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培训)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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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重工商大研…2011‟8号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地反映和考评研究生综合素质,引导和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总则(一)研究生综合素质考评每学年考评一次,主要从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课程成绩)、科研素质、发展素质(附加奖惩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综合素质考评基本分满分为100分,奖惩分以加减分的形式计入总分。

同一项目奖惩分只能在该学年使用一次。

(三)综合素质考评在研工部(研究生处)的指导下,由各学院(研究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院(研究机构)成立综合素质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根据专业特征和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考评小组。

(四)考评结果成绩及排名需在班上公示。

(五)研究生的综合考评得分是评定各种荣誉称号、奖学金和毕业时择优推荐等的主要依据。

二、德育素质分(一)德育素质基本分为100分,由学院(研究机构)对研究生的操行评分、研究生公寓管理机构对研究生在公寓区操行评分两部分组成,分别占60%、40%)。

(二)学院(研究机构)对研究生的操行评分基本分满分100分,包括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几个方面,其中:1. 政治表现满分10分。

政治表现分四等评分:(1)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学院(研究机构)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批评各种错误言行的,可评8-10分。

(2)主动参加校、学院(研究机构)组织的大部分政治活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国内外大事,能坚持原则的,可评5-7分。

(3)能够参加校、学院(研究机构)组织的一些政治活动,有一定上进心,可评1-4分。

云南大学公管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云南大学公管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情况,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素质,造就全面发展的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测评组织学生综合测评由学院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组成测评小组进行测评,每学年测评一次,在新学年9月底以前完成。

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应向全班同学公布,听取群众意见。

测评结果经全班一致通过后记入相应表格,综合测评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学院学生团委办公室,一份由各班保存。

二、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分)+学科专业素质分(60分)+身心素质分(10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分)。

三、参评学生的范围我院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学年的本科学生。

四、测评程序1、学生自评。

班主任发给学生《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由学生自己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和《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辅导员任副组长,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

测评小组由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学生干部组成。

并由全体学生推选2—3名学生代表组成监督小组,监督测评小组的工作。

3、进行测评。

综合测评小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测评内容和具体的评分标准对每位学生的自评进行审核和测评,形成班级测评结果。

4、反馈班级测评结果。

综合测评小组将班级测评结果反馈给每位学生,学生如对测评有疑问或意见的,于3—5天内向班主任反映。

5、复核测评结果。

测评小组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对相关证明和实际情况进行复核,重新进行测评。

6、公布测评结果。

重新测评结果取得有异议的学生认可后,由班主任召开班会,公布测评结果,按照《云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规定和条件,推选奖学金候选人,确定获奖等次。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7】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就是对学生德、智(包括能力)、体、美等各方面,预先制定出具体目标、规范和要求,并依此分项进行测量、考核和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定量地表述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对学生做出全面评价。

第三条综合测评是手段,目的是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养成教育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工作以及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四条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和平等的原则,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考核指标统一由院学生会综合测评部和各班综合测评委员坚持每天如实登记,各班班长负责每月向班内全体同学公布一次,务必做到客观、公正、民主测评和平等竞争。

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综合测评工作从新生入学开始考核登记,坚持经常考核记录,每学年全面测评一次。

综合测评工作的最终评定在每年九月份进行,其资料的时间范围从上年度九月一日起到本年度九月一日止。

按学年制评定。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检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全体辅导员、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组成。

第八条学院学生会设立学习测评部,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经常性的综合测评工作和学院团工委、学生会及各部提供的测评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存档以及分发工作。

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方法研究

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方法研究

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方法研究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在专业课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该评价方法的研究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水平、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培养具备专业素质的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背景介绍公共管理类专业培养的是从事公共部门管理、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公共事务研究和咨询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公共管理类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

目前我国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培养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等。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性1. 基于学习成绩和考试成绩评价的方法学习成绩和考试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指标,可以通过成绩排名、GPA等方式进行评价。

但单纯以学习成绩和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是有限的,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 基于实践能力评价的方法实践能力是培养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的重要目标之一。

可以通过实习报告、实践项目成果、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评价。

还可以引入企业、政府等机构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的考核和评价。

4. 基于综合素养评价的方法综合素养是评价学生的核心素质和能力的关键指标。

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公共管理类专业相关的学术会议、学术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评价学生的综合素养。

四、评价方法的应用和研究存在的问题目前,尽管已有一些学校和专业开始尝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但仍存在以下问题: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方法不全面、评价结果难以客观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等。

五、改进方法和建议为了提高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明确评价指标和权重。

2. 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习成绩、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等各个方面。

3. 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学生进行评价,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4.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认识和应用能力。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
专业班级:17思政 姓名:张三 学号:2017xxxxx
(2018学年—2019学年)

等级
自评
硕士点负责人评议
学院评议
依据
结果
综合素

思想品德
优秀
加分项:2、4、5(根据综测的条例来写第几条)
减分项: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学业水平
优秀
加分项:
减分项: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创新创业
优秀
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项:
减分项: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实践活动
优秀
加分项:1、5
减分项:1
不合格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备注
专业人数
申请类别
国奖
有无发表论文
经亨颐奖学金
不及格科目数
优秀奖学金
单项奖
注:(绿色字体为举例部分,填表时请大家删除,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公共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分解表

公共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分解表
7分
内容
主要测评学生参与文化、体育、艺术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的情况。



3

每学期必须至少参加一次(项)以上的文化、体育、艺术或其他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方可得分;
得分内容如下:
(1)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的情况。
(2)参加学校、学院学生艺术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情况。
(3)参加学院、学校或其它单位组织的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情况
(6)同一项目在当学年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
加分应提供相关证明,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同一项目在当学年获多项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加分时要区分第一负责人和其他成员、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来相应加分。
(三)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
6分
内容
主要测评学生参与学生团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和承担社会工作的情况。



(5)社区表现分处于楼栋后30%,且累积分低于98分者扣1分。
(二)智育素质60分
主要测评学生在当学年所取得的学业成绩,以规定课程的平均学习绩点为主。计算方法为:智育素质分=(学业绩点+2.5)×8。
该项分值由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学习成绩绩点,经系统自动换算为智育素质分。
上学年平均学习绩点:
智育分:(+2.5)×8=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分解表
姓名:学号:班级:测评时间:年月日
项目
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自评依据
互评得分
互评依据
备注(详见操作细则)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基础性素质75分
(一)




10

内容及要求

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更好的促进本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同学们学习、工作的积极性,特决定在《丽水学院学生手册》现行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二、考核原则公开、公正、公平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比例和成绩计算方法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和比例为:品德测评占20%,智育测评占60%,体育测评占5%,能力测评占15%。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品德测评*20%+智育测评*60%+体育测评*5%+能力测评*15%+特别奖励分。

3、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为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平均值。

(一)、品德测评(20%)品德测评分=基本分+附加分基本分为70分,附加分得分满分为30分(附加分=奖励分-扣分)。

(二)、智育测评(60%)智育测评分=学习成绩得分*90%+智育奖励分(奖励分+考勤得分),智育奖励分满分为10分。

学习成绩得分为考试、考察课成绩(体育成绩记入体育测评项);考察课成绩定等级的,按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按50分记入;补考成绩按原始分记入,考试作弊按0分处理。

体育测评分=体育课成绩得分*80%+体育加减分,体育加减分满分为20分。

能力测评分=能力基本分+能力加减分能力基本分70分能力加减分30分能力加减分=社会工作加分+各类竞赛、学生科研(含论文)及作品获奖得分+论文及其他作品在公开合法刊物、报纸上发表得分+奖励分-扣分项,此项满分为30分。

3、论文及其他作品在公开合法刊物、报纸上发表得分(除国家一级、核心和一5、扣分附则:经济贸易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程序1、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书担任副组长,外加三位学生为组员(至少一名是普通学生),负责全班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各班团支书负责将每学期本班奖惩情况及个人奖惩情况逐一登记(注明事由、时间、部门),次学期初上交院分团委组织部核实。

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方法研究

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方法研究

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方法研究1. 研究背景公共管理类专业是培养管理公共事务和社会组织的专业人才的重要学科。

为了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需要研究合适的考核评价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

3. 方法论本研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案例分析等多种手段收集数据。

将学生的学习成绩、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分析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4. 考核内容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协作与沟通能力、创新与创业能力、责任与担当能力等。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考核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5. 考核方式(1)课堂表现评价:通过参与讨论、课堂发言、小组合作等方式,评估学生在专业知识掌握、思想情感表达、批判性思维等方面的能力。

(2)项目报告评价:通过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报告,评估其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3)口头答辩评价:通过学生对于课程内容或实践项目的口头答辩,评估其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等。

(4)综合考试评价:通过综合考试,评估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学科研究能力。

(5)综合素质评价:通过综合素质测评问卷调查和专家评价等方式,评估学生在综合素质方面的表现。

6. 评价标准(1)学习成绩:评估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成绩表现,包括课堂作业、考试成绩等。

(2)实践能力:评估学生在实践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实践报告、实践能力测评等。

(3)综合素质:评估学生在综合素质方面的表现,包括综合素质问卷调查结果、专家评价等。

7. 改进措施(1)加强课程教育: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

(2)加强实践教学:增加实践环节,提供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3)加强综合素质培养: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和专家评价,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总结: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方法的研究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有着重要的意义。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基础知识厚、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第三条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测评相结合、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根据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部份,其中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教学等环节中形成的一般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创新活动、科技实践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的创新性、实践性及创造性的素质。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一般于每学年9月~10月实施。

转专业学生和提前毕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上一年度主要学习和生活的班级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七条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学院各年级在辅导员指导下,由团支部、班委会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与整理。

各班成立由辅导员、学生代表(原则上不少于全班人数的1/3)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应保证每个寝室都有代表,且须在学院统一公示),具体承担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大一学年的测评小组可考虑导生参加。

第三章测评内容与方法第九条基础性素质由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三个模块构成。

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12版)

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12版)

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工作,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21 世纪的人才发展战略,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手册》及管理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一)本方案是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规范,体现了“切合实际,鼓励先进,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本方案的宗旨,一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二是认同学生在社会工作、业余特长等方面的突出成绩;三是对学生的不良和违纪行为做出惩处。

通过“加分从谨、扣分从严”的措施,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做出相对公正和合理的评价。

鼓励学生在加强专业学习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三)本方案由两部分组成:总则和细则。

细则部分包括综合测评加分和综合测评扣分的具体规定。

(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由该学年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加分和综合测评扣分三部分构成。

(五)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学习成绩=∑课程期末成绩(百分制)×该课程学分该学年总学分;(六)各项综合测评加分设定的上限如下:第一类——科研成果及论文发表: 3 分第二类——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4分第六类——各类竞赛与社会活动中包含学习竞赛: 3 分社会活动: 3 分文体活动: 3 分综合测评加分的总分上限=参评学生该学年的学习成绩*10%,数值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年级内以同一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序,评选出优秀学生奖学金。

(八)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维护国家根本利益;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义务劳动。

3.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8%,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评选资格;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20%,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50%,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各本科学生班级:《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试行)》已经2013年10月3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试行)》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年10月31日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客观地反映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实际表现和素质水平,扎实做好我院本科学生学年综合考评工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修订)》(闽师学工〔2012〕33号)及其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思想政治表现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具体如下:(一)基础分评定标准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5分、64-60分、59-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乐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走与实践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成长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团结、稳定。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专业及综合面试评分标准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专业及综合面试评分标准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专业及综合面试评分标准学生姓名专业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专家按照考生复试表现给出各项考核项目的等级(在相应“□”内划“√”),最终给出综合得分(以百分记)。

考核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评分等级及参考分值报考专业的知识水平与素养(25分)优□(20-25分)良□(14-19分)中□(7-13分)差□(1-6分)本科专业的知识水平与素养(20分)优□(16-20分)良□(11-15分)中□(6-10分)差□(1-5分)科研潜力与创新能力(25分)优□(20-25分)良□(14-19分)中□(7-13分)差□(1-6分)理解与表达能力(10分)优□(9~10分)良□(6~8分)中□(3~5分)差□(1~2分)社会实践经验与能力(10分)优□(9~10分)良□(6~8分)中□(3~5分)差□(1~2分)心理素质、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10分)优□(9~10分)良□(6~8分)中□(3~5分)差□(1~2分)面试综合得分优:85-100分良:75-84分中:65-74分差:64分以下*对考生社会实践经验等方面的考核,可参见《硕士研究生考生书面自述》考官签名: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面试评分标准外语主要考查考生七个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中心是否切题、意思是否明白、结构是否严密、表达是否连贯、词汇是否熟练、语法是否正确、发音是否清楚。

在各单项项目的等级上勾选,并给出最终成绩。

考核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评分等级标准及分值中心是否切题(20分)准确理解题意,内容完整(优)能比较准确理解题意,内容比较完整(良)能部分理解题意,内容一定程度上完整(中)不能正确理解题意,内容完全不切题(差)意思是否明白(15分)回答内容容易被理解(优)回答内容比较能够被理解(良)回答内容基本可以被理解(中)回答内容基本很难理解(差)结构是否严密(15分)结构严密,逻辑清晰(优)结构比较严密,逻辑比较清晰(良)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和逻辑思维(中)结构松散,逻辑混乱(差)表达是否连贯(15分)无思维停顿,表达能力强(优)偶尔出现思维停顿,表达能力比较强(良)停顿较多,表达能力一般(中)经常停顿,表达能力差(差)词汇是否熟练(15分)词汇使用熟练准确(优)词汇使用比较熟练准确(良)词汇使用基本正确(中)词汇使用出现较多错误(差)语法是否正确(10分)句型多样,熟练使用复杂句(优)句型多样,有复杂句型(良)句型较少,无复杂句型或错误使用(中)句型单一,无复杂句型(差)发音是否清楚(10分)发音纯真、清晰(优)发音比较准确和清晰(良)发音偶有错误(中)发音模糊,错误很多(差)面试合计得分优:85-100分良:75-84分中:65-74分差:64分以下考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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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关于
《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壹条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要求,实现公共管理学院“人格独立、严禁宽容、追求公平、责任至上”人才培养思路,现参照《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客观评价标准,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院依据本实施细则评定出来的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将作为我院硕士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奖学金评比分专业进行,各个专业均按20%的比例选取。

第四条测评小组成员: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应由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2名,共5人组成。

学生代表要求由全班选举产生。

第二章评分原则
第四条评定对象和时间:评定对象为于校全脱产硕士研究生;下壹测评期对上壹测评期进行测评。

第五条评定程序:本人申报,测评小组评审,学院党总支审核,报学工部备案。

第六条评定范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范围包括研究生课程、科研能力以及素质拓展三个方面展开。

第七条其他:
1.凡于规定时限内未按时完成申报,视同放弃测评。

2.申报加分需出示材料原件且
提供复印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加分。

3.凡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受到警告之上(含警告)处分者,取消评优资格。

第三章评分内容和标准
评定内容、权重值和单位限额分如下:
第八条课程分A(40分)
课程分=∑(单科成绩×学分)/∑学分×0.4
说明:如果二年级及以后学期无课程学习,或只有少数学生仅有个别课程学习的学期,学院可视情况决定所有同学的课程成绩分按同壹分值记入(35分)。

第九条科研能力分B(35分)
B=B1+B2+B3+B4
1.专业论文B1
说明:
(1)刊物划分标准参照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08年版修订版)》。

权威期刊为A1、A2、B1类所列期刊;核心期刊为除权威期刊外进入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目录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期刊。

(2)境外公开发表的论文壹般按照核心期刊论文标准计算,列入《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目录的按权威期刊标准计算。

(3)同壹篇论文被多次转载,只能计壹次最高分。

(4)论文为合著的,只对第壹作者进行加分;如第壹作者是我校教师,第二及其他参和人视同第壹作者进行相应加分。

(5)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的增刊论文降壹级评分,壹般期刊的增刊按壹般期刊得分的50%计分。

增刊累积单项限分3分。

(6)于内部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计分标准为:国家级内部刊物按核心期刊的60%计分;省部级内部刊物按壹般刊物计分。

内部刊物累积单项限分5分。

(7)学校内部刊物《研究生论坛》杂志按1分/篇计分。

(8)截至受理综合测评关联材料之日,已于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能够参评,需提
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封面、目录及正文);持用稿通知书则无效。

(9)于壹般期刊上发表的第壹篇论文记2分,之后每增发壹篇记0.5分。

累积加分限5分内。

2.科研项目B2
(1)课题
说明:①对合作的课题,只对课题主持人进行加分;如主持人是我校教师,第二及其他参和人视同课题主持人进行相应加分。

②课题需提交立项申请、结项证明及成果,否则不予加分。

③未结项或出版的成果不于测评范围④参加课题的调研活动的加参和分0.2分⑤每壹个学年课题积分均从零开始累积⑥科研累积分数不设上限(2)其他
说明:著作为合著的,只对著作主编进行加分;如著作主编是我校教师,第二及
其他参和人视同著作主编进行相应加分。

3.学术奖励B3
(1)公开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0分,公开发表的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8分,公开发表论文的观点被新华文摘转载6分。

同壹文章被多处转载,按最高级计分。

(2)科研成果获奖加分(指党政军团组织的评比和全国各学科专业学会组织的评比。


说明:获奖成果为合作的,只对第壹作者加分;如第壹作者或主持人为我校教师,则第二及其他参和人视同第壹作者或主持人进行相应加分。

4.参加学术活动B4
(1)经学院(中心)批准且
备案后,学生参加学术研讨会及征文项目:全国性学术会议4分,省级学术会议3分,校级学术会议(含兄弟院校间的学术交流会议)1分。

(2)参加普通活动或是学术讲座、文化素质讲座等不加参和分,可是于活动或是讲座中有突出贡献者可加0.2分。

(3)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且
投稿的加参和分0.2,如稿件被采纳则按照校内刊物进行加分,如博学沙龙投稿
加参和分0.2分,入选校学术交流会加0.5分,刊登于博学沙龙刊物加1分。

于学术活动中投稿获奖加分如下:
说明:①严格国际会议的认定。

由各大学组织召开的国际会议,综合主办单位及会议影响力的大小确定其级别,壹般归入校级研讨会壹类。

②出席国际、国内会议收入论文集,视同壹般刊物。

③会议论文收编被SCI、EI、SSCI检索的以核心期刊标准计分。

④参加学校及学院学术活动投稿同壹篇文章获奖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依照第二条累加后超过35分的,先记35分,剩余部分按:剩余分×0.3计入总分。

第十条素质拓展分C(15分)
素质拓展测评分=基本分c1(15分)+奖励分c2(10分)
1.基础分表示每人均获得15分,然后视下列情况从中扣分,扣完为止:(1)未经批准,学生不参加学校和学院(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会议、形势方案会、各类重要仪式和典礼、观见重要的演出或比赛等,每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团支部活动、班会等班级活动者,每次扣0.5分。

(3)党员不参加党支部活动、不接受支部和党总支安排的党内工作,每次扣1分。

(3)普通学生每学期需参加活动或讲座5次之上,班委及研究生会成员、党员每学期需参加活动或讲座7次之上,次数不足的进行扣分,每缺少壹次扣0.5分。

(4)学生违反纪律受到处理处分,按下列标准扣分: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扣2分/次,警告处分扣4分,严重警告处分扣6分,记过及之上处分扣10分。

(5)学生无故旷课,以班级考勤记录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3次算1次旷课)。

扰乱课堂秩序者视影响程度每次扣0.5—2分。

(6)学校或院(中心)组织的卫生检查,不合格寝室成员每次扣1分。

(7)扰乱、破坏校园秩序者每次扣3—8分。

(8)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广大同学意见大的,扣1—2分;弄虚作假者、或因不及时反映班上问题而酿成事故扣3—5分;干部对分管的工作不记载或记载不全、不准确、不客观、给测评造成困难者扣1-3分。

2.奖励分c2
其他奖励分满分为10分,当出现超过10时先记10分,超出部分按剩余分×0.3计入总分。

(1)个人体育、文艺、学科知识竞赛及非学术征文比赛
(2)集体体育、文艺、学科知识竞赛及非学术征文比赛
说明:①参赛同学没有取得上述比赛成绩,由学院(中心)视准备和训练情况给予适当鼓励加分。

②同壹赛事按最高分记,不重复记分。

③为各类参赛项目同学服务、为比赛同学加油助威的,由各院(中心)酌情加分,但加分应明显低于比
赛同学得分。

(3)个人受全国表彰者8分,受省级表彰者加4分,受市级表彰者加2分,受校级表彰者加1分(集体或团队获得上述表彰,个人按上述标准的1/2记分。

)(4)活动参加分:参加各类非强制性活动,如学院举办的文化素质讲座、学术沙龙投稿、文艺晚会等增强自身修养和素质,促进学院发展建设的活动,每项加0.2分,上限为2分。

说明:相同的活动不重复加分。

(5)学生干部工作奖励分
①担任校团委、校研会、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2分
②担任班委团支委、班长、学院及学校研究生会、学院和学校党团组织干部:1.5分
③担任除班委团支委和班长外的其他班委、学院及学校研究生会普通干事、党支部委员以及经学校批准的全校性社团主要负责人,:1分
说明:于校、院、班兼做学生干部的,不得重复加分,可取最高分加分壹次。

担任社团类组织职务的不加分。

如获评“优秀学生干部”者,加分标准自动上调壹个等级,校团委、校研会、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上调0.5分。

学生干部所于班级、或所于党团支部、或所于社团受到表彰,主要干部可享受加分:全国加2分,省级加1分,成均市及校级加0.5分,其他干部由学院酌情加分。

(6)社会实践奖加分:学生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或组织实施经学院或学校批准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结束后提供单位实习证明、且
提供导师签署评价意见的调查方案,按持续时间记0.5—1/学期。

(学院组织的调研活动需出示有负责该项目老师签字的证明或调研荣誉证书)
(7)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者视情况且
经核实后加0.3分—2分。

(8)为大型会议、论坛、公益性活动等充当志愿者且
受到表彰的,由关联部门开出证明或奖状复印件加0.5分每次。

(9)被考评学期内为学院学科建设、文化建设等做出卓越贡献的,由学院酌情给予奖励加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壹条可由学院开出的各项活动参和或获奖证明,由学院研究生会负责组织各年级班委进行收集统计,作为综合测评的依据。

第十二条《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制定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
二〇壹壹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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