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国际税收 第四章 国际避税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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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 4国际避税概论共53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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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国际税收》 4国际避税概论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走到底 ,决不 回头。 ——左

《国际税收学》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税收学》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税收学》目录一、课程简介二、教学目标三、教学中需注意的问题四、教材与参考书目五、教学课时分配六、教学内容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解决方法第四章国际避税概论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第六章国际避税的主要防范措施第七章其他反避税法规与措施.第八章国际税收协定第九章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第十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国际税收学》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国际税收学》是大学财政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

它是近几十年来出现的一门新学科。

它是随着国家间经济往来的发展和扩大而出现的。

它是国家之间由于征税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其本质反映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它主要研究所得与财产收益的课说问题,涉及税收管辖权、国家重复征税、国际避税和逃税、国际税收协定等主要问题。

二、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宗旨在于:要求学生学习、研究、了解和掌握国际税收基本知识、国际税收惯例和国际反避逃税等问题,并能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态势,懂得妥善处理一些频繁出现的国际税收问题。

本课程教学时数共32课时。

三、教学中需注意的问题1、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国际税收学的先修课是财政学,后续课包括中国税制、外国税制;相关课程是预算会计、经济法、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

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上述学科的课程的相互衔接,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

2、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

国际税收学与实际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

教学应密切联系实际,可采用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等方法,必要时可以组织学生实习。

该课程实用性强,理论性复杂,学习本课程要求理论指导实践,注意解决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对理论问题要理解透彻;对业务方法要熟练掌握。

四、教材与参考书目授课教材:朱青(主编):《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参考书目:1. 朱青(主编):《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董再平(主编),2013:《国际税收》,东北财大出版社3. 葛惟熹(主编)2007:《国际税收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4. 黄衍电(著),2010:《国际税收》,经济科学出版社5. 王铁军,苑新丽(著),2009:《国际税收》,经济科学出版社6. 2012中国税收发展报告-中国国际税收发展战略研究,2013,中国税务出版社。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着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四、选择题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A.90天 B. 183天C.1年 D. 180天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4.特许权转让费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主要有 ;A.特许权交易地标准B.特许权使用地标准C.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标准D.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标准5.中国香港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 ;A.单一居民管辖权 B. 单一地域管辖权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 以上都不对6.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 ;A.注册地标准 B.管理和控制地标准C.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D.选举权控制标准7.在世界上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 ;A.美国 B. 日本C.中国 D. 澳大利亚8.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 ;A.国民 B. 公民C.税收居民 D. 人民9.关于当事人在一个规定的年度中在一国停留多长时间才被判定为该国居民,各国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以下国家中采用半年期标准的有: ;A.加拿大 B. 中国C.意大利 D. 英国10.下列国家中,同时采用注册地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有: ;A.爱尔兰 B. 澳大利亚C.墨西哥 D. 新加坡六、案例题某人从1998年起被德国西门子公司派到我国,在西门子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西门子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1999年9月,该人被西门子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199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具有同一性; 2.从效果上看,一国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和一国对国外所得免税对于居民纳税人来说是一样的;3.只有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只是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4.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5.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6.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住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7.在所得税管辖权的协调原则中,居住地原则有利于实现税收的资本输出中性; 8.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的有限额的外国税收抵免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四、选择题1.经合组织范本规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内河运输的船只或附属于经营上述船舶、飞机或船只的动产所取得的收益,应由征税;A.总机构所在地 B. 交通工具长期停泊地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D. 交通工具所有人居住国2.以下发达国家爱中,对税收饶让一直持反对态度的是 ;A.英国 B. 美国C.德国 D. 加拿大3.两大范本要求按照以下四个标准来判定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该判定过程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请为之排序: ;①国籍②重要利益中心③永久性住所④习惯性住所A.①②③④ B. ①②④③C.③④②① D. ③②④①4.根据两大范本的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应根据来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A.注册地标准 B. 常设机构标准C.选举权控制标准 D.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5.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A国应征税额为: ;A.万元万元 C. 万元 D. 万元6.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综合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 ; A.万元 B. 万元 C. 万元 D. 3万元7.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分国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 ; A.万元 B. 万元 C. 万元D.对B国所得的限额为万元,对C国所得的限额为万元;8.经合组织范本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的转让收益应由对其征税;A.购买者的居住国 B. 转让者的居住国C.转让地点所在国 D. 动产的使用国9.按照联合国范本的精神,当独立劳务满足条件时,劳务发生国可以对来源于该劳务的所得征税;A.独立劳务是通过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B.在劳务发生国停留183天C.其报酬由劳务发生国的居民支付且数额达到居住国和劳务发生国商定的数额D.独立劳务未通过劳务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所获的收入10.直接抵免适用于如下所得: ;A.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B.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D.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六、综合题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持股比例为30%一家子公司B,在2003年度获得利润5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25%;而这家子公司又在丙国成立了一家持股比例为50%的子公司C,同年获得利润为400万美元,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甲国的本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材料计算每个公司各自向所在居住国缴纳的税额;征收股息预提税忽略不计第四章国际避税概论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由于外国居民来源于美国的存款利息不必在美国纳税,因此美国也可以被认为是国际避税地;2.同为“纯避税地”,百慕大、开曼群岛、瑙鲁政府均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来不征税提供过承诺;3.跨国公司集团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4.国际避税利用了现行税法中的漏洞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造成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是一种违法行为;5.离岸中心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6.中国香港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而且税率较低,是亚洲着名的避税地;四、选择题1.下列几项中,属于转让定价目标的有 ;A. 将产品打入国外市场B. 规避东道国的汇率风险C. 独占或多的合资企业利润D. 转移利润以避税2.下列国家中,不属于纯避税地的有: ;A.荷兰 B;香港 C. 瑞士 D. 巴哈马共和国3.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减少纳税义务称为 ;A.偷税 B. 节税 C. 避税 D. 逃税4.下列国家中,在法律上引入了“滥用法律”或者与之类似的概念以应对纳税人的避税行为的有: ;A.德国 B. 中国 C. 澳大利亚 D. 美国5.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建议起开征所得税,但遭之拒绝的国家是: ;A.瑙鲁 B. 百慕大 C. 开曼群岛 D. 巴哈马共和国6.在欧洲一向以低税的避税地而着称的国家是: ;A.瑞士 B. 列支敦士登 C. 海峡群岛 D. 巴拿马7.在1929年通过了控股公司税收优惠法,并据此对符合条件的控股公司不征所得税;A.荷属安第列斯 B. 卢森堡 C. 荷兰 D. 中国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跨国公司如果想利用其海外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来避税,那么,在正常盈利阶段,建立子公司更为有利,因为母子公司的盈亏要统一计算;2.跨国公司以信托方式进行国际避税一般发生在民法法系的国家;3.通过逆向避税,外商投资企业减轻了其在我国及全球的纳税义务;4.推迟课税政策的取消,使跨国公司无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规避母公司居住国的税收;5.跨国公司的逆向避税行为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避税问题;6. 内部保险公司从产生伊始便设立在纯避税地,兼有商业和税收两方面原因;7. 内部保险公司一旦成为母公司所在国的居民公司,便会影响跨国公司利用之来避税的效果;四、选择题1.跨国公司编制国际税收计划的目标包括: ;A.减少子公司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和预提税B.减少中介国的公司所得税和预提税C.减少母公司居住国对海外汇回利润征收的所得税D.减少母公司居住国的公司所得税2.荷兰之所以被认为适宜作为中介控股公司的居住国,原因在于: ;A.荷兰已同40多个国家缔结了国际税收协定B.荷兰有参与免税的规定C.荷兰所得税率低D.荷兰关于设立中介控股公司的法律比较宽松3.外商在我国避税采用的最普遍、最经常的一种手段是: ;A.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不按协议或合同投足股本,企业需要的营运资金由境外母公司贷款提供B.将技术转让费纳入设备价格,规避我国的预提所得税C.利用“两免三减半”的创业期税收优惠避税D.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4.跨国公司想统一计算海外子公司利润以充分利用母公司居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则应该建立 ;A.中介国际金融公司B.中介国际控股公司C.中介国际许可公司D.中介国际贸易公司5.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的商业原因主要有: ;A.进入保险行业 B.避税C.避免常规保险市场发生的费用D.满足集团的特殊保险需要6. 可以利用信托避税的国家是 ;A.德国 B.中国 C.瑞士 D.美国7.以下属于国际税务筹划方案的是 ;A.利用中介国际金融公司避税B.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避税C.利用中介国际许可公司避税D.利用中介国际贸易公司避税六、案例题假设有一跨国公司的母公司设在美国,在南非有一子公司,该子公司要向美国母公司支付200万美元的股息;美国的资本预提税为30%,南非与荷兰的税收协定,南非只对荷兰公司征收5%的预提税;根据美国与荷兰的税收协定,只征收5%的预提税;试分析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来规避股息预提税的方式与效果;第六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总公司与境外的常设机构属于同一法人实体,它们之间的货物和财产转移不属于真实的转让交易,但出于管理上的需要,国际税收规范也允许把它们视作关联企业,要按照公平的合理价格进行交易; 2.A公司与B公司有关联关系,A公司以10万美元向B公司销售一批货物,B公司将此批货物经过加工处理后,再以15万美元销售给非关联企业的C公司,B公司所在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利润率为20%,则根据再销售价格法确定的A 公司的销售收入应该为151-20%3.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在可比情况下,按非受控纳税人与其他非受控纳税人从事同样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率,来推算出受控纳税人在关联交易中应使用的转让价格;4. 贝里比率=净利润÷营业费用5.由于总利润原则能简化税务管理,所以国际上普遍接受总利润原则作为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6. 可比利润法主要用于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调整,特别是关联企业自己开发的、可能具有很大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的转让;7. 2005年5月,中、日两国税务部门经过历时一年的谈判,在北京与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签署了我国第一个双边预约定价协议; 四、选择题含单选、多选1.最早在跨国关联企业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方面,通过立法确定具体的调整方法的国家是 ;A. 英国B.法国C. 美国D.奥地利2.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反映在下列哪几个方面 ;A.管理B.资本C.财务D.控制3.从下面这个关系图中,可以确定几对互为关联的企业 ;4.根据我国相关税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甲乙两公司为关联企业的有 ;A.甲公司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间接拥有乙公司B.甲乙两公司直接同为丙所控制C.甲公司直接持有乙公司35%的股份D.丙公司持有甲公司28%的股份,同时持有乙公司23的股份5.甲国的母公司把一批产品以3万法郎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乙国子公司再以4万法郎的市场价格在当地销售出去;乙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0%,甲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5%,按照比照市场标准,甲国税务部门应把母公司的销售价格调整为 ;6. 甲国A公司与乙国的B公司是关联企业,A向B销售一批产品,这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300万美元,A公司向B公司的销售价格为330万美元;市场上没有同类产品,当地的合理毛利率为25%,依照组成市场标准,这批产品的组成市场价格为万美元;7.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4 B. 3~5C. 1~4D. 2~58.下列各项中,属于以利润为基础的调整方法有 ;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b. 交易净利润率法c.利润分割法d.可比利润法e.成本加利润法f. 再销售价格法A. B.C. D. 下列选项中适用于预约定价协议的企业有 ;A.使用非标准的转让定价方法的企业B.有大量的跨国关联业务的企业C.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面临激烈竞争的企业D.正在受到转让定价税务审查的企业10. 预约定价协议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A.申请的复杂性非常高B.信息披露的要求非常严C.给税务机关带来的成本非常大D.给纳税人带来的成本非常大11. 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必须考虑选用的交易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具有可比性因素;这些因素包括: ;A.购销过程B.购销环境C.购销环节D.购销货物12.在围绕可比利润法的争论中,主张使用可比利润法的国家是 ;A.德国B.美国C.日本D.中国第七章其他反避税法规与措施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 总的来看,排除法所限制受益的公司都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使用这种方法时税务部门并不需要具体核查被限制的公司是否是外国投资者为避税而建立的中介公司,只要一个公司不能排除其受限制的性质,就不能享受税收协定的利益;2. 根据我国现行的资本弱化的法规,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3. 我国税法就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80日的,要就从我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4. 一般而言,在一个同时以注册地标准和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法人居民移居他国相对来说困难较大,所以,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同时采用这两个标准判定法人的居民身份;5. 一家美国公司通过设在荷兰的基地公司向一家全资子公司销售货物,此时,荷兰基地公司所获利润应作为F分部所得,由美国公司向美国税务当局申报纳税;6. 有A、B、C三国,A和B、B和C签有国际税收协定均规定对特许权使用费免征预提税;A国的公司甲将特许权出售给在B国的基地公司乙,再由乙向位于C的另一公司出售;A和B税收协定中规定采用真实法这一滥用反避税条款,则A和B对甲和乙之间的交易不给与免征预提税的优惠;7.一英国公民JOE来华工作,他于2007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0月3日离境,由于2008年圣诞节期间回国20天,每两个月回瑞士总部汇报工作一次,每次离境3天,由于JOE共离境天数38天,所以其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365天, 不应算作我国的居民纳税人;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资本弱化税务管理的规定对内资企业的影响是最大的;四、选择题含单选、多选1.对付避税地的法规首先是由国在20世纪60年代初率先制定的;A.英国 B.美国C. 德国D.意大利2.根据各国的立法,受控外国公司一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A. 本国居民在该外国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股份不能低于一定比重;B. 本国每一居民股东在该外国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股份也应达到规定比重C. 受控外国公司所在国地区的税负水平较低D.受控外国子公司应大量从事消极投资业务3.美国的A公司与列支敦士登一家公司B有关联关系,则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A公司的应税外国公司保留利润 ;公司从A在德国的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公司收取的A公司在法国的销售收入公司收取的A公司在中国的服务所得公司支付给当地一家保险公司的保费4.目前世界各国已经开始采取的防止税收协定被滥用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A. 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B. 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C. 限制税收协定的谈签D. 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的审查程序5.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通过制定国内法规来防止税收协定被滥用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C. 瑞士D.法国6. 下列国家中,除了国以外,多数国家都通过规定债务/股本比率的办法来限制本国企业向国外关联公司转移利润;A.德国 B.英国C. 加拿大D.美国7. 各国采取的加强税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 ;A. 加强纳税申报制度B. 加强税务调查和税务审计C. 与银行进行密切的合作D. 把举证责任转移给纳税人8.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调查的同时,还要进行税务审计,税务部门一般采用的审计方法有 ;A.精查法 B.抽查法C. 分析法D.逆查法9.在双边国际合作中,国与国之间税收情报交换的方式主要有 ;A.自动交换 B.根据要求交换C. 自发交换D.同时检查10.一般而言,第三国居民滥用其他两国之间的税收协定,只要是为了规避有关国家的A.个人所得税 B.预提所得税C. 公司所得税D.财产税11.在双边税收协定中规定的反滥用税收协定条款所规定的所限制的公司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A.排除法 B.渠道法C. 真实法D.纳税义务法12.在国与国之间税收情报交换的几种方式中,自动交换主要适用于有关哪种收入的情报 ;A.经营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C. 劳务收入D.股息、红利等非主动性所得13. 根据对付避税地的立法,一国纳税人因在外国公司中拥有股份而取得应归其所有的股息在未分配或未汇回以前要不要就此在本国申报纳税,取决于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及有关规定构成了对付避税地立法的基本内容,包括 ;A.对受控外国子公司的规定B.对外国个人控股公司所得的规定C.对外国基地公司的经营所得规定D.对与避税地关联企业交易的成本费用扣除的规定14.一般而言,受控外国公司是设立在税负水平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在衡量受控外国子公司的税负时,通常使用的衡量指标有哪些 ;A.名义税率B.有效税率C.实际缴纳的外国税款D.应当缴纳的外国税款第八章国际税收协定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经合组织范本比较强调居民管辖权,而联合国范本注重扩大地域管辖权; 2.我国对外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规定的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征收的预提税一般实。

《国际税收》第四章演示课件(新)

《国际税收》第四章演示课件(新)

《国际税收》第四章演示课件(新)第四章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本章主要内容?避税概念的理解?避税的最基本方法---转让定价及针对其的反避税原则和措施 ?避税方法及其反避税措施本章的重点与亮点国际避税是国际税收最重要内容之一国际避税与国际重复征税一样,都是国际税收领域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二者都是伴随着跨国纳税人和跨国所得的出现而发生的一种国际税收现象。

犹如一枚硬币正反两方面的问题,值得注意探讨! 但二者所产生的影响不同:? 国际重复征税会损害跨国纳税人的切身经济利益,从而不利于国际经济活动的发展;? 国际避税虽可以减轻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却会影响相关国家的税收利益,扭曲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各国政府在采取措施避免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同时,也防范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

相关概念的辩析(交通灯规则)第一节国际避税的概念一、避税的含义要弄清什么是国际避税,自然要先弄清什么是避税。

避税是与偷税相近的一个概念。

虽然有些国家对“偷税”一词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没有哪个国家在税法中对“避税”的概念做出解释。

一般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着以下区别:? 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则是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 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而避税是钻税法的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因而从形式上还是一种不违法行为;? 偷税不仅违反税法,而且往往要借助犯罪手段,比如作假帐、伪造凭证等,所以偷税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拘役或监禁);而避税是一种不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偷税相对严厉、避税相对宽容,但照样制定防范措施在理论上可以区别避税和偷税,而在实践中避税与偷税有时很难区分。

因此,对于避税问题许多国家持较严厉的态度,认为纳税人的避税行为虽不明显违法,但也是不正当的,应当受到谴责。

但也有的国家法律部门或舆论界对于纳税人的避税行为持较宽容的态度,认为纳税人有权在不违法的前提下选择使自己少纳税的经营方式,政府应当承认纳税人避税的合法权利。

国际税收学第四章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国际税收学第四章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基地公司的避税功能
§ 母公司通过开展中介业务和转让定价等方 式将各类所得和财产向基地公司转移
Ø 中介业务
¡在母公司与其在其他国家的所得来源之间插入 一个中间环节 (图4-1)
¡在公司集团内部其他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 中插入一个中间环节(图4-2)
§ 基地公司利用积累起来的资金向母公司或 本集团内的其他公司进行贷款或再投资。
§ 支持子公司的竞争能力 § 控制东道国市场 § 调节利润以实现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配置 § 逃避东道国的价格控制 § 逃避东道国的外汇管制 § 获得更多补贴 § 降低关税 § 在合资企业中分得更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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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国6年际税2月收学第四章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设立避税地公司
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
§ 税收优惠吸引了大量外国资本 § 增加财政收入 § 增加外汇收入 § 提高当地就业水平和劳动者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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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国6年际税2月收学第四章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
§ 外国企业在避税地的经营活动是虚构的, 避税地的经济活动缺少稳定性
§投资公司 (图4-3) § 金融公司(图4-4)
§ 贸易公司(图4-2)
§ 持权公司 § 自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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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国6年际税2月收学第四章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图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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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国6年际税2月收学第四章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图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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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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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国6年际税2月收学第四章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直接导管公司

04国际税收第四章(20151019) 国际避税

04国际税收第四章(20151019) 国际避税

– 滥用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 abuse)
2.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的一般规律
低 价 销 售
高税国甲 (35%) 母公司A
销 售 高 价
低税国乙 (12.5%) 子公司B
3.转让定价的主要表现形式
• 货物购销(货物价格)
• 贷款往来(贷款利率)
• 提供劳务(劳务费)
(六)利用避税地(tax haven)并结合其他手段 1.避税地的概念及类型 2.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的主要形式 3.避税地的基本特征 4.国际避税地的评价 5.主要避税地简介
1.避税地(避税港)(tax haven)的概念及类型
• 没有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
• 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的税负远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 或地区;
• 对某些经济活动领域,特别是对离岸经济活动给予特殊的减免 税优惠的国家或地区(离岸中心)。 • 国际避税地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名称:英语国家称其为“避 税港”;法国人叫它“财政天堂”;德国人则习惯称它为“税 收绿洲”;避税地国家和地区忌讳避税地一词,往往自称为 “金融中心”。
通过设立导管公司滥用协定避税
美国 母公司A
预提税30%
预提税5% 协定 预提税10%
导管公司
甲国 孙公司C
乙国 子公司B
对境外所得不征税
设立导管公司前税负:30% 设立导管公司后税负:10%+((1-10%) ×5%)=14.5%
– “导管公司”(conduit company) :第三国居民为了利用
税率差异
现实中,国家(地区)间 税率差距很大,这为纳税 人将所得从高税国(避税 地)转移到低税国(地区) 提供了可能。
税收协定

财务管理第4章_国际避税概论朱青

财务管理第4章_国际避税概论朱青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重要方 式,而国际税收协定的存在,则为跨国公司进行国际 避税大开方便之门。一国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 也可以为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创造有利条件。
(2)国际避税与国际偷税的区别
国际偷税,纳税人在跨国经营活动中利用非法手段逃避其
在有关国家已负有的纳税义务。
国际避税,纳税人利用公开、不违法的手段进行的,一般
并不违反有关国家税法,总体上不属非法行为。
案例:
A(高税国;跨国总公司所在地)
B
C
(避税地;子公司)
(第三国;关联企业)
注:法院在审理避税案件时坚持两大原则:商业目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
2.税率的差异 3.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 4.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
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朗勃避税案就是利用税收管辖权 真空进行的。
朗勃是英国一种汽轮机叶片的发明人,他将这项发明 转让给卡塔尔的一家公司,得到47500美元的技术转 让费。朗勃根据技术转让费的获得者不是卡塔尔居民, 不必向卡塔尔政府纳税的规定,避开了向卡塔尔政府 纳税的义务。同时朗勃又将其在英国的住所卖掉,迁 居到了中国香港,以住所不在英国为由避开了向英国 政府的纳税义务。而香港仅实行地域管辖权,不对来 自于香港以外地区的所得征税。这样,朗勃虽取得了 一笔数目不小的技术转让费收入,但因其处于各国税 收管辖权的真空,所以可以不必就这笔收入负担任何 纳税义务。
分析:避税筹划作为纳税人在充分了解现 行税法的基础上,通过掌握相关会计知识,在 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筹资、投 资、经营与活动做出巧妙的安排,这种安排手 段处于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灰色地带,达到规避 或减轻税负目的的行为。其特征有:
避税的特征
(1)非违法性。逃税是违法的,节税是合法的,只

国际税收第四章

国际税收第四章

价的方法,将利润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达
到避税目的。
• A和B是跨国关联公司,A公司所在国的 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B公司所在国 的税率为50%。在某一纳税年度,A公 司生产集成电路板10万张,产品成本 100万美元,其他费用10万美元,产品 全部要出售给B公司。再由B公司对外出 售,销售费用为10万美元。 • ①市场价格:15美元/张,22美元/张; • ②转让价格:18美元/张,22美元/张。 • 进口关税税率16%
• • • • 1、政治和社会稳定 2、交通和通讯便利 3、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4、对汇出外汇不进行限制
四、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的主要形式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的主 要形式是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 跨国公司与其基地公司有业务往来时, 利用转让定价和本国延迟课税优惠,将 利润从高税国转移并滞留在避税地。 基地公司可以是中介性的控股公司、 金融公司、贸易公司、许可公司、内部 保险公司等。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一个 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 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 收利益。
股息的预提税由30%下降为: 【100×5%+95×5%】÷100=9.75%
南非 (母公司) 没 有 税 收 协 定 30%
美国 (子公司)
5%
税收协定 5%
荷兰 (中介控股公司)
税收协定
张先生有100 000元人民币计划投 入债券市场,现有两种选择:一是年利 率为5%的国家债券;二是年利率为6%的 企业债券。张先生如何选择呢?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并 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 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 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 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 结转抵免。

《国际税收》课程标准

《国际税收》课程标准

《国际税收》课程标准前言:本课程是为税务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使该专业的学生了解国际税收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使学生比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国际税收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国际税收、国际双重征税和国际逃税与避税以及国际税收协定,提高学生对国际税收的理解和认识,使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备一定的处理纠纷的能力,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本门课程共68学时。

本教学标准按照教材与教学大纲制定,同时参考了学院教学标准写作相关规定。

由张海涛执笔。

一、课程的说明:国际税收这门课程主要是向学生传授一定的有关国际投资、国际经济与技术交流、国际贸易过程中税收管理与合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其内容与体系大体包括对跨国课税对象征税的国际规范、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问题等等。

通过教学,要求学生初步掌握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国际避税的主要防范措施、国际税收协定等内容。

《国际税收》是税务专业的必修课程,作为研究世界经济和国际经济必需的一门学科,国际税收的研究领域既涉及经济理论,又涉及国际税收的法律法规。

这门课程主要是向学生传授一定的有关国际投资、国际经济与技术交流、国际贸易过程中税收管理与合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它的先修课程是经济学、财政学、国家税收、税收管理和国际贸易等。

本门课程共68学时,其中理论学时68学时,实践学时0学时。

学时分配如下:教学总学时数及课时分配表二、课程培养目标:税收这门课程主要是向学生传授一定的有关国际投资、国际经济与技术交流、国际贸易过程中税收管理与合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使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备一定的处理纠纷的能力,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三、课程内容与基本要求: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对跨国课税对象征税的国际规范、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商品课税的国际协调问题。

国际税收习题及标准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标准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标准答案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作者:————————————————————————————————日期: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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