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的分类和等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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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一:伤残等级的确定标准伤残等级是根据受损部位的程度和功能限制程度来确定的。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法》的规定,伤残等级分为10级,分别是:1. 一级伤残:身体完全丧失功能。

2. 二级伤残:身体双上肢完全丧失功能。

3. 三级伤残:身体下肢完全丧失功能。

4. 四级伤残:身体一上肢或一下肢完全丧失功能。

5. 五级伤残:身体上肢功能残疾丧失程度达到9/10.6. 六级伤残:身体下肢功能残疾丧失程度达到9/10.7. 七级伤残:身体上肢功能残疾丧失程度达到7/10.8. 八级伤残:身体下肢功能残疾丧失程度达到7/10.9. 九级伤残:身体上肢功能残疾丧失程度达到5/10.10. 十级伤残:身体下肢功能残疾丧失程度达到5/10.二: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法》的规定,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如下:1. 一级伤残:最高赔偿金额。

2. 二级伤残:高于一级伤残80%的赔偿金额。

3. 三级伤残:高于二级伤残70%的赔偿金额。

4. 四级伤残:高于三级伤残60%的赔偿金额。

5. 五级伤残:高于四级伤残50%的赔偿金额。

6. 六级伤残:高于五级伤残40%的赔偿金额。

7. 七级伤残:高于六级伤残30%的赔偿金额。

8. 八级伤残:高于七级伤残20%的赔偿金额。

9. 九级伤残:高于八级伤残10%的赔偿金额。

10. 十级伤残:最低赔偿金额。

三:其他有关条款1. 伤残等级的鉴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2. 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

3. 如果有多个伤残等级,按照最高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附件:伤残等级鉴定表格一:伤残等级的划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伤残等级是根据人身损害程度的不同划分的,一共分为10个等级,包括:1. 一级伤残2. 二级伤残3. 三级伤残4. 四级伤残5. 五级伤残6. 六级伤残7. 七级伤残8. 八级伤残9. 九级伤残10. 十级伤残二:伤残等级与赔偿标准的对应关系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对应的赔偿标准也有所区别。

国家残疾证等级标准

国家残疾证等级标准

国家残疾证等级标准
国家残疾证等级标准的解释:
1. 国家残疾证的定义
- 国家残疾证是为了确认本人是否属于残疾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确定该残疾人的残疾等级,以便享受相应的社会救助和优惠政策。

2. 国家残疾证等级标准
- 一级:指身体残疾评定在8级及以上的人,并且存在一定程度的精神障碍或语言障碍。

- 二级:指身体残疾评定在7级以下、4级及以上的人,或身体残疾评定在5、6级且存在一定程度的精神障碍或语言障碍。

- 三级:指身体残疾评定在3级且存在一定程度的精神障碍或语言障碍,或身体残疾评定在4级及以下且无精神障碍或语言障碍。

- 四级:指身体残疾评定在2级,或残疾评定在3级且无精神障碍或语言障碍。

- 五级:指身体残疾评定为1级,或残疾评定在2级且无精神障碍或语言障碍。

3. 国家残疾证等级标准的适用范围
- 国家残疾证等级标准适用于所有残疾人,包括自然病害、意外伤害、工伤、职业病等因素造成残疾的人。

- 残疾人可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残疾证,经过审核后确定残疾等级,并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和优惠政策。

4. 国家残疾证等级标准的重要性
- 国家残疾证等级标准的制定,可以帮助残疾人申请相应的社会救助和优惠政策,使残疾人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生活。

- 国家残疾证等级标准的落实,可以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实现残疾人与非残疾人平等享有社会资源的目标。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二零一三年六月八日目录前言 (1)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3)1 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 (3)1.1 脑膜的结构损伤 (3)1.2 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 (3)1.3 意识功能障碍 (3)2 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4)2.1 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 (4)2.2 视功能障碍 (4)2.3 眼球的晶状体结构损伤 (5)2.4 眼睑结构损伤 (5)2.5 耳廓结构损伤或听功能障碍 (5)2.6 听功能障碍 (5)3 发声和言语的结构和功能 (6)3.1 鼻的结构损伤 (6)3.2 口腔的结构损伤 (6)3.3 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 (6)4 心血管,免疫和呼吸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6)4.1 心脏的结构损伤或功能障碍 (6)4.2 脾结构损伤 (6)4.3 肺的结构损伤 (6)4.4 胸廓的结构损伤 (6)5 消化、代谢和内分泌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7)5.1 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 (7)5.2 肠的结构损伤 (7)5.3 胃结构损伤 (7)5.4 胰结构损伤或代谢功能障碍 (7)5.5 肝结构损伤 (7)6 泌尿和生殖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8)6.1 泌尿系统的结构损伤 (8)6.2 生殖系统的结构损伤 (8)7 神经肌肉骨骼和运动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8)7.1 头颈部的结构损伤 (8)7.2 头颈部关节功能障碍 (9)7.3 上肢的结构损伤,手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9)7.4 骨盆部的结构损伤 (10)7.5 下肢的结构损伤,足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10)7.6 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10)7.7 脊柱结构损伤和关节活动功能障碍 (11)7.8 肌肉力量功能障碍 (11)8 皮肤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12)8.1 头颈部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12)8.2 各部位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13)前言根据保险行业业务发展要求,制订本标准。

【最新】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

【最新】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

附件1: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一、中度残疾人包括:(一)视力残疾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二)听力残疾中的二、三级;(三)言语残疾中的二、三级;(四)肢体残疾中的二级;(五)智力残疾中的三、四级;(六)精神残疾中的二、三级。

二、重度残疾人包括:(一)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二)听力残疾中的一级;(三)言语残疾中的一级;(四)肢体残疾中的一级;(五)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六)精神残疾中的一级。

注:1. 本《标准》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进行划分;2.残疾类别、等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认定为准。

附件2:低保身份证明XX区县劳动保障局:我街道(乡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正在领取北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属于城市低保人员。

特此证明。

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附件3:用人单位申领工资性岗位补贴花名册用人单位:(盖章)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核:(盖章)单位:人、元3附件4: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单位名称: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附件5:工资性岗位补贴审批表审批表编号:注:此表市劳动保障局、区县劳动保障局、用人单位各一份。

附加总结类文档一篇,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中学生感恩节主题教育活动总结5篇)中学感恩节活动总结范文1一、活动目的如今虽然很多人注意到生活礼仪,谢谢常挂在嘴边,但是大家或许是因为羞于表达或许出于缺少机会而省略了对于身边亲人、朋友和老师的感谢。

随着这次感恩节的到来,我们中文系学生会外联部为提高我校学生的感恩意识,唤起大家感恩的心,特举办此次感恩节免费发放明信片的活动。

二、活动之前的准备1、根据活动的要求,我们做出了这次活动的策划书;2、在感恩节前一周,我们外联部到校外寻找有意向的厂商,拉得赞助;3、在感恩节前几天,我们外联部与邮局协商并买到明信片,然后在饰品店买到红丝带等部分活动用品,并制作感恩信箱;4、在感恩节前一天晚上,在中文楼贴了海报。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pdf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pdf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说明: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1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1.1脑膜的结构损伤1.2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2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3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均需护理者;(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三项或三项以上需要护理者;(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需要护理者。

1.3意识功能障碍意识功能是指意识和警觉状态下的一般精神功能,包括清醒和持续的觉醒状态。

本标准中的意识功能障碍是指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1注:植物状态指由于严重颅脑损伤造成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命令,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有睡眠-醒觉周期,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能自动睁眼或刺激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踪运动,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

2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2.1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视功能是指与感受存在的光线和感受视觉刺激的形式、大小、形状和颜色等有关的感觉功能。

本标准中的视功能障碍是指眼盲目或低视力。

2.2视功能障碍除眼盲目和低视力外,本标准中的视功能障碍还包括视野缺损。

注:①视力和视野如果中心视力好而视野缩小,以中央注视点为中心,视野直径小于20°而大于10°者为盲目3级;如直径小于10°者为盲目4级。

最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pdf

最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pdf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说明: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1 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1.1 脑膜的结构损伤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10级1.2 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颅脑损伤导致极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20),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处于完全护理依1级赖状态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处于2级完全护理依赖状态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处3级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颅脑损伤导致中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49),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4级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注:①护理依赖:应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

②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③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均需护理者;(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三项或三项以上需要护理者;(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需要护理者。

1.3 意识功能障碍意识功能是指意识和警觉状态下的一般精神功能,包括清醒和持续的觉醒状态。

本标准中的意识功能障碍是指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1级注:植物状态指由于严重颅脑损伤造成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命令,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有睡眠-醒觉周期,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能自动睁眼或刺激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踪运动,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

世界卫生组织对残疾人的分类和定义

世界卫生组织对残疾人的分类和定义

世界卫⽣组织对残疾⼈的分类和定义
1997年,世界卫⽣组织(WHO)根据不同的残疾对⼈⽣理功能、社会功能影响的不同情况,把残疾⼈分为三类:⼀是功能、形态残疾(Impairment),是指因意外伤害和疾病后遗症,使⼈体结构或功能发⽣缺陷或异常的情况;⽐如,⼩⼉⿇痹后遗症引起的下肢残疾;⼆是丧失功能残疾(Disability),是指⼈体的结构缺陷和功能障碍使⼈体丧失应具备的能⼒(与其性别、年龄、⽂化程度和职业等相适应的能⼒);⽐如,IQ70以下的智障⼈;三是社会功能残疾(Handicap),是指由于⾝体的形态和功能的缺陷或异常⽽影响残疾⼈参加正常社会活动的情况。

⽐如,需要靠轮椅⾏⾛的下肢残疾⼈必须通过坡道才可以进⼊有台阶的酒店⼤堂等,。

残疾的国际三级分类

残疾的国际三级分类

残疾的国际三级分类残疾的国际三级分类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康复手册》进行划分的。

该分类主要根据残疾对个体生活和工作能力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分为第一级、第二级和第三级残疾。

下面将按照这个分类,逐步探讨残疾问题。

首先,第一级残疾是指在身体、智力或精神方面有一定程度的障碍,但仍能以相对正常的方式参与社会和工作活动。

这类残疾人可能需要某些辅助设备或适当的支持,但可以自主完成日常工作和生活任务。

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机会相对较高,可以通过适当的培训和职业康复措施融入社会。

其次,第二级残疾是指在身体、智力或精神方面有较严重的障碍,不具备完全自理能力,需要较多的支持和帮助。

这类残疾人可能需要定期医疗照顾、康复治疗和专业辅助设备的支持。

他们在就业市场上可能面临较大的困难,需要特殊的职业培训和适当的工作环境来提供支持和融入社会。

最后,第三级残疾是指在身体、智力或精神方面有极度严重的障碍,无法独立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活动。

这类残疾人需要全天候的照顾和支持,可能需要长期的医疗治疗和康复。

由于其极大的依赖性,他们很难融入就业市场,通常需要专门的护理机构或家庭照顾。

根据这个国际三级分类,各国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以支持不同级别残疾人的融入社会和就业。

对于第一级残疾人,可以提供针对其具体障碍的培训和康复服务,以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

对于第二级残疾人,可以建立特殊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支持和适应性培训,使其能够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能力。

对于第三级残疾人,社会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护理机构和提供家庭照顾服务,来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

总之,残疾的国际三级分类为各国提供了一个评估残疾程度和制定相应政策的框架。

这种分类有助于理解残疾人的需要和挑战,并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康复服务,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和就业。

中国残疾人残疾评定等级标准(修订后).pdf

中国残疾人残疾评定等级标准(修订后).pdf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
六类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
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
最佳矫正视力低于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
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2,而低于
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
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
0."1。

二级低视力:
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
0."3。

列表如下:
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
盲一级盲<
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盲≥
0."02-<
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
0."05-
0."1
二级低视力≥
0."1-<
0."3
《注》:。

听力残疾的鉴定标准

听力残疾的鉴定标准

听⼒残疾的鉴定标准【医疗事故鉴定标准】听⼒残疾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1、听⼒残疾的定义听⼒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不同程度的听⼒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语声(经治疗⼀年以上不愈者)。

听⼒残疾包括:听⼒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但辨⾳不清,不能进⾏听说交往两类。

2、听⼒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级别平均听⼒损失(dBspl)⾔语识别率(%)⼀级>90(好⽿)<15⼆级71—90(好⽿)15—30三级61—70(好⽿)31—60四级51—60(好⽿)61—70《注》:本标准适⽤于3岁以上⼉童或成⼈听⼒丧失经治疗⼀年以上不愈者。

听⼒残疾的检查⽅法1、测试环境要求裸⽿听⼒测试应在测听室进⾏,对⽿聋定残普查亦可在安静房间内(本底噪⾳<50dBA)进⾏,室内应限制⾮测听⼈员⼊内。

⾔语识别率测试在普通安静房间内进⾏,⽤当地⼈发⾳,其⾔语声约70dBSPL(正常说话声),房间本底噪⾳⼩于50dBA。

2、评定⽅法:(1)⾏为测听法:通过观察受试者对不同频率、不同刺激声强的听性⾏为反映,来判断其听⼒损失。

(2)⾔语识别率测试:⽤听话识图法识别双⾳节词,测试者在受试者好⽿侧并排⽽坐,间距半⽶,测试者(当地⼈)⽤正常⾔语声发⾳,注意避开受试者视觉,通过观察树试者对双⾳节词的正确识别,确定其⾔语识别率。

测试⽤具:汉语双⾳节词测听图卡。

3、计算公式(1)平均听⼒损失:指(A)500HZ、(B)1000HZ、(C)2000HZ听⼒损失分贝数之和的均值。

平均听⼒损失(dB)=3(2)⾔语识别率:指受试这正确回答数与测试总数之⽐。

正确回答数⾔语识别率(%)=测试卡⽚总数《注》:1、纯⾳听⼒测试,在安静房间每个频率连续测试三次,其中有2次测试结果相同⽅可确认听⼒残疾等级,结合⾔语识别率测试结果,对照听⼒残疾分级标准评定等级。

2、⾔语识别率测试,可选⽤与本⽅案配套的汉语双⾳节词测试图⽚及听录⾳磁带,对⽅⾔地区可选⽤当地⼈发⾳,⾳量控制在正常⾔语声(约70Dbspl)。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解读.pdf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解读.pdf
• 身体功能:指身体各系 统的生理功能。
术语
总体概述
评定方法
• 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 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 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 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 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
• 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 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 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 第一级。
• 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 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 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代替GB/T 161801996《职工工伤与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 定》
器官损伤、功能障 碍、医疗依赖、护 理依赖
五个门类、1-10级、 残情 500余条
缺乏量 化指标
等级设 置、赔 付项目 全或无
差异
保障范 围窄
举例
第一级第8 关节机能的 严重的烧烫
项“终身不 丧失系指关 伤重度瘢痕
能从事任何 节永久完全 造成的伤残,
吞咽功能障碍程度一般根据 进食要求,分为吞咽功能严重障 碍、功能障碍、严重影响吞咽功 能和影响吞咽功能。吞咽功能完 全丧失者只能进食流质,且进食 流质时仍感明显不适。
分类标准
检查方法
1、碎冰块检查 2、饮水检查 3、线路吞咽透视检查:硫酸钡是 最常用的造影剂,常规每次用5ml 的硫酸钡造影剂,对吞咽困难者所 用的量可酌减,严重吞咽困难者不 适宜此检查。 4、内镜检查
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
9级
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
9级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 方式累加计算的结果。
烧伤和瘢痕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90%
1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60%
1级

残疾类别评定标准

残疾类别评定标准

残疾类别评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一、我国残疾人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

(一)视力残疾概念及评定标准1、概念: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正常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2、评定标准: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具体分为四级。

双眼中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者为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者为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者为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者为二级低视力。

(二)听力残疾概念及评定标准1、概念: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

2、评定标准: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听力残疾分为四级。

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言语识别率小于15%者为一级听力残疾;听力损失71-90分贝,言语识别率15%-30%者为二级听力残疾;听力损失61-70分贝,言语识别率31%-60%者为三级听力残疾;听力损失51-60分贝,言语识别率61%-70%者为四级听力残疾。

听力残疾系指双耳而言,若仅有一耳符合上述条件,而另一只耳的听力损失等于或小于50分贝,则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

(三)言语残疾概念及评定标准1、概念: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言语障碍,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2、评定标准:言语残疾分为四级。

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只能简单发音者为一级言语残疾;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者为二级言语残疾;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者为三级言语残疾;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能通过四级者为四级言语残疾。

眼的残疾评定标准

眼的残疾评定标准

眼的残疾评定标准
视力残疾的鉴定标准分为五级,正常情况下1、2级视力损伤代表低视力,视力标准需要小于0.3,而达到3、4、5级视力损伤则称为盲,视力标准需要小于0.05。

视力残疾一般是指患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双眼视力低下,且通过眼镜矫正无法得到改善,或者是双眼视野出现缩小,已经影响到患者正常生活或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分为5级,视力1-2级表示患者视力低下,3-4级表示患者盲,患者视力无光感,通常在0.02以内,最高超不过0.05。

评定视力标准是还考虑到患者具体视野状况。

就是说无论中心视力是否出现损伤,当其视野半径小于或等于10度但大于5度时,评定为3级盲。

视野半径小于或等于5度时,评定为4级盲。

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视力残疾的评定标准是指双眼视力评定,如果双眼视力不一样,则以其中矫正视力好的一只眼睛为准。

患者最佳矫正视力是指眼睛使用眼镜矫正以后,所能达到最好的视力状况。

残疾程度鉴定:人体损伤的标准

残疾程度鉴定:人体损伤的标准

残疾程度鉴定:人体损伤的标准1. 引言本文档主要阐述人体损伤的残疾程度鉴定标准,旨在为相关工作者提供权威、专业的参考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人体损伤的残疾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工伤、医疗事故等。

2. 鉴定标准概述人体损伤的残疾程度鉴定分为十个等级,依次为:1. 一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 二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重度损害,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 三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中度损害,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 四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轻度损害,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5. 五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轻度损害,不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6. 六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轻度损害,不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7. 七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轻度损害,不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8. 八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轻度损害,不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9. 九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轻度损害,不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10. 十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轻度损害,不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3. 鉴定标准详述3.1 一级伤残- 器官缺失:脑、心、肝、肾、肺等主要器官缺失。

- 功能完全丧失:四肢瘫痪、植物人状态、严重智力障碍等。

- 特殊医疗依赖:需长期依赖呼吸机、透析器等特殊医疗设备。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全面照顾,包括饮食、起居、卫生等。

3.2 二级伤残- 器官缺失:眼、耳、鼻、舌、生殖器等部分器官缺失。

- 功能重度损害:截瘫、重度智力障碍、严重肺功能损害等。

- 特殊医疗依赖:需长期依赖轮椅、拐杖等辅助设备。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需部分照顾,包括饮食、起居、卫生等。

3.3 三级伤残- 器官缺失或功能中度损害:手指、足趾、耳朵等部分器官缺失,或器官功能中度损害。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需部分照顾,包括饮食、起居、卫生等。

人损伤残鉴定标准

人损伤残鉴定标准

⼈损伤残鉴定标准造成他⼈⼈⾝伤残的就要进⾏相关的经济赔偿,不过在这之前⼀般都要先进⾏伤残鉴定,才能知道造成了什么等级的伤害。

那么⼤家就要清楚⼈⾝损害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才能弄清楚这个问题。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损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依据⾥⾯对⼈⾝伤残等级也分为⼗级,各个级别都有做⾮常详细的分类说明:1 ⼀级残疾1.1 级重度智⼒障碍。

1.2 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常⽣活完全不能⾃理。

1.3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2级以下)。

1.4 三肢瘫(肌⼒1级)。

1.5 重度⾮肢体瘫运动障碍。

1.6 植物性⽣存状态。

1.7 迁延性昏迷状态。

1.8 呼吸困难Ⅳ级。

1.9 ⼼功能Ⅳ级,或⼼功能Ⅲ级伴严重器质性⼼律失常。

1.10 ⼼脏移植术后。

1.11 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12 ⼩肠切除90%以上。

1.13 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14 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15 ⽪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全⾝体表⾯积的90%以上。

2.2 ⼆级残疾2.2.1 四肢瘫(⼆肢以上肌⼒2级)。

2.2.2 三肢瘫(肌⼒2级)。

2.2.3 截瘫或偏瘫(肌⼒1级)。

2.2.4 截瘫(肌⼒2级)伴⼆便失禁。

2.2.5 ⾯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2.6 双眼球缺失。

2.2.7 双眼盲⽬5级。

2.2.8 ⼀眼球缺失,另⼀眼盲⽬5级。

2.2.9 双侧上颌⾻或下颌⾻完全性缺损。

2.2.10 ⼀侧上颌⾻及对侧下完全性缺损。

2.2.11 ⼀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伴呼吸困难Ⅲ级。

2.2.13 ⼼功能Ⅲ级伴器质性⼼律失常,或⼼功能Ⅱ级伴严重器质性⼼律失常。

2.2.14 重度肝功能损害。

2.2.15 肝外伤后发⽣门脉⾼压三联症或Budd-Chiari综合征。

史上最全的残疾分类和分级,变更残疾证以此为准!

史上最全的残疾分类和分级,变更残疾证以此为准!

史上最全的残疾分类和分级,变更残疾证以此为准!以下为标准详细内容:残疾⼈残疾分类和分级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第2号公告,GB/T26341-2010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1年1⽉14⽇发布,2011年5⽉1⽇实施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残疾⼈残疾分类和分级的术语和定义、残疾分类和分级及代码等。

本标准适⽤于残疾⼈的信息、统计、管理、服务、保障等社会⼯作。

02规范性引⽤⽂件下列⽂件对于本⽂件的应⽤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期的引⽤⽂件,仅所注⽇期的版本适⽤于本⽂件。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于本⽂件。

GB/T2261 3个⼈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3部分:健康状况代码世界卫⽣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WHO DisabilityAssessment Schedule Ⅱ)注:可从下⾯⽹址获得:http://www.who.int/classifications/icf/whodasii/en/0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件。

3.1 残疾 disability⾝体结构、功能的损害及个体活动受限与参与的局限性。

3.2 残疾⼈ disabledperson在精神、⽣理、⼈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从事某种活动能⼒的⼈。

3.3 最佳矫正视⼒ bestcorrected visual acuity;BCVA以最适当镜⽚进⾏屈光矫正后所能达到的最好视⼒。

3.4 平均听⼒损失 averagehearing loss500 Hz、1000 Hz、2000 Hz、4000 Hz四个频率点纯⾳⽓导听⼒损失分贝数的平均值。

3.5 听⼒障碍 dysaudia听觉系统中的感⾳、传⾳以及听觉中枢发⽣器质性或功能性异常,⽽导致听⼒出现不同程度的减退。

3.6 失语 aphasia⼤脑⾔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导致的获得性⾔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残疾人鉴定(完整版)

残疾人鉴定(完整版)

残疾人鉴定残疾人鉴定[残疾人鉴定]残疾人鉴定一、肢体残疾标准1、肢体残疾的定义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残疾人鉴定。

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2、肢体残疾的分级以残疾者的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

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

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为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分—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肥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北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级别程度计分一级(重度)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二级(中度)能够部分完成日常活动4.5—6三级(轻度)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注》:下列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辽宁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辽宁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辽宁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我们知道⼈⼀旦伤残之后是会很⿇烦的,很多时候如果想要赔偿的话都是要进⾏鉴定之后才可以确定的,那么对于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辽宁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受伤⼈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其等级划分依据是: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完全不能⾃理;②意识消失;③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卧床;④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需要随时有⼈帮助;②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③不能⼯作;④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不能完全独⽴⽣活,需经常有⼈监护;②仅限于室内的活动;③明显职业受限;④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能⼒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②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③职业种类受限;④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能⼒部分受限,需要指导;②仅限于就近的活动;③需要明显减轻⼯作;④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能⼒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常⽣活需要帮助;②各种活动降低;③不能胜任原⼯作;④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有关的活动能⼒严重受限;②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③不能从事复杂⼯作;④社会交往能⼒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有关的活动能⼒部分受限;②远距离活动受限;③能从事复杂⼯作,但效率明显降低;④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动能⼒⼤部分受限;②⼯作和学习能⼒下降;③社会交往能⼒部分受限;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①⽇常活动能⼒轻度受限;②⼯作和学习能⼒有所下降;③社会交往能⼒轻度受限。

⼆、残疾赔偿⾦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60周岁以下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20年;(2)残疾赔偿⾦(60周岁以上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20年⼀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75周岁以上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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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能力受限的评定可以通过日常活动能力评 定、功能独立性评定、下肢能力(步行能 力)、上肢能力评定了解患者能力受限的 程度
残障的残疾学
n 通过实际社会调查了解残障及其本身发展 状态;
n 通过环境的改建和生物医学工程的介入,创 造适合残障者活动的社会条件,制作高新技 术的辅助、替代用具
n 建立社区、残疾人服务网络,方便残障者的 社交活动,满足他们在教育、工作和娱乐等 多方面的需求。
残疾程度的辨证关系
n 病损、失能和残障三者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其 程度可以互相转化。
n 病损者在没有合适的康复治疗时,可能转化为失 能,甚至残障。而失能或残障者也可能由于康复治 疗而向较轻的程度转化。一般情况下,残疾的发展 是按照病损、失能和残障顺序进行,但是也可能发
生跳跃。一些病损患者,有可能由于心理障碍而自 我封闭,从而发展到与社会隔绝,即残障的程度。 这类患者完全有可能在康复心理治疗后,迅速转化 为病损。
性因素ICIDH-2是在健康成分上的残疾 分类ICIDH-2分类中所有成分之间都是双向 互
动的
中国残疾分类标准介绍
1986 年10 月国务院正 式批准了《五类残疾标
准》五类残疾标准包括:
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 智力残疾肢体残 疾精神病残疾
内脏残疾没有包括在内,使用时加以注意。
1.视力残疾
盲:一级盲、二级盲低视力:一级低视力、 二级低视力。
能够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记5-6分四级肢体残疾
n 基本能够实现日常生活活动记7-8分
5、精神病残疾
一级精神病残疾(极重度)二级精神病残疾 (重度)三级精神病残疾(中度)四级精神 病残疾(轻度)
残疾学在康复医学中的作用
n 康复医学实质上是残疾的医学, n 主要是围绕着残疾对象展开各种评估、治
疗,最终解决残疾引起的功能受限、能力受 限、参与受限。 n 康复医学基础、评估及治疗都是以残疾为中 心,解决残疾可能引起的各种问题。
残损(功能受限)的残疾学
残损的残疾学与症状学的比 较(研究重点在评定中的作用 对合并症的看法治疗)残损中 涉及到的残疾问题肌肉损伤问
题,关节损伤问题,骨损害问题,
神经损害问题残损后的评定
失能(活动受限)的残疾学
n 疾病后对个体能力的影响研究哪种疾病对 日常活动能力有影响,分析不同疾病造成的 功能损害会引起哪些活动受限。
n 参与受限指个人生活经历的程度或方式 存在问题。
情景性因素
n 情景性因素指个体生活和生存的全部背景, 包括环境因素和个人因素
健康与残疾的关系
健康状况(障碍或疾病) 身体功能和结构
活动
参与
环境因素个人因素
ICF 与ICIDH 不同之处
三水平分类术语的改变ICIDH-2增加并强调 了新的内容—— 情景
身体结构(structure,B)是指身体的解 剖部分,如器官、肢体及其组成;
n 残损指身体解剖结构上的缺失或偏差,是在 身体各系统的功能和结构水平上评价肢体 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
n 病损比疾病或紊乱的范围更广泛
活动或活动受限
活动(activities,A )指个体从事的活动或任务; 是一种综合应用身体功能的能力。活动的消极方面 是活动受限(失能)。
改善与恢复:通过训练和其它措施改善生 理功能。例如肌力训练、关节活动训练、 平衡训练、心肺功能训练等。
代偿:通过各种矫形器和辅助具,使减弱的 功能得到放大或增强。例如助听器、各种支 具、拐杖、助行器等。
替代:通过某些器具,替代丧失的生理功 能。例如轮椅、假肢等。
康复结局-功能恢复
陈杰照片
高级脑功能康复(言语功能、认知功能正常) 直肠膀胱功能康复日常活动能力完全自理 (100)重返工作岗位
残疾分类和等级
残疾定义
由于先天、后天(疾病、损伤、躯体、精神、 心理)原因,经过充分合理的临床治疗之后 仍然存在的长期、持续、永久的功能障碍, 显著影响ADL、工作、学习、娱乐。
与残疾相关的定义
暂时性残疾永久性残疾残疾人指具有不同程度躯 体、身心、精神疾
病和损伤或先天性异常的人群的总称。残疾学是 以残疾人及残疾状态为主要研究对
脊髓损伤面临的残疾问题
瘫痪(截瘫、四肢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日常活动受限心 理问题
9. 其他活动受限
如何进行残疾分类的评定
残损的评定?残疾 的 评 定 ? 残 障 的 评 定?
表4-1残疾分类特征、表现以及相应的康复评估和治疗途径
康复目标的三个层次
程度由重至轻的转化。 n 残疾运动员评定时必须以最大的潜能为准。
世界卫生组织残疾分类
n 国际病损、失能与残障分类 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
Impairment,Disabilitiesand Handicaps,ICIDH) 公布于1980 年。 修改于2001 年(ICIDH-2) 。
老年残疾人
老年人均有不同程度的退变(包括内脏、肌 肉、骨关节)和功能障碍
近10 年占残疾人的比例从37.7% 上升至
41.9%( 中国1987 年为19.5%) 。
慢性病患者
n 各系统脏器的慢性疾病 患病状态,活动能力受限,心理/精神创
伤。
残疾分类
n 以患者的实际能力为准。 n 残疾分类也可通过康复治疗而转化。 n 康复治疗的目的在本质上就是促成残疾
n 活动受限指个体从事活动的困难
n 活动受限是从个体或整体完成任务、进行活动的水 平上评价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指按正常方式进行 的日常活动能力的丧失和工作能力的受限,它是建 立在病损的基础上
参与或参与受限
参与(participation,P )指与健康状态、 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及相关因素有关的个 人生活经历
统功能进一步减退,甚至丧失。(如脊髓损 伤后长期卧床,导致肌肉萎缩、关节挛缩等, 进一步加重原发性残疾)
残疾举例
脊髓损伤: 原发性残疾:神经瘫痪、皮肤感觉障碍、膀
胱/直肠功能障碍、呼吸肌障碍
n 继发性残疾:压疮、肌肉萎缩、关节挛缩、 精神障碍
残疾与疾病的关系
n 与疾病无关有些病人除了肢体的残缺,身体 的其他部位十分健康。
n 残障(handicaps)指残疾者社会活动、交 往、适应能力的障碍,包括工作、学习、社
交等,个人在社会上不能独立,是社会水平 的障碍。
脑损伤面临的残疾问题
意识障碍 瘫痪痉挛吞咽、认知、言语障碍疼痛平衡ADL 受限
心理障碍
疼痛关节活动受限肌肉萎缩关节稳 定性差肢体、关节畸形截肢日常活动 能力受限
最常见的功能障碍
偏瘫、截瘫、四肢瘫 痉挛、疼痛膀胱、直肠功能障碍平衡、协调功能障碍 言语、认知、吞咽障碍肌肉/骨关节功能障碍(肌力、 关节活动)感觉功能障碍心肺功能障碍
ICIDH分类
n 失能(disabilities)指按正常方式进 行的日常独立生活活动和工作能力受限 或丧失,是个体或整体水平的障碍。
象,专门研究残疾的病因、流行规律、表现特点、 发展规律、结局以及评定、康复与预防的一门学科。
残疾原因
n 原发性残疾 指由于各类疾病、损伤、先天性异常直接引 起的功能障碍,其中以疾病致残为主,导致 残疾常见原因有传染性疾病、营养不良、先
天性发育缺陷、意外和交通事故、慢性病和 老年病等。
残疾原因
n 继发性残疾 指原发性残疾后并发症所导致的功能障碍, 即各种原发性残疾后,肢体活动受限,肌肉、 骨骼、心肺功能出现失用性改变,器官、系
n 与疾病同时存在由于疾病本身引起的肢体 或器官功能障碍。
n 疾病后发生多发生在急性病变后(像脑血 管意外、脊髓炎症后)
残疾人状况
WHO 统计:全世界目前约有占总 人口10% 的各种残疾者。每年平 均以新增加1500 万人的速度递 增。
中国调查:言语、智力、视力、肢
体和精神残疾占总人口5% 。分 布在20% 家庭。
2.听力语言残疾
聋:一级聋、二级聋重听:一级重听、二级 重听单纯语言残疾
3.智力残疾
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
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四级智力残疾,轻度
4.肢体残疾标准
n 一级肢体残疾
n 完全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记0-2分 (四肢瘫、截肢或缺肢、功能重度障碍)
n 二级肢体残疾 基本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记3-4分三级肢体残疾
n 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 Function,ICF
ICIDH分类(WHO1980)
残损(impairment) 指各种原因所导致的 身体结构、外形、器官或系统生理功能以及 心理功能的异常,干扰了个人正常生活活 动,对日常生活、工作的速度、效率、质量
产生一定影响,但实际操作能独立完成。是 器官或系统水平的功能障碍。
残损、失能、残障之间的关系
疾病
残损 残障
残疾
体内环境外向性体征客观行为社会性功能 器官水平 个体水平 社会水平
国际新残疾分类标准ICIDH-2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 ICIDH-2,ICF)
n 与身体水平、个体水平或社会水平有关
n 在自然的、健康的功能状态,可以用身体功能、个 体功能、社会功能来表示
n 在残疾方面,可以用残损、活动受限、参与受限 来表示
我国目前仍采用ICIDH 分类法, 但ICF分类系统 值得推广和介绍
身体的功能和结构病损或残损
身体的功能(Bodyfunction ) 是指身体 系统的生理或心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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