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莱芜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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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莱芜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

(2016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莱芜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刊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单位名称,填写规范名称,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指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由本人签字。

四、填报日期,指填报本登记表的日期。

五、事业单位基本信息,按实际情况规范填写。

六、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简要填写本单位监督管理、社会评价、主体业务开展、经济社会效益、管理运行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字数控制在500-800字之间,可自行调整字号以便在表格内填写完整。

七、主管部门意见,由主管部门对登记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后填写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八、考核成绩和特殊情形,由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汇总填写。

九、本登记表使用A4纸正反页打印,一式三份,考核完成后分别由被考核单位及主管部门、市事考办存档。

附件2

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共性指标评分标准

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成绩问题汇总表

主管部门(单位)盖章:日期:2016年月日

注:本表行数不够时可加行加页;主要问题的填写,要准确简明。

附件4

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调查测评表

注:本表仅供参考,用于对事业单位工作质量、效率和服务态度等的社会评价,行数不够时可加行加页。

莱芜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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