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
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说明
附件6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
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
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
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
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
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学生学分绩点计算规则
学生学分绩点计算规则一、绩点的定义绩点是大学生综合学业成绩的量度指标,用于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每门课程都有一个绩点,绩点的大小与学生在这门课程中所取得的成绩有关。
绩点的计算规则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和未来就业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学生应该了解绩点的计算规则。
二、绩点的计算方法绩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学分和成绩来确定的。
学分是大学课程的学时排量,一般以学时为单位计算。
每门课程的学分都是固定的,一般是根据课程的难度来确定的。
成绩是学生在这门课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在大多数学校中用百分制来计算。
绩点的计算方法是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与成绩相乘,然后将所有课程的结果相加,再除以总学分,即得到绩点。
三、绩点的等级划分绩点的等级划分是根据学生的成绩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90分以上是优秀,80-89分是良好,70-79分是中等,60-69分是及格,60分以下是不及格。
根据绩点的计算方法,每个等级对应一个绩点,优秀对应的绩点最高,不及格对应的绩点最低。
四、绩点的意义绩点是学生学习成绩的一种量化指标,对于评价学生的学业发展和能力水平非常重要。
绩点的高低不仅可以反映出学生在各门课程上的学习水平,也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位授予、奖学金评选以及未来就业等方面。
五、绩点的影响因素绩点的计算是根据学分和成绩来确定的,因此,绩点的大小受到学生的学分和成绩两个因素的影响。
一方面,学分的多少决定了绩点的上限。
另一方面,成绩的高低决定了绩点的具体数值。
因此,学生在选择课程和努力学习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这两个因素的影响。
六、如何提高绩点?提高绩点是每个学生都关心的问题。
要想提高绩点,首先要提高课程的学分,尽量选择一些难度适中、有趣并且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课程。
其次,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成绩,多参加课堂讨论、作业、实验等活动,重视课程学习的过程。
此外,还可以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从而提升绩点。
七、绩点的计算规则的变动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绩点的计算规则也发生了变动。
绩点计算方式
绩点计算方式绩点是指学生在学校里的各个学科中,按照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得出的成绩。
绩点可以反映出学生所学科目的水平,是一种重要的评价标准。
不同学校有不同的绩点计算方式,下面给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绩点计算方式。
一、简单平均法这种绩点计算方式是最常见的一种方法,也是最为简单的一种算法。
在此种计算法中,将学生在各科目中获得的分数加起来,然后除以所学科目的总数,即可得到学生的平均分,然后根据平均分来判断绩点的等级。
如果平均分在90分以上,则视为A+,绩点为4.0;如果平均分在85分以上,则视为A,绩点为3.5;如果平均分在80分以上,则视为A-,绩点为3.0;以此类推,直到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视为F,绩点为0。
这种计算方式的优点是计算简单,易于理解和操作。
但缺点也显而易见,无法反映出不同课程之间难度和学时长度的差异,也难以精确评估学生在学科中的真正水平。
二、百分位排名法这种绩点计算方式是根据学生在该学年或该学期的成绩排名来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学生成绩的等级是根据该学年或该学期成绩在全体学生成绩中所处的百分位来决定的。
例如,如果学生在班级的成绩排名中处于前10%的位置,则他的绩点就是4.0;如果处于前20%的位置,则绩点为3.9;以此类推。
这种计算方式的优点是能够精确反映出不同学科之间的差异,也能更加准确地评估学生的水平和能力。
但缺点也很明显,即学生的绩点会受到其他学生成绩的影响,容易受到班级、学校等因素的影响,不够客观。
三、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根据学科的学分来计算学生的绩点。
这种计算方法把每门学科的成绩按照学分加权求平均得到总分,然后按照总分来确定绩点的等级。
例如,如果学生在一门学科中得到了90分的成绩,而这门学科的学分为3,则他应该在这门学科中获得(90×3)=270的总分。
如果学生在所有学科中的总分是900,则他的平均分为(900÷总学分数),然后根据平均分来判断绩点的等级。
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计算方法绩点计算方法是一个经常被大学学生使用的计算方式,它可以帮助学生计算出他们的学业成绩。
由于绩点计算方法的重要性,它在大学学习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了解绩点计算方法对大学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绩点计算方法是一种简单可靠的计算方式,一般使用英制分数和分数系统来计算。
英制分数又称与分数系统,是常见的成绩等级体系,它的绩点为10分制数字的比例值。
例如,A级为90分以上,B级为80分至89分,C级为70分至79分,D级为60分至69分,E级为59分以下。
英制分数等级对应绩点为4.0、3.7、3.3、3.0、2.7、2.3、2.0、1.7、1.3、1.0。
使用绩点计算方法来计算一个学期的学业成绩,可以将每个学科的学分乘以该学科的绩点,然后将其相加,求出学期学习总学分,最后除以总学分,得出学期学业成绩的绩点。
计算出学生的绩点之后,可以大致推断出学生的学期学习表现,帮助教师和学生做出合理的选择。
以3.0以上的绩点成绩为好,2.7分至2.9分之间的绩点成绩为良,2.3至2.6之间的绩点成绩为及格,2.0分以下的绩点成绩为不及格,根据不同的成绩等级制定不同的方案,来帮助学生更好地开展学业。
绩点计算方法是基于学生每个学期学习成绩而变化的,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成绩对于之后学期成绩影响很大。
因此,学生在每学期必须充分重视学习,不断促进自身学习能力,提升学期学习成绩,以保证学期学习总成绩绩点在良好的水平。
另外,学生也应该注意自身学习过程中的学习习惯,尽量避免错误的学习方式,比如,不要把时间浪费在瞎折腾或心不在焉的学习上,而是要把时间有效地利用起来,尽量将知识点迅速吸收和掌握,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每天都要有规律地学习,以提高学期学习效果。
最后,要注意绩点计算方法的正确性。
绩点计算方法是一种计算学业成绩的有效方法,可以让学生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学习表现,但是,绩点计算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准确地反映学科的实际水平,因此,学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所要学习的学科,合理安排自己学习计划,及时完成课程任务,提高学期学习成绩。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的计算,是要按照学位课来计算。
学位课由四部分组成:A类(经数上和下、大学英语1-4、线性代数、VFP),B类,B1类和D(毕业论文)。
学分绩点的计算是按照以上四类课来计算的。
具体学分绩点对应
100分——5.0
90分——4.0
80分——3.0
70分——2.0
60分——1.0
60分以下——0
注:每一分对应0.1
例如:75分——2.5 61分——1.1 82分——3.2
具体计算方法:学分绩点=(∑每科学位课程学分绩点)÷(∑所有学分课学分),精确到小数点后0.01位。
也就是保留三位,四舍五入,保留2位。
要达到2.0以上才可以拿到学位证,1.99拿不到。
所有成绩按照补考后的最终成绩计算。
注:四年内累计补考>40分者不授予学位(不包含选修课),例如,VFP补考过5次,还是按3.5个学分算。
四六级、计算机二级与学位不挂钩。
毕业论文等级:优——95,良——85,中——75,及格——65。
学位证的授予要在拿到毕业证的基础上,也就是没门课都必须及格。
具体计算例子:
所以大家还是要好好学习,不是60分万岁,不然学积分太低是没有学位证的,各位学弟学妹加油!祝大家考试顺利。
绩点标准及计算方法及相关管理办法
绩点标准及计算方法及相关管理办法
我校实行学分制基础上的平均学分绩点来衡量学生学习质量。
1、正常考试绩点标准标准如下:
(2)绩点的计算方法
课程学分绩点=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 所选课程学分绩点之和/ 所选课程的学分之和(3)绩点的适用范围:学生所选全部课程。
2、重考及重修绩点标准标准如下:
(1)学生正考不及格可自由选择参加重考或重修,不参加重考或重考不及格者应参加重修。
(2)必修课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参加重考或重修。
选修课考核成绩不及
格者可以重选也可另选其他课,但学生必须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
(3)重考(重修考试)课程按实得的分数记入成绩单。
重考(重修考试)课程绩点计算如下:成绩达60分或以上,低于75分(不含75分),其绩点折合为1.0;高于75分(含75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其绩点折合为2.3;高于90分(含90分),其绩点折合为3.0。
(4)学生理论必修考试课程经考核后成绩低于78分,但对考试成绩不满意者可申请重修,以成绩高者记入成绩单。
(5)学生至第八学期结束时尚未取得学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总学分,可以申请结业或延长学习期限。
(6)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考时,必须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请病假须有校医院证明,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参加重考,否则参加重修。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新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备注:计算学分绩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有效数字;计算学分绩点时只针对学位课程,学位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应不小于1.7.
实例:(方法一:根据教务系统查询)
登陆自己的教学查询系统,点击信息查询----个人成绩查询,打开页面后选择课程性质“学位”,点击历年成绩。
得到如下界面信息。
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学分绩点=
(5*1+6*2.7+5*2+5.5*1+5*1.7+5*1+5*1.7+2*1+4*1+3.5*1+4*2.7+3.5*2.3+3*2+4*2+4*2.7+4*3)/68.5
=123.85/68.5=1.808
备注:凡是出现重复科目的成绩以最高分为准,例如上图中“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以及“数字逻辑与数字电路”等课程均出现2次,则以最高分为准(上式中的红色表示代表重复课程),电子专业共计16门学位课,总学分为68.5分。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课学分要求:
总学分68.5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百分制对应绩点
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备注:计算学分绩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有效数字;计算学分绩点时只针对学位课程,学位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应不小于1.7.
方法二:根据成绩单计算
根据自己的成绩单,找出分数所对应的学分绩点,例如73分对应的绩点为2.3,根据这个方法写出本专业每门学位课程所对应的学分绩点。
然后对照上面的学位课学分要求表,根据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算出个人的学分绩点。
关于计算绩点的相关问题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天地
关于GPA计算的Q&A
1.关于重修课目,应如何处理?
我们的原则:只认出现在上一学年的成绩。
以下是三种情况说明:
(1)如12级的学生,若大二上挂了1科,大二下重修过了,则现在算绩点时,挂了和重修共有两次学分都是要算入绩点计算公式的分母(总学分)里的,相应绩点计入分子;
(2)如12级的学生,若大二上挂了1科,大三上才重修即现在还没有成绩的,则挂了的那门课仍是要算入绩点里的。
(3)如12级的学生,若大一上挂了1科,大二上重修过了,则现在算绩点时,重修的那门课仍是要算入绩点里的。
2.若应修和重修科目的学分不同,按哪个学分算?
按应修时的学分算。
该情况出现的原因,可能是政策修改或者应修和重修时选了不同教学程度的课。
所以一般情况下,应修和重修的学分应该是一样的。
3.军训成绩是ABCD,应如何算成绩?
各自对应绩点:A:4.0,B:3.0,C:2.0,D:1.0。
使用厦门大学本科生GPA计算器计算,里面的课程分数有这些选项。
4.13级的大学语文,大家都有上课,但课程类型是校选课,是否该算入绩点?算。
大家均有上,且教秘给的公共课表上有,所以虽是校选但也应算入绩点里。
5.截止至9月11日16:00,小学期尚未录入系统的课程成绩不计入绩点计算。
6.参评学年内交流成绩,如已转换学分,可以纳入绩点计算。
尚未转换学分的情况,评委会尚在讨论中,奖评部之后将通知支书。
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是一种用来衡量学生在大学期间学术表现的指标。
它常被用于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是求职和升学过程中重要的参考因素之一。
绩点的计算方法通常依据学生所获得的成绩进行。
每门课程都会被赋予一个绩点,这个绩点通常与学生成绩的等级相对应。
常用的等级制度包括A、B、C、D和F,分别对应不同的绩点。
一般来说,绩点计算方法主要分为加权平均和总绩点两种。
加权平均绩点是根据不同课程的学分进行计算的。
每门课程都会被赋予一个学分,学生所获得的绩点将与对应的学分相乘,然后再将所有课程的加权绩点加总。
最后,将这个总和除以所获得的总学分数,就可以得到加权平均绩点。
总绩点是指一个学期或者一个学年内所有课程的绩点总和除以所修课程的总学分数。
这种方法不考虑不同课程的学分,只将所有绩点加总后再除以总学分数来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可能会有不同的绩点计算方法。
有些学校会在计算绩点时进行调整,例如将A+和A-对应的绩点略
微调整。
因此,在具体计算时,可以参考学校的规定或咨询相关教务部门。
绩点的计算方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努力程度。
它不仅是学生评价自己学业表现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企业和研究机构对学生能力的参考。
因此,在大学期间,学生应该认真对待每门课程,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以取得优秀的绩点。
本科生绩点计算公式
本科生绩点计算公式
本科生的绩点计算公式通常是根据学分和成绩来计算的。
一般
来说,绩点是根据成绩的等级来确定的,常见的等级包括A、B、C、D等。
不同学校可能有略微不同的绩点计算规则,但一般情况下,
绩点的计算公式如下:
绩点 = 课程学分 x 课程成绩对应的绩点。
其中,课程学分是指每门课程的学分数,通常是由学校根据课
程的学时和难度确定的;课程成绩对应的绩点则是根据学校的规定,一般是A对应4.0,B对应3.0,C对应2.0,D对应1.0,F对应0。
有些学校还会考虑+和-符号,比如A+可能对应4.3,A-对应3.7,
B+对应3.3,依此类推。
举个例子,如果一门课程的学分是3学分,成绩是B+,那么这
门课程的绩点就是3(学分) x 3.3(B+对应的绩点) = 9.9。
在计算绩点时,通常还会考虑平均绩点,即所有课程的绩点加
总后除以总学分数,得出的结果就是平均绩点,用来反映学生的整
体学业表现。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绩点计算规则,有些学校甚至会对不及格的课程给予特殊处理,因此在具体计算绩点时,最好参考所在学校的具体规定。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新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新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是一种用来评价学生在学术领域的学习表现的指标。
它通过将每门课程的成绩转换成学分绩点,并对所有学分绩点求平均值,来衡量学生的整体学业成绩。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通常用于高等教育机构,以确定学生是否符合毕业要求、申请奖学金和评价学业进展。
成绩学分绩点90-1004.085-893.782-843.378-813.075-772.772-742.368-712.064-671.560-631.00-590这个表格中给出了每个成绩段对应的学分绩点。
例如,如果一个学生在一门课程中获得了87分,那么该门课程的学分绩点就是3.7学分绩点的计算是基于每个课程的学分和成绩的。
一般来说,每门课程都有一个学分,表示该课程的学习量和重要程度。
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是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绩点,并将所有学分绩点相加。
最后,将总学分绩点除以总学分,得到平均学分绩点。
例如,一个学生一学期修读了5门课程,每门课程的学分分别是3、4、2、3、3,对应的成绩分别是85、75、90、68和95、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计算平均学分绩点:1.根据成绩转换表,将每门课程的成绩转换成学分绩点。
例如,85分对应的学分绩点是3.7,75分对应的学分绩点是2.72.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与成绩转换后的学分绩点相乘,得到该门课程的学分绩点。
例如,第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是3×3.7=11.13.将所有课程的学分绩点相加,得到总学分绩点。
例如,总学分绩点是11.1+10.8+6.6+6.9+14.25=49.754.将总学分绩点除以总学分,得到平均学分绩点。
例如,平均学分绩点是49.75/(3+4+2+3+3)=49.75/15=3.32根据上述计算方法,这个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为3.32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的优点是能够综合考虑学生的学分和成绩,反映学生的整体学业水平。
它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成绩,因为学分绩点是与学生学习努力直接挂钩的。
平均学分绩点正确算法
平均学分绩点正确算法1.首先,收集所有课程的信息,包括每门课程的学分和成绩。
通常,学分表示课程的权重,成绩表示学生在该门课程中的表现。
2.然后,将每门课程的学分和相应的绩点进行对应。
绩点是一个相对分数,用于表示该门课程的难度和学生在课程中获得的成绩。
不同学校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绩点分配标准,以下是一个常见的绩点分配标准示例:成绩绩点90-1004.085-893.782-843.378-813.075-772.772-742.368-712.064-671.560-631.00-590.0根据这个绩点分配表,将每门课程的成绩转换为绩点。
3.接下来,计算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值。
这可以通过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乘以对应的绩点来实现。
例如,如果一门课程的学分是3,绩点是3.7,那么这门课程的学分绩点值为3*3.7=11.14.然后,计算所有课程的学分绩点总和。
将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值相加,得出所有课程的学分绩点总和。
5.最后,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将学分绩点总和除以所有课程的总学分数,得出平均学分绩点。
这个值可以表示学生在所有课程中的综合表现。
以下是一个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例子:课程学分成绩绩点学分绩点数学3883.33*3.3=9.9物理4923.74*3.7=14.8化学3783.03*3.0=9.0英语2954.02*4.0=8.0学分绩点总和=9.9+14.8+9.0+8.0=41.7总学分数=3+4+3+2=12根据以上算法,可以正确计算出一个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
请注意,不同学校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绩点分配标准,因此在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应根据实际的绩点分配标准进行计算。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学校可能会对一些课程进行加权处理,这也需要在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加以考虑。
厦门大学成绩绩点换算
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来源:转教务处通知作者:管理员发布者:黄木河发表时间:2013-01-18 浏览次数:1294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可到资料下载栏下载PDF版)各学院: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成绩绩点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1.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百分制等级制绩点95-100 A+ 4.090-94 A 4.085-89 A- 3.781-84 B+ 3.378-80 B 3.075-77 B- 2.772-74 C+ 2.368-71 C 2.064-67 C- 1.760-63 D 1.060 以下 F 0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未达60 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
其中“优”对应绩点为4.0,“良”对应绩点为3.0,“及格”对应绩点为“1.3”,“不及格”对应绩点为“0”。
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
从2012-2013 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 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 号)规定的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证明(模板)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排名证明The Official GPA Certification of Xiamen University 姓名:,学号: ,×××学院×××专业××级在读本科生。
根据我校4分制绩点计算方法,截止学期,该生自入学以来所修(全部/除校选课)课程学分绩点为 .加权平均分为。
该生所在专业总人数人,绩点/加权平均分排名,排名 % 以内(排名/人数)。
特此证明。
附: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计算方法1.2.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平均分=∑(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3.成绩类型为合格/不合格、免修或者课程性质为任选的课程不参与绩点计算。
学院厦门大学教务处年月日年月日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证明The Official GPA Certification of Xiamen UniversityThis is to certify that majors in at (学院) since (年月) with student NO. . His/ Her cumulative GPA is on a 4.00 scale and average score is on a 100% grading scale.Method of calculating GPA:2. Calculation Formula:Average GPA=∑(Course GPA×Course Credits)/∑Course Credits Average score=∑(Percentage Score×Course Credits)/∑Course CreditsSchool: Academic Affairs Office Date: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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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012)厦大教10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成绩绩点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1.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
其中“优”对应绩点为4.0,“良”对应绩点为
3.0,“及格”对应绩点为“1.3”,“不及格”对应绩点为“0”。
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
从2012-2013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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