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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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纪要

甘政办纪〔2011〕34号

研究支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2011年6月30日,省委常委、副省长石军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支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有关问题。省政府副秘书长马自学,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及天水市政府、张家川县政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汇报和各有关部门及天水市、张家川县政府对涉及到的扶持政策、项目建设的建议。会议认为,张家川县自成立以来,在省市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社会事业明显进步,发展活力逐步增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但受自然条件、区位、历史等因素的限制,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经济总量小,财政困难,基础设施欠账多,贫困面大且程度深。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着力支持张家川县加快发展,对于促进我省与陕西省的经济交流合作、维护渭河中下游生态安全和加强民族团结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会议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张家川县予以支持:

一、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今后省上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时,对张家川县的补助系数高于全省县级平均水平。同时,省财政每年安排张家川县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二、扩大投资补助规模。对张家川县自行安排的重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项目,给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对需要国家和省安排建设资金的重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开发项目,投资主管部门进一步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中央和省安排张家川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农林牧水气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政府投资配套,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三、强化扶贫开发支持。将张家川县纳入“十二五”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区域和省上特别困难县范围,在专项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继续倾斜安排少数民族特困片带专项资金。力争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增幅不低于民族地区重点县平均水平。

四、加快交通项目建设。将秦安(莲花)—张家川—陕西陇县(石槽沟)和张家川—清水—麦积高速公路建设纳入全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积极推动实施。尽快启动实施张家川县城至恭门火车站二级公路建设项目,加大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通畅公路工程建设力度。

五、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帮助张家川县加快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扩建、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城区防洪工程、城区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投资支持。

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十二五”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规划,加快实施张家川县农村安全饮水单村供水工程,解决农村群众吃水难问题。支持建设富川水库,解决城乡10万人饮水困难问题。争取张家川县列入国家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范围。积极支持张家川县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土地整理。将张家川县梯田建设纳入全省“十二五”梯田建设规划分期实施。

七、强化农牧业发展基础。按照有关规定,对张家川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对当年建成达到一定规模的苹果贮藏库在省级苹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以奖代补扶持。积极支持张家川县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建设。指导帮助张家川县大力发展蔬菜和中药材生产,并按有关要求给予扶持。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分步实施张家川县清水河流域蔬菜产业综合开发项目。

八、积极支持畜产品发展。按照草食畜发展行动计划建设任务,每年安排基础母牛补助资金150万元,对年龄在1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能繁母牛(肉牛、牦牛),按照每头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补贴3000头。争取中央将张家川县牛、羊品种纳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

九、支持开展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优先利用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加大张家川县铁、铜、金及花岗岩等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地质勘察基金项目,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

十、引导支持工业发展。结合陇东煤炭资源开发和运输通道规划,论证张家川县煤电和煤化工项目。根据选址测风情况,适时启动张家川县风电项目。积极支持张家川县清真食品加工、皮革皮毛生产、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建设。

十一、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对张家川县恭门物流中心、龙山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给予部分贷款贴息支持。或在内贸发展资金中适当给予支持。在安排“万村千乡”以奖代补资金上给予倾斜。

十二、加强环境保护。指导帮助张家川县抓紧开展城乡饮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在安排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时,优先考虑张家川县。

十三、强化生态建设。争取国家将张家川县未纳入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范围的森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加大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保护工程的支持力度,增补遗漏项目,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在禁牧补助、牧草良种补贴、秸杆综合利用、草原生态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面给予张家川县一定倾斜支持。

十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支持张家川县职业教育中心和实训基地建设,根据中央政策逐步对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免费教育。统筹考虑阿阳中学建设与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支持张家川县城乡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

十五、加强卫生事业建设。将张家川县列入全省医疗改革试点县范围。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张家川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医疗卫生信息网络、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和各级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加快建设村卫生室。

十六、推进文化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张家川县广播电视“西新工程”,加大

广播电视事业费投入,支持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网络和基层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加快乡镇文化站建设。鼓励建设张家川县回乡风情园,积极支持发展民族风情旅游。

会议指出,支持政策和建设项目从2011年度开始实施。国家和省上对县级的支持政策和项目等,优先倾斜支持张家川县。本次会议确定的扶持政策不冲抵原有对张家川县的扶持政策。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支持张家川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建设项目。一是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确定的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加快规划、环评、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并加强对市县的帮助指导,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需要报请国家有关部委争取的项目,要主动衔接,共同做好汇报争取工作,积极推动项目及时批复和落实。二是要认真衔接落实扶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等部门要对支持张家川县的相关财税、投资、产业发展等政策制定具体推进落实的办法,明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实施措施、完成时限等,靠实工作责任。三是要加强扶持政策和建设项目落实的督促检查。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等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帮助和指导天水市、张家川县落实好扶持政策。

会议强调,天水市及张家川县政府作为支持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第一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和项目执行到位。天水市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动支持张家川县加快发展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同时,天水市政府在安排资金和项目计划时,要向张家川县倾斜支持,指导帮助张家川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根据实际,制定出台强化发展的具体政策,积极推进省上扶持政策的落实;要加强扶持政策和建设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策和项目执行到位。张家川县要充实完善加快发展的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主动加强与天水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加快扶持政策和建设项目的衔接落实。张家川县要发扬自力更生、团结奋斗、艰苦创业的精神,在省、市加大“输血”力度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参加会议人员:省发展改革委魏宝君,省教育厅旦智塔,省工信委高东生,省民委史志明,省财政厅李堋,省国土资源厅郭玉虎,省环保厅张政民,省建设厅刘永堂,省交通运输厅王繁己,省水利厅栾维功,省农牧厅韩临广,省林业厅赵建林,省商务厅张世恩,省文化厅王文全,省政府国资委姚国庆,省地税局白继成,省广电局冯清伟,省旅游局王富民,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张国祥,省国税局左伟胜,天水市柴金祥、宋建平,张家川县李肖锋、马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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