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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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新闻出版局
•【公布日期】2007.02.17
•【字号】渝人发[2007]36号
•【施行日期】2007.0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渝人发[2007]3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庆新华书店集团:近年来,我市新华书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促进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决定,联合表彰一批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并分配给我市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1名。根据国人部发[2007]1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我市新华书店系统内各级新华书店。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在新华书店系统工作的在职干部职工,且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年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此次评选)。
对推荐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事业单位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评选出的企业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颁发奖章及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出版发行工作,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工作扎实,勤政廉政,率先垂范,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效益明显,业绩突出。能够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出版发行的各项工作部署,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及经营方式,拓展业务规模,提高营销和服务质量,主要经济指标或业务工作达到业内先进水平。
2、企业改革成果显著。能够按照全国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的任务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变经营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突破,在构建现代出版物市场营销体系方面成效显著。
3、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依法实行特有工种职业准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科学的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工作规范,创新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管理效果明显。
4、重视科技进步,积极发展先进生产力。在改进发行方式和使用先进技术方
面取得成果,努力建设现代化企业。
5、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在职工队伍建设中,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明确的企业精神、企业理念和奋斗目标,完善的计划和制度。职工队伍稳定,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在文明生产、文明服务、行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绩,社会信誉良好。
6、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服务“三农”作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出版发行事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图书发行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遵纪守法,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刻苦学习,钻研技艺,勇于创新,在门市管理、服务读者、服务农民等工作中,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2、在深化企业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增收节支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3、在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4、围绕企业经营目标,努力开拓市场,扩大发行份额,在创新营销、开发市场、提升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5、在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制定、流程改造、创造发明、合理化建议和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在抢险救灾,防止重大事故,抵制不正之风,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三、评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质量。评选重点要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严格控制领导干部的比例。各区县(自治县)和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可向市推荐1个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1名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候选人。对推荐上报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所在地区和单位没有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三)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要按要求填写统一制发的《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2)、《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审批表》(附件3)(一式3份)和书面先进事迹(一式6份)。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在2000字以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事迹材料在2500字以内)。所报书面材料同时通过报送电子版。
(四)各地区和新华书店集团系统的推荐材料,应于2007年2月28日前报市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所报书面材料同时通过网络传至:*****************。联系人:柳世平,联系电话:67502623,联系地址:渝北区金山路8号科创大厦4楼,邮政编码:401147。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市人事局、市新闻出版局决定成立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和新华书店集团系统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推荐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