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移交制度及职责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的职责与义务。
具体来说,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则负责检查并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施工单位需负责编制、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在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移交时间:工程档案资料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整理,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移交。
2. 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试验数据、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移交程序:施工单位应先向监理单位提交档案资料清单和电子文档,由监理单位审核无误后,再向建设单位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档案资料。
4. 移交形式:纸质档案应按类别装订成册,电子档案应刻制成光盘或其他可靠的存储介质,并确保内容的完整与可读性。
5. 签收确认:建设单位在接收到档案资料后,应出具正式的接收凭证,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6. 保密要求: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处理。
7. 责任追究:如发现档案资料有遗漏、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补充、修复或重新提交。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档案资料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8. 档案保存:建设单位应将接收的工程档案资料妥善保存,确保其安全、不受损害,并便于日后查询使用。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文献支持。
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各参建单位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范本
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个单位和组织都积累了大量的档案资料。
为了保护这些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机密性,建立健全的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提供一个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
二、档案鉴定制度1. 标准和程序(1)档案鉴定的标准应当遵循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严谨。
(2)档案鉴定应在经过足够的研究和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确保各种关键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鉴定过程中应当有专门的鉴定人员负责,确保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 鉴定标准的内容(1)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4)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三、档案销毁制度1. 资料的筛选(1)根据档案鉴定的结果,将无价值和过期的档案资料进行筛选。
(2)筛选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销毁程序和方法(1)销毁程序应包括评审、审批、执行和记录等环节。
(2)销毁工作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3)销毁方法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销毁。
四、档案移交制度1. 移交程序和要求(1)移交程序应包括评审、审批、整理、报批和移交等环节。
(2)移交工作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保密性。
(3)移交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2. 移交记录和报告(1)移交记录应当详细记录移交资料的内容和数量等信息。
(2)移交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撰写,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五、总结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是保护档案资料完整性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本文提供了一个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的范本,旨在指导各个单位和组织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机密和安全。
希望本文能为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移交档案工作的规范操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是指建设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将建设工程施工、验收、验收、竣工、使用及维护等各阶段的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并经过验收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建设工程档案应当依法保存,禁止随意丢失、损毁或私自调换。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档案移交的范围、对象、程序和要求等。
接收单位在签署移交协议后应切实履行移交工作职责。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档案移交的范围第八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使用及维护等各阶段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第十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格等设计文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等施工文件;(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结构安全鉴定书等重要证明文件;(四)建设工程使用维护手册、技术资料、保养保养记录等维护管理文件;(五)其他与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移交的对象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当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当具有充分的档案管理能力和条件,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查。
第十二条接收单位应当在签署移交协议后根据移交清单的要求,妥善保管和管理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三条接收单位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移交归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xxx集团档案的分类、装订、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档案的范围(1)公司内部经营形成的各种资料。
(2)外部政府机关、行业部门形成的与公司经营或行业有关的公文、通知、批复等资料。
(3)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备案形成的与经营有关的资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1、档案管理由行政管理中心及财务中心共同管理,其中行政管理中心为主管部门。
2、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1)行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的职责①负责统一组织编制、修订、完善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分类目录、管理表格,规范档案分类、移交、备份、备案、归档、立卷、保管、借阅、销毁等的管理。
②负责指导、培训、宣贯档案管理制度。
③负责组织、安排、检查督导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
④负责整理、保管公司人事行政类和业务类档案。
⑤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子公司备案的人事行政类和业务类档案。
⑥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档案分类目录,汇总建立公司电子目录。
(2)财务中心档案管理的职责①负责配合行政管理中心编制、修订、完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中财务类档案的分类目录、分类管理流程。
②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公司及子公司备案的财务类档案。
三、档案的分类管理1、档案的分类原则公司档案分类和分类编号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集中管理。
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变更档案分类和分类编号。
如有变更、调整、增加、删除需求,应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行政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再做调整。
2、档案的分类档案分类可按内容、保存形式、密级性等多种方式分类。
公司档案主要采取按实质内容进行分类。
(1)按内容进行分类,主要有:①章程、规章制度、通知通报发文:主要包括章程、规章、制度、内部通知通报发文、外部政府机构、行业部门的发文、通知、批文等。
②会议资料。
主要包括日常会议纪要和专题会议资料等。
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成员资料。
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资料等。
档案移交制度或要求
档案移交制度或要求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机构或组织内部,将档案从一个部门或人员移交到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规定。
档案移交制度的实施,可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避免档案遗失、损毁或泄露等问题的发生。
档案移交制度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移交程序要规范档案移交程序应该规范,包括移交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等方面。
移交前应该进行档案清点、整理、鉴定和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移交后应该进行档案接收、登记、存储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移交文书要齐全档案移交文书应该齐全,包括移交通知、移交清单、移交协议、移交报告等。
移交通知应该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等信息,通知接收方做好接收准备。
移交清单应该详细列出移交的档案名称、数量、类别、状态等信息,方便接收方核对。
移交协议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档案的使用、保管、归还等事项。
移交报告应该总结移交的情况,反映移交的效果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移交人员要专业档案移交人员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能够正确处理档案移交的各项事务。
移交人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档案遗失、损毁或泄露等问题的发生。
移交人员应该与接收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移交档案要分类档案移交应该按照分类原则进行,即按照档案的类别、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移交时应该注明档案的分类标准和方法,方便接收方进行分类和整理。
移交后应该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建立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方便使用和管理。
档案移交制度或要求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各机构或组织应该认真贯彻执行档案移交制度或要求,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移交制度范本
档案管理移交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档案管理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档案移交管理工作。
二、档案移交的范围和内容1. 档案移交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介质档案。
2. 档案移交的内容包括: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等。
三、档案移交的机构和职责1. 公司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档案,对各部门的档案移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四、档案移交的程序和时间1. 各部门应在每年年底前,将本部门的档案按照档案类别和形成时间进行整理,并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移交申请。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移交申请后,对申请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审核通过后,档案管理部门与各部门进行档案移交,双方应共同签署档案移交清单,并按照清单进行档案的实物和电子版的移交。
4. 档案移交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完成。
五、档案移交的要求和质量1. 各部门在移交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和合法,不得遗漏、篡改或损毁档案。
2. 档案移交应包括档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档案应符合国家电子档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移交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六、档案移交的监督和考核1.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的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档案移交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七、档案移交的变更和退回1. 在档案移交后,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退回档案,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2. 档案退回时,应说明退回原因,并由双方共同确认。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公司所有部门具有约束力。
档案管理制度_移交
一、前言档案是组织或个人历史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信息资源。
为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移交方案。
二、目的和意义1. 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 加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档案利用效率。
3. 为单位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组织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指导各部门的档案工作。
2. 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按规定将档案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参与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收集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各类档案,包括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价值,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等整理工作。
3.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保密。
六、档案利用1. 档案查阅: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为档案利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查阅服务。
2. 档案复制: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利用者的需求,提供档案复制服务。
3. 档案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利用者的需求,提供档案提供服务。
七、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价值和利用情况,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2. 档案销毁:经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工程档案的移交工作流程,提高工程档案的整理、管理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移交资料范围1.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3. 工程设计文件;4. 工程施工方案;5. 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6. 工程施工图纸;7. 工程物料采购及验收记录;8.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移交流程1. 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竣工验收文件、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整理并移交给工程管理单位。
2. 工程管理单位接收到资料后,对移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工程管理单位将资料进行归档存储,并制定详细的档案目录和索引,以便后续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管理1. 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工作流程。
2. 档案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档案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的保密工作,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权限和范围。
第五章移交责任1. 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工程管理单位应对移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3. 档案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处罚条款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程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解除合同等。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订或补充,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重新发布。
以上为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望各相关单位遵守执行,确保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效果。
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范文
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范文一、引言在当今信息时代,档案管理对于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们直接关系到档案的安全性、可控性和可持续利用性。
因此,建立健全的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对于保护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档案鉴定制度1. 鉴定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达到鉴定标准的档案进行鉴定。
鉴定标准包括档案的年限、价值以及对社会、科学和文化的重要性等。
2. 鉴定程序:鉴定工作由专门的档案鉴定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
鉴定程序包括:收集档案材料,组织评价和鉴定,编制鉴定报告,提交相关部门批准。
3. 鉴定依据:鉴定依据包括档案的保存期限、档案价值评估报告、档案鉴定专家意见等。
鉴定专家应当具备丰富的档案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4. 鉴定结果:鉴定结果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档案,应当加强保护和利用;二类是有延长保存期限价值的档案,应当继续保留;三类是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进行销毁处理。
三、档案销毁制度1. 销毁标准:档案销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一般来说,档案销毁的标准包括:档案已经过鉴定为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保存期限已经届满,并且不存在其他需要继续保存的特殊情况。
2. 销毁程序:档案销毁工作由专门的档案销毁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
销毁程序包括:编制销毁计划,组织销毁工作,填制销毁证明,进行销毁记录。
3. 销毁方式:档案销毁可以采用物理销毁和数字化销毁两种方式。
物理销毁包括切削、粉碎、焚烧等方式;数字化销毁包括将档案数字化处理,并进行加密或销毁档案载体等。
4. 销毁记录:销毁工作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包括销毁档案的名称、数量、销毁方式、销毁人员等信息,并填制销毁证明,保存至少五年。
四、档案移交制度1. 移交范围:档案移交适用于政府机关间的档案交流与合作。
移交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移交、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移交、保管和销毁等工作。
2. 档案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保管、利用和保密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负总责。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与归档1. 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会计档案的归档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完成。
3. 电子会计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应当符合国家电子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会计档案的移交1. 会计档案的移交应当在档案部门接收并审核无误后进行。
2.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a.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b. 会计档案目录;c. 电子会计档案的存储介质。
3. 线上电子会计档案保存时间不得低于十年,以方便查阅。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1. 会计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
2. 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3.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会计档案的利用1. 会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各单位利用会计档案,应建立会计档案利用审批登记管理制度以及配套流程,利用者应向会计档案所属单位财务部门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进行档案利用,并办理登记手续。
3.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借出的,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4. 国家安全、纪检、审计、税务等外部单位因工作需要利用会计档案的,须由本单位接待部门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档案部门方可提供相关档案。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
为确保学校档案的齐全完整,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科室要在每年4月底以前,按照归档范围,将上一年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第二条各科室整理完档案后,填写档案移交表(一式两份),经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存档。
第三条每年4月30日前,各科室与档案室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档案室按收档案时必须履行移交手续,填写移交单;交接双方在两份档案移交表上签字后各执一份,以明确责任。
第四条个人在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本校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办理移交清册,写明案卷数量、交接日期、交接人名字以及有无说明问题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综合档案室全宗卷保存一份。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3. 《档案管理规定》4. 《国务院关于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的意见》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档案交接管理工作。
三、目的为规范档案交接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检索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档案交接责任主体1. 档案管理人员2. 交接方的负责人3. 接收方的负责人五、档案交接管理流程1. 前期准备(1) 交接方需提前准备好档案交接清单,列明待交接的档案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等详细信息。
(2) 接收方需提前准备好接收档案的存放位置、保密措施等。
2. 实施交接(1) 交接前,交接方的负责人和接收方的负责人需进行面对面会议,就档案的移交细节和注意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
(2) 确定交接时间和地点,进行档案交接。
3. 文档备案(1) 交接方需制作档案交接记录,记录档案的移交情况,包括档案名称、数量、移交时间、接收人等信息。
(2) 接收方需签字确认档案的接收情况,并存档备查。
4. 档案存放(1) 接收方需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存放位置,妥善存放接收的档案,并落实相应的档案保密措施。
(2) 接收方需及时将档案的存放位置、状态等信息反馈给交接方,以便交接方对档案的流转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六、管理制度执行1. 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使其熟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档案管理行为。
3. 建立档案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七、制度执行效果评估1. 年度档案交接管理工作总结和评估,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2. 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档案交接管理制度,提高档案交接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以上就是档案交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档案移交流程制度模板
档案移交流程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档案移交流程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真实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档案移交工作。
1.3 档案移交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二、档案移交准备2.1 档案移交单位应提前对拟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装订和编制目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2 档案移交单位应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密级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3 档案移交单位应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档案名称、数量、保管期限、密级等信息,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档案移交程序3.1 档案移交单位与接收单位协商确定档案移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
3.2 档案移交单位将《档案移交清单》提交给接收单位,并由接收单位进行核对。
3.3 档案移交单位按照《档案移交清单》向接收单位移交档案,接收单位进行现场核对。
3.4 接收单位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真实和安全。
3.5 接收单位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并保存档案。
四、档案移交后的管理4.1 接收单位应按照档案的管理规定,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归档、分类、编号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2 接收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和借阅制度,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4.3 接收单位应定期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查和核对,发现档案缺损、丢失或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
五、纪律与责任5.1 档案移交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档案移交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真实和安全。
5.2 接收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档案接收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真实和安全。
5.3 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档案移交单位。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或者不同组织之间进行档案的移交和交接的一套规范化的制度和流程。
档案移交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保障组织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档案移交的目的和意义档案移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管理组织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档案移交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信息的连续性:档案移交可以确保组织信息的连续性,使得组织在人员变动或者组织结构调整时,能够顺利地进行信息的交接和传承。
2. 档案的安全性:档案移交制度可以保障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或者被盗用,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 档案的可追溯性:档案移交可以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使得档案的来源、去向和使用情况都能够被准确记录和追溯。
二、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档案移交的程序:(1)确定移交的档案类型和范围:根据组织的需要和要求,确定需要移交的档案类型和范围,包括文件、资料、合同等。
(2)编制移交清单:对需要移交的档案进行清单编制,明确档案的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3)制定移交计划:根据移交清单,制定移交计划,包括移交时间、地点、人员等,确保移交过程的有序进行。
(4)移交档案的整理和准备:对需要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和准备工作,包括分类、整理、标识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5)移交档案的交接和确认:在移交过程中,由移交方将档案交接给接收方,并进行确认,确保档案的移交过程可追溯和可证明。
(6)移交档案的存储和管理:接收方在接收档案后,按照组织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的存储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
2. 档案移交的责任和权限:(1)移交方的责任和权限:移交方应负责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准备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同时,移交方应具备移交档案的权限,确保移交的档案符合组织的要求。
(2)接收方的责任和权限:接收方应负责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存储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同时,接收方应具备接收档案的权限,确保接收的档案符合组织的要求。
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档案移交管理制度篇一: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为保证档案信息安全保管、合理利用,规范档案移交各环境工作,根据《档案法》和其它档案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本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科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并编制好移交清册。
移交档案时,档案目录(含电子目录)一并移交。
三、移交人员同档案人员在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人员对照移交清册,对移交人员移交的档案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档案交接文据》上签字。
《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移交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六、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做好准备。
七、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篇二: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接收制度1、为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建设,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档案接收范围。
各科(室)凡在本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及时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归档。
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移交,接收时间。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类次年3月底,教学类8月底向档案室移交。
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设备档案应在设备开箱时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移交档案室。
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年度整理,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后,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各个职能科室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由承办科室整理,于次年3月底以前移交到档案室。
4、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的接收应办理规范的手续,档案员应该当面在移交本上签字。
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管理制度
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确保单位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保证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单位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是指单位内部或不同单位之间将档案资料移交或接收的过程。
第四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应遵循依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依据档案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的分类第五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内部移交:指单位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档案资料移交。
2. 外部移交:指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档案资料移交。
3. 临时移交:指档案资料在特定时间内临时移交他人使用,完成特定工作后收回。
4. 长期移交:指档案资料长期移交他人使用,直至移交接收单位完成工作后,归还档案管理者。
5. 归档接收:指单位收到其他单位移交过来的档案资料。
6. 移交备案:指对单位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备案。
第三章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的程序第六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程序包括:1. 编制移交清单:移交方应根据档案资料的内容、数量、质量等信息编制移交清单。
2. 移交资料整理:移交方应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完整、清晰、有序。
3. 移交通知:移交方应通知接收方进行接收准备工作。
4. 档案移交:移交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方。
5. 接收确认:接收方接收移交档案资料,并进行确认,确保移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移交备案:移交方应将移交过程进行备案,便于日后查阅。
第四章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的责任第七条移交方的责任包括:1. 梳理档案材料:对要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梳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完整性。
2. 编制移交清单:对档案资料进行清单编制,列明移交资料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
3. 移交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通知接收方进行接收准备工作。
4. 移交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方。
档案移交制度范文
档案移交制度范文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机构内,将已经完成或者不再需要的档案资料从一个部门或者个人移交到另一个部门或者个人的一种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证档案的合理整理、安全保管和流转使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以满足组织机构的管理和法律法规要求。
档案移交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有助于保护和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组织机构的内部调整、人员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档案资料可能会变得错乱、遗失或者遭到破坏。
通过建立和执行档案移交制度,能够确保档案在移交过程中得到正确、安全的处理,减少档案资料的遗失和破坏风险。
其次,档案移交制度有助于提高档案的可利用性和流转效率。
在组织机构的日常运作中,不同部门或者个人会产生大量的档案。
当一些部门或者个人不再需要这些档案时,及时将其移交给需要的部门或者个人,可以确保档案的及时共享和利用。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组织机构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效率,还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最后,档案移交制度也是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重要手段。
档案是组织机构的重要资产,涉及到组织机构的管理和运作,以及对外交流和对外展示等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组织机构需要对档案进行合理的整理、保管和利用。
通过建立和执行档案移交制度,可以确保组织机构在档案管理方面遵循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证档案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建立和执行档案移交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第一,明确档案移交的责任主体和程序。
组织机构应该明确档案移交的责任主体,明确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档案移交操作流程和规范。
第二,建立档案清理和整理的机制。
在进行档案移交之前,组织机构应该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和整理,剔除不需要的档案,完善和规范档案的整理和描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确保档案移交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档案移交过程中,组织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移交的档案能够安全地传递到接收方,并且保证移交的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移交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会计档案的移交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等。
第三条移交会计档案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会计档案的移交工作规范有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移交范围与要求第八条以下会计档案应当移交:1.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更正凭证等;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3.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4. 审计报告:包括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5. 税务申报表:包括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6. 其他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九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符合以下要求:1. 会计档案应当完整、齐全,不得有缺页、破损、涂改等现象;2. 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排列,便于查阅;3. 会计档案的电子数据应当与纸质档案一致,并确保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4. 会计档案的移交应当办理移交手续,明确移交双方的责任。
第四章移交程序第十条会计档案移交程序如下:1. 财务部门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 财务部门将整理好的会计档案报送档案管理部门;3. 档案管理部门对会计档案进行验收,确认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 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填写《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5. 财务部门将《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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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制度及职责
1. 背景
企业内部的档案管理是保证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
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制定档案移交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2. 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档案移交的程序和相关职责,以确保档案
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移交程序
3.1 定期移交
每年结束时,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的
整理工作,并形成档案移交清单。
清单应明确列出移交的档案种类、数量和移交人员。
3.2 特殊情况移交
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进行特殊的档案移交:
- 部门调整或解散
- 重大项目结束或终止
- 领导层更替
特殊情况下的档案移交应及时进行,且由相关职责人负责协调和执行。
4. 相关职责
4.1 档案管理部门
- 制定并完善档案移交制度
- 监督各部门的档案整理工作
- 指导和培训档案移交人员
- 定期检查移交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2 各部门
- 按时、按规定进行档案整理工作
- 提供必要的档案移交清单和相关材料
- 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4.3 移交人员
- 负责将档案按照清单进行整理和归类
-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 提供必要的移交报告和相关材料
5. 档案移交的注意事项
- 档案移交过程中应注意保密,确保档案不被泄露
- 移交清单和相关材料应存档备查,以备日后参考和审计
- 档案的接收方应进行及时和准确的验收,并签署相关文件以确认档案移交的完成
6. 后续管理
移交后的档案应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和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档案查询和借阅服务。
7. 其他
本档案移交制度及职责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档案移交制度及职责文档的基本内容,旨在提供一份简明扼要的指南。
详细的操作步骤和细节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制定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