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SGZGS 324.1-2007 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第一部分首钢(SG)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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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S 77.140.50

Q/SG H 46

首钢总公司企业标准

Q/SGZGS 324.1—2007

前 言

Q/SGZGS 324《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首钢(SG)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2部分:欧标(EN)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3部分:德标(DIN)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4部分:日标(JIS)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第5部分:美标(ASTM)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

本部分为Q/SGZGS 324《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的第1部分。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首钢技术质量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冷轧分公司、首钢技术质量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建军、闻达、唐牧、王丽萍、姚舜。

本标准首次发布。

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第1部分:首钢(SG)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首钢生产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相关部分)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eqv ISO 6892:1998)

GB/T 2523 冷轧薄钢板(带)表面粗糙度测量方法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eqv ISO 377:1997)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5027 金属薄板和薄带塑性应变比(r值)试验方法

GB/T 5028 金属薄板和薄带拉伸应变硬化指数(n值)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Q/SGZGS 322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Q/SGZGS 323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分类和代号

3.1 钢板及钢带按用途分类见表1的规定。

表1牌号与用途

牌号用途

SDC01 一般用

SDC03 冲压用

SDC04 深冲用

SDC05 特深冲用

SDC06 超深冲用

SDC07 特超深冲用

3.2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质量级别见表2的规定。

表2表面质量与代号

表面质量级别代号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FB(O3)

高级的精整表面FC(O4)

超高级的精整表面FD(O5)

3.3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结构种类见表3的规定。对表3的说明见附录A。

表3表面结构与代号

表面结构代号

特别平滑(光面) b(B)

平滑g

无光泽(麻面) m(D)

粗糙r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用户订货时应提供下列信息:

a)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标准号;

c)牌号;

d)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

e)表面质量级别;

f)表面结构;

g)边缘状态;

h)包装方式;

i)重量;

j)用途。

4.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和不平度精度、表面质量级别、表面结构种类、边缘状态及包装等信息,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和不平度精度、较高级的精整表面、切边状态及供方指定的表面结构和包装方式供货。

4.3 标记

4.3.1 钢板及钢带的标记形式:标准编号牌号-表面质量级别代号-表面结构代号-厚度×宽度。4.3.2 示例

例如按Q/SGZGS 324.1-2007中牌号SDC01订货,表面质量级别FB,表面结构B,厚度1.5mm,宽度1000mm,其标记应为:

Q/SGZGS 324.1-2007 SDC01-FB-B-1.5×1000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Q/SGZGS 323的规定。

6 要求

6.1 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化学成分 % 牌号 C,≤ Mn,≤ P,≤ S,≤ Alt a,≥ Ti b,c,≤

SDC01 0.08 0.50 0.025 0.025 0.020 -

SDC03 0.08 0.45 0.025 0.025 0.020 -

SDC04 0.06 0.40 0.025 0.020 0.020 -

SDC05 0.02 0.30 0.020 0.020 0.015 0.20 SDC06 0.02 0.25 0.015 0.015 0.015 0.20 SDC07 0.01 0.20 0.015 0.015 0.015 0.20

a 对于牌号SDC01、SDC03和SDC04,当C≤0.01%时,Alt≥0.015%。

b 可用Nb代替部分Ti,Nb和Ti的总含量应≤0.20%。钢中C和N应全部被固定。

c 牌号SDC01、SDC03和SDC04也可添加Nb或Ti。

6.1.2 钢板及钢带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冶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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