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人力资源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引言二、背景人力资源部门在每个组织中都承担着记录和管理员工档案的责任。
然而,随着人力资源功能的转移或重新组织,档案可能需要从一个机构移交到另一个机构。
此时,需要制定一系列规范和程序来确保档案的安全传递和完整性保持。
三、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目的公司制定此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档案可以正确地移交给接收方,并保持其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在移交过程中,也需要保证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四、档案移交程序4.1 档案移交前的准备工作1. 确定接收方确定接收方将要接收档案的机构或部门。
2. 制定移交计划制定详细的档案移交计划,包括时间表和移交内容。
3. 准备档案清单制作一份包含所有需要移交的档案清单,并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安排人员培训为涉及档案移交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移交程序和要求。
4.2 档案移交的具体步骤档案移交的具体步骤如下1. 整理档案对要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于查找。
2. 打包档案将档案按照清单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打包,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3. 填写移交单据填写档案移交单据,包括档案清单、移交日期、移交人员等信息。
4. 进行移交仪式在移交双方的见证下,正式进行档案移交,确保双方都了解移交的内容和要求。
5. 接收方确认接收方应确认接收到的档案的完整性,并在移交单据上签字确认。
6. 档案归档接收方应按照自己的档案管理规范,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归档和管理。
4.3 档案移交后的跟进工作完成档案移交后,还需要进行一些跟进工作,包括1. 档案管理培训接收方应为新接手的档案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管理档案。
2. 档案审计定期进行档案审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包括备份、防火防水措施等。
五、档案移交管理的注意事项1. 档案移交应事先通知接收方,确保接收方的准备和配合。
2. 档案移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档案移交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适用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的档案移交工作。
第三条档案移交是指把一定时期内形成的不再属于原机关、单位和个人负有管理职责和保管义务的档案转交给由法律规定或协议确定的后续机关、单位或档案馆负责管理和保管的活动。
第四条市档案移交的目标是在保证档案的关连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及时将不再需要原机关或单位保管的档案移交给后续机关或档案馆,确保档案信息的正常流转和合理利用。
第二章移交申请和审核第五条原机关或单位应在移交前提前向后续机关或档案馆提交移交申请。
第六条移交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移交的档案名称、数量和形成时间;(二)移交的档案的存放地点和管理状况;(三)移交的理由和必要性说明;(四)移交计划和工作安排。
第七条后续机关或档案馆应对移交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对移交档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第八条审核通过的移交申请,应向原机关或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在通知中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档案整理和分类第九条移交前,原机关或单位应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档案的规范和清晰。
第十条档案整理和分类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包括对档案的目录、标签、检索方法等进行规范化处理。
第十一条档案整理和分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和一致性。
第十二条档案整理和分类完成后,应编制移交目录和清单,明确移交的档案内容和数量。
第四章移交手续和流程第十三条移交手续和流程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以下环节:(一)移交档案清单的签署确认;(二)档案移交书的签署和盖章;(三)档案移交单据的制作和审核;(四)移交档案的运输和交接。
第十四条原机关或单位应按照移交计划和移交目录的要求将档案进行打包、密封和标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档案的移交制度
档案的移交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文件、合同等重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秩序,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2.1政府机关、集团总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建议、提示、命令、条例、规定、通知等等资料。
2.2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公司的请示及上集团总部的批复等。
2.3内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等。
2.4与有关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书。
2.5主管任命书等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
2.6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主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录音、录像资料。
2.7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8工程项目资料包括各地年检备案、合同、签证、联系函等2.9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与总结。
2.10其他反映经营管理业务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3.职责3.1公司所属各部门内勤兼职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公司档案归口管理。
3.2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公司级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
3.3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4.工作程序4.1 档案质量4.1.1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4.1.2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
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4.1.3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1.4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4.1.5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5.档案管理5.1档案移交档案由各部门间进行移交,召开交接会议进行,形成交接记录。
文化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文化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文化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文化机构及其下属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
三、档案移交的主体和责任档案移交的主要责任人为文化机构的档案管理员。
档案管理员需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档案的分类、整理、复制和移交等工作。
档案管理员应当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四、档案移交的程序档案移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一般为年度末或者单位换届时。
档案移交应当提前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档案整理、整顿、复制等。
档案移交的具体程序包括:档案复制、移交单填写、移交登记等。
五、档案移交的内容和要求档案移交的内容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特殊档案。
档案移交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读性。
档案移交应当附带相应的档案清单,并进行签章确认。
六、档案移交的接收和验收档案移交应当由接收方进行接收和验收。
接收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档案接收和验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档案接收方应当在接收和验收后,及时确认并填写相关的验收单据,并交予档案管理员。
七、档案移交的管理和监督档案移交后,接收方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利用。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档案管理员应当定期进行档案的检查和审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规移交档案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办法从实施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机构内部或者不同机构之间进行档案移交的一种规范化管理制度。
它主要包括档案移交的程序、要求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
一、档案移交的程序:1. 准备工作: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包括制定档案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档案范围和内容;整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制定移交清单,详细记录移交的档案名称、数量和状态等信息。
2. 移交手续:在进行档案移交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包括填写移交单,记录移交的档案信息;办理移交手续,包括签字确认和盖章等;移交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运输和交接。
3. 移交验收:在档案移交完成后,应进行移交验收工作。
包括核对移交清单和实际移交的档案,确保数量和内容一致;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确保档案的质量;确认移交手续的完备性,确保移交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档案移交的要求:1. 安全保密:在进行档案移交时,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包括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和泄露;限制移交的人员和范围,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2. 完整性保障:在进行档案移交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包括核对档案的数量和内容,确保移交的档案齐全和无遗漏;检查档案的质量和可读性,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可追溯性要求:在进行档案移交时,应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
包括记录移交的档案信息,包括档案名称、数量、状态和移交人员等;留存移交的相关文件和记录,确保移交的过程和结果可查证和追溯。
三、档案移交的责任:1. 移交方责任:移交方应对档案的准备和移交工作负责。
包括按照规定进行档案整理和准备工作;制定移交计划和清单,确保移交的档案范围和内容准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移交,确保移交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接收方责任:接收方应对档案的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
包括按照规定进行档案的验收工作,确保移交的档案数量和内容一致;保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提供档案查询和使用服务,确保档案的可用性和便利性。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合同文档示例:目录:一、合同背景与目的二、合同主体三、档案移交的范围与内容四、档案移交的程序与要求五、档案移交的时间与地点六、档案的保管与使用七、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十、附件一、合同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及时移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二、合同主体甲方(移交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三、档案移交的范围与内容1. 甲方应将乙方在合同期间产生的所有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移交。
2. 移交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会议记录、设计方案、施工图纸、验收报告、往来函件等。
四、档案移交的程序与要求1. 甲方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提交档案移交清单。
2. 乙方应在收到档案移交清单后15日内,对清单进行审核,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3. 甲方根据乙方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档案移交清单提交给乙方。
4. 乙方在收到修改后的档案移交清单后15日内,对档案进行验收,并向甲方出具档案接收证明。
五、档案移交的时间与地点1. 档案移交的时间为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0日内。
2. 档案移交的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地点。
六、档案的保管与使用1. 乙方对移交的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乙方有权在合同范围内使用移交的档案,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七、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档案移交。
2. 双方应签订档案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的移交情况。
八、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档案移交,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乙方未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接收档案,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文书档案管理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xx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1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
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移交进馆规范
2、某市行政区域内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 3、统计档案; 4、市属部门档案馆保存的反映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履行行政管理
职能的档案。
第七条 市档案馆通过协商收集、接受捐赠、代存、购买等形式征集对国家和 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档案:
1、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组织、集体和民营企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和个 人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利用价值的档案;
(四)进馆档案质量要求
文书档案
1、相关法规文件 1)参照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
保管期限表》制定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范(DB36/T 380—2016)具体要求将到期
需移交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
2、立卷文书档案整理规范
1)立卷要求: 保持全宗内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要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区分不 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反映某市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突出成就或反映本 市名优特产品、工艺美术、名胜古迹、遗产保护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
3、某市籍贯或在某市行政区域工作过的党政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其他重要 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第八条 市档案馆收集上述单位形成的反映其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 历史面貌,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和30年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 形态的档案。
12—04发布 2003—05—01实施)进行规范化整理。 移交的电子档案必须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可用性。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 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 2002—11—09发布 2003—04—01实施)进行规范化整 理。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引言概述: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或者机构内部,将已完成或者再也不需要使用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整编,并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移交给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的一种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档案移交制度的重要性、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档案移交制度的程序和档案移交制度的执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档案移交制度的重要性:1.1 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工作,使之更加有序和高效。
通过制定明确的标准和流程,可以提高档案工作的组织性和协作性,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疏漏,提高整理和整编的速度和质量。
1.2 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档案移交制度可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通过制定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可以防止档案资料的遗失、损坏或者被篡改。
同时,移交制度还可以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者机构访问或者使用档案资料,保护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私密性。
1.3 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
通过规范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工作,可以提高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档案资料的错误和瑕疵。
同时,移交制度还可以促进档案资料的归档和检索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提供更好的档案服务。
二、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2.1 移交资料的范围和要求: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资料的范围和要求。
包括移交的档案种类、文件格式、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移交的档案资料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2 移交程序和流程: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的程序和流程。
包括移交资料的准备、整理和整编工作的步骤和要求,移交资料的登记和备案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以及移交资料的传递和接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确保移交的工作有序进行。
2.3 移交责任和监督: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的责任和监督机制。
2024年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篇)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一、引言档案移交是指将一个单位或个人所属的档案资料移交至另一个单位或个人管理的行为。
为了规范档案移交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
二、移交程序1. 移交申请: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向接收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移交申请。
2. 移交审批:接收单位或个人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移交。
3. 移交合同签订:申请获得批准后,双方签订移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移交准备工作: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和装箱工作。
5. 档案移交: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档案移交,接收单位或个人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验收。
6. 移交确认:移交完成后,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移交的完成。
三、移交要求1. 移交资料清单: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应提供详细的移交资料清单,包括档案资料的名称、数量、分类、格式等信息。
2. 整理和清点: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应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并确保移交资料清单的准确性。
3. 装箱标识:所有移交的档案资料应进行包装,并在外部标明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移交时间等关键信息。
4. 档案移交协议书:移交双方应签订档案移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档案移交验收:接收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移交资料清单对档案资料进行验收,并及时向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
四、档案移交的责任和义务1. 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移交前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和装箱。
- 提供准确、完整的移交资料清单。
- 配合接收单位或个人进行档案移交的各项工作。
- 对移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2. 接收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仔细核对和验收。
- 移交完成后,妥善保存和管理移交的档案资料。
- 对外部申请移交档案资料的行为进行授权和管理。
- 向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提供移交档案资料的复制品或代表性样本。
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工程档案的移交工作流程,提高工程档案的整理、管理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移交资料范围1.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3. 工程设计文件;4. 工程施工方案;5. 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6. 工程施工图纸;7. 工程物料采购及验收记录;8.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移交流程1. 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竣工验收文件、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整理并移交给工程管理单位。
2. 工程管理单位接收到资料后,对移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工程管理单位将资料进行归档存储,并制定详细的档案目录和索引,以便后续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管理1. 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工作流程。
2. 档案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档案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的保密工作,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权限和范围。
第五章移交责任1. 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工程管理单位应对移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3. 档案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处罚条款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程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解除合同等。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订或补充,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重新发布。
以上为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望各相关单位遵守执行,确保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效果。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北京经开工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规范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工作,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移交档案类别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即: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建筑工程档案、设备档案等)、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照片、录音、录像等)、实物档案(奖状、奖杯、锦旗、证书)等;三、档案移交时间及要求(一)文书档案移交时间及要求1.移交时间:各部门应在次年四月底之前完成文书档案移交。
2.移交要求:按文书档案归档范围进行整理,所移交的档案应齐全完整。
以“件”为单位,正文、定稿、审批单为“一件”的形式进行移交。
按要求填写《文书档案移交清单》(见附表1)。
(二)科技档案移交时间及要求:1.移交时间(1)建设工程档案:①应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的时间移交: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完成移交;②移交档案类别:工程开工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工程概况表,竣工图。
(2)设备档案:设备分为大型设备和小型办公设备两类:新购大型设备应在开箱验收后5个工作日完成档案移交;小型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摄像机等),需在当年年底前统一将技术资料(设备的“使用说明”、“保修单”等技术资料,)移交综合档案室。
移交前暂由相关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妥善保管。
2.移交要求(1)建设工程档案文字部分:组装成卷,编写目录、页码、备考表、封面、封底,如存在缺少原件等现象的应在备考表中加以说明。
(2)建设工程档案图纸部分:图纸折叠成A4幅面大小,折叠后图章露在外面,装入城建档案馆规定的档案盒内,需附有目录,目录需与盒内图纸相对应;档案盒侧面脊背需用铅笔编写案卷标题,对本盒档案进行概括。
(三)会计档案移交时间及要求1、移交时间: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暂保管一年【需在5月份前将档案的目录(电子版)交综合档案室备案】;财务部保管期满后第二年的6月底之前完成移交综合档案室。
企业转制单位档案移交实施意见
企业转制单位档案移交实施意见一、在企业转制中发生变动的单位要加强对档案清理移交工作的领导,确定专人完成好档案整理移交工作。
二、各转制企业必须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清理、交接工作,凡在转制前形成的、反映本单位基本职能活动的档案,按规定全部移交区档案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
转制后的单位都应及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三、企业转制中不同情况单位的档案处置方法。
(一)撤销单位、**有股全部退出的单位,要全部整理好档案,移交区档案馆。
(二)两个或多个单位合并组成新的单位的,原单位的档案一般不再转移到新的机构,由原单位向区档案馆移交。
(三)一个单位的职能和内部机构分解到两个以上单位,其档案不得分散,应作为一个全宗移交区档案馆。
四、档案的整理、移交要求。
(一)移交档案的单位首先要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失去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要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鉴定销毁报告及销毁档案登记清册要向区档案馆备案。
(二)移交档案的单位,要将反映本单位职能活动的全部档案移交给区档案馆,其中文书档案的整理方法仍按照《关于印发〈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档发〔87〕XXX 号)的规定执行,会计及其他各门类档案的整理方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必须符合《**市**区档案馆关于接收档案的要求》(**和档局〔**〕XXX号)规定。
(三)移交档案的同时要编写好本单位的组织沿革、大事记等编研材料和案卷目录、全宗介绍等档案检索工具。
各类案卷目录要求打印一式两份。
(四)此次移交的档案一律使用超星文档管理软件将所有档案目录(包括文件级与案卷级)全部输入微机,数据必须符合区档案局制定的“移交档案数据库标准”,数据盘要与档案及其他检索工具、编研材料一并移交。
(五)移交档案时应将档案清理、鉴定、销毁、移交等项工作以书面形式,向区档案馆备案。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某些档案可能已经不再对企业的运营产生重要的作用,或者需要对档案进行整理、更新等操作。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有序的保管和管理,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2. 移交的对象范围和责任档案移交的对象范围包括企业的各个部门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场营销部门等。
每个部门和机构都有责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移交相关档案。
移交档案的责任主要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他们需要协调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档案移交工作,并负责档案的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3. 移交的流程和标准3.1 移交流程预备工作:企业档案管理部门与各个部门和机构确定移交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并进行相关培训,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档案整理:各个部门和机构按照要求对所负责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归档、清理、整理等操作。
移交审核: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移交确认: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对移交的档案进行确认,签署移交确认书。
3.2 移交标准档案的完整性:移交的档案需要包括完整的文件、资料、报告等,确保档案完整,不遗漏。
档案的准确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包括日期、编号、名称、签字等信息的准确无误。
档案的可读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可读性,包括文字的清晰、图表的完整等。
移交确认书:每次档案移交完成后,需要由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共同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的移交情况。
4. 档案的接收和管理档案接收: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接收,并进行分类、编号、整理等操作。
档案存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存储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按照需要提供档案资料给相关部门和机构使用,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部门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3. 《档案管理规定》4. 《国务院关于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的意见》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档案交接管理工作。
三、目的为规范档案交接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检索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档案交接责任主体1. 档案管理人员2. 交接方的负责人3. 接收方的负责人五、档案交接管理流程1. 前期准备(1) 交接方需提前准备好档案交接清单,列明待交接的档案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等详细信息。
(2) 接收方需提前准备好接收档案的存放位置、保密措施等。
2. 实施交接(1) 交接前,交接方的负责人和接收方的负责人需进行面对面会议,就档案的移交细节和注意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
(2) 确定交接时间和地点,进行档案交接。
3. 文档备案(1) 交接方需制作档案交接记录,记录档案的移交情况,包括档案名称、数量、移交时间、接收人等信息。
(2) 接收方需签字确认档案的接收情况,并存档备查。
4. 档案存放(1) 接收方需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存放位置,妥善存放接收的档案,并落实相应的档案保密措施。
(2) 接收方需及时将档案的存放位置、状态等信息反馈给交接方,以便交接方对档案的流转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六、管理制度执行1. 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使其熟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档案管理行为。
3. 建立档案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七、制度执行效果评估1. 年度档案交接管理工作总结和评估,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2. 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档案交接管理制度,提高档案交接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以上就是档案交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管理制度
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确保单位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保证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单位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是指单位内部或不同单位之间将档案资料移交或接收的过程。
第四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应遵循依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依据档案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的分类第五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内部移交:指单位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档案资料移交。
2. 外部移交:指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档案资料移交。
3. 临时移交:指档案资料在特定时间内临时移交他人使用,完成特定工作后收回。
4. 长期移交:指档案资料长期移交他人使用,直至移交接收单位完成工作后,归还档案管理者。
5. 归档接收:指单位收到其他单位移交过来的档案资料。
6. 移交备案:指对单位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备案。
第三章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的程序第六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程序包括:1. 编制移交清单:移交方应根据档案资料的内容、数量、质量等信息编制移交清单。
2. 移交资料整理:移交方应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完整、清晰、有序。
3. 移交通知:移交方应通知接收方进行接收准备工作。
4. 档案移交:移交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方。
5. 接收确认:接收方接收移交档案资料,并进行确认,确保移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移交备案:移交方应将移交过程进行备案,便于日后查阅。
第四章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的责任第七条移交方的责任包括:1. 梳理档案材料:对要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梳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完整性。
2. 编制移交清单:对档案资料进行清单编制,列明移交资料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
3. 移交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通知接收方进行接收准备工作。
4. 移交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方。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规定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规范改制移交档案管理工作,本规定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改制移交单位及其涉及的档案管理人员。
2.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改制移交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1.档案应该按照规定的档案分类和文件分类进行归档。
2.档案应该保持完整和准确,包括文件原件和副本。
3.档案留存期限应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档案应该严格保密,禁止泄露或遗失。
5.档案应该定期保养和维护,保证其完整性和可读性。
6.档案移交应该遵循并执行国家、部门和行业规定。
3.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步骤改制移交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3.1 档案预处理和整理所有改制移交档案应该进行预处理和整理。
具体包括:1.根据文件和档案分类要求,对所有文件和档案进行分类和归档。
2.对每个文件和档案进行拍照和扫描,保存原始信息和电子版信息。
3.对每个文件和档案进行保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和私密性。
4.对每个文件和档案进行编号、标签、装订和标识,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3.2 档案移交和验收所有改制移交档案应该进行移交和验收。
具体包括:1.制定改制移交档案移交计划和档案转移清单。
2.在移交前,对档案进行清查、核对和整理,确保档案完整和准确。
3.制定档案移交协议和档案保管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双方进行档案移交和验收,核对档案清单和盘点档案数量和质量。
3.3 档案保管和利用所有改制移交档案应该进行保管和利用。
具体包括:1.建立档案保管和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和利用效益。
2.建立档案查询和利用机制,方便用户查询和利用档案信息。
3.建立档案借阅和复制管理制度,控制档案借阅和复制的范围和权限。
4.定期开展档案鉴定、清理和转移工作,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和有序。
4.改制移交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档案工作,对于保障信息安全和服务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改制移交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质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市档案移交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实施方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完美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顺当交接,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档案移交,是特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与当地国家综合楼馆之间定期的档案交接。
第三条档案移交依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级单位和省属单位(除国家、省有明文规定外)的档案须向市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县(区)、乡(镇)单位的档案须向当地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二章移交范围第四条各行政区划辖区仙的下列单位所形成的档案,凡年满10年、保管期限为永远与长久的,均属移交范围:一、市级地方党委、纪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群众团体等机构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暂时性单位;二、市人民政府及直属工作部门和派出单位;三、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隶属的自立分管某方面工作或从事某项事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四、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管辖的国营企业;五、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或虽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直领导但省级部门未设特地档案馆的单位;六、撤销单位和国家破产企业;七、有代表性的集体全部制单位、民营企业;八、市级国家综合档案全部制单位、民营企业;第五条所移交的档案门类必需齐全完整,即应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特地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以维护档案全宗的完整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擅自扩大或缩小档案的移交范围和延伸或缩短移交时限。
有特别状况不能按时移交的,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提前或延期移交。
第七条国家、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明文规定暂不移交或暂缓移交的特别档案,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必需按规定随档案一并移交。
普通随档案移交的为全宗卷、专题资料、基础数据汇合、行业报刊和案卷名目、全引名目及其软盘。
第三章预备工作第九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应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领导,纳入领导议事日程,有组织、有方案、有步骤地做好档案移交的前期预备工作,以确保档案准时、平安移交。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机构内部或不同组织机构之间进行档案材料的交接和移交的一种规范化管理制度。
它是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的重要手段,对于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和信息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档案移交的目的和意义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实现以下目的和意义:1. 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性。
通过规范的移交程序和控制措施,确保档案材料在移交过程中不受损坏、丢失或被盗窃。
2. 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通过明确的移交要求和程序,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得到保障,避免因移交过程中的疏漏而导致档案材料的遗漏或错乱。
3. 提高档案材料的可检索性。
通过规范的移交程序和记录,确保档案材料的信息完整、准确,并能够方便地进行检索和利用。
4. 保障组织机构的信息管理需求。
通过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确保组织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的档案信息,以支持决策和工作的开展。
二、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1. 移交准备阶段在进行档案移交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确定移交的档案材料范围和内容。
根据移交的目的和要求,明确需要移交的档案材料的范围和内容,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等。
(2)制定移交计划。
根据档案材料的数量和类型,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包括移交时间、地点、责任人等。
(3)整理和清理档案材料。
对需要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清理,确保其完整、准确和可检索。
(4)编制移交清单。
对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清单编制,包括档案的名称、编号、数量等信息。
2. 移交过程(1)移交登记。
在移交开始时,双方应进行移交登记,包括移交人员的身份信息、移交的档案材料清单等。
(2)档案材料交接。
移交人员按照清单逐一交接档案材料,接收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移交记录。
移交过程中,应记录移交的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以便后续查阅和追溯。
(4)移交归档。
移交完成后,接收人员应按照组织机构的档案管理制度,将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归档,确保其安全、完整和可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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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一、总则
为了规范改制移交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制定本规定
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改制移交档案的工作。
三、改制移交档案的管理办法
1. 确定档案移交范围
确定档案移交范围应根据组织的改制方案和文件,准确把握档案的现状、性质、范围、重点等因素,划分、选择移交档案的类别、范围和数量。
2. 移交档案的准备工作
移交档案的准备工作应包括:
•指定档案移交工作同志,明确各自任务分工
•确定档案移交时限,安排移交计划
•制定档案移交目录和档案移交清单
3. 档案移交的进行
档案移交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移交工作同志应在移交前对待移交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将各种类型的档案归好类位置,并制定档案移交目录,列出档案清单
•移交档案应在移交目录和档案数字清单上标注“已移交”字样,同时向接收方交接档案的移交处理单
•移交方应将已移交的档案装箱封好,并在每一箱上注明档案名、编号、数量及移交日期
•由移交方、受理方签字,写明移交日期、接收计划并保管好档案移交单
4. 档案接收和验收
档案接收和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接收方在接收档案时,应对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对不妥或不清晰的情况,要求移交方清理或改正
•接收方在接收完毕后,应在移交目录和档案清单上签字确认并记入接收计划及档案记录,同时将档案规范地放置于档案库内,并根据规程及时维护和整理档案
四、档案的归档与利用
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方法,经过归纳、整理、编号并建立目录,放到
规定的位置,并制作好标签。
在归档后应严格遵照规定程序对档案进行必要的查阅、借阅,并做好档案的利用统计工作。
五、档案的保管
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对于涉及国家
秘密的档案,应实行严格保密制度,采取物理隔离、技术控制、业务保密和管理保密等措施,防止档案泄密。
六、档案的借阅和查阅
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明确查阅目的和借阅期限,通过审批
后才能进行借阅和查阅。
在借阅和查阅时,应注意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防止档案遗失或泄密。
七、档案的销毁
档案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档案管理机构会同专业人员进行审核销毁,并在销毁后将销毁情况登记在档案记录表上。
八、附则
本规定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相关管
理机构的审批后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