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杯竞赛评审规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师范大学“创新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一、本规则依据《广西师范大学“创新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制定。

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1.评审委员会由校“创新杯”领导小组聘请我校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10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1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和5名左右创业计划方面的专家组成;

2.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2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文科类、理科类、创业计划类三个专业组,各组设组长一至二名;

3.校“创新杯”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参赛作品分类、统计、送阅和评审的组织服务工作;

4.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终审完毕之前实行保密,在终审结束后可以公布;

5.评审委员会在向校“创新杯”领导小组报告终审结果后解散。

三、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

告、科技发明制作、创业计划五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科生。哲学

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

3.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二阶段进行。预审为评委单独评审阶段,要对参加校级评审的各类“创新杯”作品进行打分,竞赛活动办公室将评委的评分汇总后,每件作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最后平均得分并按高低排好序,供终审阶段参考。终审为评审组集中评议阶段,要对预审得分靠前的作品进行集中评议,确定或基本确定作品的奖项。按照2%、8%、30%和6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鼓励奖。此外,发明制作类作品还需要进行现场演示和答辩阶段。对分歧较大或评委认为有必要进行答辩的其他类别作品也可以安排展评答辩的环节。

4.评审注意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各等奖的获奖比例与其申报评审的比例基本一致。

5.涉及需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参赛作品,须按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的规定严格把关。

6.评审实行匿名制度和回避制度。作品中不得出现作者与指导教师的姓名、单位等情况,评委不得参与本人指导的作品的评审工作。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7.评审委员会在终审过程中,必须对每一项作品作出适当的书面评语。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组织本学院专家对作品进行初审,确定最多十五项作品向学校申报。并按照《关于上交“创新杯”作品及相关材料的通知》的规定,对报送的作品进行严格的资格和形式审查。

2.校“创新杯”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院申报的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作品退回修改或取消参赛资格。

3.校“创新杯”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理好的作品、评审目录和评审标准呈送评审委员会进行单独预审和集中终审。

4.终审期间,评委在校“创新杯”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专门时间集体到指定地点对发明制作类作品作者提出问辩,并审看发明制作类作品的实物。每个评委须同在场的属于自己负责评审的作品的作者至少接触一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