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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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资企业避税手段
➢ 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 不按照合同规定投入资本,以贷款替代资本,充分利用资本
弱化方式避税 ➢ 将技术转让费或服务费并入设备价格,规避特许权使用费应
缴的预提所得税 ➢ 建安工程类项目“由大化小”,工期控制在6个月内,避免
成为常设机构
2020/9/4
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甲国A公司
甲国A公司
100% 乙国B公司 境外 24.5% 境内
乙国B公司 24.5%
境外 境内
重庆M公司 (中外合资公司)
重庆M公司 (中外合资公司)
注:“受益所有人”和“合理商业目的”是判断滥用税收协定行为的两个核心要素。 关于受益所有人的界定参见国税函【2009】601号文件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4
英国
67902
5
韩国
270007
15
法国
65365
6
开曼群岛
258189
16
巴巴多斯
55754
7
美国
255499
17
马来西亚
42874
8
萨摩亚
202003
18
澳大利亚
39437
9
中国台湾
188055
19
意大利
35618
10
德国
121657
20
文莱
34812
2020/9/4
第三节 国际避税地简介
资料6.2 知名公司海外注册情况一览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携程网 金融界
百度 易居网
网易
开曼群岛 香港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新浪
开曼群岛
盛大网络
开曼群岛
新东方教育
开曼群岛
中华会计网校暨正保远程教育 开曼群岛
阿里巴巴
开曼群岛
2020/9/4
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一、外资企业的逆向避税
2020/9/4
第二节 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手段
一、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
1. 规避东道国股息预提税
南非 (母公司)
无税收协定, 30%
美国 (子公司)
税收协定, 5%
荷兰 (中介控股公司)
税收协定, 5%
2020/9/4
第二节 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手段
2. 设立“股息混合公司”,充分利用抵免限额 二、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避税
重庆M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甲国A公司通过在低税国乙国注册的全资子公 司B间接控制了重庆M公司24.5%的股份。2009年6月,重庆M公司分配给B公司 2008年度股息2亿多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按10% 的税率代扣代缴B公司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000多万元。但合资企业的外方合资者 提出,根据乙国和我国相关税收协定中的股息条款,应按5%的优惠比例缴纳企 业所得税。其时,鉴于企业分配的股息需及时汇出境外,在税企双方意见未达成 一致的情况下,经双方磋商同意,重庆市国税局暂按5%的比例征收企业所得税 并开具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但保留进一步调查和征税的权利。
乙
有税收协定优惠
丙
甲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 设置踏脚石导管公司
丙 (签有广泛税收 协议的导管公司)
签订有优惠的税收协定
签订有优惠的税收协定
丁 (甲公司的子公司)
没有税收协定
乙 (避税地基地公司)
股本投资
甲 (高税国母公司)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案例6.1简介:
贷款
贷款,协定 优惠税率
贷款,免 征预提税
美国母公司
荷兰金融控 股子公司
香港银行
25%的预提税
利息
2020/9/4
第二节 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手段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三、利用中介国际贸易公司避税
制造公司 (高税国)
低价销售
中介贸易公司 (避税地)
高 价 销 售
市价销售
销售子公司 (高税国)
2020/9/4
第三节 国际避税地简介
四、上市公司大股东或管理者掏空企业资产
中国上市公司
高
低
进
出
大股东或管理者控 制的离岸公司
境内 境外
2020/9/4
2020/9/4
➢ 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所得税,但对特定公司实施特殊优惠的国家或地区 卢森堡、和属安地列斯等
➢ 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或地区 荷兰、比利时等国家
2020/9/4
第三节 国际避税地简介
三、国际避税地的非税特征
➢ 政治和社会稳定 ➢ 交通和通信便利 ➢ 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 对汇出资金不进行限制
此后长达一年的时间内,重庆市国税局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并与外 方代表进行了两次谈判。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通过调查取证发现,2007~2009年期间,B公司将收到股息的90%陆 续分配给了甲国A公司。B公司在乙国的主要业务活动为“投资控股”,
收 入由股息、利息等消极所得构成,经营活动所得为零。乙国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为15%,B公司在乙国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为零。此外,乙国对非居 民的股息所得不征税,B公司将股息转出时不产生任何税收成本。这些事 实和证据进一步证实了B公司不是相关税收协定规定的“受益所有人”。
三、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
跨国公司甲
信托公司乙
2020/9/4
子
子
子
公
公
公
司
司
司
A
B
C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四、组建内部保险公司 五、资本弱化
向国外关联企业的债务融资大于正常水平。 注:向银行等第三方独立企业借入的贷款增加,不属于资本弱化的 范畴
六、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 七、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逆向避税:通过各种避税方式将利润由低税国转移至高税国 有数据表明,外企在中国平均亏损达51%~55%,年亏损金额逾1200 亿元。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认为,亏损企业2/3属于非经营性原 因,而是意在避税。保守估计,我国一年流失的外资企业税收已达 300亿元。 苏州是中国吸引外资最多的城市。苏州市国税局涉外分局副局长 告诉记者,到2004年底,在苏州开业的外资企业有7919户,亏损面高 达47%。在2002年和2003年,亏损面超过了52%。从2003年至2005年, 通过开展涉外税收调查,苏州调整的外企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亿元, 仅2005年查处的一个外资企业补税就高达5000万元。
第六章 国际避税概述
第六章 国际避税概述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第二节 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手段 第三节 国际避税地简介 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一、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限制条件: ➢ 进口国关税高低 ➢ 推迟课税规定
二、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 设置直接导管公司 【案例6.1】
一、国际避税地概念 避税港、自由港、离岸中心(离岸业务)
二、国际避税地类型
➢ 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或地区 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等
➢ 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 瑞士、列支敦士登、海峡群岛、巴巴多斯、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
➢ 所得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或地区 中国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等
2020/9/4
第三节 国际避税地简介
资料6.1:2009年中国外资企业投资来源国 单位:万美元
排名 国别或地区
金额
排名
国别或地区
金额
1
中国香港
4607547
11
加拿大
86177
2 英属维尔京群岛 1129858
12
中国澳门
81471
(BVI)
3
日本
410497
13
荷兰
74128
4
新加坡
360484
2020/9/4
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不仅在苏州,在北京、大连、青岛及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 ,外资企业亏损面大的情况普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 长王裕康给记者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数字:以我国现有的人力、物力、 技术手段,现有的外资企业平均每家被审计的概率是800年一遇。如 苏州市国税局算上全市各区县的反避税干部,仅仅只有15人,却要面 对7900多户已开业的外企。
2020/9/4
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二、外资企业避税动机
➢ 外方投资者意欲独享外资企业利润 ➢ 外方投资者及时将利润调到境外,“落袋为安 ” ➢ 外方投资者所在国若实行所得税的归集抵免制,则转移利润
所负担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免应缴个人所得税,实现“净收 益”最大化
2020/9/4
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重庆市国税局耐心宣传相关税收政策,最终取得了企业的理解和配 合。截至2010年6月底,B公司补缴了2008年度股息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所 得税1000多万元,并按10%的税率足额缴纳了2009年度股息所得的非居 民企业所得税近4000万元,共计企业所得税5000多万元。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 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 不按照合同规定投入资本,以贷款替代资本,充分利用资本
弱化方式避税 ➢ 将技术转让费或服务费并入设备价格,规避特许权使用费应
缴的预提所得税 ➢ 建安工程类项目“由大化小”,工期控制在6个月内,避免
成为常设机构
2020/9/4
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甲国A公司
甲国A公司
100% 乙国B公司 境外 24.5% 境内
乙国B公司 24.5%
境外 境内
重庆M公司 (中外合资公司)
重庆M公司 (中外合资公司)
注:“受益所有人”和“合理商业目的”是判断滥用税收协定行为的两个核心要素。 关于受益所有人的界定参见国税函【2009】601号文件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4
英国
67902
5
韩国
270007
15
法国
65365
6
开曼群岛
258189
16
巴巴多斯
55754
7
美国
255499
17
马来西亚
42874
8
萨摩亚
202003
18
澳大利亚
39437
9
中国台湾
188055
19
意大利
35618
10
德国
121657
20
文莱
34812
2020/9/4
第三节 国际避税地简介
资料6.2 知名公司海外注册情况一览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公司名称
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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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 易居网
网易
开曼群岛 香港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新浪
开曼群岛
盛大网络
开曼群岛
新东方教育
开曼群岛
中华会计网校暨正保远程教育 开曼群岛
阿里巴巴
开曼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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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一、外资企业的逆向避税
2020/9/4
第二节 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手段
一、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
1. 规避东道国股息预提税
南非 (母公司)
无税收协定, 30%
美国 (子公司)
税收协定, 5%
荷兰 (中介控股公司)
税收协定, 5%
2020/9/4
第二节 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手段
2. 设立“股息混合公司”,充分利用抵免限额 二、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避税
重庆M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甲国A公司通过在低税国乙国注册的全资子公 司B间接控制了重庆M公司24.5%的股份。2009年6月,重庆M公司分配给B公司 2008年度股息2亿多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按10% 的税率代扣代缴B公司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000多万元。但合资企业的外方合资者 提出,根据乙国和我国相关税收协定中的股息条款,应按5%的优惠比例缴纳企 业所得税。其时,鉴于企业分配的股息需及时汇出境外,在税企双方意见未达成 一致的情况下,经双方磋商同意,重庆市国税局暂按5%的比例征收企业所得税 并开具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但保留进一步调查和征税的权利。
乙
有税收协定优惠
丙
甲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 设置踏脚石导管公司
丙 (签有广泛税收 协议的导管公司)
签订有优惠的税收协定
签订有优惠的税收协定
丁 (甲公司的子公司)
没有税收协定
乙 (避税地基地公司)
股本投资
甲 (高税国母公司)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案例6.1简介:
贷款
贷款,协定 优惠税率
贷款,免 征预提税
美国母公司
荷兰金融控 股子公司
香港银行
25%的预提税
利息
2020/9/4
第二节 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手段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三、利用中介国际贸易公司避税
制造公司 (高税国)
低价销售
中介贸易公司 (避税地)
高 价 销 售
市价销售
销售子公司 (高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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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避税地简介
四、上市公司大股东或管理者掏空企业资产
中国上市公司
高
低
进
出
大股东或管理者控 制的离岸公司
境内 境外
2020/9/4
2020/9/4
➢ 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所得税,但对特定公司实施特殊优惠的国家或地区 卢森堡、和属安地列斯等
➢ 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或地区 荷兰、比利时等国家
2020/9/4
第三节 国际避税地简介
三、国际避税地的非税特征
➢ 政治和社会稳定 ➢ 交通和通信便利 ➢ 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 对汇出资金不进行限制
此后长达一年的时间内,重庆市国税局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并与外 方代表进行了两次谈判。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通过调查取证发现,2007~2009年期间,B公司将收到股息的90%陆 续分配给了甲国A公司。B公司在乙国的主要业务活动为“投资控股”,
收 入由股息、利息等消极所得构成,经营活动所得为零。乙国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为15%,B公司在乙国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为零。此外,乙国对非居 民的股息所得不征税,B公司将股息转出时不产生任何税收成本。这些事 实和证据进一步证实了B公司不是相关税收协定规定的“受益所有人”。
三、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
跨国公司甲
信托公司乙
2020/9/4
子
子
子
公
公
公
司
司
司
A
B
C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四、组建内部保险公司 五、资本弱化
向国外关联企业的债务融资大于正常水平。 注:向银行等第三方独立企业借入的贷款增加,不属于资本弱化的 范畴
六、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 七、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逆向避税:通过各种避税方式将利润由低税国转移至高税国 有数据表明,外企在中国平均亏损达51%~55%,年亏损金额逾1200 亿元。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认为,亏损企业2/3属于非经营性原 因,而是意在避税。保守估计,我国一年流失的外资企业税收已达 300亿元。 苏州是中国吸引外资最多的城市。苏州市国税局涉外分局副局长 告诉记者,到2004年底,在苏州开业的外资企业有7919户,亏损面高 达47%。在2002年和2003年,亏损面超过了52%。从2003年至2005年, 通过开展涉外税收调查,苏州调整的外企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亿元, 仅2005年查处的一个外资企业补税就高达5000万元。
第六章 国际避税概述
第六章 国际避税概述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第二节 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手段 第三节 国际避税地简介 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一、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限制条件: ➢ 进口国关税高低 ➢ 推迟课税规定
二、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 设置直接导管公司 【案例6.1】
一、国际避税地概念 避税港、自由港、离岸中心(离岸业务)
二、国际避税地类型
➢ 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或地区 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等
➢ 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 瑞士、列支敦士登、海峡群岛、巴巴多斯、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
➢ 所得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或地区 中国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等
2020/9/4
第三节 国际避税地简介
资料6.1:2009年中国外资企业投资来源国 单位:万美元
排名 国别或地区
金额
排名
国别或地区
金额
1
中国香港
4607547
11
加拿大
86177
2 英属维尔京群岛 1129858
12
中国澳门
81471
(BVI)
3
日本
410497
13
荷兰
74128
4
新加坡
360484
2020/9/4
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不仅在苏州,在北京、大连、青岛及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 ,外资企业亏损面大的情况普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 长王裕康给记者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数字:以我国现有的人力、物力、 技术手段,现有的外资企业平均每家被审计的概率是800年一遇。如 苏州市国税局算上全市各区县的反避税干部,仅仅只有15人,却要面 对7900多户已开业的外企。
2020/9/4
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二、外资企业避税动机
➢ 外方投资者意欲独享外资企业利润 ➢ 外方投资者及时将利润调到境外,“落袋为安 ” ➢ 外方投资者所在国若实行所得税的归集抵免制,则转移利润
所负担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免应缴个人所得税,实现“净收 益”最大化
2020/9/4
第四节 我国外资企业避税问题
重庆市国税局耐心宣传相关税收政策,最终取得了企业的理解和配 合。截至2010年6月底,B公司补缴了2008年度股息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所 得税1000多万元,并按10%的税率足额缴纳了2009年度股息所得的非居 民企业所得税近4000万元,共计企业所得税5000多万元。
2020/9/4
第一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