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

合集下载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
本标准基准价按5万㎡住宅物业测算,其他面积物业的基准价随面积的变化调整:
其他物业面积物业基准价=5万㎡物业某等级基准价+(500000—物业面积)÷50000×5万㎡物业某等级基准价×10%,但调整幅度最多不超过10%。

即:以新和名座为例
一:主要参数
1、住宅总面积:18518.51㎡
2、物业服务等级:一级
3、环境设施等级:丙级
二:物业服务费计算
1、软件方面每月/㎡物业服务费指导价:
1.05+(50000—18518.51)÷50000×1.05×10%=1.1161
2、硬件方面每月/㎡物业服务费指导价:
0.36+(50000—18518.51)÷50000×0.36×10%=0.3827
3、每㎡物业服务费指导价:
1+2=1.1161+0.3827=1.499元
三:人员配置:19人
项目人员配置=18518.51÷1300+(50000—18518.51)÷10000×1.5=18.97
注:(2004年10月1日成都市颁布实施)电梯年检费测算方式:
【550+(16—5)×55】×1.3(调试费用)=15015.5/部
五城区(含高薪区)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成都市物价局颁布2008年1月1日实施)。

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新政出台 服务由四级调为五级

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新政出台 服务由四级调为五级

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新政出台服务由四级调为五级四川在线消息(记者曹实秋)今日,成都市发改委和成都房管局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及《关于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将物管服务目前由现行四个等级调整为五个等级,并制定了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该通知2013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物业服务四级调整为五级政府出台指导价标准拟采用五级物业服务标准收费的住宅物业小区,其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经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该住宅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招标文件或协议选聘核准表中明确。

配备电梯的住宅,四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90元、三级为1.35元、二级为0.95元;未配备电梯的住宅,四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25元、三级为0.85元、二级为0.60元、一级为0.40元。

指导价浮动幅度由原20%降低为15%。

住宅装修服务费及装修垃圾清运费上涨《通知》对中心城区住宅在装修期间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进行了微调,其中的装修服务费,配备电梯的由原按建筑面积0.03元/平方米.天调整为按不高于0.04元/平方米.天收取,未配备电梯的由原0.02元/平方米.天调整为按不高于0.03元/平方米.天收取。

物业服务机构收取了装修服务费的,不得再收取装修工出入证工本费、电梯使用费、楼道维护费等其他费用,造成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责任人另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装修垃圾清运费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由物业服务机构负责清运垃圾的,垃圾清运费标准由原2.0元/平方米调整为按不高于2.5元/平方米收取,各物业服务机构不得强制收取。

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住宅装修服务费及装修垃圾清运费不得高于上述收费标准。

已签订物管合同的小区收费标准不变考虑到《通知》实施后新老楼盘前期物业收费政策的衔接问题,本着“老盘老办法、新盘新政策”的原则。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12.20•【字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企业,下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二、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的,预收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住宅建筑区划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将住宅改变为非住宅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企业,下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二、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的,预收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住宅建筑区划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将住宅改变为非住宅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指对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所涉及的费用标准和收费项目的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物业服务质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维护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当权益,同时也要保障业主的利益,确保物业服务收费合理合法。

下面将就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基金和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维护、日常清洁卫生等费用。

基金是指为了维护和改善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维护等而收取的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水电费、绿化费、保安费等。

其次,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小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小区的规模、地理位置、建筑结构等因素来确定收费标准,避免因为标准不合理而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同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还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收费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再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物业管理公司在执行收费标准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收取费用。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费用时应当向业主提供明细账单,确保费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最后,对于业主而言,应当依法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业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确保物业管理公司能够正常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同时,业主也有权利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情况,对于收费标准存在异议的,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疑,并有权利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关的收费依据和解释。

综上所述,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方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共同促进小区的发展和进步。

成都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成都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
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二级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
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
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
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
行为和注意事项。每3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
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最新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最新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本标准对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四川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成都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的术语和定义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3.1办公楼为商业提供空间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办公活动、设备和场地。

3.2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管理人员由业主选定,双方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对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维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3.3物业服务验收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物业时,应当以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实施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为目的进行验收。

3.4顾客接受物业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注意:所有者、用户和其他相关方。

3.5扩展服务办公楼物业服务企业除初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外,为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而提供的服务。

3.6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和事故(包括各类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在办公楼分部内。

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经济安全事件、国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4基本要求4.1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的要求应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4.2接受接受4.2.1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执行,并予以备案。

4.2.2移交的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记录清晰,并签署了《物业服务共用部分验收协议》,解决了遗留问题。

4.3装备物业服务部队的要求4.3.1根据办公楼、功能定位的具体特点和合同约定,设立相应的机构,并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

4.3.2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取得物业管理专业资格证书或者在职培训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的经营者应当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计算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标准指导价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计算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标准指导价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计算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标准指导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12.06•【字号】成价费[2007]258号•【施行日期】2007.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计算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标准指导价的通知(成价费〔2007〕258号)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新建住宅物业、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以及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新建住宅不动产权属登记前,按照住宅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 2% 的比例,一次性向保修金监管账户交存保修金,作为该住宅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规定,现将我市新建住宅物业计算保修金建筑安装造价指导标准,公布如下:一、2008 年 1 月 1 日起交存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的,其每平方米建筑安装造价按以下标准计算: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双流、郫县、都江堰等区(市)县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配备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1500 元计算,未配备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 元计算;位于崇州、新津、金堂、大邑、邛崃、彭州、蒲江等(市)县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配备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1200 元计算,未配备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1000 元计算。

新建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其保修金按以上标准计算。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同价格单价高于本指导价的,可按合同价格计算保修金交存额;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同价格单价低于本指导价的,按本指导价标准计算保修金交存额。

三、保修金存储期限与物业的法定保修期限一致。

保修金存储期满退还开发建设单位,按《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六日。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2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2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附件:1、成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laws/3590.html2、五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元/米2•月)浮动幅度有电梯无电梯一级 1.75 1.15 ±20%二级 1.35 0.85 ±20%三级 1.00 0.55 ±20%四级0.60 0.35 +20%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我市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企业名单的公示(截止2008年3月25日)企业名称注册所在区(市)县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资质取得时间证书有效期成都武城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侯区李向东一级(建)1030076 2005-3-1四川省润无声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向国荣一级(建)1050273 2006-1-12成都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武侯区杨晓初一级(建)1050275 2006-1-12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侯区田永云一级(建)1060281 2006-2-7成都市向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干久强二级510000W0050 2005-10-21成都合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侯区谢卫东二级510000W0062 2006-4-24 2007-4-23成都威斯顿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陈进二级510000W0063 2006-6-15 2007-6-14 成都市金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华区冯伟三级5101080561 2008-1-17成都市青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华区蒋晓英三级5101080567 2005-4-20成都市美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华区李彪三级5101080576 2007-7-4。

成都物业费收取标准

成都物业费收取标准

成都物业费收取标准在成都,物业费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的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费用。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利益,因此,合理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对于维护业主的权益,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成都物业费的收取范围。

一般来说,成都的物业费包括基础物业管理费和公共维护修缮基金两部分。

基础物业管理费用用于支付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服务费用,包括保安、保洁、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费用;而公共维护修缮基金则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修缮和更新换代。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成都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成都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在小区业主大会上进行讨论通过。

具体的收费标准会根据小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是按照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来确定收费额度,也有一些小区会根据业主的不同意见进行调整。

在确定收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小区的实际情况和业主的支付能力,避免因为物业费过高而导致业主的不满和纠纷。

除了收费标准,成都的物业费收取还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物业费时,需要向业主提供清晰的收费明细和合理的收费依据,确保业主对物业费的收取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和认可。

同时,物业费的使用和管理也需要接受业主监督,确保物业费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出现滥用或者挪用的情况。

最后,成都的物业费收取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应当积极参与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管理,对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确保物业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物业费收取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物业费收取中的不正当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成都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应当合理、透明、公正,需要充分考虑到小区的实际情况和业主的意见,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物业费收取的监管,确保物业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环境。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10•【字号】成发改收费[2012]1345号•【施行日期】201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1345号)各区(市)县发改局(经发局)、物价局、房管局(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发改委、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1344号)。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区(市)县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应按照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073-2011以下简称《标准》)和市房管局、市质监局《关于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成房发〔2012〕10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普通商品住宅(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计费方式的,收费标准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原则上在不高于中心城区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三、物业服务机构提供一至四级物业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须按照相对应的等级收费标准执行。

四、拟采用五级物业服务标准的住宅物业小区,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在进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或签署协议选聘核准表之前,持《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核准及收费标准备案表》(以下简称《核准备案表》)以及规定需提交的材料向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核准。

成都物管费收取标准

成都物管费收取标准

成都物管费收取标准成都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物业管理费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的用于小区公共部分维护、保洁、绿化等费用。

那么,成都的物管费收取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做了明确规定。

具体来说,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但是不得高于成都市相关部门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

这就意味着,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确定物管费收取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小区的实际情况,不能随意提高物管费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其次,成都市对于物管费收取标准的具体内容也做了规定。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包括小区公共部分的维护、保洁、绿化等费用,并且应当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

这就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制定物管费收取标准时,需要将费用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清晰地呈现给业主,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物管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再次,成都市对于物管费收取标准的调整也做了规定。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但是调整幅度不得超过成都市相关部门规定的幅度。

这就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调整物管费收取标准时,需要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听取业主的建议,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最后,成都市对于物管费收取标准的监督和检查也做了规定。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费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法收取物管费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

这就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要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物管费,不得擅自调整或者违规收费,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成都的物管费收取标准是受到严格监管和规范的。

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确定和调整物管费收取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小区的实际情况,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物管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成都市物业服务费标准

成都市物业服务费标准

成都市物业服务费标准一、概述物业服务费是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或租户提供各种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安全保卫费用、办公费与固定资产折旧、法定税费、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和利润等。

本文将对成都市的物业服务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二、物业服务费的具体项目1.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物业服务费中,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

这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保公积金等。

根据不同岗位和级别的员工,其工资与福利费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该费用会根据市场平均工资水平和行业标准进行确定。

2.清洁卫生费用清洁卫生费用是物业服务费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主要用于日常清洁和维护公共区域。

这包括地面、墙面、玻璃等各类清洁费用,以及垃圾处理和清运费用等。

该费用会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和面积进行计算。

3.绿化养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主要用于植物的种植、修剪、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

该费用会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和面积进行计算,并考虑植物品种和季节等因素。

4.安全保卫费用安全保卫费用主要用于物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门卫、巡逻等。

该费用会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和面积进行计算,并考虑保安人数和工作时间等因素。

5.办公费与固定资产折旧物业服务费中的办公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如文具、纸张、水电等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则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所购入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价值损耗。

该费用会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和面积进行计算,并考虑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等因素。

6.法定税费法定税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

该费用会根据不同的税种和税率进行计算。

成都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成都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成都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一、物业管理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的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费用。

成都市的物业管理费一般包括基础物业服务费、公共维护维修基金、公共能耗费用等项目。

1. 基础物业服务费。

基础物业服务费是指用于支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基本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绿化、保安、消防、设备维护等费用。

按照成都市相关规定,基础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开、公正,并且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2. 公共维护维修基金。

公共维护维修基金是指用于支付物业管理企业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的费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公共维护维修基金,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公共维护维修基金。

3. 公共能耗费用。

公共能耗费用是指用于支付公共部分的水、电、气等能耗费用。

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公共能耗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且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二、其他收费项目。

除了基础物业服务费、公共维护维修基金和公共能耗费用外,物业管理企业还可能收取其他费用,如停车费、垃圾清运费等。

这些费用的收取必须合理合法,且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三、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成都市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收费标准向业主公示,并且接受业主监督。

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2. 合理合法原则。

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合法,不得损害业主利益。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制定收费标准,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3. 公平公正原则。

收费标准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存在歧视性收费。

对于不同业主或者使用人,收费标准应当一视同仁。

四、监督管理机制。

为了保障业主利益,成都市建立了物业管理收费的监督管理机制。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在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收费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业主可以通过这些组织对物业管理收费进行监督和申诉。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成价费〔2007〕268号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企业,下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二、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的,预收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住宅建筑区划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将住宅改变为非住宅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五、实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了《成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1)规定的一、二、三、四级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根据公布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成都市物业服务费标准

成都市物业服务费标准

成都市物业服务费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一般来说,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清洁费、保安费等,各项费用之间会有所不同。

成都市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通常会根据小区的规模、地段、设施情况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来确定。

在成都市,物业服务费标准一般都是在每月10元至20元/平方米的范围内,但也有少数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会高于这个标准。

物业服务费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是指用于支付物业公司的管理成本、人工成本等费用。

在成都市,物业管理费一般是按照物业管理面积来收取的,一般是每月2-5元/平方米。

其次是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指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和维护费用。

通常来说,公共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小区建筑面积和公共设施设备状况来确定的。

再次是清洁费和保安费,清洁费是用于小区环境的清洁和保洁工作,而保安费则是用于小区的安全维护和保安人员的工资等。

这两个费用的标准一般较低,通常是每平方米不超过1元。

成都市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是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的。

在确定物业服务费标准时,物业公司应该合理计算各项费用,并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收费标准,以保障业主的权益和小区的正常运营。

政府也应该加强对物业服务费的监管,确保物业公司合理收费,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业主利益和社区和谐。

第二篇示例:成都市物业服务费标准是指在成都市各类住宅小区或商业物业中,业主或租户需要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的费用。

这些费用用于维护小区或物业的公共设施、服务和管理费用,确保小区或物业的良好运行和维护。

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合法,并且在物业服务费用的基础上可以适度的提高。

成都市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一般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主委员会的建议确定,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成都市物业服务费的收费项目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是最基本的物业服务费用,用于维护小区或物业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成价费[2004]239号

《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成价费[2004]239号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的通知成价费[2004]239号各区(市)县物价局、房管局(办、所):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将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制定的《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五城区(含高新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分级分等定价原则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建设单位与物管企业或业主与物管企业应根据公布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协商约定,报所在区物价局备案,同时按有关规定明码标价。

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所在区物价局协调执行标准。

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附件1),由与物业服务等级(以下简称服务等级)指导标准相对应的服务等级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以及与环境设施设备项目等级(以下简称项目等级)指导标准相对应的项目等级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构成。

四、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附件2)和环境设施设备项目等级指导标准(试行)(附件3),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分别根据物业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因素,以及物业的环境、配套设施设备等因素制定并公布。

五、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中的项目等级基准价,是维持物业的公共环境、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的基本成本(含能耗、设施设备与绿化的日常维修养护及其对应人员的成本),除此以外的物业服务成本(不含保险费)和法定税费、企业利润进入服务等级基准价。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10•【字号】成发改收费[2012]1344号•【施行日期】201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1344号)各区(市)县发改局(经发局)、物价局、房管局(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机构: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物业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其他管理人(以下统称物业服务机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

二、市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业主与物业服务机构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计费方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四、普通商品住宅(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计费方式的,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房管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
附件1: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
一、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本标准基准价按5万㎡住宅物业测算,其他面积物业的基准价随面积的变化调整:其他面积物业基准价=5万㎡物业某等级基准价+(50000-物业面积)÷50000×5万㎡物业某等级基准价×10%,但调整幅度最多不超过10%。

注:1、多层住宅指7层(含)以下住宅,多层电梯项目等级基准价参照高层丙等。

2、本标准中的高层住宅是指8层(含)以上的住宅。

3、低于适用范围最低面积的项目,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参照本标准协商确定。

附件2: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附件3:
成都市住宅物业环境设施设备项目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一、多层住宅项目等级指导标准
二、高层住宅项目等级指导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