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驾驶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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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达公交汽车
公交驾驶员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指导思想:
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提高公交客运能力和公众满意度以满足城镇居民出行需求和心理期望来实现自身价值,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公交客运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公交管理水平,促进服务水平提升,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坚持以人为本营造企业“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争先创优氛围,建设便捷、安全、舒适、经济、环保、高效以及公众满意公交为己任,努力提升品牌价值以及社会公信力,创造地区名片效应,进一步满足国家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的步伐需求。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安全营运管理,充分调动一线驾驶员工作积极性,激励公交驾驶员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公交车驾驶员。
第三条公交客运驾驶员考评标准共分工作态度、安全驾驶、规运营、社会反馈、经济效益五大部分
一、工作态度:(每项指标4分,共20分)
1、当月出勤达到考核出勤天数,准时参加公司例会。
2、衣着整洁统一,戴袖章,仪表端正,注意个人卫生,不穿奇装异服、留怪发或长发披肩,不准穿拖鞋、吊带、背心、高跟鞋。
3、按照规定携带和放置有效营运件,车设施、标志齐全。
4、做好例行保养以及发车前例检,保持车辆性能完好和车辆外整洁。
5、驾驶员开车期间不抽烟、吃零食、闲聊、接打手机或有其它妨碍安全的行为。
6、动用营运车辆罢运者,不服从来自总台临时调度任务或公司指令性任务,考评否决。
二、安全驾驶:(每项指标3分,共21分)
1、做到起步稳、行驶稳、停站稳、坚持中速行车。
2、关门后起动,停稳后开门下客,正确判断情况,适当运用制动。
3、及时提醒乘客扶好坐稳,不要将头、手伸出车外。
4、劝说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车或重量超过50公斤、体积超过0.25立方米,长度超过两米的物品以及各种禽畜。行大于或等于0.25平米应购票一。
5、交通拥堵等导致非故障且未靠边停车不得开门上、下客。
6、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无违章记录,无责任事故。
7、无机械责任事故。
8、主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考评否决。
三、规运营:(每项指标4分,共24分)
1、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班次、时刻、车辆载客限额营运。
2、站点停靠规,不应脱线、中途返回、逐客、捡客、不赖站超时等客或越站拒载。
3、发车准时,保持合理间隔,坚持首末班车时间承诺。
4、劝导乘客主动投币或刷卡,不接触钱币,严禁在禁鸣区鸣笛。
5、及时报站,积极疏导车乘客,照顾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
6、尊章守纪运营,无违章记录。
四、社会反馈:(每项指标5分,共20分)
1、凡有向公司举报、投诉事件,经查实为有责事件。
2、对乘客无礼,态度生硬或谩骂乘客、使用侮辱性语言。
3、和乘客相互吵闹对骂及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追责投诉。
4、媒体曝光损害公司形象事件。
5、造成社会影响重大,损害公共客运形象的恶性事件,考评否决。
五、经济效益(每项指标3分,共15分)
1、当月百公里平均油耗高于所在线路(同车型)平均油耗2升(含)以上(纯电动汽车当月百公里耗电量高于所在线路(同车型)平均耗电量10%以上)。
2、当月台班人次收入低于所在线路平均值3%以上。
3、当月营运里程低于考核里程的4%(含)以上。
4、每季度故障维修费用超过500元(含)以上。
5、报修不及时,临机处置不得当。
第四条考评标准:
公交客运驾驶员考评标准共分工作态度、安全驾驶、规运营、社会反馈、经济效益五大部分,共计分值100分。驾驶员通过考评得分90-100分则为优秀;得分80-90分则为良好;得分80分(不含)以下者为不合格。运营经理每月将考核情况向公司月例会进行通报,得分80分(不含)以下的驾驶员不得参加公司或公共客运行业各类评优创先活动,季度考核平均低于80分(不含)停运培训学习一周,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满一年的年累计停运两次(不
含)以上的驾驶员给予调岗或辞退。
第五条奖罚标准:
一、奖励:根据月度考核分为月优秀奖励50元,连续三个月的季度优秀奖励150元,连续12个月全年优秀奖励600元。
二、处罚:月度考核低于80分(不含)处罚元,季度考核平均低于80分(不含)处罚元,因考核不合格调岗的驾驶员,按驾驶员基本工资的70%发放。
第六条考评程序:
一、驾驶员由“检查考核小组”考核评定并在次月5日前榜公示,8日前报公司“领导小组”备案,奖罚在当月工资中体现,见义勇为等突出贡献奖励可适时执行。
二、驾驶员由“检查考核小组”按考核标准形成初步评定意见,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奖罚。
三、驾驶员月度奖罚,可根据考核人数10%比例参照执行,由公司财务按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第七条相关要求
一、考核评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公司成立考核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驾驶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评定工作要求,建立驾驶员考核档案,认真统计、汇总基础考核资料,详细记录驾驶员考核情况。
三、公司建立考核管理信息交流平台,确保信息畅通。
四、公司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营运评定工作和档案建立情况进行
检查,检查结果与月度、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五、检查考核小组不得虚报、谎报、瞒报驾驶员考核信息或违反规定标准,如发现将追究管理责任。
六、驾驶员因故调岗时,将考核台帐移交调入部门。
第八条驾驶员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年度评先和继续录用的重要考核依据。
第九条本办法实施后,将于《驾驶员管理条例》一起双向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自二0一六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一:《驾驶员考核管理领导机构》
附件二:《驾驶员考核统计报表》
附件三:《季度驾驶员考核统计报表》
附件四:《年度驾驶员考核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