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青少年群体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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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界定标准

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界定标准

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界定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界定标准一、闲散青少年是指6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不在学、无职业的青少年。

具体操作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6-15岁的自然人只要“不在学”,即没有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正规学校接受教育,就可以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16-25岁的自然人必须同时满足“不在学”和“无职业”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2.“不在学”或“不在学”、“无职业”的状态一般要持续半年以上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3.因为自身健康、家庭变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无法上学、无法工作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4.有较为明确的努力方向,且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时间里为实现目标而导致“不在学”、“无职业”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比如,在家自学准备考研的大学毕业生;为找到工作而在家自学或接受某些非正规培训的青少年。

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是指一年以内有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14条、34条规定之情形的6-25岁自然人。

具体操作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曾经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但截止到排查摸底结束时一年内没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2.曾经在公安部门有案底记录,但截止到排查摸底结束时一年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3.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青少年,自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之日起一年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三、流浪乞讨青少年是指接受过民政部门的救助机构救助的、离家在外、无固定职业、居无定所且流浪乞讨状态持续半年以上的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自然人。

四、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是指父母一方或双方正在监狱服刑或正在被劳动教养的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自然人。

2024年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化,青少年的成长面临着各种挑战和困扰。

为了更好地保障青少年的权益,满足他们多样化的需求,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加大了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工作。

本文对____年的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进行了总结,包括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流动人员子女服务、残疾青少年服务、困境青少年服务和网络青少年服务。

通过对这些服务工作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每个群体的需求和问题,以及目前的服务状况和不足之处,进而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

1. 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外出务工等原因无人照料的儿童。

____年,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他们加强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和照顾,提供了爱心食堂、学习辅导、心理咨询等服务。

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对象不完全、服务形式单一、服务师资力量不足等。

因此,需要在政策制定、组织机构、资金投入等方面做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

2. 流动人员子女服务流动人员子女是指随父母外出务工而在他乡成长的儿童。

____年,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流动人员子女服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落户随迁、义务教育、社会扶助等。

这些服务工作有助于解决流动人员子女面临的教育、医疗、心理等方面的问题。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落户政策限制、义务教育质量不高、社会扶助不到位等。

因此,需要加强政策支持、提高服务质量、加大社会扶助力度等。

3. 残疾青少年服务残疾青少年是指身体或智力上存在残疾的青少年。

____年,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残疾青少年服务方面加大了力度。

他们提供了康复设施、教育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努力提高残疾青少年的自立能力和生活质量。

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康复设施不足、教育培训不完善、就业机会有限等。

因此,需要提供更多的康复设施,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等。

4. 困境青少年服务困境青少年是指面临生活困境的青少年,如失学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等。

五类重点青少年说明

五类重点青少年说明

共包括“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五类青少年群体,具体统计标准分别为:(一)闲散青少年:是指6—25周岁不在学、无职业的自然人。

具体操作中(比如在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6—15周岁的自然人只要“不在学”,即没有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正规学校接受教育,就可以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16—25周岁的自然人必须同时满足“不在学”和“无职业”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2.“不在学”或“不在学”、“无职业”的状态一般要持续半年以上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3.因为自身健康、家庭变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无法上学、无法工作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比如,因残疾而导致工作能力全部或部分丧失的青少年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而应列入其他残疾或生活困难青少年群体予以帮助和服务。

再如,家中有人大病,不得不中断学业或辞去工作在家照顾病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4.有较为明确的努力方向且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时间里为实现目标而导致“不在学”、“无职业”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比如,在家自学准备考研的大学毕业生;为找到工作而在家自学或接受某些非正规培训的青少年。

(二)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是指一年以内有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14条、34条规定之情形的6—25周岁自然人。

具体操作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曾经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但截止到排查摸底结束时一年内没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2.曾经在公安部门有案底记录,但截止到排查摸底结束时一年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3.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青少年,自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之日起一年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

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

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青少年群体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为了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社会各界积极开展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

根据青少年群体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可以将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分为五类重点群体:学生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城市贫困青少年群体、残疾青少年群体和犯罪行为青少年群体。

针对这五类重点群体,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服务工作,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机会。

一、学生群体学生是青少年群体中的主要群体,他们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各级政府和教育机构开展了一系列服务工作。

例如,在学校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智能、体美劳等多方面能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等。

二、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由于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在农村的儿童面临着许多困境和问题。

为了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加大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和服务力度。

例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计划,提供生活和学习必需品,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开展心理辅导和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供社会支持和帮助等。

三、城市贫困青少年群体城市贫困青少年由于家庭困境,面临着生活和发展的困境。

为了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服务工作。

例如,在教育方面,提供贫困青少年教育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在就业方面,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机会;在生活方面,组织社会救助和扶贫项目,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在心理方面,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等。

四、残疾青少年群体残疾青少年是需要特殊关注和帮助的群体。

为了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和享有平等的权利,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了多种服务。

例如,在教育方面,开展特殊教育和康复教育,帮助他们获取知识和技能;在康复和医疗方面,提供康复治疗和医疗服务,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在就业和创业方面,提供就业培训和创业支持,帮助他们融入就业市场;在社会保障方面,提供残疾补贴和生活扶助等,帮助他们过上稳定的生活。

重点青少年排查摸底工作

重点青少年排查摸底工作

一、排摸范围排查摸底的范围共包括“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五类青少年群体,具体统计标准分别为:(一)闲散青少年:是指6—25周岁不在学、无职业的自然人。

具体操作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6—15周岁的自然人只要“不在学”,即没有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正规学校接受教育,就可以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16—25周岁的自然人必须同时满足“不在学”和“无职业”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2.“不在学”或“不在学”、“无职业”的状态一般要持续半年以上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3.因自身健康原因导致工作能力全部或部分丧失的青少年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中断学业或辞去工作在家照顾病人的青少年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4.有较为明确的努力方向且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时间里为实现目标而导致“不在学”、“无职业”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比如,在家自学准备考研的大学毕业生、为找到工作而在家自学或接受某些非正规培训的青少年。

(二)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是指一年以内有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14条、34条规定之情形的6—25周岁自然人。

具体操作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曾经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但在本年度排查摸底周期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能被认定为不- 1 -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2.曾经在公安部门有案底记录,但在本年度排查摸底周期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能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3.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青少年,在本年度排查摸底周期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不能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是指:(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上海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介绍

上海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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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面
22001155年年
息 化
信制。
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对象定义
有不良行为或 严重不良行为
青少年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农村留守儿童
闲散青少年
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开展背景
全国层面
2021001年0年
2012年9月
2012年9月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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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推动,要求各区县实现1/3的
街镇地区全覆盖
2016年 第三轮推动,实现全市214个街镇重 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全覆盖
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和 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关系
1、工作对象视角
社区青少年:14-25周岁上海市常住青少年,没有稳定的工作 和收入,并且没有进一步就学、处于该状态6个月及以上。具体
分为红蓝绿,红色为具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
力量
救助
关爱服务 教关育爱矫帮治扶
回归教家育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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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管理实施方案

重点人群管理实施方案

重点人群管理实施方案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中,人群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

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重点人群管理提出一些实施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管理这些人群,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二、重点人群管理的重要性。

重点人群是指那些在社会管理中具有特殊地位和特殊需求的人群,如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犯罪嫌疑人等。

对于这些人群的管理,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因此,重点人群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重点人群管理实施方案。

1. 未成年人管理。

针对未成年人,应加强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学校应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

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帮助,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 老年人管理。

对于老年人,社会应加强对他们的关怀和照顾,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加强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关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老年人享受晚年生活。

3. 残疾人管理。

针对残疾人,社会应加强对他们的关爱和帮助,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同时,加强对残疾人的康复和职业培训,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享受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4. 犯罪嫌疑人管理。

对于犯罪嫌疑人,应依法进行司法审判,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其的教育和改造,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四、结语。

重点人群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希望本文提出的重点人群管理实施方案能够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一些参考,共同促进重点人群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完善。

2024年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样本(2篇)

2024年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样本(2篇)

2024年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样本引言:____年是我国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国青少年群体成长发展的重要时期。

为了更好地关心和服务广大青少年群体,各级政府、教育机构、社区组织等都加大了对青少年群体的关注和支持力度。

____年的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城市贫困青少年、农民工子女、学习困难青少年以及有特殊需求的青少年。

下面将对这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

一、农村留守儿童在____年,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和支持力度,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心理辅导,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关爱和关心。

然而,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1 学习资源不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学习资源不足,无法享受到城市孩子们的优质教育资源。

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优质教育机会。

1.2 心理健康问题: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农村留守儿童容易出现心理健康问题。

政府和社会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提供他们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1.3 安全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往往独自在家,容易受到各种危险的侵害。

政府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二、城市贫困青少年在____年,政府通过发展扶贫教育和创业就业等政策,有效帮助了一大批城市贫困青少年脱贫致富。

但是,仍然存在以下问题:2.1 教育质量不高:城市贫困青少年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教育质量不高,缺乏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优秀的教师资源。

政府应当加大对城市贫困青少年的教育支持力度,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

2.2 就业难题:城市贫困青少年在就业方面面临巨大的困难,缺乏就业技能和机会。

政府应当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提供创业支持等措施,帮助城市贫困青少年获得稳定的工作机会。

2.3 社会服务不足:城市贫困青少年一方面缺乏社会服务,另一方面也缺乏社会互助的机会。

将重点青少年群体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义和路径 - 副本

将重点青少年群体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义和路径 - 副本

重点青少年群体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义和路径(2015年6月26日)引言深夜的悲剧——贵州毕节4名留守儿童疑喝农药死亡6月9日晚,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田坎乡的4名留守儿童在家中死亡。

这四名儿童是一兄三妹,最大的哥哥13岁,最小的妹妹才5岁。

警方的初步调查结论是疑似集体喝农药自杀,这起悲剧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家暴和孤独村民们普遍反映,4兄妹前些年遭受过很严重的家庭暴力,导致“性格很孤僻”。

父亲外出打工后,4兄妹辍学,此后兄妹们就好像与世隔绝。

缺爱之殇虽然处于贫困地区,但4兄妹并不缺少吃、穿,他们的悲剧的主因,是缺少关心和爱护。

一、重点青少年群体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义(一)背景闲散青少年谁来管?农村留守儿童谁来呵护?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改革的转型期、经济发展的黄金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如何降低改革风险、减少发展阻力、实现社会稳定,是我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大课题。

预防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工作既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的教育帮助。

市综治委设立的10个专项工作组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是其中之一,充分体现了预防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这些问题亟待我们关注和解决。

因此,借助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契机,充分利用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成果,摸清网格内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并针对其年龄结构、行为特征和心理特点,开展教育矫治和关爱帮扶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2014年,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团委牵头、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律保障的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新格局,实现青少年违法犯罪重要数据指标下降,结合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和全省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试点的要求,综治办、预青组、团市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指导意见》。

闲散青少年定义

闲散青少年定义

山东省对于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定义,请大家借鉴并完善(一)闲散青少年:是指6—25周岁不在学、无职业的自然人。

具体操作中(比如在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6—15岁的自然人只要“不在学”,即没有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正规学校接受教育,就可以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16—25岁的自然人必须同时满足“不在学”和“无职业”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2.“不在学”或“不在学”、“无职业”的状态一般要持续半年以上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3.因为自身健康、家庭变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无法上学、无法工作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比如,因残疾而导致工作能力全部或部分丧失的青少年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而应列入其他残疾或生活困难青少年群体予以帮助和服务。

再如,家中有人大病,不得不中断学业或辞去工作在家照顾病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

4.有较为明确的努力方向且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时间里为实现目标而导致“不在学”、“无职业”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比如,在家自学准备考研的大学毕业生;为找到工作而在家自学或接受某些非正规培训的青少年。

(二)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是指一年以内有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14条、34条规定之情形的6—25岁自然人。

具体操作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曾经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但截止到排查摸底结束时一年内没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2.曾经在公安部门有案底记录,但截止到排查摸底结束时一年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3.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青少年,自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之日起一年内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不应被认定为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三)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是指接受过民政部门的救助机构救助的、离家在外、无固定职业、居无定所且流浪乞讨状态持续半年以上的6—25岁自然人。

重点青少年群体好的方案

重点青少年群体好的方案

重点青少年群体好的方案摘要:重点青少年是指有一定特殊需求的青少年群体,他们可能面临心理健康困扰、教育机会有限、家庭环境不稳定等问题。

为了帮助这些青少年获得更好的发展,我们需要制定出针对他们的好方案。

本文将介绍一些适用于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好方案,包括提供全面的教育资源、建立健全的心理支持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和社区合作等。

1. 提供全面的教育资源重点青少年群体往往面临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因此,提供全面的教育资源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教育资源包括教材、教师、学校设施等方面的支持。

政府应加大投资,确保公立学校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同时,还可以鼓励社会各界为重点青少年提供奖学金、培训机会等,帮助他们有更多选择和机会。

2. 建立健全的心理支持体系重点青少年群体通常面临心理健康问题,因此建立健全的心理支持体系至关重要。

学校和社区可以合作,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心理辅导等,帮助他们应对内外在压力。

此外,政府还可以培训更多的心理专家,提供更多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心理支持。

3.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环境对重点青少年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加强家庭教育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好方案。

政府可以开展家庭教育培训课程,帮助家长提高育儿技能,增强家庭教育意识。

此外,社区还可以组织家庭教育活动,提供咨询和支持,帮助家长解决教育问题。

4. 加强社区合作社区合作是解决重点青少年问题的有效途径。

社区可以与学校、政府、民间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解决重点青少年面临的问题。

例如,可以组织志愿者为他们提供学习辅导、生活指导等服务;还可以建立社区活动中心,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和社交机会。

通过社区合作,可以为重点青少年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结论: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好方案包括提供全面的教育资源、建立健全的心理支持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和社区合作等。

通过这些方案的实施,可以帮助重点青少年克服困难,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实现个人价值。

政府、学校、家庭和社区等各方应共同努力,为重点青少年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支持。

重点青少年群体释义

重点青少年群体释义

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释义1.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

主要指违反社会规范或者不能良好适应社会生活,从而给社会、他人和本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危害行为的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青少年。

具体包括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户籍青少年和常住青少年。

其中,针对未成年人,根据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15条的规定,不良行为包括: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吸烟、酗酒;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2.闲散青少年群体。

主要指不在学、无职业的处于失学、失业(6个月以上)、失管生活状态下的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青少年。

具体包括6周岁以上(含)16周岁以下不在学的未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不在学、无职业的青少年,尤其注意要包括常住人口。

3.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群体。

主要指应接受机构部门救助的18周岁以下(不含)流浪乞讨人员。

具体包括外地籍流入本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以及能掌握的本地籍到外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4.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

主要指父母一方或双方,正在监狱服刑在押、在社区服刑(社区矫正)、被强制戒毒或者被判处死刑的6周岁(含)以上18周岁以下(不含)未成年人。

5.流动留守儿童群体。

留守儿童主要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户籍地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6周岁以上(含)18周岁以下(不含)未成年人;流动儿童主要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6周岁以上(含)18周岁以下(不含)未成年人。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目标重点青少年群体思想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目标重点青少年群体思想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目标重点青少年群体思想青年个体力量需要整合,青年群体作用发挥需要组织,青年集体行动需要引导。

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把握好互联网这一“最大变量”。

青年对新生事物总是最先感知的,青年工作者落伍于时代就难以对话,并终将被淘汰。

因此,必须善于在学习和创新中把传播技术、大众传媒锻造成推动社会进步的利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尤其是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日前,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他又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我国政治安全;要持续巩固壮大主流舆论强势,加大舆论引导力度;要高度重视青年一代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青年一代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深入理解这些论断的时代背景和丰富内涵,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正确方向。

实现中国梦青年一代是关键性因素1919年五四运动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起点,自此,一代代有志青年在最能代表中国未来前途的政治力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赴后继,浴血奋战。

毛泽东在1939年就曾给予高度评价:“‘五四’以来,中国青年们起了什么作用呢?起了某种先锋队的作用”,“就是带头作用”。

1949年新中国成立带来了彻底打破一个旧世界的关键契机,在执政党号召下,广大青年以因解放而迸发出的无尽的活力和创造力,在大规模经济建设中担当突击队作用,在塑造社会主义新人中走在时代前列。

自1978年开始,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的逐步深入,广大青年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政治文明、打造时代精神、引领社会新风、参与生态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生力军作用。

新时代的到来又为广大青年提供了建功立业、展示才华、实现价值的广阔舞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

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

”现阶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既需要科技、项目、资本甚至军事的硬实力作“矛”,也需要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社会制度、民族素质等软实力作“盾”。

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模板(三篇)

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模板(三篇)

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模板标题: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一、引言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青少年群体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力量。

为了更好地关注和服务青少年群体的成长和发展,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不断加强了对青少年群体的关怀和支持,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举措。

在这些政策和举措的指引下,各地针对不同特殊群体的青少年开展了一系列的服务工作,本文将围绕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总结他们的服务工作。

二、特殊群体一:贫困地区青少年针对贫困地区青少年的服务工作主要包括贫困家庭教育援助、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改善、贫困地区文体活动等方面。

1.贫困家庭教育援助通过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合力,对贫困家庭的青少年提供资助,重点是教育费用、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援助。

通过经济援助,帮助贫困家庭的青少年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改变他们的命运。

2.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改善针对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加大对贫困地区学校的投入,提高教育设施和教师队伍的建设水平。

同时,加强对贫困地区教师培训的支持,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为贫困地区青少年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3.贫困地区文体活动通过组织各类文体活动,满足贫困地区青少年的文体需求,提高他们的身心健康水平。

在活动中注重挖掘和培养贫困地区的青少年的潜力和特长,为他们提供发展的机会。

三、特殊群体二:留守青少年留守青少年是指父母因务工等原因不在身边的青少年群体。

针对留守青少年的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心理关怀、健康管理、学习指导等方面。

1.心理关怀针对留守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开展咨询、心理疏导等工作,使他们能够理解并适应父母不在身边的现实,提供温暖和支持。

2.健康管理留守青少年的健康问题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重点。

通过加强对留守青少年的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预防和控制各类疾病,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3.学习指导留守青少年在学习上可能存在困难和问题,需要提供学习指导和辅导。

通过建立学习教育培训机构,为留守青少年提供学习资源和辅导服务,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学生是36类重点人群吗

学生是36类重点人群吗

学生是36类重点人群吗
学生是社会的未来,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中国,学生被视为重点人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保护学生的权益,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点人群保护法》,中国将36类重点人群列入法律规定的范围,其中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孤老、孤儿、烈士子女、受迫害人员、社会困难人员、灾区群众等。

从这些重点人群中可以看出,学生并不在其中。

学生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不属于重点人群。

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政府重视的,但学生不属于重点人群。

学生的成长需要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保护学生的权益,比如实施义务教育,提供免费教育,改善学校环境,提高学生的素质等。

总之,学生是社会的未来,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保护学生的权益,但学生不属于36类重点人群。

学生的成长需要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政府也应该采取更多措施来保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儿童重点人群管理制度

儿童重点人群管理制度

儿童重点人群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背景简介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发展的希望,因此儿童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但是现实中存在着一些儿童面临着风险,需要特别关注和帮助的重点人群。

这些儿童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遭遇到困境,如贫困、残疾、失学、失独、流浪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帮助这些儿童重点人群,建立一套科学、健全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儿童重点人群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政策和措施,提出合理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儿童重点人群的保护和帮助,实现全面发展和全面参与。

第二章理论分析一、儿童重点人群的概念儿童重点人群是指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儿童,他们可能由于家庭贫困、残疾、失学、失独等原因,面临较高的风险,需要得到特别的关注和帮助。

这些儿童具有较强的脆弱性,社会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尤为重要。

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儿童重点人群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儿童发展,提高社会关爱度,确保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可以有助于提升政府、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对儿童重点人群的管理和帮助能力,打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保护儿童的氛围。

第三章管理机构建设一、政府主导政府是儿童重点人群管理的主要责任方,应当加大对这些儿童的保护力度,明确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监督制度,确保儿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在儿童重点人群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当积极参与到相关工作中来,加强对儿童的关爱和帮助,推动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儿童重点人群管理事务。

三、家庭支持家庭是儿童成长的第一场所,应当为儿童提供家庭亲情和支持,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家庭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儿童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第四章管理措施一、针对性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儿童重点人群,制定相应的服务措施,满足其不同的需求,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走出困境。

比如对家庭贫困儿童提供经济支持,对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对失学儿童提供教育援助等。

重点青少年群体好的方案

重点青少年群体好的方案

重点青少年群体好的方案引言:重点青少年群体是指那些年龄处于青春期的年轻人,他们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面临着各种诸如成长困惑、人际关系、学业压力等问题。

因此,为了帮助这些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我们需要制定好的方案来满足他们的需求。

本文将探讨一些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好的方案。

一、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心理健康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包括心理健康教育。

这可以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或者组织心理辅导活动来实现。

在这些课程中,青少年可以学习到应对压力的技巧,了解自我情绪管理的方法,培养积极的心态等。

同时,学校也应该配备专业的心理辅导师,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解决他们遇到的心理问题。

二、兴趣爱好培养方案兴趣爱好的培养对于青少年的发展非常重要。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鼓励青少年尝试各种各样的活动,如音乐、舞蹈、绘画、体育运动等。

通过培养兴趣爱好,青少年可以发现自身的兴趣和潜能,提高自信心和独立性。

学校和社区应该提供丰富多样的活动和资源,让青少年有机会参与其中,并提供专业的指导。

三、社交技巧培养方案对于许多青少年来说,社交技巧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包括社交技巧培养。

学校可以组织社交活动、角色扮演训练等,帮助青少年学习如何与他人合作和沟通。

此外,学校还可以邀请专业人士来进行交际技巧培训,教授青少年如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

学校和父母也应该共同努力,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以便他们学习交际技巧。

四、职业规划方案职业规划是一个青少年迈向成年的重要阶段。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帮助青少年了解各种职业选择,并提供相关的指导和资源。

学校可以组织职业咨询活动、职业游戏等,帮助青少年发掘自身的兴趣和职业倾向。

同时,学校应该加强与企业和职业导师的联系,为青少年提供实习和实践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

结论: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兴趣爱好培养方案、社交技巧培养方案和职业规划方案是一些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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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释义
1.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

主要指违反社会规范或者不能良好适应社会生活,从而给社会、他人和本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危害行为的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青少年。

具体包括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户籍青少年和常住青少年。

其中,针对未成年人,根据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15条的规定,不良行为包括: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吸烟、酗酒;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2.闲散青少年群体。

主要指不在学、无职业的处于失学、失业(6个月以上)、失管生活状态下的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青少年。

具体包括6周岁以上(含)16周岁
以下不在学的未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不在学、无职业的青少年,尤其注意要包括常住人口。

3.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群体。

主要指应接受机构部门救助的18周岁以下(不含)流浪乞讨人员。

具体包括外地籍流入本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以及能掌握的本地籍到外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4.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

主要指父母一方或双方,正在监狱服刑在押、在社区服刑(社区矫正)、被强制戒毒或者被判处死刑的6周岁(含)以上18周岁以下(不含)未成年人。

5.流动留守儿童群体。

留守儿童主要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户籍地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6周岁以上(含)18周岁以下(不含)未成年人;流动儿童主要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6周岁以上(含)18周岁以下(不含)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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