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对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指导意义
浅析马克思地租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浅析马克思地租理论及其现实意义王权堂四川文理学院【摘要】马克思地租理论是马克思经济学基本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租不仅存在资本社会也同样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地租理论在我国也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现实意义一、地租理论的基本内容1.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的特点与资本主义地租。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垄断。
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的基本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同劳动者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分离,又同土地的经营分离。
资本主义地租是租地农业资本家为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交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地租是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
资本主义地租的基础是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
资本主义地租依据产生的原因和条件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即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2.级差地租。
依据土地等级不同而交纳的地租成为级差地租。
土地质量优劣的差别是产生级差地租的条件,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是产生级差地租的根本原因。
级差地租的源泉是来自农业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级差地租的内容是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而形成的超额利润。
级差地租有两种具体形式: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
雇佣工人在肥沃程度较高或位置较好的土地上创造的超额利润转化为的地租,这就表现为级差地租Ⅰ。
级差地租Ⅱ是指由于连续追加投资于同一块土地,而具有不同劳动生产率所产生的超额利润而转化的地租。
级差地租I与级差地租II的本质是相同的,二者都是来源于农业超额利润,都是农业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投资方式与经营方式的不同,级差地租I是一种粗放式经营,而级差地租II是一种集约式经营;而且,级差地租I可以事先确定,而级差地租II则会因为租约期限的长短引起土地所有者与租地农场主之间的矛盾。
但级差地租II的基础与出发点是级差地租I,况且级差地租II能否形成及数量确定归根到底取决于追加投资的劳动生产率与劣等土地劳动生产率的差别,从而取决于追加投资的农产品的平均个别生产价格与劣等地的农产品的起调节作用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差别。
我国城市土地制度的优化——基于马克思的土地经济学视角
G U A N G X I S OC I AL S C I E N C E S
N 0 . 1 1 . 2 0 1 3( C u m u l a t i v e l y , No . 2 2 1 )
进行 资本或 劳动投 入形成 的固定资本与肥力而产 生的一种所有权” [ 3 】 , 实际上就涵盖了土地发展之权
源泉。 并且 土地作为一种 自然存在 , 其差 异性也 随 着社会和经济 的发展 而不断改变。 马克思在关于土 地所 有权 涵义 的阐释 中, 其所表 明的 “ 通过 对土地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 学 基金项目 ( 1 3 X J L 0 0 7 ) 作者简介: 曾伟 ( 1 9 7 8 - ) , 男, 湖南湘潭人 , 博士, 昆明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 。
但随着人类社会 的不断发展 , 土地逐渐成为人类生 产、 生活活 动改 造的对 象 , 是社会财 富创造 的重 要
此, 我们必须站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观点和立场 上, 审视我国城市土地制度优化与改革 的方向。 有鉴 于此 , 本文基于 《 资本论》 中关于土地经济学的三个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0 7 - 2 9
关键词: 马克思; 城市土地制度 ; 土地经济学; 中国特 色; 市场经济; 科 学发展 中图分类号: F 2 9 3 . 2 1文献标识码 : A 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编号: 1 0 0 4 — 6 9 1 7 ( 2 0 1 3 ) 1 1 — 0 0 8 3 — 0 5
一
、
问题 的提 出
土地经济学创立于上世纪8 O 年代。 如果从 已有 原理及其主要思想 出发 , 不难发现, 马克思的 《 资本 论》 系统论著 了土地经济学 的核心内容 , 如土地 的 经济性质、 经济意义及作用 , 土地经济学 的研究对 象与方法, 土地所有权及其经济实现方式等。 因此 , 从一定意义上而言, 《 资本论》 也是关于土地经济学 的一部经典著作。
马克思地租理论指导下的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制度改革
科学规划 、 优化配置土地 ; 有偿使用土地 ; 可持续发展土地 ; “ 城 中村改造”与城市土地制度改革相协 同。 【 关键词 】 马 克思地租理论 ; 城 市土地制度改革 ; “ 城 中村改造”
将 土 地利 用供 需 矛 盾降 到最 低 , 避 免城 市建 设 “ 边 土地 是发 展的根 本 , 更是 人们 赖 以生存 的基 础 。随着 社会经 济 地 的 利用 效 益 , 遍地开 花 ” 。 的 不 断发 展 , 城市 建设 用 地 制度 在产 权 、 价格 和 市场 等诸 多 方面 还 修边 挖 , 有 很大 改革 空 间。城 市土 地管理 中 的诸多 弊端 正逐渐 显露 , 如 土地 通过 土地 价格 机制 调节 使用 功能 , 将较 好位 置的 土地 配置 到那 产 权模 糊 、 土地规 划 管理机 制滞 后 、 违法 占地现 象严 重等 , 无一 不向 些效益 更高 的第三产业 中去 。
马克思地租理论指导下的 我国 城市建设用地制度改革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科 学 发 展 观
பைடு நூலகம்
马克 思地租理论指导下 的我 国城市建设用地制度 改革
何 建武
( 西京 学 院
【 摘
陕 西西 安
7 1 0 1 2 3 )
要】 本文探讨 用马克思地租理论分析我 国城市土地改革存在 的 问题 , 用马克 思地租理论指导我 国城 市建设用地制度 改革实践
2 、 有偿使 用土地 时代显 示着对 土地制 度改革 的诉 求 。 我 国城市建设 用地制 度存 在的 问题 土 地有 偿 使 用, 是 政 府收 回土 地 级 差收 益 的有 效渠 道 和 手段 。 马 克 思地 租理 论 在继 承与 发 展 古典 经济 学 地租 理 论 中形 成 了 严格 执行 新 { < - t - 地管 理法 》规 定 , 凡 是新 投入 的属于 经 营性 用地 的 实 行市 场 机制 出让 : 凡 是 以行 政划 拨 方式 获 得 完善 系统 的理 论体 系 , 对 我 国城市 建设 用地仍 然有 现实 的影 响 。地 必须 按 照市 场规 则 , 属 于历 史遗 留的经营 性用地 , 则一律 实行 “ 拨改租 ” 。 租作 为一 种有 效的 经济杠 杆 , 对城市 建设 用地 的集 约利 用和合 理布 的 、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启示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启示作者:任洁来源:《商情》2016年第23期摘要: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这三项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任务。
当前我国正加速城市化进程,在农村土地联产承包制的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征地租地的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是关系国计民生。
以马克思地租理论为视角并结合当前经济条件,探讨地租理论对现行农村土地政策的重要启示。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土地所有权农村土改在古典经济学中,工资、利润、地租认为是国民经济中三大利润的源泉,因此土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必备条件,同时土地政策改革也伴随着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
中央政府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了新的农村土地改革制度政策:“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地租理论无疑为我们分析现行土地政策合理性、探讨地租本质起着积极作用。
一、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地租是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在马克思之前,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派已经对地租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
威廉?配第、詹姆斯?安德森都在这个领域里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在政治经济学史上,亚当?斯密是真正系统地研究了地租理论。
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中,大卫?李嘉图把地租理论推上了最高峰,被称为地租理论的真正创始人。
马克思通过对前人所研究有关地租理论的批判和继承,从而创建了马克思地租理论,认为资本主义地租本质就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之一,突出地租的三种形式: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和垄断地租。
(一)级差地租马克思级差地租理论建立在批判的吸收前人理论成果基础上所展开的研究。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级差地租实质上终究只是投在土地上的等量资本所具有的不同生产率的结果”,将级差地租分成两种形式:级差地租I和级差地租Ⅱ。
级差地租I是投入不同地块上等量的资本,由于土地的肥沃程度和地理区位优劣不同所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论文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论文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背景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物化收益;是指土地持有人把土地使用权转化成经营权而获得的一种非劳动收入;是土地所有权实现经济形式的一种转换。
地租经历了多个历史时期的演变和发展,形成了多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里,地租是劳动者直接创造的剩余价值被土地所有权人无偿占有的部分,是土地所有权人对劳动者的一种剥削形式。
在公有制社会里,土地有着重要的意义,地租是国民经济收入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从宏观经济上管理土地的重要手段。
土地所有权的不同形式,决定了经营权的不同,也决定了地租的内容、形式、性质及其所体现的生产关系的相同。
马克思把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地租分为三个级差,分别是级差地租Ⅰ、级差地租Ⅱ和绝对地租。
级差地租Ⅰ是由于不同的土地肥沃程度和不同的地理位置而造成的。
级差地租Ⅱ是指在相同的一块土地上等量追加投资的劳动生产率的不同而形成的。
劣等土地的价格决定了农产品的价格,劣等土地也决定了农产品的销售价格。
另外,土地的经营垄断权也控制着土地的价格。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经营者签约的合同期限内,级差地租是归土地的所有权人所有,合同到期,土地的经营权就会从经营者手中转移到土地的所有权人手中。
马克思认为,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发展的必然产物。
资本主义社会的地租所体现了剥削与被剥削的生产关系,土地所有权人者、农业资本家共同剥削农业生产工人,无偿占有农业生产工人的剩余价值。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地租体现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全体农民共同致富的本质特点。
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制,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村土地经营权分为,集体经营权和私人经营权两种不同的形势。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09级课程论文目录摘要 (1)1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 (2)1.1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内容 (2)1.1.1级差地租 (2)1.1.2绝对地租 (2)1.1.3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的区别 (3)1.2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 (3)1.2.1土地所有权是地租产生的前提 (3)1.2.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是地租产生的条件 (3)1.2.3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共同存在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 (3)2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现实意义 (4)2.1运用地租理论探讨我国现行制度中的问题 (4)2.1.1如何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调动其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4)2.1.2 如何合理开发使用土地资源 (4)2.1.3 我国农地撂荒问题 (5)2.1.4 西部山区农村贫困 (5)2.2从地租理论角度提出的政策改革建议 (5)2.2.1采取对策,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 (5)2.2.2明晰产权, 处理好分配问题 (6)2.2.3运用级差地租原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 (6)2.2.4加大投资开发力度,促进西部山区农村发展 (6)参考文献 (7)摘要马克思在其所著的《资本论》第三卷中深入揭示了资本主义地租形成的前提、条件和原因等,构建了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该理论揭示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规律。
本文通过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分析了我国农业经济方面尤其是现阶段土地制度的缺陷及其影响,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思路,可以看出马克思地租理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关键词:地租理论,主要思想,现实意义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及其现实意义1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1.1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内容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农业(或其他产业)中所创造的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
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 地租的占有是土地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根据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地租分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种基本形式。
《资本论》中地租理论及对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启示
《资本论》中地租理论及对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启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全面地论述了地租问题,地租理论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当前我国农地制度改革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首先对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基本观点进行了阐述,然后分析了我国当前农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论述了马克思地租理论对当前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启示。
标签:地租理论;农地制度改革1.《资本论》中的地租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六篇中用了十一章的篇幅系统论述了资本主义地租理论,他在导论一开始便先交代了他是在资本产生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属于土地所有人,研究土地所有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制问题,因此,他把地租看成是由超额利润转化而来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他批判地继承了古典经济学地租理论,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分析了地租的性质和几种形式的地租。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总结:1.1地租的本质马克思认为:“由于土地的工作条件与土地所有制和土地所有者完全分离,土地所有者只代表一种货币税,这是他由他的垄断,从工业资本家那里的租客那里来收集的”。
1“无论是如何的特殊形式的租金,它都有一个共同点:占有土地租金是土地所有权,以实现经济形式,租金是对土地所有权和所有权的一些土地的个人作为前提”,2的基础上的土地租金是分离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租金是存在的前提,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以实现经济形态。
1.2地租的几种形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系统地阐述了资本主义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建筑地段地租、矿山地租等,分析了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及其变动的一般规律。
下面主要论述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1.2.1级差地租据马克思思想,差分地租是一个农业资本主义优越的土地获得,并最终返回到土地所有者分享超额利润,其来源是个人之间的价格和社会生产价格的差异。
马克思指出,超额利润可以按不同的途径形成3。
他把差分地租分为两种形式:差地租的第一种形式(差租一)和差地租,第二种形式(差租二)。
马克思地租理论与我国农地制度改革
马克思地租理论与我国农地制度改革摘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入了地租,其中有许多关于市场条件下土地资源配置一般的,如地租形式演进的机制、土地所有权的变迁、土地用途的变化、级差地租的两种形式、农业投资的特点等,这些理论对于解释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现象和推动经济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地租理论土地所有权农地制度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当前,越来越多的学者将我国农地制度改革视为解决“三农”的关键,并探索了与此相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大量实践与调查,而且更需要从理论上对地租、土地所有权及土地价格等问题有清楚的认识。
当然,在进行理论分析时,我们不能只借鉴经济学的观点,还应当借助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工具。
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三十七至四十七章中,马克思全面研究了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及资本主义地租的产生,分析了地租形成的本质原因和变动的一般规律,这些分析既有强调资本主义的特殊性内容,也揭示了许多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特征,还有对更高级社会形态的原则设想。
虽然我们无法完全将马克思的这些理论套用在我国现实的农地制度研究上,但这些理论无疑对于解释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现象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马克思通过对劳动地租、产品地租、货币地租以及资本主义地租的比较分析,深入揭示了地租形式演进的一般规律。
在分析地租从原始形态向更高级形态演进的可能性与机制时,马克思着重强调了传统与法律的作用。
他在分析劳动地租时指出:“很清楚,在这种社会生产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所借以建立的形成的不发达的状态中,传统必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从传统发展到法律的建立,则遵循着这样的一般规律,“撇开其他一切情况不说,只要现状的基础即作为现状的基础的关系的不断再生产,随着时间的推移,取得了有规则和有秩序的形式,这种情况就会自然产生;并且这种规则和秩序本身,对任何要摆脱单纯的偶然性或任意性而取得社会的固定性和独立性的生产方式来说,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启发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启发作者:吴宁子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8年第36期摘要:基于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探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即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农民投资土地积极性不高、土地流动性不强以及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缺陷等,在此基础上提出该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启示。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土地制度;土地所有权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8)36-0020-01一、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科学内涵1.强调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作用。
不同形式地租的共同性是:它是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即不同人用来占据某一部分土地的法律虚构的经济实现。
由此,土地所有权是一切地租存在的前提和基础[1]。
马克思认为,土地作为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对应的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土地所有者通过租出土地所有权获取利润而承租的农场主则通过压迫被雇佣的工人来获得剩余价值,进一步转化为利润。
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的另一种实现方式是人们投资土地形成的包括场地、道路等设施在内的土地资本,在此生产前提下来保护土地所有权与管理权。
2.强调极差地租理论的形成及关系。
级差地租是指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农业资本家通过租用面积同质量异的土地,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土地租金是不同的。
马克思认为“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来源,而是超额利润的自然基础,而土地所有权本身不能创造超额利润[2]。
马克思认为,“自然力”是自然方面的因素和社会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产生的结果;它包括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在内的两种形式,级差地租Ⅱ是级差地租Ⅰ的不同表现,且两者之间没有实质性差异。
实际上,级差地租Ⅰ代表土地粗放经营,级差地租Ⅱ代表集约化经营。
二、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1.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
在提出促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立”和释放土地经营权的同时,中央政府也强调长期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也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内容及其现实指导意义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内容及其现实指导意义【摘要】本文简述了马克思地组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地租本质理论,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垄断地租、建筑地段地租和土地价格等地租形式理论;通过此内容分析了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和城市土地利用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地组理论现实意义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是在批判地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起来的,它既是剩余价值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剩余价值理论的最后完成。
地租不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也同样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虽然主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地租,但它所包含的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原理,同样适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内容关于地租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六篇中做了全面、系统、科学的分析和论述。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主要包括地租本质理论和地租形式理论两个组成部分。
(一)地租本质理论马克思认为,地租是一个历史范畴,一切形式的地租,都是以土地所有权存在为条件的,也即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地租的性质由土地所有权性质决定,不同的所有权存在着不同性质的地租。
另外,地租的形成与存在还必须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为前提,也就是说,地租是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产物。
在资本主义社会,土地所有者不像封建主那样既占有土地又经营土地,而是凭借对土地的所有权将土地租给农业资本家(土地使用者),并收取地租,从而体现了使用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最后,地租是超过平均利润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地租不仅是价值的一部分,而且在本质上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它是农业资本家为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得不交给土地所有者的那部分超额利润,揭示了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共同剥削农业雇佣工人的本质。
(二)地租形式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资本主义农业中的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垄断地租以及建筑地段地租和土地价格等,分析了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及其变动的一般规律。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及其现实意义(课程论文)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思想及其现实意义【内容摘要】马克思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租不仅存在资本主义社会,也同样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地租理论在我国也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分析了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形成背景,论述了马克思地租理论主要思想,最后从我国农业农村及土地实际分析了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的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现实意义一、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形成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资本主义在西欧多个国家蓬勃发展。
英国已完成产业革命,法国则正迅猛发展,德国也已经开始。
产业革命的发展带来经济的极大繁荣,但是同时又使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化。
资本大量积累的背后,是无产阶级日益贫困,贫富分化日渐严重。
无产阶级开始站出来反对资产阶级,并从经济斗争逐渐转为政治斗争。
但是,无产阶级缺乏科学的革命理论依据来在经济理论上证明资本主义社会和资产阶级统治的不合理性,并进一步论证无产阶级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
马克思在批判性继承人类思想史上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建立了一整套经济理论。
马克思吸收借鉴了威廉·配第、詹姆斯·安德森、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的地租理论中的合理成分,尤其是批判吸收了大卫·李嘉图的地租理论。
其中,他通过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地租理论的研究和分析,建立了比较完备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生产价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同时以这些理论为依托,建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
地租理论也成为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开始,马克思在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初期,就把地租看成是私有制经济中的一个范畴。
到五十年代,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中获得了重大进展,创造了劳动价值论和许多其他理论。
其中,对地租理论的研究也获得了重大收获。
六十年代,马克思完成了对李嘉图地租理论的批判吸收,创立了完整的、科学的地租理论,并完全创造性地提出了绝对地租理论。
从马克思地租理论看我国国有土地出让制度的完善
魏 鹏 娟
( 西北 大学, 陕西 西安 7 0 6 ) 论 虽是针对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提 出的, 但却具有普遍 意义, 它揭 示 了市场 经济条件
下地 租 的 一般 规 律 , 于 存 在 着 土地 所 有 权 的社 会 主 义 社 会 依 然 适 用 。特 别 是 我 国 当前 还 存 在 着 土 地 所 有 权 和 土 地 使 对 用 权 的 分 离 , 克 思 的地 租 理 论 不 仅 对 于 我 们 在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处 理 土 地 问题 有 着 普 遍 的指 导 意 义 , 且 对 于 指 导 我 们 马 而
以为土地所有权本来就包 含土地所有者剥削土地 , 削地 下资 剥 源 , 削空气 , 剥 从而剥削生命 的维 持和发展 的权利 ” 【 。l j 马克思正 是在一针见血 的揭露 了垄 断地 租背后 的剥削本质的基础上 , 提 出要消灭土地 的私人 占有 , 使土地能够更好地用 于人类社会经 济 发 展 的 需要 。 马克思的上述论断虽然是针对 土地私有制提出来的 , 但在 今天依然具有普遍意义 。因为 , 他揭示 了市场经 济条件下 地租 的一般规 律 , 仅是针对 土地私有 制的资本 主义社会 , 不 而且 同 样适用于存在着土地所有权 的社会 主义社会 。 马克思说 :不论 “ 地租有什 么独特 的形式 , 它的一切类 型有一个 共同点 : 地租 的 占有是土地所有权 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 口 土地所有权 就要 ”唷 支付绝对地租 , 取消绝对地租 , 要 不仅 要废 除土地私有权 , 而且 要 废 除 一 切 土 地 所 有权 。马克 思 还 指 出 :从 一 个 较 高 级 的社 会 “ 经 济 形 态 的角 度 来 看 , 别 人 对 土 地 的私 有 权 和一 个 人 对 另一 个 个人的私有权 一样 , 是十分荒谬 的。 甚至整个社会 , 一个民族 以 至一个同时存在 的社会加在一起 , 都不是土地 的所有 者。他们 只是土地的 占有者 , 土地的利用者 , 并且他们必须像家长那样 , 把土地改 良后 传给后代 。 翻 ” 这就是说 , 只有到了共产 主义社会 , 不 仅 取 消 了土 地 私 有 权 ,而 且 取 消 了 一 切 土 地 所 有 权 的 时 候 , 才能废除绝对地租 。社会 主义社会 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 , 消 灭 了 土 地 的私 有 权 , 是 并 没 取 消 土 地 所 有 权 。社 会 主义 社 会 但 不 仅 存 在 土 地 所 有 权 , 且 存 在 着 土 地 所 有 权 和 土地 使 用 权 的 而 分离 ; 不仅存在 绝对地租 和级差地 租 , 也存在着 地租的特殊表 现 形 式 建 筑 地 段 地 租 和矿 山 地 租 。 因 此 , 克思 的地 租 理 论不 马 仅对于我 们在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条件 下处理 土地问题有着普 遍的指导意义 , 而且联系马克思 的地租理论对 我们当前在城市 建设 中如 何合理解 决土地 出让 与群众 的住房 问题 更有着 强烈 的现 实 意 义 。
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研究
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研究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和探讨马克思的地租和地价理论,旨在全面理解这一经典理论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应用和发展。
马克思的地租和地价理论是其政治经济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理解资本主义经济中土地资源的分配、利用和流转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马克思的原著出发,结合现代经济实践,对地租和地价的形成机制、影响因素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借鉴。
在概述部分,本文将首先介绍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观点,包括土地所有权的本质、地租的形成与分配、地价的决定因素等。
随后,本文将回顾国内外学者对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的研究现状,分析现有研究的不足之处,为后续的深入研究提供理论铺垫。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明确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阐述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创新点,为后续章节的展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更深入地理解马克思地租、地价理论的内涵和精髓,揭示其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实践价值和应用前景。
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马克思地租理论概述卡尔·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作为其政治经济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提供了深入理解土地经济关系的独特视角。
马克思认为,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其土地所有权而获得的剩余产品,它体现了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这种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之间的阶级关系,而在其他社会形态中则可能呈现为不同的形式。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地租被划分为两种基本形式: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级差地租源于土地的自然肥力、地理位置和投资额度的差异,这些差异使得不同的土地在同样的劳动投入下产生不同的产量。
而绝对地租则是指无论土地质量如何,土地所有者都会因其对土地的所有权而获得的地租。
这是因为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其所有权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价值。
马克思地租理论与我国城市建设用地
马克思地租理论与我国城市建设用地作者:潘永强张敏来源:《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第04期〔摘要〕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城市建设用地仍然有现实的影响。
地租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杠杆,对城市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合理布局起着直接的调节作用。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地租反映的是国家、企业和个人对超额利润的分配关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用地中存在的不少问题都可以从马克思地租理论中寻找答案。
特别是在我国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施背景下,更需要积极地研究马克思地租理论对城市建设用地的调节作用,根据客观的经济发展需要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调节。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城市建设用地〔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4-0019-〔基金项目〕2012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博士点建设专项课题“《资本论》与中国共产党农地政策研究”(12-17)〔作者简介〕潘永强,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张敏,海南师范大学社科部硕士研究生,海南海口571158。
一、马克思地租理论回顾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而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某些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
”(1)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的一般特点是土地所有权完全同农业经营权相分离,并且同人身依附关系相分离。
资本主义地租以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为基础,是租地的农业资本家为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缴纳给土地所有者的、由农业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即超额利润。
土地所有者能获得地租,凭借的正是土地所有权。
资本主义地租体现了农业雇佣工人、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为了理论分析上的需要,马克思将地租按形成条件和原因的不同,分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种基本形式。
级差地租是与土地生产条件的不同等级相联系的一种地租形式,在量上它等于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
马克思对土地问题的理论探索及启示
马克思对土地问题的理论探索及启示
马克思是世界著名的哲学家、经济学家、社会科学家和革命家,他的理论与思想对当
代世界历史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土地问题方面,马克思提出了许多深入的理
论探索,为我们认识和解决土地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启示。
马克思认为,土地是物质财富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也是社会生产力的源泉。
土地问
题实际上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的再分配和配置问题。
马克思通过分析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制和土地利用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得出了一些重要结论。
首先,马克思认为,土地所有权的归属是一个基本的社会问题。
土地所有权是指决定
土地使用权的权力,它直接关系到土地的使用效率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马克思认为,
只有国家才能对土地实行统一的管理和分配,确保整个社会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他
认为,土地应该属于整个社会,而不是个人,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生产力。
最后,马克思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思考。
土地利用方式是指决定土地
资源使用方式的生产方式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它直接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
马克思认为,应该实行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
三重原则。
同时,应该推动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
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马克思对土地问题的理论探索,极大地拓宽了我们对土地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我们应该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马克思关于土地问题的思想,为解决土地问题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马克思对土地问题的理论探索及启示
马克思对土地问题的理论探索及启示1. 引言1.1 马克思对土地问题的重要性马克思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奠基人之一,对土地问题的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作为生产要素之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马克思深刻认识到土地问题与阶级斗争的紧密联系,他认为土地所有权关系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生产关系和阶级矛盾。
马克思在其著作《资本论》中详细论述了土地所有权的起源和演变过程,揭示了土地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起的作用和影响。
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土地革命和社会变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为实现土地改革和社会公平奠定了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土地改革中仍具有重要价值,其对土地问题的深刻洞察和理论启示,为解决当代社会面临的土地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方向。
马克思对土地问题的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深远的影响。
1.2 马克思对土地问题的理论探索马克思对土地问题的理论探索,是其思想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马克思始终关注着土地问题,并通过对社会历史的分析探讨了土地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他认为土地问题是阶级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土地所有权的制度构成了社会阶级关系的基础。
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土地所有权对阶级关系的影响,指出土地革命是社会变革的必然形式之一。
马克思的土地所有权理论包括了对私有制、集体所有制和公共所有制的思考和分析。
他指出私有制的存在导致了社会阶级的分化,而集体所有制和公共所有制则是实现社会平等和公正的制度形式。
马克思还提出了土地革命的重要性,认为通过土地革命可以改变土地所有权的结构,从而推动社会的变革和发展。
在当代社会,马克思主义对土地问题的应用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问题在当今社会中依然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马克思主义对其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启示。
马克思的思想为我们提供了对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思考框架,有助于指导当代社会的土地政策和改革措施。
马克思主义在土地改革中的价值和启示将继续影响着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走向。
解读马克思的土地理论及其当代价值
解读马克思的土地理论及其当代价值汪琪(上海理工大学,上海200093)[摘要]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国仍然存在众多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与利用方面的问题,如房价过高导致住房难、耕地减少导致粮食产量下降、土地生态的破坏导致动植物物种濒危等,其后果十分严重。
通过重新解读和梳理马克思的土地理论,将有助于我们找到引发这些问题的实质诱因,进而采取适当的方法去清除这些诱因,使我国的土地利用与管理能健康平稳可持续的进行。
[关键词]土地;资本;地租;当代价值[中图分类号]D320[文献标识码]B[收稿日期]2011-11-21[作者简介]汪琪(1987-),女,安徽宣城人,法学硕士。
研究方向:西方马克思主义。
现今我国在土地资源使用和管理方面仍存在着众多问题,其中尤以土地生态的破坏和城市民生住房问题最为严重,因而重新对马克思的土地理论进行解读成为必要,且通过研读马克思的土地理论,我们还可以对今后可能出现的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做出准确预测并找到正确地解决途径。
一、马克思的土地理论中的土地范畴(一)土地是自然和人类历史过程的结晶马克思在强调土地的自然属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土地的社会属性。
马克思指出:“第一,土地并没有‘不可摧毁的力’。
第二,土地也不具有‘原有的’力。
因为土地根本就不是什么‘原有的’东西,而是自然历史过程的产物。
所谓土地的‘原有的’力,在这里应该理解为土地不依赖于人的生产活动而具有的力,虽然从另一方面说,通过人的生产活动给它的力,完全同自然过程赋予它的力一样要变成它的原有的力”1。
在马克思看来,土地是自然历史过程的产物,即土地自诞生起就与人类的生产活动密不可分,人类活动对于土地的影响力等同于自然过程所产生的影响力,人力和自然力都变成了土地的原有的力,即土地具有双重属性: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而社会属性在其产生发展过程中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
(二)土地是自然(这是指土地所涵盖的范围)马克思认为土地包括水,因而指出,“只要水流等等有一个所有者,是土地的附属物,我们也把它作为土地来理解”。
马克思对土地问题的理论探索及启示
马克思对土地问题的理论探索及启示
马克思是世界上著名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和革命家之一。
他对土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和土地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思想,为我们认识和解决当前土地问题提供了很多启示。
一、土地所有权问题
马克思认为,土地所有权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私人财产关系。
他指出,土地是自然界赋予人类的共同财产,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拥有的,而不是几个人或少数人控制的私人财产。
因此,土地所有权应该由整个社会来管理和协调,不应该被少数人或一小部分人私自运用和支配。
二、土地使用问题
马克思认为,土地使用是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兼顾农业、工业、城市建设等多个方面的需要。
他强调,土地使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因此,在土地使用中,必须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避免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
马克思认为,土地收益是由土地自然属性和社会条件共同作用而产生的。
他指出,土地的收益应该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分配,不能让少数人独占全部的土地收益。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土地的收益应该由全体社会成员享有,而不是几个人或一小部分人独占。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土地理论在当代仍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认真研究他的思想,借鉴他的经验和启示,不断深化对土地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为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摘要】马克思地租理论是研究土地租金产生和分配的理论,对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马克思地租理论对土地流转的启示、理论基础、促进合理性、助力规划管理以及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出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具有深远的影响。
在总结了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探讨了地租理论指导下我国土地流转的前景以及持续发展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运用,可以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关键词】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农村土地流转、启示、理论基础、合理性、规划和管理、经济发展、总结、前景、持续发展、影响。
1. 引言1.1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重要性马克思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提出,深刻揭示了土地所有权与地租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了土地流转背后的经济规律和社会关系,为我们认识和解决土地流转中的问题提供了重要思想武器。
地租理论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地租理论帮助我们深刻理解了土地流转的本质。
马克思地租理论揭示了地主剥削农民的经济本质,指出地租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分配形式,地租是地主对农民的剥削。
通过对地租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土地流转中不同主体的矛盾和利益关系,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农村土地流转的规律和趋势。
地租理论对于指导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地租理论提出了土地所有制和土地流转之间的联系,指导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根据地租理论的指导,在推动土地流转过程中注重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地租理论也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长远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政策支持。
1.2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通过各种方式流转到农民之间,是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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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对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指导
意义
摘要: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之一。
不管社会形态如何,它的作用和地位都是显而易见的。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城市的进步,土地问题日益突出化,亟待解决。
本文阐述了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并指出了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对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指导。
关键词:土地;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地租理论
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之一,不管社会形态如何,它的作用和地位都是显而易见的。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城市的进步,土地问题日益突出化,亟待解决。
土地作为一种资产,首先是需要对其的所有权界定清楚。
鉴于我国目前的实情及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的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这是不容争议的。
马克思所研究的地租理论具有普遍意义,它揭示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规律,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适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适用。
根据马克思关于土地产权的理论,易知,土地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其中所有权是核心。
鉴于此,我国城市的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很明确。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妥善处理城市土地的使用权问题,这其中包含土地使用权的如何下放及如何有效使用城市土地的问题。
一、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
土地所有权问题,包括土地权属关系的性质、构成及其变更,以及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实现等方面的内容,马克思在他的经典巨著《资本论》中作过详尽阐述。
何谓土地所有权?马克思指出:“土地所有权的前提是,一些人垄断一定量的土地,把它作为排斥其他一切人的、只服从个人意志的领域。
”他还认为,土地所有权是人的社会关系在土地问题上的表现,它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
马克思地租理论建立在一个原理之上,一个前提之下。
这一原理是:土地本身没有价值,“因为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
这一前提是:所有权的存在,“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地球的某些部分的所有权为前提”。
这两条是地租存在的一般规律,即凡是有土地所有权存在的地方就存在地租。
尽管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只要具备这两条,地租都存在。
不同社会的地租,都有其共性,即地租的占有都以土地所有权为前提,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
的经济形式。
二、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对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指导
马克思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和处分权。
我国现今城市土地问题方面急需解决的是土地使用权问题。
(一)、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下放有关准则
城市土地使用权下放应遵循如下原则:
1、通过明确产权,使城市政府在配置土地时的行为更加长期化;
2、通过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公众参与的办法对城市政府的权力进行约束,使土地资源配置能够反映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允许城市土地所有权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反向流动,实现城市用地产权的多元化;
3、充分发挥土地市场在城市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
4、在价格机制和政府合理的公共政策作用下实现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避免开发公司凭借特权低价甚至无偿从政府手中得到土地,通过开发后加价出售大发横财,占有了本应属于政府收入的地租。
也就是说,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下放,无外乎是两种方式:无偿划拨和有偿使用。
为此,处理好这两种方式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应该确定合理的比例,并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而有所调节。
同时,对原有无偿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如国家机关、军队、学校、国有企业等变相以土地人股分成、出地合建住宅分成、转租转卖等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的遏制。
可明确土地无偿无期使用的最后期限,到期由政府依据评估价格逐一与使用单位签订用地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
补交困难的可采取缓缴、逐年收缴,甚至政府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方式,全面实行土地租约制,推动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下放的可行措施
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是,巩固和完善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相协调、有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城市土地使用制度。
总的来说,①实行“三权分离”,即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相分离。
国家(中央政府)对土地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并规定国家的城市土地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
经国家批准拥有使用权的单位可以依法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
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代表国家对城市土地进行管理。
②建立起既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城市土地国有制,又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新型城市土地使用制度。
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不是要改变城市土地国有制的性质,而是要消除旧的传统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种种弊端。
建立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制度。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并得到有效利用。
③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城市土地供应和流动的运行机制。
为了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和结构优化,取得土地使用的最佳效率,必须使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符合市场化运作要求,使城市土地所有权与城市土地使用权相分离,使城市土地使用权能够流转,从而使市场机制在城市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讲,应该尽量减少无偿划拨土地的比例,进而可以扩大有偿使用制度的推行,也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进而又引出如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问题。
既然土地作为一种资源,当然要做到使有限的资源产生最大的产出,简言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有助于城市土地有效使用的办法
根据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至少应该差别对待不同地段的土地显得尤为重要。
简单而论,对于城市土地的有效使用,应该充分运用级差地租理论,即同一定量的土地处于不同地段的征税或者是收费就该有所别。
换句话说,繁华地段的土地的使用费理所当然就要高些,反之亦然。
可是,对于具体的差别是多大,应该适当地结合一下城市当地的发展情况,予以灵活有效地调节。
当然,城市的发展速度与质量对土地的影响也是异常大的,简单而论,一个城市发展的特别快,有些超乎寻常,在某种程度上,就会带来诸多问题,特别是住房问题,易知,住房与土地是密切相关的,同时企业的用房等一些用地问题也就相应地出现,此外,适当地控制城市的发展也显得尤为重要,鉴于此,提到当地的城市土地的使用价格更为亟待。
概括而论,城市土地是最大的存量资产,是城市经济运行的载体,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经营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持基础。
城市土地制度建设是我国土地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搞好城市土地制度建设,不仅有利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完善,而且有利于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同时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此,做好城市土地的规划,特别是城市土地的使用制度的改革,需要迫切进行。