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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征求意见表)根据《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皖政[1999]31号)、《关于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规范教学时间与作息时间得通知》(教基[2006]21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岗位类型、学科类别、年级层次、班额大小、教学过程、教育方式、职工年龄、办学规模及工作绩效等因素,以所任教基准学科一课时为一个标准工作量单位,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相加为一个工作人员工作量。
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相关概念得界定1、课时量。
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得教学任务,包含课前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课后反思等过程所付出得脑力、体力劳动之与。
2、标准课时量。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得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得教学任务所付出得脑力、体力劳动得情况,本意见把初中阶段音、体、美等学科得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把小学英语、体育、科学等学科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
标准课时量就是各单位计发课时津贴得主要依据。
3、学科系数。
就是在学科教学工作过程中撰写备课笔记、组织教学、作业批改、指导学生、定期抽测分析试卷、课后反思等环节工作数量与难易程度得量化,初中以音乐、体育、美术,小学以英语、体育、科学等学科教学一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参照折算成相应得系数。
4、周课时量.某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得课时总量。
5、基础工作量。
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得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某学科某班级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得课时总量为基础工作量。
本办法规定五个工作日内得基础工作量小学教师为16个标准课时量,初中教师为14个标准课时量。
6、凡折算后达基础工作量得教师,且绩效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得,其70%基础性绩效工作足额按月打卡发放。
7、标准班级人数。
初中45人,小学40人。
二、各类人员周工作量标准1、教师周工作量标准教师周工作量授课时数=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⑴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系数+早晚自习课时数×早晚自习课时系数。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一环,他们肩负着培养未来的责任,工作量也是非常大的。
那么,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首先,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包括教学任务和教学准备两个方面。
教学任务是指教师需要完成的教学课时和教学内容,这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学准备是指教师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所需要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备课、批改作业、参加教研活动等。
其次,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会根据所在学校的类型、教学科目、教龄等因素来进行具体规定。
比如,城市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可能会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标准有所不同,因为城市和农村的教学环境和学生情况可能存在差异。
再次,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也会受到教师自身的能力和素质的影响。
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不仅包括完成教学任务的数量,还包括完成教学任务的质量。
一个优秀的教师可能会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因为他有能力胜任,并且能够保证教学质量。
此外,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还会受到社会和家长的影响。
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和家长对学生学习的期望也会对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产生一定的影响。
比如,一些学校可能会加大对教师的工作量要求,以满足社会和家长的需求。
总的来说,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多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到教师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学校的实际情况、社会和家长的需求等因素。
只有在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够科学合理地确定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从而更好地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肩负着培
养学生的责任,教学工作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工作负担和教
学质量。
因此,制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对于保障教师权益、提
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应包括教学任务和课外工作两部分。
教学任务是教师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等。
课外工作则包括班主任工作、学生辅导、教研活动等。
在制定工作
量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两部分工作的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工
作时间。
其次,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应该根据学校类型、学生人数、教学科目等因素进行细化。
不同类型的学校,如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学条件和教学任务都有所不同,因此应该有针对性地制定工
作量标准。
此外,不同学科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也存在差异,需
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再次,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的制定还应该考虑到教师的个人
情况。
教师的工作经验、教育水平、教学能力等都会影响到其工作
效率和工作负担,因此在制定工作量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并给予相应的调整。
最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定出的标准符合实际情况,能够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可和支持。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教师工作量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量过大或过小的问题,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制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制定出的标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大全五篇)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大全五篇)第一篇: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一、周标准工作量农村小学 16节农村初中14节县城小学14节县城初中13节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1、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公式N1 =∑(XiKini/50)计算。
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语文数学外语国学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0.8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语文数学国学外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0.9 0.85 0.85 0.8 0.8 0.8 0.8 0.7(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例如:某校小学教师,上三年级一个班(60人)的语文,同时又上五年级一个班(65人)的科学。
按部颁课时计划,他的周课堂教学工作量为:N1=(8×1×60/50)+(2×0.85×65/50)=11.81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0.3计算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职务工作量表职务类别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会计出纳小学 12初中 10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5、教师月工作量:A=4N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
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官方参照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官方参照标准(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三)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课时以上。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6-12个班级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人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
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以上半工作量,35-13个教学班4-3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课时。
学校领导工作量要求1.教学班在24个以上的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其他行政领导每周代课4-6节。
2.教学班在12个以上24个以下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党支部书记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
3.6个以上12个以下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4节,每学年听课26节。
4.6个以下(含6个)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一、工作岗位分类及相应工作量1、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学校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1 学校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1.2 校园环境的管理和维护,包括学校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修;1.3 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档案管理、奖励与处分等;1.4 教职工管理工作,包括教职工档案管理、考勤管理等;1.5 学校活动组织与协调工作。
2、教学管理岗位:教学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学校教学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2.1 教师招聘与调配工作;2.2 课程设置与教材选用;2.3 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改革;2.4 教学资源管理;2.5 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
3、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教师岗位主要负责具体学科的教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3.1 按照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标准,编写课程教学计划;3.2 组织教学活动,备课、上课、批改试卷等;3.3 评估学生学习情况,提供学习指导和帮助;3.4 参与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二、工作量核定标准1、行政管理岗位工作量核定标准: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量按照具体工作内容进行核定,并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考虑:1.1 学校规模;1.2 行政管理岗位要求的学历和经验等级;1.3 行政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责;1.4 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2、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核定标准:教学管理岗位的工作量按照具体工作内容进行核定,并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考虑:2.1 学校规模和教学工作量;2.2 教学管理岗位要求的学历和经验等级;2.3 教学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责;2.4 教学管理岗位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3、学科教师岗位工作量核定标准:学科教师岗位的工作量按照具体学科的教学工作进行核定,并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考虑:3.1 教学工作的课时数量;3.2 学科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3.3 学科教师要求的学历和经验等级;3.4 学科教师的教学成果和研究情况;3.5 学科教师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 考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编制标准、岗位设置管理、课程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情,特制定《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一、教师工作量标准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单位为标准课时。
小学教师每周满工作为18-20个标准课时;初中教师每周满工作量为13-15个标准课时。
二、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1、将各课程课时,按相应的权数折算成标准课时。
小学阶段语文、数学的权数为1.3,其它课程权数为1;初中语文、数学、外语的权数为1.2,其它课程权数为1。
2、小学班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周工作量分别计为9-10个标准课时;初中班主任、团委(支部)书记周工作量分别计为6.5-7.5个标准课时。
3、小学各教研组负责人周工作量合计为9-10个标准课时,初中各教研组负责人周工作量合计为13-15个标准课时。
三、适用范围1、本参考标准主要依据我省义务教育县镇编制标准(生员比:小学21:1,初中16:1)、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教师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小学不低于90%,初中不低于85%)以及省颁课程计划制定,较适用于县镇(含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由于编制偏松,教师周工作量应相应减少。
2、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标准班额指:小学45人,初中50人)、复式教学班、教学点、寄宿制学校等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四、适用对象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教育教师适用于本参考标准;管理人员、后勤人员、非教师专技人员工作量计算不适用本参考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说明一、主要政策依据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2、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3、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联发[2007]24号)5、《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湘教基字[2002]5号)6、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二、计算标准课时需要确定的几项常数1、以《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为依据,确定周课时数。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中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肩负着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责任。
教师的工作量标准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工作负荷和工作效率,合理的工作量标准能够保障教师的身心健康,提高教学质量。
因此,制定合理的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应该包括教学任务、教学准备、教学评价和教学研究等方面。
教学任务是教师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授课、备课、批改作业等。
教学准备是指教师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所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包括教案设计、教学材料准备等。
教学评价是指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和反馈工作。
教学研究是指教师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研究和改进的工作。
其次,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应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专业水平来制定。
不同学校的教学任务量和教学条件都有所不同,因此不能一概而论。
同时,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也会影响教师的工作效率,应该根据不同教师的情况来确定工作量标准。
再次,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应该科学合理,不能过重也不能过轻。
如果教师的工作量过重,会导致教师身心俱疲,影响教学质量;如果工作量过轻,则会浪费教师的工作时间,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因此,制定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应该与教师的工资待遇挂钩,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合理的工作量标准能够保障教师的工作负荷和工作效率,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
总之,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工作量标准能够保障教师的身心健康,提高教学质量。
因此,制定合理的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教育行业的工作量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学质量,制定一套合理的工作量核定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核定标准。
一、制定工作量核定标准的意义1、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制定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教师可以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从而更加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2、保障教学质量: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有助于教师更好地规划教学进度,安排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等,从而保障教学质量。
3、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工作量标准可以为教师提供明确的职业发展目标,帮助教师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而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计划。
二、工作量核定标准的制定原则1、科学性原则:工作量核定标准应当基于科学的调查和研究,充分考虑教师的工作特点和教育规律。
2、公平性原则:制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不同年级之间的差异,确保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可操作性原则:标准应当简单明了,易于操作,避免过于繁琐或难以实现。
4、动态性原则:随着教育形势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标准应当能够适时进行调整和更新。
三、工作量核定标准的实施措施1、制定详细的工作量核定方案:方案应包括各学科、各年级的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考核方法、奖惩措施等。
2、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让全体教师了解并理解工作量核定标准的意义和实施细则,确保标准的顺利实施。
3、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定期对工作量核定标准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以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
4、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工作量核定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标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5、激励与惩罚并重:对于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对于不能完成工作量的教师进行约谈和整改,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四、总结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一、工作时间及工作量分配1.1 工作时间分配1.1.1 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按照5天工作制安排,每天工作8小时。
1.1.2 上午工作时间为8:00.12:00,下午工作时间为14:00.18:00。
1.1.3 工作人员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工作。
1.2 工作量核定标准1.2.1 核定的工作量要合理适当,综合考虑工作难度、工作内容、工作效果等因素。
1.2.2 工作量核定标准可按照以下指标进行划分:●按照教学任务核定工作量,包括课程研究、备课、授课和评价工作等。
●按照行政管理任务核定工作量,包括班主任工作、教务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等。
●按照科研任务核定工作量,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产出等。
●按照社会服务任务核定工作量,包括参与社区教育、学校活动组织等。
二、工作量核定标准细化2.1 教学任务工作量核定标准2.1.1 课程研究工作量核定标准:●一门课程研究工作量为40学时。
●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和编制教案的时间、精力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1.2 备课工作量核定标准:●每门课程备课工作量为课程研究工作量的1.5倍。
2.1.3 授课工作量核定标准:●每门课程授课工作量为课程研究工作量的2.5倍。
2.1.4 评价工作量核定标准:●根据学生人数、考试方式等因素进行细化核定。
2.2 行政管理任务工作量核定标准2.2.1 班主任工作量核定标准:●根据班级人数、班级情况等因素进行细化核定。
2.2.2 教务工作量核定标准:●根据学校规模、教务工作内容等因素进行细化核定。
2.2.3 学生管理工作量核定标准:●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人数等因素进行细化核定。
2.3 科研任务工作量核定标准2.3.1 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量核定标准:●根据项目的规模、难度等因素进行细化核定。
2.3.2 科研成果产出工作量核定标准:●根据成果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细化核定。
2.4 社会服务任务工作量核定标准2.4.1 参与社区教育工作量核定标准:●根据参与的社区教育项目的规模和时间进行细化核定。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中学教师工作量标准三篇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中学教师工作量标准三篇【篇一】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中学教师工作量标准一、课时计算方法:专任教师以周教学课时计算工作量,一课时按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高中教师周课时数可按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
二、专任教师周工作量标准1、小学教师:语文数学14节;科学外语15节;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6节;品德、综合实践和地方课程等17节。
2、初中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12节;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体育14节;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地方课程等16节。
3、高中教师:10-14节;各校根据选考学考情况、以及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数标准;除按周工作量标准外,亦可根据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周工作量。
中层干部周工作量标准与专任教师有异,中层正职的周课时数为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中层副职的周课时数为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以上未具体约束的老师工作量情况,应以当地教育局的政策和公立校校方安排为准。
【篇二】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中学教师工作量标准一、提供心理支持、关注兴趣培养离考试越来越近,所有学生或多或少会有浮燥心里,会有考不好的担心和焦虑,会觉着累,学生的这些消极的心理需要得到释放和渲泄,作为老师,我们可以采用这样的方式为他们减压,譬如:个别面谈、小组交流、座谈会、班队活动等方式给予关注,以人为本,留心学生心理健康。
同时,复习过程的组织方式是否灵活有趣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情绪。
教师如果只是一味地讲,不断地考,注入式的满堂灌,那学生就会觉着枯燥无味,自然就谈不上什么效果了。
我们要不断变换教学方法,运用多种手段,把复习课上得象新授课那样精彩,那样耐人寻味。
机械重复是复习的大忌,我们应该努力避免。
我们所组织的复习方式应当力求鲜活,就是要在复习中引导学生通过变式、变序、综合的方法,把知识学活用活。
并且尽力做到鼓励学生自己组织,自己准备,自己主持,自己总结,使学生在兴趣盎然的活动中巩固知识,提高能力,进一步激发主动探究的兴趣。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2023最新版)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⒈背景介绍本文档旨在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以确保工作量合理分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⒉工作人员分类⑴行政管理人员⑵教学管理人员⑶教师⑷后勤保障人员⒊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⑴学校管理层- 负责学校整体管理,包括制定教育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活动等。
- 工作量核定按照岗位职责和管理范围来评估,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⑵部门主任-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 工作量核定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长。
⑶行政助理- 协助管理层和部门主任开展日常工作。
- 工作量核定根据具体职责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评估。
⒋教学管理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⑴教务处主任- 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 工作量核定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师培训、考试组织等。
⑵教务助理- 协助教务处主任开展工作。
- 工作量核定根据具体职责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评估。
⒌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⑴课堂教学- 工作量核定根据每周课时数和课堂准备、教学实施、作业批改等方面进行评估。
⑵学科研究- 工作量核定按照参与学科研究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进行评估。
⑶学生辅导- 工作量核定根据学生辅导时间和服务对象数量进行评估。
⒍后勤保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⑴食堂人员- 工作量核定根据食堂每日用餐人数和饭菜准备、清洁等方面进行评估。
⑵保洁人员- 工作量核定根据学校用地面积和日常清洁工作的时长进行评估。
⑶保安人员- 工作量核定根据学校用地面积、学生人数和保安工作的时长进行评估。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义务教育:在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内,国家通过法律和政策对公民提供的免费、强制的基础教育。
⒉工作量核定: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情况,对工作量进行评估和确定。
⒊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和行政事务,包括学校管理层、部门主任等。
⒋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包括教务处主任等。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1.职责定义1.1 校长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的整体管理和组织工作,包括人事安排、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等。
1.2 教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是负责教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教学组织安排等。
1.3 班主任班主任是负责管理和教导班级学生的工作人员,包括班级的管理、学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导等。
1.4 科任教师科任教师是负责承担具体学科课程教学的教师,包括教学计划的编制、课程的教授、作业的批改等。
1.5 支部书记支部书记是学校党支部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支部的工作,推进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等。
2.核定标准2.1 校长工作量核定标准校长的工作量核定以学校规模和任务为基础,包括学校管理、人事安排、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工作量标准如下:a) 学校规模:小学(不超过200名学生)、初中(不超过300名学生)、高中(不超过500名学生)。
b) 学校任务: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数量和复杂程度。
校长的工作量核定结果应按照学校规模和任务量进行计算。
2.2 教务处处长工作量核定标准教务处处长的工作量核定以教务工作的任务和数量为基础,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教学组织安排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工作量标准如下:a) 学校规模:小学(不超过200名学生)、初中(不超过300名学生)、高中(不超过500名学生)。
b) 教务处工作任务: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教学组织安排等的数量和复杂程度。
教务处处长的工作量核定结果应按照学校规模和教务处工作任务量进行计算。
2.3 班主任工作量核定标准班主任的工作量核定以班级规模和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为基础,包括班级的管理、学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导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工作量标准如下:a) 班级规模:小学(不超过40名学生)、初中(不超过50名学生)、高中(不超过60名学生)。
b) 班级管理工作:包括班级日常管理、学生考勤、家长沟通等的数量和复杂程度。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征求意见表)根据《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皖政[1999]31号)、《关于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规范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的通知》(教基[2006]21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岗位类型、学科类别、年级层次、班额大小、教学过程、教育方式、职工年龄、办学规模及工作绩效等因素,以所任教基准学科一课时为一个标准工作量单位,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相加为一个工作人员工作量。
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1、课时量。
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包含课前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课后反思等过程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之和。
2、标准课时量。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本意见把初中阶段音、体、美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把小学英语、体育、科学等学科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
标准课时量是各单位计发课时津贴的主要依据。
3、学科系数。
是在学科教学工作过程中撰写备课笔记、组织教学、作业批改、指导学生、定期抽测分析试卷、课后反思等环节工作数量和难易程度的量化,初中以音乐、体育、美术,小学以英语、体育、科学等学科教学一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参照折算成相应的系数。
4、周课时量。
某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5、基础工作量。
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某学科某班级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为基础工作量。
本办法规定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小学教师为16个标准课时量,初中教师为14个标准课时量。
6、凡折算后达基础工作量的教师,且绩效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70%基础性绩效工作足额按月打卡发放。
7、标准班级人数。
初中50人,小学45人。
二、各类人员周工作量标准1、教师周工作量标准教师周工作量授课时数=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⑴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系数+早晚自习课时数×早晚自习课时系数。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核定,确保工作量的公平合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量核定标准。
第二章工作任务核定第二条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学校教学任务的性质和规模。
⒉各类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⒊学生管理和课程评价工作。
⒋校外教学与实践教学等额外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⒌学校特色工作(如校本化教育研究、特色教育活动等)的组织和开展。
⒍学校行政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第三章教学任务核定第三条教学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学科的课时数。
⒉学科教师的教学负荷。
⒊考试、考试复习和考试准备等相关工作的时间。
⒋学科课程的备课量。
⒌课程评价和反馈等相关工作的时间。
⒍学科教师参与的师资培训的时间。
第四章学生管理任务核定第四条学生管理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班级管理工作,包括学生考勤、纪律教育等。
⒉学生生活辅导工作,包括心理辅导、生活习惯养成等。
⒊家校沟通和家长会议的组织和开展。
第五章校外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核定第五条校外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组织校外实践教学活动。
⒉制定教学计划和行程安排。
⒊预定教学活动所需的器材、设备。
⒋安排专业教师协助指导。
第六章特色工作任务核定第六条特色工作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学校特色工作的需求。
⒉组织特色工作所需的时间和资源。
⒊特色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度。
第七章行政工作任务核定第七条行政工作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组织学生入学和离校手续。
⒉考勤和请假管理。
⒊来访接待和会务安排。
⒋文件和资料管理。
⒌学校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⒍学校安全和保卫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八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见附件一。
第九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工作量核定: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定,确定教育工作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大小的过程。
⒉学科:指义务教育学校中教育学科,如语文、数学、英语等。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1]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1\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核定标准,以确保工作量分配公平、合理,并能够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和管理工作需要。
2\工作量核定原则2\1 教学工作量核定原则2\1\1 考虑教学科目的不同,为各科教师核定不同的教学工作量。
2\1\2 根据课时分配比例,核定每个教学科目的教学工作量。
2\1\3 考虑学生人数,核定每个教学科目的教学工作量。
2\1\4 考虑学校特殊需求,进行适度调整。
2\2 行政工作量核定原则2\2\1 考虑职务、工作内容和工作难度,核定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2\2\2 根据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因素,进行行政工作量的详细分配。
3\教学工作量核定标准3\1 主课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3\1\1 主课教师的工作量核定以课时为单位。
3\1\2 不同学段的主课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如下:●小学教师:每周主课教学工作量为20课时。
●初中教师:每周主课教学工作量为24课时。
●高中教师:每周主课教学工作量为28课时。
3\1\3 部分教师可能承担其他教学任务,如班主任、备课组长等,根据不同任务进行额外的工作量核定。
3\2 专业课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3\2\1 专业课教师的工作量核定以课时为单位。
3\2\2 不同学段的专业课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如下:●小学教师:每周专业课教学工作量为10课时。
●初中教师:每周专业课教学工作量为12课时。
●高中教师:每周专业课教学工作量为16课时。
3\2\3 部分教师可能承担其他教学任务,如班主任、备课组长等,根据不同任务进行额外的工作量核定。
4\行政工作量核定标准4\1 学校负责人工作量核定标准4\1\1 学校负责人的工作量核定以天为单位。
4\1\2 根据学校规模、层级等因素,核定学校负责人的工作量。
4\1\3 学校负责人的工作量包括学校管理、组织协调、教职员工管理等工作任务。
4\2 行政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4\2\1 行政人员的工作量核定以天为单位。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中小学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肩负着培养学生的重要使命,其工作量是非常巨大的。
为了更科学地评估教师的工作量,制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教学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核心工作内容。
教师需要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参加教研活动等,这些工作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年级的教学任务量,可以量化出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标准,以课时、课堂教学时间、学生作业量等指标来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其次,教育教学外的工作也是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例如,参加学校的管理工作、学生的家访工作、参加学校活动等,这些工作都会占用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因此,可以量化出教师的教育教学外工作量标准,以工作时间、工作任务量等指标来衡量教师的教育教学外工作量。
另外,教师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参加各种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这些活动也需要耗费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因此,可以量化出教师的专业发展工作量标准,以学习时间、参加活动数量等指标来衡量教师的专业发展工作量。
最后,教师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学生管理工作,例如班主任工作、学生心理辅导等。
这些工作也需要耗费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因此,可以量化出教师的学生管理工作量标准,以工作任务量、工作时间等指标来衡量教师的学生管理工作量。
综上所述,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应该包括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外工作量、专业发展工作量和学生管理工作量,通过科学的量化指标来评估教师的工作量,有利于更公平地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也有利于教师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工作。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为教师的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如下:专任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1、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说明1、各市、县(市、区)在具体执行上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数,必要时可向下浮动2课时。
2、上述各学科周课时数是以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为基准确定的。
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和单师校、复式教学班、教学点、单轨制学校、寄宿制学校等任课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进行合理调整。
跨学科、跨年级教师的周课时数,也可由各校适当调整。
3、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教师,其周课时数可由各县(市、区)或学校适当调整。
4、参加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工作量。
5、各学科教师除周课时工作量外,必须承担学校其他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教科研工作。
6、学校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的工作量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焦中学初中教师工作量标准(讨论稿)一、我校制定工作量的依据、方法和理念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省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多年惯例特制如下工作量标准。
小学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核定标准
小学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核定标准(共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小学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核定标准为了继续深入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建立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我区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参照《萍乡市教育局2008年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及本省外县区的做法,结合我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对我区中小学领导深入教学、教师工作量作如下暂行规定:一、小学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核定标准1. 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周课时工作量为12-16节,其它课程教师为16-20节。
2. 城市小学校长(书记)每周2—4节,副校长(副书记)6—8节,或担任一个班的语、数教学任务,中层干部8—10节;农村小学校长(书记)不少于6节,副校长(副书记)及中层干部为不少于10节。
3. 以上标准为学科教师幅度工作量,对学校安排的其他兼职或年龄、身体等原因需要适当照顾的教师,由学校自行决定,但不能使其他教师突破周课时工作量的上限。
二、初中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核定标准1. 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周课时工作量为12-14节,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教师周课时工作量为14-16节,其他教师为16-18节。
2. 城市学校校长(书记)每周2—4节,副校长(副书记)6—8节或担任一个班的语、数、英教学任务,中层干部8—10节;农村学校校长(书记)每周不少于6节,副校长(副书记)及中层干部每周不少于10节。
3. 以上标准为学科教师幅度工作量,对学校安排的其他兼职或年龄、身体等原因需要适当照顾的教师,由学校自行决定,但不能使其他教师突破周课时工作量的上限。
请各中心校、中学、区直学校、街道学校将修改意见于8月15日之前交区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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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征求意见表)
根据《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皖政[1999]31号)、《关于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规范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的通知》(教基[2006]21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岗位类型、学科类别、年级层次、班额大小、教学过程、教育方式、职工年龄、办学规模及工作绩效等因素,以所任教基准学科一课时为一个标准工作量单位,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相加为一个工作人员工作量。
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
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包含课前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课后反思等过程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之和。
2、标准课时量。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本意见把初中阶段音、体、美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把小学英语、体育、科学等学科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
标准课时量是各单位计发课时津贴的主要依据。
3、学科系数。
是在学科教学工作过程中撰写备课笔记、组织教学、作业批改、指导学生、定期抽测分析试卷、课后反思等环节工作数量和难易程度的量化,初中以音乐、体育、美术,小学以英语、体育、科学等学科教学一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参照折算成相应的系数。
4、周课时量。
某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5、基础工作量。
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某学科某班级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为基础工作量。
本办法规定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小学教师为16个标准课时量,初中教师为14个标准课时量。
6、凡折算后达基础工作量的教师,且绩效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70%基础性绩效工作足额按月打卡发放。
7、标准班级人数。
初中50人,小学45人。
二、各类人员周工作量标准
1、教师周工作量标准
教师周工作量授课时数=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
⑴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系数+早晚自习课时数×早晚自习课时系数。
①教学工作量:凡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小学每节按40分钟规定时量,初中每节按45分钟规定时量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②早晚自习课时系数为0.35。
③学科系数设置:
⑵浮动工作量=跨年级课时+跨学科课时+准退休补助课时
①跨年级课时按每跨一个年级增加0.1个标准课时。
②跨学科课时按每跨一个学科增加0.1个标准课时。
③男性教师满55岁、女性教师满50岁为准退休人员,每周可享受一定量的标准课时补助。
标准:每增加1周岁,每周可享受2个标准课时补助。
到龄退休当年可以不安排教学工作,可以安排一些非教学工作。
⑶以管理学生为主的自习课、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课余训练等可折合成课时量,每次折合为0.1个标准课时。
2、行政管理人员周工作量标准
⑴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
依据《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机构,配备校级领导,未经组织批准,任何学校无权自设机构,无权超职数配备校级领导。
规模在24个班以上的初中,内设4个机构、配备3名校领导,规模在23-12个班的初中,内设3个机构,配备2名校领导,规模在11个班以下的初中,内设1-2个机构,配备1-2名校领导;规模在18个班以上的中心小学和幼儿园,内设2个机构,配备3名校领导,规模在17-8个班的中心小学和幼儿园,应内1个机构,配备设2名校领导,规模在7个班以下的中心小学和幼儿园,配校长1名、教导主任1名。
12个班以上规模的初中可配专职团干部1名,12个班以上规模的小学可配专职少先队辅导员1名。
⑵行政领导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行政调节课时。
说明:本标准系按12个班及以上规模的初中和小学测算的,规模小的学校或教学点行政领导基本工作量要乘以学校规模系数。
学校规模系数=学校现有学生总数/对应规模标准学校学生总数。
对应规模标准学校学生总数=对应规模班级数×标准班级人数。
⑶兼职人员基本工作量。
3、教辅人员课时量标准
1、网络或农远管理员总工作量标准
凡装备了校园网和“班班通”并建立学校网站及资源库的学校网管员或农远设备管理员, 其周工作量=班级数×学校规模系数,
2、中小学专职图书管理人员总工作量标准
⑴中学图书管理员周工作量=班级数×学校规模系数;
⑵小学图书管理员周工作量=班级数×学校规模系数;
⑶兼职图书管理员按实际开放时间×学校规模系数/节计算。
3、实验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办法
⑴物理实验教师周课时数=日常管理工作量+实验工作量=6+开课班数×学校规模系数
⑵化学实验教师周课时数=日常管理工作量+实验工作量=7+开课班数×学校规模系数
⑶生物实验教师周课时数=日常管理工作量+实验工作量=4+开课班数×学校规模系数
实验教师日常管理工作量包括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卫生整洁与组织实验教学研究、课外兴趣小组实验、实验考查、学生开放实验等工作。
理化生操作考试强化训练期间周管理工作中可另增加1课时工作量。
5、对于承担有害健康工作的学科之课任教师、实验教师各校应认真做好对他们的劳动保护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发放劳保补助金.目前具体标准是:化学教师年劳保补助为200元, 化学实验教师
年劳保补助为300元,生物实验教师年劳保补助为180元, 生物教师年劳保补助为120元。
按学期发放。
6、校医周工作量标准
专职校医周工作量=所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学生人数×0.01。
7、水电工周工作量标准
专职水电工周工作量=所分管班级数×0.25。
8、财会人员周工作量标准
⑴专职报账员周工作量=学校班级数×0.3;
⑵专职出纳周工作量=学校班级数×0.18
9、体育器材管理员周工作量标准
体育器材管理周工作量=分管班级数×0.125
10、其他人员及临时工作工作量
其他工作人员及经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量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制定标准,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但不准发任何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