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毒杀过程最大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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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复旦投毒案将一审宣判受害人父母坚持“杀人偿命”回顾两个家庭不完整

【复旦投毒案】复旦投毒案将一审宣判受害人父母坚持“杀人偿命”回顾两个家庭不完整

【复旦投毒案】复旦投毒案将一审宣判受害人父母坚持“杀人偿命”回顾两个家庭不完整图为11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

包括复旦大学法学院学生在内的社会人士均赶来听庭,被害人黄洋家人也旁听庭审。

林森浩投毒动机是什么?他是否蓄意杀害室友?这些问题成为当日庭上控辩焦点。

中新社发梁宗摄受害人黄某的父母亲昨天下午五点到达上海,今天早上,黄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他第五次来上海了,而这五次都是在黄某出事后,黄父坚持“杀人偿命”,倘若不判死刑,一定当庭上诉。

黄父说,黄某出事后,复旦大学高层并没有直接与受害人家属联系,校方曾提出给黄家两到五万的补偿,黄家没有接受。

黄父还是希望复旦大学方面能有个说法,毕竟毒害黄某的药品是从复旦大学实验室流出的。

被告人林某父亲(图中背影)一下车,就一路小跑进安检处,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实验楼,投毒案发生后,有人贴出标语“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逝者:黄洋1985年出生,四川自贡人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耳鼻喉科专业硕士研究生,2013年考取博士。

因为喝了寝室饮水机内被投放有毒物质的水,于2013年4月16日抢救无效在中山医院去世。

被告:林森浩1986年出生,广东汕头人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于中山大学医学院,2010年免试进入复旦攻读研究生。

2013年4月19日,警方以林森浩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东方网2月18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在等待了10个月之后,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预定将对“复旦校园投毒案”进行一审宣判。

2013年4月1日,时年26岁的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在读研究生黄洋在饮用寝室饮水机的水后中毒,于4月16日去世。

4月25日,黄洋室友林森浩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批捕。

警方称,林森浩因生活琐事与黄洋关系不和,将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注入饮水机内。

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近日,复旦大学发生了一起投毒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该案件不仅令人震惊,也引发了人们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和反思。

本文将对此案进行分析,探讨案件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据报道,该案件发生在复旦大学某食堂,一名学生在食堂内投放了有毒物质,导致多人中毒。

这一事件给校园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和不安,也给学校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针对这一事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投毒者的动机。

是出于个人恶意还是其他原因?其次,我们需要分析学校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为何投毒者能够轻易进入食堂并投放有毒物质?最后,我们需要探讨如何加强校园安全防范,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从投毒者的角度来看,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者个人恶意。

学校可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园内人员的管控,防止陌生人进入校园。

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看,投毒事件暴露了食堂管理的薄弱环节。

学校应该加强对食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校园内各个区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

最后,针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学校需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让师生都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学校也可以加强校园监控系统的建设,提高对校园安全的监控和预警能力。

同时,学校还可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复旦大学投毒案件是一起严重的校园安全事件,对学校和社会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学校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反思和改进,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通过对此案件的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无法承受生命之轻---复旦投毒案反思

无法承受生命之轻---复旦投毒案反思

无法承受生命之轻--反思复旦投毒案在复旦大学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这个案件震惊了整个社会。

本该如此美好的生活却来不及享受,原本可以成为国家栋梁的他,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对于整个事件我们不仅感到惋惜,感到伤心,而更多的是要得到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如此荒唐之事?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能多点尊重与赞赏,而是嫉妒呢?黄洋,复旦大学在读研究生,于2013年4月16日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不治身亡。

警方表示,在发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份,并锁定同寝室某同学有投毒的嫌弃。

这种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的情况,谁能承受的了。

而事情发生的原因却是因为琐事与其关系不和,事先预谋将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大家都很清楚,被害人与当事人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就是生活上的一些小摩擦,却酿成大祸。

为什么一点小摩擦会驻成如此悲剧值得我们深思。

林某,少有人相信他会毒杀室友,因为他给人的印象是一个积极规划人生,在公共场合略带羞怯,但在自己的圈子里擅长沟通合作的瘦高男生。

和林某相处的很多人从未留意过他的另外一些特征;用独特的方式处理和异性沟通上积累的挫败感,在网上习惯用极具攻击性的侮辱性语句,常把家庭,故乡小心的隐藏在与人交流的话题之外。

而迥然相异的两面在内心长期煎熬,发酵。

由此可以看出他的心理存在很大的问题,心理的极度扭曲,难以抑制的愤怒,错误的发泄方式,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从这一点可以推出现在一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存在不小的问题,而一些大学生不会处理问题,不知道用正确的方式进行发泄,做事过于计较,缺乏包含心,就存在有些同学总觉得同学说话过于针对自己,看不起自己;习惯用消极的方面思考问题,而我们不正确的解决出现的矛盾也是发生类似事情的突出原因。

人与人交往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矛盾,这是正常的,因为人与人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都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应该化矛盾为玉帛,用我们的诚意打开对方的心扉,双方后退一样。

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

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

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摘要: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发布官方微博,2010级医科在读研究生黄洋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不治身亡。

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并锁定同寝室某同学有投毒的嫌疑。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与黄洋同宿舍)依法批准逮捕。

关键词:大学生死亡,同学作案,琐事引发案件,近年类似事件频发,大学生心理健康。

正文: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4月1日,因生体不适住院,后来警方在其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经警方调查,锁定作案嫌疑人为黄洋同宿舍同学林某,并于4月25日将林某依法逮捕。

两位风华正茂的学子,本是前途无量,却一个离我们而去,一个进入高墙!着实令人悲哀,愤怒与无奈,让人无法不为之动容。

随着嫌疑人林某被捕,他所交代的杀人动机为“和死者黄某因生活琐事引起不和,心存不满”。

动机一经曝出,引发公众惊愕,包括林某家人在内很多人都表示怀疑,他们“不理解”和“不相信”复旦大学的一名校高材生会仅仅因为生活琐事就毒杀舍友。

因为林某不但成绩优异,并且在网络上发布过不少类似“医学是神圣的!”和“医乃仁术,爱心是一个医务工作者所必不可少的”内容的微博。

一方面在立志救人,一方面却谋划实施投毒的“双面性格”也让公众无所适从,不少人感性上很难接受林某就是杀人嫌疑人。

呜呼哀哉,一位应该救人于生死的高学历医务人员,本应认真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但却因为一些琐事将同宿舍同学投毒杀害,着实让我无法理解,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高学历人才却心理不健康,甚至有些是多面人格!毒杀案因“特殊”引关注,但我们更应重视背后的普遍问题,因为近年来在学校中因琐事引发的血案有些数不胜数!1994年,清华大学才女朱令,生了怪病,后经确诊为铊中毒,造成100%伤残,至今该案因缺少证据不能直接断定是其室友投毒,成为悬案。

新闻回放 复旦投毒案的大部分信息整理

新闻回放 复旦投毒案的大部分信息整理

新闻回放复旦投毒案今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称:复旦大学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于4月16日去世。

4月11日晚,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

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初步查明,与黄洋同宿舍的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洋关系不和,心存不满。

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林某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

4月25日,上海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在15日晚发布黄洋入院,警方在其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发现有毒化合物后,当地多家媒体记者赶往事发宿舍楼,该宿舍楼位于东安路130号的学生宿舍区,宿舍管理员拒绝陌生人出入,20号楼内黄洋原来居住的寝室空无一人。

据该宿舍楼同学表示,黄洋寝室的其他室友已全部搬出,整栋宿舍楼只有部分寝室才有饮水机。

昨天下午,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我们怀着万分沉痛的心情通报,我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校方称涉事双方非竞争者记者了解到,刚考上博士生的黄洋,1985年生,四川自贡人。

涉嫌投毒者林某,广东汕头人,1986年生。

两人均为复旦大学医学院在读研究生。

此事传出后,有消息称,被警方刑拘的室友林某因妒忌黄洋获得直升博士生的机会,而起意投毒。

昨天,复旦大学宣传部副部长方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该说法,称受害人黄洋与嫌疑人林某在两家医院的不同科室从事不同方向的研究,并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

目前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学校方面也将全力配合警方的调查。

嫌疑人动机尚不明晰黄洋的导师告诉记者,黄洋是四川人,成绩一直很好,前不久刚以同届分数第一考取了五官科方向的博士,正在准备硕士论文的答辩,他的父母都是下岗职工,“小黄是特困生,一直拿复旦大学的奖助金,多年来没有向家里要过一分钱,还总是向家里寄钱。

“复旦投毒案”案例评析

“复旦投毒案”案例评析

“复旦投毒案”案例评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复旦投毒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森浩和被害人黄洋均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

2010年8月起,林森浩与葛某等同学同住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20宿舍楼421室。

2011年8月,黄洋调入421室,与林森浩、葛某三人同住。

之后,林森浩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洋怀恨在心,决意采用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

2013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林森浩以取物为名,通过同学吕某进入中山医院11号楼二楼影像医学实验室204室,趁室内无人,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动物实验时剩余的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随身带离。

当日下午5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前述物品带至421室宿舍,趁无人之机,将上述二甲基亚硝胺投入该室的饮水机内,尔后,将试剂瓶等物连同黄色医疗废弃物袋带出宿舍楼予以丢弃。

同年4月1日上午,黄洋从421室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林森浩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饮用水。

之后,黄洋发生呕吐,于当日中午至中山医院就诊。

次日下午,黄洋再次至中山医院就诊,被发现肝功能受损严重,遂留院观察。

4月3日下午,黄洋因病情严重被转至外科重症监护室治疗。

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还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

4月11日,林森浩在两次接受公安人员询问时均未供述投毒事实,直至次日凌晨经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传唤到案后,才如实供述了上述投毒事实。

被害人黄洋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黄洋符合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症状。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林森浩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

复旦大学投毒案的心理问题

复旦大学投毒案的心理问题

复旦投毒案的心理启示一起发生在复旦大学的毒杀案,连日来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而就在此案爆出后的第2天,又一起类似悲剧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演,学生袁某拿水果刀捅向了舍友蒋某的胸部,致其身亡。

本是同窗同寝的好友,最后竟要致对方于死地,这不禁让人在心中惊呼:这得有多大的恨!而上海警方的最新通报则让人大跌眼镜:嫌疑人只是因为生活琐事而致关系不合,导致心怀不满而预谋投毒。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血案,原因也仅是小小口角。

生活琐事缘何会酿成血案?不时爆出的大学生杀人事件,背后是否隐藏着严重的心理问题?应该如何进行预防和干预?这些问题,亟需得到解答。

专家指出,现在的大学校园内,学业竞争、人际关系紧张等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学生产生心理问题,有时,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成为引发他们心理失调的原因。

事实上,不少大学生意识不到自己的心理危机或疾病,不会主动向心理咨询中心或是专家寻求解决方法。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曾对全省部分本科院校的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从学生学习、就业、感情、人际关系、家庭等方面全面审视大学生目前的心理健康状况。

整体情况不容乐观。

“在你认为自己常处在哪种情绪中”的调查中,三分之一的人选择了郁闷、无聊、烦躁;而遇到心理问题,同学们普遍缺乏有效方式,“如果你遇到不顺心的事,如何解决”,一半以上的同学选择了“强忍”和“逆来顺受”,而选择“找父母倾诉”和“找心理咨询机构”的不到十分之一。

对个人而言,一旦心中出现郁闷、焦虑等症状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及时倾吐,或上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倾听专家的意见,尽早发现问题,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千万不要憋在自己心中,自己钻牛角尖。

二、同时一些性格孤僻内向的学生可以多参加集体活动,扩大交友圈子,多听朋友老师的建议。

如果情况严重,应该配合药物治疗。

一是加强人际交往,建立心理支持网络。

受挫时找人倾诉,以释放怨恨与不满。

三、人际交往中受到伤害时,要以适当方式表达不满,使他人明白而收敛自己的行为,同时避免怨恨蓄积。

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一、案情介绍2013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中毒身亡,而涉嫌投毒的犯罪嫌疑人恰恰是被害人舍友林森浩。

名校、投毒,这两个元素组合起来的案件新闻迅速引发全社会关注。

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批准逮捕。

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

20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二、关键点分析林某用他以前写过论文研究过的毒药来下毒存在疑点,而且作为亲密无间的室友,他要是真想害黄某他有很多机会,他竟然选择了往饮水机里投毒,这样怎么看他都会成为嫌疑最大的人。

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他选了这种笨透了的谋杀方式,他都不知道在黄某已经毒发后好好清洗一下饮水机么,还让警方事后查出了毒药的成分。

还有那个短信,不是说专家们都束手无策不知道是什么中毒,没有那个短信就没人知道黄是什么中毒,甚至根本不会有人觉得是有人投毒,应该只是深谙这种毒的特性,怀疑室友是中了这种毒,想要救室友一命,又怕惹祸上身才匿名发了这个短信。

又或者根本那个短信就不是他发的。

黄某不是喝完水后还怕室友喝了“过期的水”生病清洗了水桶,只有三个人住的寝室,而除了黄、林的第三个人又是不怎么住寝室的,那黄某担心“喝过期水生病”的不正是林某么,试问如果黄、林之间只是“表面上没有矛盾”,黄某用不用做到这个份上。

三、结论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四、反思成长过程中,很多孩子被灌输的是“不输于人”的竞争意识,缺乏的是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提醒和教诲。

复旦投毒案水落石出

复旦投毒案水落石出

复旦投毒案水落石出记者吴超复旦大学投毒案于昨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森浩被指控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庭审过程中,林某供认“愚人节”整人为其作案动机,并供认毒源来自自己研究所在的实验室。

致命的愚人节“玩笑”“在宿舍里听说黄洋等人说要在“愚人节整人”,觉得黄洋“对自己和对别人的标准不一样”,决定也要“整整他”。

”这就是昨日林某给出的答案,不是坊间猜忌的为情所困,也不是为了争夺博士名额,仅仅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

林某坦言,在他眼中,“黄洋聪明、优秀,但有些自以为是。

和自己的性格、价值观有较大差异。

但两人并没有太大矛盾,只是对他有点看不惯。

”由于此前也听说过在其他地方也有投毒事件,但最终也都不了了之,查无结果。

因此林某从实验室里偷取了二甲基亚硝胺来“整”黄洋。

当被告人说出作案动机后,庭审现场一片哗然,一个如此微小理由怎么可能成为一个杀人的动机呢?当林某被问及为何没有告知黄洋病因时。

林某表示:我觉得,第一,当时我认为黄洋喝下去的剂量是很少的;第二,我实验中的大多数大鼠并没有死亡。

而且实验中有一种推论是会自行好转的,不过在实验中并没有做出证实。

也许,事情的结果超出了林某当时的本意,但在案件的整个过程中,林某曾有多次机会制止悲剧的发生,但他都没有去把握;林某也曾有多次机会弥补自己的错误,但也都没有去实施。

4月1日早上8时左右,黄洋喝了饮水机里的水,随后发生呕吐现象。

此时林某假装躺在床上睡觉,在听到黄洋喝水的声音时并未上前制止而是继续躺在床上,在接了一个同学的手机之后,离开了宿舍。

同日,在黄洋体感不适后,林某还为黄洋做了胃和肝脏的B超检查,并且告知检查结果均没有问题。

林某承认,当时特别强调了一句肝是没有问题的,是因为心虚。

在黄洋被送进ICU后,林某表示,“自己还怀着侥幸心理,估计他不会死的,和同学一起去看望了他,但出于心虚,不敢和他说话。

”随后林某在知道饮用水被送检后将宿舍的水桶拿到公共换洗室,希望能挥发掉一些药性。

复旦投毒案

复旦投毒案

复旦投毒案一.案件背景2013年11月27日,林森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上承认投毒行为,林森浩表示:在2013年3月29日自己与同学一起做实验,想起了上次实验中留下来的药品。

正好当天在宿舍,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到愚人节快到了,想做个节目整人。

林森浩当时看黄洋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听说其他学校也有过用毒来整人的事,就在心里暗想先投毒“整”黄洋,而投毒是为了给受害人开个愚人节玩笑,让他难受些。

然而根据警方通报,林某杀人是因与黄洋琐事引起不和,投毒舍友。

二.调查分析毒物来源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林森浩表示,有了“整”黄洋的想法后,于2013年3月31日找到同学吕鹏,准备向其要曾经做实验时用过的N-二甲基亚硝胺。

从吕鹏处拿到实验室钥匙后,林森浩把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拿走。

当天下午5点多,林森浩返回寝室,同寝的黄洋和葛俊琦均不在,林森浩就把所有药液都倒进饮水机。

投毒剂量公诉机关认为,林森浩把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

二甲基亚硝胺口服致死剂量为37mg/KG,黄洋体重应为60KG左右,所以理论致死剂量为2220mg,也就是2.22克。

根据百科,二甲基亚硝胺的密度为1.01 g/mL,按照林投毒的剂量50ml计算,总计投毒量为50.5克。

饮水机的水罐实际容量为19L,也就是19000克。

由于二甲基亚硝胺极易溶于水,可以视为完全混合,混合液体的毒物含量为2.658克/L。

所以即便是完全混合,只需口服835ml混合液体,就可达到致死剂量。

以上是完全依据理论数据进行的计算,而实际情况与理论是有所出入的。

其一,林是将药剂直接置于水槽内而非饮水机水瓶内,饮水机工作的原理是先出水槽内存水,再由水瓶内引入水至水槽备用。

故水槽内毒物无法与水瓶内存水发生混合,只能与水槽内备用水发生混合。

其二,如果只计算水槽内存水混合,那么饮水机出口端的含毒物混合水中,毒物含量应远高于理论中2.658克/升。

浅谈“复旦投毒案”

浅谈“复旦投毒案”

浅谈“复旦投毒案”2013年4月1日,当我们还在愚人节嬉戏玩笑的时候,发生在复旦大学的投毒案将人们的视线引到了上海市中山医院,十六个日日夜夜人们聚焦在那张矮矮的病床,希望能够听到黄洋有康复的可能,甚至是有一线生机。

然而生命是脆弱的,尽管动用了全国最著名的医学专家,可最终黄洋还是未能摆脱死神的魔杖。

黄洋死了,人们为这个被保送到复旦大学的研究生又刚刚以第一名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医学人才惋惜的同时,将愤慨投向了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林森浩,林森浩也是一名复旦大学的研究生,黄洋的室友,他将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致使黄洋饮用中毒,最终导致不可逆的局面。

最让人痛心的是,黄洋住院后,林森浩曾三次看望过黄洋,看着自己的室友病情一天天加重,在医院还未查明中毒原因时没有向主动医院告诉制毒物质。

法律是公正的,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林森浩及其家人和律师团队,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想法设法的想为林森浩免除死刑,为人父母我们能够理解其动机,可在二审时,林森浩将其动机表述为“愚人节的玩弄”,以及“不知道N-二甲基亚硝胺会致人死亡”。

这样的翻供难免有点儿牵强附会,你亲眼见证了舍友身体日渐衰弱,还会让法律理解成玩弄吗,如果能够免除林森浩的死刑,那么药家鑫案是不是也应该改判。

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于对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林森浩投毒案二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虽然林森浩最终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可是对含辛茹苦的黄洋父母的灾难性的打击不会因为林森浩被执行枪决而平复。

当然对林森浩的父母而言,这样的打击同样是灾难性的。

我从刚开始黄洋住院到黄洋离世,再从一审判决到二审维持原判都在关注着这个案件,同时我也在思考着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让林森浩有了杀人的动机呢?最终我还是没有找到答案,因为我们这种行为我们正常人无法理解,可是它却真真切切的从在在我们周围。

复旦大学投毒案

复旦大学投毒案
第四,太计较,缺乏包容心。有的大学生总觉得同学说话做事是 特别针对自己,是看不起自己,惯于从消极方面考虑问题;有的 学生则习惯过度解读别人的言行,缺乏包容。
我们的建议
个人方面 人无完人,学会包容。 简单沟通,解决矛盾。 学会倾诉,学会分享。
学校方面 重要药剂应有设专门看管人员。 开展心理辅导和及时的心理疏导。
被告人林森浩辩称,其只是出于“愚人节”作弄黄洋的动机而实施投 毒,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不持异议,但提出林 森浩系间接故意杀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有认罪表现,建议对 其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
2014年12月8日,备受关注的复旦大学投毒案二 审在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被告人
专家评论
中国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教授郑晓边表示,一些大学生缺乏人际交往能力是连日来高校死 伤事件频频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这背后是长期以来相关教育的 缺失。无论是学生自身还是学校、社会,都应该尽快亡羊补牢。 此外,郑晓边建议,设置相应的服务机构,对大学生提供危机干 预,及时为大学生提供心理疏导方面的帮助。
经过在看守所几个月时间的反思以及练习,我越来越坚信性格可以改 变,命运可以改变,需要练习,不断地练习。我相信你们也会同意我的这 个观点的。
世上没有后悔药,过去的也永远地成为了过去。既然我无法让黄洋复 活,我就只能等待结果。如果我最终仍然不能改判,希望你们不要过分伤 心,好好地活在当下,展望未来!
对不起!你们都受罪了。我祝福你们:爸妈、大姐、二姐、弟弟、妹 妹、姐夫、妹夫,还有我的好朋友———鑫源。鑫源在改变命运的道路上 会越来越成功的。对了,还有五叔,您辛苦了,以前我不懂事,希望您不 要见怪。呵呵,祝福你们,我的亲人朋友们!

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背后的思考

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背后的思考

2014年12月13日,765字的“最后陈述”手写文稿曝光,林森浩称自己“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并请求黄洋父母和家人原谅自己。

林森浩“当我还在自由世界里的时候,我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

没有价值观,没有原则,无所坚守,无所拒绝。

头脑简单的人生活在并不简单的世界里,随波逐流,随风摇摆,兜不住的迷茫。

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对我而言,是很不清晰的。

这迷茫与想要有所改变的内心诉求成了我身上最主要的矛盾。

我一直在认识自己。

某日,我在某电视节目里听到一句话:成功的人都是善于制定规则的。

这话在当时我的心里引起了强烈的共鸣。

我恍惚地以为我找到了突破口:我要成为一个善于制定规则的人,在生活中要不吃半点亏,还要欺负欺负别人。

也许就是这样的一种模糊的认知隐隐地引领着我犯下了这个罪大恶极的过错。

黄洋喝了水之后,我一直很后悔,尤其是在黄洋住院,我见到了他父亲之后。

但那时的我,是很难把真相讲出来的。

那时的我,内心是荒凉的,是孤寂的,没有勇气,也没有责任心,有的只是自私与不负责任,有的只是逃避与自欺欺人,有的只是惶恐与不安。

就连对我的家人,对我的父母,我都没有告知,即使是到了我被学校保卫处传唤,即使是到了我被带到派出所,我也仍然没有告诉他们。

我非常地对不起你们:黄洋的父母亲人,还有我的父母家人,你们二十几年殷殷期盼,在就快要成为现实的当口,却因为我一时的无知而幻灭了。

这是怎样的一种摧残!如今的我大概是可以感受的。

可惜现在一切都已经太迟了!我选择了上诉与自我辩护。

对于结局,我不敢有所奢望。

如果我侥幸还有机会,我会在后面的日子里竭尽全力地补偿你们,服侍你们终老;如果我还是走了,那也只是我的报应,希望你们能从丧子之痛的阴影中走出,好好地活着。

或许有另外一个世界,在那里,我们会为着自己的过错而赎罪。

同时,我也希望,千千万万的年轻人能从我身上吸取到教训,引以为鉴!最后,我要感谢斯伟江、唐志坚两位律师对我的无偿帮助,感谢出庭作证的老师,感谢许许多多的帮助着我的人。

复旦大学投毒案

复旦大学投毒案
“复旦大学投毒案”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 级在读医科研究生黄洋因身体不适住院,经 警方调查显示,该生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存 在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4月16日15:23黄洋 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经严密侦察,警方认定同寝室林森浩存 在嫌疑学2010级硕士研 究生林森浩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 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 2013年4月1日早上,与林森浩同寝室的黄洋起 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 不适入院。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 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 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 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 2013年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4年2月18日报道,上海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原复旦大学上海医学 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投毒导致室友 黄洋死亡,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维持原判。 2015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林森浩死刑,12月11日,林森浩在上海被 执行死刑。

第一诉讼实验室:上海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杀人案分析2016202

第一诉讼实验室:上海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杀人案分析2016202

第一诉讼实验室:上海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案分析(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主任邓群)上海复旦大学研究生林森浩投毒杀人案已经尘埃落定。

通过已经公开披露的控辩双方的意见、法院的判决、庭审笔录及相关说明等,我们试着运营诉讼技术分析的方法对该案审判结果进行分析论证。

该案案情并不复杂。

由于作案者林森浩到案后坦白交待了作案经过,其口供与现场勘查、证据提取、医疗诊断等证据分析及司法鉴定的结果完全一致,故在作案主体、作案时间、空间、方法手段、对象主体、受侵害事实等基本事实方面没有争议,争议主要在作案的动机和因果关系方面,林森浩只承认自己是开玩笑,没有杀人目的。

辩护律师则认为被害人黄洋并非因林投毒致死,林森浩投毒量也不足以致被害人死亡。

由此可见,被告的辩解主要在作案动机方面,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则集中在相关证据的有效性和因果关系方面,即偏重于对林的定罪量刑方面。

然而,这些辩护意见的前提是林对黄洋实施了相应的犯罪行为,并产生了相应的犯罪后果,至于是否基于玩笑的动机,是否属于多因一果的情况,并不影响对林实施投毒行为事实的认定。

一些文章在林已经坦白交待作案事实的情况下仍然质疑没有录像反映林偷盗有毒试剂的过程,试图通过比对证人证言的差异来质疑林投毒的事实,这些都反映了其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的前提存在不正确的认识。

诚然,刑事辩护策略中的“纠错”机制可以减少错案或者失误的发生,但是刑事审判策略中的“容错”机制同样有助于我们避免羁绊于某些非关键证据上的瑕疵而无所作为,避免整个司法证明体系因个别枝节问题而陷于全线崩溃。

有道是真理再往前迈一步就是谬误,我们在此问题上不能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逻辑错误。

司法审判的证明过程是个事件回溯的过程,我们所提取的相关证据不过是既发事件相关信息的载体,是相关案件事实的某些碎片化信息的载体。

信息的不完整性决定了我们对事实的分析和认定结果永远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换句话说,法院的判决结果永远是概率性的,而不是唯一的。

复旦投毒案始末

复旦投毒案始末

复旦投毒案始末:被毒死的青春新闻背景:在毒死室友黄洋7个月后,今天上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站在了被告席上。

法庭上,林森浩一身灰色囚服,神情冷静,首次公开讲述这桩离奇案件的具体动机和细节。

而在距上海约两千公里的四川自贡,28岁的黄洋仍躺在冰冷的殡仪馆里。

黄父称,只有在凶手受到应有惩罚后,才会让孩子入土为安。

这个在下岗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曾是黄家最大的骄傲:20岁考取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5岁转临床医学并获直研机会,去世前,他还在读博、就业、创业中纠结,并最终选择了前者。

家贫不掩志,业精不倨傲。

他曾在获得直研资格后吐露心声:“我来自四川一个小县城,父母双双下岗,母亲还体弱多病,家里欠下了大笔钱。

我动过放弃直研出去工作的念头。

是老师、家人和朋友的鼓励,让我决定继续在医学道路上走下去。

”但他无法再走下去了。

2013年4月16日15时23分,被室友投毒的黄洋,在经过15天的抢救后,终因多脏器衰竭而遗憾离世。

那一刻,一切都改变了。

他喝了一口饮水机里的水4月1日早上,黄洋喝了一口寝室饮水机内的水,感觉味道有些古怪,自然以为是过期了。

心性善良的他,担心同学和他一样误喝了过期水,便把水倒掉并清洗干净了饮水机。

谁也不会想到,这一口水里,隐藏着致命毒药。

除了林森浩。

在11月27日的庭审中,林森浩回忆,当时听到黄洋用勺子清洗水杯的声音,知道黄倒水了。

此前,他已经把毒物放进了这台饮水机的水槽里。

林森浩担心被发现。

毒物为黄色液体,气味也比较浓。

他甚至听到了黄呕吐咳嗽的声音。

害怕黄发现异常,他选择继续躺在床上,一个同学的电话“拯救”了他,他随即离开宿舍,避免和黄洋对话。

当日晚10点多,黄洋开始出现恶心、呕吐及发烧症状。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初步诊断以为他吃坏了东西,便按照胃肠炎的处理方式进行输液治疗。

4月2日,黄洋症状却并未好转,手和脸都肿了起来。

医学专业的同学见此情景都感觉到,这肯定非吃坏了肠胃那么简单。

当晚9点,黄洋在同学的陪同下再去急诊,此时,化验结果显示其肝功能已出现损伤。

复旦大学投毒案的反思1

复旦大学投毒案的反思1

复旦大学投毒案的反思摘要:又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复旦投毒案震惊了整个社会,这件事罪魁祸首到底是谁,是谁酿成了这场悲剧!他人的生命应是既神圣又要受到我们尊重的。

为什么生命又得不到保护,得不到尊重,屡遭践踏。

本文就复旦大学投毒案展开,分析了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和处理矛盾的方式,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关键词:大学生投毒心理扭曲正确发泄尊重生命一、案件背景2013年4月15日,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该校一名医科在读研究生(2010级)黄洋,于2013年4月1日因身体不适入院,病情危重,经抢救无效,于16日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不治身亡。

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并锁定同寝室某同学有投毒的嫌疑。

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4月12日,警方基本认定同寝室同学林某存在嫌疑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16日下午,复旦大学将其新浪微博官方账号的校徽换成黑白色,发布通报:“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于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二、高校杀害同学案件举例朱令铊中毒案,清华才女大学生朱令于1994年12月11日晚上在北京音乐厅参加演出之后,于次日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此案至今未破。

2004年在马加爵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2013年4月16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两学生发生口角致室友死亡。

复旦大学投毒案分析与反思

复旦大学投毒案分析与反思

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 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4· 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
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称林森浩无精神异常。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市检察院二分
案情分析与反思
复旦投毒案
目录

1.复旦投毒案回顾 2.事件反思 3.问题思考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回顾
【事件回顾】

4月1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身体不适, 送至医院就诊。医院未查明病因。 4月11日,上海警方通报,在黄洋所在的寝室饮水机中发现了 残留的有毒化合物成分。 4月13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被警方带走 ,其作案动机仍在调查。 4月15日,复旦大学微博发布通告称,黄洋病重住院,其寝室 饮水机疑似遭到投毒。 4月16日下午黄洋抢救无效死亡
中国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
对于复旦大学投毒事件,北京大学教授钱理群曾评论道:‚我们的
一些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 俗、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问题思考

一场投毒案折射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单薄,还是 学校的缺失? “ 前生回首今生缘,数载同窗情谊坚。” 同窗之谊从古 代传颂至今,为何屡屡出现“同室操戈”的现象?复旦大学 投毒案引发热议,有人说最可怕的不是毒药,而是人心。 本事国家栋梁之才的天之骄子们,又因何走上不归之路?
除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之外,一些天之骄子为了一些琐事做

我对复旦投毒案的看法

我对复旦投毒案的看法

我对复旦投毒案的几点看法——兼谈犯罪动机和死刑存废于伏海复旦投毒案林森浩终审被判死刑,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往往会有犯罪动机,比如情杀、仇杀、灭口等等。

我国刑法判断一种行为是不是构成故意杀人罪,采用的犯罪构成要件说,共有四个要件;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的正常人,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客体的是他人的生命,犯罪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只要一种行为符合这四个要件,那故意杀人罪就成了,至于杀人动机是什么,在所不问。

在所不问,不等于法院不用去查清楚,如果有犯罪动机,那法院要在判决书中说清楚,如果犯罪动机不明,那法院也要在判决书中指出犯罪动机不明。

林森浩投毒是出于什么动机,这个只有林森浩在投毒时最清楚了,他后来自己说的或者别人猜测的,都无法真实确切还原其有动机是什么,因为动机是一个人的内部心理活动,没有人能看得见“动机”本身,要判断犯罪动机是什么,只能依据行为人的外部行为来判断。

当然,因为外部行为跟内心意思不一定一致,所以,根据外部行为也未必就能准确推断犯罪动机。

那么,搞不清楚犯罪动机到底能不能定罪能不能判刑?依据现行刑法,构成不构成犯罪依据的是犯罪构成要件,量什么刑,依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就目前来看,林森浩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到底该不该判死刑,那就得看具体犯罪情节和刑法的具体规定了,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可以处死刑,当然也可以不处死刑。

对于死刑的存废,我的观点是,在有死刑的替代刑的情况下,可以废除死刑,如果没有的话,恐怕没有多少人能接受废除死刑。

能够替代死刑的,应该就是终身监禁,并且不得减刑不得假释不得保外就医,即使生病,也要由监狱的医生治疗。

当然犯人的人权也应得到保护。

还有很多法律人士拿这个案子跟薄谷开来等案子相比,两个案子可以相比,但是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林森浩也应该跟薄谷开来有一个一样的结果。

把这两个案子相比,应该是有一个内心前提的,那就是,薄谷开来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是却因为某种中国特色的因素作祟没有判处死刑。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的反思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的反思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的反思3月31日中午,林某将其做试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4月1日晨,黄某引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治疗无效与16日下午去世。

4月11日,上海警方文保分局接到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透露,已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有重大嫌疑。

上海黄浦区检察院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看完此事件后,不禁扼腕长叹,不论投毒者杀人动机如何,是“故意”还是“误伤”抑或其他,是对被害人的优秀羡慕嫉妒恨也好,或是心理扭曲导致的极端行为也罢,单是其对寝室内饮水机投毒这一行为,就令人唏嘘不已,究竟是什么样的怨恨,使得投毒者的内心燃烧起如此仇恨的火焰,猛烈到必须以毁灭他人的生命来平复?痛定思痛,在思考:扭曲的人心其实比毒药更可怕!毒药明晃晃的告诉我们,我是毒,不要碰我!它再可怕,也不会自动跑到人的嘴巴里,而那颗扭曲的,外表却看不出来的有什么异样的人心,却在暗处透着阴森的冷气,让人不寒而栗,让人防不胜防。

关于此事件,众说纷纭。

某观点:认为此人心理有问题,认为大学应该进行心理教育和辅导。

一些社会人的观点,中国的大学教育失败,人格教育缺失。

某观点:某些教授又搬出几千年说死人都不会变的真理,什么XX的心态,什么自我修养,什么儒家伦理道家辩证等等不一而足。

结合自己的感受及中国高校那些不寒而栗的悬案,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想法:(1)寝室关系。

过去几年发生的云南大学马加爵案、吉林农大郭力维案,甚至是19年也未能破案的清华大学朱令案。

众多校园惨案让人深思:同窗之谊,古来传诵,是什么原因让“睡在我上铺的ta”,竟成为生死仇人?现在大学生的寝室关系已绝不是十几年前那样单纯而美好的“兄弟姐妹”一样的友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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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的性格中,自尊、上进、好强、善良的一半,始终没有停止与苦闷、自责、充满挫败感的那一半的战争。

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与外界沟通,却始终难觅出口。

这场一个人的战争最终以毁灭的方式结束。

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决定下毒。

目标是他的室友、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

此时,复旦大学医学院西苑20号楼421室里没有其他人。

寝室靠近潮湿的洗衣房,当天多云,阳光被遮挡;常住的两个人——林和黄洋——都长年在医院实习,少有同学来这里串门。

林取出试剂瓶,里边是从实验室偷带回来的N-二甲基亚硝胺溶液。

这是一种浅黄色油状液体,高毒、无味,易溶于水。

这瓶致命的毒药,林储藏已久。

他熟悉这种试剂,过去3年里,林先后将这种试剂注入数百只大鼠体内,制造肝脏纤维化的样本,然后处死它们,以采集数据。

毒药被注入寝室门边饮水机的水槽,致死的将不再是大鼠。

直至今日,在与林有过长期接触的人中间,也少有人能够相信林会毒杀室友。

黄洋病发入院后,作为实习医师,林还给黄洋做了B超;黄洋的父亲赶到上海后,在寝室留宿,与林共处一晚,他回忆,林神色自若。

在同学与朋友的回忆中,林曾是本科学生会学术部部长,科研能力惊人,论文发表数远超一般学生,热心同乡会的活动,爱打篮球,玩三国杀,甚至擅长讲冷笑话。

他们看到的是一个积极规划人生、在公开场合略带羞怯,但在自己的圈子里擅长沟通合作的瘦高个男生。

但即便身处林的圈子,绝大部分人也从未留意林的另外一些特质。

很少有人知道林一直在用独特的方式处理与异性沟通上长期积累的挫败感;也少有人留意林在网络上习惯使用的极具攻击性的侮辱性语句——无论是对自己的同学,还是公共人物;至于林的家庭——其实相当普通的平民家庭——以及故乡,则被林更加小心翼翼地隐藏在与人交流的话题之外。

更少有人体会过,迥然相异的两面,在林的内心长期煎熬、发酵——尽管林始终在述说和排遣,以难为人察知的方式。

这些不为人知的特质共同构成了一个隐匿于视线之外的林,杀死室友的,是否正是这个看不见的人?饮水机与水票其实连警方也一直困惑于林投毒的动机。

在被警察带走后,林对投毒过程供认不讳,但对动机一直闪烁其词。

林曾对警方自称投毒是一个愚人节玩笑,令办案人员很难采信。

还有一种接近办案人员的消息称,林自称听见黄洋和另一名室友谋划愚人节要戏耍自己,于是抢先报复。

但林至少向警方提及一次与饮水机有关的争执。

南方周末记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林与黄洋及另一位室友葛林(化名)曾因水票起过争执。

黄和葛提出三人平摊购买桶装纯净水的费用,但林拒绝了,他提出,自己喝得少,平摊的方式不合理。

争执以林退出平摊、“自己买水喝”告终,林的同学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3月31日前后,林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

葛林没有否认这一细节,他只是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不做评论。

”但这次争执应该只是激化了既有的矛盾。

南方周末记者查证,早在半年前,林就从QQ好友列表上删除了“五官科-黄洋”,而黄洋当时也将林删除。

两个共处一室的室友,自此不在对方的网络联系人之中。

葛林也回忆不起当时两人为什么网络“绝交”,但从另外的消息渠道能够确认,林从实验室偷出致命试剂,正是在随后的半年中。

林获取毒药的过程,犹如侦探小说的情节。

他的目标是早先用剩下的试剂,储藏在一间实验室里。

钥匙不在林手里,他甚至不确定剩余试剂是否还在原位,所以他选择先“踩点”。

动手那天,林恰在大楼里有课。

他借口要去存放剩余试剂的房间拿手套之类的杂物,在导师的陪同下进入实验室,确认了目标所在,也确定了储物柜钥匙的位置。

回到课堂后,林又找了个借口,暂时离开。

随后潜入实验室,打开储物柜取得试剂,并长时间保存,直到3月31日,浅黄色的液体被注入纯净水中。

4月1日上午,黄洋喝了口水,感觉味道不对,据说还特意清洗了饮水机和水桶。

他很快开始呕吐、发烧,第二天去了林所在的中山医院挂急诊。

同学高科(化名)记得,医院初步诊断为急性胃肠炎,化验结果还显示肝损伤,导师带了1万多元现金赶来,安排他住院。

4月3日,黄洋依旧呕吐不止,脸也好像又肿了些,验血结果直接把他送进了外科重症监护室(ICU)——血小板只有40×10^9/升。

全面检查后,黄洋的状况令人惊讶,谷丙转氨酶指数高于1000,而正常指标应小于75;肝功能指标全线异常。

医院认定他的肝出了毛病,诊断为急性重症肝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病情恶化非常快,几天里血小板就跌到了1到2,血氨、胆红素超标好多倍。

”高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专业地看,医院的诊断治疗没有问题,毕竟谁都想不到是中毒,在常规治疗中,中山医院已进行了最高质量的施救。

黄洋的父亲黄国强于4月3日赶到上海,还与林在寝室共处了一晚,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那天晚上,林很“淡定”。

这也是黄洋一位师妹的看法。

黄洋入院后,她曾与林一起翻找寝室里各种杂物,为医院诊断病因找线索;期间林神情自若。

作为实习超声科医师,他还为黄洋做了B 超测试。

“黄洋住ICU后,我见过林好几次,有一次他刚去看完黄洋,我们问他怎样,他说肝衰,人还清醒,我们还讨论了下病因和治疗,看不出半点异常。

”高科回忆说。

之后高科还在宿舍走廊碰到林几次,“林告诉我,他已经发了8篇论文了。

”在黄洋病情恶化时,林讨论的是论文送审和盲审的事。

4月7日,黄洋开始鼻腔出血,次日陷入昏迷。

医院陷入束手无策的境地。

直到4月9日,黄洋的师兄收到短信,提醒注意一种药物。

短信曾被公众猜测为来自林,但南方周末记者了解,短信实际上来自另一位使用试剂做实验的学生,黄洋突然恶化的病情使他想起了实验中的大鼠,这种猜想很快得到证实。

出于保护的目的,警方未向外界明确他的身份。

4月11日,林被警方带走,并很快承认了投毒的事实。

次日中午,有同学在医学院看到被警方带回的林,他是来指认现场的。

同日,医院发出了病危通知书;4月16日15时23分,医院宣布,黄洋死亡。

4月19日,警方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林,并首次披露案情。

动机被归纳为“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但仍未明确“琐事”的具体内容。

“潜意识”与“自尊心”警方申请批捕的消息,说服了许多将信将疑的人,但林的母亲显然不是其中之一。

半个月来,只要人们经过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的一栋4层小楼,总能看见这个50岁的女人呆坐在一楼杂货铺,头发花白、凌乱,以泪洗面。

在潮汕,崇拜三教神祇是沿袭已久的传统,林母也不例外。

每逢初一、十五,人们都会见到这个提着香烛冥纸的农村妇女,前往庙宇虔诚膜拜;如今祈祷更成了她唯一的寄托。

“除了烧香拜佛,我还能做什么?”她哭着问。

一旁,沮丧的村民们和整座村庄一样沉默。

沿街数十户人家都姓林,人们对投毒二字讳莫如深、一致将目光投向过往:“林仔那么乖,肯定是被人冤枉的!”长久以来,“林仔”都是村里的骄傲。

他1986年出生于此,排行老二。

家境并不优越——父亲早年在一家服装厂打工,母亲则常年拉着一辆木板车,在镇上的工厂里收购废品——10年前,一家人才从狭窄的土屋,搬进了如今的小楼,出售纸巾、饮料等为生。

林曾多次劝说母亲不要再收废品,识字不多的母亲却让其安心读书,“全家人的希望都在两个儿子身上”。

潮汕地区本有重商之风,村里的男孩大多初中没读完就跑去做生意,林家的孩子却是异类:两个女儿都在当地做老师,两个儿子也先后考上大学,林是其中佼佼者。

和平初级中学的蔡老师记得,中学时代的林沉默、害羞,却一直是全校“最优秀的那几个孩子”。

在教育并不发达的和平镇,林复旦大学研究生的身份,是这位老师从教二十年最闪亮的荣耀,她每逢过节也总能收到这位得意门生的祝福短信。

林拥有同龄人中少见的自律。

其高中同学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林每天6点半准时起床,“老师基本上不用管”;对成绩有些过分执著,常常考试一结束,就在宿舍自责,抱怨状态不佳。

“基本属于那种书呆子级别人物!”一位男同学这样定义昔日的同窗,“话特别少,只有当谈起篮球和乒乓球时,话才多一些。

”后来显现出的自卑、羞涩、渴望却又不善于与女性交往的一面,在此时也初露端倪。

同学们认为,封闭的成长环境和程式化的生活多少影响了他,塑造了一种异常敏感而害羞的性格。

高中同学李小寒回忆,她多次向成绩优秀的林请教课业难题,“他从不拒绝帮忙,但如果多问两句,他就不敢直视你的眼睛”。

李小寒还记得,在高中英语课的一分钟口语演讲中,林站在讲台上,“身姿很不自然,声音越来越小,甚至听不清,有时不自觉地就转过身,面对黑板”。

林曾珍视在家乡的经历——小时候光着脚在雨里乱闯,顶着雨在练江里游泳、划龙舟、在码头钓鱼——尽管外出上学多年后,他又感到与这片故土的疏离。

对故土的记忆、家境的艰辛,与内向的性格一起,在林身上刻下一体两面的鲜明印记。

大多数人接触的都是其光明的一面:孝顺、和善、恋家。

初中好友杨学勇回忆,几年前,林终于说服母亲不再卖废品,自己则从不向家里拿一分钱,而是靠奖学金和家教养活自己。

2013年2月,林回家,还把两万块钱积蓄都交给了母亲。

很少有人注意到他内心的灰暗。

在QQ日记里,林写道:“像《恰同学少年》里面那个在进大学时对着学校领导说他自己父亲是他雇用的挑夫一样,我在本科以前一直也有这么一种自卑的身份心理,每次听说谁谁谁的父母是什么医生、大官的,我就会内心小羡慕一番。

”实习时,科室老师问到家庭情况,林从不愿多说。

有一次闲聊,老师问起父母是否退休,他突然愣住、点头。

老师回忆,意识到他脸上表情的细微变化,没再问下去。

后来的日志里,林这样总结自己的心理:“我的潜意识中确实有着一种想借助裙带关系上位的成分,可是我的自尊心又时不时把我给拉回来继续奋斗,形成了我矛盾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与自己的战争2005年,和平镇的“林仔”来到了广州,进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林随后四年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都集中在了网络上,不自信又要强的性格在虚拟空间里更为清晰地显露。

如今外界往往把目光集中在那些饱含情绪又不知所云的QQ状态上,却少有人知道,中山大学的“博济论坛”才是林的“主战场”。

在那里,他用一个账号总共发表了458个主题、13777个帖子,以至于“水友”们回忆起来“小钢帽”(林在论坛上的绰号)时,总记得那个图书馆机房里的身影,面前的屏幕上,永远打开着的论坛。

在这里,他可以尽情倾泻自己的无力感,尤其是来自与异性交往不顺的经历。

大二的林,还只是做些情感测试,在征友主题下跟帖,诸如“寻找射手座女孩”;到了大三,和一大批“水友”熟络后,他被称作“主题刷版王”,并逐渐不吝于展示自己的渴望与脆弱。

平日里不讲究穿着的林会在论坛询问,“暑假回家去找那个她约会,想打扮一下自己,怎么打扮好?”这种询问通常没有下文,林会随后自己回复:“像我这种女生都讨厌我,我一走近她就走开的,怎么跟她聊天呢?”高中时代尚能保护林的优等生光环,在大学里不再耀眼。

在超越了一班一级的交友中,他被挫败感反复折磨。

一次聚餐上,他问一个女生的年级,对方让猜,猜不中就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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