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职继)
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云大学[2006]16号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反映我校学生的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四部分构成,即: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
二、参评学生范围。
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学年的本科学生。
三、综合测评成绩的测评(一)思想道德素质分的测评思想道德素质的测评,分基础分和附加分两个方面,满分为20分。
即思想道德素质分=基础分+附加分。
1、基础分。
基础分为10分,基础分的评定是在学生对上一学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学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的情况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审核打分。
2、附加分①政治理论学习。
考察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情况。
本项1分。
②校纪校规知识学习。
考察学生参加学校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学习情况。
本项1.5分。
测评年度,积极参加学校规章制度学习和安全教育的学生可适当加分。
测评年度,参加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在60-79分者,加0.5分;80-89分者,加1分,90分以上者,加1.5分。
③思想道德表现。
评价学生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表现,以及在学习、生活过程中体现的团队精神、学习态度、精神面貌、出勤情况和受处分情况等。
本项2.5分。
测评年度,因事迹突出,受学院通报表扬者加0.5分,受校级奖励者加1分,受省级奖励者加1.5分,受国家级奖励者加2.5分。
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扣0.2分,受警告处分者扣0.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分,受记过处分者扣1.5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2分。
2023年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
2023年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____年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综合素质考核是为了评估学生在多个方面的发展情况,包括学术能力、个人素养和实践能力等。
通过综合素质考核,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选拔优秀的学生进入高等学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
二、考核内容1. 学术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在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掌握情况、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术能力考核将根据不同的学科设置相应的考试科目和题型。
2. 个人素养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道德水平、学习态度、创新能力、协作能力等综合素养。
个人素养考核将通过面试、小组讨论、写作等形式来评估学生的素养。
3. 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实际表现和成果。
实践能力考核将根据学生所参与的实践项目进行评估,并结合学生的报告、展示等形式进行评分。
三、考核方式1. 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将综合运用学术能力考核、个人素养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的结果,综合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分。
学生需参加所有考核项目,每个项目的得分按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2. 分项考核: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综合考核的单项或多项内容。
参加某项考核的学生只需完成该项考核的相关项目和任务。
不同项考核的成绩将分别计入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
四、考核时间综合素质考核将分为多个阶段进行,以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具体考核时间由学校制定并通知学生。
五、考核评分1. 学术能力考核的成绩将按照学科要求进行评定,并进行等级划分。
2. 个人素养考核的评分将根据评委对学生表现的综合评价来确定,包括道德素质、学习态度、思维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
3. 实践能力考核将按照实践项目的要求进行评定,并结合学生的实践报告和展示来评分。
4. 综合考核采用综合计算的方式,将各个项目的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六、考核结果和使用1. 考核结果将向学生本人和学校公示,同时通知有关学校和社会单位。
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云大学[2006]16号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反映我校学生的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四部分构成,即: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
二、参评学生范围。
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学年的本科学生。
三、综合测评成绩的测评(一)思想道德素质分的测评思想道德素质的测评,分基础分和附加分两个方面,满分为20分。
即思想道德素质分=基础分+附加分。
1、基础分。
基础分为10分,基础分的评定是在学生对上一学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学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的情况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审核打分。
2、附加分①政治理论学习。
考察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情况。
本项1分。
②校纪校规知识学习。
考察学生参加学校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学习情况。
本项1.5分。
测评年度,积极参加学校规章制度学习和安全教育的学生可适当加分。
测评年度,参加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在60-79分者,加0.5分;80-89分者,加1分,90分以上者,加1.5分。
③思想道德表现。
评价学生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表现,以及在学习、生活过程中体现的团队精神、学习态度、精神面貌、出勤情况和受处分情况等。
本项2.5分。
测评年度,因事迹突出,受学院通报表扬者加0.5分,受校级奖励者加1分,受省级奖励者加1.5分,受国家级奖励者加2.5分。
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扣0.2分,受警告处分者扣0.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分,受记过处分者扣1.5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2分。
云南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四、拓展素质测评
文体活动加分
①
加分理由
②
③
专业知识拓展分
①
加分理由
②
③
拓展素质分=文体活动获奖加分+专业知识拓展分=
学年自我总结(可另加附件)
测评总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学业水平分+科研与创新素质分+拓展素质分=
学生意见:
签字:
日期:年月日
班主任(辅导员)意见:
签字:
日期:年月日
培养单位意见:
公章:
云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学号姓名学院专业填表日期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70分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奖励加分20分荣誉加分加分理由校纪校规知识学习和安全教育加分社会工作加分其他10分加分理由减分思想道德素质分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奖励加分减分30二学业水平测评课程名称学分成绩课程名称学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绩课程名称学分成绩减分学业水平分课程加权平均分相应的学业水平系数减分三科研与创新素质测评基础分科研与创新素质加分加分理由科研与创新素质分基础分科研与创新素质加分相应的科研与创新素质系数一年级对应的科研与创新素质系数为0
云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学号姓名学院专业填表日期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
(70分)
奖励
加分
(20分)
荣誉加分
①
加分理由
②
③
④
⑤
校纪校规知识学习和安全教育加分
社会工作加分
其他
(10分)
①
加分理由
②
③
减分
思想道德素质分=(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奖励加分+减分)×30%=
云南大学公管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情况,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素质,造就全面发展的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测评组织学生综合测评由学院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组成测评小组进行测评,每学年测评一次,在新学年9月底以前完成。
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应向全班同学公布,听取群众意见。
测评结果经全班一致通过后记入相应表格,综合测评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学院学生团委办公室,一份由各班保存。
二、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分)+学科专业素质分(60分)+身心素质分(10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分)。
三、参评学生的范围我院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学年的本科学生。
四、测评程序1、学生自评。
班主任发给学生《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由学生自己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和《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辅导员任副组长,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
测评小组由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学生干部组成。
并由全体学生推选2—3名学生代表组成监督小组,监督测评小组的工作。
3、进行测评。
综合测评小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测评内容和具体的评分标准对每位学生的自评进行审核和测评,形成班级测评结果。
4、反馈班级测评结果。
综合测评小组将班级测评结果反馈给每位学生,学生如对测评有疑问或意见的,于3—5天内向班主任反映。
5、复核测评结果。
测评小组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对相关证明和实际情况进行复核,重新进行测评。
6、公布测评结果。
重新测评结果取得有异议的学生认可后,由班主任召开班会,公布测评结果,按照《云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规定和条件,推选奖学金候选人,确定获奖等次。
云南大学最新研究生校纪校规考试必备参考资料
云南大学2010级研究生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试卷姓名学号班级学院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灭火器的使用顺序是_____2 1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压手柄2拔插销3喷火底)2、学生未请假离校连续超过____两___________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
3、我校研究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经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
博士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____6___年;硕士最长不超过_______5___年。
4、研究生综合测试成绩由______思想道德素质_____________________、学业水平、_____科研与创新素质____________、拓展素质四部分构成。
5、我校公寓(宿舍)实行_______“先缴费后入住”_________________的制度,学校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住宿学生应自觉于每学年开始时足额缴纳住宿费。
6、《云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学年违纪达__10___分以上者,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可按规定报学院或学生管理部分给予纪律处分。
精品文档7、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时间为每年___9___月。
8、《云南大学在校学生婚育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提出生育申请的,需导师签字,学院(研究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部审批同意后并办理________休学____________手续。
9、这个消防安全标志表示的意思是______紧急出口____________。
10、《云南大学学生医疗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参保学生门诊统筹医疗费支付范围,在校学生门诊必须在校医院持医疗保险卡就诊,费用在基本医疗范围内由统筹支付___80__%,个人支付___20_%。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C )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
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一览:一、学历要求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 国家普通话等级考试(成绩达到普通话二级水平),持有《普通话证书》者可以免试;3. 中国公民(外国人要求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二、资格审查1. 如学历不是在云南大学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毕业证、学位证明及成绩单;2. 提供两寸近期照片1张(请打印真实认证过的照片);3. 国家承认的资格认证证书(如有);4. 经过云南大学全职研究生处审核后,取得《云南大学全职研究生条件复审表》;三、入学测试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云南大学统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学考试;2. 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云南大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审考试;四、学费在职研究生学费应按照《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入学审批办法(试行)》和本校规定情况收取,确定单位后由本校出具缴费通知书。
五、报考方式1. 申请者下载“云南大学全职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完成注册、注册确认、申报志愿并提交报考资料;2. 申请者按照本校《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安排》将报考资料邮寄至本校报考处;3. 依据《云南大学全职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报考资料初审合格信息,由本校报考处向全国学校发出《云南大学全职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报名通知及入学考试成绩,获得《云南大学全职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报名通知及入学考试成绩;六、考生须知1. 报考者需按照通知时间,在本校报考处及认定的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有效的资料;2. 若对报考申请资料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本校报考处;3. 请务必如实提交申请资料,一经查实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报考资格;4. 关于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内容等问题,请登录本校报考处指定的网站查询最新通知方可参加考试;5. 报考者应当收到本校报考处给予的《云南大学全职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考试通知及入学成绩后,按相关规定持照片、身份证明的考生,在考试当日依次准时到达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云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模板】
文体活动加分
①
加分理由
②
专业知识拓展分
拓展素质分=文体活动获奖加分+专业知识拓展分=
学年自我总结(可另加附件)
测评总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学业水平分+科研与创新素质分+拓展素质分=
学生意见:
签字:
日期:年月日
班主任(辅导员)意见:
签字:
日期: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日
培养单位意见:
公章:
日期:年月日
XX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学号姓名学院专业填表日期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
奖励
加分
荣誉加分
①
加分理由
②
③
④
⑤
⑥
校纪校规知识学习和安全教育加分
社会工作加分
减分
思想道德素质分=(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奖励加分+减分)×30%=
二、学业水平测评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减分
学业水平分=(课程加权平均分×相应的学业水平系数+减分)=
三、科研与创新素质测评
基础分
科研与创新素质加分
参加各类科技活动加分
加分
理由
发表论文加分
科研工作加分
专利加分
出版著作加分
科研与创新素质分=(基础分+科研与创新素质加分)×相应的科研与创新素质系数(一年级对应的科研与创新素质系数为0.15;二年级有课程的,对应的科研与创新素质系数为0.25;二年级没有课程的,对应的科研与创新素质系数为0.35)=
云南大学科学硕士综合素质测评
测评意义
1. 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综合素质测评不仅关注学生的学术成绩,还注重实践、团队合作和个人素质等方面的发展。通过测评 ,学生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升自身能力。
2.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可以全面了解学生的能力和潜力,为制定更加精准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依据 。此外,通过测评还可以发现学生的潜力和特长,为他们在未来职业生涯中的发展提供指导。
学术科研能力
01
学术道德
具备严谨的学术态度,遵守学术 规范,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
科研能力
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验技能 ,能够独立完成研究工作。
03
02
研究兴趣
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能够 积极主动地探索学术问题。
学术成果
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专 利等学术成果。
04
实践创新能力
实践能力
具备实验操作、社会实践等实践能力,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THANKS
批判性思维
能够批判性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本质,提出合理解决 方案。
组织协调能力
组织能力
能够在团队中担任组织者或协调者角色,有 效协调团队成员完成任务。
人际交往能力
能够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善于处理 各种人际关系问题。
协调能力
能够与他人良好沟通协调,解决矛盾和冲突 ,促进团队合作。
领导能力
能够在团队中发挥领导作用,带领团队完成 任务,具备团队管理能力。
明确测评标准
制定具体的综合素质测评指标 体系,明确各指标的权重和评 分标准,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
性和客观性。
规范测评过程
加强评价环节的规范化操作,减少 主观因素的影响,确保评价结果的 准确性。
研究生综合新测评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努力造就“忠诚可靠、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一专多能、作风优良、身心健康”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营造有利于研究生成长的激励环境,搭建研究生公平竞争的平台,科学评价和考核研究生综合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要求确定。
第三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指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对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学习、科研、训练、生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以量化的形式来体现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方法。
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定期向全体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公布,作为选任研究生干部、评奖评优、推优入党、推荐就业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测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研究生部是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领导和监督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受理研究生关于测评工作的申诉。
第七条研究生管理和培养部门是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制定实施细则。
研究生大队负责综合素质测评的牵头工作,培养办公室负责及时提供相关测评内容的测评结果。
第八条研究生大队成立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由大队长(政委)任组长,成员由副大队长、副政委和各中队长组成,负责指导、组织、监督测评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各中队成立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由中队长任组长,成员由区队长和党支部委员等组成,负责本中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研究生的具体表现记录、汇总、公布、说明、上报测评结果。
第三章测评的内容、标准及方法第十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和成绩由基础部分和奖惩部分组成。
研究生德育成绩综合测评细则
研究生德育成绩综合测评细则研究生德育成绩综合反映研究生遵守纪律、参与活动、担任干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研究生德育成绩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3名班干部、2名研究生代表组成的测评小组,对研究生德育表现进行审查和民主评议,如实测算成绩,结果在班级内公示。
对德育成绩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有效期内,向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逾期无效。
德育成绩=(基础素质分+拓展分+奖励分)*系数。
(研二系数为10,研三系数为5)具体说明如下:(一)基础素质分1分,如上一年度有以下情况的,基础素质分为0分:1)无故不按时注册;2)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
(二)拓展分为研究生参加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义务献血、讲座等学术活动的分数,其范围由研究生院根据当年情况制定。
满分5分。
文艺、体育活动一般包括:校级运动会、体育联赛、元旦晚会、毕业晚会、春蕾杯等文体赛事,赛事获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6分,三等奖0.4分。
参加校级运动会的观众、裁判员加0.1分,方阵队员、运动员,晚会主持人、演员,赛事选手加0.2分,同一赛事不累加。
义务献血、见义勇为、保护公共财物等方面有积极贡献者加1分。
讲座活动每参加一次加0.2分,此项加分累计上限为3分。
(三)奖励分为研究生担任干部等参与社会工作、取得个人或集体荣誉的分数,满分4分。
各项奖励相加超过4分的按4分计。
研究生担任干部等参与社会工作的加分为:(1)研究生团总支副书记、研究生会正副主席、研究生会秘书长、部长、班长、党支部书记加2分;(2)其他班委、研究生会副部长加1分;(3)研究生团总支和研究生会干事加0.5分。
以上研究生干部有重复任职的,以高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研究生干部考核,未认真履职者将缩减或取消奖励分。
个人荣誉项一般包括: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团干、团员、感动北服年度人物、五四杰出青年等,由研究生院根据当年情况制定范围。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大学生在学习、科研、实践、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一种制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各高校普遍实施了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二、评价内容1. 学术能力评价学术能力评价是对大学生学科知识掌握和学术能力的评估。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学习成绩、学术竞赛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表现。
2. 实践能力评价实践能力评价是对大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估。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此外,还可以考虑学生在实习、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实践经验。
3. 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估。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人文素养、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价方式1. 成绩评价成绩评价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估。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考试成绩、论文成绩等方面进行评价,以客观反映学生在学术能力方面的水平。
2. 作品评价作品评价是对学生科研成果、创新作品等的评估。
学校可以要求学生提交科研报告、创新项目、论文等作品,通过专家评审或公开展示的方式进行评价。
3. 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学校可以采用面试、小组讨论、演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以了解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水平。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1. 奖励机制学校可以根据评价结果设立奖励机制,对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2.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可以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重要依据,以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素质方面的水平。
3. 就业推荐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学生提供就业推荐,帮助他们更好地就业。
五、评价的改进与完善1. 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学校可以根据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全面。
云大综合测评细则
D3.专业知识拓展情况。本项满分2分
a.进校后从二级开始修读《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学生,学期成绩合格者,每项加0.5分。
b.参加文化、技能类培训(包括一些专业性的讲座、报告、培训、会议)加1分。
c.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的同学统一加1分。
综合测评成绩的测评
A.思想道德素质分的测评。本项满分20分
基础分。本项满分10分
附加分。本项满分10分
A1.政治理论学习。本项满分1分
a.积极参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课堂学习,其中本学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成绩有一门超过90分(包括90分)加1分,其余的均加0.8分。
d. 军训获得院级、校级优秀学员者加分别加1分和1.5分
e.在院刊等非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加0.5分;在校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文章的,分别按校、省、国家级别加1分、2分、4分;所撰写的文章、论文获院级奖励的加2分,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加3分。
D2.掌握技能情况。本项满分2分
a.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加权平均分在85分及以上者加1分。80-85分者加0.9分,75-80分者加0.8分,70-75分者加0.7分,70分以下者加0.6分,测评年度若有挂科在相应加分上减去0.1分。
b.积极参加学校、校学生会、校团委以及商旅学院团委学生会(转学院的同学以原来学院为准)组织的全民健身活动或者文体活动者(院迎新晚会、院庆、校迎新晚会、辩论赛、运动会、排球赛、广播体操比赛、云大之春、篮球赛、校运动会、足球赛、阳光体育运动会等)每项活动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需以上组织盖章认可),参加其它社团及协会活动者只加0.1分。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并为各项推优、评奖及毕业鉴定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测评是从德育、智育、体育、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量化考核,其指标体系和权重系数为:2.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10%+智育成绩×70%+体育成绩×10%+综合素质成绩×10%;2.2 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评成绩=在校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之和/实际测评学年数;2.3 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奖优及毕业鉴定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生综合测评每年进行一次,在新学年10月完成。
测评工作完成后,各班级要认真填写《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附件一),并将测评结果汇总报学生工作部存案。
评分工作由各系负责,由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
学生有权对评分结果提出异议或上诉。
第四条德育、智育、体育、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分开计算,各项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第二章德育成绩第五条德育包括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修养、法纪观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德育成绩由基本分、应加分和应扣分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分为60分。
第六条德育成绩的计分6.1 政治表现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课堂学习情况。
(1)政治理论课程学习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在90分以上者加20分,80-89分者加15分,70-79分者加10分,60-69分者加5分;未开设政治理论课的年级成绩按70分计;(2)政治理论课程学习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不及格者扣10分,缺考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者扣20分。
6.2 学习态度方面,评价学生在学习、生活过程中体现的团队精神、学习态度、精神面貌和受处分情况等。
2019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019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07 成人教育学全日制15110 常玲玲80.86 72.83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07 成人教育学全日制15119 许道祯82.14 75.97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07 成人教育学全日制15134 王世雅82.14 72.87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07 成人教育学全日制15142 马晓斐78.86 71.73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07 成人教育学全日制15143 钟欣欣80.80 72.9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07 成人教育学全日制15156 王媛87.74 75.37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全日制15159 王明芳79.86 69.53 定向就业少数民族政策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全日制15163 世文丹80.20 71.6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全日制15178 黄春艳78.46 72.33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全日制15194 刘婷婷82.20 73.3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全日制15200 罗姝婧86.54 75.27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10 教育技术学全日制00089 江孟雪83.60 77.7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10 教育技术学全日制10194 汪洋89.34 80.07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10 教育技术学全日制15207 宾志军82.00 72.8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10 教育技术学全日制48323 刘嘉珮83.66 77.13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0110 教育技术学全日制54835 谢琳80.40 76.6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39 李丹89.36 79.88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40 刘秀娟70.64 69.02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41 孙冬冬79.44 71.62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54 普忠芬78.48 74.14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62 刘洁80.80 73.7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63 聂鑫81.76 75.68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65 张旭87.52 81.56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67 张菲菲83.52 77.06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71 滑贝贝72.08 71.44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79 丛铭妍83.20 75.9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82 彭培环79.48 76.44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84 舒玉红82.36 74.98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86 李佳雨75.36 71.58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87 陈倩81.20 78.4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89 杨梅83.48 76.14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15293 彭焕卜78.24 75.32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297 唐嘉82.94 76.27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02 李青懋82.06 76.33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06 栾敏79.34 73.67 非定向就业第70 页,共97 页2019(按照学院代码+专业代码+考生编号后五位排序)学院考生编号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培养方式姓名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类别备注代码后五位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13 周宪奎81.06 73.23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15 成英姿81.00 74.0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16 王娟80.94 76.17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17 刘裕章79.80 75.7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18 王颖88.26 81.23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20 孟媛83.06 73.33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21 陈俊威86.66 80.83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39 袁文杰78.80 75.0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41 毛婷婷78.60 73.4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45 陈燕琴79.20 73.4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46 杨秋83.34 78.07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47 袁艺87.34 80.27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50 廖梦鯕79.20 74.1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53 马婷婷81.60 78.2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54 姚雪婷85.34 77.47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59 毛莉萍86.00 78.40 非定向就业02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全日制15366 陈梅83.86 77.63 非定向就业。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实施及要求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测评单元(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每学年9月-10月进行测评工作。
2、测评单元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审议小组,人数5—7人,由班级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一半。
班主任负责指导审议小组的工作.审议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审议,核准分数,对错漏予以改正。
3、每位学生参照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做出一学年的全面总结,实事求是地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登记表》中的各项分数,交测评审议小组审议.4、定量考评:①定量考评内容包括品德基础素质的扣分项目、品德发展素质的第(2)(3)(4)款、专业基础素质、身心基础素质(除“心理品质"和“审美情趣”)、社会实践素质、创新素质和职业综合素质六部分;②考评采用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分两方面相结合的计算机方法,校、院、系奖惩分根据学生的表现按规定标准评定.5、定性考评:①定性考评内容包括品德基础素质(除扣分项目)、品德发展素质的第(1)款、身心基础素质中的“心理品质”、“审美情趣”和体育锻炼态度;②定性考评办法:由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和不少于全班人数25%的学生代表组成评分小组,对全班同学进行定性评分,权重分别为:0.2、0.3、0。
5,再进行加权计算。
6、班主任和审议小组负责全面审议,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一周,学生可在一周内向学院提出质疑;公示结束后,经学院领导复审,公示测评最终结果.7、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评优活动和享受奖学金的依据。
8、凡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将取消其与此次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评奖评优资格。
9、处罚规定①、品德素质分低于60分者:视为未达标学生,填写“未达标学生登记卡",记入个人档案;师范生扣发一学年师范生三等专业奖学金;不得参加本学年各种奖、助学金的评比。
《云南大学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
《云南大学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全面推进学院制建设,确保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客观、公正地对院、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云南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学院制建设的意见》、《云南大学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校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二)单项工作考核与综合任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三)年度任务考核与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四)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关联评价原则;(五)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六)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全校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正、副处职领导干部。
三、考核内容领导班子考核以三年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并结合党建工作责任1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等专项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及平时校领导巡查、学校督导组巡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领导干部考核分别按三年任期内和年度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侧重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等。
对党政主要领导还要考核其团结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能力。
四、考核结果等次(一)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五、考核办法(一)领导班子的考核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测评。
定量测评主要通过对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测评打分来进行,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测评总分为100分。
定性测评由群众民主测评和校领导测评来完成。
完成创新性工作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单位,领导班子可以获得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单位内部人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和责任事故的,领导班子将被扣分,扣分多少根据其不良影响的程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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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素
质
测
评
文体活动加分
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健身活动或者文体活动者一次加1分,二次以上加2分,三次以上不得累加
获校级个人排名前2名者加2分,获3、4名者加1分;
获省级个人排名前3名者加5分,获4、5、6名者加3分
获国家级个人排名或集体排名前4名者加15分,获5至8名者加10分
专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识拓展分
获得国家认可的教师资格、运动员证书、普通话考试、器乐等级八级等技能证书以上,每项加2分,可累加,限当年
学
业
水
平
测
评
课程加权平均分
补考合格课程成绩以60分计,补考不合格课程成绩按原不及格分数计
考试作弊该课程以0分计
按合格、不合格计算成绩的课程不参加测评
减分
评定年度内,凡纳入测评的课程每不及格一门课程,扣5分
未按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其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者,扣10分
第二年无课程,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并通过的,学业水平分按25分计
宿舍卫生有不合格记录的,每个成员每次扣0.5分,可累计扣分
无假外出,被宿舍管理人员通报,一次扣5分,可累计扣分
零报告,无故无假缺报者,一次扣5分,可累计扣分
承担或参与各类活动和工作,拖沓延误造成恶劣后果的,一次扣10分,可累计扣分
涉及各种学业不端,负有主要责任,扣30分;负有非主要负伤,扣20分
思想道德素质分=(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奖励加分+减分)x 30%
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研究论文,加10分,可以累加
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其它公开期刊正刊发表研究论文,加8分,可以累加
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独立作者身份在所有期刊非正刊(增刊、专辑)以及非专著性论文集发表研究论文,加5分,可以累加
在学校规定的一类出版社以第一作者或者唯一作者身份出版著作,加40分,不得累加
7.0-6.0
5.0-4.0
3.0以下
文明礼貌
礼貌待人,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待人热情,说话文明,尊敬师长
7.0-6.0
5.0-4.0
3.0以下
社会公德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爱护公物,遵守社会秩序,自觉维护公共道德。珍惜各种资源
7.0-6.0
5.0-4.0
3.0以下
讲究卫生
爱护环境,讲究卫生,自觉保护、维护公共卫生,履行卫生值日责任
5.0-4.0
3.0以下
社会工作
热爱集体,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团结同学,热心服务同学,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7.0-6.0
5.0-4.0
3.0以下
遵纪守法
法纪观念强,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
7.0-6.0
5.0-4.0
3.0以下
学习态度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正派,有正确的科学价值观,遵守学术诚信及学术道德
7.0-6.0
5.0-4.0
3.0以下
奖励加分(加分上限为20分)
荣誉加分
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每次加10分,加分上限为20分
参加学校、学院和社会组织的其他献爱心活动,加5份,不得累加
长期参加助管工作,学校、学院组织的社区挂职等非教学实践活动的挂职锻炼加5分,不得累加
获各类国家级称号加20分,省级称号加10分,校级称号加7分,院级称号加5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奖学金类不加分
6.0以下
4、教育学研究方法掌握
10-8.0
8.0-6.0
6.0以下
5、学习能力
10-8.0
8.0-6.0
6.0以下
6、学习纪律
10-8.0
8.0-6.0
6.0以下
科研与创新素质加分(加分上限为40分)
协助导师或其他老师的科研工作,加5分,不得累加
以主持人身份获批厅级课题,加20分;以主持人身份获批校级课题,加10分,不得累加
以参加者身份参与导师或者其他老师课题申报,加5分,不得累加;申报获批加10分,不得累加
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SCI,SSCI期刊正刊发表研究论文,加40分;非第一作者身份,加20分,不得累加
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发表的研究论文被EI索引,加15分,不得累加
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CSCD核心库正刊,CSSCI期刊正刊发表研究论文,加20分,可以累加
获得注册会计师、司法考试,加5分,不得累加,限当年
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加2分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在425分以上者加3分,525分以上者加5分,限当年
参加专业类培训一次加1分,一次以上的加2分,三次以上不得累加。
拓展素质分=文体活动加分+专业知识拓展分(本项加分上限为15分)
党委研究生部工作意见
注:1、以上所有测评内容均以测评年度内的项目为基准;2、表格一式两份,两份同时上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待审批后一份返回培养单位执行,一份存留。
辅助新生接待、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友爱以及扶残助弱活动,加2分,不得累加
担任院级研究会干部,班干部,加1分,不得累加
全勤加2分,有请假经历者此项不得加分
减分
受到学校学院者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扣2分,警告扣5分,严重警告扣10分,记过扣15分,留校察看扣30分
无假旷课,一次扣5分,可累计扣分
无假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或中途退出,每次扣10分,可累计扣分
云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培养单位(盖章):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签字:日期:2015年9月14日
思
想
道
德
素
质
测
评
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70分)
项目
基本内容
好
一般
较差
政治态度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与政策,明辨是非能力强,坚持原则,上进心强
7.0-6.0
5.0-4.0
3.0以下
社会工作
参加校级研究生等学生自治团体工作的,工作表现称职加5分;参加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工作表现称职的加3分。
未担任学生干部,便能够积极参加和协助相关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加3分
其他
(加分上限为10分)
积极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撰写思想汇报者,加3分,不得累加
辅助管理工作(如招生、监考、函授点辅助工作、学院图书馆工作,以及其他临时任务),加2分,不得累加
第二年无课程,未能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并通过的,学业水平分按0分计
学业水平分=课程加权平均分x相应的学业水平系数+减分
科
研
与
创
新
素
质
测
评
基础分(60分)
项目与内容
好
一般
较差
1、科研态度
10-8.0
8.0-6.0
6.0以下
2、专业深度
10-8.0
8.0-6.0
6.0以下
3、学习任务完成质量
10-8.0
8.0-6.0
获各类集体荣誉,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7分,院级加5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勇于和不良现象斗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热心助人、扶残助弱等行为,表现突出的加10分,可以累加累计
获得其它各类荣誉,国际级加20分,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0分,校级8分,院级加5分。
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在60-79分者,加1.5分;80-89分者,加3分;90分以上者,加5分。
获得学术性个人奖励或称号,国际级加40分,国家级加35分(政府奖),省级加30分(政府奖),校级10分,院级5分
获得学术组织的个人奖励或称号,国际级加30分,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
作为主要承担者组织学院及院际间学术活动,加10分,不得累加
科研与创新素质分=(基础分+科研与创新素质加分)x相应的科研与创新素质系数
政治学习
认真学习相关政治理论,参加学校、院系和班的政治学习、形势政策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
7.0-6.0
5.0-4.0
3.0以下
心理素质
生活适应能力强,善于自我调适,正直乐观,意志坚定,能与人沟通协作
7.0-6.0
5.0-4.0
3.0以下
社会实践
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民意,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7.0-6.0
在学校规定的二类出版社以第一作者或者唯一作者身份出版著作,加35分,不得累加
在学校规定的其它出版社以第一作者或者唯一作者身份出版著作,加30分,不得累加
在所有出版社出版著作中承担一万字以上写作量,加20分,不得累加;一万字以下及五千字以上,加10分,不得累加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院级刊物发表文章,加2分,可以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