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 .
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是学校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探索和构建教学研究型大学教育体系、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型应用人才的重要举措。
为深化学校研究生教学改,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参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目标。
按照教育部“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建设标准,力争建成一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和教学改成果的研究生精品课程,进一步推进学校研究生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的改与创新,帮助研究生优化知识结构,拓展学术思想,激励学术创新。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申报范围。
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主要资助研究生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及学位专业课。
申报课程须已连续开设3年(含3年)以上,且至少还要连续开设3年,在教学实践中已形成了独特的风格,教学质量高,修读的研究生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不得少于该学科录取人数的50%),并且学生对本门课程满意度较高。
第三条教师队伍。
主讲教师应由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有优良师德和教风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此外,课程建设还需要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研究成果突出、课程改与建设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
第四条教学内容。
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积极整合优秀教学成果,及时反映和吸收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和时代要求。
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应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把握得当;学位专业课应体现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要有利于研究生学习自主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五条教学模式。
根据课程选择科学、灵活、鲜明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利于促进研究生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考核形式科学、规范,符合课程要求和当今教学改发展趋势,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科研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有利于研究生个性化发展。
央财资产评估硕研究生课表
央财资产评估硕研究生课表为了协助央财资产评估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安排学习,以下是一个典型的课表安排,供学生们参考。
该课表主要包括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项目等内容,力求满足学生们的学术需求和研究兴趣。
具体的课程安排如下。
第一学期:1. 中国资本市场导论- 课程简介:本课程旨在介绍中国资本市场的基本概念、运作机制以及监管制度。
学生将了解到资本市场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投资组合管理。
- 学时:36学时- 授课教师:王教授2. 资产估值理论与实务- 课程简介:本课程教授资产估值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巧,包括评估方法、评估技术和评估报告的撰写等方面。
学生将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项目提升他们的评估能力。
- 学时:48学时- 授课教师:李教授3. 财务管理与决策- 课程简介:本课程旨在教授财务分析方法和决策工具,帮助学生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决策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学生将学习如何运用财务数据进行投资和融资决策。
- 学时:36学时- 授课教师:张教授第二学期:1. 企业兼并与收购- 课程简介:本课程将重点介绍企业兼并与收购(M&A)的理论和实践。
学生将了解到不同类型的M&A交易结构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进行兼并与收购交易所需的分析和决策能力。
- 学时:36学时- 授课教师:刘教授2. 风险管理与金融衍生品- 课程简介:本课程将介绍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和方法,重点关注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应用。
学生将学习如何运用期货、期权和其他金融工具来管理金融风险。
- 学时:48学时- 授课教师:王教授3. 专题研究项目- 课程简介:本课程旨在提供一个实践平台,让学生能够独立开展资产评估相关研究项目。
学生将选择一个具体的研究课题,并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进行研究和论文撰写。
- 学时:24学时- 授课教师:李教授第三学期:1. 公司金融与资本运作- 课程简介:本课程将重点介绍公司金融的运作和资本结构优化。
学生将学习融资、投资和股东权益管理等关键概念和技能,以提高对公司财务决策的理解能力。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1]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院、系:金融系学科、专业:金融学(含保险学)
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研究生课程设置
二、硕士学位专业课
三、硕士专业选修课
西南财经大学
2009级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应用研究型)
1、金融学(含金融电子化方向)、信用管理、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期学习《高级英语》、其他专业学生在第二学期学习《高级英语》;
2、《博弈理论与应用》实行“8+1”和“全学期上课”方式,“8+1”上课对象为有博弈理论基础是学生,“全学期上课”上课对象为无理论基础的学生;
3、注明“必选”课程的为本专业学生必选;选修课程中的“前”、“后”是指前半期或后半期开课;
4、必修课程作为选修课程选修的,每门计2个学分。
课程设置计划表(学术研究型)
在第一学期学习《高级英语》、其他专业学生在第二学期学习《高级英语》;
2、《博弈理论与应用》实行“8+1”和“全学期上课”方式,“8+1”上课对象为有博弈理论基础是学
生,“全学期上课”上课对象为无理论基础的学生;
3、注明“必选”课程的为本专业学生必选;选修课程中的“前”、“后”是指前半期或后半期开课;
4、必修课程作为选修课程选修的,每门计2个学分。
中央财经大学校级精品课程一览表(69门)
49
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冯秀军
50
马克思主义原理概论
韩美兰
5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李志军
52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魏鹏举
文化与传媒学院
53
中国古代文学
左汉林
54
逻辑学
袁正校
55
新闻采访学
刘斌
56
广告学
王晓乐
57
唐宋词鉴赏
王 强
58
公共关系学
白 巍
59
唐诗鉴赏
莫林虎
60
大学影视
刘树勇
61
大学英语
韩复龄
12
管理会计学
孟 焰
会计学院
13
高级财务会计
杨金观
14
财务管理
陈守中
15
中级财务会计
王君彩
16
会计学
刘 桔
赵雪媛
17
审计学
李晓慧
18
中国税制
刘 桓
税务学院
19
国际税收
杨志清
20
税收筹划
梁俊娇
21
保险学
郝演苏
保险学院
22
劳动经济学
刘 钧
23
寿险精算
李晓林
24
国民经济核算
邱 东
统计学院
25
统计学
刘 扬
附件2:
中央财经大学校级精品课程一览表(69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学院
1
财政学
李俊生
财政学院
2
政府采购管理
马海涛
3
政府预算理论与实务
李 燕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管理规定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补修课程学习管理规定根据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要求,为使跨学科考取的研究生在所攻读的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上能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弥补其本科学习阶段知识结构缺陷,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上述硕士研究生必须修读补修课程。
补修课程以网络教学形式进行学习,具体学习环节均须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完成。
一、补修课程学习要求每个学科补修2门课程,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分。
学习期限共为2个月时间,定于每年的7月-8月,考试定于研究生报到入学2周内(具体时间见考试通知)。
二、补修课程学习过程规定补修课程学习过程环节包括:网上课件学习、课程作业。
1.网上课件学习时长要求每门课程网上学习时长不低于6个小时。
2.课程作业课程作业为网上作业,均需在网络学习平台上完成。
每门课程作业设置为两次,根据两次作业成绩计算平均分,按照一定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两次未交作业者,将取消期末考试资格。
三、补修课程考核规定1.补修课程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40%,课程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其中平时成绩由作业成绩及学习时长综合评定。
补修课程成绩60分为合格通过(等级为D),不合格未通过成绩等级为F。
2.补修课程期末考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形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补修课程必须在入学后一年内通过考试,未通过补修课程的学生,必须申请重修。
4.免修规定若本科阶段已经修读与教学计划所列名称完全一致的课程并取得学分,可申请免修该课程。
申请免修的课程不交费、不参加学习及考核。
5.重修规定重修必须在下一级新生补修课程开课前两周内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补修课程重修、缓考申请表》,经网络教育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获得批准方可重修。
重修期间严格按照学习管理规定参加课程学习,否则取消其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资格。
6.缓考规定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须在该课程期末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填写《研究生补修课程重修、缓考申请表》,经网络教育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批。
中央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中央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中央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3〕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科研项目。
第三条学校科研经费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强化监督,科学预算、规范支出”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财务处、科研处等部门是科研经费管理的直接职能部门,监察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进行审核和监督。
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下同)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
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我校教职工凡以中央财经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第五条所有科研项目,不论其经费来源渠道,均需编制科研经费预算。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科学、合理、真实的编制科研经费预算。
纵向科研经费预算,其中重大类项目由科研处牵头,组织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科研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联合参与的预算评审小组,进行预算评审,提出预算审核建议;其他类项目由科研处、财务处协助、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科研经费预算。
横向科研经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来源单位共同协商制定。
第六条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并符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一)纵向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一般不予调整。
其他支出科目,调整金额在项目预算总额10%以内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填写《纵向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科研处复核、财务处复审后执行。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江财教研字[2007]22号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开展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是积极参与国家、省、高校三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校加强研究生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同时,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也是大力整合各类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通过示范和带动,提升我校研究生课程整体建设水平的重要手段。
我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采用课程组申报,学院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立项资助建设,中期检查,验收合格后授予荣誉称号并在网上公开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方式1、申报条件。
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是研究生的公共课程和各专业的必修课程。
申报“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已经连续开设3年以上。
课程主讲教师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案例、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和较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等。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开展双语教学的课程和已经是本科精品课程的课程将优先考虑。
2、申报步骤。
学校公布申请表格和说明材料的规范格式,课程组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学院审核后,择优推荐,统一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
3、申报时间。
我校研究生精品课程自2007年起,每两年评审立项一次。
4、我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与学科专业建设工作配套进行,建设精品,旨在带动,因此,各学院应与学科特色建设统筹考虑,认真规划,积极申报。
5、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施期为2年,学校设置专项经费,支持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二、评审立项及验收1、由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初评,写出初评推荐意见后报研究生部。
上报材料(一式五份)包括江西财经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等。
3、研究生部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部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和金融学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简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前身是1951年组建的中央财政学院金融系, 2003年改制成立金融学院。
1997年金融专业被评为财政部部属院校首批重点学科;2001年金融学(含保险学)二级学科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本学科再次通过国家重点学科评定并成为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的重要支撑学科。
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科位列全国第2名,2017年学校以应用经济学科为主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并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等级,并列第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得了快速发展,本科教育方面,先后举办金融、国际金融、保险等专业。
1986年保险专业独立建系;1999年在国际金融专业基础上成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1年设立金融工程本科专业(国内首批试点单位);2004年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国际学历教育项目;2010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从金融学院分离,组建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2011年在金融学专业下开设了国际货币与国际金融方向;2015年开办了互联网金融方向,成为国内首家培养互联网金融本科专业人才的学院。
在研究生教育方面,1953年金融系举办了银行、保险研究生班,成为国内最早的金融研究生教育基地;1983年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点获批,当年开始招生;1993年国际金融专业开始招收硕士生;1998年获得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批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项目(金融专硕);2012年金融工程专业独立设置,独立招收硕士与博士研究生。
经过几代金融人的发展与传承,金融学院已经形成一支以王广谦、史建平、李健、张礼卿、李建军等教授为带头人的优秀师资团队,包括2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5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教学名师、3名获得中国金融学科终身成就奖教师、3名北京市教学名师、9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以及一支以李健教授为带头人的国家优秀教学团队(金融学系)。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学术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也是研究生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经2014 年4月18日中央财经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定对《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校发【2010】16号)做出如下修订:一、学校规定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最低科研成果要求,各博士、硕士培养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可在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成果要求的基础上,依据本学院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标准,制定高于学校要求的本学院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
各学院制定的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二、博士研究生在申请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科研成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⒈在《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规定的 A 类及以上期刊(包括中、外文,下同)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导师组成员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不含用稿通知和发表在相应期刊的增刊或副刊的学术论文)。
⒉在《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规定的 B 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导师组成员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2 篇(不含用稿通知和发表在相应期刊的增刊或副刊的学术论文)。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申请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至少完成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的两项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参加专著与专业教材写作,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等。
四、本规定从 2014 级研究生开始施行。
五、本规定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何改进高校的生助管工作——以中央财经大学为例
如何改进高校的研究生“助管”工作———以中央财经大学为例杨德齐(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讲师)经济管理视野为了加强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原国家教委于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了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的要求。
当时的“助教”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科研助教、教学助教、管理助教。
2005年,教育部明确将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列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重要项目的范围,很多高校先后制订了研究生“三助”工作的制度。
研究生“助管”制度是研究生“三助”的内容之一,主要指聘任研究生协助学校进行行政事务管理或学生工作管理。
助管制度对于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意义主要在于:优化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队伍,降低高校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此外,通过设置研究生助管岗位,增加一个了解研究生的渠道,通过与助管日常工作交流,可以更好地了解研究生群体的思想动态,有利于加强研究生的培养以及管理工作;对于参与助管工作的研究生本人来说,其意义主要在于:通过助管工作激发事业心、培养责任感,在管理工作实践中提高交往能力、办事能力。
此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来说,通过助管工作获得的报酬可以稍微缓解一点经济压力。
因此,研究生助管制度对于高校的管理和研究生的培养都有积极的意义。
中央财经大学2006年9月制订并开始实施《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三助”实施办法》),设立了校级“三助”工作委员会这一专门机构,对各学院的主管机构也提出了要求。
该《“三助”实施办法》分别对“助教工作”、“助管工作”、“助研工作”的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管理考核、经费来源、岗位职责、津贴标准等进行了规定,使学校的研究生“三助”工作得以顺利有序地开展,对于学校的管理和研究生培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就“助管”工作而言,本文认为还有如下待完善之处。
一、关于助管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岗位的设置与职责密不可分,有职责才有设置,有设置必有职责。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模板】
主要成果(基本内容、学术价值、社会效益、成果试用范围及效果等)
其他相关成果
学院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项目完成情况、成果价值、效益等):
验收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研究生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3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结项报告书
课程名称
申 请 人
所在单位
申请日期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培养办
二○年月
课程名称
起止年月
项目编号
完成单位
项目
负责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职务
职称
主要
贡献
主要
参加人
姓名
单位
职称
主要贡献
项目结项报告
(课程建设情况,教学团队,教学资源库建设,教改课题或论文,今后工作计划等,2000字以内)
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一、前言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优质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则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
为了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和完善研究生优质课程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的重要性研究生期间的学习生涯,是他们接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阶段。
优质课程的建设能够为研究生提供更加系统和深入的学习环境,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并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的原则1. 照顾研究生需求:根据研究生的专业需求和学习水平,确定优质课程的设置方向和内容,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研究生的学习需求。
2. 强调学科交叉与创新:优质课程的建设应该注重学科交叉和创新,鼓励跨学科合作和研究,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 强化实践教学:优质课程的建设应该注重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实效性,增加实践环节,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去。
4. 注重教学团队建设:优质课程的建设需要有优秀的教师团队来支撑,注重教师的培养和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四、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办法1. 课程审核与评估:建立课程审核和评估机制,对研究生优质课程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课程质量和水平。
2. 专业导师制度:建立专业导师制度,为研究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学术咨询,帮助他们更好地选择和修读优质课程。
3. 学分认定与管理:建立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明确研究生在修读优质课程后所获取的学分认定标准和程序。
4. 奖励机制:建立奖励机制,对于在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到优质课程的建设中来。
5. 教学资源支持:为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提供充足的教学资源和支持,包括教学设施、实验设备、教材资料等。
6. 课程咨询与反馈:建立课程咨询与反馈机制,为研究生提供课程咨询和反馈渠道,及时解答他们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改善和完善课程设置。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慕课建设与应用指南》,结合学校实际,以加强学校专业、专业群建设,促进高职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深化教学改革、彰显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为做好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第一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范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均可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
已取得校级立项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第二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分类1.资助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己立项建设的校级以上品牌(培育)专业、专业群项目中,列入建设规划的精品课程;(2)经立项评审认定,建设基础良好,己取得较突出建设成果的课程;(3)同一批次立项建设课程中,资助建设类课程占比约60%。
2.自筹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其他获得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立项与建设1 .立项基础(1)课程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已在专业课程平台开设一个学期以上,课程知识点/技能点配套视频资源不少于30个(总时长2150分钟),每个知识点/技能点至少配套一个教学课件,课程配套试卷库2套。
资源与试卷库建设标准参考《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标准》执行。
(2)课程建设中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够及时更新与完善课程内容。
2 .申报立项(1)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上一批次课程完成结项验收工作后,组织下一批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2)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按照下列程序申报:①填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请表》;②学院组织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查;③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在校研究生的教学管理都属于本规定范围。
第二章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第三条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统称学院)应严格执行培养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做好教学工作。
第四条教师应服从学院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第五条教师在开课前应认真研究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概况,明确课程的教学要求及其在专业培养中的作用,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先行课的学习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既因材施教又避免课程内容重复。
第六条教师应选用高质量的教材。
所选教材应当体系合理,思想性强,内容科学、先进,对研究生具有启发性;教师应根据本门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明确指定与教材匹配的参考资料,为学生开列必读及参考书目,并根据教学进度要求学生进行经典文献研读等。
第七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要求认真备课,准确把握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各章节的基本要求,认真撰写教案或讲义,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要特别注重体现学科前沿动态。
第八条教师授课前须介绍本门课程的教学计划、内容,明确成绩评定的依据,详细说明本门课程平时成绩、期中考核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等在总成绩评分中所占比重,以及采取何种考核方式等,杜绝成绩评定的随意性。
为保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教师须对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掌握,严格考核,并将出勤率作为课程考核的要素之一。
第九条教师授课期间应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
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规范,课件准备充分;课堂时间分配恰当,无正当理由不得长时间或多次离开教室;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在教室内吸烟,禁止酒后授课。
第十条教师课堂讲授应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反映本学科和相邻交叉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课程内容安排应体现精、深、专;注重运用适合的教学方法帮助研究生完成知识构建;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背景介绍中央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法律、文化为主的综合性大学,经济学学科位居全球前50名。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是研究生教育的重点高校之一。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培养目标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具有高素质、全面发展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如下:1.理论驾驭能力强: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科学的方法和透彻的思路,能够掌握研究领域的基本概念、核心理论、最新动态和一流学术成果。
2.分析问题能力强:具有敏锐的观察力、独立思考能力和系统分析能力,能够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3.创新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独立进行研究、探索和实验,在学术和工程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突破性。
4.综合素质高: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应对全球化挑战的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卓越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优秀的人际合作和领导能力。
三、培养方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采取“导师制”和“学科制”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进行个性化培养。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研究生课程教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各项能力。
课程设置涵盖各个学科领域,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法律学、文化传播学等。
2.学术研究:培养学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指导学生参加学术研讨,促进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水平提高。
3.学生实践:注重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此外,学校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4.交流合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会议、论坛等交流活动,增强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
学校与国内外许多高校、知名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习和交流机会。
四、培养绩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导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
中央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鼓励我校教研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水平,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鼓励教研人员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科研活动,积极争取校外科研经费,拓宽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第二条我校获取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第三条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按照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明确科研、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中的职责和权限。
1. 科研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并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2。
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以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3。
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
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4。
科研处、财务处和项目负责人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管理1。
科研经费的确认。
凡我校承担的科研项目,项目经费必须汇入学校账户,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项目经费汇款须注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名称,由财务处通知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领取项目经费收据,项目负责人同时报送项目合同到科研处办理建账手续。
2。
科研经费的使用。
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项目来源单位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依据项目合同的约定和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合理开支。
精品课程奖励办法
人文社会科学系关于精品课程奖励的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具有一定条件的教师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积极推进我系的教育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范围
奖励获得系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题组,设精品课程建设费和合格奖,在建设期间拨发精品课程建设费;经验收合格,拨发精品课程合格奖。
评为各级精品课程后,每年复查一次,如课程教学质量无明显进步,或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经系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不再给予相关资助和奖励。
第二条奖励标准
建设资助费
(一)系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课题组人民币1000元。
(一)校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课题组人民币2000元。
(二)市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课题组人民币3000元。
(三)国家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课题组人民币5000元。
合格奖
(一)系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课题组人民币1000元。
(一)校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课题组人民币3000元。
(二)市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课题组人民币5000元。
(三)国家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课题组人民币8000元。
第三条奖金来源
在年终考核奖和专业建设经费中解决。
本办法从2007-2008年第一学期开始施行。
人文社会科学系
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课题,形成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高的原创性成果,特设立“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
第二条为规范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创新基金良好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创新基金的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创新基金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委会”),成员13—17名,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的部分专家、研究生部和科研处负责人及学生代表(博士生、硕士生各一名)组成。
创新基金管委会主任由主管校长担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
第五条创新基金管委会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的立项审查、中期检查、成果鉴定、项目争议裁定等工作。
第三章创新基金的来源第六条学校每年投入不低于20万元作为创新基金的专项资金。
创新基金可以接受社会的资助,包括企业、投资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无偿捐助。
各种来源的基金均由创新基金管委会统一管理。
第七条凡社会资助基金一次性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可向创新基金管委会申请在创新基金下设立具有独家冠名权的专项基金。
第四章创新基金的立项范围和项目分类第八条创新基金立项的范围主要包括:(一)创新基金管委会发布的,与研究生所学专业有关、交叉或与其他学科合作的项目指引;(二)为准备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先期预研究;(三)申请人自己选定的、认为有重要研究价值的项目。
第九条创新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第五章创新基金的申报及资助金额第十条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创新基金的申请对象为中央财经大学在校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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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字[2010]48号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和手段,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校决定启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精品课程项目)。
为做好精品课程项目资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精品课程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支持、鼓励广大研究生任课教师积极参与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质量。
第三条资助原则
1. 凡我校在岗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均可申报,鼓励教学团队集体申报,允许吸
收校外高校在岗教师作为成员参与。
2.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适
应研究生教学方式的多样性要求。
3. 重点资助公共基础课,国家、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交叉学科、优势特色
学科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逐渐向其他学科铺开。
优先资助研究生培养
体制机制改革中急需建设的专业基础课、前沿性的研究方法类课程、针对
留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的全英文授课公共课程。
4. 经专家组评审、学校审核,认为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课程。
第四条立项申报与审批
1. 精品课程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科目原则上应为研究生开设三年以上,每门课程须成立课程组,课程组包括一名负责人和2-4名成员,人员配置合理,在课程建设过程中能
形成一支人员相对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负责人原
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项目的教学内容能够及时反映本专业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能够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在教学内容改革方面特色鲜
明,成效显著。
(3)申报项目能够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能够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对教学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
(4)申报项目使用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课程负责人可以自行编写、
制作相关教材,也可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2. 精品课程项目每两年启动一次,具体时间及相应申报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
通知和安排。
3. 申请者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提交所在学
院(研究院、中心)。
申请者同年只能申报一门精品课程,参加申报的团队成员同年参加精品课程不能超过二门。
4. 已经获得同年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精
品课程建设项目。
5. 学院(研究院、中心)根据本单位研究生课程建设需要,在申请书中签署
意见、加盖印章;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学院(研究院、中心)公章后,连同各教师的申请书统一报研究生部。
6. 在对各学院推荐的出版教材进行汇总、审查后,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审,
确定立项资助课程。
7. 评审结果面向全校公示7天,确认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资助对象。
8. 受资助者在资助名单正式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研究生部签订协议书,并
开始承担协议书规定的相关责任。
如无特殊情况,过期不签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9. 精品课程项目建设时间为2年,2年内需结题验收。
第五条经费管理
1. 学校对立项资助的精品课程项目提供5万元建设经费。
经费分批投入,立
项后拨款40%;通过研究生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后,下拨剩余经费用于此后3年的维护和升级。
2. 资助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财务处单独为每一个项目设立经费
账本,由课程负责人管理。
3. 经费开支范围为:
(1)课程建设所需的书籍购置费、图书资料查询费等;
(2)与课程建设有关的学术交流会议费及差旅费;
(3)课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印刷、复印费;
(4)课程建设中产生的耗材等费用。
第六条精品课程验收
1. 被授予“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要在学校教学技术服务中心
的技术支持下实现教学资料上网(Black Board平台),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教案、电子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资源,并向全校师生免费开放,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同时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上网内容的及时更新等。
2. 结项时,课程组需要完成至少一篇课程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单独署名的
教学研究论文,论文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
并提交验收申请表。
由研究生部组织评审,评审合格授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称号。
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的申请者,应主动退回所获资助经费,否则由财务处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精品教材项目。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201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