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合集下载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2. 基本要求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
3.2 中级
| 3.3 高级
3.4 技师
3.5 高级技师
4. 比重表4.1 理论知识
注:中级以上“劳动保护与安全文明生产”与“材料选用”模块内容按初级标准考核;高级以上“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模块内容按中级标准考核;高级技师“管理”模块内容按技师标准考核。

4.2 技能操作
注:中级以上“劳动保护与安全文明生产”与“材料选用”模块内容按初级标准考核;高级以上“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模块内容按中级标准考核;高级技师“管理”模块内容按技师标准考核。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低压电器装配工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 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得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得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与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得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得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完整版)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完整版)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2.能绘制ZN28—10断路器、
CZ28系列直流接触器等较复杂的部件分装图
3.能在测绘中发现元件中的缺陷,并予以更正
较复杂机械零件的测绘方法
(四)新技术应用
能推广、应用国内相关产品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国内相关行业“四新”技术的应用知识
(五)工艺编制
能编制产品的装配工艺守则或工艺卡片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艺文件的编制格式与编制方法
3.能将一般工件在通用或专用夹具上进行安装、调整,并能正确操作
l.常用设备的名称、规格、结构和操作规程以及维护保养方法
2.常用工具、夹具、量具及仪器、仪表的名称、种类、规格和使用、维护保养方法
3.常用高低压电器产品型号、代号的意义、用途
4.机械传动的基本知识
5.一般高低压电器产品的装配工艺规程
3.2中级
1.相关调试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
2.相关产品的技术条件、性能、结构及检查与测试方法
3.相关电器产品基础理论知识
4.误差理论、电气测量、机械测量的基础知识和数据处理基础知识
5.电介质损耗和局部放电的一般知识
(三)测绘
能准确测绘较复杂的机械零件
较复杂机械零件的测绘方法
(四)新技术应用
能推广应用相关产品的新工艺、新技术
相关产品的新工艺、新
技术的一般知识
三、培训与指导
指导操作
能指导初级、中级工进行实际操作
指导实际操作的方法
3.4技师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一、





电气与机械识图
1.能借助词典看懂进口设备相关外文标牌及使用规范的内容
2.能看懂变压器、发电机、自动重合闸等常见继电保护线路的工作原理图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 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87766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87766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_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_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气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_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_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气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一、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二、职业编码:6-05-04-06三、职业分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 机电产品装配人员 >> 电气元件及设备装配人员( 就业准入职业 )四、标准发文:劳社厅发[2002]1号五、包含工种:低压电器及元件装配工(09-088)高压电器及元件装配工(09-089)高低压开关板(柜)装配配线工(09-090)高压熔断器装配工(09-117)避雷器装配工(09-120)火花塞装配工(09-122)变压器开关装配工(*)六、职业描述: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安装调整装配台、架、吊运装卸工件;(2)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对高低压开关、防爆配电装置等,进行分装、总装和调试;(3)对继电器控制屏、保护装置、自动化装置等低压电器、低压开关等进行分装、总装和调试;(4)将成套开关设备电力控制系统高低压开关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件进行装配;(5)将熔体、熔管和零部件装配成具有一定特性的高压熔断器;(6)进行避雷器零件、组件及成品件的组合装配;(7)使用工装工具和仪器仪表,变压器有载和无载开关进行组合装配与调试;(8)维护保养工、夹、仪器仪表及设备,排除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注:职业描述以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内容为准七、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1.2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是指在中国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中,针对电机装配工职业制定的标准。

具体来说,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包括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1. 职业能力要求:对电机装配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进行详细说明,包括机械知识、电气知识、装配技能等方面。

2. 职业素质要求:对电机装配工的职业道德、职业自律、职业意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规定,以确保他们能够在工作中遵守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质量和安全。

3. 基本工作要求:对电机装配工日常工作中需要完成的基本任务进行规定,包括对电机进行装配、调试、维护等工作。

4. 工作环境要求:对电机装配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要求进行规定,确保他们的工作环境符合健康和安全的要求。

5. 工作技能要求:对电机装配工在工作中需要掌握的各种技能和操作方法进行详细说明,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以上是电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由中国
职业技能评价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电机装配工的职业行为,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满足社会对电机装配工的专业需求。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初级不少于180 min,中级不少于300 min,高级不少于360 min,技师不少于420 min,高级技师不少于480 min;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45 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现场要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每人配一套待装配样件,提供相应的设备和仪表。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l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

(5)爱护设备及工具、夹具、刀具、量具和仪器、仪表。

(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2.2 基础知识
2.2.1电工基础知识
(1)直流电路基本知识。

(2)交流电路基本知识。

(3)电磁基本知识。

(4)常用低压电器知识。

(5)常用高压电器知识。

(6)常用电气文字和图形符号。

(7)电子器件及整流电路基础知识。

(8)二次回路基本知识。

(9)常用电工材料使用知识(母线、二次绝缘线、漆包线的规格、载流量)。

(10)常用电工、电热工具(手动、电动、气动)使用维护知识。

(11)电气绝缘基本知识。

(12)安全用电常识。

(13)常用电器元件、成套电气型号的含义。

2.2.2 钳工基础知识
(1)配钻。

l)钻头刃磨。

2)胎夹具安全使用常识。

3)台钻安全使用常识。

4)钻、扩、铰孔方法。

(2)铆接。

1)手工铆接方法。

2)电(气)动铆接方法。

(3)手工加工螺纹。

1)外螺纹加工方法及加工工具。

2)内螺纹加工方法及加工工具。

3)常用螺纹的种类、用途。

(4)常用标准紧固件强度等级紧固力矩值。

(5)高低压电器拆装知识。

(6)常用润滑油、脂的型号及用途。

2.2.3 机械制图知识
(1)简单装配图的识图及制图知识。

(2)常用形状和位置公差的识读知识。

2.2.4 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3)环境保护知识。

2.2.5 质量管理知识
(1)企业的质量方针。

(2)岗位的质量要求。

(3)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2.2.6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法相关知识。

(2)合同法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
3.2 中级
| 3.3 高级
3.4 技师
3.5 高级技师
4. 比重表4.1 理论知识
注:中级以上“劳动保护与安全文明生产”与“材料选用”模块内容按初级标准考核;高级以上“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模块内容按中级标准考核;高级技师“管理”模块内容按技师标准考核。

4.2 技能操作
注:中级以上“劳动保护与安全文明生产”与“材料选用”模块内容按初级标准考核;高级以上“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模块内容按中级标准考核;高级技师“管理”模块内容按技师标准考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