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引言:在教育领域中,教师的工作量计算是评估其工作负担和考核其绩效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详细探讨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包括教师基本工作量的确定、额外工作量的考虑以及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教师基本工作量的确定教师基本工作量的计算是教学工作量计算的核心。
在确定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教师教学任务:包括承担课程的教学、听课指导和教研活动等。
2. 教学年限和教学经验:教学年限和教学经验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有一定影响,应在计算教学工作量时进行合理的考虑。
3. 学生人数和班级规模:学生人数和班级规模对教师的教学负担有直接影响,应纳入计算范围。
4. 学科特殊性:不同学科的教学工作有一定的差异,应考虑学科特殊性进行适量调整。
二、额外工作量的考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承担一些额外的工作,这些额外工作量也应纳入考虑。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额外工作量及其计算方法:1. 学生评价工作量:教师需要进行学生评价工作,包括批改试卷、写评语等。
可按照课程学时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2. 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对于承担毕业论文指导的教师,应按照指导学生人数和毕业论文的量进行计算。
3. 学生实践工作量:教师参与学生实践活动,如实习指导、实验指导等,应按照活动的时长和难度进行计算。
三、教师工作量计算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实际计算教师工作量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问题,下面给出一些解决办法:1. 教学任务间权重不平衡:不同教学任务对教师工作负载的影响不同,可通过设定任务的权重来解决。
2. 学生人数的波动:学生人数的波动可能导致教师工作量的不确定性,可以参考历史数据进行合理估算。
3. 教师跨学科教学:对于同时承担多个学科的教师,应按照各学科的教学工作量进行计算,并合理调整。
总结: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是评估教师工作负担和绩效的重要依据。
通过确定教师基本工作量、考虑额外工作量,以及解决常见问题,可以合理公正地计算出教师的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各位教师:为了科学合理地衡量教师的工作负荷,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学工作量计算1、理论课程教学备课:每门课程备课时间按照课程学时数乘以 15 小时计算。
授课:课堂授课学时数按照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批改作业:根据课程作业量和批改难度,每门课程每学期批改作业工作量按授课学时数的 05 倍计算。
辅导答疑:每周安排的辅导答疑时间,每 2 小时折合 1 个工作量。
2、实践课程教学实验课程:准备实验每次计 2 个工作量,指导实验课按实际授课学时数计算。
实习课程:指导校外实习每天计 6 个工作量,指导校内实习每天计5 个工作量。
课程设计:指导课程设计每天计 5 个工作量。
二、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1、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按照所带班级学生人数和管理难度,每学期计 10 20 个工作量。
2、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学科竞赛等课外活动,根据活动时长和效果,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三、科研工作量计算1、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10 个工作量,在一般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5 个工作量。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50 个工作量,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计30 个工作量,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10 个工作量。
3、学术著作出版学术专著每部计 30 个工作量,编著教材每部计 15 个工作量。
四、其他工作量计算1、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每次计 2 个工作量。
2、参与学校公共事务,如招生宣传、监考等,根据工作时长和任务量,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五、工作量的核算与审核1、教师应在每学期末如实填写《教师工作量申报表》,并提交所在学院(系)。
2、学院(系)成立工作量审核小组,对教师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核算,确保工作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审核结果在学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课堂教学工作量(T 1)课堂教学工作量∑==ni iP T 11式中:n ——某系(部、室)开设的课程门数i P ——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i P ——计划学时×K 1(K 1为课程系数)1、一般课程的课程系数2说明:⑴一般课程是指除制图、外语、体育以外的所有课程。
⑵一个自然班一般为35人左右。
⑶公共课、基础课按三个小班组织教学,非机类制图、公共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按二个小班组织教学,外语专业的外语类课程按一个小班组织教学。
艺术类专业的艺术类课程按一个班组织教学且一个小班一般不超过25人。
⑷体育课按一个小班组织教学,学院按计划讲课学时×0.8计算体育教学工作量(包括男、女生课内、课外等全部工作量)。
⑸凡超过4个班合班的按4个班计算。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T 2) 1、实验 ⑴ 课程实验每班教学工作量=实验批数=班级人数/每批实验人数,实验批数≥6时,按6批计算。
实验批数由实验科提供。
计算机上机实验,要求一人一机,计算机基础课上机实验系数为0.8专业课上机实验系数为1.0。
⑵综合实验教学工作量=换算系数×指导学生数×指导周数换算系数为0.7⑶单独设课的实验讲实验课工作量,按课程性质不同,以计划学时的1/4~1/3作为讲课学时,换算系数与课堂教学相同。
指导实验工作量,按计划学时的3/4~2/3为实验学时,换算系数与课程实验相同。
2、实习3、课程设计含准备、讲解、指导、评阅等全过程。
教学工作量=4、毕业设计教学工作量校选课:24×{1+(80-35)×0.01G理化换算系数1.5,两个班是1.4*1.5=2.1卓越班1个班1.3 ,2个班1.8,三个班2.0。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讨论稿)第一部分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理论教学工作量=基本理论教学工作量X课程等级系数X授课质量等级系数1、基本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表2、课程等级系数表3、授课质量等级系数表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表三、指导开放实验工作量计算表说明:指导学生进行开放实验的教师,任务参考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四、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工作量计算表1项目组由多人指导时,工作量由参加者协商分配;2、以个人或个人作品参加的竞赛,指导工作量为:K X 5.0 X参赛人数(学时分)3、工作量计算以正式报名表为依据。
第二部分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课程教学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计算表第三部分本科、硕士教材(讲义)编写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编写教材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教师编写高质量的教材(讲义),更有力地推动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纳入教材建设规划编写教材及讲义且能保质保量完成者,应给编者记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第二条编写教材(讲义)计算教学工作量的范围我校教师承担下列教材的编写任务,给予计算教学工作量:1、国家级规划教材;2、省级规划教材;3、校级规划教材(讲义);第三条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1、各类文字教材的工作量计算方法2、编写讲义的工作量计算办法3、重印教材(讲义)不予以重复计算教学工作量。
第四条几点说明1、编写教材(讲义)所计算的教学工作量记入年度教学工作量2、对合编教材(讲义),由编者所编字数计算其教学工作量。
3、申请以上教材编写工作量者均须提交两本样书。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理论教学工作量(N1)N1=R×K1×K2其中 R为每个课头计划学时;K1为课头人数系数(见下表);注:实际人数不是标准人数的按对应级差插值计算,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双语课程首次开课工作量乘2,以后乘1.5;万方、成教工作量计算办法参照此办法执行。
有助课的(不含几个教师共同主讲),系数K1加0.2,然后主讲教师分配70%,助课教师分配30%。
K2为理论教学奖励系数。
其中评教优秀、良好当学期系数为1.25、1.15,获得示范教师当年系数为1.4,其他为1(注:同一教师符合多项按最高系数执行,不重复计算)。
二、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N2)N2=实验指导工作量+实验准备工作量+实验室开放工作量+接待参观工作量1. 实验指导工作量=实验学时数×指导学生人数/额定指导人数×K其中:K为评教系数,标准参照理论课评教系数执行;额定指导人数标准见下表。
2. 实验准备工作量=实验学时数×实验人数/额定指导人数×准备系数其中:额定指导人数和准备系数见下表。
3. 实验室开放工作量=开放时数×学生人数/额定指导人数×2其中:额定指导人数见下表。
4. 接待参观工作量=2×n其中:n为接待次数(以学校接待通知安排和记录为准)。
三、本科实习教学工作量(N3)N3=计划周数×指导学生人数×K其中:K值为:本市内0.5,外地0.6,井下、野外0.7(指地矿、测量类),毕业实习0.5,思政课实践0.4。
(注:原则上一个老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30人,超出部分折半计算。
)四、本科课程设计工作量(N4)N4=计划周数×指导学生人数×0.4注:原则上一个老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30人,超出部分折半计算。
五、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N5)N5=毕业设计(论文)人数×K其中:K为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周数,K最大取1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得校级优秀的,每份(篇)另奖励指导教师10个指导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也越来越重要。
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因此,如何合理地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已经成为教育领域中的一个热门话题。
那么,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都有哪些呢?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分别介绍。
一、课时制度计算法课时制度是根据学时来计算教学工作量的。
通常一个学时为45分钟,教师每周教学的总课时数即为其教学工作量。
但是,由于不同学校课程设置不同,教学负载也不同,因此,不同学校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也会有所不同。
二、学分制计算法学分制度计算的教学工作量是根据学生获得学分的多少来计算的。
通常一个学分等于16学时,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主要根据学生获得的学分来计算,然后计算出教师所需的工作量。
但是,学分制计算法只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忽略了教师的教学活动,故可能不够准确。
三、学生人数计算法学生人数计算法是根据教学班级的学生人数来计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通常以班级为计量单位,统计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根据教师所教授的班级数来计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但是,这种计算方法只考虑了学生人数,忽略了不同班级教学内容不同,教学负担也不同,因此可能会带来误差。
总体来说,以上三种方式可以满足不同情况下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每种方法都有其优缺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但无论采用哪种计算方法,都需要在校方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不被超负荷,保障教师的身心健康和教学品质。
同时,也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实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准备、课堂讲授、批改作业(或报告成果)、课后辅导等,其计算方法按实际讲授学时×折算系数,实际讲授学时=实际上课周数×周学时。
1、单班(或合班)班级人数未超过50人,折算系数为1.0。
2、合堂班级人数超过50人,100人以内(含100人),每增加1人,增加系数0.01;班级人数超过100人,每增加1人,增加系数0.005。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主要指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的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含大作业)、毕业设计、校内外实习、实验实训等环节。
1、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大作业)和毕业设计工作量:包括设计准备、制订指导书、任务书、课堂辅导、批改设计成果、答辩等。
(1)综合训练、课程设计(大作业)一般以整班集中进行,按实际进行的天数,每标准班50人,每天按3.5标准课时工作量(班级包干)计算,超过50人,每超过1人,其折算系数增加0.01;(2)毕业设计工作量:每标准班每周(每周5.5天)按20学时计算,超过50人,每超过1人,其折算系数增加0.01;对设计分组(10-20人)进行,多人指导,每组每人每天工作量按3标准课时,以教学时间内实际指导的天数计算;2、实习指导工作量实习指导工作量包括实习准备、辅导、批改实习报告等,以整班集中进行,时间超过半周(每周按5.5天计),实习按班级包干工作量计算;校内实习,每标准班(50人),每周(5.5天计)按20学时计算;校外实习,每标准班(50人),每周(5.5天计)按24学时计算;实习超过50人,每超过1人,其折算系数均增加0.015;对校内多班指导的实习指导工作量由系部提出意见,报教务与科研处审核。
3、实验(实训)工作量(1)实验室的常规管理,指对实验室的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建设等。
每学期管理基本工作量按实验准备工作量大小、实验过程指导程度、设备维修维护状况及实验室建设完善程度等综合考虑,进行测评确定。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教学工作量
1.理论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理论课计划学时×(课程系数+效益系数+开新课系数)课程系数:制图1.3;其他1.1;重复班0.8
效益系数:≤50人=0;>50人,每增加1人0.005
开新课(新开课)系数:开新课0.3;新开课0.2
2.实验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验课计划学时×(0.6+效益系数)
效益系数:≤15人=0;>15人,每增加1人0.02
3.实习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习周数×(工作系数+效益系数)×每周工作天数工作系数:校内1.1;市内1.2;市外1.3
效益系数:≤15人/组=0;>15人/组,每增加1人0.03
每周工作天数:市外7天;市内5天
4.课程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计划周数×人数×0.6(0.8)
5.毕业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篇工作量×人数
指导1篇工作量:工科16;农科12
6.指导硕士研究生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个硕士研究生工作量30学时×人数
7.论文答辩、监考
论文答辩标准教学工作量=天数×1
监考标准教学工作量=次数×0.5 (非本门课)
二、教学人员兼任行政工作其他工作量标准
副院长80;教研室、实验室主任50,副主任40;工会主席30;
三、教材建设
编写教材、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每2000字1标准时四、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工作量(标准课时)=实际工作小时×1/6。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测算出教学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及学校工作总量,从中得出平均工作量,然后根据工作繁简,确定教师的实际工作量。
1、工作量的测算:1)学校工作总量=教学工作总量+浮动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2)教学工作总量=全校每周各科总课时数×相关学科工作量系数后的总和3)职务工作总量=各种职务折算每周课时数的和4)平均工作量=学校工作总量÷教职工人数5)周平均课时数=教学工作总量÷任课教师数6)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职务工作量7)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数×40分÷学校工作总量)2、工作量系数语文、数学、中学英语、物理、化学、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九年级体育、其余学科均按照1计算。
3、浮动工作量1)跨年级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2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跨学科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3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
2)学校教研组长每周加计1课时。
4、职务工作量副校级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中层干部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
非实职领导干部在对应级别上减倍计算。
其他职务和其他工作内容:会计按周平均课时数的1倍计算;出纳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学校统计人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远教负责人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档案管理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学籍管理员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信息接收员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
浮动工作量和职务工作量的课时直接计算,不考虑学科系数,个人累计工作量总和不超过全校人均工作量(全校人均工作量=学校周课时总数+浮动工作量+领导干部职务工作量÷全校教职工人数)的倍。
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 学 工 作 量 计 算 方 法一、教学工作量计算内容教学工作量是指面向我校计划招收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函授生、研修生、短训班等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学工作量,已领取酬金的教学任务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二、理论教学、研究生指导和学科建设工作量计算方法1. 课堂教学11K G ⨯=计划学时数(1) 课程包含技术基础课、专业课及选修课;授课对象包括各类学生。
(2) G 1含讲课、辅导、批改作业及读书报告、考试效果自评与总结汇报等全部教学活动。
(3) K 1根据下式计算⎪⎪⎩⎪⎪⎨⎧>-⨯+≤≤<≤<=30)30(01.00.13020,0.1205,8.05,6.01n n n n n K (n 为学生人数)说明:● 由学校或学院备案(立项)且实际应用双语教学的课程, K 1在上式计算的基础上增加0.3。
● 课程辅导教师(限定为助教或首次开本门课程的讲师)取0.3 K 1, 辅导教师必须随堂听课, 相关主讲教师必须对辅导教师进行教学指导和培养, 博士生作为辅导教师, 不计工作量, 学院给予适当补助。
● 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称号, 补助80学时/年, 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 补助160学时/年, 补助学时由责任教师掌握, 责任教师必须全面负责课程的建设, 并保证教学质量。
● 教学效果分为三档(A 、B 、C ),K 1在上式计算的基础上A 档增加0.3,B 档不变,C 档减少0.3。
2. 指导研究生千元分元)当年研究生培养费(千/202⨯=G(1) 2G 系指一年的研究生指导工作量。
(2) 工作量中包括研究生的专业外语辅导、开题报告、中期评定、教学及科研实践、论文审阅等。
(3) 研究生指导小组内的工作量分配由招生教师负责分配。
(4) 指导博士生计考核工作量,其工作量不参加年底的分配。
3. 指导毕业设计33K G ⨯⨯=周数人数(1) 3G 含毕业论文的布置、指导、设计报告、论文的审阅等。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班额工作量(5分)
标准班额50±2人得5分,每增减1人加减0.2分。
(教多个班的按最高班额计算)
2、课时工作量(15分)
达标准课时15分,每增减1课时,则加减0.5分。
标准课时的界定:每周每班总课时数×全校初中班数÷全校任课教师总数。
3、备课工作量(5分)
备课得分==备课系数×备课次数(以实际上课节数为准),备课系数: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为 1.25,其余为1。
分数最高者得满分,其他按比例折算。
4、作业工作量(5分)
得分==作业系数×作业次数(以实际上课节数为准)。
各科系数为:语文2.6,数学2.6,英语2.5,物理、化学、政治2.5,生物2.0,历史、地理为1.7,美术、劳技为1.4。
分数最高者得满分,其他按比例折算。
5、兼职工作量(5分)
初中学校校委会成员加5分;教研室兼职人员加2分;班主任2分;教研组长及其他兼职最高2分。
6、公益劳动(5分)
教师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最高得5分,由校长根据平日公益劳动记录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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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模板】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教学工作量
1.理论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理论课计划学时×(课程系数+效益系数+开新课系数)课程系数:制图1.3;其他1.1;重复班0.8
效益系数:≤50人=0;>50人,每增加1人0.005
开新课(新开课)系数:开新课0.3;新开课0.2
2.实验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验课计划学时×(0.6+效益系数)
效益系数:≤15人=0;>15人,每增加1人0.02
3.实习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习周数×(工作系数+效益系数)×每周工作天数工作系数:校内1.1;市内1.2;市外1.3
效益系数:≤15人/组=0;>15人/组,每增加1人0.03
每周工作天数:市外7天;市内5天
4.课程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计划周数×人数×0.6(0.8)
5.毕业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篇工作量×人数
指导1篇工作量:工科16;农科12
6.指导硕士研究生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个硕士研究生工作量30学时×人数
7.论文答辩、监考
论文答辩标准教学工作量=天数×1
监考标准教学工作量=次数×0.5 (非本门课)
二、教学人员兼任行政工作其他工作量标准
副院长80;教研室、实验室主任50,副主任40;工会主席30;
三、教材建设
编写教材、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每2000字1标准时四、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工作量(标准课时)=实际工作小时×1/6。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测算出教学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及学校工作总量,从中得出平均工作量,然后根据工作繁简,确定教师的实际工作量。
1、工作量的测算:1)学校工作总量=教学工作总量+浮动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2)教学工作总量=全校每周各科总课时数×相关学科工作量系数后的总和3)职务工作总量=各种职务折算每周课时数的和4)平均工作量=学校工作总量÷教职工人数5)周平均课时数=教学工作总量÷任课教师数6)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职务工作量7)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数×40分÷学校工作总量)2、工作量系数语文1.3 、数学1.3、中学英语1.3、物理1.2、化学1.2、中学政治1.1、中学历史1.1、九年级体育1.1、其余学科均按照1计算。
3、浮动工作量1)跨年级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2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跨学科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3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
2)学校教研组长每周加计1课时。
4、职务工作量副校级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8倍计算;中层干部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7倍计算。
非实职领导干部在对应级别上减0.1倍计算。
其他职务和其他工作内容:会计按周平均课时数的1倍计算;出纳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4倍计算;学校统计人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15倍计算;远教负责人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档案管理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学籍管理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信息接收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
浮动工作量和职务工作量的课时直接计算,不考虑学科系数,个人累计工作量总和不超过全校人均工作量(全校人均工作量=学校周课时总数+浮动工作量+领导干部职务工作量÷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4倍。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一、理论课程1.一般理论课(A)授课工作量学时(A)=计划理论授课学时×课型系数K1×规模系数K2课型系数K1注:(1)理论授课包括备课、讲课、答疑、批改作业、命题、考试考查、批改试卷等;(2)“双语教学”为非英语类课程。
Ⅰ级为全外语教学,包括使用外语教材、外语板书、外语讲授、外语考核等;Ⅱ级为使用外语教材,部分使用外语板书和口授;(3)“开新课”:是指对每一位教师第一次开出的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同一门课程专升本课程);(4)教授或担任主干课程(不包括体育课)的副教授,可带助教进行“单主讲”式的授课,其余教师和课程原则上不能“单主讲”;(5)“单辅导”指跟随“单主讲”教师的助教,进行跟班听课并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向主讲教师及时反映学生学习情况等工作;(6)“重复课”为教学要求相同、教材相同、教学时数相差10%以内的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的班级上课;(7)K1的计算说明:重复课均以K1=0.85计算;(8)社科、人文类理论课课型系数K1为1,实践类的课型系数为0.7。
规模系数K2:注:(1)K2按学生人数进行计算;(2)体育课拼班上课的学生数原则上不少于25人;(3)单班上课的学生数原则上不少于32人;(4)体育课的课外体锻和晨跑工作量另外计算,计算办法为:课外体锻和晨跑的工作量学时=课外体锻和晨跑的计划学时×0.25体育课教师的工作量学时=教学计划内工作量学时+课外体锻和晨跑的工作量学时二、实践教学环节(B))1.一般课(非计算机类)内实验及独立设课的实验(B1指导工作量学时(B1)=实验指导学时×规模系数K3×实验课型系数K4规模系数K3:注:(1)在实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班分批。
(2)若有数名教师同时指导一个班级,则学生人数指分摊给每名教师指导的人数。
实验课型系数K4:注:开新实验为第一次开出的新实验,设备及教学要求均为新的。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计算范围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为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预科学生的教育教学和教学基本建设工作量,具体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建设工作量和其它教学相关的工作量。
教学工作,主要指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具体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类。
理论教学主要包括:备课(含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材选定以及编写讲稿、教案、教学进度表等)、讲授(含课堂讲授、批改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内外辅导答疑等)、教学考核与总结(含考试/补考命题、阅卷评分与成绩评定、教学小结、试卷分析等)、监考和课内实践指导。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习、实训、实践教学(指导)工作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含选题、开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量。
(二)计算单位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
1个标准课时为教师从事全日制学生一般理论课程教学在1个标准班级教学授课1节(简称标时),完成备课、讲授、辅导等环节的教学工作。
(三)计算方式教学工作量计算是对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意见》,结合学科、教学等实际情况,制订具体计算办法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二级核算。
各教学单位分学期核算,按学年统计教学标时总数,并报送相关部门作为学院进行学年教学总量考核、定编等主要依据。
1、教学工作量核算以教务处审核批准执行的学期教学计划为依据,同时结合班级教学工作日志的运行记载,准确核算。
2、各类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标时计算。
3、教学工作量仅计算到开课计划单位,非开课单位校内兼课人员和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均计算到相应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核算到人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一)教师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注:①公共课,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任意选修课程”或通识教育课程。
②教师1学年内同时兼任公共课和专业课,按照两类课程正比例关系折算定额标准,即定额标准=公共课定额标准〔公共课授课标时(公共课授课标时专业课授课标时)〕专业课定额标准〔专业课授课标时(公共课授课标时专业课授课标时)〕的整数。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院发[2005]6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参考兄弟院校成功经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具体办法规定如下:(一)课堂教学工作量1、课堂教学工作量中含备课(授课进度表和教案的编写)、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查考试命题、考试分析总结等任务。
实验课(实践课)工作量中含备课、仪器物品准备、指导实验、预做实验、批改实验报告(示范、纠正偏差)、考查考试等。
2、自然班学生按专业特点暂定为一般文、理科(含体育)50人,艺术35人、外语30人。
3、工作量计算方式:(1)理论课(标准课时)=计划课时×课程系数×合班系数×重复系数;(2)实验课(标准课时)=班(组)周课时×实际开设周数×课程系数;(3)实践课(标准课时)=计划课时×课程系数×重复系数。
其中:A、计划课时执行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并实际授课完成规定课时的按计划课时数计算。
因教学需要增加课时的,系科要报经教务处及分管院长批准和备案,并排上课程表;开课之前未报批者,增加的课时津贴由系科解决。
计划规定的课时数不得随意减少。
B、课程系数a.一般理论课程课程系数为1.0(理工类课程每学期完成作业量≧15次,课程系数增加0.15;其他课程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规定作业量,课程系数增加0.10)。
b.学校第一次开设的理论课课程系数为1.2。
c.实验课的课程系数为0.7(以每位教师指导15人一组计,每增加5人,系数增加0.1,系数总额不得超过1.0)。
d.计算机基础实验课程,专业课系数为0.7,公共课为0.6(以每位教师指导一个自然班级计)。
e.音乐与演奏演唱专业实践课课程系数为0.85(声、器乐课程音乐专业以2人为1组计,演奏演唱专业以1人为一组计,每增加1个学生系数增加0.1;两专业其它实践课以10人为一组分组授课,需合组上课时按每增加5人系数增加0.1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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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任务安排及工作量核算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教师额定工作量为21.5个学分。
2、业绩津贴按实际工作量核发,超工作量的课酬标准为每课时26元。
3、行政岗系列领导教学工作量每学年最高以10学分计算,超过部分不计入工作量。
4、校内工作量不满的教师,可优先承担一分院的教学任务。
分院课酬全部交回学院,院里计算其相应的工作量,同时每课时给予5元异地授课补贴,超工作量部分课酬标准为31元。
(含异地授课补贴5元/课时)
5、二分院的教学任务由学院统一安排。
学院新进教师第一学年如果没有其他教学任务,原则上安排到二分院上课。
工作量计算办法:
⑴在二分院完成全部教学任务,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6学分。
超工作量部分课酬标准为90元/课时。
(含异地授课补贴10元/课时)
⑵校内、二分院同时授课,教学工作量为21.5学分。
二分院工作量核算办法为:工作量=实际授课数×1.3。
6、此规定自2014年9月开始执行。
二、教学任务安排及工作量核算办法
1、公共系部任务安排及核算办法
⑴公共系部各年级组要保证完成学校安排的标准授课班级数,即班级数=年级学生总数/60人。
⑵工作量以学生选课后的实际学生数计算,如下几种特殊情况除外:
①新生第一学期每个教师原则上必须上三个班级,无论班级人数多少,工作量以60人/班级的标准班核算。
②体育班、艺术班、培优班和五级选修班,班级人数不足60人的工作量以60人/班级的标准班核算。
③因教师在普通班、高级班之间调整造成任课老师所在班级人数不足60人,工作量仍以标准班核算。
④产妇初次在大一下学期开班,班级人数不足60人,工作量按
标准班核算。
⑶在完成工作量的前提下,教师可选择只上5个授课班级,以下人员可优先考虑,顺序如下:教师是(孕)产妇、进一步深造的教师和超工作量多的教师。
2、其它教学任务安排按学校教务处规定执行。
三、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本科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实习教学工作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等。
2、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⑴课程教学工作量(学分)=(课程学时数/16)×人数系数
⑵公选课、文化素质课以外的人数系数=1+0.0625×(实际人数—K)/5
⑶公选课、文化素质课的人数系数=1+0.03×(实际人数—K)/5 其中,k为标准班人数,其取值如下表:
3、实习教学工作量(学分)= 计划学分数×(学生人数/20)×0.56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⑴指导论文工作量(学分)= 指导论文学生人数×0.28
⑵指导免试生工作量(学分) = 指导论文学生人数×0.28×1.5
⑶评阅论文学分 = 评阅论文份数×0.05
⑷答辩学分 = 参加答辩学生人数×0.02 / 答辩组教师人数
四、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课程教学工作量
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学分)=课时总数/16×[1+(实际上课人数—标准班人数)×K]
实际课程教学工作量(学分)=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学分)×课程系数1.1875
其中,K为上课人数调节系数,其设定方法为:
⑴A类课程
▲专业课:
标准班人数= 40人,K=0.01
分班原则:原则上不低于标准班人数,不超过62人▲外语类课:
第一外语:标准班人数=20人,K=0.01
第二外语:标准班人数=40人,K=0.01
分班原则:原则上不超过80人的前提下尽可能归整平均分班⑵B类课程
标准班人数=50人,K=0.01
分班原则:原则上不超过150人的前提下尽可能归整平均分班⑶C类课程
标准班人数=30人,K=0.02
分班原则:原则上不超过150人的前提下尽可能归整平均分班⑷D类课程
标准班人数=20人,K=0.02
分班原则:原则上不超过150人的前提下尽可能归整平均分班若人数系数[1+(实际上课人数—标准班人数)×K]大于2,则只按2计算;对于二级学科招生量少于10人的学科,若人数系数[1+(实际上课人数—标准班人数)×K]小于1,则补足1。
2、指导工作量
指导工作量 = 课程学习期工作量 + 论文期工作量
⑴课程学习期工作量(学分/年) = 硕士生总数(人)×1.5(学分/人·年)
⑵论文期工作量(学分/年)= 论文期硕士生总数(人)×2.5(学分/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