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家庭管理责任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神病人家庭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精神病人的服务、管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平安朗溪”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精神病人家庭要落实家庭监护责任人,切实履行家庭监护人对其监护的责任。

二、精神病人发病时,家庭监护人要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告,落实好救治、监管、监控措施,防止精神病人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发生。

三、精神病人外出,家庭监护人要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告,落实好跟踪服务,管理措施。

四、精神病人在家发病时,其行为偏激或有暴力行为动向,家庭监护人应立即向村(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报告,严防其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发生。

村(居)委会(盖章)

责任人:

家庭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