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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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29•【字号】市政办发[2012]119号•【施行日期】201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预算、决算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1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要求,现就我市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以下简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

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用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和谐社会构建,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19•【字号】湖政办发〔2023〕60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软件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湖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9日湖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相关的数据治理、授权、加工利用、数据产品运营、安全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当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遵循依法合规、安全可控、统筹规划、稳慎有序、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力求构建全流程合规、全过程合约、全方位合标、全生态合信的数据要素生态体系。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共数据,是指本市国家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运营单位(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的数据。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指县级以上政府按程序依法授权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依托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域,对授权的公共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开发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并向社会提供的行为。

授权运营单位,是指经县级以上政府按程序依法授权,对授权的公共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开发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并向社会提供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
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文告》
【年(卷),期】2006(000)019
【摘要】<正>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规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根据《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6]37号文印发)等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制定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8页(P8-1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2
【相关文献】
1.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J], ;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规定》通知的通知 [J], ;
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台州市市本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J], ;
4.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J], ;
5.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制定《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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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导读:本文是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部门每年给预算单位下达预算指标,并审批预算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委托支付中心办理具体的支付手续。

按照这种资金管理方式,政府财政资金支付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统一进行,财政预算部门还要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并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通过零余额账户,对政府财政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

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财政授权支付是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出支付令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商业银行代理支付的财政资金,每日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而言的。

国库资金分散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根据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实际支出。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依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快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实现的。

另外,还要求有一个准确、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02•【字号】浙政办发[2005]71号•【施行日期】2005.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制定的《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二日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为推进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同意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精神,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财政资金运作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主要体现在: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监管;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在预算单位重复、分散设置的账户上滞留了大量财政资金,造成资金浪费,影响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

因此,必须加快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提高预算执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一)“一结合、三不变”。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7•【字号】宁政办发[2010]45号•【施行日期】2010.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二○一○年五月十七日宁政办发〔2010〕45号)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市财政局拟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市财政局2010年5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07〕51号)和《江苏省县级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苏财库〔2005〕12号)等文件确定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明确改革目标,分批分步组织实施。

《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争到2010年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各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我市计划2010年全面推进城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改革总体要求是:结合本地特点,积极创造条件,规范、稳步推进。

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各区要把握好时间节点,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要制定政策文件和配套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门内部运转程序暂行办法》、《财政与代理银行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的委托协议》等。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1•【字号】绍政办发[2009]117号•【施行日期】2009.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117号)市政府各部门:市财政局《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财政局)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构建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为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在2008年试点的基础上,现就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单位的预算观念,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及“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工作理念,强化预算单位支出预算管理;有利于增强预算单位自身的微观理财机制,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管理主体,充分履行预算单位的管理职责,建立财政、预算单位的宏观和微观两级理财机制,充分发挥预算单位理财积极性,加强支出管理;有利于构建严密的防腐体系,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对财政资金支付进行过程动态监控,使财政监督由过去的事后检查转变为以事前审核监督、事中实时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为特征的全面监督,从制度上避免财政资金违规违纪操作。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原则(一)规范操作。

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所有财政资金收付按规范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二)“三不改变”。

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限。

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单位备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单位备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人民银行账务处理
①财政备用金借款发生后,代理银行向人民银行递交划款申请,人民银行付出借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地方预算内库款(国库单一账户)-暂付款(备用金)
贷:大额支付往来
②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报账金额退回人民银行时,人民银行按上述分录作红字冲销,同时根据划款清单进行正常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借:地方预算内库款(国库单一账户)-一般预算支出
3.国库支付中心收到代理银行送来的支出日报表时,涉及备用金借款的列“7202暂付款(备用金)”。
4.财政总预算会计收到支付中心送来的支付日报表,与人民银行的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其中涉及备用金借款的列“7202暂付款(备用金)”。
5.支付中心按日登记具体到使用单位和支出用途的暂付款明细账,每旬将明细情况报财政总预算会计,总预算会计根据支付中心报送的明细账登记暂付款总账。
(二)提现
1.预算单位提现时,填写备用金的专用凭证,填写内容包括金额和用途,不填科目和收款人,发送至代理银行提现。
2.代理银行收到提现凭证后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向单位支付现金,日终将备用金借款数与正常的支付申请一并送人民银行清算,其中属备用金借款清算的资金需在申请划款清单内注明科目信息为“7202暂付款(备用金)”。人民银行在备用金额度内支付备用金借款,扣减备用金额度。
一、基本要求
(一)使用范围的界定
本操作办法仅用于当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备用金时,由于无法确定金额、预算科目、收款人和使用时间而无法开具完整支付令的情况。
(二)支出方式的选择
备用金使用与正常支付令转账、提现、一款两票、银行卡清算等支付形式不冲突,是上述支付方式的补充方法,当预算单位能够以上述方式完成支付时,不得使用备用金方式。
3.当年末以及单位需要一次性调增备用金的使用额度时,财政要催促单位及时报账。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1•【字号】杭政办函[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拟订的《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二月一日杭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市财政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我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方便单位用款,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国家金库杭州市中心支库关于杭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2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杭银发〔2008〕214号、浙财库字〔2008〕16号)、《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9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构建公共财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违规和不规范操作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但与此同时,通过提取现金规避监管的现象仍然存在。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积极努力,建立以推行公务卡应用为抓手、构建预算执行监控体系为目标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应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实现“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的目标。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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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中的各 种投入要 素 , 包括 人力资 源和货 币资金 。支 出控 制 者( 包括 立法机 关或 预算 管理部 门) 只是控 制一 个支 出总量 , 而 这笔 总开 支究竟如何 在 内部进 行分 配 , 由他 们 自己处理 。审 则 计部 门的审计重点 也不简 单是预算 支 出是 否合法 合规 , 应将 而 审计 的重点 由投 入控 制转 向预 算支 出是 否取 得 了预算 绩效 上
F a r n r o ni e e r h l财会研究 i n ea dR c u L gR s ac n n
财政 国库集 中支付改革试点会计核算的具体 方法
张 志敏 山东 省荣 成 市石 岛管 理 区财 政局 2 4 0 6 30
摘要 : 据财政部 6 号文件精神 , 地要 积极 引导会 计集 中核 算 与国库 集 中支付 制度转 轨 , 文针 对在会 计集 中核 根 8 各 本 算 基础 上试行 国库 集中支付 改革 的具体核 算方 法做 了详细介绍 , 具有可操作 性和实践意 义。 关键 词 : 计集 中核算 ; 国库集 中支付 会
四 建设单位会计
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后, 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仍执行 现行的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 并根据核算需要在 《 国有建设单 位会计制度 资金 占用类增设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 账科 目 进行会计核算。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 目 用于核算建设单f 财政下达授权 在 支付额度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 , 目借方, 本科 记录收到财政下达的授 权支付额度;本科 目贷方. 记灵授权支付的支出数。 建设单位的会 偿 簿 I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 . 建设单位根据财政预算科委托代理银 行开具的 财政直接支付人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 其 会计分录为 : 借 :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 贷 :基建拨款—一 预算内基建拨款或预算外基建拨款等一 财政直 接支付 2对财政授权支付支出, . 建设单位根据财政局下达零余额账户的 用款额度登记人账, 其会计1 为: 分录 借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内或预算外用款额度) 预算 贷:基建拨款—一 预算内基建拨款或预算外基建拨款等一 财政授 权支付 3建设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用时, . 其会计分录为: 借 :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预算内或预算外用款额度) 4建 啦 从零 . 户提l 和支用现金时, 取 其会训 录为: 提取现金 时 : 项。 四 借 :现金 贷:零余粞 沪 用款额度 ( 预算内或预 用款额度

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得成效及问题改进

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得成效及问题改进

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得成效及问题改进张中华摘要:为进一步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动乡镇财政实施集中支付制度,构建与乡镇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寿光市决定从2013年12月开始,实施乡镇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首先选择5个乡镇进行试点,然后在2014年全面推开。

文家街道是首先进行试点的乡镇之一,进入2021年,经过7年多的实践改革,强化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能力建设,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无纸化”,取消了纸质凭证资料人工传递及交接环节,加快了财政资金拨付到账速度,完成了预算管理一体化,促进了资金安全和绩效提升,乡镇国库管理改革不断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改革内容;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建议一、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建立健全制度,夯实集中支付管理基础。

把完善内部监管措施、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建立完善规范化的国库管理制度,从日常授权支付的计划审核审批到预算资金的清算,从实拨单位的拨款、盖章、支付、回单登记到财政直接支付的额度申请、数据录入、票据打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都建立起完善的操作规范和准则,确保了经办人员和审批人员的严格分离和合理制约。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出台了《国库资金审批操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对集中支付涉及到的每一个财政审批节点包括指标下达、计划审批、资金审核、资金支付等均作出了明确的时限规定,并纳入年度考核,全面提高了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效率。

加强了支付流程管理,做到不混用预算项目、功能科目、政府经济科目,严格规范计划、支付、拨款、对账等业务流程,所有环节都被电子记录和监控,从根本上实现数据的唯一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大大提升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三)完善账务处理,健全对账管理防范风险。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的对账,电子对账与书面对账同步进行,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

变“过滤网”为“防护网”,实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预算单位不用再打印传统的纸质凭证,从预算单位传递过来的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电子数据,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章加密以后,直接传输到代理银行,减少人为干预影响,推动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8•【字号】九府厅发[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2〕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方案(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45号)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改革,实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精简、高效、归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就开展2012年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安排如下:一、账户清理的范围和内容(一)账户清理的范围。

本次清理的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包括:市级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社团组织,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复成立的临时机构(以下统称为预算单位)截止2012年2月29日在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所有账户。

与预算单位存在代管或挂靠关系但与市财政没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各种中心等社团组织,以及其他与市财政没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不纳入此次清理范围。

上述单位今后设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均由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直接核准。

(二)账户清理的内容。

汕尾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将市级预算单位全面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请示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将市级预算单位全面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请示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将市级预算单位全面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请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08•【字号】汕府函[2006]92号•【施行日期】2006.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预算、决算正文汕尾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将市级预算单位全面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请示的通知(汕府函[2006]92号)市府直属各单位:市财政局《关于将市级预算单位全面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请示》(汕财库[2006]14号)业经市政府四届四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二00六年九月八日关于将市级预算单位全面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请示(汕财库[2006]14号)市人民政府:按照省的工作部署,我市市级于2004年1月份正式拉开改革帷幕,并先后分两批进行了扩面改革试点,至目前为止,财政同库集中支付市级纳入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已达76个。

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执行情况看,试点工作运行良好,有效规范了政府财政资金收支行为,增强财政收支信息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制度上、源头上有效治理和防止腐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粤财办[2006]23号)关于“省、市级要按照‘横向到边’的要求,2006年将改革推进在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的精神,我局拟于下半年将此项改革扩面至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面铺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扩面时间。

从2006年10月1日起,将市级所有预算单位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二、扩面单位。

前两批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所有预算单位,包括:市委办(含挂靠报帐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老干活动中心、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委政研室、市台办、市台胞接待站、市委政法委、市委机要局、市保密局、致公党汕尾市委、农工党汕尾市委、民盟汕尾市委、民革汕尾支部、团市委、市妇联、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工商联、市文联、市侨联、市社科联、市书画院)、市政府办(含挂靠报帐单位市审计局、市科技文化中心、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市人防办、市经研室、市档案局、市民宗局、市信访局、市人事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打私办、市编办、市林纸办、市法制局)、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610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果树研究所、市种子站、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市海洋与渔业监测站、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市计生服务中心、市票据管理中心、市投资评审中心、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会计委派办、市城建档案馆、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公安局(交警经费)、城区公安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城区分局、救助管理站、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等27个预算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17•【字号】甬政办发[2006]89号•【施行日期】2006.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06]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关于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关于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意见(市财政局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我市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支出管理改革不断深入,使预算资金分配、使用逐步趋于规范。

但是,相对于财政收入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而言,我市财政支出管理的任务更为艰巨。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逐步改变“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管理”的财政管理现状;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绩效预算理念的形成。

为此,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要求,就我市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为总目标,全面深化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以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新的突破口,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目的,紧紧抓住财政资金分配、流转和使用三个环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逐步建立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以使用绩效为依据的动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更新理财思路,实现财政工作重点从“重投入”向“重产出”转变,向管理要“增量”,向管理要“效益”,逐步实现预算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024年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保障措施范文(二篇)

2024年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保障措施范文(二篇)

2024年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保障措施范文董苏彭【专题名称】财政与税务【专题号】f61【复印期号】____年____期【作者简介】董苏彭山东省财政厅集中支付中心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按照现代公共财政理论和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所有财政支出活动必须符合公平和效率两大原则来进行,但考虑到我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是在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形成的,无论是从体系的建立上,还是理财观念的改变和接受上都会有很多阻力和困难,不可急于求成,应当实事求是地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由易到难,积极稳妥。

具体地讲,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服务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满足公共财政需求。

财政职能是政府职能的体现,财政支出必须服从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的公共支出包括了政府基本行为的各个方面,反映着政府基本活动方向。

国库集中支付要在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内,充分体现优化资源配置的优势,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实现政府调控宏观经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供社会保障。

同时,还要增加政务的公开性,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做到既保证预算单位用款,又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充分体现政府职能的透明、快捷、高效。

其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

国库集中支付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建立我国的集中支付制度,很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一些成功的做法,但同时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这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几年充分证明了的一条经验。

无论是在财政、银行、单位的职责的划分上,还是在资金的使用、监督方面,既要重视其制度的科学性,又要考虑它的可操作性,使得在实际工作中,科学而又规范,便捷而又高效,从而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得以顺利实施。

再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立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发达国家经历了几十年的实践验证,是国家行之有效的理财模式,而我国才刚刚起步,虽然有好多经验可以借鉴,使我们的改革少走弯路,但毕竟涉及多方面的权利和利益的调整,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既不能望而却步,也不能饥不择食,既要有改革的精神,积极努力工作,又要正视问题,把握好工作节奏,制定规范的政策规定,有序的工作步骤,灵活的工作方法。

湖州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湖州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湖州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3•【字号】湖政办发[2006]152号•【施行日期】2006.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湖州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湖政办发〔2006〕152号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州市本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三)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四)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五)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六)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七)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八)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湖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

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湖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

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湖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湖政发[2007]38号【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3.27【实施日期】2007.03.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湖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湖政发〔2007〕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市发展改革委《2007年湖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2007年湖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二○○七年三月十六日)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

2007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的目标,紧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主题,突出改善环境和激发活力,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各项改革。

一、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加快构建多级联网的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方式。

探索“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即将部门内部分散在各个处(科)室的所有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职能归并到位;将各个部门负责审批的处(科)室向本级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权限到位,选择一个有条件的县区开展改革试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法制办牵头)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按照“三深化、三规范、三加强、一实施”的思路,加快推进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十方面重点改革。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到提供公共服务特别是农业和农村服务,以及加强社会管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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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04]119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11.22
【实施日期】2004.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4]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湖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为积极推进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主体不变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会计责任主体。

(二)规范操作
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都按规范的程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三)便利透明
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四)积极稳妥
为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磨合和转换,按照改革目标的总体要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必须做到准备充分、先行试点、积极实施、稳步推开。

(五)点面结合
一方面选择试点单位实施规范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另一方面对所有行政单位的工资和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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