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034炼蜜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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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蜜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G09-SOP-034 文件版本 1.0
1目的:规范炼蜜操作,确保炼蜜质量。
2适用范围:炼蜜操作。
3职责:炼蜜操作人员负责执行,工艺员、班组长、QA质监员负责监督。
4 工作程序:
4.1操作准备
4.1.1炼蜜间应具有清场合格证,无上次炼蜜残留物,生产用具,周转容器应清
洁;
4.1.2磅称调整为零;
4.1.3班组领料人员根据批生产指令向辅料仓库领取蜂蜜,领料时要复核品名、
数量及外观质量等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许进行炼蜜。
4.2炼蜜作业过程
4.2.1操作人员严格依照《上海市中药炮制规范》(94版)的工艺要求进行炼蜜
操作。
4.2.2将定量蜂蜜置预热的锅内,用文火加热至沸,除去浮沫,乘热过滤,除去杂质,再将蜂蜜倒入锅内,继续加热,至颜色变深。
4.2.3取出,置于专用容器,备用。
4.3操作结束
4.3.1炼蜜操作结束,操作人员应及时做好标识,标明品名、数量等,并按照指定的地点排放。车间质检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在生产记录上签名。
4.3.2班组负责人及时组织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司“清场管理制度”、“生产部定置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清场工作。
4.3.3清场完毕,由QA质监员复核合格后挂清场合格标识。
4.3.4由班组负责人填写炼蜜生产记录。
4.3.5工艺员执行工艺情况的检查,填写工艺检查记录。
4.3.6炼蜜结束后,必须切断一切设备的电源、水源,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
5.相关文件
《炮制操作工岗位职责》 G02-SMP-003.09 6.质量管理记录
《炼蜜生产原始记录》 G09-SOP-034B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