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品房分类及交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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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定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 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 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 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商品房可自由买卖交易,租赁,出售,赠送等。 面向对象:所有具有购房资格的社会人士。 价格(租金):根据产品类型地段等因素有较大差异,总体上 较高。
北京市商品房分类及交易要求
房屋属性 房屋分类 产品类型 定义: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 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 金减免为辅。 面向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 价格(租金):极低 购买要求(公租房廉租房为租房申请条件) 二手交易要求 政策起始时间 2003年4月 1、家庭收入限制: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 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2、家庭资产限制: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 于40万元。 产权归属政府,无法买卖 3、家庭居住面积限制: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4、其他条件限制: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 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定义: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 1、资格限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 2、本地申请人条件限制: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 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 、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 3、外来工作人员条件限制: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 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而且会把五年租房的租金算入房屋支付的金额里(五年后你只要支付房屋总价减去五年的租金剩下的钱即可)而且,当公租房变成 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 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 产权房后,如果想再次退出,不能当做商品房销售,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部门。 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面向对象:中低收入群体,新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大学毕业生 价格(租金):较低 定义:两限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 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 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 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 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购房满五年后可以进入市场进 行自由交易。 面向对象:中低收入家庭 价格(租金):较低 1、年龄限制: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人户籍限制: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离异的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 3年。 3、家庭年收入限制:如果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 在36万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补充条件:1、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2、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两限房上市需要交的税费如下: 1、个税:差额20% 差额=本次网签价-原购买价-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原契税+装修款(有装修发票按发票,没有发票按本次网签价的10%计算) 如果所售房屋是业主名下唯一住房,个税免征。 2、契税: 90平米以下(含)1%×网签价 90平米以上:1.5%×网签价 3、土地等价收益款:差额35%(差额=此次网签价-原购买价)
购买者资格限制: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 浮百分之十; 6、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 才能在京买房。 哪些人不能在北京买房 1. 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 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廉租房
2012年5月
公租房
保障性住房
2007年
两限房
商品型住房
来自百度文库
定义: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北京市2013年所推出的定位为“自住 1、本地居民条件限制:北京户籍家庭需要符合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条件。 ”的商品房,此类住房价格大约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面向全 2、外地居民条件限制: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单身人士购买需 市的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优先用于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 年满25周岁。 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米以下为主,销 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 的水平确定。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 自住型商品房 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面向对象:全市符合购买条件的需要自主或改善住房需求的市 民。 价格(租金):中下
1、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 2013年 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此后,二次交 易或多次交易则不需要再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2、其他税费同普通商品房: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商品房 (限房价竞地 价)
定义: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土地,设定限制销售 价格。主要目的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保障居民自住型刚需要 求,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 面向对象:自住型刚需需求用户。 价格(租金):中等
购买者资格限制: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1、自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后5年内不得出售;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2、其他和普通住宅相同。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 浮百分之十; 6、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
商品房
交易时需要缴纳 1.个人所得税支付方:卖方。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或差额×20%.免征情况: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 2.契税: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1)普通住宅、家庭的唯一住房,户型面积≤90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1%;90平方米<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5%;户型面积>144平 方米,契税为房款的3%。 (2)非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契税为总房3%。 3、增值税及附加: (1)满两年:普通住宅免征; 非普通住宅征收:差额/1.05×5.6%(远郊区县为5.5%) 差额=计税价格(此次交易的网签价与最低过户指导价中的高值)-原购买价(以原购房发票为准) (2)不满两年:计税价格全额/1.05×5.6% (远郊区县为5.5%) 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时,计税价格为网签价; 最低过户指导价>网签价,计税价格为最低过户指导价; 4、印花税 支付方:买卖双方。 计算方法:印花税=计税价格×0.05% 征收标准:0.05%。 免征情况: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计算方法: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城市不同标准有差异) 免征情况: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6、登记费 征收标准:个人住房登记每件80元(含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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