只能化淡妆,不准染指甲戴首饰;男同志不得留长发,胡子。
(二)、文明服务
1、上岗必须使用文明用语,杜绝使用不文明语言和粗暴行为。
2、遵守职业道德,语言和善,以理服人,举止文明,讲究风纪。
(三)、工作纪律
1、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2、严禁在治超岗亭内吸烟、吃零食、玩牌、听录音机、打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严禁酒后上岗。
4、严格执行“三不政策”、及“六条禁令”“十不准”制度
(四)、劳动纪律
1、热爱集体,团结互助,无打架斗殴、吵嘴现象;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无私自外出、旷工行为;
3、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党工团组织活动。
(五)、安全纪律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无责任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
(六)、内务秩序
1、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内务卫生达到规定标准。
2、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按规定按时打扫。
3、爱护公物厉行节约,自觉维护办公和生活设施设备。
三业务管理
1、掌握公路法,超限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路政管理规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熟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治理超限超
载的法律和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和基本程序、方法。
3、按照岗位操作规范和业务技术要求,正确处理各项业务工作,熟练掌握所用设备、器材的操作技术。
四设备管理
治超设备包括电子磅、治超系统的软件、硬件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等。
设备管理是对上述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使用原则:1、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在过磅系统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硬件操作和安装任何软件,保证专机专用。
2、治超员必须严格依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对于违反规程操作、越权、串岗等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任何人不准将设备外借或出租、变卖。
4、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改变系统任何参数或破坏设备,由此造成损坏由本人负责。
五百分考核细则
一、治超纪律
1、脱岗,扣2分/次;睡岗、串岗扣1分/次。
2、进餐、去洗手间等及时返岗。
无故拖延扣1分/次。
3、岗上吸烟、会客、看书、读报、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扣1分/项次;岗上打闹扣1分/次;酒后上岗,扣2分/次。
4、认真保持检测点内外卫生,维护工作区域秩序,保持设备与办公用品干净整洁。
岗亭内有烟头、纸屑等杂物,扣当班人员1分/件次;检测点责卫生责任区脏、乱、差,扣带班责任人1分/次。
5、当班治超人员着装不规范扣0.5分/次;不按规定着装扣1分/次。
二、劳动纪律
1、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无故不参加的扣1分/次。
2、积极参加党、工、团组织活动,不听从安排参加的,扣2分/次。
3、按时参加大扫除活动,不参加的,扣2分/次;打扫不干净的,扣1分/次。
4、按规定参加军训、业务知识考试,不听从安排参加的,扣2分/次;态度不端正的,扣1分/次。
5、迟到、早退扣2分/次。
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调班,扣双方2分/次
7、打架斗殴、吵嘴,扣双方2分/次。
三、安全纪律
1.不遵纪、出现黄、赌、毒等现象扣2分/项次。
2、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执行,若违反规程的,扣2分/次;发生责任事故,构成否决。
四、业务管理
1、检测工作不规范、无序扣2分/次。
2、检测登记不齐全不及时扣1分/次。
3、资料整理不规范扣1分/次。
4、按规定上报扣2分/次。
5、专用文书使用不规范扣1分/次;
五、设备管理
1、操作不规范扣1分/次。
2、管理不善,有损坏现象扣2分/次。
3、擅自将设施租、借的扣2分/次。
六、内务秩序
1、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扣2分/项次。
2、内务、环境卫生规定标准,不达标准,扣1分/项次。
3、维护办公和生活设施设备,若损坏扣2分/项次。
七、文明服务
1、讲普通话,微笑服务,正确使用文明用语。
不符要求的,扣1分/次。
2、态度不好、训斥、吵架或使用污言秽语,扣2分/次。
3、个人卫生良好,装备整齐(包括胸卡、袖标等)、齐全。
不符要求的,扣1分/次。
4、服务周到,有问必答。
刁难司乘人员的,扣2分/次。
5、对各种事态能冷静对待,正确处理,委屈服务。
做不到的,扣1分/次。
八、凡下述行为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另作处理。
1、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产生严重后果的。
2、越权执法、违反检测程序或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等造成错案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3、被群众举报查实或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公路“三乱”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
5、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行为被查实的。
八附则
本办法与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冲突的,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