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机关公文处理问答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业的公文在线写作平台

人大机关公文处理问答

1、视察意见是否可以和审议意见一样作为文种之一?是以常委会名义发文还是以办公室名义发文?若以办公室名义发文,是不是份量不够?

答:审议意见目前还没有成为一个法定文种。视察意见目前也不是一个文种,将来也不一定会成为一个文种。视察意见如果要送交“一府两院”参考或者处理,以办公室函件送交为好,标题可用关于印送××视察意见的函,抬头主送单位为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文写视察意见形成经过,落款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年月日,落款下面是抄送单位。函件后面就是完整的视察意见。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交办方法。所谓份量都是心理感觉问题。在人大机关工作要有自信心。

2、常委会人事任免文件的文种与适用对象比较模糊,目前存在三种形式:通知、任免名单、决定。

答:常委会通过人事事项,主要有决定政府副职个别任免、决定“一府两院”代理人选、决定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任免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撤销政府个别副职和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其他组成人员、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补选上一级人大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推选常委会代理主任,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政府领导人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授予职务:任命、决定任命、决定代理、推选代理、补选;解除职务:免去、决定免去、决定撤销、罢免、辞职。人事事项审议通过之后,一是登报,二是发文。决定代理人选、决定接受辞职、决定罢免职务等是以决定的形式出现的,所以登报、发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