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平交道口设置规范
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
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一、概述平交道口是道路交通中一种十分重要的交汇处,但由于其特殊位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行人和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平交道口的交通安全,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本文将介绍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的内容和重要措施。
二、平交道口安全风险评估在制定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前,需要进行平交道口的风险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分析平交道口的交通量、事故状况、道路条件等因素,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
评估结果将为后续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平交道口的交通信号灯设置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制定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时,需要明确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标准,包括信号灯种类、颜色与意义、安装位置和灯光配时等要求。
此外,还要加强对信号灯系统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信号灯正常运行。
四、交叉口标线和标志的设置交叉口标线和标志的设置可以引导车辆和行人正确行驶和通行。
在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中,要规定清晰明确的交叉口标线和标志的设置及规格要求,包括停车线、行人过街线、道路优先级标志等。
标线和标志的设置应根据道路情况和交通流量进行合理规划,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
五、行人通行设施设置为了保障行人的安全通行,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需要规定行人通行设施的设置要求。
包括人行横道的设置与标线标志规范、行人过街设施的设置要求等,以提高行人的安全通行能力。
六、车辆通行限制措施为减少车辆拥堵和事故发生,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需要限制某些车辆的通行。
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如对超载车辆、危险品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通行限制措施等。
七、交通警示和宣传教育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还需要加强交通警示和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设置路标、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和行人注意平交道口的存在,遵守交通规则。
同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知识水平。
八、道口巡视和应急措施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中,应规定对平交道口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
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
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原则:平交道口应按照安全、通畅、美观、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设计。
2.平交道口的位置:应该根据交通量、视线情况、周围建筑物等因素合理确定平交道口的位置。
3.平交道口的尺寸:平交道口的尺寸应根据道路宽度、车辆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4.平交道口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根据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明确路段的交通状况和交通规则。
5.平交道口的安全设施:应根据道路类型、交通量、车辆类型等因素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如警示灯、红绿闪烁灯、栏杆等。
6.平交道口的照明设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确保夜间的交通安全。
7.平交道口的维护和管理:应定期对平交道口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通畅。
总之,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应基于安全、科学、合理、经济、美观、环保的原
则,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和通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方便群众出行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苏交法[2005]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在农村公路村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应符合我市公路发展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规划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项目,涉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七条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八条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100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六)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行段,道口开口前后50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国省干线平交道口管理制度
国省干线平交道口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保障公路行车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说的平交道口是指因需新增与国省干线公路相交的县道、乡道、城区、民宅、企矿单位专用公路及路口、过街路段路口及国道中间隔离带开设的平交道口。
第三条:需开设平交道口的业主或者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按照规定向本辖区路政部门提交相关申请并审批后,按施工方案施工,坚决杜绝先建后批现象发生,对于违章私开道口的,辖区内路政部门有权制止其违法行为,同时按规定处以罚金并限期恢复其原貌。
第四条:县道、城区及大型厂矿专用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的平交道口双向应按照GB5768.2.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中要求设置警示桩、警示标志、标线、前方路口预告牌及减速震动带,过街路段及城乡结合部还应增加设置信号灯及人行道标线。
第五条:企业厂矿、民宅等开设的平交道口除应设置警示桩、警示标牌等警告设施外还应在路口两侧设置挡墙,具体为:省道的高度不低于5砖高度,国道的高度不低于7砖高度,水泥着面,外刷黄黑相间的警示色,其宽度均为三七墙宽度。
国道企业厂矿路口宽度不得大于15米,拐弯半径不得大于4米,民宅路口不得大于10米,拐弯半径不得大于2米。
第六条:新增的平交道口要保证公路两侧边沟正常排水,根据下列情形设置相应宽度的排水涵管并定期清理管内淤泥。
边沟宽度5米内设置不少于2根直径1米的涵管,宽度10米内的不少于三根直径1.2-1.5米的涵管,宽度10米以上的应按其比例排放直径1.5米以上的涵管,或者设置符合该路段通行荷载的桥梁,在设置是还应考虑排水流向。
埋设的涵管应符合安全要求,应结合路口使用年限和承重要求设计。
第七条:国省干线公路两侧过街路段新增平交道口的,应按照其路段风格进行设置并与其一致,第八条:因需改扩建或前期没有审批手续的,在改扩建前应按照此制度中要求到辖区路政管理机构进行重新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设置相关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1. 简介平交道口是指交叉道路之间没有高架或地下通道而设置的横穿通道,也是交通事故易发地段之一。
为了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平交道口需要进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和维护。
本文将从道路设施、交通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探讨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
2. 道路设施的安全防护2.1 信号灯:平交道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用于指示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情况。
信号灯应明确、清晰地显示各种信号状态,并设置倒计时显示,方便行人和车辆预判通行时间。
2.2 标志标线:平交道口应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用于引导行人和车辆正确通行。
包括停车标志、停车线、斑马线等。
标志标线应明显可见,随时保持清晰可辨。
2.3 隔离设施:平交道口周边应设置隔离设施,以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
例如设置护栏、隔离带等,避免行人和车辆误入道路,增加安全防护。
2.4 视觉提示:平交道口应设置视觉提示设施,用于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平交道口的存在。
例如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灯等,增强行人和车辆的警觉性,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3. 交通管理的安全防护3.1 交通警察的巡逻与指挥:平交道口应有交通警察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保障交通秩序。
交通警察还可以指挥交通,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3.2 交通标志的设置:平交道口应设置一系列交通标志,用于指示行人和车辆的行驶规则。
例如设置限速标志、禁止右转标志等,提醒行人和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增加交通安全性。
3.3 交通指示员的安排:在交通高峰期或特殊情况下,平交道口应设置交通指示员,引导行人和车辆正确通行。
交通指示员应严格执行交通指挥规定,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3.4 清理危险物品:平交道口周边应及时清理危险物品,如道路上的堆放物品、油污等。
避免行人和车辆在通行过程中受到干扰或滑倒,保护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4. 宣传教育的安全防护4.1 宣传标语和海报:通过在平交道口设置宣传标语和海报,向行人和车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方便群众出行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苏交法[2005]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在农村公路村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应符合我市公路发展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规划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项目,涉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七条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八条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100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六)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行段,道口开口前后50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课件
道口限速
限制车辆通过平交道口的 最高速度,减少交通事故 的发生。
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针对平交道口交通事 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 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04 平交道口事故预防与处理
事故原因分析
A
安全意识不足
部分驾驶员和行人通过平交道口时,安全意识 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
交通设施不完善
部分平交道口缺乏明确的交通标志、标线 和信号灯等设施,导致驾驶员和行人无法 明确指示,引发事故。
强化执法力度
推进标准化建设
制定平交道口管理标准和规范,推进 道口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提高道口运 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道 口交通秩序和安全水平。
平交道口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智能化管理
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平交道 口的智能化管理和调度,提高道
口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绿色环保
注重环保和节能减排,推广使用 清洁能源和低碳排放技术,降低
平交道口类型
按照交通量分类
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平交道口。大型平交道口交通量较大 ,需要设置更多的交通设施和安全设备;中型平交道口交通 量适中,设施相对较少;小型平交道口交通量较小,设施更 加简单。
按照控制方式分类
分为自动控制和人行控制平交道口。自动控制平交道口采用 先进的信号控制系统,实现车辆和行人的自动控制;人行控 制平交道口则由值班人员或志愿者进行管理和指挥。
平交道口历史与发展
历史
平交道口最早出现于19世纪末期,随着铁路和公路交通的发展而逐渐增多。早期的平交道口没有设置任何安全设 施,事故频发。后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开始重视平交道口的安全问题,并逐步加强了管理和安全设施的建 设。
发展
平面交叉道口设置条件
平面交叉道口设置条件
平面交叉道口的设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交叉口应尽量设置在直线上,如需设置曲线,其半径应大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并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平行。
2. 交叉口进口道应设置在水平路段,紧接水平路段的纵坡应小于3%,困难地段应小于5%。
3. 交叉口应避免过境交通流与本地交通流相互干扰,必要时可设置交通岛或加铺转角。
4. 平面交叉道口应根据交通量大小设置转弯车道、变速车道、交通岛和加铺平缓的转角。
5. 平面交叉道口应尽量避免正交交叉,当必须正交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对向冲突。
6. 平面交叉道口应根据需要设置人行横道、停车线、导向车道线和交通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
7. 平面交叉道口的通行能力应与交通流量相匹配,且不应妨碍车辆的安全行驶。
总的来说,平面交叉道口的设置需要综合考虑道路的几何条件、交通流量、安全和通行能力等因素。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范本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范本引言:平交道口是道路与铁路相交的交叉口,是车辆和行人进出铁路区域的要道。
由于铁路与道路的交通形式不同,平交道口的安全风险较大。
因此,为了保障平交道口的安全,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安全防护范本。
本文将从交通流量管理、信号设施、警示标识、安全教育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力求提高平交道口的安全性。
一、交通流量管理1. 交通管制在平交道口周边设置适当的交通管制措施,如设立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通过灯光或标识的方式引导车辆和行人按规定行驶,保证交通秩序。
2. 限制行驶速度在平交道口附近设置限速标志,要求车辆在靠近平交道口时降低速度,以提高反应时间和士兵减速。
3. 增加交通设施在平交道口周边设置交通设施,如交通减速带、交通标线等,以提醒司机注意减速或变道,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信号设施1. 信号灯在平交道口设置红绿灯或其他交通信号灯,以控制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
2. 铁路信号在平交道口上设置适当的铁路信号设施,如铁道标志、铁路信号灯等,以提醒行人和驾驶员注意铁路车辆的来往。
三、警示标识1. 警示标识牌在平交道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牌,如“铁路道口注意安全”、“注意火车”,以警示行人和驾驶员注意平交道口的危险性。
2. 道路标线在平交道口的道路上设置明显的标线,如白色实线或斑马线,以提示行人和驾驶员注意道路交通和铁路交通的交叉。
四、安全教育1. 司机培训对邻近平交道口的公共汽车、出租车和货运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强调平交道口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方法,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2. 学校教育在学校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课程,让学生了解平交道口的危险性和正确的过马路方法,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 社区宣传通过社区活动、媒体宣传等途径,向社区居民宣传平交道口的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
结论:通过以上防护范本的实施,我们可以提高平交道口的安全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平交道口是城市交通中的重要部分,也是交通事故高发区域。
为了保障道口的安全与防护,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要确保平交道口的设施完善。
平交道口应该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线,以指示驾驶员和行人要遵守交通规则。
标志包括道口警示标志、禁止停车标志、停车线、行人斑马线等,这些标志和标线的布置应符合相关交通规定,确保可视性和识别性良好。
另外,道口附近还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夜间行车和行人的安全。
其次,平交道口的交通管控要得力。
在道口入口设置合适的红绿灯信号,通过交通信号灯的控制,可以有效地控制车辆和行人的交通流量,避免拥堵和交叉冲突。
红绿灯的配时要合理,以确保交通流畅并减少等待时间。
此外,道口附近还应设置交通警察或交通监控设备,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测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第三,平交道口的安全设施要完善。
道口的防护设施包括道口护栏、交通护栏、防撞墙等,这些设施可以将道口与道路隔离开来,避免车辆误入道口,减少事故的发生。
道口的护栏和交通护栏应规范设置,高度合适,具有一定的抗冲击能力,并经常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功能有效。
同时,道口附近还应设置相应的标志牌,提醒过往驾驶员注意道口的存在,加强警示与提醒。
此外,平交道口的管理和维护也至关重要。
道口的管理应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道口设施,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施,保障道口的正常运行。
同时,还要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
最后,要加强对平交道口的科学规划和设计。
在城市规划中,应考虑到道口的交通流量和行人流量,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道口的数量和位置,避免交通集中和瓶颈现象。
在道口设计中,应考虑到道口的可视性和通行性,合理设置转弯半径、坡度和视线距离等,确保驾驶员能够清晰地观察到道口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公路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公路平交道口施工方案一、问题分析公路平交道口是道路交通中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之一。
为了提高交通安全性,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期间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二、施工时间和地点1. 施工时间:根据交通流量和天气情况,选择在夜间进行施工。
具体施工时间为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
2. 施工地点:选取公路平交道口为施工地点,包括主线道路和侧边道路。
三、施工方案1. 公告通知:提前通知相关部门、车主和行人,公布施工时间和地点,提醒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规则,合理安排行车时间。
2. 交通管制:在施工期间关闭平交道口,禁止车辆和行人横穿道路。
设置合理的交通管制措施,指示过往车辆绕行,并设置合理的交通导向标志。
3. 临时交通标志设置:在施工期间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施工区域,减速慢行。
标志包括施工区域、车速限制和安全警示标志。
4. 示廓灯和路灯设置:在施工区域内设置示廓灯和路灯,保证夜间施工的能见度,减少事故风险。
5. 施工人员防护:施工人员需佩戴明显的反光背心,戴好安全帽,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设立施工警示线和施工区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6. 垃圾清理: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和杂物,确保道路畅通。
四、风险防范1. 夜间施工安全:夜间视线较差,为了提高施工人员和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性,应设置足够明亮的照明设备。
2. 施工期间交通管制:车辆和行人应严格按照交通标志和指示进行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通行。
3. 施工人员培训:施工人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
4. 紧急情况处理:设置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响应,确保及时处理和救援。
五、总结通过上述施工方案,我们能够高效、安全地进行公路平交道口的施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确保施工期间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只有做好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我们才能有效提升公路交通的安全性。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路平交道口设置规范篇一: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方便群众出行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苏交法[20xx]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在农村公路村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应符合我市公路发展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规划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项目,涉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七条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八条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100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六)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行段,道口开口前后50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
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确保铁路与道路的平交道口安全,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2.1 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平交道口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2 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协助铁路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平交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维护3.1 平交道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视线清晰,标志明显。
3.2 铁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平交道口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第四章安全设施与标志4.1 平交道口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灯、栅栏、自动报警系统等。
4.2 应在平交道口附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交通指示牌。
第五章通行规定5.1 机动车和行人在通过平交道口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观察铁路信号和警示标志。
5.2 在列车接近时,禁止任何人或车辆强行通过平交道口。
第六章安全教育与培训6.1 铁路管理部门和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平交道口安全教育和培训。
6.2 对于经常通过平交道口的驾驶员和行人,应进行重点教育和培训。
第七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7.1 应制定平交道口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
7.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第八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8.1 铁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平交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2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9.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铁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9.2 与本办法相抵触的相关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管理办法,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平交路口相关标准、规范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9.1.5 平面交叉的间距应根据其对行车安全、通行能力和交通延误等的影响确定。
有条件时应尽量通过之路合并等措施,减少平交路口数量,增加平交口间距。
一、二级公路平面交叉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表9.1.5的规定。
表9.1.5 平面交叉最小间距条文说明:9.1.2从调查研究中了解到,目前国内公路平面交叉的交通管理尚未得到充分重视,除信号交叉以外,许多用路者对其他交通管理方式及其规则尚不熟悉,导致平面交叉的交通状况较为混乱。
因此,应对平面交叉的交通管理引起重视并在设计中明确其管理方式。
一般来讲,当被公路等级较低,交通量较小或相交公路中有一条为干线公路时,应考虑采用主路优先交叉;当各相交公路的功能和等级相同,交通量或行人数量很大时,可采用信号交叉;同时,信号交叉设置还应考虑交叉位置区域的电信设施条件;无优先交叉一般仅用于相交公路的等级很低、交通量不大的情况。
9.1.4从安全角度考虑,相较公路在平面交叉范围内应该有良好的线性和视距,因此其设计速度一般不得任意降低。
当相较公路的等级和交通量相近时,其交通管理方式可能采用信号交叉或无优先交叉,此时,主线的实际速度可适当降低。
当为主路优先交叉时,次路的实际速度也可以适当降低。
9.1.5根据各国研究,平交口是各类公路交通事故相对集中的区域。
平交口数量越多、间距越小,对主线运行速度和安全的影响越大。
本标准要求有条件时,应采取上游支路合并、加设辅道、合并部分平交口和增设立交等方式,减少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平交口的数量,加大平交口间距。
一级公路具有两种功能,但都允许设置平面交叉。
为了优先保证承担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通畅,提高其运行速度和安全,应严格限制其平面交叉数量,严格控制出入,可采取合并、设置辅道等措施尽量加大平面交叉的间距;一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时,其平面交叉必须配以齐全、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
对于二级公路,可参考以上要求和原则进行设计。
9.1.6~9.1.7由于我国人口密集地区乡村道路直接接入公路的现象较多,而此类交叉通常不具备平面交叉的安全条件,对公路交通安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次修订明确界定本标准中所述及的“平面交叉”一般系指等级公路间的平面交叉。
平交道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平交道口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平交道口,包括铁路道口、公路道口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平交道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平交道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平交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施管理(1)道口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道口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应设置规范、醒目。
(3)道口附近道路、铁路两侧应设置安全防护栏,防止车辆、行人进入道口。
2. 人员管理(1)道口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道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道口安全畅通。
(3)道口工作人员应加强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排除。
3. 车辆管理(1)禁止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2)加强道口车辆通行管理,确保车辆按道口规定速度、方向行驶。
(3)道口车辆应遵守交通信号,服从道口工作人员指挥。
4. 安全教育(1)定期对道口工作人员、过往车辆驾驶员、行人进行安全教育。
(2)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向相关部门报告。
2.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处理。
3. 事故整改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1. 定期对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对道口工作人员、车辆驾驶员、行人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范本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范本一、概述平交道口是城市道路与铁路交汇的重要节点,其安全与防护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以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为主题,从规划设计、交通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相关措施和范本,以确保平交道口的安全运营。
二、规划设计1.合理布局平交道口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交通流量和道路情况,以确保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道路与铁路之间应确保充足的视距,不得设置挡土墙、树木等遮挡物,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标线和标志在平交道口附近应设置明显的标线和标志,包括禁止停车、限速、提醒驾驶员注意铁路列车等。
标线应清晰可见,标志应符合相关标准,以提醒驾驶员注意平交道口的存在和特殊性。
三、交通设施1.信号设施在平交道口应设置适当的信号设施,包括红绿灯、闪光灯和道口警示器等,以控制道路交通和提醒驾驶员注意平交道口的安全。
信号设施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检修和维护。
2.道口杆和闸口为防止非法越过平交道口,应设置道口杆或闸口,阻止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直接通过。
道口杆和闸口应由专人操作,确保与道路信号同步。
此外,还应设置阻止行人越过铁轨的措施,如栏杆等。
3.轨道设施铁路部门应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轨道设施,包括铁轨、道岔、信号机和闭塞设备等。
轨道设施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平交道口的安全运营。
四、安全管理1.交通管制在平交道口附近应设置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员,负责指挥和引导交通流量,以确保平稳通行。
当铁路列车通过时,应暂时管制道路交通,确保行车平安。
2.安全宣传对过往驾驶员、行人和乘客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可以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3.事故应急救援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培训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装备。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安全监测1.视频监控在平交道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道口交通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录像,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
最全的道路工程平交道口一整套手续
最全的道路工程平交道口一整套手续道路工程中平交道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负责连接两个不同区域的道路,是大众交通及交通流动的必要途径。
在设计和建造平交道口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来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整个道路工程平交道口项目的各项手续。
前期准备工作•班子组建•方案设计•审批方案•定人定岗在工程项目的前期,应先组建道路工程项目班子,确定各位项目负责人和专业人员。
当班子成立后,便可开始开展方案设计工作。
设计方案的内容应该详细、准确、充分,包括投资预算、工程量、工程内容、工程及质量标准等。
设计方案完成后,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一旦方案审核通过,项目组便可开始定人定岗工作,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道路工程平交道口的施工工作。
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准备•运输管理•砾石分选•施工人员培训在开始平交道口的施工工作之前,必须开展一系列的施工准备工作。
首先,固定场地并进行清理,确保场地条件良好;然后制定管理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对运输管理规范,实现砾石分选,进行相关培训。
这些都是为了更好地保证道路工程平交道口的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施工过程•区域划分•路基施工•梁体制造•安装调试•工程验收接下来是道路工程平交道口的具体施工过程。
首先,应根据实际情况划分施工区域,并对相应的路基进行施工;然后制造梁体并进行安装和调试工作;在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进行验收。
时刻记得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收尾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开展后续维护•报产资最后是工程整体竣工后的收尾工作。
在工程结束前必须对工程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同时项目组应积极开展后续维护工作,对道路工程进行及时的检修及保养。
最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报产资,闭合该道路工程平交道口项目。
以上是整个道路工程平交道口项目的一整套手续。
无论是施工过程还是前期准备和收尾工作,每一步的施工都要按照规范和标准发挥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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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路平交道口设置规范篇一: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方便群众出行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苏交法[20xx]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在农村公路村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应符合我市公路发展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规划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项目,涉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七条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八条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100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六)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行段,道口开口前后50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一、二级公路单侧相邻道口间距不得小于500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得小于300米,急弯、高路堤以及桥头接线各150米范围内不得增设平交道口。
(九)道口与公路的交叉不得小于45°,道口标高应小于路面设计标高,与公路边缘过渡段纵坡一般不大于3%,开口转角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十)道口设置应当保持公路路面、边沟、截水沟的排水畅通。
侵占公路边沟的应当设置盖板或管涵。
无法满足前款第(七)项至第(十)项规定的,应当修建与公路平行辅道,在适当地点设置道口。
第三章许可与责任第九条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建设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二)许可申请表(主要理由、地点、施工时间与期限、相关的管理与养护主体);(三)有关批准文件;(四)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文本(含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措施、相应的硬化措施);(五)设计图纸文本;(六)涉及挖掘、占用公路、公路用地,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提供赔(补)偿方案或与公路管理机构签订赔(补)偿协议。
交通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设置平交道口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在道口及被交公路上设置和完善必要的公路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
对与四车道(含)以上公路搭接的道口,设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采取渠化措施。
第十一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后,道口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设置单位负责。
公路通行条件发生变化,与之搭接的道口不能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本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迁移。
第十二条扩大原平交道口规模和改变平交道口功能等变更事项,应当重新向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设置平交道口的监督和管理,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及公路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路政巡查,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权向设置单位、施工单位、个人和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2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四条公路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道口设置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道口设置单位和有关人员在接受公路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依据《公路法》第八十条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50000元以下罚款。
申请设置平交道口的单位不按许可决定履行相应义务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公路及公路设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国、省道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按《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二:平交路口相关标准、规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9.1.5平面交叉的间距应根据其对行车安全、通行能力和交通延误等的影响确定。
有条件时应尽量通过之路合并等措施,减少平交路口数量,增加平交口间距。
一、二级公路平面交叉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表9.1.5的规定。
表9.1.5平面交叉最小间距条文说明:9.1.2从调查研究中了解到,目前国内公路平面交叉的交通管理尚未得到充分重视,除信号交叉以外,许多用路者对其他交通管理方式及其规则尚不熟悉,导致平面交叉的交通状况较为混乱。
因此,应对平面交叉的交通管理引起重视并在设计中明确其管理方式。
一般来讲,当被公路等级较低,交通量较小或相交公路中有一条为干线公路时,应考虑采用主路优先交叉;当各相交公路的功能和等级相同,交通量或行人数量很大时,可采用信号交叉;同时,信号交叉设置还应考虑交叉位置区域的电信设施条件;无优先交叉一般仅用于相交公路的等级很低、交通量不大的情况。
9.1.4从安全角度考虑,相较公路在平面交叉范围内应该有良好的线性和视距,因此其设计速度一般不得任意降低。
当相较公路的等级和交通量相近时,其交通管理方式可能采用信号交叉或无优先交叉,此时,主线的实际速度可适当降低。
当为主路优先交叉时,次路的实际速度也可以适当降低。
9.1.5根据各国研究,平交口是各类公路交通事故相对集中的区域。
平交口数量越多、间距越小,对主线运行速度和安全的影响越大。
本标准要求有条件时,应采取上游支路合并、加设辅道、合并部分平交口和增设立交等方式,减少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平交口的数量,加大平交口间距。
一级公路具有两种功能,但都允许设置平面交叉。
为了优先保证承担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通畅,提高其运行速度和安全,应严格限制其平面交叉数量,严格控制出入,可采取合并、设置辅道等措施尽量加大平面交叉的间距;一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时,其平面交叉必须配以齐全、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
对于二级公路,可参考以上要求和原则进行设计。
9.1.6~9.1.7由于我国人口密集地区乡村道路直接接入公路的现象较多,而此类交叉通常不具备平面交叉的安全条件,对公路交通安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次修订明确界定本标准中所述及的“平面交叉”一般系指等级公路间的平面交叉。
而等级东路间的平面交叉(口)应进行平面交叉设计,并符合相关安全设计和指标要求。
平面交叉的渠化是提高安全性和通行能力的有效手段之一,对渠化的设置要求主要根据相交公路的功能和交通量而定。
随着交通量的增长,非渠化交叉已难以适应,本标准要求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平面交叉均应做渠化设计,并实施渠化工程。
与原标准要求像比较,扩大了要求实施渠化的对应技术等级范围。
而对于三级公路而言,渠化工程主要是通过标线等方式实现,因此一般不会由此对工程建设和维养造成较大的费用影响。
9.4.1应限制乡村道路随意接入公路的现象。
有条件时应尽量结合规划,对乡村道路和农业机耕道进行适当调整归并。
9.4.2各级公路、乡村道路交叉时选择交叉方式的原则为:高速公路与乡村道路交叉,必须采用分离式立体交叉。
一级公路与乡村道路交叉时,若一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一般采用平面交叉,也可利用辅道合并交叉数量,必要时设置分离式立体交叉,其目的是控制平面交叉的数量和间距,尽量减少横向干扰,增强行车安全和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若一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应根据需要严格控制出入,设置分离式立体交叉。
二、三、四级公路与乡村道路交叉时,一般采用平面交叉,乡村道路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时,应对其前后一定范围进行改造,使其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2.3.2一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时,为提高安全性与服务水平,应选用较低的设计速度;非汽车交通量大的路段,宜设置慢车道、边分隔带,采用主路优先或信号等相应措施,以减小纵、横向干扰,其平面交叉间距不应小于500m。
10.1.6平面交叉间距(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时,应合理设置平面交叉,宜将街道式的地方公路或乡村道路布置在与干线公路相交的次要公路上,或与干线公路平行而只提供优先出入口的次要公路上。
12.4.1高速公路与乡村道路交叉必须设置立体交叉;一级公路与乡村道路交叉宜设置立体交叉,即通道或天桥。
12.4.2公路与乡村道路的交叉设计应纳入公路交叉设计部分的总图设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公路与乡村道路交叉的形式、位置、间隔等应根据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农业耕作机械需求布设。
必要时应结合公路网建设规划,归农业机耕道作以调整或归并,以控制建设用指标。
条文说明:2.3.2一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时,应充分考虑断面形式与布置,以满足交通组成的需要,宜采用较低的设计速度,平面交叉的设计应考虑交通流等情况,合理布置并做好渠化设计和布置完善的交通工程设施,以尽量减少纵、横向干扰。
10.1.6平面交叉间距,除引用《标准》(20xx)的有关规定外,强调了限制平面交叉和出入口数量的措施。
对公路沿线开发程度高的路段,应江街道或小区用户道路布置在与公路相交的之路上或与公路平行而与公路间只提供有限出、入口的次要公路上。
对此,公路管理部门应引起重视,并蔡奇必要的行政手段使之得以遵循,12.4.1一级公路与乡村道路交叉时,应根据一级公路的功能与使用任务、性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